(完整版)法学名家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1. 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任总统,致力于建立一个法治国家,
鞠躬尽瘁,带领美国稳定发展。
2. 约翰·洛克:法国启蒙思想家,提出了法治的基本原则,主
张社会合约和平权利保护。
3. 雅克·德·拉昂:法国法学家,对民法学有深远影响,提出法
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4.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德国物理学家,坚持法治原则,反对
暴政,捍卫人权和言论自由。
5. 纳尔逊·曼德拉:南非反种族隔离运动领袖,坚守非暴力原则,努力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6. 赵丹铮:中国刑事法学家,为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马丁·路德·金:美国民权领袖,倡导非暴力抗议,争取民权,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努力。
8. 安·弗兰克:德国犹太裔法学家,提出法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现代法学产生重大影响。
9. 杨显惠:中国法律工作者,致力于法治进步,为中国民主法治事业付出艰辛努力。
10. 瓦茨拉夫·哈维尔:捷克斯洛伐克政治家,为捷克斯洛伐克
转型期的法治进程作出了杰出贡献。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91位)-----2010年01月01日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刑事诉讼法学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老师已逝世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已逝世。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培东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达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8月13日逝世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谭世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国枢1936年10月出生,吉林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静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严端(女)1934年10月出生,江苏省南通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国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学:杨荣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崔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警监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先生已逝世。
谭兵海南大学法学院终身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家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24人)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郭道晖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郝铁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文体宣传部部长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步云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李林西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4年7月30日逝世刘作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世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宗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逝世石泰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笑侠复旦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晨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晖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显明山东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卓泽渊西政、社科院,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学陈盛清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12月18日逝世范忠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恒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韩延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怀效锋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霍存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倪正茂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蒲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邱远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建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2004年7月8日逝世武树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一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永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勇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方世荣湖北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明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豪才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浦增元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童之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11月6日逝世王叔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 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006年11月24日逝世吴家麟宁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蔚云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海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东吴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光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2月29日逝世张庆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比较宪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维究(女)国务院参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曹子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明华西安培华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北师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顾肖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何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伟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康树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华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大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去逝欧阳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苏惠渔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智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道鸾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关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明瑞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梁慧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及学部委员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俊驹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石少侠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所,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保树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巫昌祯(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吴焕宁(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吟兰(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学鹿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杨大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振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0月19日逝世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中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成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及学部委员,逝世经济法学李昌麒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隆亨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漆多俊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建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紫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种明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学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首席大检察官陈安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董立坤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龚刃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德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5月29日逝世黄进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校长李双元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梁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楠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饶戈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芮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史久镛国际法院原院长万鄂湘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 法院副院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二级大法官余劲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令良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乃根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忠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军事法学丛文胜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顾德欣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昂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图们(蒙古族)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局长,少将,2008年11月2日逝世张建田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师职法制员,大校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人大、名古屋大学)人大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法律人必读著名法学家及其著作
前期智者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主张民主制)安提芬(Antiphon)卡里克里斯(Callicles)(主张贵族制)斯拉雪麦格(Thrasymachus)苏格拉底(Socrate,BC469??)希腊著名哲学家。
柏拉图(Platon,BC427~BC347)希腊奴隶主贵族的政治思想家,古代希腊唯心主义哲学最主要的代表。
主要著作:《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亚里士多德(Aritoteles,BC384~BC322)希腊著名哲学家,其无论对于法律还是哲学思想均采取折中主义的原则。
游离于唯物及唯心之间。
他的学派也被称为逍遥学派。
(习惯于和学生在散步时讲授)主要著作:《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治》等。
伊壁鸠鲁(Epicurean School,BC341~BC270)希腊后期的重要法律思想家。
伊壁鸠鲁学派创始人。
之诺(Zeno of Cyprus,BC336~BC270)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
希腊后期重要的法律思想家。
希腊历史上著名的四个学园:1. 约BC385年左右由柏拉图创办的学园。
2. 约BC335年左右由亚里士多德创办的学园。
3. 约BC307~BC306年左右由伊壁鸠鲁创办的学园。
4. 约BC336~207年左右由之诺创办的学园。
(该学园第二代领导人为克吕斯帕斯、第三代领导人为潘乃蒂阿士。
)波里比阿(Polybius,BC204~BC122)罗马第一个法律思想家,希腊人。
主要著作:《罗马史》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BC106~BC43)罗马政治家和法律思想家。
哲学上追随柏拉图,政治上接近亚里士多德。
主要著作:《论共和国》、《官吏篇》、《法律篇》塞涅卡(Seneca,BC4??~65??)罗马政治法律思想家。
罗马暴君尼禄的导师。
罗马五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117~180)著有《法学阶梯》保罗(Paulus,121~180)乌尔比安(Ulpianus,170~228)著有《罗马法令的注释》共81册。
当代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及其毕业院校、简析各名家毕业的院校在其名字后的小括号中注明。
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包括其前身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干校;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包括其前身湖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简称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校依通行简称。
一、两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全名单及其主要治学领域、毕业院校(一)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191位)(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1、法学理论:付子堂(西政、北大)葛洪义(西法大)公丕祥(南京师范学院、人大)郭道晖(清华大学电机系)郝铁川(河南大学、华师大,史学专业)贺卫方(西政、法大)李步云(北大) 李林(西政)李龙(武大)刘瀚(人大)刘作翔(西法大、社科院)吕世伦(人大)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石泰峰(北大)舒国滢(法大)孙国华(人大)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谢晖(西法大、山东大学)徐显明(吉大、武大)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张文显(吉大)朱景文(人大)卓泽渊(西政)2、法律史学:陈盛清(中央政治学校)范忠信(西政、法大、人大)高恒(武大)韩延龙(苏联列宁格勒大学)何勤华(北大、华政)怀效锋(西政、法大)霍存福(吉大)刘海年(人大)倪正茂(复旦)蒲坚(人大)邱远猷(西政、人大)吴建璠(北大)武树臣(北大)杨一凡(法大、社科院)杨永华(北大)俞荣根(西政、社科院)曾宪义(人大)张晋藩(人大)朱勇(安徽大学、法大)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法大、社科院)方世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大)韩大元(吉大、人大)胡建淼(杭州大学、法大)胡锦光(人大)江必新(西政、北大)姜明安(北大)罗豪才(北大)马怀德(北大、法大)莫纪宏(北大、社科院)浦增元(东吴大学)童之伟(武大)王名扬(武大、国立中央大学、巴黎大学法学院)王叔文(川大、苏联莫斯科大学)吴家麟(北大、人大)肖蔚云(北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许崇德(复旦、人大)杨海坤(人大哲学系)应松年(华政)袁曙宏(安徽大学、北大)张光博(东北行政学院、人大)张庆福(北大、社科院)张树义(北大、法大)周叶中(武大)朱维究(女,法大)4、刑法学:曹子丹(法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陈明华(西法大、法大)陈兴良(北大、人大)陈泽宪(西政)储槐植(法大)高铭暄(北大、人大)顾肖荣(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何秉松(北大)何鹏(国立东北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姜伟(人大)康树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梁华仁(法大)罗大华(华师大教育系)马克昌(武大、人大)欧阳涛(法大)曲新久(法大)阮齐林(西政、法大)苏惠渔(北大)孙谦(吉大)王作富(人大)张明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智辉(西政、人大)赵秉志(郑州大学、人大)周道鸾(北大)5、民商法学:崔建远(吉大)范健(南京大学)顾功耘(北大)关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郭明瑞(北大、人大)江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梁慧星(西政、社科院)刘春田(人大)刘凯湘(西政、北大)龙翼飞(吉大、人大)马俊驹(法大)沈四宝(北大)石少侠(吉大)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保树(法大)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王卫国(西政、法大)魏振瀛(北大)巫昌祯(人大)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夏吟兰(女,法大)徐学鹿(人大)杨大文(人大)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杨振山(法大)尹田(西政)赵旭东(西政、法大)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郑成思(法大)6、诉讼法学:卞建林(法大)常怡(人大、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陈光中(北大)陈桂明(西政、法大)陈瑞华(法大)陈卫东(法大、人大)程荣斌(人大)崔敏(北大)樊崇义(法大)顾培东(西政)江伟(人大)景汉朝(西政、北大)李浩(安徽大学、西政)刘家兴(西政)龙宗智(西政)沈达明(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沈德咏(江西师范学院、法大)宋英辉(河北省师范学院、法大)谭兵(北大)谭世贵(西政、人大)汤维建(苏州大学、法大)田平安(北大、西政)汪建成(北大、人大)王国枢(北大)王敏远(西政、法大)王亚新(北大、日本京都大学)徐静村(西政)严端(女,法大)杨荣馨(人大)张卫平(西政)周国均(法大)左卫民(西政)7、经济法学:李昌麒(西政)刘隆亨(北大)刘文华(东北人民大学、人大,注:东北人民大学为吉大前身)漆多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邵建东(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史际春(安徽师范大学、上海社科院、人大)徐杰(法大)杨紫烜(北大)张守文(北大)种明钊(西政、川大)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女,北大、武大)9、国际法学:曹建明(华政)陈安(厦大、复旦)董立坤(北大)龚刃韧(北大、日本北海道大学)韩德培(中央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李双元(武大)梁西(武大、人大)刘楠来(人大、前苏联莫斯科大学)饶戈平(北大)芮沐(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邵津(浙江英士大学法律院)史久镛(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万鄂湘(武大、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余劲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曾令良(武大、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张乃根(华政、复旦)周忠海(北大)10、军事法学:丛文胜(吉大、东北师范大学)顾德欣(山西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李昂(法大)图们(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党校)张建田(西政)(二)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 (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学、人大、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按人数多少依次排列):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百位法学家
1.美国大法官、实用主义法学创始人霍姆斯2.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弗兰克3.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卢埃林4.美国社会法学大师庞德5.美国社会法学派大法官卡多佐6.美国新自然法学派代表富勒7.美国经济分析法学派大师波斯纳8.美国批判法学运动领袖罗伯托.昂格尔9.美国理论法学家伯尔曼10.美国新自然法学派代表德沃金11.美国大陆法学者梅利曼12.美国法哲学家罗尔斯13.美国统一法学的代表人物博登海默14.美国理论法学家弗里德曼15.美国概念分析法学家霍菲尔德16.美国行为主义法学代表布莱克17.美国大律师丹诺18.美国自然法论的法律社会学家塞尔兹尼克19.走在法制变革前端的美国法学家诺内特20.美国法和经济学的杰出代表考特21.美国规范分析法学派代表贝勒斯22.美国民法学家科宾23.美国宪法学家比尔德24.美国著名律师摩根25.美国民主主义律师布洛克26.美国行政法学家伯纳德27.美国新马克思主义批判法学家霍维茨28.关系契约论的创立者、美国法学家麦克尼尔29.美国法人类学家格尔兹30.美国法经济学家麦克马纪斯31.美国“造反法理学”的提出者泰格32.美国宪政理论家弗里德里希33.美国宪法史学家考文34.美国公司法学家汉密尔顿35.批判法学运动的“教星”肯尼迪36.美国法人类学家霍贝尔37.英国制度实证主义法学家麦考密克38.英国大法官丹宁39.英国新分析法学代表哈特40.英国刑法学家肯尼41.英国新自然法学派代表菲尼斯42.英国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代表拉兹43.行政法学开山祖师韦德44.英车宪法学家詹宁斯45.英国法社会学家科特威尔46.英国国际法学家奥本海47.英国国际贸易法学家施米托夫48.英国新自由主义法学家哈耶克49.英国民法学家劳森50.英国分权理论史专家维尔51.英国人权论法哲学家米尔恩52.社会连带主义法学家、法国法学家狄骥53.法国民法学家惹尼54.法国公法学家奥利弗55.法国比较法学的代表达维德56.法国刑法学家安赛尔57.德国法社会学家韦伯59.德国法学家、新自然法学派代表拉德勃鲁赫60.德国宪法学理论的奠基人耶利内克61.德国新康德主义法学代表施塔姆勒62.德国新黑格尔主义法学的创始者柯勒63.德国民商法学家霍恩64.德国民法学家拉伦茨65.德国法社会学家卢曼66.比较法学的集大成者、德国法学家茨威格特67.奥地利法学家、现代法社会学的创始人埃利希68.奥地利法学家、纯粹法学的创始人凯尔森69.意大利刑事人类学派代表加罗法洛70.一体化法学运动的倡导者、澳大利亚法学家斯通71.毁誉参半的苏联法学家维辛斯基72.苏联刑法学家特拉伊宁73.苏维埃法理论战线上的旗手帕舒坎尼斯74.日本法学家、法律进化论倡导者穗积陈重75.日本近代法制的创始人梅谦次郎76.主张革命的日本民法学者冈村司77.日本行政法学家织田万78.日本宪法学家美浓部达吉79.日本国际法学界巨擘立作太郎80.为农民打官司的日本法学家雉本郎造81.日本刑法学家冈田朝太郎82.日本法律史学家中田薰83.日本商法的确立者松本卺治84.日本刑法学家牧野英一85.日本民主主义宪法学者佐佐木一86.日本民法解释学的巨匠鸠山秀夫87.日本法社会学家末弘严太郎88.日本法哲学界泰恒藤恭89.日本刑法学家泷川幸辰90.日本法社会学家川岛武宜91.日本民法学者我妻荣92.日本法律史学家仕井田降93.日本法律史学家滋贺秀三94.日本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家渡边洋三95.日本宪法学家小林直树96.日本刑法学家西原春夫97.日本刑事法学家平野龙一98.日本民法学家星野英一99.日本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100.日本当代国际法学家高野雄。
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精选
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精选1、皋陶(约公元前2280年-约公元前2170年)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正直闻名天下。
皋陶的主要功绩有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禹推行“五刑”、“五教”。
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皋陶的“五刑”早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三四百年。
2、邓析(公元前545年—公元前501年)邓析反对“礼治”,主张“事断于法”,欲改旧制,并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是为“竹刑”,被国家采用。
他是我国第一个私家法典草案的起草人,第一位“律师”,也是第一个因讲求法律逻辑而牺牲的人。
3、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哲学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法”的概念,被誉为“法家先驱”。
管仲提出“夫法法则治,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
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
”等法治思想,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
4、子产(?一公元前522年)姬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
出身于郑国贵族,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子产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
这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刑书的公布象征着“编户齐民”法律的诞生,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5、李悝(公元前455年一公元前395年)魏国安邑人。
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
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
李悝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巩固封建法权。
秦律即从《法经》,脱胎而成,汉律又承袭秦律,故《法经》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
6、刘颂(?—300年)刘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罪刑法定”。
世界著名的法学家
世界著名法学家1、霍姆斯(O.W. Holmes, 1841~1935)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
186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在波斯顿从事一段时间的律师工作之后,于1870年入哈佛大学法院担任讲师、教授,1882年12月担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官,1899年起任院长。
1902年~1932年,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
霍姆斯的学说,主要体现在他于1881年出版的著作《普通法》(The Common Law)、《法律之路》(The Path of the Law )、他逝世后出版的判决意见集《霍姆斯法官的司法见解》(The Judicial Opinions of Mr.Justice Holme Shriver ed 1940)以及生前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之中。
他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法学家”和美国法学的缔造者,美国的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现实主义法学都将他视为自己法学流派的奠基人。
2、萨维尼(Savigny,Friedrich Karlvon;1779~1861)德国法学家。
历史法学派主要代表,该派首创人G.胡果(1764~1844)的学生。
1800年开始先后在马尔堡大学和巴伐利亚州兰茨胡特大学任教。
1810年柏林大学创办后他到该校任教,达30年之久,在此期间曾一度兼任柏林大学校长和普鲁士王子的法学教师,并创办历史法学派刊物。
1842~1848年任普鲁士政府的修订法律大臣。
《论立法和法理学的现代使命》一书,是他在19世纪初就是否应制定全德统一法典的一场论战中写成的,该书系统地陈述了以他为代表的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当时海德堡大学法学教授 A.F.J.蒂鲍(1772 ~1840)从民族主义出发,强烈呼吁德国各邦利用当时战胜拿破仑的机会,从速制定一部全德国适用的,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在内的法典。
萨维尼对此强烈反对。
他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的壮大而壮大”,当这一民族丧失其个性时,这个民族的法也就趋于消逝。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引言: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涵盖了法律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这个领域中,有一批杰出的青年法学家通过他们的研究和贡献,为法学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
本文将介绍十位杰出的青年法学家,他们在法学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并为未来的法学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一、王亚东王亚东是中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法之父”。
他在金融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为中国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借鉴经验。
二、琳达·弗雷德里克森琳达·弗雷德里克森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和基本人权。
她对人权保护和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人权守护者”。
三、陈鲁豫陈鲁豫是中国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律评论家,主要研究领域是民商法。
她的研究成果深入浅出,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推动法律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约翰·海金斯约翰·海金斯是英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法和刑事司法。
他的研究成果引发了对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的重新思考,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塞雷娜·沃廉姆塞雷娜·沃廉姆是澳大利亚法学界的杰出学者,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人权法和环境法。
她在国际人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于国际法实践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六、乔治·弗里曼乔治·弗里曼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媒体法和新闻自由。
他对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保护公民的媒体自由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七、韦斯特利·霍普金斯韦斯特利·霍普金斯是加拿大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司法制度和法律教育。
他的研究成果对于加拿大司法体系的建设和法律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八、安东尼·刘易斯安东尼·刘易斯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创新法。
世界十大法学家
世界十大法学家1、格老秀斯(公元1589~1645年)2、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Montesquieu,1689-1755)3、耶利米,边沁(Jeremy Benthan,1748——1832)4、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1779—1861)5、霍姆斯(O.W. Holmes, 1841~1935)6、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7、庞德(Roscoe Pound 1870~1964)8、哈特(H.L.A.Hart,1907~)9、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1931—)10、波斯纳(R.A. Posner,1939~ )法律是一门古老的艺术,经过多少前人先哲的探讨才有了今天百花齐放的盛况,可以说法律文化是人类的精髓。
本文搜寻了法学评论网、正义网、法律思想网等网站,收集了世界十大著名的法学家整理成文,依次介绍他们的生平及学说。
按人物出生年月,分别是格老修斯、孟德斯鸠、边沁、萨维尼、霍姆斯、韦伯、庞德、哈特、德沃金和波斯纳。
格老秀斯格老秀斯(公元1589~1645年),荷兰人,14岁入大学,攻读数学、哲学和法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7岁任律师,20岁任荷兰律师公会主席。
他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但使他享有盛名的是在法学方面。
他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
其名著《战争与和平的权利》(1625年)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
格老秀斯在法学上有两个重要地位:第一,开创了国际公法学,被人们誉为“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在国际法领域中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原则,这些原则对国家关系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对后来国际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第二,他是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中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理性自然法理论的人。
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附简介)
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坎托罗维奇,H.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康德,I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柯勒,J.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科克,E.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拉德勃鲁赫,G.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李斯特,F.von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龙勃罗梭,C.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埃利希,E.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奥斯丁,J.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边沁,I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博丹,J.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黑格尔,G.W.F.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霍布斯,T.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霍姆斯,0.W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凯尔森,H.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德沃金,R.M.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狄骥,L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弗兰克,J.N.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富勒,L.L.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格劳秀斯,H.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哈特,H.L.A.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维辛斯基,А.Я.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西塞罗,M . T .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亚里士多德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耶利内克,G.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耶林,R·von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柏拉图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贝卡里亚,C.B.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彼得拉日茨基,L.J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卢梭,J.-J.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罗伯斯庇尔,M.-F-M-I.de 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罗尔斯,J.B.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洛克,J.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马基雅维利,N.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梅恩,H.J.s.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美浓部达吉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孟德斯鸠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牧野英一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帕舒卡尼斯,Е.Б.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庞德,R.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普芬多夫,S.von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萨维尼,F.K.von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施塔姆勒,R.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斯图奇卡,П.И.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穗積陳重。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2011年)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2-9-28 13:54:53中国法学会 2012年9月26日“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
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
李龙武汉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
李放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步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
杨永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杨紫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
何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吴家麟宁夏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陈安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荣誉会长。
陈鹏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金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周应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罗豪才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种明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郭寿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潘汉典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魏振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顾问。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北京的主要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等,几乎成了红派法学家们的私人刊物,来稿必发。
他们都是特别能写作的人,加之有足够的阵地,因此,他们便成了“制造论文的机器”。
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
一般以专业性的学术问题为主,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至少不率先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探讨。
法学类成功人士介绍
1、孟德斯鸠生辰年月:1689年1月-- 1755年2月现任职务:近代法学的百科全书主要生平:(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除此包括《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
)思想进步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
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
另外,思想领域的革命也为孟德斯鸠理论的形成作好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准备。
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对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号,他们激烈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也被广泛接受。
这都为《论法的精神》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孟德斯鸠不愧为自己时代的儿子。
他站在时代的前列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战斗了一生。
他的一生是一个战士的一生,他用自己犀利的文笔,机智而勇猛的抨击了腐朽反动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僧侣主义。
他的一生又是一个学者的一生。
他毕生孜孜不倦地探索着各个科学领域的许多问题,撰写了不少很有价值的著作、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一鸿篇巨著。
思想保守由于他是一位出身于贵族家庭的、法国18世纪上半叶新兴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温和派代表,由于他看不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所以在他的思想中具有非常明显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首批收入的176位法学名家发表时间:2006-1-25 17:06:00 阅读数次: 658附一.按学科领域(同一学科领域法学家按姓氏汉语拼音字母排序)民商法学崔建远范健顾功耘关怀郭明瑞江平梁慧星刘春田刘凯湘龙翼飞马俊驹沈四宝石少侠司玉琢孙宪忠覃有土王利明王卫国魏振瀛巫昌祯吴汉东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尹田赵旭东郑成思诉讼法学卞建林常怡陈光中陈桂明陈瑞华陈卫东崔敏樊崇义顾培东江伟景汉朝李浩刘家兴龙宗智沈达明宋英辉谭兵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徐静村严端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刑法学曹子丹陈明华陈兴良储槐植高铭暄顾肖荣何秉松何鹏姜伟康树华梁华仁罗大华马克昌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孙谦王作富张明楷张智辉赵秉志周道鸾法学理论付子堂葛洪义郭道晖郝铁川贺卫方李步云李林李龙刘瀚刘作翔吕世伦沈宗灵石泰峰舒国滢孙国华孙笑侠王晨光谢晖信春鹰张文显朱景文卓泽渊经济法学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杨紫烜张守文种明钊法律史陈盛清范忠信高恒韩延龙何勤华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蒲坚邱远猷吴建璠武树臣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张晋藩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方世荣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许崇德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张庆福张树义周叶中朱维究国际法学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韩德培黄进李双元梁西刘楠来饶戈平芮沐余劲松曾令良张乃根周忠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07年名家名单上没有的法学家于安尤克介王灿发王明远王保树王家林冯军卢建平叶林田思源刘俊海刘剑文朱慈蕴汤贡亮应松年张明杰张新宝李明德李顺德杨建顺汪劲陈泽宪陈甦周光权郑胜利唐广良徐孟洲蔡守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于安马怀德尤克介尹田王卫国王利明王灿发王明远王保树王家林冯军卢建平史际春叶林田思源龙翼飞刘春田刘俊海刘剑文刘隆亨孙宪忠朱慈蕴汤贡亮应松年张守文张明杰张新宝李明德李顺德杨建顺汪劲沈四宝陈卫东陈兴良陈泽宪陈桂明陈甦周光权郑胜利赵旭东赵秉志唐广良徐孟洲崔建远蔡守秋于安:法学博士。
国外法学各学科名家
国外法学各学科名家(最新版)目录1.引言2.国外法学各学科的名家及其成就2.1 宪法学:孟德斯鸠、洛克、卢梭2.2 刑法学:贝卡里亚、康德、黑格尔2.3 民法学:萨维尼、孟德斯鸠、洛克2.4 经济法学:亚当·斯密、马克思、凯恩斯2.5 国际法学:格劳秀斯、孟德斯鸠、洛克3.结论正文【引言】法学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在众多法学家中,国外法学各学科的名家们以其卓越的成就和贡献,为世界法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外法学各学科的名家及其成就。
【国外法学各学科的名家及其成就】2.1 宪法学:孟德斯鸠、洛克、卢梭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被认为是现代宪法学的奠基人。
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详细论述了法律与政治、国家与政府的关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洛克是英国启蒙思想家,他的《论政府》和《论财产》等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理论,为宪法学奠定了基础。
卢梭是瑞士裔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的《社会契约论》详细论述了人民主权和社会契约理论,对现代宪法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2.2 刑法学:贝卡里亚、康德、黑格尔贝卡里亚是意大利刑法学家,被认为是现代刑法学的奠基人。
他的名著《论犯罪与刑罚》阐述了犯罪构成要件、刑罚原则等基本刑法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康德是德国哲学家,他的《道德法则》和《纯粹理性批判》等著作为刑法学提供了哲学基础。
黑格尔是德国哲学家,他的《法哲学原理》详细论述了法律与道德、国家与法的关系,对现代刑法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2.3 民法学:萨维尼、孟德斯鸠、洛克萨维尼是德国民法学家,他的《民法体系》对德国民法典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孟德斯鸠和洛克在宪法学领域的贡献同样对民法学产生了影响,他们的自然权利理论为民法学奠定了基础。
2.4 经济法学:亚当·斯密、马克思、凯恩斯亚当·斯密是英国经济学家,他的《国富论》阐述了市场经济的原理,为经济法学奠定了基础。
法律人必读著名法学家及其著作
前期智者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主张民主制)安提芬(Antiphon)卡里克里斯(Callicles)(主张贵族制)斯拉雪麦格(Thrasymachus)苏格拉底(Socrate,BC469??)希腊著名哲学家。
柏拉图(Platon,BC427~BC347)希腊奴隶主贵族的政治思想家,古代希腊唯心主义哲学最主要的代表。
主要著作:《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亚里士多德(Aritoteles,BC384~BC322)希腊著名哲学家,其无论对于法律还是哲学思想均采取折中主义的原则。
游离于唯物及唯心之间。
他的学派也被称为逍遥学派。
(习惯于和学生在散步时讲授)主要著作:《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治》等。
伊壁鸠鲁(Epicurean School,BC341~BC270)希腊后期的重要法律思想家。
伊壁鸠鲁学派创始人。
之诺(Zeno of Cyprus,BC336~BC270)希腊后期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
希腊后期重要的法律思想家。
希腊历史上著名的四个学园:1. 约BC385年左右由柏拉图创办的学园。
2. 约BC335年左右由亚里士多德创办的学园。
3. 约BC307~BC306年左右由伊壁鸠鲁创办的学园。
4. 约BC336~207年左右由之诺创办的学园。
(该学园第二代领导人为克吕斯帕斯、第三代领导人为潘乃蒂阿士。
)波里比阿(Polybius,BC204~BC122)罗马第一个法律思想家,希腊人。
主要著作:《罗马史》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BC106~BC43)罗马政治家和法律思想家。
哲学上追随柏拉图,政治上接近亚里士多德。
主要著作:《论共和国》、《官吏篇》、《法律篇》塞涅卡(Seneca,BC4??~65??)罗马政治法律思想家。
罗马暴君尼禄的导师。
罗马五大法学家盖尤斯(Gaius,117~180)著有《法学阶梯》保罗(Paulus,121~180)乌尔比安(Ulpianus,170~228)著有《罗马法令的注释》共81册。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会评选的第一届十位“杰出青年法学家”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公丕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曹建明(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范健(南京大学教授)胡建淼(杭州大学教授)黄进(武汉大学教授)夏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沈木珠(女,深圳大学副教授)顾培东(四川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来源:《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评选的第二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令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桂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信春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卓泽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评选的第三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教授)孙笑侠(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蔡定剑(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袁曙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教授)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景汉朝(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教授)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评选的第四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怀德外交学院教授薛虹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海南大学教授谭世贵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第五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8年)曹明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贾宇(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蒋新苗(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姚建宗(吉林大学教授)孙长永(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杨松(辽宁大学教授)汪习根(武汉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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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家、精彩人生、儒者风范
前言
俞荣根教授是当代中国享誉内外的儒学学者,法学名家,法史学界的学术权威。
俞老1943年1月出生于浙江省诸暨市的一个农村家庭。
自幼天资聪颖,学业优异。
十九岁时离家北上,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聆听张岱年、汤一介等国学大师的。
而后得到西南政法学院杨景凡先生真传,三十九岁时以硕士论文《孔子的法律思想》蜚声学界。
数年之后又著成扛鼎之作《儒家法思想通论》,从此奠定学界地位,为无数后学敬仰礼拜。
想当年,俞老青春年少,意气风发。
而如今,春秋代序,岁月流淌,俞老虽已年届七旬,仍是宝刀不老。
杜甫诗云:“人活七十古来稀。
”但我们看今天的俞老,背不驼,腰不弯,耳聪目明,体正心宽。
接下来就请大家,跟随着画面静静体味,俞老七十年悠悠岁月长河中,饱含温情的点滴生活与卓尔不凡的学术人生。
图集1幸福之家
首先来看,俞老温馨的幸福之家。
人们都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
40年前,俞老就找到了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伴侣——喻玲玲女士。
俞老苦心钻研学术,成就事业。
喻老师在家里默默付出,无怨无悔。
在近半个世纪的人生历程中,俞老和他的夫人喻老师为了一个深情而庄严的承诺,相濡以沫,携手并进,分担寒潮、雷霆和风雨,共享阳光、云霞和虹霓,经营了甜蜜的事业,创造了温馨的家园,哺育了又一位学界的后起之秀。
这就是他们的儿子——俞江教授。
俞老在学界德高望重,俞江教授年轻有为,父子两代知名学者,在学界传为美谈。
俞江夫人又添一儿一女。
如今俞老一家六口,三世同堂,其乐融融,享尽天伦。
图集2天高慈恩
俞老生于浙江诸暨,自幼家寒。
俞老的父亲俞水良、母亲章友菊含辛茹苦,将俞老三兄妹养育成人。
正是严父慈母的谆谆教诲和辛勤哺育,才会有俞老如今的成就。
俞老后来走南闯北,远离家乡,身上也总是记挂着父母深切的思念和深情的期盼。
后来为了照顾孙儿,年届高龄的老母亲不远千里从诸暨老家来到酷热的重庆,令人感怀不已。
后来慈母谢世,俞老身执孝礼,以谢天高慈恩。
俞老的岳父喻斯骏、岳母王映松二位老人,是重庆本地人,为来自外地、无依无靠的俞老提供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歌乐山下也留下了两位老人蹒跚而温情的身影。
图集3人生留真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俞老求学工作的精彩瞬间。
这里记录着俞老在诸暨秀松中学的故事;记录着俞老北上北大求学,而后有南下湖南农垦的经历;记录着俞老夫妇和谐,全家温馨的场面;记录着俞老孙子孙女的健康成长,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记录着俞老潜心耕耘,献身学术的身影;记录着俞老父子屹立学界的飒爽英姿;记录着俞老关怀社会现实、积极参政议政的辛勤付出;也记录着俞老四登黄山、周游天下的快意超然。
七十年间的点点滴滴,记录了俞老真实生动、精彩绝伦的人生轨迹。
……
结尾
七十年风风雨雨,岁月峥嵘,留下了斑斑痕迹。
然而岁月衰微,只及肌肤,俞老虽年届七十,但是仍然精神矍铄,鹤发童颜。
俞老曾题诗云:“人生七十今不稀,携手黄山亦称奇。
青松为屏写偕老,从心所欲应可期。
”年逾古稀之年的俞老,仍是青山不老之松,遵循着孔夫子从心所欲的人生境界,书写着属于自己的辉煌的儒者人生。
俞老是西南法史德高望众的学界前辈,令我后辈学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八千里路云和月,七十寿庆笑颜开。
就让我们一起送上真诚的祝福,祝俞老:延年益寿、幸福安康,春秋不老,松柏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