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pdf
202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筑工程一切险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筑工程一切险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解释1.1 建筑工程一切险1.2 保险公司1.3 被保险人1.4 保险期间1.5 保险金额1.6 保险事故1.7 保险责任第二条:保险范围与责任2.1 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2.2 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的损失2.3 工地内发生的第三者责任事故2.4 施工期间造成的工地内人员伤亡2.5 防止事故扩大所支付的费用2.6 保险事故导致的合理清理费用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3.1 保险金额的确定3.2 保险费的计算与支付3.3 保险费的退还第四条:保险事故的报案与索赔4.1 保险事故的及时报案4.2 索赔材料的提交4.3 索赔时效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的变更5.2 合同的解除第六条: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6.1 保险公司的权利6.2 保险公司的义务第七条: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7.1 被保险人的权利7.2 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八条:争议的解决8.1 协商解决8.2 仲裁解决8.3 法律诉讼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保9.1 合同的生效9.2 合同的终止9.3 合同的续保第十条:合同的附加条款10.1 附加保险条款10.2 附加被保险人条款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11.1 合同的转让条件11.2 合同转让的程序第十二条:合同的违约责任12.1 保险公司违约12.2 被保险人违约第十三条:合同的隐私保护13.1 保护信息的原则13.2 信息的使用与披露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合同的保管14.2 合同的修订14.3 合同的翻译版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解释1.1 建筑工程一切险本合同所称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建设工程本身的损失、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的损失、工地内发生的第三者责任事故、施工期间造成的工地内人员伤亡以及防止事故扩大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事故导致的合理清理费用,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范围给予赔偿的一种工程保险。
商保通——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单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保通——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单
- 投保须知:
- 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 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 保费支付:被保险人应及时交纳保费,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适用范围:本产品仅允许销售给位于商场或商业综合体内的商铺和办公室
- 保单生效:此投保单必须由被保险人如实完整填写后加盖公章。
- 备注:本产品仅限室内装修,工期不超过6个月,工程造价、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RMB1,000万元。
-
投保人谨此声明,我们声明根据我们所知及所信在本投保书内填报的资料为真实的,如隐瞒任何重要事实,均可导致本保险单失效。
投保人理解并且接受保险人后附提供的条款和扩展条款(包括除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签字(盖章)
日期:。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精选4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__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投保人姓名和地址: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物质损失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免赔额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3.安装工程项目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5.场地清理费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列明名称)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免赔额地震、海啸洪水、暴雨、风暴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赔偿限额免赔额1.人身伤害每人总额2.财产损失总赔偿限额:注:“赔偿限额”,如每次事故引起损失的赔偿限额。
保险期限建筑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加保的保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保险费总额:附加条款及/或批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渝公消(建验)字第号_________: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了消防验收,现判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的日常消防监督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印章)____年____月____日抄送:建筑工程设计委托书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__ 200 ___年_____月____日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结构:总长乘宽长宽_________(米)层数:_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一、建筑专业:1.总平面图2.相邻建筑物关系3.建筑物市内外自然高差4.建筑物自然地面确定二、各层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各层层高及檐地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屋面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建筑物内外装修要求:1.外墙面:____________ 2.内墙面:__________ 卫生间:_____________ 厨房:______其他间:_____________3.顶棚: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5.门窗: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结构专业:一、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二、相邻建筑物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基础宽度:三、建筑场地内是否有隐蔽物如:旧建筑基础、坑、井、地道、墓等,并提供位置和走向:四、场地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基础上部结构要求:1.各层是否有特殊设备;设置位置,型号,荷载:_________________2.各层是否有特殊荷载,位置及大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各层楼板、墙面是否有特殊开洞,其位置及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结构设计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给排水专业:一、建筑物给水、排水,人口、出口方向:二、是否要求供应热水及其他要求:三、消防供水情况:四、建筑物处给水管网管径、压力情况:五、给水调节间位置:六、给排水专业其他要求:采暖专业:一、采暖方式,周围采暖条件,采暖人口方向:二、市政统一供热时,建筑物处给回水管道压力差值:三、是否有特殊通风要求:四、其他要求:电气专业:一、建筑物供电人口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电气照明设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建筑物处的市网线径及电压情况:四、电话系统设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电视系统设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单位(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建设工程一切险保险单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建筑工程一切险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诚合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二年十一月第一章总则甲方: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乙方: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丙方:诚合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各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合同段工程委托丙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乙方按照有关险种格式条款和丙方提供的具体保险方案及其他特别约定予以承保,并负责处理查勘、理赔的有关事宜。
对保险期限内属于保险责任的甲方损失,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乙方给予赔偿。
一、本合同的构成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投保单、保险单、批单。
(2)特别约定条款、补充协议。
(3)保险理赔承诺、询价报价文件及形成合同的其他附件2、本合同的内容与保险公司所出据保险单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各方的权利及义务1、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同意对*********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并对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条件的选择等具有决策权。
(2)甲方有向乙方进行保险事故索赔的权利。
(3)甲方将通过其聘请的丙方协助办理该项目相关的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保险费缴纳等投保事项,并委托丙方全面协助保险索赔事宜。
(4)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按要求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5)甲方有权对保险合同变更、修改和解除等做出申请。
(6)甲方有权对保险索赔进行监督。
(7)甲方负责提供各方所需的工程相关资料和数据,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甲方有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不承担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未按约定支付保费期间发生的一切保险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效力自动中止,直至甲方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之日起,保险合同才能自动复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4953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完整版)保险单号____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明细表────────────────────────────────────投保人姓名和地址:────────────────────────────────────被保险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物质损失────────────────────┬───────┬───────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免赔额────────────────────┼───────┼───────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3.安装工程项目││────────────────────┼───────┼───────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5.场地清理费││────────────────────┼───────┼───────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免赔额─────────────┼───────────┼──────────地震、海啸││─────────────┼───────────┼──────────洪水、暴雨、风暴││─────────────┴───────────┴──────────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赔偿限额│免赔额─────────────┼───────────┼──────────1.人身伤害││─────────────┼───────────┼──────────每人││─────────────┼───────────┼──────────总额││─────────────┼───────────┼──────────2.财产损失││─────────────┴───────────┴──────────总赔偿限额:────────────────────────────────────*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保险限额────────────────────────────────────保险期限────────────────────┬───────────────建筑期限:自年月日起│加保的保证期限: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保险费总额:│────────────────────┼───────────────附加条款及/或批文│────────────────────┴───────────────投保申请书日期年月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单签发日期年月日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中国人民保险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单
精品中国人民保险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单中国人民保险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单保单号____中国人民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第__号申请报告,在被保险人缴纳承诺的保险费用后,愿意按本保单条文、额外条文及批单的要求及其统计表所列新项目及标准保险投保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单为凭。
以上购买保险申请报告为本保单的构成部分:统计表被保险人名字和详细地址:受益人,详细地址以及在本工程项目中的真实身份:工程建筑名字和地址:化学物质损害商业保险新项目│保险费用│免赔1.工程建筑(包含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项目及原材料)││2.任何人出示的原材料及新项目││3.安裝建筑项目││4.工程用设备、设备及机器设备(附页明细)││5.场所清除费││6.施工工地内现有的房屋建筑││7.任何人或项目承包人在施工工地上的别的资产││化学物质损害总保险费用:特殊风险赔付额度风险类型│赔付额度│免赔地震灾害、大海啸││水灾、大暴雨、飓风││第三者义务商业保险新项目│赔付额度│免赔1.意外伤害││每个人││总金额││2.经济损失││总赔付额度:x每一次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的商业保险额度保险期工程建筑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加保的确保限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保险费用总金额:│额外条文及/或批件│购买保险申请报告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国人民保险保单审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070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模板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在我公司投保!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如有风险调查问卷,风险调查问卷亦作为本投保单的有效组成部分)投保人信息□个人□团体投保人名称性别(限于个人客户) □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人证□驾驶证□港澳台同胞□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他证件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限于团体客户) 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被保险人信息□个人□团体被保险人名称性别(限于个人客户) □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人证□驾驶证□港澳台同胞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他证件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限于团体客户) 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1、投保人名称及地址:2、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1) 工程所有人:(2) 工程承包人:(3) 工程分包人:(4) 其他关系方:3、工程名称、地址及邮编:4、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赔偿限额:(1)物质损失: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1)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①工程合同价②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2) 安装项目3)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请附清单)4) 清除残骸费用5) 专业费用6) 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条形码(3)第三者责任部分:①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身伤亡: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财产损失:②累计赔偿限额:费率:保险费:5、每次事故免赔说明:(1)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2)适用于第三者责任财产损失部分:6、保险期限:(1)建筑期限:自年月日零时到年月日二十四时其中包含试车期:(2)保证期限:自年月日零时到年月日二十四时7、主险保费:8、特别条款:9、总保险费:10、付费日期:11、司法管辖:12、备注:13、工程详细情况:(1)尺度(长,高,深,间距,楼层数,地下室层数):(2)地基施工方法及挖掘深度:(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4)建筑材料:(5)拆除项目:14、承包商对这类工程是否有经验?是否15、分包人施工的项目:16、分包人对此类工程是否有经验?是否17、附近的自然条件情况:(1)地形特点:(2)地质及底土条件:(3)地下水水位:(4)最近的江、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及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5)其他地质情况:18、特殊风险情况的说明:(1)该地区以往是否有地震?是否如是,请列出最高震级:(2)建筑物是否按有关防震规定设计?是否设计要求是否高于该规定?是否(3)是否有其他的巨灾风险,如龙卷风、洪水等?是否如“是”,请列明:(4)雨季:从至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19、工地周围建筑环境情况:(1)现场及周围建筑的状况:(2)现场或周围建筑物是否受开挖、围护、震动、地下水降低等影响?(3)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或在其照管,控制下的现场建筑情况:20、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是否如是,请列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和主要保险条件: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1) 工程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2) 承包金额明细表Breakdown of the contract value(3) 工程设计书Blueprint of the project(4) 工程进程图Schedule of progress of the project(5) 工地地质报告Geological report on the project site(6) 工地略图Sketch of the project site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投保人:XXX公司被保险人:XXX项目部工程名称:XXX大厦工程地址:XXX市XXX区工程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保险金额:人民币XXX万元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按照上列条件投保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并附加保险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XXXX年XX月XX 日二十四时止。
第一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意外事故,造成保险工程直接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锈蚀、腐朽、变形等被保险工程本身的损失;(二)因工人或分包人员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三)根据法律或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建筑或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除外;(五)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窃、抢劫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六)因地震、海啸等引起的巨大灾害,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本保险工程的各项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计划等是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金额的依据。
第四条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一)在投保时,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二)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根据保险人的要求选择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保险财产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三)根据保险人的书面通知,将索赔须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及时送达保险公司;(四)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损失理算;(五)如需续保,应在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赔偿处理本公司对每一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分项金额与免赔额之和与该项下责任的乘积。
各种合同大全 (705).pdf
保险单号: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
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
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
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
明细表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第三者责任
1.人身伤亡 每人 总额
2.财产损失 总赔偿限额:
保险项目
赔偿限额*
保险期限
建筑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保险费总额
附加条款及批文
加保的保证期限:
自
年月
至
年月
日起 日止
免赔额
免赔额 免赔额
*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赔偿限额
投保申请书日期
年月日
保险单签发日期
年 月日
XXX 保险公司
物质损失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3.安装工程项目 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加附清单) 5.场地清理费 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7.所有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列明名称)
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危险种类
赔偿限额
地震、海啸
洪水、暴雨、风暴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的公司,为确保其在建筑过程中的财产及人员安全,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
2. 投保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地下室、管道等建设工程。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甲方需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开工报告,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乙方提交竣工报告。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及乙方评估后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单。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保险期限等因素计算,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意外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设备故障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因雇佣人员在建筑工程期间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对甲方因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五、免赔额及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设立免赔额,具体数额根据保险类型及险种确定。
2. 赔偿限额根据保险金额及实际损失情况确定,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尽快进行核定并支付赔款。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如工程规模、施工工艺、风险等级等。
2. 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进行。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情况的资料。
七、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的索赔请求,并在核定后支付赔款。
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1.1甲方将其正在建设中的建筑工程,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间为____年,自保险工程动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1.2保险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内规定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等,具体详见保险单明细表。
第二条保险责任2.1乙方根据甲方的投保申请,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工程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意外事故:如火灾和爆炸等。
2.2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重建费用、第三者责任损失及费用,具体赔偿金额及方式按照保险单明细表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造价和风险评估,确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3.2乙方按照甲方的投保申请和保险条款,计算并收取保险费,保险费率为____%,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四条保险期间4.1保险期间自工程动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如工程延期,甲方应提前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
4.2在保险期间内,如甲方需变更保险工程范围、保险金额等,应提前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报案和索赔5.1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保护现场。
5.2甲方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乙方报案,并在____小时内提供完整的索赔资料。
5.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索赔资料后,应在____日内完成查勘、审核,并将赔偿款项支付给甲方。
建筑、安装工程投保单
建筑、安装工程投保单尊敬的投保人: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了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方案。
一、基本情况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险种: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投保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保内容本保险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全过程中的损失,保险责任包括保险单规定的财产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和第三者责任。
1.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险范围包括建筑材料、构件和结构体系等的损失。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损失都将被赔偿。
2. 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保险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管道和通信设备的损失。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意外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损失都将得到赔偿。
三、保险金额本保险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
当投保人需要提高保险金额时,请在保险期限结束前向我们公司提出更改保险金额的书面申请。
四、保费本保险的保费为 10000 元人民币。
投保人需要在保险期限结束前缴纳全部保费。
五、赔偿和理赔1. 赔偿标准被保险人因本保险规定的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将在损失范围内赔偿。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投保金额。
2. 理赔流程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损失时,应立即向保险人报告于事故,并填写理赔申请书。
保险人收到理赔申请书后,将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进行理赔。
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人进行理赔程序。
六、其他事项1. 投保人赋予保险人处理索赔事宜的权力。
2. 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有权就有关事宜和被保险人进行协商或合作。
3. 本保险如需注销或终止,投保人应提前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祝愿您的建筑、安装工程顺利完成!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方案,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保险公司。
人保财险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
人保财险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人保财险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的一种综合性保险保障。
该保险旨在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以应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损失。
一、保险责任范围1. 建筑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材料等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
2. 第三者责任:包括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 临时工程损失:包括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临时工程(如临时围挡、临时设施等)的损失。
4. 清理费用:包括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现场清理费用。
二、保险期限人保财险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的保险期限一般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期,具体期限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终止日期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完工日期。
三、保险金额人保财险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保险金额应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材料等的价值,以及第三者责任和临时工程损失的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率人保财险建筑工程一切险(2009版)的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程度、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保险费率通常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具体费率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五、投保流程投保人需要向人保财险提交投保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风险评估报告等。
保险公司将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投保人确认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后,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六、理赔流程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和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理赔处理。
理赔金额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并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2.中国XXXX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4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5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三、总除外责任在本保险单项下,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六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七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四、保险金额一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安装工程被保险工程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设备费用、原材料费用、安装费、建造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器设备枣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3.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二若被保险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被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2.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3.若保险工程的安装期超过3年,必须从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12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4.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否则,针对以上各条,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一旦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总则中第六款的规定对各种损失按比例赔偿.五、保险期限一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1.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日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2.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本公司仅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本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3.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二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六、赔偿处理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枣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枣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委付;3.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设备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4.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三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四在发生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五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七、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三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一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5.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6.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五若在某一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八、总则一保单效力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二保单无效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三保单终止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2.承担风险扩大.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四权益丧失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份,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五合理查验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时候对保险财产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六比例赔偿在发生本保险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时,若受损保险财产的分项或总保险金额低于对应的应保险金额见四·保险金额,其差额部分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则按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负责赔偿.七重复保险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八权益转让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九争议处理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申请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九、特别条款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建筑工程保险书
建筑工程保险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好!为了确保您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和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保障,我们特别为您制定了本保险合同。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保险标的本保险适用于您参与的建筑工程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期间和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发生的意外风险和损失。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从您承担建筑工程合同的日期开始,到工程竣工并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1. 承包商责任险:保障您在工程期间对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等。
2. 工程一切险:保障您承担的工程项目发生的物质损失和意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盗窃等。
四、保险金额与费率根据您的项目规模和风险评估,我们将为您提供适当的保险金额和费率。
具体金额和费率请参见您的保险合同。
五、保险费用支付您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向我们支付保险费用。
在未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下,本保险不生效。
六、保险事故和索赔处理1.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请您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我们。
您应提供详尽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我们将按照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处理您的赔付请求,并在合理范围内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保险合同解除在以下情况下,本保险合同可被解除:1. 您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2. 您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3. 您违反合同约定。
八、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在建筑工程期间,请您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我们将根据您的安全管理情况调整保险费率。
九、争议解决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书的内容,并确保了解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您同意接受本保险,即视为您自愿接受本保险合同的约束,并愿意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保险公司。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系按约定保险险种之一切险形式为建设工程投保一切险。
本合同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和保险费率,对建设工程投保一切险。
本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代理人即为本合同的承保机构。
第二条本合同属于一切险的方式,投保对象应属于建筑工程和工程设备。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所列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
包括工程造价、工程预备费、设计备份费、工程质量保证金及证书、图纸资料、工程借款本金、应付的利息利率、依法支付的罚款罚金、费用支出、担保责任、相关的合同的赔偿金、违约金、给付或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为对建筑工程承担一切灾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地震、风灾、水灾、恶劣气候、建筑工程事故、盗窃、骚乱、恐怖袭击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将投保对象的损失或费用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理赔。
第七条本合同投保门槛较高,投保人需提供相关的建筑工程资料及保险商规定的其他资料,确保工程的真实性及价值。
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八条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协商确定的,应按照实际取得的建筑工程造价来确定。
第九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为合同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投保人需按规定缴纳。
第十条本合同的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缴清,保险费支付后保单生效。
第四章保险期间和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一条本合同保险期间为工程施工开始时至竣工验收结束并颁发正式的竣工验收文件的时间段。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代理人,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保险事故的证明和资料。
第五章理赔过程第十三条保险代理人收到投保人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后,将对投保人提供的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进行核实。
第十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经保险代理人同意可在建设工程的整体价值之内其他事故承担风险。
投保人按照规定向保险代理人提供相关的报案手续及其他证明文件。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资料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资料1. 引言2. 申请文件•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建筑项目的详细描述、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
此合同是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图纸:提供建筑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详细图纸,以便保险公司了解工程规模和结构。
•施工方案:详细说明建筑工程的施工步骤和方法,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施工方案有助于保险公司评估工程风险。
•施工进度计划:提供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表,包括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关键里程碑等信息。
施工进度计划便于保险公司评估工程的施工进展和风险分析。
3. 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公司需要了解施工方对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
•安全监测记录: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记录,包括安全巡视记录、事故报告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保险公司评估工程风险。
•风险评估报告:以专业的角度对建筑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自然灾害风险、施工工艺风险、物质损失风险等。
风险评估报告是保险公司评估保险费用的依据。
4. 工程质量资料•施工单位的业绩:提供施工单位过去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和施工质量情况,以证明其施工能力和经验。
这些资料有助于保险公司评估工程的质量风险。
•施工质量检测记录: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记录,包括材料检验报告、结构检测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
保险公司需要了解工程的质量状况。
•工程保修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一定期限内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这份文件对保险公司评估保险费用和保险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5. 使用文件•相关手续和许可证:提供建筑工程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许可证,包括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这些文件是建筑工程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
•建筑竣工验收文件: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等。
这些文件有助于保险公司确认工程的完工情况。
6. 结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签订需要提供详细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评估。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 引言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综合保险,旨在保护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风险。
保险公司与承包商或业主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确保在发生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赔偿。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条款。
2. 投保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投保范围通常包括几个方面:2.1 工程全面性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覆盖工程项目的全面性质,包括施工期间的工地、设备、材料、雇员等。
这种类型的保险合同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等。
2.2 建筑物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也涵盖建筑物本身可能遭受的损失。
这种损失可能是由火灾、爆炸、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引起的。
2.3 第三方责任在建筑工程中,有可能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造成损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也包括对这类第三方责任的保护。
3. 保险费和赔偿3.1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者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获得保险保障。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通常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风险评估和保险公司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3.2 赔偿在发生损失或风险时,投保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规定了索赔的程度和方式。
投保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损失和证据,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
4. 免责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包含一些免责条款,即在一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常见的免责条款可能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如地震、洪水等;•技术和设计问题导致的损失;•投保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导致的损失。
投保者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免责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免责事项。
5. 合同解除5.1 终止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可以在情况下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投保者不再需要保险;•投保者未支付保险费。
5.2 解除除了终止,保险合同也可以在情况下解除:•投保者提供虚假信息,使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投保者违反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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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种类
赔偿限额 免赔额
--------------------------------------------------------------地震、海啸 洪水、暴雨、风雨
--------------------------------------------------------------第三者责任
---------------------------------------------------------------
保险项目
赔偿限额*
免赔额
--------------------------------------------------------------1.人身伤亡
每人
总额
2.财产损失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免赔额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
--------------------------------------------------------------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
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 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
--------------------------------------------------------------5.场地清理费
--------------------------------------------------------------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列明名称)
投保申请书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单签发日期 年 月 日_____________ 文书要点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的有关成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书面
凭证。
承保建筑工程险及编制保险单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认真调查保险标的。保险人应自收到投保单后到工程作业地点作细致的勘查,对
投保各个项目的有关情况调查清楚,发现危险及隐患应及时向被保险人提出合理化防损建
议。在调查中还须仔细审查投保申请书及所附送的工程合同、承包金额明细表、工程设计书、
工程进程表、工地地质报告、工地略图以及其他的有关资料。
第二,仔细核对投保人姓名地址、被保险人的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及建筑
工程名称地点,并写入明细表。
第三,根据保险条款及有关保险费率规章确定物质损失保险金额、免赔额以及特种危险
赔偿限额、免赔额。
第四,投保人附加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根据规定决定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赔偿限额、
免赔额及总赔偿限额。
第五,保险期限。保单中的建筑期限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
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
终止日期。加保的保证期限必须事先获得保险人书面同意。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3.安装工程项目
--------------------------------------------------------------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
第六,保险费总额由保险人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期限
等情况综合确定。
第七,由于建筑工程复杂多样,附加条款或批文也应在保险单中加以明确。
保险人填完保险单后应盖章,签注投保申请书日期、保险单签发日期并编制保单和申请
书号码。
--------------------------------------------------------------总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赔偿限额
保险期限
--------------------------------------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
--------------------------------------------------------------物质损失
自 年 月 日起
加保的保证期限
至 年 月 日止: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保险费总额
-----------------------------------------附加条款及/或批文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