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责任清单【模板】
地震组织机构及职责
地震组织机构及职责地震组织机构是为了有效应对地震风险和灾害而建立的,它负责地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以及灾后恢复等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地震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地震局地震局是国家地震监测和预警的主要机构,其职责包括:- 开展地震监测和观测工作;- 分析、评估和预测地震活动;- 发布地震信息和提供预警服务;- 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进行地震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
2.地震研究所地震研究所是负责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机构,其职责包括:- 开展地震学、地震动力学等基础学科研究;- 研究地震灾害的成因与机理;- 进行地震风险评估和预测研究;- 开发地震监测仪器和预警技术。
3.地震应急管理部门地震应急管理部门是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和响应的机构,其职责包括:- 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指南;- 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和培训;- 协调地震应急救援资源;- 组织地震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4. 地震监测站和观测网地震监测站和观测网是用于监测地震活动和收集地震数据的设施,其职责包括:- 安装地震监测仪器和设备;- 进行地震活动的实时监测;- 收集、传输和处理地震数据;- 维护和管理地震监测设施。
5. 地方地震局和应急管理部门各地方地震局和应急管理部门是负责地方地震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其职责包括:- 配备地震监测设备和人员;- 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和培训;- 协调地方地震应急救援资源;- 研究和制定地方地震应急预案。
以上是关于地震组织机构及职责的简要介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地震组织机构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整体目标都是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减轻地震灾害的损失。
防灾减灾责任书
防灾减灾责任书防灾减灾责任书为了加强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防灾减灾责任书,倡导全社会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和生产中来,积极落实各自的防灾减灾职责,共同建立起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优化防灾减灾职责分工,形成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责任体系,特制定本防灾减灾责任书。
第二章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防灾减灾管理职责,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履行组织防灾减灾演练、预案制定、应急处置等职责,提高防灾减灾应对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应认真落实防灾减灾主体责任,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切实加强地震、洪涝、台风等重点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部门责任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防灾减灾职责。
特别是重要基础设施部门和其他重点部门要着重加强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提高防灾减灾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力,配备必要的防灾减灾设施和装备,保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章企业责任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防灾减灾管理制度,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危险源调查和风险评估,充分了解自身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在防灾减灾方面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财产不受灾害影响。
第五章社会责任广大公民应当认真履行防灾减灾责任。
特别是在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人民群众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遵守有关防灾减灾规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个人的应对能力。
各级媒体要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防灾减灾知识,培养社会各界积极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行动,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理念的深入根植。
第六章监督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管,对不履行防灾减灾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保持社会安全和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银川市地震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
受理投诉、现复场制核 资查料、、查制看作
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
投诉情况,随 时检查,发现
科
监测
处罚 疏散通道的 个人
施工。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
侵占、毁损、
拆除或者擅自 移动地震监测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 (一)是否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 【法律】《中华 专项检查、进行现场勘查、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有前款所 根据巡查和 震情监测
人民共和国防震
开展损害评估, 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 投诉情况,随
银川市地震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职权名称
监管 对象
监管内容及标准
法律依据
监管方 式
监管措施
处理措施
年度监管 计划
监管科 室和投 诉举报 电话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
到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工程在设计、施
工前,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建设单
位提供抗震设防要求。2.重大建设工程
抗震设防要求
2
行政 处罚
设施的,危害 地震观测环境
单位或 个人
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二)是否危害 地震观测环境的;(三)是否破坏典型
减灾法》(2008 年修订)第八十
受行理政投处诉罚、确技保术监 标测准设和施正的常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 时检查,发现 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及
科 监测 预报中心
求进行抗震设防。
震局令第 7 号)
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十三条
时跟踪督查, 发现违法行 为及时处罚
对占用地震避
【地方政府规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专项检查、
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根据省编办编办发号及编办文号文件精神,在市地震局基础上组建市防震减灾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县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与管理。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全市防震减灾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及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要求,对本市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震情趋势进行分析测报,并向市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和减灾防御措施;负责规划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及数字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指导县区和地震台站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负责全市地震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应急资源管理;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八)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实施建设工程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执法,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九)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协会、学会工作。
(十)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防震减灾局内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局重大活动,负责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及接待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机关文电、信息、印鉴管理、网络建设、综治、计生、财务、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gov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gov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可能因地区和组织而异,但通常会包括以下一些职责:
1. 灾害响应: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2. 生命线工程抢修:抢修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保障灾区人民的正常生活需求。
3. 物资保障:调集和运送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确保救援工作的物资需求得到满足。
4. 医疗救治:组织医疗队伍进入灾区,救治伤员,控制疫情,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5. 灾民安置:搭建临时住所,提供食品、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6. 灾情调查和监测:开展灾情调查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灾区的受灾情况和灾情发展趋势,为救灾和重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7. 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这些职责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也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市地震局责任清单【模板】
市地震局责任清单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按照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管理本级地震监测台网(站);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具体工作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管理地震预测意见及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工作,调查核实宏观异常并编写报告;负责地震趋势判定,组织震情监视跟踪和震情会商;组织、指导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震编目和震情值班工作;负责测震、前兆、强震台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及观测数据日常分析备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谨防工作体系。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监督其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导。
处理、入库归档及运行报告编写、报送工作;负责特殊时段“零报告”的接收、汇总及震情简报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地震监测数据、地震海啸预警数据的传递和采集入库工作,并迅速向相关部门传递地震海啸预警信息;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和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审核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震安全社区、地震安全乡村、地震安全校园等建设工作。
组织起草地方性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预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预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市地震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4
未取得资质证书、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6
不按规定受理
低
1.严格执行地震行政执法与法制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合法取证。
3.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6
不按规定受理
低
1.严格执行地震行政执法与法制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合法取证。
3.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审批窗口
拖延办理时间
低
不按规定审查
调查取证
低
行政审批科科长
不如实调查取证
中
提出的意见
不客观不公正
中
4.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审批窗口
拖延办理时间
低
不按规定审查
调查取证
低
行政审批科科长
不如实调查取证
中
提出的意见
不客观不公正
中
局领导
审批意见不合理
中
6
防震减灾、
监测预报规划
1
规划编制阶段
组织不力,
把关不严,
有失公正
低
加强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公开咨询、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议事规则,客观公正提出编制意见
3.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审批窗口
不按规定把关
低
行政审批科科长
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动态责任清单
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动态责任清单一、引言山洪灾害是指在山区因短时强降雨而形成的地表径流和泥石流等特殊洪水灾害,其具有瞬发性、毁灭性和难以防范的特点。
鉴于山洪灾害的危害性,为有效应对和预防此类灾害的发生,特制定 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动态责任清单,对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清晰分类,明晰各自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共同防范山洪灾害的发生。
二、危险区划定和责任清单1. 危险区划定根据地质勘探和气象数据分析,确定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划定危险区的范围和级别。
2. 灾害监测设立灾害监测点,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危险区域进行24小时监测,及时发现和预警山洪灾害。
3. 预警发布制定山洪灾害预警发布规定,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灾害警报发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达。
4. 居民疏散建立危险区域居民疏散预案,配备完善的疏散设施和人员,确保在危险情况下居民安全撤离。
5. 防灾工程在危险区域开展防灾工程,包括堰塞湖排卵、泥石流拦截坝建设等,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防护能力。
6. 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危险区域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责任主体及具体措施1. 地方政府- 划定危险区域范围及级别,公布危险区域并加强管理。
- 加大对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排查潜在灾害隐患。
- 组织危险区域居民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2. 水利部门- 加强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 组织开展危险区域防灾工程建设,确保防灾设施完好有效。
- 对危险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减轻山洪灾害的危害程度。
3. 气象部门- 提高泥石流、山洪灾害预报准确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提高对危险区域的气象监测能力。
- 加强气象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确保各方能够及时获取并有效利用气象信息。
4. 交通部门- 加强对危险区域道路和桥梁的巡查和维护,确保道路通畅。
- 制定山洪灾害应急交通疏散预案,确保危险区域的道路畅通。
地震应急预案各小组职责
地震应急预案各小组职责
一、指挥组职责:
1. 负责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2. 协调各小组的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协调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救援组职责:
1. 负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2. 组织抢险抢救和紧急转移人员;
3. 协助指挥组完成救援任务。
三、通信组职责:
1. 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通信网络;
2. 确保各救援小组之间和指挥部之间的通讯畅通;
3. 向外发布救援信息,及时更新救援进展情况。
四、物资保障组职责:
1. 负责调集救援物资和器材;
2. 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3. 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分发。
五、信息搜集组职责:
1. 负责搜集受灾情况和灾害影响信息;
2. 提供灾情分析和预测信息;
3. 协助指挥组做出应对和调度决策。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地震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地震应急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行动计划;2. 指挥、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 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4. 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接受指示并传达给各工作组。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 收集、整理和发布地震应急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3. 协调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4. 监督检查各工作组的应急准备工作和执行情况。
三、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是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主力军,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迅速赶赴地震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 搜索、营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3. 抢修和维护灾区的基础设施,保障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4. 协助其他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四、物资保障组物资保障组负责保障地震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储备和调配各类救援物资和装备;2. 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紧急采购急需物资和装备;3. 确保物资和装备及时、安全地运送到灾区。
五、通信与信息组通信与信息组负责保障地震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和信息传输。
其主要职责包括:1. 抢修和维护灾区的通信设施;2. 提供临时通信设备和服务,保障救援队伍和灾区居民的通信需求;3. 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4. 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23年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清单
2023年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清单2023年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清单一、引言南京市是中国东部重要的城市之一,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节点城市。
然而,作为地震多发区之一,南京市面临着严峻的地震风险。
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的防震减灾能力,南京市制定了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清单。
二、加强地震监测体系建设1. 完善地震监测网络,提高地震预警能力。
在南京市范围内布设地震监测台站,建立地震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地震活动情况,并及时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2. 强化地震预测研究,提高预测准确性。
加大对地震预测研究的投入,引进先进的地震预测技术和设备,提高地震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城市抗震能力建设1. 提升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加强对新建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监督,推广使用抗震建材和技术,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对老旧建筑物进行抗震加固,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震检测和评估,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施进行改造和加固,提高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
四、加强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建设1. 加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知识普及。
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地震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加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防震教育,培养公众的自救互救意识。
2.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和救援。
3. 加强防震减灾科研和技术支撑。
加大对防震减灾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地震应急技术和装备研发,提高防震减灾技术水平。
五、加强地震应急管理机制建设1. 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
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 加强地震灾害信息管理和发布。
建立健全地震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地震灾害信息,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
地震局的岗位职责
地震局的岗位职责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地震局的岗位职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一)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拟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研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三)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五)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实施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双重领导,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与计划财务体制;指导省级以下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六)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国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篇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局重大会议与活动;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拟制局年度工作计划,拟写局年度工作总结;负责编写局大事记,组织编写全省防震减灾年鉴和地震志;负责对重大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和催办;负责秘书、综合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通讯和信访工作;负责公文、文电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政务信息等网站;负责对中国地震局、省人民政府和地震系统以外的地震应急联络、新闻发布、接待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三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省外地震救援任务的实施;管理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地震应急预案建设;负责全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指导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建设,负责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指导全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社区地震搜救志愿者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救援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震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职权 序号
类型
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 项目 子项
未按照要求
增建抗干扰
设施或者新
2
行政 处罚
34020002
建地震监测 设施,对地 震监测设施
或者地震观
测环境造成
破坏的处罚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担责方式
院令第 588 号修订)
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 9.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占用、 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 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
【地方性法规】《宁夏 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2013 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 未依法进 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 按照初审定的地震安全性 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 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 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 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
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决定是否立案。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
2.调查责任:地震部门对立案 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时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
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 法权利遭受损害的;
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
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 行政处罚的;
测管理条例》(2011 年国务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 的;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责的行政机关及其相关工作人 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 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等, 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 其责任: 1.给予立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 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 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 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 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处分等责 任追究; 2.给予办案人责令作出书面检 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 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 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行政 处分等责任追究; 3.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 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 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 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 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 免职以及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4.给予地震局责令限期整改、通 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等责任追
地震和自然灾害的责任规定
地震和自然灾害的责任规定合同书甲方:(自然灾害受灾地区的地方政府/机构)乙方:(自然灾害责任主体/机构)鉴于:1. 自然灾害是无法预料和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2. 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根据法律和道德的原则,应对自然灾害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和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责任认定1.1 自然灾害责任主体:甲方作为地方政府/机构,应对受灾地区的自然灾害责任负有监管和管理职责。
乙方作为自然灾害责任主体,应对自然灾害发生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在灾害发生后积极参与救援和恢复工作。
第二条责任范围2.1 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自然灾害防灾预案,提供预警和应急救援服务;组织并协调有关各方的救援力量;提供受灾群众的紧急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
2.2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自然灾害进行科学研究和监测;制定并执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减灾措施;提供必要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服务;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恢复;并参与相关的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
第三条赔偿和救助3.1 自然灾害赔偿:如果自然灾害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员伤亡、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责任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3.2 人道救援和基本生活保障:甲方应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安全住所、食品、医疗和卫生等救援服务。
3.3 救灾资金和物资:乙方应积极参与灾后恢复工作,为灾区提供所需的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4.1 信息公开:双方应及时公开灾害风险、救援进展、灾后恢复相关信息,确保公众了解灾害情况和应对措施。
4.2 公众参与:双方应鼓励公众参与自然灾害预防、救援和恢复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并重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gov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gov引言概述:抗震救灾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政府制定了抗震救灾职责清单。
这一清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为提高抗震救灾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供了指导。
正文内容:1. 政府的基本职责1.1 制定抗震救灾政策和法规1.2 组织抗震救灾演练和培训1.3 建立抗震救灾信息系统1.4 配置抗震救灾设备和物资1.5 组织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2. 地方政府的职责2.1 制定本地区的抗震救灾预案2.2 组织地震风险评估和灾害防治工作2.3 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2.4 组织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2.5 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 相关部门的职责3.1 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和预警工作3.2 民政部门负责灾后救助和安置工作3.3 建设部门负责抗震建筑和工程的规划和监管3.4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工作3.5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抗震安全工作4. 公众的职责4.1 加强地震防灾知识的学习和宣传4.2 遵守抗震安全规定和指导4.3 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演练和培训4.4 提供灾情和救援信息的报告4.5 配合政府和救援队伍的工作5.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的意义5.1 提高抗震救灾工作的效率和效果5.2 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责5.3 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总结:抗震救灾职责清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都有各自的职责和责任,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在灾害面前做到及时、有效的救援和重建工作。
抗震救灾职责清单的实施将提高抗震救灾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福祉。
地震应急预案各部门分工
地震应急预案各部门分工
地震应急预案各部门分工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疏散和人员安全,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消防部门负责灭火和救援工作,确保火灾不会对地震灾害造成二次伤害。
医疗部门负责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援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援物资的分发。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和桥梁的检修和疏散路线的组织。
通信部门负责恢复通讯网络和信息传输。
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和水利设施的安全和抢修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施的抢修和供电保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调查。
气象部门负责地震后余震和次生灾害的预警和监测。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挥调度和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责任清单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责任清单1. 预防措施- [ ] 地方政府应制定并落实防灾减灾方案。
- [ ] 相关部门应进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并及时更新。
- [ ] 社会宣传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宣传。
- [ ] 媒体部门应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 [ ] 地方政府应成立应急管理组织,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 [ ] 相关部门应根据预警信息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并做好协调配合。
- [ ] 地方政府应组织人员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 [ ]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和维护。
- [ ] 各单位应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人制度,明确责任和行动措施。
3. 救援和救助- [ ] 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救助工作。
- [ ]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 [ ] 地方政府应及时组织物资运输和医疗救援资源调配。
- [ ] 相关部门应做好伤病员的收治和医疗救助工作。
4. 后续工作- [ ] 地方政府应及时开展灾后评估工作,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 [ ] 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灾后恢复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 ]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责任清单仅为参考,具体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应急预案和执行工作时,应注重多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和可靠性。
>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XX市防震减灾局主体责任清单【模板】
(九)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职责边界
无
**市防震减灾局主体责任清单
主体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四)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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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责任清单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5项)第一项: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地震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五)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二)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
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
(五)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
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四、监督检查措施市、县地震主管部门在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地震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四)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五)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六)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被检查的地震主管部门的名称;(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五)执行检查的机关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关报告执行结果。
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关申请复查。
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查决定。
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执行。
五、监督检查处理行使防震减灾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二)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三)违反规定跨辖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四)违反规定抽取、保管或者处理样品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在办案过程中,为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致使违法行为未受处理或者给办案造成困难的;(六)违反规定采取封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七)擅自解除被依法封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八)隐匿、私分、变卖、调换、损坏被封存、查封、扣押的财物的;(九)无法定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十)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的;(十一)未按罚缴分离的原则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数额收缴罚款的,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十二)以收取检验费等方式代替行政处罚的;(十三)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移交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的;(十四)泄露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十五)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六)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十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命令的;(十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十九)滥用职权,阻挠、干预查处或者包庇、放纵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十一)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报或者通报的;(二十二)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或者合并使用:(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四)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项:重大案件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地震局主要行使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属地管理。
现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制度:一、自治区地震局负责查处的重大案件范围重大案件主要是指:领导批示的涉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线索明确、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案件,情节重大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
(一)领导批示的案件是指中央、自治区、部和局领导批示的涉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案件;(二)线索明确、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案件是指被群体性举报或者一段时间内被不同举报人连续举报,案件线索明确,或者三年内两次以上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妨碍执法检查,暴力抗法、围堵执法人员的;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涉案物品查封状态的;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假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事故的。
(三)情节重大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是指违法违规问题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四)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是指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被群体性举报或者一段时间内被不同举报人连续举报经查属实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重大案件报告程序市、县地震主管部门在查实为重大案件之后2个工作日内要以案情专报的形式逐级上报自治区地震局,对于经媒体曝光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应及时上报,案件的处罚情况和后处理情况应在作出决定和处理完成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重大案件的查处流程重大案件的处理以查办分离的原则实行交办督查或者挂牌督办。
查办分离是指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当地地震主管部门对案件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并视情况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或调查完结后交由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交办督查的案件,由自治区地震局下发案件交办函,并可通过催办、查卷、走访等方式予以督查,确保案件及时、有效的办理。
挂牌督办的案件,由自治区地震局下发案件督办函,并抄告当地政府,必要时可以抽调各地执法骨干组成专案组以专案的方式的督办。
四、重大案件查办考核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存在瞒报、失查、办理不力、包庇纵容等情况的,对部门予以通报、下发督查建议书或者约谈,存在过错的,建议有权机关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纪检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项: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为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职责分工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监督检查对象本市的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及其法人。
三、监督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和资料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书面和图片记录,并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通知被检查单位;(二)听取总结汇报的基础上,查阅被考核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有关资料,抽查资料管理是否规范;(三)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未依法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项:对地震监测台站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地震监测活动,特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职责分工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地震监测台站日常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无人值守的地震监测台站,包括专业地震监测台站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站。
专业地震监测台站包括地震监测台(站)及其附属技术系统和设施。
专用地震监测台站是指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安全以及科研、教学等专门建设、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站)及其附属技术系统和设施。
三、监督检查内容(一)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质量情况,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地震监测数据质量情况,是否连续、准确、稳定和安全;(三)地震监测台站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四)地震监测台站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五)地震监测台站维护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及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六)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监督检查方式由自治区地震局组织检查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组织进行地震监测台站考核评比,每年组织一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现场检查地震监测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及运行操作等情况;(二)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三)查阅与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管理相关的资料;(四)对台站运行率、地震数据可用性和台站技术管理质量进行评比;(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出具整改通知书;(六)对于存在严重影响地震监测台站运行问题的,正式发文予以督办;(七)地震监测台站整改完成后,及时向自治区地震局报告有关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