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7年3月1日
鲁建标字[2021]4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及计算规那么?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及计算规那么?〔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那么〞〕。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那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那么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21]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那么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应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11日总说明〔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的通知〔建标[2021]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工程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那么。
〔二〕本规那么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那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规那么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21]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21]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规费中的建设工程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21]1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1)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工程工伤保险。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 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一) 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 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 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一) 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一)成本项目构成建筑工程成本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及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
1、人工费:指为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包括:(1)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非工作时间的工资。
包括职工学习、探亲、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等。
(3)工资性津贴:指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各类补贴。
包括:物价补贴、煤和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等。
(4)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
(5)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生产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为生产工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标准计提的工会经费。
(8)教育经费:指企业为生产工人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费用。
(9)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指生产工人在危险环境下生产作业,企业为其支付的保险费用。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零件的费用,以及材料、构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装、卸、运输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运输过程中包装材料的摊销等费用;(3)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采购和保管、供应所发生的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费等;(4)检验试验费:指规范规定的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用。
包括:(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4)机上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台班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5)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及水、电等费用;(6)除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以外的其它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
山东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解释
山东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解释引言建筑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建筑工程量的计算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质量的关键所在,对于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非常关键。
山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之一,其建筑工程产业的发展日渐壮大,本文将介绍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的规则及其解释。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1. 建筑工程量的分类建筑工程量包括人工与机械施工量和工程量单位费用两大类。
其中人工与机械施工量包括土建工程量、安装工程量、涂装工程量等多个小项,而基本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为1m³或1m²,其他细项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则需要按照实施单位费用计算。
2. 工程量计算的基本要求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的,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需要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认可。
同时,工程量计算要有必要的配合和监督,以确保计算结果真实可靠。
3.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山东省建筑工程量的计算程序主要包括工程量测量、工程量计算、综合成本分析和结算四个程序。
其中工程量计算和综合成本分析是关键环节,需要技术人员进行精确计算,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4. 基本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土方工程:计算土方工程量时,应根据实际的土方改造情况,分段计算,并且应考虑到土方的压实比和搬运距离等因素,最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土方搬运系数计算。
•混凝土工程: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计算,同时需要根据所使用的混凝土材料和配合比进行考虑,最后按照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成本进行计算。
•钢筋工程:计算钢筋工程量时,应根据设计图纸上的要求进行计量,并且应根据钢筋的规格和长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板材工程:计算板材工程量时,应根据设计图纸上的要求进行计量,并且应根据板材规格和材料的品质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二、规则解释1. 工程量计算的重要性工程量计算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精准的工程量计算能够快速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规模、花费和施工周期等关键信息,也能够避免施工中出现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那么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那么。
〔二〕本规那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根底。
〔五〕规费中的平安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平安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平安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局部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那么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那么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工程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最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200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厅2006年2月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目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06年2月20日目录一、总说明 (1)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0)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 (16)六、工程类别划分 (18)附件: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2)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类别划分、费用项目构成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花费按以下规则和方法计算。
(一)人工费人工费由达成设计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所需定额工日耗费数目以及零星工作的工日耗费数目乘以人工单价计算而成。
人工单价计算:1、基本薪资基本薪资 =生产工人年人均基本薪资/ 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2、薪资性津贴薪资性津贴 =生产工人年人均津贴额/ 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3、协助薪资协助薪资 = ( 基本薪资 +薪资性津贴 ) ×年均匀非工作天数/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4、福利费福利费 =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福利费额/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5、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 =生产工人年人均劳动保险花费发放额/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6、住宅公积金住宅公积金 =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住宅公积金额/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7、工会经费工会经费 =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工会经费金额/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8、教育经费教育经费 =按规定基数计提的生产工人年人均教育经费金额/年法定工作日(元/ 人、工日)9、危险作业不测损害保险费危险作业不测损害保险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年均不测损害保险金额/ (年法定工作日×生产工人年均匀人数)(元 / 人、工日)人工单价=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元/人、工日)(二)资料费资料费由达成设计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资料耗费数目乘以资料单价计算而成。
资料单价计算:1、资料原价(或供给价钱)/ 每计量单位)资料原价(或供给价)一般指资料的出厂价、入口资料抵岸价钱或市场批发价。
(元2、资料运杂费资料运杂费指资料自根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库房或寄存地所发生的装、卸、运、堆放等过程的花费,以及运输、装卸的消耗,资料运输包装花费及摊销花费(元/ 每计量单位)。
此中:运输、装卸消耗资 =资料原价(或供给价)×相应资料消耗率3、采买及保存费采买及保存费 =(资料原价 +资料运杂费)×采买及保存费率(元/ 每计量单位)4、查验试验费查验试验费 =按规定每批资料抽验所需花费/该批资料数目(元/ 每计量单位)资料单价 =1 + 2 + 3 + 4(元 / 每计量单位)(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由达成设计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所需定额机械台班耗费数目乘以机械台班单价(或租借单价)计算而成。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14)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17)一、措施费 (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19)三、规费 (21)四、税金 (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4)一、建筑工程 (24)二、安装工程 (28)三、市政工程 (31)四、园林绿化工程 (34)五、房屋修缮工程 (35)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14)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17)一、措施费 (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19)三、规费 (21)四、税金 (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4)一、建筑工程 (24)二、安装工程 (28)三、市政工程 (31)四、园林绿化工程 (34)五、房屋修缮工程 (35)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类别划分、费用项目构成
⼭东省建筑⼯程量计算规则、⼯程类别划分、费⽤项⽬构成⼭东省建筑⼯程量计算规则建筑⼯程费⽤按下列规则和⽅法计算。
(⼀)⼈⼯费⼈⼯费由完成设计⽂件规定的全部⼯程内容所需定额⼯⽇消耗数量以及零星⼯作的⼯⽇消耗数量乘以⼈⼯单价计算⽽成。
⼈⼯单价计算:1、基本⼯资基本⼯资=⽣产⼯⼈年⼈均基本⼯资/ 年法定⼯作⽇(元/⼈、⼯⽇)2、⼯资性津贴⼯资性津贴=⽣产⼯⼈年⼈均津贴额/ 年法定⼯作⽇(元/⼈、⼯⽇)3、辅助⼯资辅助⼯资= (基本⼯资+⼯资性津贴)×年平均⾮⼯作天数/ 年法定⼯作⽇(元/⼈、⼯⽇)4、福利费福利费=按规定基数计提的⽣产⼯⼈年⼈均福利费额/ 年法定⼯作⽇(元/⼈、⼯⽇)5、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产⼯⼈年⼈均劳动保险费⽤发放额/ 年法定⼯作⽇(元/⼈、⼯⽇)6、住房公积⾦住房公积⾦=按规定基数计提的⽣产⼯⼈年⼈均住房公积⾦额/ 年法定⼯作⽇(元/⼈、⼯⽇)7、⼯会经费⼯会经费=按规定基数计提的⽣产⼯⼈年⼈均⼯会经费⾦额/ 年法定⼯作⽇(元/⼈、⼯⽇)8、教育经费教育经费=按规定基数计提的⽣产⼯⼈年⼈均教育经费⾦额/ 年法定⼯作⽇(元/⼈、⼯⽇)9、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从事危险作业⼈员年均意外伤害保险⾦额/ (年法定⼯作⽇×⽣产⼯⼈年平均⼈数)(元/⼈、⼯⽇)⼈⼯单价=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元/⼈、⼯⽇)(⼆)材料费材料费由完成设计⽂件规定的全部⼯程内容所需的材料消耗数量乘以材料单价计算⽽成。
材料单价计算: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般指材料的出⼚价、进⼝材料抵岸价格或市场批发价。
(元/每计量单位)2、材料运杂费材料运杂费指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运⾄⼯地仓库或存放地所发⽣的装、卸、运、堆放等过程的费⽤,以及运输、装卸的损耗,材料运输包装费⽤及摊销费⽤(元/每计量单位)。
其中:运输、装卸损耗费=材料原价(或供应价)×相应材料损耗率3、采购及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率(元/每计量单位)4、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按规定每批材料抽验所需费⽤/ 该批材料数量(元/每计量单位)材料单价=1 + 2 + 3 + 4(元/每计量单位)(三)施⼯机械使⽤费施⼯机械使⽤费由完成设计⽂件规定的全部⼯程内容所需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乘以机械台班单价(或租赁单价)计算⽽成。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1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11)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14)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17)一、措施费 (17)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19)三、规费 (21)四、税金 (23)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24)一、建筑工程 (24)二、安装工程 (28)三、市政工程 (31)四、园林绿化工程 (34)五、房屋修缮工程35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 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 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设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2011 年版)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 年版)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 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
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 以内的土石方运输。
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
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
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l、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
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
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4、现场制作的钢工具桩,其制作执行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成品进场的钢工具桩,其单价应包括桩体、除锈、刷油以及进出场费等有关费用。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花费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一、本花费计算规则自2017 年 3 月 1 日起实行。
2017 年 3 月 1日前已签署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履行。
二、自本花费计算规则实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公布的有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花费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履行过程中 ,有何问题和建议 ,请实时反应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总说明(一)依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花费项目构成》的通知 (建标 [2013]44号),为一致我省建设工程花费项目构成、计价程序并公布相应费率,拟订本规则。
(二 )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花费,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花费。
(三)本规则合用于山东省行政地区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耗费量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波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含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报价和签署施工合同价以及确立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 ,按省政府鲁政发 [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 [2016]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动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公司劳保机构缴纳。
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 [2015]15号《对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工程动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报价时,应包含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编制完工结算时 ,若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 ,结算时不包含该花费 ;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结算时应包含该花费。
(六)本规则中的花费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花费的依照。
此中,包含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
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
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
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
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l、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
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
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2.5%。
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说明:(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算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2011年版)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年版)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障费的,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取。
该费用的确认与支付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1(七)本规则中的费用计算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
其中,包括按定额计价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方式。
(八)本规则中的费率,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本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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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在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费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
因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场地周边围挡范围内的区域,为施工现场。
若确因场地狭窄,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现场之外存放材料、或必须在施工现场采用立体架构形式存放材料时,其由场外到场内的运输费用、或立体架构所发生的搭设费用,按实另计。
4、关于施工现场的基础条件:
①一平:建设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场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和施工用地)平整至设计外地坪,提供给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场地不能达到设计室外地坪标高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消耗量定额及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传说中的土石方工程)
②三通:建设单位应将自来水水源、强电电源、道路(非指硬化道路),提供至距单体(含小区中的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m半径范围内,并设水、电计量表。
建设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5、工业建筑中的钢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其他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以系数。
6、公用建筑中有空间跨度的展览馆、影剧院(非钢结构),跨度超过24m的Ⅰ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以系数;跨度超过18m的Ⅱ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以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