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396-8《不安全事件样例》

合集下载

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事件树(ETA)、事故树分析法(FTA)、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事件树(ETA)、事故树分析法(FTA)、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附录D(资料性附录)事件树分析法(ETA)、事故树分析法(FTA)D.1事件树分析法(ETA)D.1.1概述事件树分析法(ETA)是安全系统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归纳推理分析方法,是一种按时间顺序由初始事件开始推论可能的后果,从而进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这种方法将系统可能发生的某种事故与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之间的逻辑关系用一种称为事件树的树形图表示,通过对事件树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确定安全对策提供可靠依据,以达到猜测与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事件树分析法已从宇航、核产业进入到一般电力、化工、机械、交通等领域,它可以进行故障诊断、分析系统的薄弱环节,指导系统的安全运行,实现系统的优化设计等。

D.1.2编制程序D.1.2.1确定初始事件事件树分析是一种系统地研究作为危险源的初始事件如何与后续事件形成时序逻辑关系而最终导致事故的方法。

正确选择初始事件十分重要。

初始事件是事故在未发生时,其发展过程中的危害事件或危险事件,如机器故障、设备损坏、能量外逸或失控、人的误动作等。

D.1.2.2判定安全功能系统中包含许多安全功能,在初始事件发生时消除或减轻其影响以维持系统的安全运行。

常见的安全功能有:对初始事件自动采取控制措施的系统,如自动停车系统等;提醒操作者初始事件发生了的报警系统;根据报警或工作程序要求操作者采取的措施;缓冲装置,如减振、压力泄放系统或排放系统等;局限或屏蔽措施等。

D.1.2.3绘制事件树从初始事件开始,按事件发展过程自左向右绘制事件树,用树枝代表事件发展途径。

首先考察初始事件一旦发生时最先起作用的安全功能,把可以发挥功能的状态画在上面的分枝,不能发挥功能的状态画在下面的分枝。

然后依次考察各种安全功能的两种可能状态,把发挥功能的状态(又称成功状态)画在上面的分枝,把不能发挥功能的状态(又称失败状态)画在下面的分枝,直到到达系统故障或事故为止。

D.1.2.4简化事件树在绘制事件树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与初始事件或与事故无关的安全功能,或者其功能关系相互矛盾、不协调的情况,需用工程知识和系统设计的知识予以辨别,然后从树枝中去掉,即构成简化的事件树。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说明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说明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说明目录1概述1 1.1依据和目的1 1.2适用范围1 1.3附则1 2规章定位和职责划分1 3落实安全管理要求2 3.1安全管理体系2 3.1.1安全管理体系推进2 3.1.2等效安全管理机制建立4 3.1.3安全管理体系审核4 3.2安全绩效管理5 3.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6 3.4事故调查与安全信息管理7 4实施安全监督管理7 4.1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7 4.2安全监管实施8 4.3安全管理责任落实10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说明1概述1.1依据和目的本实施说明依据‘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制定㊂本实施说明目的是为‘规定“的执行提供操作层面的指导㊂1.2适用范围本实施说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㊂主体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用航空器运营人㊁飞行训练单位㊁维修单位㊁航空产品型号设计或者制造单位㊁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㊁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及地面服务保障单位等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㊂1.3附则本实施说明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㊂2规章定位和职责划分为了配合‘规定“的实施,切实解决规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细节和操作问题,将‘规定“与安全管理领域其他相关规章的关1系,以及职责范围说明如下:‘规定“与其他相关规章共同形成我国民航安全管理的通用性加特殊性要求㊂即‘规定“明确我国民航安全管理的框架和原则性要求,其他相关规章可在原则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领域的特点,制定特殊性和细致化的规定㊂因此,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满足基本要求㊂‘规定“不改变现有的管理机制和职责范围,着眼为现有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规范,为各业务系统制定新的安全管理要求提供统一的框架和依据,从而保证我国民航安全管理规章体系的系统性㊁一致性,提高规章防范风险的整体效能,推进我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SSP)㊁安全管理体系(SMS)和安全监管的有效实施㊂民航行政机关根据具体工作职责,针对‘规定“所述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监管工作,如:安全管理体系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安全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其行动计划㊁统计分析报告的备案,以及等效安全管理机制的备案等,仍然由各业务系统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其行政相对人开展监督检查或备案㊂3落实安全管理要求3.1安全管理体系3.1.1安全管理体系推进为推进系统安全管理,实现从事后到事前㊁从开环到闭环㊁从个人到组织㊁从局部到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㊁ 2以安全绩效管理为手段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效率,民航局于2007年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之后通过规章的修订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㊁‘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㊁‘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1),以及‘关于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AC-121/135-FS-2008-26)㊁‘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南“(AC-139/140-CA-2008-1)㊁‘维修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AC-145-15)㊁‘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MD-TM-2011-001)㊁‘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南“(MD-TR-2016-01)和‘驾驶员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指南“(AC-141-FS-2017-07)中明确了航空公司㊁机场㊁空管单位㊁维修单位㊁危险品运输企业㊁飞行训练单位等的SMS建设要求㊂民航局正在民用航空产品设计㊁制造单位开展SMS实施试点㊂2018年9月发布了‘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和‘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南“(AC-398-AA-2018-01)㊂未来将会在民用航空产品设计㊁制造单位全面展开SMS建设工作㊂上述涉及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接受对其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民航行政机关的3监督㊂3.1.2等效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国际民航组织(ICAO)要求各缔约国的民用航空器运营人㊁飞行训练单位㊁维修单位㊁航空产品型号设计或者制造单位㊁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㊁民用机场7类民航服务提供者都应建立SMS㊂结合我国民航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规定“针对尚未明确SMS建设要求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了建立等效安全管理机制的要求,以确保在日常运行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管控运行风险㊂在民航局出台针对性SMS建设要求之前,此类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等效安全管理机制㊂等效安全管理机制应包含SMS的核心要素,如风险管理㊁安全检查㊁安全信息管理㊁安全绩效监测㊁安全培训教育等,至少具备以下功能: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制定并实施必要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以保持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持续监测与定期评估安全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㊂后续将研究出台指导材料㊂3.1.3安全管理体系审核SMS审核参考ICAO附件19‘安全管理“,依据我国民航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特定的安全形势和条件下,由民航局安委会指派行政监管单位㊁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实施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SMS的建设实施状况和体系效能进行综合评估,客观评价其SMS成熟度,为局方安全监管提供决策参考㊂SMS审核是民航局履行‘规定“第四十六条,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SMS或者等效安 4全管理机制进行持续监督,评价其运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之一㊂不同于局方行政监察和以往开展的安全审计㊁合格审定,SMS审核不仅关注规章符合性,更关注体系实施取得的效能㊂2011年,民航局提出关于推进SMS审核的工作要求,陆续启动了对多家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调研和试点审核,制定了SMS审核方案和程序,编制了SMS审核检查单,开发了审核系统和工具㊂2012年至2018年,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先后对20余家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SMS审核,形成了成熟的SMS审核组织模式㊁完善的SMS审核检查单㊁科学的SMS评估方法和实用便捷的SMS审核工具,为在全行业系统开展SMS审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㊂后续将在SMS审核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范SMS审核的启动时机㊁职责㊁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等㊂3.2安全绩效管理安全绩效管理是SMS的重要要素之一,通过设计关键适用的指标,监测指标数据并实施控制,使组织的安全水平达到可接受的状态㊂中国民航积极推进安全绩效管理的研究㊁试点和推广工作,实施既符合ICAO要求又满足中国民航实际需要的安全绩效管理㊂2010年民航局开始正式选取试点单位启动安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5年进一步在7个地区管理局辖区选取单位开展安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㊂2017年民航局发布‘民航安全绩效管理推进方案“,明确了安全绩效管理是验证和检验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5的重要手段,要求安全绩效管理推进工作应有计划㊁有步骤㊁有层次地在全行业开展,并持续完善㊂同年发布的管理文件‘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绩效管理指导手册“,为各单位实施安全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指导㊂2018年民航局发布‘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将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绩效监测结果用于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整,作为开展精准化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促使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㊂后续有关基于安全绩效监管的指导文件,将进一步阐述基于安全绩效监管的方式方法㊂3.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对民航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㊂目前,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民航局都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明确要求㊂2017年5月,民航局下发‘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MD-AS-2017-02),对全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从安全隐患排查㊁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履职三个方面对 安全隐患零容忍 进行了深入解读㊂2019年3月,民航局颁布了‘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指南“(民航规 2019 11号),替代上述工作指南,从机制建设层面进一步规范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㊂63.4事故调查与安全信息管理为规范事故调查和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民航局已发布了‘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制定了‘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5)㊁‘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程序“㊁‘事件样例“(AC-396-08)等标准或程序㊂‘规定“是民航安全管理的综合性规章,阐述了民航事故调查和安全信息管理的原则,明确了事故或事故征候的报告㊁调查配合㊁纠正措施制定的要求,在行业和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息管理方面,提出了安全数据收集㊁安全信息分析㊁保护㊁交流㊁发布等要求㊂‘规定“与CCAR-395㊁CCAR-396在事故调查和安全信息管理方面的要求形成通用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原则性与具体细化的工作需求遵照执行㊂4实施安全监督管理4.1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2007年起,ICAO陆续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㊁6㊁8㊁11㊁13㊁14和18进行修订,要求各缔约国建立并实施SSP,并将在未来对其实施审计㊂2009年初,民航局将编制‘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启动了制定和部分实施工作,并将相关工作内容列入‘中国民航安全生产 十二五 规划“㊂2015年,民航局正式发布‘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全面阐述了中国民航SSP四大框架及各个要素的现状和需要完善的内容㊂7中国民航稳步推进SSP的实施,在多个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㊂逐步完善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安全监管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㊂全面落实国家安全风险管理,推动服务提供者安全管理体系建设㊂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建立数据驱动㊁基于风险和绩效监测的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监管模式㊂强化基于数据驱动的安全管理,持续推动局方飞行品质监控基站建设,实现中国民航运输主力机型监控全覆盖㊂结合评审修订机制,将依据ICAO最新发布的附件19第二版和Doc9859第四版,对‘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开展评审和修改完善,将安全监管的八个要素与SSP相融合㊂4.2安全监管实施‘规定“第八条所述SMS的审定要求,保持现有的管理机制和职责权限不变,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含监管局)原有处室按照原定审定模式进行㊂‘规定“第四十四条明确了民航局应建立安全监管制度,以保证安全监管全面㊁有效开展,安全监管制度应包括基本民用航空法律和法规㊁具体运行规章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及职能㊁监察员资质和培训等八个方面的内容㊂这八个方面的内容是参考了ICAO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USOAP)对安全监管系统进行评估的八个关键要素,并结合中国民航实际情况而制定的㊂这些关键要素是搭建有效安全监管系统的基石,关键要素的有效实施水平可反映一国的安全监管能力㊂8‘规定“第四十五条提出,民航局应制定年度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㊂后续基于安全绩效评价的行业安全绩效分析方法,将通过对各类安全信息数据(如企业安全绩效数据㊁行业安全信息数据以及行业监管信息等)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实现对行业安全状态的综合评价和监测;开发基于数据驱动的安全监管标准以及分析工具,实现对全行业安全运行情况的监控和预警,向基于安全绩效水平的安全监管方式逐步推进㊂民航局通过制定并实施持续的检查㊁审计和监测计划,对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察㊂除此之外,民航局还通过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SMS进行审核和对等效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备案等多种形式,对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持续监督,以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㊂‘规定“诸条款涉及的备案机制(如等效安全管理机制㊁安全绩效管理行动计划㊁安全绩效统计分析报告等),是指相应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地区管理局(含监管局)相关处室备案㊂对于大型航空运营人㊁通用航空公司㊁机场等有运行合格证管理的单位,应当向颁发运行合格证的部门进行备案㊂对于不需要运行合格证的下列单位:(1)在机场内运行的;(2)承担配载等职能的;(3)其他民航局安委会认为应该纳入管理的,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含监管局)机场管理部门备案㊂其他单位,不属于‘规定“的管辖范围内,不需要进行备案㊂‘规定“所述的安全绩效管理行动计划㊁安全绩效统计分析报9告等内容和形式,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有明确指导材料的,按其要求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备案;没有明确要求的,按各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进行㊂4.3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为贯彻国家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2015年,民航局下发‘关于落实民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指导意见“,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以 党政同责㊁一岗双责㊁失职追责 为指导思想,以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系统阐述了民航系统中各类型单位㊁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主体责任是根本,领导责任是关键,岗位责任是基础,监管责任是保证,规范了各类型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强化了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㊂‘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各级民航行政机关通过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㊂各级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㊁‘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㊁‘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以及持续建设中的监管事项库等,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㊂01。

关于民航几种不正常事件的区分

关于民航几种不正常事件的区分

关于民航几种不正常事件的区分作者:张磊毅来源:《中国新通信》 2015年第15期张磊毅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虹桥维修基地【摘要】文章主要介绍几种不同类型的不正常事件的定义和区别,并通过案例来针对这几种不正常事件的具体区分,通过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对这些不正常事件更加能简单的理解和区分。

【关键词】不正常事件使用困难报告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报告对于机务系统来说,大家最愿意看到的,一定是飞机能够安全,正常地运行,并且这也是广大机务同胞的奋斗目标。

但是从墨菲定理的角度来说,不正常事件件总是会或多或少地发生。

为了实现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中国民用航空局通过不同的渠道,发布了各种相关的法规,划定了不正常事件的范围,区别了不正常事件的类型,规定了上报的流程。

下面就对几种不同类型的不正常事件进行一些介绍。

一、使用困难报告使用困难报告是由民航局所颁发的咨询通告AC121-60R1 中所提及的一类不正常事件,目的是为了正确收集,调查和提交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提供指导,以确保使用困难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和规范。

使用困难报告可大致分为运行类和结构类和人为差错类。

运行类和结构类在AC121-60R1中都有明确的分类,列举了一些典型的事件,对事件也有相关的补充说明,并且要求航空器运营人报告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范围,应尽可能地报告涉及产品设计缺陷,修理质量问题、故障频繁出现、原因无法确定等事件。

上报期限为24 小时以内。

在以上2 类报告的基础上,民航总局还在使用困难报告的规定中特别规定了运行中人为差错的上报,原文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是包含的事件非常多种多样,无形中又扩大了使用困难报告的范围。

二、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报告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报告是由民航局颁发的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所规定的一类不正常事件。

规定的内容针对性比较强,范围的限定也非常的明确。

着重强调了汇报的事件应该发生在维修过程中,包括4 个方面:1、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或直升机旋翼系统结构的较大的裂纹、永久变形、燃蚀或严重腐蚀;2、发动机系统、起落架系统和操纵系统的可能影响系统功能的任何缺陷;3、任何应急系统没有通过试验或测试;4、维修差错造成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的重大缺陷或故障。

2021航空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考试习题-事件样例(AC-396-08R2)部分-习题及参考答案

2021航空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考试习题-事件样例(AC-396-08R2)部分-习题及参考答案

2021航空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考试习题一、事件样例(AC-396-08R2)部分(一)不定项选择题1.事件样例(AC-396-08R2)咨询通告自()起生效。

A.2021年1月1日B.2020年9月1日C.2020年6月1日D.2020年1月1日2.以下属于航空器损伤的是()。

A.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由于人为操纵导致的系统安全性缺陷。

B.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由于外部因素所导致的、且需要修复或修理的系统安全性缺陷。

C.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由于人为操纵或外部因素所导致的不需要修复或修理的物理完整性缺陷。

D.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由于人为操纵所导致的、且需要修复或修理的物理完整性缺陷。

3.以下不属于航空器受损的是()。

A.轮胎损坏器损伤程度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B.航空器雷击后需要黏贴金属胶带后才符合放行标准C.用于教学飞行且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低于5700kg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不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的情况。

D.用于教学飞行且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低于5700kg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的情况。

4.人员受伤包括:()A.死亡B.重伤C.轻伤D.轻微伤5.以下是外来物的是:()A.航空器牵引拖把B.跑道、滑行道等区域出现的野兔、刺猬等C.航空器上脱落的螺丝钉D.航空器装卸行李托板6.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的情况包括:()A.导致或可能造成航空器中断起飞、采取避让措施、空中等待、改变进近方式、中止进近B.导致或可能造成航空器复飞、返航、备降C.导致或可能造成航空器跑道侵入、占用跑道、实施跑道检查、紧急制动D.导致或可能造成航空器损伤7.事件样例由()组成。

A.紧急事件样例B.非紧急事件样例C.严重事件样例D.非严重事件样例8.一起事件发生后,如果在非紧急事件样例中有接近情况,在紧急事件样例中也有接近的情况,该事件应遵照()判断A.紧急事件样例B.非紧急事件样例C.严重事件样例D.非严重事件样例9.运输航空紧急事件和运输航空非紧急事件适用于()A.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实施的所有飞行运行B.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实施的所有飞行运行C.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实施的非经营性载客运行。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信息的报告、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预防民用航空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1)和《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AC-396—AS—2010—05)等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空管系统各单位和个人的空管安全信息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空管系统是指民航局空管局、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以及各直属单位的统称。

第四条空管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逐级上报、应用共享的原则。

民航局空管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空管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用于空管安全信息报告、存储、分析和发布的空管安全信息系统.各地区空管局和空管分局(站)应当制定空管安全信息管理程序,负责本辖区的空管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并应当定期利用民航局空管局空管安全信息系统存储、分析、发布和上报本辖区内的空管安全信息。

第二章空管安全信息分类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空管安全信息包括强制报告信息、自愿报告信息和日常报告信息。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强制报告信息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下简称事故征候)及其他不安全事件。

(一)本办法所称事故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二)本办法所称事故征候按照《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11)的定义和标准执行;严重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一般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事故器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事件信息填报和处理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事件信息填报和处理规范
3
注:本规范中的“空中”是指飞行中所有机轮离地后的 阶段。
5. 事发地监管局和管理局 事发地监管局和管理局是指负责事件调查的监管局和 管理局。 当事件发生在境外时,事发地监管局和管理局是指事发 相关单位的所属地监管局和管理局。 当事件发生在境内时,事发地监管局和管理局是指: (1)事件发生在地面,发生地所在监管局和管理局; (2)事件发生在空中: a. 航空器主残骸所在地监管局和管理局; b. 航空器碰撞地面障碍物所在地监管局和管理局; c.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事发时对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 制服务的单位所在地监管局和管理局。若事发时涉及多家空 中交通管制服务单位,最早涉及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单位所 在地管理局: i. 航空器间隔小于规章规定的标准间隔,或者航空器与 地面障碍物的间隔小于规定的标准间隔,或者航空器出现 ACAS(TCAS)RA 告警; ii. 偏离进、离场程序,偏离指定的航路(线)或指定航 迹或高度; iii. 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
4
iv. 存在较高可控飞行撞地风险; v. 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vi.无线电干扰,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d. 起飞和初始爬升阶段发生鸟击,起飞机场所在地监管 局和管理局。 e. 其他情况下,航空器降落点所在地监管局和管理局。 (3)事件发生地不详时,事件发现地所在地监管局和管 理局。 6. 事发阶段 事发阶段应当与事件发生地相对应,并按照《运行阶段 和地面阶段》执行。对于不能确定具体事发阶段的,事发阶 段为“未知”。 7. 飞行性质 运输航空指的是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 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 人运行规则》(CCAR-129)执行定期或非定期飞行任务。其 他飞行为通用航空。 8. 航空器损伤 航空器损伤程度包括未受损、受损、严重损坏、报废和 未知。严重损坏是指航空器损伤程度介于受损与报废之间的 损伤。 9. 人员伤亡

2011年机场安全审计检查单(机场空管)

2011年机场安全审计检查单(机场空管)

(一)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空中交通管制)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二)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塔台、报告、情报室)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三)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通信导航监视)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四)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气象(观测))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检查方式:查阅文档记录、访谈、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检查录音录像
(五)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气象(预报))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六)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气象(设施设备))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爱莲说 .周敦颐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藩(fán)。

晋陶渊明独爱菊。

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
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

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

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2024年03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年03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年03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60分)1.根据GB/T2924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概述和词汇》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中的“可用性”是指()。

A.反映事物真实情况的程度B.保护资产准确和完整的特性C.根据授权实体的要求可访问和利用的特性D.信息不被未授权的个人、实体或过程利用或知悉的特性正确答案:C2.GB/T22080-2016标准中提到的“风险责任者”,是指()。

A.发现风险的人或实体B.风险处置人员或实体C.有责任和权威来管理风险的人或实体D.对风险发生后结果进行负责的人或实体正确答案:C3.组织应按照GB/T22080-2016标准的要求()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A.建立、实施、监视和持续改进B.策划、实现、维护和持续改进C.建立、实现、维护和持续改进D.策划、实现、监视和持续改进正确答案:C4.关于GB/T22080-2016标准,所采用的过程方法是()。

A.PDCA法B.PPTR方法C.SWOT方法D.SMART方法正确答案:A5.ISO/IEC27002最新版本为()。

A.2022B.2015C.2005D.2013正确答案:A6.关于ISO/IEC27004,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标准可以替代GB/T28450B.该标准是信息安全水平的度量标准C.该标准是ISMS管理绩效的度量指南D.该标准可以替代ISO/IEC27001中的9.2的要求正确答案:C7.在ISO/IEC27000系列标准中,为组织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提供指南的标准是()。

A.ISO/IEC 27004B.ISO/IEC 27003C.ISO/IEC 27002D.IS0/IEC 27005正确答案:D8.根据GB/T22080-2016标准的要求,最高管理层应(),以确保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

A.分配责任和权限B.分配角色和权限C.分配岗位与权限D.分配职责与权限正确答案:A9.根据GB/T22080-2016标准,组织应在相关()上建立信息安全目标。

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学习PPT

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学习PPT
一、实行时间
1、失效《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于2009 年8月19日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实行 。
2、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于2016年 2月23日经第三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4日实行 。
二、事件概念
航空器运行阶 段或在机场活 动区内发生航 空器损伤、人 员伤亡或者其 他影响飞行安
全的情况
事件
民用航空器事故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 候
民用航空器一般事 件
三、事故概念
民用航空器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 生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
的事件
航空器运行阶段:从任何人 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 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
谢 谢!
为 施损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人民币30万以上或导致人
员重伤、死亡的事件
四、征候概念
民用航空器 事故征候
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 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 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
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
运输航空严 重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一 般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 故征候
航空器地面 事故征候
五、事件等级
事件
事件样例
紧急事件
非紧急事件
航空安保信息由机场公安通过安保信息网上报,并报 质安部记录备案
六、不正常事件上报流程
事发单位和质安部收集好不正常事件的信息,做好资料保存。
七、事发单位报告内容
事件经过
造成什么影响
(时间、具体位置、怎么发 (是否有人员伤亡、是否影
现的)
响航班正常、是否有重大财
产损失)

飞行区保障部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试题

飞行区保障部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试题

飞行区保障部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试题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的部门: [单选题] *○场务班组○灯光班组○消防班组○医务班组一、单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10题)1、根据《民航军民合用机场运行保障暂行规定》对防跑道侵入的一般要求,双方人员、车辆须持()进出道口。

双方应对所负责的道口加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道口,造成跑道侵入事件。

[单选题] *有效证件(正确答案)控制区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2、3月4日南宁机场社会车辆闯入跑道的C类跑道侵入事件,应依据《事件样例》(AC-396-08R2)运输航空非紧急事件样例“机场运行”中()条款报送信息。

[单选题] *航空器、车辆或人员错误地出现或存在于机场内起飞或着陆保护区域的情况(正确答案)车辆、设施设备或人员错误出现在机场活动区,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出现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的物体机场活动区保障设施/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3、下列选项中民用航空器征候定义正确的是()。

[单选题] *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未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正确答案)在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发生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执行公共航空运输任务的飞机,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具有很高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征候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飞机在机场活动区内,处于非运行阶段时发生的导致飞机受损的征候4、航空器发生燃油溢漏时,下列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 [单选题] *立即拖入工作梯等设备检查溢油区域处航空器油箱(正确答案)关停溢油区域附近的地面设备和车辆在距溢油2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电子设备不得擅自开启电器设备5、场内车辆在机坪沥青道面停车位停放要求正确的是() [单选题] *在车辆左前轮和右后轮或左侧前后轮各设一个轮档(正确答案)车辆应按照停车位地面标明方向,车头向西停放车辆体积较大时,应当占用安全通道无车位时可临时占用牵引车专用车位6、按照控制区证件管理要求,长期通行证累计记分3分时,对应的处罚措施正确的是()。

中国民航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中国民航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24 关于征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的通知
关于报送企业年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5
的通知
26 关于加强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 27 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集办法》的通

28 关于严格控制修理费开支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清产核资土地估价暂 29
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若干财 30 务管理问题的规定》等财务管理规章 的通知 31 关于对航务管理会计核算单列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票证管 32 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财务 33 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民航各口岸机场收取旅游发展基 34 金手续费的通知 35 关于编报贷航路单项工程竣工决算的 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利用贷航路改造(建 36 设期)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上交 37 比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企业亏损、还贷包干 38 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39 关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失效 废止 失效
负责 司局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财务司
52
序 号
文件名称
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民航机场管理
建设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MD-TR-2008-01
局发明电
公布日期
2003.10.24 2004.7.16 2005.5.26 2005.7.29 2005.8.22 2005.11.23 2006.12.31 2007.2.7 2007.2.13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空管部分)》修订稿民航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目前已经整理了下列近期修订颁布的规章。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4);2、《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3、《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R3);4、《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I-R4);5、《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R1);6、《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7、《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CCAR-116-R1)。

二、明确修订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力求忠实法律本义,条款、标准和罚则编选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均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文出处。

2、实用原则:力求内容完备适用,结构行文简洁,可操作,可评价。

3、规范原则:力求体例严谨统一,概念和术语准确规范。

4、系统原则:力求涵盖空管运行的所有主要环节。

5、要点原则:力求检查项目针对关键要点。

6、使用原则:力求查阅方便,便于执法部门使用。

三、形成总体思路1、检查点以内容一中列出的法律、法规为主进行分类,共分为:航空安全、空中交通管理、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空情报服务五大部分(手册结构如图1-1所示)然后对每个部分的各项依据规章提出检查点。

2、尽量细化行政检查所针对的对象,增强指向性。

图1-1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结构图空管行业行政检查手册一、检查类型: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专业领域划分:空管安全(ATMS)、空中交通管理(ATM)、通信导航监视(CNS)、航空气象(MET)、航空情报(AI)五大部分。

二、检查方式:查阅文档台帐记录、现场检查、访谈、单位报告、考试考核。

三、检查对象:指空管运行部门(管制、设备保障、气象、航空情报部门)和机关管理部门、培训部门等,人员包括管制员、通导人员、气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正文版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正文版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控制风险,预防民用航空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运行办公室(以下统称监管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运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外国航空公司)和个人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也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是指事件信息、安全监察信息和综合安全信息。

(一)事件信息,是指在民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损伤、人员伤亡或者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

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下简称事故征候)以及民用航空器一般事件(以下简称一般事件)信息;(二)安全监察信息,是指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执法工作信息;(三)综合安全信息,是指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和运行信息,包括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信息、飞行品质监控信息、安全隐患信息和飞行记录器信息等。

第四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用于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

地区管理局、监管局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制定包括自愿报告在内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建立具备收集、分析和发布功能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机制。

194号令

194号令



7、除事故信息外,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 件信息中有关当事人的识别信息应当予以保护。 8、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应当按照规定报告,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者谎报民用航 空安全信息。
三、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报告

1、事故信息的报告按照以下 事发相关单位 规定进行: 立即 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 单位应当立即向事发地监管 局报告事故信息;事发地监 报事发地监管局 管局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当 立即 立即报告事发地民航地区管 理局,同时通报当地人民政 府;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事发地民航 同时通报当 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 地区管理局 地人民政府 报告民航局安全信息主管部 门,并且在2小时内以文字形 立即 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 立即报告民航局 安全信息主管部门

5、在境外发生事故、严重事故征候、一般事 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时,事发相关单位、 所在地监管局和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分 别按照本规定的时限和流程报告信息。

法律责任: 事发相关单位违反“事故信息、严重事故 征候信息、一般事故征候信息、其他不安全事 件信息的报告”之规定,由所在地民航地区管 理局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 罚款。

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 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监管局)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或者运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概念和分类 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相应职责 三、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报告 四、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发布和归档 五、法律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 第194号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R2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R2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94号《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已经2009年8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家祥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报告、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预防民用航空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管局)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者运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下简称事故征候)以及其他与民用航空器运行有关的不安全事件信息。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下列事件:(一)人员死亡或者重伤;(二)航空器报废或者严重损坏;(三)航空器失踪或者处于无法接近的地方。

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由于自然、自身或他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二)由于偷乘航空器藏匿在供旅客和机组使用区域外造成的人员伤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征候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2001-2008)的定义和标准执行。

严重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中的运输严重事故征候;一般事故征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中的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其他不安全事件是指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损坏和人员受伤或者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但其严重程度未构成事故征候的事件。

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七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AC396-8《不安全事件样例》

AC396-8《不安全事件样例》

事件样例本咨询通告列举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中定义的事件主要样例。

一、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事件信息报告,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运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及其从业人员的事件信息报告。

报告事件信息时,应遵照本咨询通告中的事件样例,按《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要求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二、目的事件样例仅用于明确事件报告标准,划分事件类型,分析掌握不同类型事件特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控制风险,预防民用航空事故。

三、编写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并参考国际民航组织通用分类法小组的《航空事件类型-定义和使用说明》编写。

四、术语和定义1.事件事件是指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损伤、人员伤亡或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

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及民用航空器一般事件;按照事件紧急程度划分,包括紧急事件和非紧急事件。

2.机场活动区机场活动区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3.航空器受损航空器受损是指航空器损伤程度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

培训机构用于教学飞行且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低于5700kg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的情况。

4.人员受伤人员受伤的判定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发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准。

五、使用原则1.事件样例由紧急事件样例和非紧急事件样例组成。

事件发生后,应先遵照紧急事件样例判断,再判断是否属于非紧急事件。

2.对于紧急事件,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报告表”;对于非紧急事件,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参照非紧急事件样例中的分类(航空器运行、航空器维修、地面保障、机场运行和空管保障),确定本单位是否需要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报告表”。

2011年机场安全审计检查单(机场空管)

2011年机场安全审计检查单(机场空管)

(一)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空中交通管制)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二)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塔台、报告、情报室)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三)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通信导航监视)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四)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气象(观测))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检查方式:查阅文档记录、访谈、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检查录音录像
(五)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气象(预报))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六)安全审计检查单(地方机场气象(设施设备))
被审计单位:审计员:日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件样例本咨询通告列举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中定义的事件主要样例。

一、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事件信息报告,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运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及其从业人员的事件信息报告。

报告事件信息时,应遵照本咨询通告中的事件样例,按《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要求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二、目的事件样例仅用于明确事件报告标准,划分事件类型,分析掌握不同类型事件特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控制风险,预防民用航空事故。

三、编写依据本咨询通告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并参考国际民航组织通用分类法小组的《航空事件类型-定义和使用说明》编写。

四、术语和定义1.事件事件是指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损伤、人员伤亡或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

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及民用航空器一般事件;按照事件紧急程度划分,包括紧急事件和非紧急事件。

2.机场活动区机场活动区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3.航空器受损航空器受损是指航空器损伤程度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

培训机构用于教学飞行且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低于5700kg的航空器受损修复费用超过同类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值10%(含)的情况。

4.人员受伤人员受伤的判定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发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准。

五、使用原则1.事件样例由紧急事件样例和非紧急事件样例组成。

事件发生后,应先遵照紧急事件样例判断,再判断是否属于非紧急事件。

2.对于紧急事件,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报告表”;对于非紧急事件,事发相关单位应当参照非紧急事件样例中的分类(航空器运行、航空器维修、地面保障、机场运行和空管保障),确定本单位是否需要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报告表”。

3.对于事件样例未包含的事件,如果涉及航空安全,参照非紧急事件报告。

4.局方鼓励报告事件信息,不以事件信息数量作为评判一个单位安全状况的唯一标准。

5.本咨询通告取代《民用航空其他不安全事件样例》(AC-396-AS-2010-05)。

六、紧急事件样例1.航空器相撞、坠毁、失踪或迫降。

2.飞行中,航空器失控或失速。

3.飞行中,挂碰障碍物或起落架机轮(滑橇)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不影响放行的尾撬擦地除外)。

4.低于安全高度或触发地形警告,须立即采取措施避开地形或障碍物。

5.冲/偏出跑道、跑道外接地。

6.在航空器起飞滑跑阶段或进近着陆阶段高度处于或低于决断高(高度)/最低下降高(高度)发生的跑道侵入。

7.在不满足条件或未指定的跑道、滑行道上起飞、中断起飞、着陆或仪表进近时从机场标高300m以下复飞,或目视进近时从机场标高150m以下复飞。

(注:不满足条件不含跑道侵入)8.低于最低运行标准起飞、进近或着陆。

9.造成航空器操纵困难的系统故障、部件脱落、天气现象、飞行超出批准的飞行包线或其他情况。

10.发动机火警、非包容性涡轮发动机失效;飞行中发动机停车或需要停车的情况。

11.未取下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静压孔塞或尾撑杆起飞。

12.飞行中,飞行机组必需成员丧失工作能力。

13.飞行机组成员需要紧急使用氧气的情况。

14.需要机组成员宣布遇险状态或紧急状态的情况。

15.驾驶舱(内)、客舱(内)、货舱(内)、起落架舱、起落架、电子舱起火或冒烟(因刹车引起的轮毂冒烟和烤箱内食物冒烟除外)。

16.飞行中,航空器与航空器之间小于规定间隔。

17.飞错进离场航路、航线并导致其他航空器避让。

18.迷航、误入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19.在区域范围内,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15 min(含)以上,或在进近或塔台范围内,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3 min(含)以上。

20.通信、导航或监视设施/设备不能提供服务,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21.航空器与航空器刮碰;或航空器与车辆、人员、设备、设施或其他物体刮碰,导致航空器受损。

22.航空器运行、维修或保障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

七、非紧急事件样例航空器运行1.低于安全高度或触发地形警告(过大的下降率拉起警告、地形提示拉起警告、地形提示警告、过早下降警告)。

2.未得到许可推出、起动、滑行、起飞或着陆。

3.航空器中断起飞。

4.行李、邮件、货物、压舱物等的重量、装载位置与舱单或平衡图不符(超过最后一分钟修正限值),航空器起飞。

5.飞错进、离场程序,或偏离指定的航路、航线或高度(60m 以上)。

6.ACAS(TCAS)RA告警。

7.出现失速警告或自动保护(假信号除外)。

8.航空器俯仰角超过+25°或-10°、坡度超过45°。

9.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

10.飞行中,未完成预定的航空器构形。

11.需要宣布最低燃油量状态,或超出燃油不平衡限制。

12.目视飞行规则下失去目视参考或进入仪表气象条件。

13.同场训练飞行时,在指挥员无指令的情况下后机超越前机。

14.机组成员丧失工作能力或食物中毒。

15.航空器(内)起火或冒烟。

16.超机型使用限制数据,如:过载(G值)、速度、客舱压差或轮速等。

17.航空器系统失效或故障,需采取紧急措施。

18.飞行中遇颠簸导致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

19.航空器遭遇风切变,或遭雷击、电击、冰击、雹击、其他外来物击伤。

20.航空器失压/紧急下降,或氧气面罩大部分脱落。

21.除天气原因以外,返航、备降或机场标高300m以下的中止进近、复飞。

22.航空器冲/偏出滑行道或滑错滑行道,或直升机在指定的起降坪(平台)外接地。

23.航空器上发现鸟击(含蝙蝠)留下的血迹、羽毛、皮肤、肌肉或肢体等残留物。

24.航空器爆胎、脱层或扎破处遗留外来物。

25.航空器部件脱落或丢失。

26.航空器携带外来物飞行。

27.由于冰、雪、霜、雨、沙尘或火山灰等在航空器表面或动力装置积累,给航空器控制和性能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

28.航空器、车辆、人员错误地出现或存在于机场内起飞或着陆保护区域的情况。

29.外载(含吊装设备)与障碍物、航空器刮碰或导致人员受伤。

30.航空器与航空器、设施设备、车辆、人员、动物或其他物体相刮碰,或需采取紧急措施避免相刮碰。

31.航空器动力装置所产生气流造成航空器、地面设施/设备损伤或人员受伤。

32.客舱内设备、行李、其他物品滑出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受伤。

33.燃油、滑油或液压油泄漏。

34.载运的物品起火或冒烟,或因泄漏等情况导致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

35.滑梯放出或应急出口非正常打开。

36.无线电干扰,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37.需要宣布紧急撤离的情况。

38.在航空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的其他情况。

航空器维修1.未取下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静压孔塞或尾撑杆滑行。

2.航空器不符合放行条件放行。

3.航空器(内)起火或冒烟。

4.航空器遭雷击、电击、冰击、雹击、其他外来物击伤。

5.航空器携带外来物飞行。

6.发动机损伤、失效或超限制温度/时间/转速等。

7.航空器部件、外载(含吊装设备)脱落或丢失。

8.航空器上发现鸟击(含蝙蝠)留下的血迹、羽毛、皮肤、肌肉或肢体等残留物。

9.航空器爆胎、脱层或扎破处遗留外来物。

10.航空器与设施设备、车辆、人员、动物或其他物体相刮碰。

11.航空器动力装置所产生气流造成航空器、地面设施/设备损伤或人员受伤。

12.载运的物品起火或冒烟,或因泄漏等情况导致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

13.航空器未按规定进行除/防冰等。

14.燃油、滑油或液压油泄漏,或加错滑油、液压油。

15.航空器非正常位移。

16.滑梯放出或应急出口非正常打开。

17.在航空器维修中发生的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的其他情况。

地面保障1.未取下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静压孔塞或尾撑杆滑行。

2.航空器与设施设备、车辆、人员、动物或其他物体相刮碰。

3.航空器发动机气流造成其他航空器、地面设施、车辆、设备损伤或人员受伤。

4.载运的活体动物逃逸或活体动物在机场活动区内出现,影响航空器或机场正常运行。

5.行李、邮件、货物、压舱物等的重量、装载位置与舱单或平衡图不符(超过最后一分钟修正限值),航空器起飞。

6.载运的物品起火或冒烟,或因泄漏等情况导致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

7.航空器未按规定进行除/防冰等。

8.加注被污染或错误型号的燃油,或加注燃油量错误对航空器安全运行造成影响。

9.燃油加注过程中泄漏。

10.在地面保障过程中发生的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的其他情况。

机场运行1.跑道、滑行道或机坪道面破损,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2.航空器、车辆或人员错误地出现或存在于机场内起飞或着陆保护区域情况。

3.机场活动区内发现航空器掉落的零部件或其他物体。

4.发现有航空器冲/偏出跑道、滑行道或跑道外接地的痕迹,或直升机在指定的起降坪(平台)外接地。

5.机场供电、目视助航设施(助航灯光、标记牌、风斗、障碍灯等)全部/部分失效或运行不正常,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6.在净空保护区内出现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的升空物体。

7.机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设备故障、工作不正常、备份电源失效或其他变动情况,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

8.航空器与动物相撞,或在跑道、滑行道上发现动物尸体。

9.活体动物在机场活动区内出现,影响机场正常运行。

10.航空器上发现鸟击(含蝙蝠)留下的血迹、羽毛、皮肤、肌肉或肢体等残留物。

11.航空器爆胎、脱层或扎破处遗留外来物。

12.航空器遭外来物击伤。

13.在机场活动区内,航空器(内)起火或冒烟。

14.载运的物品起火或冒烟,或因泄漏等情况导致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

15.航空器与设施设备、车辆、人员或其他物体相刮碰。

16.航空器动力装置所产生气流造成航空器、地面设施/设备损伤或人员受伤。

17.机场活动区保障设施/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影响航空器安全运行或导致人员受伤。

18.在机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航空器损伤或人员受伤的其他情况。

空管保障1.航空器中断起飞。

2.未得到许可推出、起动、滑行、起飞或着陆。

3.飞错进、离场程序,或偏离指定的航路、航线或高度。

4.根据ACAS(TCAS)RA告警提示,改变规定或指定的飞行高度或航迹。

5.陆空通信双向联系中断。

6.航路、航线或进近区域内低于安全高度。

7.除天气原因以外,航空器在机场标高300m以下中止进近、复飞。

8.航空器冲/偏出滑行道,或直升机在指定的起降坪(平台)外接地。

9.航空器、车辆或人员错误地出现或存在于机场内起飞或着陆保护区域情况。

10.航空器与设备、设施、车辆、人员、动物或其他物体相刮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