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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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计算方法
第一节火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计算方法
火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计算方法包括建筑工程费的计算方法、安装工程费的计算方法、设备购置费的计算方法和其他费用的计算方法四部分,其中,建筑工程费使用表三乙“建筑工程概预算表”,按单位工程计算和汇总,安装工程费使用表三甲“安装工程概预算表”,同样是按单位工程计算和汇总,设备购置费的计算一般与安装工程费一同使用表三甲,按单位工程计算和汇总,其他费用使用表四“其他费用概预算表”,以整个火电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计算和汇总。表二甲作为工程的部分汇总概预算表,一般用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汇总和计算各项经济指标。以上各项表格的格式详见《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版)的第54~57页。
一、建筑工程费的计算方法
对于火电工程,建筑工程费的计算一般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对于较为复杂的单位工程,在编制预算时,也可以以分项工程为对象计算。建筑工程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工程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其中:直接工程费=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机构转移费。
根据2002年颁布实施的《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和《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建筑工程费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与计算标准如下:
(一)直接工程费
1.基本直接费
按照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体系,基本直接费的计算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定额直接费;第二部分应计入基本直接费的定额内人、材、机的调整部分费用(按规定应作为价差计列的除外)。
基本直接费=定额直接费+应计入基本直接费的人、材、机调整费
其中:定额直接费是指根据图纸工程量直接套用概预算定额所计算出的费用。
定额内人、材、机的调整费用分为应计入基本直接费的部分和价差两部分,对于哪一部分应计入基本直接费,哪一部分应计列价差,应按电力建设定额站有关规定执行。
定额内人、材、机的调整方式和计算标准如下:
(1)人工单价调整:定额内的人工工日单价是按六类地区考虑的,按19.5元/工日计
入定额基价,对于六类以上地区工资(定额人工单价19.5元/工日减去工资性补贴)按表6-1-1中规定的系数调整。
表6-1-1 地区工资调整系数表
人工费调整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1-19.5元/工日
当地取定人工单价
K
其中:当地取定人工单价的计算执行当地电力建设定额站的规定标准。 工资性补贴中的物价补贴、煤与燃气补贴在定额中已按每工日1.91元计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物价补贴超出部分,按定额人工用量乘以工日补贴价差后,作为价差列入建筑工程费中。
(2)材料费、机械费调整: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调整执行当地电力建设定额站的有关规定。 2.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其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与计算标准如下: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本项费用按照工程所在地区的不同自然和天气条件计取,地区分类情况见表6-1-2。
表6-1-2 地区分类表
计算方法: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6-1-3)
表6-1-3 火电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2)夜间施工增加费计算方法
夜间施工增加费=基本直接费×0.33%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计算方法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基本直接费×0.59%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
按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与计算标准计算,无规定者不计列此项费用。
3.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6-1-4)
表6-1-4 火电建筑工程临时设施费费率(%)
注:本费率适用于二机二炉工程,若为一机一炉时以上系数乘以1.1,
若为扩建工程时,以上系数乘以O.9。
(2)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基本直接费×4.34%
(二)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企业基本管理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企业基本管理费
企业基本管理费=基本直接费×2.85%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基本直接费×劳保费率
其中:劳保费率=当地劳保费率×0.22
当地劳保费率是指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之和。
(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直接费×1.80%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基本直接费×1.2%
3.施工机构转移费
施工机构转移费=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6-1-5)
表6-1-5 火电建筑工程施机构转移费费率(%)
(三)利润
利润的计算分热力系统和非热力系统设置不同的系数计算。
1.热力系统建筑工程
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6.5%
2.非热力系统建筑工程
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6%
(四)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税率按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