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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为了端正考风,加强对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莆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考核资格本校在籍的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成绩及格者方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一)旷课、请假累计达到该课程学期学时的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超过二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入,必须重新学习。

(二)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并按正常考试评定成绩。

(三)期末考核前两周,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班级的学生进行审查,并将未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未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考核;若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认定。

二、考核方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含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课程所在学院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课程考核大纲,确定考核命题的方式与要求,如:闭卷或开卷、笔试或口试、调查报告、论文等。

必修课程应该安排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变“一考”为“多考”。

各二级学院(部)应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并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课程考核办法。

三、期末试卷命题与制作(一)命题要求1.命题规范,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要求。

2.题量适当,与考试时间相匹配。

3.难易适度。

4.覆盖面大。

命题的覆盖面应涵盖授课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5、B两套试题内容不能重复。

每年重复率不超过20%,同时要求等量、等难度。

6.采用统一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等基本相同的课程应进行统一考核。

7.凡课程考试要同时准备A、B两套试题并附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8.重新学习课程考试不得降低考试要求。

(二)试卷命题与审批程序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库试题;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由课程所在系主任确定命题教师,并委托熟悉该门课程教学内容的骨干教师进行试题审核,经系主任和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后提交校文印中心印制。

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学生[2016] 47号
关于举办2016年辅导员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使我校2016年辅导员尽快熟悉辅导员工作、把握学生工作规律、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举办2016年辅导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请参训人员认真听取讲座,并做好笔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提前到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工作处辅导员协会
2016年8月23日
莆田学院学生处2016年8月23日印发附:
2016年莆田学院辅导员培训日程安排表。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5]33号
关于公布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2015年学校决定立项84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
1、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学校将给予各项目资助一定经费支持(见附件)。

2、经费将通过预算调整下达到各学院,各学院须安排专人登记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支出经费时,指导教师须审核学生提供票据的真实性,并由学院领导审批。

二、项目管理
1、各相关学院须组织相关指导教师及学生于5月29日前与教务处签订莆田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合同书(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1.5年。

2、各项目指导教师应对项目运行提供必要的指导,并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经费。

3、各学院要采取措施加强对项目的引导,帮助学生进一步理清工作的方向。

尤其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须督促其在原计划基础上加强模拟或实践,以实践经验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策划,并形成经验的总结供后续相关项目参考。

4、各学院须加强对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不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

附件:莆田学院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莆田学院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模板】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模板】

莆田学院文件莆院人〔2014〕47号**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本校各单位:《**学院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学院2014年12月10日**学院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退休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年龄(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为退休年龄。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精神,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专技干部,凡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愿意,可到60周岁退休。

(三)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闽委组〔1994〕通字028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可到60周岁退休的,因身体健康状态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本人不愿意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执行。

(四)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公务员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开展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莆人综〔2012〕20号)精神,以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到管理或专技岗位的女性人员,退休年龄可以延长至55周岁。

二、延退及办理程序(一)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授,确因工作需要可延长到63周岁退休。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延退者,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二)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3〕141号)精神,“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尚无人接替的。

莆田学院教务处

莆田学院教务处

莆田学院教务处教务〔2017〕83号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各学院(部):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纪律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将安排安排校、院两级巡视。

校级巡视由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和校级督导组担任,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导。

学院巡视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教学督导等人员担任,加强考试督导、检查。

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学校将启用教室监控对考试情况进行监控。

各学院(部)务必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狠刹作弊之风,在考试期间应做好如下工作:(一)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考前应组织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培训,要求考务、监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莆院教[2011]54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监考人员发现违规违纪学生,应立即终止该考生当场考试,并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监考教师应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到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备考考生1、在考前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认真复习,准备好考试用具。

如在正方系统上发现自己有考试信息缺漏、多余的,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解决。

2、参加期末考试时需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证件丢失的要提前开好相关证明,证明需附照片,并加盖院部公章。

3、考前要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郑重声明:根据《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视情节轻重,考试违纪、作弊将予以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二、试卷制作期末试卷命题与制作需按照《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进行。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莆田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4]54号
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基础医学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4〕3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增补省级项目配套经费(详见附件)。

增补经费已由财务处通过预算调整的方式下达到各相关学院(部),请相关学院于10月31日前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项目经费卡,并做好项目经费使用审核及登记工作。

附件: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增补配套经费情况
(此页无正文)
教务处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增补配套经费情况。

莆田学院(计生办)文件

莆田学院(计生办)文件

附件:2011年度下半年计生“双查”人员名单单位检查人员名单办公室李丽青、欧秋霞(曾伟)、郑秀琴(柯元腾)、王丽英、吴丽芬、林贞、方建秀纪审处吴小花组织部蒋春兰宣传部阮蓉、王春丽、朱秀兰、李明锐工会朱秀萍(方建水)、郑洁红、陈瑜、黄丽铭(黄汝宪)团委苏丽萍、林萍兰、陈颖(林伟)人事处阮荔、曾华清(林健)、林振梅教务处阮莉立、徐益萍(吴继云)、李志萍(许长城)、何丽贞、吴小丽评建办张燕群、王丽(王三川)科研处林振梅、苏婧、俞媛媛学生处陈志绯、王桂兰、留明英、黄梅芳(郑锦)、余文爱(杨海青)、徐维玮、曾丽青招就处林琳、陈雅琴、祁金英后勤处陈丽娟、周荔、邹丽敏、黄丽君、黄涛、徐萍、刘彩英、张君芳(陈壮)、欧雪燕、蔡金穗(吴祖勇)、朱露露(余淑媛)、林碧红(周卫东)、严金鑫、张丽凡、洪琛财务处江雪梅、陈张霞、吴丽芳、卢秀红、林海燕、林国英、方晓红、王文菊设备处陈玲卿、冯淑琴基建处吴丽梅(陈志聪)、林梅玉保卫处江丽红(陈清隆)、许莉图书馆李宁、陈黎敏、陈丽娟、林建莲、余秋英、刘燕、郑丽航、叶君、杨信姐、汤慧华(苏志滨)、郑群萍(陈斌)、陈桂香、林美钦、黄雪婷、王双双、张军敏、郑玲玲、柯丽钦、林美萍、陈艳芬、陈永萍、林芳成教院林葵花、陈丽琴(蔡少志)、蔡慧琼、方丽香高教所蔡慧君、朱旗技术中心方宇芳、曾于弻、魏丽琼(许丽光)、李志红(张志强)、黄一君(吴凌)、郑丽美(林力宇)、吴丹丹、王璀璟(郑腾鹰)、柳燕萍(林元国)中文系陈祖芬、黄玮、方芳、宋向红、林姝、杨翎、黄妍、蔡小燕、欧堪兰、林伟妹(方俊飞)、陈琦敏、杨秀媚、黄婕、徐蔚、池丽君、叶燕霞、林雪莹、庄美连、林毓莎、马芳菲、姚梅桑外语系彭雅英、王闽汕、陈缘梅、郭春丽、林荫、陈韶春、林葵、林素蓉、吴燕华、陈玉珍、王美芳、陈永红、王容、曾丽贞、陈洁、朱世平、王瑞、林晶、陈丽婉、陈丽芳、姚秋英(姚鸿琨)、林黄真、吴淑蓉、林荔凡、游春花、李芃、陈昉、陈佳、王晶、何韩、林洁、林伟清、黄晶、徐力群、陈娜娟、陈碧霞、翁蜜娟、熊英、刘素萍、郑珺珺、刘子敏、程永伟、程丽英、林希、邓素兰、刘少昕、陈赛芳、黄少雯、朱华、郑淑萍、杜爽、董颖、翁碧琼、石春煦、林雪霜(陈家荣)、林炜莉、吴晓红、余雄娟、董颖、刘亚坤、熊英数学系黄琴、宋丽平、晏瑜敏、周响霞(林志兴)、阮世华、方冬云、曾闽丽、马明菊、陈梅香、潘素娟、林美琳、曾月迪、黄振霞、林英(柳志千)环生系傅丽君、胡文英、陈宇、林娟娟、陈建琴、黄晓丹、傅明连、林素英、曾志红、陈菁、林秀春、方凤英(陈彰旭)、黄芳、吴丹丹、林萍萍、张瑛、许丽梅、林淑伟电信系许荔仙、黄黎红、黄素霞、李少芳、林金兰、郑志霞、吴敏敏、陈淑清、车艳、罗燕霞、柯玉霞(杨武)、林丽英(林志雄)、陈军(黄朝辉)、谢香贞(洪家军)、傅颍斌(吴建展)、陈瑜(陈建辉)、黄荔芬(林振衡)、赵芳丽、陈贞、佘玉萍、林舒萍、张萍、王淦樱(黄剑航)、林荔、郑舒琳、陈岽(林伟参)、宋黎黎、程琳红、林敏、林小珠(高峰)、张霞、张帅、何素贞、姜秀琳(张宇)、宋娜、吴丽碧(徐明铭)、吴荔芬(徐卫民)、宋黎黎、李海霞、张荔土建系宋伟香、黄丽娟、谢兆平、连晓君、黄艳立、方荔华、方林静(林晓东)、杨丽群(黄兆荣)、洪青霞(林力)、程丽英(程俊福)、黄小雁、陈志玉、黄燕娟(吴智明)、吴燕华、陈黎红、李碧红(陈国成)、周琴、陈明霞、曾华清艺术系梁瑾、陈夕红、陈燕秋、翁东迪、廖朝琼、陈虹、林赛君、尚进、吴小涵、王蔚骅、陈美静、陈雪苗(陈俊新)、黄清霞(林荣华)、刘映昕(黄劲)、胡丽娟(张向阳)、唐丽钦、李晖(黄益山)、王海霞、王世娟、曾云(魏向华)、林琴、涂颖颖、郑宜平、黄建霞(曾旭)、杨昕、李建、张帆、何超颖(颜明峰)体育系林丽萍、吴冰、朱丽琼、曹秀玲、朱美娟、苏荔蓉、张萍、林顺治、杨松花、黄亚妹、马忠东、吴瑞珠(柯木雄)、王丽随(范哲华)、吴丽钦(吴国阳)、王蔚(林桂池)、施巧玲(李飞腾)、薜智莹(吴尚义)戴维红医学院龚丽媛(陈建明)、吴俊生(陈力)、林丽彬、候赛榕、陈秀娇、陈小萍、王香江、林海英、朱靖、谢群、徐丽、陈品伟(郭金华)、杨慧婕、陈白金、陈良英、杨金莺、柯颍、陈逸萍、杨丽全、林健、陈玉丽、方圆圆、阮丽琴、彭为群、陈丽媛(董思东)、朱英(张育彬)、朱丽霞、潘丽珠、林志萍、吴真(郑金林)、何丽芳、吴丽娟(吴祖强)、吴秋钦、蔡丽希、李真真、许桂芬、林志萍、李娜、陈雪香、庄华梅、林雪娥(傅贤明)、林翠英、陈丽群、戴小燕、张趁华管理学院姚莉欢、周秀英、张志群、梁丽珍、徐丽盈、徐恩耀、吴军海、刘爱群、陈淑媛、黄秀琳、郑琳琳、张朝晖、黄爱双、吴敏玲(杨国祥)、郑静(陈朝阳)、黄花(林升平)、罗丹、陈秀琼、谢秀华、余文娟(林国建)、翁立英(林明太)、方朝晓(蒋长春)、游艳萍(吴福龙)、李荔娜、赵喜霞、黄美花、郭亚花、朱秀萍(林文彬)、张晶晶、陈雪梅、陈丽群、张丽凡(戴杰孙)、李洪宇、郑燕娜社科部郑秀红、方东荔、刘荔云、王福梅、俞黎媛、刘媛萍(黄志军)、郭建花(张国栋)、曾秀芳、王丽梅、龚翠芬、杨晓后勤物业临时工代红莲、宋美妹、陈金兰、许清英、林玉花、陈丽梅、洪亚花、金荔萍、郭丽明、徐萍、蔡荔军、施巧玲、欧静珊、李丽英第一餐厅林梅玉、青国容、李冬金、陈丽容、周丽香、陈淑云、余雪峰、林秀行、林美妹、林丽清、张秀珍、林美金、任碧烟、林美爱第四餐厅石素英、林朱英、郑美妹、林凤珠、沈碧霞、杨荔凤、曾都武、杨梅香、朱丽英第五餐厅游丽琼、林爱琼第六餐厅蔡秋燕、黄庆梅、周美双、石元兰、石素华、刘美凤、朱德英、陈美金、唐素如教工餐厅蔡秀华、林荔凤凰餐厅林秀香、林爱珍、林雪花、吴桂洪、黄瑞英学生工作处临时工韩小燕、汤惠华、赵荔香、陈飞雪、王桂兰、陈彩萍、廖艳峰、欧雪丽、陈煌煌、陈素花、喻翠萍、陈梅玉、程星石、林梅香、宋美妹、肖素英、孙琴、林飞霞、李燕玉、林春英说明:1、括号内的人员为男方,前面为其家属。

莆田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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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文件莆院教〔2017〕29号莆田学院关于印发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本校各单位:现将《莆田学院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2017年4月18日— 1 —莆田学院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修订)课程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加强课程建设,尤其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对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特对《莆田学院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一、课程建设的体系和内容课程建设体系包括合格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

课程建设是一项总体性的建设,包括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与课程有关的诸多因素。

我校的课程建设以主干课、基础课为重点,以课程教学为中心,分期、分批,使各门课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二、课程建设评估(一)组织领导学校设立课程评估小组,由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

评估小组应经常了解教学情况,掌握教师教学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就课程建设问题进行咨询和指导。

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人员兼有课程建设评审小组职能,二级学院(部)评审小组的职能是:1.全面掌握本二级学— 2 —院(部)课程教学和师资情况,对课程建设进行规划,并对课程建设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2.深入课堂听课,检查课程教学各环节、教材质量及使用情况,听取师生意见,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3.根据课程评估标准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

(二)评估的实施凡授课一轮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都必须通过课程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每年进行一次。

具体实施步骤为:1.任课教师填写《莆田学院课程建设评估申报表》和《莆田学院课程建设评估自评表》(一式三份)。

2.二级学院(部)课程建设评审小组听取任课教师对课程建设的自我评价和工作汇报。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通知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通知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通知莆院人〔2021〕23号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本校各单位:«莆田学院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方法〔试行〕»已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讨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2013年7月3日莆田学院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方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革新,明白各类岗位职责,客观合理评价教职工履职状况,做好我校岗位聘任与考核任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开展,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20〕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开展的假定干意见»〔闽政[2021]47号〕、«福建省高校教员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法〔试行〕»〔闽人[2021]206号〕等文件肉体,结合我校实践,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艺人员。

二、基本原那么岗位聘任与考核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严厉考核、静态聘任的原那么;坚持按岗聘任、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原那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那么;坚持统筹统筹、协调开展的原那么。

三、组织指导〔一〕学校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担任对各类各级岗位的聘任与考核任务。

岗位聘任与考核指导小组由校指导、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担任人组成。

〔二〕学校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申诉委员会,由校指导及工会、监审处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担任对岗位聘任与考核任务中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赞扬和申诉的调查、调停和处置,并将有关结论向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指导小组报告。

〔三〕各单位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任务小组,担任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考核、引荐和申报任务。

四、岗位职责与聘任条件〔一〕教员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1〔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2〔三〕管理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3〔四〕工勤技艺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4五、岗位聘任顺序〔一〕发布岗位学校依据下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发布各单位的岗位信息及其岗位职责与聘任条件。

莆田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件

莆田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件

莆田学院学生委员会文件莆院学生委员会〔2017〕6 号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优秀协会”、“优秀社团工作者”、“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等奖项的决定各二级学院社团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各级学生社团在学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领导下,社团活动丰富多彩、主题鲜明,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更好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学生社团自身建设,打造我校品牌社团,扩大社团在学生心目中的影响力、渗透力,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发展,根据《关于举办莆田学院第九届社团巡礼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团委评议推荐,校团委审核,我校共评出优秀协会20个、优秀社团工作者20位,优秀社团指导老师10位。

具体名单如下:一、优秀协会(20个)土风舞社、巴尔干土风舞协会、breath街舞协会、乒乓球协会、阳光跆拳道协会、足球协会、木兰溪文学社、漫画协会、湖畔剧社、集樱社、机械创新协会、数学建模协会、企业模拟经营沙盘协会、土木工程协会、公共关系协会、爱芯维修社、临医协会、舞蹈社、心理社、跆拳道社。

二、优秀社团工作者(20位)单位名称姓名文化与传播学院社团部王艳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社团部郜祥辉土风舞社黄昊环境科学协会林杰心理健康发展协会林淑贤爱心社林书菁青春红丝带协会黄惠燕企业模拟经营沙盘协会陈志坚木兰溪文学社屈星星临医协会包科靖机械创新协会林明超爱芯维修社吴晓阳乒乓球协会林文土仙游校区欧超英仙游校区丁金城学生社团联合会(仙游校区)郭玲玲数学建模协会会长蔡倩仪学生社团联合会吴玲玲学生社团联合会黄妍师范技能交流协会会长郑淇文三、优秀社团指导老师(10位)单位名称姓名土风舞社郑若宜乒乓球协会胥凡木兰溪文学社刘志华机械创新协会李文芳、林金忠爱芯维修社王彬临医协会简陈兴、李娜话剧社宋毅手工社刘美双莆田学院学生委员会2017年6月12日莆田学院学生委员会2017年6月12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莆田学院办公室文件莆院办综[2007]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本校各单位:公文处理是保证机关高效协调运转的重要基础工作。

学校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文处理的文件精神,于2002年制定了《莆田学院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校内公文的种类、格式、处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规定》施行以来,校内多数单位和部门都能认真按照有关要求行文,但个别单位、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文格式不规范、文稿质量不高,有些单位核稿流于形式、文件存在明显错误,个别单位越级直接对外报送公文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公文质量和对外形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现就公文处理工作有关问题重申和要求如下:一、学校党委、行政部署某一方面工作需行文的,学校党委、行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各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委会等常设、非常设临时机构需要以校党委、行政或校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名义行文或批转公文的,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代拟文稿,送交学校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校内各机关部门、教学院系(部)、教辅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委会等常设、非常设临时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各自职权范围在校内行文。

三、除校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外,校内各机关部门、教学院系(部)、教辅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委会等常设、非常设临时机构不得直接对外正式行文。

四、草拟公文一律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发文稿纸为首页,并认真填写文件名称、拟稿人、拟稿单位、审稿人、核稿人、会稿人、主题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院内发送单位等表内有关内容。

需要定密或注明印发数的文件须填写密级、份数等内容。

发文拟稿一律使用电脑打印稿,拟稿单位审稿、会稿、办公室核稿及领导签发均保留原手稿,以便核查、存档。

手写内容的用笔用墨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拟稿单位审稿由该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负责人签署。

拟稿单位审稿应认真负责,须对文稿的内容、格式、紧急程度和定密意见等严格把关。

莆田学院思政部工作量津贴分配方案(试行)

莆田学院思政部工作量津贴分配方案(试行)

四、管理人员需完成的工作量
管理岗位人员需完成的基本工作量,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工作量津贴的发放
1.教学科研岗位教师每学年须完成280学时教学工作量外,还须完成考试命题、试卷批改、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课程建设等工作。

在完成基本工作量后,即按学校核拨标准享受工作量津贴。

2.如教职工超额完成工作量,本部给予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每学期的超工作量津贴发放视该学期实际情况确定。

管理岗位人员参与管理岗位缺编费分配。

3.如教职工不接受安排的工作,或未能完成基本工作量,本
部可酌情扣发其学校核拨的工作量津贴。

扣发部分作为部门超工作量津贴分配。

4.根据莆田学院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下一年度工作量津贴按80%计发,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不发放工作量津贴。

其他停发和扣发规定按照莆院人(2013)20号文件执行。

5.无故缺席部政治学习或其他会议的,每次扣2学时;
6.为鼓励科研业绩突出人员潜心开展科研,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允许以科研工作量抵冲部分教学工作量,冲抵量不得超过10%(具体冲抵办法由科研处、教务处另行制定)。

7.脱产学习人员的有关待遇参照《莆田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执行。

8.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或未尽事宜,由部教职工工作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2013年11月。

莆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莆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莆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委员会闽教高[92]0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闽学位[2005]19号《关于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莆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所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其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良好(含教学实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并且参加由校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一门英语(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的考试,成绩合格。

各专业考试科目为:护理:英语、药理学、护理学基础。

临床:内科学、病理学、英语。

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英语。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修业年限内,曾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2、学士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的(外国语课程考试允许参加二次补考,其它两门学位课程不组织补考);3、按结业处理者。

第三条学士学位课程的考试1、外国语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由校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英语专业为第二外语),成绩合格的可确认为学位外国语课程成绩合格。

学生在入学前三年(指全日制专科生)或在学期间参加CET-4考试且成绩达60分以上或710分制计算达425分及以上者,持合格证书原件及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可申请大学英语课程免试。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校学位办按照我校相同专业的要求并参考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计划确定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的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

莆田学院财务处文件

莆田学院财务处文件

莆田学院﹙财务处﹚文件财务【2009】3号关于做好2009年年终决算和2010年年初预算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单位:为了做好2009年年终决算和2010年年初预算安排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年终决算工作安排1、财务报销时间:本年度报销时间截止2009年12月20日,2010年元月15日起恢复报销,各部门拟定在本年度列支的项目,需抓紧催办,务必在本年度2009年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处办理好出账手续,以便财务处做好决算工作。

2、认真做好2009年预算执行总结工作。

部门计划在2009年内开支的项目(包括已借款暂付但发票尚未到财务处结算的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内到财务处报销,逾期未报销的开支项目均作为2009年度预算开支项目。

3、做好清理往来帐工作。

所有向学校借款者(含借款转帐、备用金)须在2009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结算,及时还款。

借款转帐不能及时结算者,应在上述还款期限内向财务处作书面说明。

如果拖而不结且不作书面说明的,财务处将按莆学[2003]40号文件中“关于加强暂付款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4、各院系要尽快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的工作。

各院系2009年12月31日那天的学生已缴学费合计数将作为学校2010年预算安排院系各种经费的依据。

二、2010年年初预算工作安排1、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鼎力配合下,2009年学校预算执行工作完成顺利。

为了更好完成2010年的预算安排工作,请各部门在综合2009年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0年本部门工作计划做好《2010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见附表一),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经费需求计划加盖公章后书面报财务处(交综合科周伟处)。

财务处将在2009年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的经费需求计划,根据2010年预算收入的财力情况,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满足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资金需要。

莆田学院财务处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附表一:2010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年月日部门领导:制表人:。

莆田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莆田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莆田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教师、工程师等资格兼具,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对象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

学校鼓励、支持教师提高专业应用能力、实践教学能力、研究开发能力及社会服务能力,成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第三条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能力与实践能力并重、考取资质证书与专业能力培训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双师双能型教师原则上须具有讲师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第五条双师双能型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3.参加专业技能考评员培训,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4.近五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5.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行业、企业一线或校内外实践基地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经批准脱产到企事业实践学习、挂职锻炼、接受专门技术培训;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2项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2项以上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六条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申报认定程序如下:1.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交《莆田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二级学院(部)核实申报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材料,提出初步认定意见;3.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4.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机构,审议、拟定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5.通过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由学校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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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文件
莆院学〔2014〕25号
莆田学院关于表彰
2013-2014学年“三好学生”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
根据《莆田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实施办法》,通过自下而上认真评议,决定授予王桂玲等706位学生2013-2014学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希望各学院引导广大学生以“三好学生”为榜样,立志成才,发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莆田学院2013-2014学年“三好学生”名单
莆田学院
2014年11月26日
莆田学院办公室2014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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