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doc.doc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
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 (以下简称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事建筑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都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建筑工程包括: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
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
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颁发的统一管理工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