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令
工程量变更令
平武县坝子乡凤凰村通村公路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平武县坝子乡人民政府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监理单位:四川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BG-01-000工程变更令 (2011—000号 ) 监表:1、变更工程数量统计表2、变更图纸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计算:承包人: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代表:变更现场签证记录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现场及领导鉴证记录表平武县高村乡福寿村机耕道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高村乡人民政府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监理单位:四川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BG-01-002工程变更令 (2011—002号 ) 监表: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2、现场及领导签证记录表和变更现场签证记录3、变更图纸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计算:承包人: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代表:现场及领导鉴证记录表变更现场签证记录承包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平(武)平(通)公路古城电站改线段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平武县交通运输局承包单位: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监理单位:四川凯旋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BG-2-004工程变更令 (2011—006号 ) 监表: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2、现场及领导签证记录表和变更现场签证记录3、变更图纸变更工程数量清单对照表计算:承包人:现场监理:总监:业主现场代表:现场及领导鉴证记录表变更现场签证记录承包单位:四川宏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平武县坝子乡凤凰村通村公路重建工程合同清单内变更资料施工单位:平武县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合同关于工程变更
建筑工程合同关于工程变更
一、变更的定义与范围
1. 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变更、材料替换、施工方法改变、工期调整等。
2.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的影响。
二、变更的程序
1. 甲方(业主)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承包商),并提供变更的详细资料。
2.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在合理时间内评估变更对工程造价、进度的影响,并书面回复甲方。
3. 双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后,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造价调整、工期调整等。
三、变更的成本与时间调整
1. 工程变更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应根据实际影响进行合理调整。
2. 变更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应对工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3. 成本和时间的调整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变更的责任分配
1. 如果变更是由甲方原因引起,如设计错误或需求变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2. 如果变更是由乙方原因引起,如施工错误或材料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 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变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争议解决
1. 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建议由专业法律顾问参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的区别
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的区别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有“变更”条款,在大多数文本中,相对于承包人,发包人有所谓的“设计变更权”。
那么,前述约定是否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变更?举例来说,在未取得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包人是否有权将原合同的100%承包范围通过变更程序,仅留剩余10%的工程内容交由原承包人承接?为解答上述问题,本文就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这两个似是而非的概念进行分析比较。
一、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是合同法中明确的一种法律概念,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工程变更则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经常遇到的概念。
一些标准合同文本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版、《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07版《标准招标文件》的部分都出现“变更”、“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概念,均有以下涵义:工程师或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何变更,并指令承包商实施这些变更的工作。
以上标准合同中所提及的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在表面上看起来与合同法的合同变更是一致的。
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原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做了修改。
因此,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
但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了严格的合同变更程序,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经对方同意,若工程变更就等于合同变更,那么没承包商的同意业主是无法进行工程变更的,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承包商的认可,业主失去了对工程可能发生变化的任何控制权。
这是业主所不能接受的,也是与项目管理实际相矛盾的。
很显然工程变更不等于合同变更。
那么工程变更究竟是什么?有无法律依据工程?二、工程变更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变更的原因是建设工程具有复杂性。
建设项目尤其是土木工程施工极其复杂:工程结构复杂;空间上固定,具有唯一性;采用期货交易,工期长;受外界因素影响很大,不利的自然界、社会条件会给工程带来巨大的损失。
监理工程变更令模板
变更令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号
变更提出方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其他
致:(承包单位)
现决定依据附件对本项目作变更,请予实施。根据合同,对本次变更涉及的费用及工期改变,按如下第条执行:
1、□本次变更,建设单位不对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
监理专业工程师:
监理总监: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建设单位通知 □设计变更通知
□工程变更意向申报审批表 □工程变更估算表
其它相关文件及编号:
变更说明:
附注:本表一式5份,建设单位2份、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档案馆各1份。
2、□本次变更,建设单位不对承包单位作任何费用补偿;承包单位需在接到本变更指令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引起的工期及相关计算书报监理单位审批;
3、□本次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将依据附件《工程变更意向申报审批表》进行补偿,承包单位若对此持有异议,需在接到本变更指令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
4、□对本次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承包单位需在接到本变更指令后日内报监理单位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单位第一节总则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
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12、其他特殊情况。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二篇)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更改、施工调整、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对项目工程范围、工程量或工程进度进行调整的行为。
工程变更的实施细则如下: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提出,包括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预计影响等信息。
2. 变更评估:变更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变更内容进行技术评估、经济评估等,评估结果应包括变更实施的可行性、影响范围等。
3. 变更审批:变更审批应由项目管理部门集体审批,涉及较大影响范围的变更还可以提交给项目决策委员会审批。
4. 变更通知:变更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知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和变更后的工程目标。
5.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应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检验测试等。
6. 变更记录:变更实施过程中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实施结果等。
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计算的过程,其实施细则如下:1. 计量范围:确定需要计量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各个部分、各个阶段的工程量。
2. 计量方法: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包括直接测量、间接测量、统计测量等。
3. 计量准备:准备好计量所需的测量工具、测量仪器,确保测量准确性。
4. 计量操作:按照计量方法进行工程量的测量和计算,记录计量数据和计算结果。
5. 计量审核:对计量数据和计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计量报告:编制计量报告,包括计量数据、计算结果和计量准确度等信息。
7. 计量支付:根据计量结果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确保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以上是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的一般步骤,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变更时指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的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尺寸、质量、等级或数量等作出的修改和变动。
施工单位工程变更令(3篇)
第1篇一、工程变更令的背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材料设备供应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与原设计不符的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施工单位工程变更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工程变更令的适用范围1. 工程设计变更:包括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方案等进行的修改。
2. 施工条件变化:包括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边环境等对施工造成的影响。
3. 材料设备供应:包括材料、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与原设计不符。
4. 其他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令的流程1. 施工单位发现工程变更情况后,应立即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2. 监理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讨论,确定变更方案。
3. 施工单位根据变更方案进行实施,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监理单位报送变更实施情况。
4. 监理单位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变更完成后,将变更情况报送建设单位。
5. 建设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监理单位下达工程变更令。
四、施工单位签署意见的要求1. 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变更令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学习和讨论,确保理解变更要求。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令要求,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 施工单位在实施变更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变更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4. 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5. 施工单位在变更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监理单位报送变更实施情况,并接受验收。
五、工程变更令的实施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变更令要求实施变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变更令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变更施工符合规定要求。
3.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变更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变更施工符合合同约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工程合同中的工程变更
工程合同中的工程变更
第一条工程变更的定义
1.1 工程变更是指由于设计调整、技术标准改变、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数量、质量要求等发生变化的行为。
第二条工程变更的提出
2.1 甲方(业主)或乙方(承包商)均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工程变更申请。
2.2 提出工程变更时,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的影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工程变更的审批
3.1 任何工程变更都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2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的___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工程变更的实施
4.1 经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2 乙方应在变更实施前与甲方确认变更后的费用预算,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费用结算
5.1 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动,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5.2 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变更费用,并在变更协议中明确。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时间影响
6.1 工程变更可能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应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并通知甲方。
6.2 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变更的质量保障
7.1 乙方应保证变更部分的工程质量符合原合同的质量要求。
7.2 对于因工程变更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甲乙双方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想文件;的确需要变更工程设想文件的,应当由设想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设想单位对修改的设想文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想施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想,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想变更提高设想尺度、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变更均能得到适当的评估、批准和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变更分类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修改而引起的变更。
2. 施工变更:由于施工方法、工艺或材料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3. 需求变更:由于客户需求变化或新增功能而引起的变更。
4. 紧急变更:由于安全、环境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实施的变更。
三、变更申请1. 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计影响(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
2. 变更申请应附有相关支持文件,如设计图纸、计算书、专家意见等。
四、变更评审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变更评审会议,邀请设计、施工、监理、成本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 评审会议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影响等进行全面评估。
3. 评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变更决策的依据。
五、变更批准1.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经理提出变更建议,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对于超出预定金额或影响重大的变更,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 批准后的变更应更新项目计划和成本预算。
六、变更实施1. 变更批准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变更内容。
2. 施工队伍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3. 变更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七、变更签证1. 变更完成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
2. 签证单应详细记录变更的实施情况、实际成本和时间影响。
3. 签证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予客户。
八、文档管理1. 所有变更相关的文档应统一编号、归档,并可供审计时查阅。
2. 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表、评审报告、批准文件、签证单等。
九、责任与义务1. 项目经理对变更管理负总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新
工程变更管理细则为规范代建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工程投资及质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工程变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 设计变更,包括工程任何部份位置、尺寸、材料、构造、质量指标及任何其它特征的改变;(二)(三)(四)改变合同工程中任何工程数量(不含工程量偏差);改变合同工程的施工时间和已批准施工工艺或者顺序;为完成合同工程必须增加其它额外工作即现场签证事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计变更的几种情形:(一)设计缺陷的修改与补充;(二)客观因素(地质、地形及周边情况等)引起必要的设计修改;(三)设计的优化;(四)代建局对合同工程进行设计使用功能或者景观效果的改变,以及代建局依法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改变。
代建局依法扩大建设规模的工程内容普通不纳入工程变更范围内。
工程变更的提出代建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均可以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工程变更建议普通通过洽商会议形式提出,洽商会议初定变更实施方案,并形成工程变更洽商会议记要;变更建议也可以通过洽商联系函件形式提出。
工程变更洽商会议普通由代建局项目管理工程师主持,重大变更请项目分管局长主持,会议主要确定变更的推进方案。
变更工程的设计根据洽商会议记要(或者函件)的要求,需要变更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论证的,设计(或者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设计及估算,经代建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完成变更图纸设计;不需要论证的,直接完成变更图纸设计。
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根据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造价咨询公司完成。
任何变更设计图纸及说明,须由代建局审查后发给监理及施工单位。
工程变更令代建局将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或者变更说明发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工程变更令。
若设计变更必然导致工期及施工其它费用变化的,施工单位发起工程变更报审。
工程变更报审工程变更若不涉及设计变更的,则根据变更洽商会议记要(或者函件)的要求直接发起变更(预算)报审。
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的定义及范围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修改、技术条件变化、施工条件变动、甲方要求等原因,导致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等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工程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当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形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及预估成本变化等。
2. 变更审查:甲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 变更确认:双方就变更内容、影响及费用等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的变更确认书。
4. 实施变更:乙方根据变更确认书的内容,调整施工计划并实施变更。
三、工程变更的影响工程变更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进度、成本和质量。
因此,双方应充分考虑变更的必要性,合理评估变更的影响,并在变更确认书中明确变更后的工期、成本和质量标准。
四、工程变更的费用处理1. 若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减,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增减部分的费用进行计算。
2. 若变更涉及新材料的使用或新技术的应用,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消耗,合理确定新增费用。
3. 若变更导致乙方成本增加,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增加部分。
4. 若变更导致乙方成本减少,应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费用。
五、工程变更的责任划分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变更,双方应根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处理。
六、工程变更的争议解决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双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变更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