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详解:不定项选择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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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和主观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 9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

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

同年7⽉5⽇,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申请。

7⽉13⽇,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

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级国税局 B.复议机关应⾃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起⼆个⽉内作出复议决定 C.被告为县国税局 D.是否适⽤《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结算缴纳税款之⽇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政复议管辖、⾏政复议期限、⾏政诉讼被告。

《⾏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垂直领导的⾏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政复议。

故A项正确。

根据规定,⾏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受理申请之⽇起60⽇内作出⾏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政复议期限少于60⽇的除外,故B项正确。

《⾏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政⾏为的,作出原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政⾏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

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故是否适⽤《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结算缴纳税款之⽇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D项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政⾏为的是: 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 B.被诉⼟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字错误 C.被诉⼯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审期间作出书⾯答复 D.县政府针对甲⼄两村⼟地使⽤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予以认可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政诉讼程序中被告改变原具体⾏政⾏为的情况。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中银行应承担下列哪项责任?()A. 收到的款项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B. 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审核C. 在收货人不提货时提取货物D. 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甲国人廖某常年在乙国和丁国之间从事走私生意,一日因生意纠纷在乙国杀死了乙国公民和丙国参赞,后潜逃至丁国。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 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丁国无义务将廖某引渡给乙国B. 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廖某引渡给自己C. 虽然廖某杀害了丙国参赞,但丁国不可以廖某是政治犯为由,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D. 廖某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A.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某市政府调整了该市交通局的职权,但调整后该局经常与其他部门发生职责划分上的争议。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法理学不定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法理学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一)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请回答第86-88题。

86.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B."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C."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答案】A87.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答案】C88.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特别法"B.《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C.《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D.根据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保险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答案】ABC(一)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

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

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及主观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 (⼀) 甲有⼀块价值⼀万元的⽟⽯。

甲与⼄订⽴了买卖该⽟⽯的合同,约定价⾦11,000元。

由于⼄没有带钱,甲未将该⽟⽯交付与⼄,约定三⽇后⼄到甲的住处付钱取⽟⽯。

随后甲⼜向⼄提出,再借⽤⽟⽯把玩⼏天,⼄表⽰同意。

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甲同意并当场将⽟⽯交给丙。

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款甚急,丙⽆奈,将⽟⽯交付与丁抵偿债务。

后丁将⽟⽯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对该⽟⽯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的买卖合同⽣效时,⼄直接取得该⽟⽯的所有权 B.甲、⼄的借⽤约定⽣效时,⼄取得该⽟⽯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交付给⼄,所以⼄⼀直未取得该⽟⽯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式将⽟⽯交付给了⼄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交付⽅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之间的买卖合同⾃签订之⽇起⽣效,⽟⽯的所有权⾃交付时起转移。

在合同签订之时因⼄没有带钱,甲未将⽟⽯交付与⼄,并约定三⽇后⼄到甲的住处付钱取⽟⽯,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三⽇。

所以,甲⼄之间买卖合同⽣效的时候,⽟⽯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

因此,A项错误。

随后,甲向⼄提出借⽤⽟⽯把玩⼏天,⼄表⽰同意。

此说明甲⼄对⽟⽯的交付⽅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占有改定的⽅式进⾏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

所以⾃该协议达成后⼄取得了⽟⽯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

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题的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的是: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后据为己有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选项A和B明显违反了刑法规定,属于犯罪行为。

选项D属于侵犯公民住宅权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而选项C中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说法,正确的是:A. 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B.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A.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B.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C. 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答案:A B C解析: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选项A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选项B违反了市场监管法规,选项C违反了交通法规,均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选项D属于犯罪行为,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 B C 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卷一》(单项选择题)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本题来源】2014年司法《卷一》真题第13题【正确答案】 A【解析】不存在无限制的自由,婚姻自由也受到法律的限制,A错误。

B揭示了两种自由的冲突,正确;法院认为婚姻自由属于宪法基本权利,C 正确;D正确。

《卷二》(单项选择题)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

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本题来源】2014年《卷二》真题第13题【正确答案】C【解析】自2012年以来,对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要件,根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来看改变了传统的观点,采纳的是新观点。

新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言,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的。

因此,15周岁的乙与其父亲能够成立共同犯罪。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A.申请人B.被申请人C.第三人D.人民法院2、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一并B.单独C.事后D.事先3、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

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

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

李某不服,申请复议。

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A.县委B.县土地管理局C.县人民政府D.市土地管理局4、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A.依法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D.可以和王某协商5、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B.60日C.一年D.两年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B.60日C.一年D.两年8、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政府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申请复议。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试题解析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试题解析

⼀、单项选择题:(2002年)1.法律体系是⼀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们尽可以从不同的⾓度、不同的侧⾯来理解、解释和适⽤这⼀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港的法律制度与⼤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答案及解析:D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国全部现⾏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全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它反映⼀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废⽌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效的法律。

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概念是部门法体系,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是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的标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当然也⽆从存在。

我国⼤陆和⾹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由于“⼀国两制”的实⾏,出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基本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

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特别⾏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的中⼼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个统⼀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

古代中国法律⼀直是诸法合体,但是这种法典编撰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

因此答案选D.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这⼀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答案及解析:B 权利和义务是法学当中最为重要的⼀对概念,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具有最终的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利服务的,这就是“权利本位”思想。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不定项选择真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不定项选择真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不定项选择真题答案三、不定项选择题。

86.ABCDA.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立法部门化倾向B.改进行政执法体制,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C.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D.增强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87.ACDA.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B.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应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监督C.将检察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质量D.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体系创造了条件88.BCDA.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讲,规律是自由的,但却是无意识的,法律永远是不自由的,但却是有意识的B.法律是“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的条件C.国家法律须尊重自然规律D.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89.ACDA.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90.AB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91.ACDA.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并且属于人民B.“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仅体现在直接选举制度之中C.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前提D.“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贯穿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92.ABDA.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构成对公民财产权的外部限制B.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C.只要满足合目的性原则即可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限制D.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应具有宪法上的正当性93.BCA.凡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必须进行宪法修改B.我国宪法的修改可由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C.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D.我国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94.AB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属于事后审查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先审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属于附带性审查D.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95.B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96.D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97.ABDA.王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B.如王某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C.如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D.如公司有相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程序违法时,可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裁决98.ABDA.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B.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C.在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D.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借用交通工具99.BCA.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B.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C.拓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来源渠道,建立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正常增补机制D.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改革,设立省市两级法官遴选委员会100.ACDA.法院认为孙法官的行为系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B.如孙法官主动交代,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的,法院应从轻给予处分C.由于孙法官行为情节轻微,如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法院可免予处分D.确认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法院可根据情况作出责令退赔的决定。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解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解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
解析
一、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选项A是最符合题意的答案。

2. 答案:B
解析:题目中明确要求选择最佳答案,选项B在文中提到了相关的论点和证据,所以是最佳答案。

3. 答案:C
解析:选项C是唯一提到了相关法律条款的选项,根据题目描述,选项C是正确的。

二、判断题
1. 答案:错误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选项错误的论述了相关问题。

2. 答案:正确
解析:题目中明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选项中的论述是符合题意的。

三、案例分析题
题目: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纠纷案,如何处理?
答案:根据合同法第X条的规定,应该首先对合同中的争议条款进行解释,然后通过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解析:根据题目中的描述和合同法相关条款,应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对争议条款进行解释,并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纠纷。

四、论述题
题目:请论述合同法中的履行义务。

答案: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交付等。

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履行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交付等。

当事人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对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的部分题目的答案解析。

请注意,以上解析仅供参考,具体答案以考试官方发布为准。

2002-2010司考刑法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

2002-2010司考刑法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一)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

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

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

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91-94题。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1-94题)91.甲、乙用假币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A.持有、使用假币罪B.诈骗罪C.抢夺罪D.抢劫罪「答案」A「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抢劫罪「解析」甲乙使用假币支付修车款的行为,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

甲乙二人在被识破使用假币后,开车逃跑并致使丙摔成重伤,因甲乙二人之前行为是使用假币,而非盗窃、诈骗、抢夺,因此即使存在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也不转化为抢劫罪。

92.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A.故意B.有目的的故意C.过失D.无认识的过失「答案」A「考点」犯罪主观要件「解析」本题中,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的情况下,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甲对于丙受伤害的结果是明知且持放任的态度。

因此甲的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AB「考点」犯罪中止、共犯「解析」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使用假币)的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是共犯,乙不承担刑事责任。

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无所谓犯罪中止的问题。

94.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答案」ABCD「考点」使用假币罪、故意伤害罪「解析」甲使用假币支付修车款,成立持有、使用假币罪。

20242025年司法考试【刑法学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解析

20242025年司法考试【刑法学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解析

2024-2025年司法考试【刑法学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24年)(一)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阈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

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

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

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腐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

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

李某以高价买走鹰品。

请回答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2024年卷二不定项第86题)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答案】BCD【考点】诈骗罪【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瞒行为一一对方产生或者接着维持错误相识一一对方基于错误相识处分财产一一行为人取得财产一一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假表述产生误会,进而以高价买走壶,钱某的受骗交付财物与甲的隐瞒真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o(2024年卷二不定项第87题)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C.李某已有相识错误,甲强化其相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答案】AB【考点】诈骗罪【解析】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瞒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即行为人实施了欺瞒行为,欺瞒行为使对方产生或接着维持错误相识,被害人基于错误相识而错误的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因此而获得财产,使得被害人财产受到损害。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试题解析1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试题解析1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试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02 年)28.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责任。

下列哪一做法不是法官违反职业道德承担道义责任的基本方式?A.法院通报批评B.同行的批评C.社会舆论的谴责D.自我良心的谴责答案及解析: A 2002 年司法考试大纲规定,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道义责任的方式包括同行的批评、社会舆论的谴责、自我良心的谴责。

29.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的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检察盲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的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答案及解析: C 《检察官法》第 20 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 2 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寓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官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 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并非永远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A 不选。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但不是不得在原任职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 不选。

选项 D不正确,是因为“检察官在职期间,其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并不意味着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子女仍受此限制。

30.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不正当竞争?A.某律师以给他人介绍费的方式获取业务来源B.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文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生的法律事务均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C.某律师事务所通过新闻媒介介绍了该事务所的业务特长D.某律师在当事人面前炫耀自己,贬低其他律师的答案及解析: C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 44 条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一)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二)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三)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四)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五)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司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盗窃他人财物B.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C. 误将他人财物当作自己的使用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选项A、B、D均违反了刑法规定,而选项C中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2. 下列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A. 法律平等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诉讼时效原则D. 调解优先原则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调解优先原则。

诉讼时效原则是民事实体法中的原则,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行政指导D. 行政奖励答案:A、B、D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奖励均属于行政行为,而行政指导通常不具有强制力,不属于行政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能力C. 当事人一方死亡D.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答案:A、B、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能力,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选项C中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死亡,并不直接导致合同解除,除非合同具有人身性质。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5万元作为定金。

后因市场变化,李某决定不再履行合同,张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张某的诉讼请求合理。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B. 因过失致人死亡C. 盗窃他人财物D. 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因过失致人死亡、盗窃他人财物均构成犯罪。

而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虽然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

2.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A.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B.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C.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D.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且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但是,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一律可以返还。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A. 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B. 犯罪行为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C. 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被行为人主动停止D. 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答案:B、C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或者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主动停止。

选项A和D描述的情形均不属于犯罪中止。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A. 公开侮辱他人B. 诽谤他人C. 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D. 未经他人同意公开其隐私答案:A、B、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开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均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选项D描述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而非名誉权。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李某医药费等损失。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一、选择题A. 强制性B. 公平性C. 公正性D. 公共性答案:A解析: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

其中,强制性是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即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习惯法答案:D解析: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习惯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已逐渐被成文法所取代。

A. 时效B. 空间C. 对象D. 内容答案:D解析: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效、空间、对象等方面。

时效是指法律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约束力;空间是指法律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约束力;对象是指法律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

而内容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法的效力范围。

二、简答题4.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基于真实意愿,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人在适用上应当平等,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三、案例分析题6.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法院应当分别审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如果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如果乙公司的反诉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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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
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枪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构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主诚的要求?1999年12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诚,由于案情重大,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延长侦查员押期限。

公安机关于2000年5月1日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捶察机关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王诚涉嫌走私罪证据不足,迟迟不提起公诉,在公安机关的催促下,于2000年1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王诚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
A.聘请律师
B.会见聘请的律师
C.委托聘请的律师电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和调查取证
D.王诚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王诚,公安机关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具体会见的时间
答案及解析:AB《刑诉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据此,AB入选。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据此,C不选。

《六部委规定》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批准。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力D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本案王诚所涉犯罪为黑社会犯罪,公安机关应该在5日内而不是48小时内安排会见。

据此,D亦不选。

2.犯罪嫌疑人王诚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公安机关则认为对王诚的拘留没有超限。

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对王诚的拘留超过了法定的期限
B.如果拘留超过法定期跟,犯罪嫌疑人及聘请的律师提出后,侦查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拘留期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应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C.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诚的拘留没有超过法定拘留冕押期限
D.如果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答案及解析:CD《刑诉法》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才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据此,—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请批准的期限最长为7日,加上人民检察院的7日,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为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为37日。

本题中犯罪嫌疑人王诚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属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对其拘留的最长羁押期限为37日。

据此,A排除。

《六部委规定》第29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据此,B不选。

《刑诉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据此,D入选。

3.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期间的拘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得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A.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侦查嚣押期限可以重新计算,但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B.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由于王诚一案属于重大、复杂、取证困难且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所以可以在法定正常情况下3个月的侦查期限基础上再延长4个月
D.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绣押期限时,应当在易押期限届满5日前提出
答案及解析:BC《六部委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据此,A不选。

《刑诉法》第140条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据此,B当选。

《刑诉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据此,C亦当选。

《高检规定》第225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写明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

”据此,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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