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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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和知名校友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和知名校友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和知名校友材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于12月份(本科教学评估前)搬迁到A区教学楼原图书馆办公室。

根据新场地的功能划分和整体规划,决定在大厅设置“优秀校友或知名校友展示墙”和“优秀毕业生和在校生展示墙”(名称暂定),既是作为我校(或者各二级学院)多年来办学成果的展示,也是对在校生和毕业生加强榜样教育,因此,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全力支持,提供相关材料。

1、材料包括:(1)基本信息;(2)一张照片;(3)一句格言;(4)对母校的一句留言;(5)对学弟学妹的一句赠言;2、备注说明:(1)优秀校友或知名校友,一般需要在工作中有比较突出的表现或创新成果,或者在企业中有一定的行政职务或职称等。

(2)优秀在校生和优秀毕业生主要是指参加省级竞赛获一等奖以上的同学、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的同学;在校期间有突出业绩和表现的同学、有影响力的学生团队;毕业后考上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生、考上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自主创业(要有一定实力、基础和影响力);到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就业的等等。

3、以上材料希望各二级学院能在11月20日之前提供给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校友调查表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调查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校友(知名校友)调查表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系专业出生年月毕业时间现学历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现任职务职称在校参加社会活动情况及担任职务工作、学习、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人生格言(座右铭) 对母校的一句赠言对学弟学妹的一句赠言对母校工作的建议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制200 年月日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在校生)调查表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系专业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毕业时间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包括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毕业去向)优秀学生的精彩事迹介绍人生格言(座右铭)对母校的一句赠言对学弟学妹的一句赠言对母校工作的建议。

关于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和示范作用,鼓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学校决定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与条件1.评选比例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15%。

2.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下列4项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违纪处分;(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绩点应排在专业前50%;本科生、研究生均能正常取得学位;(4)本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2次及以上奖学金(含学院);专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1次及以上奖学金。

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二、评选流程与办法1.个人申报: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递交本班班委会。

2.班级提名: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送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审核: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选比例和条件确定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并在本学院网站以及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批: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5.发文表彰:审批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表彰活动与事迹展览1.召开表彰大会:学校在毕业典礼上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关于征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深化榜样教育,宣传优秀学子风采,引导学生励志勤学、砥砺品行、成长成才,营造浓厚的学风氛围,现面向各学院征集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2018年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含师范类、非师类)事迹材料;2、在校生中荣获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或虽未获得省级以上称号但事迹特别突出的学生事迹材料;3、2018届毕业生或在校生中的创业先进典型学生事迹材料;4、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基本功技能大赛等大型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5、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6、2017年已经被《榜样的力量--2017年优秀学生事迹汇编》收录的不在此次收录之列,另外,被授予滨州学院第六届十佳大学生、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生干部标兵称号的学生事迹由学工处负责编辑收录,二级学院不要重复上报。

二、材料要求1、材料要求有概括性标题,主题突出、逻辑清晰,采取写实手法,忌空泛议论。

字数在800-1500字之间。

2、材料要求附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年级、班级、政治面貌、入学后担任职务、所获主要荣誉(3项以内),并附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用像素高的数码相机拍摄)。

3、稿件一律用word编辑,A4版面,左右边距2.5cm,上边距2.5cm,下边距2cm。

正文题目用小2号黑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楷体,内容用宋体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6磅。

4、事迹材料的起草可以参考附件2事迹范例或“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关于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事迹材料,网址:/hdzt/2018/ndrw/gs/三、工作要求1、材料提交的数量要求。

学生总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数量不少于4个,1000~2000人的学院荐数量不少于6个,2000人以上的学院荐数量不少于8个。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各教学系:为了大力弘扬我院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埋头苦干、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让广大在校学生学有榜样、学有方向,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历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集中性跟踪调查,并征集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工作岗位上已经取得显著业绩和创新成果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以及自主创业成功的我院历届毕业生。

二、征集信息1. 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简历、典型事迹(主要内容为本人的奋斗经历、事业或工作业绩,获奖情况,500-800字为宜);2.佐证材料: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一份;3. 照片:五寸彩色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或数码底片。

三、征集办法1.历届毕业班班主任、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推荐;2.结合毕业生跟踪调查,确定优秀毕业生。

四、征集分工1.2003届以后的毕业生由现专业设置所在教学系负责征集2.2002届以前的各类毕业生做以下分工:原酒泉教育学院的各界优秀毕业生由旅游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工业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建筑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农林科技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生物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财经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经济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职业中专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酒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征集。

五、时间安排六、资料上交要求1.2012年4月20日前,征集人员将优秀毕业生的资料、照片和其他信息以文本和电子稿形式上交所在教学系。

2. 2012年4月30日前,各系部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资料交招生就业处。

七、其他要求1.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各系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责任到人。

2. 优秀毕业生信息征集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3. 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通过多渠道发掘优秀典型,积极征集,切实完成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

附件: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表2011年9月26日。

优秀毕业生通知

优秀毕业生通知

优秀毕业生通知第一篇:优秀毕业生通知毕业生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性指标,也是学校办学质量、办学影响的直接体现。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彰显“卧龙学子”的社会影响,展现各单位的教育教学成就、全程育人成果及办学实际效用,更好地宣传我校优秀毕业生博学求是、笃行自强、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先进事迹,树立良好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和广大毕业生自强不息、再创佳绩,强化“卧龙学子”品牌效应,提升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现向各院系单位、广大师生征集优秀毕业生人选典型事迹材料,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生范围2000年(含)以来我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二、报送材料要求1、各院系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人选推荐工作,认真进行优秀典型遴选。

凡在工作岗位、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或人生经历独特、传奇的都可作为典型人选。

每个学院要推选3—5名典型人选。

其他单位和师生可酌情报送。

具有典型意义的毕业生群体亦可报送。

2、优秀毕业生典型人选应附其典型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姓名、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学习或奋斗经历、个人业绩等。

可采用第三人称和人物通讯的写法,也可采用第一人称和自我介绍的写法,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精炼,数字要准确、具体。

文字材料以1000—3000字为宜。

3、各单位要于5月12日前把推选的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大楼N103房间)余宇士老师处。

第二篇: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根据《武汉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08〕20号),现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武汉理工大学2014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二、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要求。

(一)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等活动;3.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5.无不及格课程;6.未受过学校处分。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位学院领导、教师、毕业生:大家好!为了表彰优秀毕业生,树立典范,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同时为了深化各大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特此举行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毕业生,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发挥典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所有毕业生,涵盖本科、硕士和博士各个层次。

参评学生需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标准1.学术研究:在学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拥有优秀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2.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创新创业:拥有优秀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5.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四、评选程序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筛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异议。

五、表彰及奖励对于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具体包括: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以表彰其在大学期间取得的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

2.提供一定的奖学金和资助,以鼓励学生继续深造或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3.在就业推荐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向相关单位和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篇1各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xx〕1号)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现启动20xx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校20xx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五)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六)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

(七)对于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变更原先意向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一)各学院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xx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报所在院党委(总支)审核。

(三)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最终定稿)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最终定稿)

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最终定稿)第一篇: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各教学系:为了大力弘扬我院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埋头苦干、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让广大在校学生学有榜样、学有方向,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历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集中性跟踪调查,并征集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工作岗位上已经取得显著业绩和创新成果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以及自主创业成功的我院历届毕业生。

二、征集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简历、典型事迹(主要内容为本人的奋斗经历、事业或工作业绩,获奖情况,500-800字为宜);2.佐证材料: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一份;3.照片:五寸彩色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或数码底片。

三、征集办法1.历届毕业班班主任、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推荐;2.结合毕业生跟踪调查,确定优秀毕业生。

四、征集分工1.2003届以后的毕业生由现专业设置所在教学系负责征集2.2002届以前的各类毕业生做以下分工:原酒泉教育学院的各界优秀毕业生由旅游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工业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建筑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农林科技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生物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财经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经济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职业中专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酒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征集。

五、时间安排六、资料上交要求1.2012年4月20日前,征集人员将优秀毕业生的资料、照片和其他信息以文本和电子稿形式上交所在教学系。

2.2012年4月30日前,各系部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资料交招生就业处。

七、其他要求1.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各系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责任到人。

2.优秀毕业生信息征集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3.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通过多渠道发掘优秀典型,积极征集,切实完成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系(部):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增强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同时,为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在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中开展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院优毕业生)、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毕业生)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日制在籍专科毕业生,成人在籍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一)院优毕业生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4、大学期间曾获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学院甲等奖学金;在院级运动会打破记录、或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且表现突出的。

5、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门课程均无补考,无重修。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参加各种省级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者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7、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各学期均达到优秀级。

(二)省优毕业生1、符合省优毕业生的所有评选条件。

2、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3、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院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

三、评选比例1、院优毕业生评选以系(部)为单位,评选比例不超过该系毕业生总数的3%。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草稿)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草稿)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草稿)重文理学〔2015 〕号关于评选表彰2015 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为认真总结毕业生中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对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2015 届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一)市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被授予“十佳青年” 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5. 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产生。

6. 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无两科或以上考试、考查科目补考或重修,至少获得两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在校期间,曾被学校授予“十佳青年” 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在您即将踏上人生新的征程之际,我们特此举办”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以表彰在校期间取得出色成绩并拥有良好品德的优秀同学。

这不仅是对您学习和生活中的努力和付出的肯定,也将成为您未来人生路上的一块里程碑。

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的标准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成绩:综合成绩需达到专业前30%,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友善,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申请流程
于4月15日-4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学院评委会将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于5月中旬公示评选结果。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励。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请如实填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申请截止日期逾期不候,请务必按时提交申请。

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希望通过评选充分发掘和树立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榜样,共同谱写美好的青春华章。

预祝所有申请同学能够脱颖而出,收获人生新的起航!。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时光荏苒,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

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时刻,为了表彰在学业、社会实践和个人成长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毕业生,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毕业前的最后阶段展现出更加优秀的综合素质。

通过评选,我们希望能够挖掘出那些在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为全体毕业生树立学习的楷模,同时也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评选范围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方面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X%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3、创新能力方面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如获得相关奖项、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

4、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如获得实习单位的好评、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等)。

5、志愿服务方面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6、其他方面在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和班级争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2、班级推荐各班级成立评选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推荐名单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天。

3、学院审核学院对各班级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天。

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我校成立60多年来,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中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做出了骄人的业绩,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母校赢得了荣誉。

优秀毕业生是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实证,是宣传我校声誉的有效载体,为了彰显我校人才培养成果和优秀毕业生风采,调动和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拼搏、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引导学生学有榜样、学有方向,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形成。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在学校展示。

希望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担任过班主任的老师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来推荐自己所了解的历届优秀毕业生,并提供他们的事迹材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秀毕业生征集条件【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即可】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骨干或者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者。

2.成功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带动他人创业就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创业典型。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建设和农村建设,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或取得其它突出成绩的优秀代表。

4.应征入伍并在祖国国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表彰的优秀代表。

5.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6.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1.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或人物通讯的写法,事迹要典型、详实,语言要简练。

涉及到的数字要准确、具体、可提供文字材料,并附优秀毕业生的彩色生活照或工作照片2张(电子版,最好是工作现场的照片、获奖的照片等,像素较高)。

2.典型事迹材料包含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年×月在××学校(幼儿园)毕业,深造学校(院校、专业)、现在工作单位和岗位,以及优秀事迹(含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主要先进事迹、获奖情况、人生感悟等)组成。

三、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案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展示。

关于收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收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关于收集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各院(部):为学习宣传优秀学生的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创建优良学风,现决定收集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的事迹材料。

具体事项如下:一、收集材料范围1、2014届考取硕士研究生学生的事迹材料(赵轶辉,吴茜,杨婧怡,卢琦,可能还有几个,你问下)2、2013年获国家奖学金学生事迹材料(徐海明,朱文洁)3、2014届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事迹材料(凡影,赵轶辉)4、2014届“选调生”事迹材料5、2013年录取空军飞行员的学生事迹材料6、在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事迹材料(王婧,刘奇)7、校2012-2013学年十佳三好学生、十佳学生干部事迹材料二、材料要求个人简介,包括姓名、院(部)、专业、年级、班级、政治面貌、进校后担任职务、所获主要荣誉、座右铭,并附电子版获奖证书照片和个人生活照片各一张(最好用像素高的数码相机拍摄)。

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材料里必须注明考取的学校、专业,并附考研录取通知书电子扫描照片一份。

三、注意事项1、上述材料、照片和获奖证书一律提供电子版,具体格式请参照附件。

2、请各院(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撰写事迹材料,并认真审核,6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按不同项目分类建立文件夹,压缩打包(格式见附件),发送给学生处张瑾老师。

3、有多级多项事迹的学生只需提供一份综合性材料。

附件:学生事迹材料编辑参考版式学生处2014年4月22日附件:学生事迹材料编辑参考版式1、学生书写材料版式:李雯雯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04级本科班中共党员院学生会副主席主要荣誉和事迹:2004-2005学年荣获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称号;2005-2006学年荣获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称号;2006-2007学年荣获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称号;2006-2007学年荣获省级“三好学生”称号;2007年荣获国家奖学金;2008年考取上海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研究生。

关于上报优秀学生事迹材料通知

关于上报优秀学生事迹材料通知

关于报送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将在推荐获得各项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如下推荐获奖的集体或学生应报送事迹材料: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宿舍、国奖获得者、励志(同时兼获一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董事会获得者和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二、报送材料包括如下:获奖班级或宿舍材料:事迹简介、集体照片;获奖个人材料:个人简介、人生格言、事迹简介和生活照片。

报送材料格式参照事迹模板。

三、选报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邮箱:fdy_luxuesong@,所有获奖材料务必于10月22日前报送,文件以打包形式发送,并命名为“奖项-姓名”。

联系人:陆雪松,62331715。

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附:事迹模板1、杨(名字)资源学院采矿工程07级二班,国家奖学金、董事会奖学金获得者,中共预备党员。

人生格言: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

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校特等奖学金;2008-200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校特等奖学金。

2010年4月,在首都高校“先锋杯”活动中,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团员。

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过校高数竞赛三等奖、力学竞赛一等奖。

参加过院学生会、校志愿者协会,参加了百年校庆志愿服务活动,是校庆文艺晚会合唱团成员。

参加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获得了校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标兵,大三时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参加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项目负责人,辅修了第二专业——工商管理学,现又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被保送矿业工程系直博生。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我校《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定范围和时间1.评定范围:我校注册的全日制2020届毕业生2.评定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9日二、评定要求1. 本次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包含2020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和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2. 推荐评选区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3.校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9年修订)进行评选,对于实习、毕业设计和英语四级等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坚持推荐优秀的原则上,可自行拟定相应的评定要求。

4. 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20届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统一填写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5. 区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评选。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统一填写《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6. 以上材料(附件1、2和附件3、4)的电子版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于5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学工处孔老师的电子邮箱:(******);附件3和附件4形成纸质版材料,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6日中午下班前交送到学工处办公室3114(5月6日-10日将公示评选名单),过时将视为放弃评选,不再受理。

7.填表说明:(1)“附件1”、“附件3”、“附件4”电子表格请用Word版,“附件2”电子表格请用Excel版。

关于回访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回访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关于回访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各系(院):为进一步了解我院升本以来本科毕业生的发展情况,在继续做好每届毕业生跟踪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相关本科评估指标要求来开展本次回访调查,重点做好我院升本以来本科毕业生的典型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切实落实好“开展回访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组长:姚伶副组长:各系院书记、主任由学生处牵头,辅导员和相关班级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开展回访收集工作。

二、各系院筛选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范围及数量1、筛选典型事迹参考范围:(1)立足本职工作,有突出表现者,如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等。

(2)被提任为领导岗位或成为单位骨干的。

(3)扎根艰苦偏远地区就业的。

(4)成功自主创业的。

(5)为母校争得荣誉的。

(6)其它未提及的相关情况2、筛选数量:各系院升本以来的每个本科专业不少于5名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有少数民族毕业生的专业至少收集1名少数民族典型事迹(全是少数民族的专业按5人标准)。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各系院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根据要求筛选出拟回访的毕业生名单,拟定工作计划,并同时开展历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跟踪问卷调查工作。

四、开展时间2012年3月下旬—2012年5月下旬完成。

五、具体回收材料要求1、3月27日之前各系院上报学生处拟定好回访名单、地点和预算的工作计划(见附件1)2、5月20日之前完成回访收集工作,5月28日上报材料包括:(1)回访登记表(附表2),填好的问卷(附件3、4)(2)每个优秀毕业生一千字左右的典型事迹(3)回访工作照、每个优秀毕业生的工作现场照片资料(电子版)、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和相关媒体报导资料(4)距离较远不便实地回访但典型事迹突出且明确的,可以采取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完成。

3、材料收集齐备后,由学生处负责整理成册各系院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回访及收集相关材料的工作。

校部发出调查、编写电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的通知

校部发出调查、编写电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的通知

校部发出调查、编写电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内蒙古电大学刊》
【年(卷),期】1992(000)003
【摘要】我区各级电大创建十三年来,已为自治区各条战线培养和输送了理、工、文、经、农等五大科类,六十多个专业三万三千多名高级应用型人才。

据追踪调查,大多数毕业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特别是在生产第一线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作为他们的母校有责任、有义务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工作。

【总页数】1页(P81-8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28
【相关文献】
1.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李希批示深入学习张鸣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J], ;
2.广西电大优秀毕业生谭学智同志先进事迹 [J],
3.广西电大优秀毕业生林容蓉先进事迹 [J],
4.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表彰全疆电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毕业生和电大教育优秀创业者的决定 [J],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1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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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去年12月份已经结束,为了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形成,为了更好地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给低年级同学的学习生活树立良好的榜样,学校决定在今年6月份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为保证报告会的质量,现将收集2013届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参加作报告的优秀毕业生名额为6名。

2、二级学院各推荐1名,搜集和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在2013届被评为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3、每位学生发言时间控制在5—8分钟。

4、先进事迹材料最好围绕两至三个主题展开。

主题包括如在思想、学习、生活、少数民族、团学干部工作、社会实践、考研、就业创业、发明创造及专利、专著、专业等级考试(如英语四、六、八级,计算机二级)、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各级奖学金、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方面,有代表性,事迹突出,有特色。

写出自己在大学期间成长、发展历程中的所感所悟,最好总结出好的学习方法和一些小故事,真实、有情感、有感染力,带给人们以思考。

字数在1500字以内。

5、学生处根据事迹材料特色、口语表达富有激情等条件择优。

6、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定事迹材料,盖章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电子文档发送至646156392@。

附件:攀枝花学院“关于表彰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攀学院学…2012‟75号文件。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攀枝花学院“关于表彰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攀学院学…2012‟75号文件。

一、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40人)
材料工程学院(2人):任杰、吴胜强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3人):肖俊马、李川、曹欢欢
机械工程学院(3人):杜贝、李艳飞、余永超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3人):蔡丰豪、黄新为、肖华
经济与管理学院(5人):叶莲秀、陈虹燕、周香芸、
杜成徐、万娜
人文社科学院(4人):向春艳、钟容、胡涵、刘开放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2人):曾珍、周坤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3人):杨晋、葛家琦、赵剑洪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4人):徐宁、李恒斌、文磊、
景真燕
外国语学院(2人):杨静、胡星星
医学院(4人):谭英、罗艺、赵静、王玲
艺术学院(3人):毛永红、朱静、曾华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人):魏睿、李小洋
二、攀枝花学院优秀毕业生(280人)
材料工程学院(13人):
李思艾、李航、邹传正、周怡、吴娟、苟琦、
谢黎、张亮、曾建、冯瑶、王涛、蒋承志、
梁旭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24人):
谭成、王磊、袁晓峡、凌小华、冯娟、赵阳、
郭耀、邓媛、蒋莉、吴盛结、孙晓亚、赖锋、
何飞、李秀莲、徐娇、谭婷、王美佳、王嘉磊、
宋志勤、雷李霞、魏清鹤、李佳、周俊、吴伟机械工程学院(17人):
罗卫来、李科、周继春、刘飞、王盼、罗辉、桂强、周刊、陈海军、李侃、胡君、张攀、张廷、顾祥、张冰、薛刚、董洪平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26人):
何艳娇、陈文豪、李刚、张世军、姜萌、刘笑扦、刘重庆、罗楠、唐毅、吴兵、周涛、杨博、王生华、王璨、朱志峰、姚巨容、古志强、杨洋、张浩波、罗秀琼、靳旭、陈傲霜、黄滔、张帆、罗永桥、庞玫
经济与管理学院(33人):
梁洪勇、陈春秀、王永珊、刘克、杨阳、严慈、胡丽萍、闫肖、刘亚、陈秀、唐铭遥、王萍、钟婷婷、刘敏、王金萍、陈娟、陈鼎文、宋晓彬、范吉超、杨晓丹、张小双、彭叙桓、彭婷、龙良钰、曾雪梅、强欢、李晓琴、王苗、邓阳、冯颖、莫庆菊、夏维、赵婷
人文社科学院(27人):
常帆、王赛、贺玲、李文博、刘梦丽、张怡、李双双、鲜长明、王银、李俊、刁霞、曾梦、孟兰惠、刘丽霞、陈敬志、黄蓉、陈丽、王勤洁、雷丹、任闻博、郑孟瑶、李金津、代阳、韦林佟、阙瑶、蒋燕、高仲瑞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13人):
唐钰林、郝旭、周柳颖、张丽、于振才、任豪、刘学梅、范浩、李俊、程燕、蒲露丹、罗春梅、陆佳华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3人):
李林莉、李灯灯、何思源、赵德军、吕婷婷、庞勇、许折龙、丁毅、林婷、郭川川、胡小龙、龚兴财、唐超、邵金钰、唐黎黎、宋罗娇、杨巩、卓双、
郑中贤、廖萌钰、刘科、李茂辉、孙旭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5人):
邓程、隆家乐、欧阳斌、甘剑、张椿、唐雅琦、徐思雨、邓皓、徐健、刘秋平、任东、胡静、金浩、杨松、周恒江、王友君、仲龙、米惠、曾贵军、李静、袁新闻、李依泽、李小登、荣帅、山强
外国语学院(11人):
黄海霞、钟晓琴、罗小娟、黄梦影、郑萍、刘娜、夏巧、李蔓、陈萍、苟娟、王玲
医学院(40人)
杨博文、赵华、张逸、王雪梅、鲁朝容、代先凤、董晶晶、范兴霞、郭田梅、胡明月、蒋叶梅、景婷、李玉、廖丹、林枳彤、刘琴、苏凤梅、杨青青、曾晓琴、周林、周青青、苑华、万雨、周琳琳、吴欢、祝丹宇、何芳、杨蕊、王燕、任富群、石敏、陈丹、陶婷婷、王贞懿、朱敏、涂晓怡、杨梅、刘亚雪、孙鞒、徐艳、
艺术学院(20人):
徐丽芳、余曦、程洁、王小琼、李亭亭、朱瑞玥、王皓、丁林、裴飞意、邓波、伍凯、胡燕、李昕怡、戴泽伟、任雯、唐巧芬、罗枫、翁骁谋、伍艳锦、谭清品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8人)
邹瑶、谢梅、唐小莉、武强、陶林和、李永涛、程朝川、冯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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