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罪的诱因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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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下)·理论新探·2010年11月(下)·理论新探·
女性犯罪的诱因及防范


武晓妍

摘要近年来我国女性犯罪比率逐年上升,而女性犯罪的主体多为农村女青少年,其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犯罪手段较隐
蔽,而且犯罪类型与地区经济状况有关等特点。我国女性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探讨其预防对策的时候,即应从提高
其自身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方面着手,又应从客观上,全社会共同努力,尊重女性、保护女性,主客观共同预防女性犯罪的产

生。
关键词女性犯罪心理素质犯罪手段
中图分类号:
D920.5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机
会日益增多,她们活动在各行各业中,和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但
与此相适应,女性犯罪现象也较过去明显的增多,少数女性面对
着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时,失去了正确把
握自身的能力,为了满足对金钱和物质的贪欲,为了形形色色的
享受和刺激,她们不惜铤而走险,最终迈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女
性犯罪的现象成为社会不容回避的热点问题,笔者就女性犯罪的
成因及如何预防浅谈几点: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1.女性犯罪涉及的犯罪类型广,女性犯罪多以侵犯公民人身
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为主,且重特大
刑事案件比例大,呈逐年增多趋势,因女性相对男性的暴力性差,
身体力量小,攻击性弱,在实施犯罪时则常常表现行为方式狡猾,
隐蔽性强,擅长伪装,并有强烈的报复性,不计后果如何。其次财
产型犯罪严重,女性犯罪多数是追求金钱、享受为主要目的。
2.因情引发犯罪突出,许多时候,女性犯罪是为情所困,这种
畸形情感是非正常的,尤以不正当性关系引发的犯罪为重,一些
女性犯罪第一原动力是男人,在婚外恋等社会不良思潮或其他男
性诱惑下,正常家庭婚姻关系遭到破坏,她们为了所“爱”的男人
心甘情愿以身试法,于是她们贪污、挪用公款甚至不择手段杀人。
3.犯罪过程少主动性,多被动性和依附性。很多案件是由受
害人转化为加害人。在共同犯罪中多数先是被迫的后转化为主
动参与。这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相对被支配的社会地位和女性
性格等方面的差异有一定关联,女性感情脆弱,自卑心理严重,在
社会的不良影响、自身受到一些不公正待遇甚至是诽谤和无理两
难时,往往自暴自弃,用犯罪的方法解决问题,用自己美好的前途
甚至是生命作为赔偿。
4.从主体结构、犯罪年龄来看,女性犯罪人以文化程度较低
的农村妇女和城镇

无业女青年居多,她们往往文化水平低,思想
愚昧落后,没有正当的职业和固定的收入,因精神空虚而堕入犯
罪泥潭,从犯罪年龄看,犯罪高峰年龄一般为
20-35岁,这一阶段
的女性较年轻,传统和家庭对她们束缚较少,社会上的各种新思
想、新观念,对她们的影响较快,经济上追求独立,情感上追求浪
漫,欲望强烈,最终导致犯罪。
5.女性职务不容忽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意识的增
强,女性参与社会管理机会增多,与男性一样,都会利用职务之优
势,手中之权利,进行权钱交易,大肆私吞公款,以满足个人贪欲,
湖南巨贪蒋艳萍因涉嫌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被判处死刑。就是一例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典型
案件。
二、产生女性犯罪的原因


1.女性犯罪的原因。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妇女更广泛地参
与社会活动,并与男子平等地扮演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角色,她们
的精神生活开始产生变化,人生观、婚恋观、价值观都获得了更
新,以此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歧视妇女,对女性不公的
社会现象,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农村,重男轻女,从一而终,贞洁观
作者简介:武晓妍,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文章编号:
1009-0592(2010)11-294-01

等封建思潮仍根深蒂固,这样产生二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女性参
与社会活动的范围加大;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心理
上的失衡和内心的不满,不理解而用犯罪的方式解决,如被判处
死刑的女犯赖某某,生于贫困山区,又因嫁了一个好吃懒做的丈
夫,生活动更是是雪上加霜,过于窘迫,多次要求离婚,丈夫威胁
不让,又得不到社会的帮助,思前想后,对生活彻底绝望,萌生了
杀夫的想法,用农药拌入米汤中,把丈夫毒死,最终断送了自己年
轻的生命。这起案例反映出,传统的封建道德在广大农村,尤其
是偏远山区仍很坚固,加上农村女性文化素质普遍低,使她们不
知如何去争取自主和自立,最后,只有以犯罪方式解决。


2.由于女性相异男性的生理,心理特点,表现在犯罪方面也
其自身原因。
(1)盲目的需要为目的。永无止尽地追求各种需要,贪慕虚
荣,包括金钱物质需要和在社会交往中被人承认、理解、尊重和爱
的需要等。她们的这些需要没有正确的人生观来指导,在发展过
程中一旦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时,就会用犯罪的方法来满足。
(2)认识能力较差。女性犯罪多数是因为认识、判断能力较
差,知识水平较低,愚昧无知,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受到挫折
时不能正确对待,

一旦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就会步入歧途,或突然
实施犯罪,且犯罪后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女性的“弱势群体
”优势,
不容易被发现。如余某某,仅因与其夫兄争买新房发生口角,便
一直怀恨在心,先后四次窜至夫兄纵火毁房,最后一次引发大火,
造成直接损失六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3)法制观念淡薄,是女性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她们文化素
质差,对道德、法律更是愚昧无知,对人生缺乏正确认识,最终“文
盲”导致“法盲”。
三、预防女性犯罪

女性犯罪在整个社会犯罪现象中日益严重,促使我们必须重
视女性犯罪这一社会现象,同时也应当做好女性犯罪的预防工
作。


1.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不断的提高妇女的整体素
质,防止在不良因素的诱骗下实施犯罪活动。
2.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加强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
是在妇女就业、恋爱、婚姻方面给妇女提供更多的权利,对妇女关
心爱护,及时处理妇女问题,对女性予以充分法律保护。
3.净化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中的各种不利因素是女性犯罪的
客观原因。
特别是针对女性职务犯罪现状来说,相关单位的监管不力,
制度不健全,成为犯罪的温床,加强单位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
度,预防女性职务犯罪的发生,成为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同时须
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减少不良因素对女性侵蚀,充分发挥妇
女半边天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沈政.法律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6年版.
[2]李秀华.妇女婚姻家庭法律地位实证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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