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风险
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的认定与风险点,别踩雷
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的认定与风险点,别踩雷引言: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是企业合作中常见的商业模式。
这些模式在提供灵活性和成本效益方面具有很多优势,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重点探讨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的认定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点,帮助企业在商业活动中避免踩雷。
概述: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是不同的合作模式,企业需明确其性质合同约定、实际控制和经济利益是认定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的要素需要合规处理,以免触犯法律法规正文:1.内部承包的认定与风险点1.1.合同约定:承包人与雇主之间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的合同关系1.2.实际控制:承包人在承包活动中是否具有实际控制权1.3.经济利益:承包人是否承担利润与损失的风险1.4.风险点:内部承包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能触犯劳动法,面临雇主责任和劳动保障风险1.5.风险防范:明确约定合同性质、实质性控制权和经济利益,审慎处理劳动关系问题2.转包的认定与风险点2.1.合同约定: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转包合同2.2.实际控制:转包人对转包活动是否有实际控制权2.3.经济利益:转包人是否从转包中获得经济利益2.4.风险点:转包被认定为中间商,可能触犯竞争法、税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风险2.5.风险防范:明确约定转包合同、实质性控制权和经济利益,确保合规经营和合法竞争3.挂靠的认定与风险点3.1.合同约定: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是否存在挂靠合同3.2.实际控制:被挂靠人对挂靠活动是否有实际控制权3.3.经济利益:挂靠人是否从挂靠中获得经济利益3.4.风险点:挂靠被认定为虚设挂靠,可能触犯税法、相关行业法规等,承担合规和经营风险3.5.风险防范:明确约定挂靠合同、实质性控制权和经济利益,确保合规运营和风险可控4.内部承包、转包、挂靠的优势与不足4.1.优势:灵活性、成本效益、资源整合等4.2.不足:劳动法合规性、合同风险、税务风险等5.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解析5.1.劳动关系认定相关法律法规5.2.竞争法及相关合规要求5.3.税收法相关规定5.4.相关案例分析和解读总结:内部承包、转包和挂靠在商业合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公司需要慎重处理这些合作模式并确保合规经营。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众所周知,内部承包经营在建筑业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经营方式。
这种经营方式对建筑企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减少了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特别是项目经理的积极性。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企业内部承包经营也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如果企业对内部承包不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这种经营方式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内部承包给建筑企业带来的风险为了有效地说明问题让我们首先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随后该建筑公司与工程管理人员张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按照工程结算价款的6%向公司交纳管理费,项目的盈亏由张某自己负责,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同时该公司任命张某为该工程项目部经理。
该工程验收竣工后,张某欠下某材料商200多万元的款项,材料商多次向张某索要,但张某以项目亏损没有能力支付为由拒绝支付该款。
该材料商向建筑索要材料款时建筑公司则以该工程已由张某承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支付该款。
无奈之下材料商将该公司和张某同时列为被告诉到法庭,在诉讼过程张某又突然失踪。
开庭过程中,该公司以该欠款是张某的个人行为为由进行抗辩,但法院的一审、二审均以该欠款是张某的职务行为为由判令该公司承担赔偿该款项的责任。
可以说,近几年来,在建筑企业中类似的情形已经层出不穷。
建筑企业在与承包者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往往都约定工程由承包方独立经、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企业无关,但根据法律规定内部承包对第三者并没有约束力,所以一旦发生风险建筑企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建筑企业承担责任后由于承包者往往都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也难以挽回损失。
大多数承包者来说并不会有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故意,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亏损,而自身没有经济能力弥补时,就不可避免地给企业带来了风险。
有的承包者,特别是一些挂靠的承包人则会利用法律的这种规定恶意逃避自己的责任。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工程内部承包民法典律风险一、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时,双方应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合同主体资格。
如果一方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核实对方的资质和信誉,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合同内容不明确或不合理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合理,包括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或不合理,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充分沟通,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三、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工程质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并在履约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工期延误问题工期延误是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常见的一个问题。
如果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可能导致发包方承担额外的损失。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工期及违约责任,并在履约过程中加强协调和沟通,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价款支付问题在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如果双方在价款支付方面存在分歧,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并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问题在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
为避免因合同变更或解除引发的纠纷,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并在履约过程中遵循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方式问题在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争议。
为避免争议升级,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积极采取约定的解决方式,争取尽快解决纠纷。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其防范精修订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其防范精修订首先,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存在人员风险。
由于承包人员和公司员工之间的关系不够紧密,承包人员可能存在工作不认真负责、效率低下的问题。
此外,承包人员可能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或故意破坏公司的利益。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公司应严格筛选承包人员,确保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素质,并建立严密的保密制度。
同时,公司还应加强对承包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其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任务。
其次,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存在财务风险。
承包人员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如挪用公司资金、虚报经营业绩等。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承包人员的财务监督。
此外,公司还应定期对承包经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以确保合同执行的透明和规范。
再次,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存在法律合规风险。
承包人员可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导致公司面临法律风险和损失。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公司应对承包人员进行合法合规教育和培训,明确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并与承包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最后,公司内部承包经营还存在操作风险。
承包人员可能由于工作失误或不熟悉的操作流程而导致项目进度延误、质量问题等。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公司应对承包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流程,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存在人员、财务、法律合规和操作等多方面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公司应加强对承包人员的筛选、监督和考核,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加强法律合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
只有这样,公司才能确保承包经营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项目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合规和风控要点
项目内部承包是指由项目内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特定工程或任务的承包工作。
在项目管理中,内部承包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合规和风险控制问题。
为了规范内部承包的行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对内部承包的合规和风险控制管理。
本文将从合规和风险控制的角度,对项目内部承包的合规和风险控制要点进行详细阐述。
一、合规要点1. 合规法律法规意识作为承包人,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合规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项目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 合同签订承包人在与项目部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前,应当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合同标的、价款支付方式、工程量清单、履约保证金等,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资质资格审查在确定内部承包人时,项目部门应对承包人的资质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能力和资质,避免因承包人资质不合格而导致合同履行风险。
4. 工程量核算承包人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工程量进行核算,确保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不得虚报工程量以获取不当利益。
5. 税务合规承包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依法纳税,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因税务问题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风险控制要点1. 合同风险控制项目部门应当在内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合同履行的细则和标准,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2. 质量风险控制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质量标准进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减少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风险。
3. 安全风险控制承包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措施,防范并避免因安全问题而导致的意外风险。
4. 进度风险控制项目部门应当对内部承包的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避免因进度延误而引发的项目风险。
5. 合同履行风险控制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包人履约能力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履约风险,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三、结语在项目管理中,内部承包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灵活性和便利性,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合规和风险控制问题。
认定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内部承包是指企业内部部门或者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等目的,自行协商达成的一种内部合作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内部承包在许多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内部承包涉及到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就认定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内部承包的法律性质1. 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律关系内部承包实质上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即企业内部部门或者员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内部资源分配、任务完成、利益分配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这种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2. 内部承包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行为内部承包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方式,它旨在提高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管理流程。
因此,内部承包的行为主体是企业内部部门或者员工,而非企业外部主体。
三、认定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问题(1)有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内部承包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则该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合同履行完毕,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内部承包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则该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①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主张权利;②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③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依法处理合同涉及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关系问题(1)劳动合同与内部承包合同的关系内部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内部承包合同主要调整企业内部部门或者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动合同则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内部承包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影响①内部承包合同可能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内部承包合同中存在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内容,如降低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内部承包合同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法律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被广泛应用于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
然而,由于内部承包合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同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合同模式有利于激发企业内部活力,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降低企业成本。
二、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风险1. 合同无效风险根据《建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涉及非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等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此外,如果合同双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履行风险在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风险:(1)质量风险: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进而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寿命。
(2)进度风险:承包人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可能导致合同违约,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3)费用风险:由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风险。
3. 法律纠纷风险由于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同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
例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权益受损、合同解除和违约等问题,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三、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内部承包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内部承包制度作为一种企业内部管理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它通过将企业的部分业务或资产承包给内部员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然而,内部承包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1. 内部承包的定义内部承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资产承包给内部员工,由员工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享受经营成果的一种经营方式。
2. 内部承包的法律依据(1)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 内部承包的法律要求(1)合同合法性:内部承包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法性、有效性。
(2)平等自愿:内部承包合同双方应当平等自愿,不得强迫或欺诈。
(3)协商一致:内部承包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4)公平合理:内部承包合同应当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益。
三、内部承包实施过程中的问题1. 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清晰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
2. 风险控制不力内部承包制度实施过程中,企业对承包方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可能导致经营风险扩大。
3. 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内部承包业务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无法有效约束承包方的经营行为。
4. 税收问题内部承包可能涉及税收问题,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需要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5. 劳动关系问题内部承包可能导致劳动关系发生变化,企业需注意调整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权益。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的防范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的防范(一)内部风险的防范1.正确对待内部承包。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兴起的国有企业承包经营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公司承包经营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根据公司自治原则,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经营方式,是公司的自由。
而承包经营确实又能使一些经济效益差,资金短缺的公司得以“休养生息”,为公司重整雄风提供了有利机会,所以,公司内部承包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首先,公司承包经营有些类似于委任经营。
在现代公司法理论中,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亦为委托经营关系,所以,公司承包经营实质是将原公司单独由董事会的履行职责委托给董事会和承包股东共同行使。
只是对董事会职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不必然违背公司法定主义原则,不改变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未动摇公司法人独立和股东责任有限两大基石。
其次,公司承包经营是将公司制度与合同制度巧妙地嫁接在一起,使商人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司的经济功能,为社会创造财富。
因此,只要选择了承包经营这种模式,发、承包双方都要相信自己的经营判断能力。
2.审慎制订承包合同。
内部承包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有私法效果。
其合法、有效与否,直接影响到内部承包的成败。
同时,承包合同也是发、承包双方最大限度降低各自风险的首选工具。
因此,承包合同是公司内部承包的核心,双方均应认真对待。
首先,内容要合法。
应符合《合同法》、《公司法》、《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违反其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导致承包合同无效。
其次,双方主体要适格。
在与承包股东签订承包合同时,有的公司以股东会的名义,或以董事会的名义,或以发包股东的名义。
不管是公司股东会,还是董事会,都不具有独立从事民事行为的能力,自然不具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资格。
虽然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但法律没赋予其享有如国有企业“投资者”那样的发包权。
因此,可参照《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既可避免承包股东和发包股东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内容与股东权或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发生冲突而导致合同无效,也有利于双方发生争议时通过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施工企业如何控制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
施工企业如何控制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施工企业在进行内部承包时,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纠纷、施工质量问题、工人工伤等。
为了有效控制这些风险,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慎重选择承包商和合作人:施工企业在选择承包商和合作人时,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考察,包括了解其实力、信誉、经验等,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的施工记录。
同时,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完整且合法有效。
2.做好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制定标准合同模板,以规范和统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合同内容要明确约定各方的责任、标准和期限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合同签订后要定期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确保施工符合设计和技术要求、材料符合标准、工人操作符合规范等。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质量检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机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的要求。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施工企业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防护措施的落实、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企业要确保员工在施工中遵守安全规程,提供安全设施和器材,有效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5.健全纠纷解决机制:施工企业应建立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内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企业应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避免冲突升级和长时间的纠纷。
6.保持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施工企业要注重自身的信誉和声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如加强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等,从而减少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在进行内部承包时,要从选择合作方、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纠纷解决和维护声誉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内部承包模式下的法律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企业内部承包模式下的法律风险提⽰及应对措施企业内部承包模式下的法律风险提⽰及应对措施近期,本律师和同事接连处理了中⼭市地区的多起劳动⼈事争议纠纷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发现有不少纠纷是因企业曾经或者正在实⾏内部承包模式(即企业将某⼀业务部门或⽣产车间交由本企业员⼯或⾮员⼯个⼈承包,企业定期收取承包费⽤或业绩分红)⽽引起的。
有鉴于此,为帮助各位读者朋友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员充分了解在内部承包模式下企业所涉及的法律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本律师现将相关研究分析成果分享如下:⼀、法律风险风险1:企业将本企业的部门、车间发包给员⼯以外的个⼈承包时,若双⽅未签订书⾯承包合同,则承包⼈可能会借机主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付⼯资、未签书⾯劳动合同的双倍⼯资差额、加班费等费⽤。
原因分析:承包⼈在企业的部门、车间⼯作,⼯作期间需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部分情况下也会接受企业的⼯作安排。
因此从表⾯上看,承包⼈与企业之间的这种关系也符合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
若企业⽆法提供证据证明双⽅之间是承包关系,则此种关系有可能会被仲裁委和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
风险2:承包⼈(包括本企业员⼯和⾮本企业员⼯)以个⼈名义承包企业部门、车间时,若承包⼈未⾜额发放该承包部门、车间员⼯的⼯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在拖⽋⼯资范围内承担⽀付义务。
原因分析:《⼴东省⼯资⽀付条例》第三⼗六条规定:“不具备本条例第⼆条规定的⽤⼈单位资格的承包⼈拖⽋或者克扣劳动者⼯资,作为发包⽅的⽤⼈单位应当先⽀付⼯资,再依法向承包⼈追偿。
风险3:承包⼈(包括本企业员⼯和⾮本企业员⼯)以个⼈名义承包企业部门、车间时,若承包⼈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劳动者发⽣⼯伤意外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承担⼯伤保险责任。
原因分析:《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伤保险⾏政案件若⼲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伤保险责任单位的,⼈民法院应予⽀持:……(四)⽤⼯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然⼈,该组织或者⾃然⼈聘⽤的职⼯从事承包业务时因⼯伤亡的,⽤⼯单位为承担⼯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内部承包是指企业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或个人,在企业内部进行业务、任务或项目的自主承包,以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激发员工积极性的一种管理方式。
内部承包在我国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出发,探讨其相关法律问题。
二、内部承包的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内部承包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承包方与被承包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包项目、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或口头协议。
这种合同关系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合同,不同于外部承包合同。
2. 劳动关系性质内部承包过程中,承包方与被承包方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承包方是企业的员工,那么内部承包关系实质上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问题(1)合同无效:如果内部承包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承包方以非法手段获取承包项目,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
(2)合同可撤销: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承包方或被承包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 劳动关系问题(1)劳动关系终止: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如果承包方与被承包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内部承包合同也随之终止。
(2)劳动合同变更: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如果承包方或被承包方发生变动,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变更,如岗位调整、工资待遇调整等。
3. 税收问题内部承包可能涉及税收问题,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企业应依法纳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侵权责任问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如果承包方或被承包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 违约责任问题如果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承包方或被承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某企业内部承包项目,承包方为该企业员工。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法律防范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和防范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目前施工领域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所谓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即内部承包人)之间通过签订协议,许可内部承包人在企业资质范围内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物资及资金等众多施工因素,完成一定的项目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内部承包人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的一种承包经营模式。
这种承包经营模式在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也同时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可能会遇到的风险种类的角度出发,对如何防范该类风险的发生提出一些建议。
(一)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转包的风险:如果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只是合同内容上体现为内部承包,而实际施工人与施工企业实际上并无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并没有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话,那么该内部承包合同实际上为转包合同。
而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违法转包。
《合同法》第272 条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该规定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若施工企业违反该规定违法转包建设工程,则除了会导致该转包合同无效外,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违法转包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施工企业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应规范合同条款的表述,不得违法转包。
(二)质量责任风险:在内部承包这种经营模式下,对外承担质量责任的是施工企业,而不是内部承包人,而且依法承担质量责任的期限并因质量保修期满而结束。
实际上,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如因施工质量问题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施工企业仍负有赔偿责任。
公司内部承包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承包作为一种管理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
内部承包是指公司内部某一部门或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对某一项目或业务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然而,内部承包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以期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参考。
二、内部承包的法律性质1. 合同关系内部承包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公司之间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要素:(1)当事人:承包方和公司。
(2)标的:承包项目或业务。
(3)权利义务: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或业务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2. 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可能涉及劳动关系,即承包方与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或业务的同时,仍需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内部承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纠纷(1)合同无效:如果承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则合同无效。
(2)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形,承包合同可以解除:①一方违约,另一方提出解除。
②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③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合同履行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以下争议,可依法解决:①合同条款解释争议。
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2. 劳动争议(1)劳动合同纠纷:如果承包方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且因内部承包导致劳动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可依法解决。
(2)劳动报酬争议: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或业务中获得的报酬,如与公司约定不一致,可依法解决。
(3)劳动保障争议: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或业务中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如与公司约定不一致,可依法解决。
3. 税收风险内部承包可能涉及税收问题,如承包方获得的收益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如处理不当,可能面临税收风险。
4. 财务风险内部承包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不稳定,如承包方经营不善,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财务风险。
内部承包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成为提高企业活力、激发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内部承包过程中,由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合同条款不明确等原因,往往会导致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内部承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介绍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
为了提高项目开发效率,甲公司决定对旗下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乙项目”)实行内部承包。
经过协商,甲公司决定将乙项目的开发权承包给公司内部的一个部门(以下简称“丙部门”),由丙部门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
在签订承包合同前,甲公司未对丙部门进行充分的资质审查,也未对承包项目的风险进行详细评估。
合同中仅约定了承包期限、承包金额、利润分成比例等内容,对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责任承担等关键条款缺乏明确约定。
三、法律风险分析1. 合同效力风险由于甲公司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未对丙部门的资质进行审查,若丙部门不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合同中对风险及责任承担的条款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2. 合同履行风险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风险责任划分,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质量风险:若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可能导致甲公司、丙部门及施工方之间的纠纷。
(2)工期延误风险:由于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没有明确约定,可能导致项目延误,给甲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3)成本超支风险:若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成本超支,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可能导致甲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超支成本。
3. 税收风险在内部承包过程中,若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
4. 员工权益风险内部承包过程中,若丙部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可能引发劳动争议,损害员工权益。
四、案例分析由于合同中对风险及责任承担的条款约定不明,甲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以下风险:1. 乙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甲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风险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风险篇一: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其防范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其防范20XX-1-5 【大中小】一、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原因由于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增加了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的经营风险,加之实践过程中操作不当,很容易使双方陷入长期的纠纷之中,抑制公司的长期发展。
因此,我们首先要对公司内部承包经营中风险存在的原因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1.公司营业权不能独立转让是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直接原因。
承包股东向发包公司交付一定数额的承包费后,发包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权承包给承包股东,使承包股东在承包期间享有公司的经营权利。
但并不是将发包公司的经营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了承包股东,而是承包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有行使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权利,所以,承包股东并非真正享有经营、管理权。
由于企业经营上活动包括企业构成部分、组织与顾客、商品、劳务,及与资金供应者的关系等,经常变动,其客体难以量化,欠缺权利所应具的社会典型公开性,尤其是归属及排他的功能。
因此,在公司内部承包经营过程中,公司经营权中哪一部分完全由承包股东行使?哪一部分完全由发包公司行使?并不能做出明确的划分。
那么,必然导致在经营权在行使过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由于权利的行使人不明确,自然地,产生的相责任人也变得模糊不清,为此,大大增加了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利益风险。
而且,一旦公司经营权在双方“犬牙交错”的行使过程中发生“交战”,利益风险将随时发生。
2.利益之争是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
公司作为公司各方参与人利益博弈的平台,追逐利益的最大化是公司各方参与人参与公司活动的本质愿望。
然而,公司分配的公司利益是有限的,甚至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为防止公司参与人不当转嫁自己应承担的风险,法律设立了多种法律制度,使公司参与人公平分享利益,平等承担风险。
但这些法律制度毕竟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并非公司的实然状态,其间还不可能杜绝道德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也是当前广大建筑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该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一旦操作不慎,可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于对我司几年来各种诉讼纠纷的总结,就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作简要的分析,试探求解决方法,减少风险的发生。
一、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突出法律风险无容置疑,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确实曾为施工企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行业的发展与内部承包人日益的“成熟”,该经营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露。
更有甚者,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到了谈内部承包而变色的程度。
许多企业因内部承包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以下几点就是目前较为突出的风险。
(一)材料款、设备和租赁款的支付风险关于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的支付风险,涉及到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涉及到内部承包人的行为性质。
司法实践中,因内部承包人的行为被定性为个人行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企业责任承担也有所不同。
1、构成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职务行为的前提是内部承包人为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
至于工作人员如何认定,如果内部承包人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认定起来相对简单,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内部承包人与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比较复杂,可参考以下规定予以认定。
(1)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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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风险篇一: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其防范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其防范XX-1-5 【大中小】一、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原因由于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增加了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的经营风险,加之实践过程中操作不当,很容易使双方陷入长期的纠纷之中,抑制公司的长期发展。
因此,我们首先要对公司内部承包经营中风险存在的原因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1.公司营业权不能独立转让是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直接原因。
承包股东向发包公司交付一定数额的承包费后,发包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权承包给承包股东,使承包股东在承包期间享有公司的经营权利。
但并不是将发包公司的经营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了承包股东,而是承包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有行使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权利,所以,承包股东并非真正享有经营、管理权。
由于企业经营上活动包括企业构成部分、组织与顾客、商品、劳务,及与资金供应者的关系等,经常变动,其客体难以量化,欠缺权利所应具的社会典型公开性,尤其是归属及排他的功能。
因此,在公司内部承包经营过程中,公司经营权中哪一部分完全由承包股东行使?哪一部分完全由发包公司行使?并不能做出明确的划分。
那么,必然导致在经营权在行使过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由于权利的行使人不明确,自然地,产生的相责任人也变得模糊不清,为此,大大增加了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利益风险。
而且,一旦公司经营权在双方“犬牙交错”的行使过程中发生“交战”,利益风险将随时发生。
2.利益之争是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
公司作为公司各方参与人利益博弈的平台,追逐利益的最大化是公司各方参与人参与公司活动的本质愿望。
然而,公司分配的公司利益是有限的,甚至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为防止公司参与人不当转嫁自己应承担的风险,法律设立了多种法律制度,使公司参与人公平分享利益,平等承担风险。
但这些法律制度毕竟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并非公司的实然状态,其间还不可能杜绝道德风险。
公司内部承包在不改变公司法人独立性的情况下,不但要面临公司股东之间、公司与代理人之间、公司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还要面临承包股东与发包公司之间、承包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诚然,公司在发包给股东承包前,双方对各种风险和利益都作了一定的评估。
但是,若实际承包经营中所产生的风险或利益远远地超过先前的评估,完全突破了各方“心理底线”时,由于此种经营模式缺乏制度上的保障,那么,利益之争的战斗随时都可能爆发。
这就是为什么在经营效益超出寻常丰厚和业绩一败涂地的内部承包公司中,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最容易“交火”的根本原因。
3.潜在风险是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中最为复杂的原因。
承包股东在按约定的发包公司交付一定的承包费后,承包经营管理期间公司发生的风险将由承包股东一人承担。
在承包股东承包经营前,发包公司已进行了大量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行为,因此,不可避免遗留下一些隐患。
当这些隐患与承包股东承包经营行为相结合而暴发时,责任将如何划分?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掌握着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必然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权利,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公司资源。
如,人事变动;资产处置;技术资料的掌握等,虽然这些活动在表面上不会给承包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是,若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采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经营方式,自己牟取暴利后,将一个“皮囊”交还给发包公司。
然后用“脚投票”的方式悄然离去,将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留给发包公司。
因此,由于公司对各种“潜在危险因素”缺乏“自我免疫力”,而承包经营又具有一定期限,使得公司在经营中的各种潜在的风险在发包公司与承包人之间“流动”,极大地增加了公司内部承包的风险。
4.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引起法律风险的原因。
对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目前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无效说。
该观点认为,将公司以承包合同发包给股东承包经营,实质上是以承包经营的方式代替董事会亲自经营管理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职责的具体规定,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规定。
因此,对承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二是有效说。
该观点认为,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符合《公司法》鼓励公司自治的立法理念。
尊重商人和公司的首创精神是培育公司竞争力的关键。
根据公司法自治的思想,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任何公司均可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经营模式。
只要发包公司与承包人达成了意思表示真实的承包经营合同,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的契约行为。
作为公司或者营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既适用于传统企业(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也适用于现代公司。
三是区别说。
原则上公司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公司承包属于企业承包的一种,法律允许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自然亦应允许公司承包经营,至少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法规明确禁止。
尽管承包经营不可避免地要将原本应由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的部分权利交给承包人行使,但在法律上可以视为股东会、董事会对承包人的概括性授权。
因此,公司承包经营原则上不应认定无效。
尽管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效说已成为一种共识,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加上裁判水平的不一,为裁判人员提供了广阔的自由空间,使承包合同极易产生法律风险。
二、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常见的表现形式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在实践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虽然产生的后果完全不相同,但这些风险不外乎来自公司内部和外部。
对风险的“路径”有了客观的分析,有利于将其“拒之门外”。
本文主要从实践中常见的几种风险进行探讨,但现实中也不仅仅限于这些风险。
(一)来自公司内部的风险。
1.承包股东的道德风险。
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掌握着发包公司部分决策权、人事权、监督管理权。
当这种权力失去必要监督,完全为承包股东的个人利益服务时,必然产生权力的滥用。
将公司经营管理权概括地转移给另一股东,收取承包费是固然的,但为防止公司在承包经营期间给公司造成侵害或者违约,有必要让承包股东提供一定的担保。
但是多大的数额才能起到担保作用呢?公司在经营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的风险,但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掌持着超载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控制权,为其转嫁这些风险大开方便之门,所以,承包股东的提供的担保并不一定起到担保作用。
另外,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严重资不抵债时,承包股东以其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承包合同约定义务,那么是公司或其他股东通过什么方式要求承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2.特殊股东主张股东权的风险。
在公司内部承包期间,若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承包股东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发包公司如何处理?若该股东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查阅公司账簿,在承包股东拒绝提供的情况下,发包公司如何才能实现股东的账簿查阅权?因为承担股东账簿查阅的义务主体是公司,而不是承包股东,所以,股东勿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若在公司股东会对内部承包进行表决时,反对或弃权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要求公司根据该条或章程规定的分配股利,发包公司是作如何处理?3.监事会的干与风险。
承包股东在交纳承包费后就享有一定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利,监事(会)作为发包公司的监察机构,依然要信守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的约定。
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就被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所替代,那么,监事(会)事实上就起不到什么的制约作用。
当监事(会)行使法定职权时,不免会干扰承包股东的经营管理活动,若因此给承包股东造成经济上损失,那么,承包股东必然要求发包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但是在发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如何向监事(会)追偿?4.董事会争夺权力的风险。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享有《公司法》第47条、第109条第4款所规定的决策权、人事权、监督权。
但是在公司承包给股东经营后,承包股东就享有了几乎与董事会的大部分职权。
虽然公司的一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交付给了承包股东,但发包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自身依然要运行和发展,那么董事会就必须承担起其应有的职责。
在如此权力交错之处,董事会享有比承包股东更有利的优势:一是其职权法定,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二是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有强大的“后台”支撑;三是其行使职务的后果由公司承担,无后顾之忧;四是其不是承包合同的主体,不受该合同的约束。
因此,在公司内部承包过程中,若不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有效的限制,内部承包合同就如同一张一捅就破的白纸。
5.行为混同的责任风险。
在公司承包经营期间,发包公司的法人独立行为,承包股东的经营管理行为,对内对外都是以发包公司的名义作出的,不然将会导致某些行为无效。
责任自负,是一个古老的公理性法理,但是在公司内部承包经营过程中,发包公司的法人独立行为与承包股东的经营管理行为交织在一起,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将不利后果推向对方,因此,发、承包双方都存在为不明确的“公司行为”承担风险的可能。
(二)来自公司外部的风险有限责任公司是带有一定人合性的资合公司,对来自公司内部的风险,可通过内部协商,相互妥协,将这些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而发、承包双方都要面对的是来自公司外部的风险,而且,有的风险是任何一方都无法预料、无法控制的。
1.来自自愿债权人的风险。
自有债权人作为公司参与人,对公司的经营模式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一般情况下都遵守“游戏规则”,随时决定参与或退出“游戏”。
但是,当自愿债权人自身利益受到一定影响时,他们就很可能打破这种“游戏规则”,利用公司内部承包不影响公司人格独立的特点,选择最有利的方式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使发包公司和承包股东都得为“各自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更有甚者,以承包股东与发包公司“人格混同”为由,要求承包股东为其债务承担真正的连带责任,将公司内部承包推上风尖浪头。
2.来自非自愿债权人的风险。
公司非自愿债权人,一般不顾及公司采用何种经营方式,一旦其权利受到侵害,矛头就直指公司。
但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有些危害后果是渐进发生的,不是立刻就会显现。
如,化工企业的环境污染侵权;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侵权。
赔偿责任可能是发生承包经营期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经营期后,特别是在支付了巨额赔偿之后,发、承包双方如何分担?3.来自侵权人的风险。
侵犯公司知识产权和者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往往难以做出准确的评估。
因此,如何应对这种风险?也是公司在承包经营时,发、承包双方应注意的问题。
三、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的防范(一)内部风险的防范1.正确对待内部承包。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兴起的国有企业承包经营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公司承包经营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根据公司自治原则,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经营方式,是公司的自由。
而承包经营确实又能使一些经济效益差,资金短缺的公司得以“休养生息”,为公司重整雄风提供了有利机会,所以,公司内部承包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