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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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
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国留学与回国工作
【发文字号】苏教外[2013]1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2.22
【实施日期】2013.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苏教外〔2013〕1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本科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加强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江苏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层次和水平,经研究,我厅将于2013年正式启动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是我省全面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的
试点和引导项目。

该项目将重点加强与世界百强大学的合作,选派省内优秀大学生赴国外名校进行短期专业学习,并逐步将合作范围由学生交流拓展至师资培养、学科建设、学分互认、科学研究等领域,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搭建优质国际交流平台。

2013年我省计划选派300名本科生于暑期分赴英国剑桥大学、美国杜克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11所国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课程学习(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学生学习期满回国后,由派遣学校根据国外大学提供的课程设置(详见附件2)及学业成绩单,对其修读课程认定学分(项目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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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一、项目简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有关高校(名单附后)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选派一大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本项目面向与留学基金委签署《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的高校选拔,不接受其他院校及个人的申请。

二、选派计划1、选派规模2010年计划选派1500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项目实施院校应按照协议规模推荐人选。

2、选派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①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②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③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④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4、留学国别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合作院校按1:1比例共同负担。

四、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外语水平应达到《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1、选拔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

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

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学[2017]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3.13
【实施日期】2017.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关于评选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苏教学〔2017〕2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

本次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2091名,“先进班集体”共843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

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三条2017年计划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3900人。

第四条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选派专业领域由各校结合本校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第八条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各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第十条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第十二条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第十三条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第十四条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01•【字号】苏教外﹝2015﹞89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合作与交流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外﹝2015﹞89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根据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建设,推动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2015-2020年江苏将全面实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

现将《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申请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培育点的高校,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张舒,电话:************,邮箱:*****************,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申报材料清单3.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机构)任务书4.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5.最新一届学生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一览表省教育厅2015年12月1日附件1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56号)“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发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决定2015-2020年实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江苏省教育厅2019年6月请仔细阅读本《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和以下说明后填写一、关于研修身份、研修国家、研修单位和研修期限的填写和执行:境外研修人员(乙方)应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甲方一)公布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人员名单通知》中确定的访问学者研修身份、研修国家、研修单位和研修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人(丙方)条件、担保方式的填写:1、年龄为18周岁至担保期限届满时(担保期限为研修期限加回国服务期)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且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个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固定工资收入、银行存款、不动产、各类证券、基金份额及金融衍生品等。

4、留学人员的配偶不得为保证人。

5、保证人之间不得为夫妻关系。

6、同一保证人不得同时担任三名(不含三名)以上研修人员的保证人。

7、保证人在乙方留学期限内因公或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三、乙方、丙方保证人应在协议书空白处按规定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四、请一律使用签字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甲方一:江苏省教育厅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委托代理人:马斌甲方二:(研修人员派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乙方:(研修人员)性别:住址(户籍所在地)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丙方:(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性别:住址(户籍所在地)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性别:住址(户籍所在地)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境)研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为满足国家和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地区)研修,研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至年月。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07•【字号】苏教办师[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办师〔2012〕6号)有关高校:为做好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12月PETS5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口试成绩2分以上可以派出研修。

二、笔试成绩40-49分,以及笔试成绩50分以上但口试成绩未达2分的人员,需再参加我厅组织的英语口语、听力强化培训,时间1个月。

培训结束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可派出研修。

有关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三、团队带头人外语必须达到第一条规定要求。

团队其他成员应符合第二条规定要求。

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

四、笔试成绩40分以上的跟岗研修校长,如需我厅帮助联系国外研修单位,所在学校可向我厅提出申请。

五、外语未达到派出要求的人员,应抓紧强化外语学习培训,参加2012年6月举行的PETS5考试。

考试成绩达到第一条规定要求即可派出研修。

届时不再执行第二条规定。

2012年9月30日前仍未达到规定外语要求的人员,取消派出资格。

被取消资格的,我厅将通报学校,跟岗研修校长同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六、对因特殊原因放弃研修的人员,所在学校应向我厅出具公函,说明具体情况。

跟岗研修校长放弃研修的同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办师[2017]1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6.30
【实施日期】2017.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入选人员名
单的通知
(苏教办师﹝2017﹞16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2017年境外江苏省高校研修计划入选的328名中青年骨干教师、2个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7名)、1个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16名)、1名跟岗研修校长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教师境外研修,确保培养计划按既定目标实施。

二、各高校要对研修人员的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组织院系、专家帮助修改完善研修计划,确保其明确境外研修的课题项目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具体翔实、切实可行,
可操作、可考核。

三、经省外办统一出具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后,研修人员方可领取《江。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校师资和校长队伍建设,决定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

第二条从2011年起,每年选派350名左右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5个左右团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

通过境外研修,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江苏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推进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第三条研修类别、期限和选派数量(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一般12个月,每年选派300人左右(其中部属高校不超过50名),其中本科院校200人左右,高职高专院校100人左右;(二)团队研修(仅面向地方高校),一般6个月,每年选派5个左右;(三)校长跟岗研修(仅面向地方高校),6个月,每年选派高校校长50人左右,其中本科院校30人左右,高职高专院校20人左右。

第四条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团队研修方式包括访问进修、合作研究等。

校长跟岗研修方式为担任境外高校校长的助手,学习境外高校的先进管理经验。

第五条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二)本科院校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四)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教师[2017]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02.23【实施日期】2017.0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7﹞4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苏教规〔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选拔2017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类别、期限及资助包括访问学者、团队研修(含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管理团队)、校长跟岗研修三种形式。

访问学者一般12个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人员再次派出可选择6个月),其他一般6个月。

省财政资助12个月14万元/人, 6个月10万元/人。

二、选派数量及名额分配总计派出350人左右,其中部属高校50人左右,其他本科院校180人左右,高职高专院校120人左右。

各校推荐名额分配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部属高校每校不超过6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不超过8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不超过6人,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4人,独立学院每校不超过1人;国家和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4人,其他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2人。

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校长跟岗研修限地方属高校申报,每校最多报1个科研团队(3-5人)、1名跟岗研修校长(科研团队、校长名额不纳入各校推荐总名额)。

跟岗研修校长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方可推荐。

三、推荐条件(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研团队带头人、跟岗研修校长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流程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流程

附件4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流程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行前集训↓尚未落实境外研修单位或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联系落实符合规定要求的境外研修单位。

↓→参加外语强化培训和结业考试→参加PETS5考试,笔试55分、口试2分以上为合格。

↓符合规定的特殊人员不需参加PETS5考试,结业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为合格。

↓↓已落实符合规定要求境外研修单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包括①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及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②外语证明材料:PETS5成绩单复印件、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证明、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培训高级班结业证书等;③修订后的研修计划。

领取《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资助证明》。

↓签订《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并公证。

↓办理政府批件、护照、签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向学校交纳保证金。

学校向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提交资助经费申请报告、研修人员政府批件、护照、签证或通行证复印件以及公证后的协议书(1份)。

↓出境研修↓↓按期回校延期回校→凭境外研修单位的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校长研修项目须延期的,须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

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回校后向学校和省教育厅、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提交研修总结,并在学校公开汇报研修成果。

校长项目研修人员须将研修总结抄报省委组织部。

↓回校满三年时,省教育厅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2017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2017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2017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目标责任书
培养对象或优秀教学
团队带头人姓名:
培养对象类别: A.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B.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C.优秀教学团队
培养期限: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教育厅制
2017年6月
填写说明
1.《目标责任书》由培养对象所在学校负责填写。

填写前,须与培养对象和所在院系共同协商。

2.填写《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表达明确。

3.《目标责任书》有关栏目如不够填写,可自行加页,加页需紧附该栏目之后。

4.《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培养对象本人、所在院系、学校人事部门各存一份。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简况
优秀教学团队简况
1.培养期内教学工作计划(优秀教学团队在备注栏里填授课教师姓名)
注:“课程性质”指专业课、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等。

“授课对象”指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

3.培养对象在学科专业建设、梯队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作
三、培养对象对“青蓝工程”资助经费的使用计划
四、培养期内学校对培养对象的要求(包括目标要求、管理要求、考核要求等)
六、培养对象意见(优秀教学团队由带头人签字)
七、所在院系(部门)意见
八、学校意见。

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人员名单【VIP专享】

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人员名单【VIP专享】
常州工学院(2 人) 丁仕燕、施维成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 人) 马仕麟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3 人) 周灵云、朱 琴、周 晴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3 人) 骆大伟、唐小燕、罗大晖
东南大学(6 人) 管驰明、柏春广、柏宁丰、顾兴中、蔡 进、李敏俐
河海大学(8 人) 郑黎明、张玲玲、孙少锐、金光球、唐立模、陶建峰、石爱业、张松 贺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 人) 刘伟彦、干方群
江苏大学(9 人) 苗 晴、王佳佳、杨小飞、刘 栋、陈明阳、蒋银花、徐 斌、李 红、朱建国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 人) 熊丁
江苏建学院(4 人) 刘 伟、商利斌、付 红、徐志鹏
江苏教育学院(1 人)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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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生高0不产中仅工资2艺料22高试2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荷试2,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卷,32调需3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工且25作尽52下可22都能护可地1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试求5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置。4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设3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9.07•【字号】苏教外[2011]74号•【施行日期】201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建设的意见(苏教外〔2011〕74号)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自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颁发以来,我省中外合作办学坚持“积极稳妥、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打造品牌”的方针,步入了积极、健康发展的轨道。

为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层次和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1.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

现阶段我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能力建设,引进和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先进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缩短与世界教育先进水平的差距,提高教育的国际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

2.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任务。

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引进世界一流大学。

针对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创新型省份和实现“两个率先”对国际化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开展评估认证,建立过程监管机制,促进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质量提升。

以中外合作办学为载体,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推进我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建设措施制订区域发展规划。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规划与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研究制订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划,把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到整个区域发展规划统筹谋划,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
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办研函[201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4.27
【实施日期】2017.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研函﹝2017﹞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2.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3.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4. 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5. 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6.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7.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8.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

关于申报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模板】

关于申报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模板】

关于申报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各单位、各位老师: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article/756 ),我校现启动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项目简介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国际化水平,为青年教师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合作协议,按1:1比例由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资助方式,每年选派一定名额的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研修。

该项目以下简称为“青骨项目”。

青骨项目被录取人员须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按期办理公派出国手续。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2017年面向青年骨干教师、教师系列科研人员申请以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身份出国研修的“青骨项目”仅此一批,此批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申请人员需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邀请函应明确的派出时间不早于2017年6月1日,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

更多注意事项请详阅国家留学网《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见附件5)。

二、申报条件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体详阅国家留学网“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chuguo/s/754注:青骨项目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的办法。

申报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正式邀请函、明确的研修计划是成功申请本项目的必要条件,申报人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江南大学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江南大学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江南⼤学关于选拔2017年⾼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苏教师﹝2017﹞4号),现将2017年⾼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如下。

下⾯,⼩编为⼤家提供江南⼤学关于选拔2017年⾼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全⽂如下: 原⽂地址: ⼀、申请指标 各学院(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程实验室、国家功能⾷品⼯程技术研究中⼼)限报1名。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健康。

2、申请⼈应具有博⼠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作经历,年龄⼀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1⽇以后出⽣)。

3、境外接受⾼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校,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校以《泰晤⼠⾼等教育》公布的2016-2017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以2016-2017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提供境外接受⾼校的。

5、申请⼈外语应达到以下要求:PETS5笔试总分50分、⼝试总分2分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近⼗年内曾在同⼀语种国家留学⼀学年(9-12个⽉)或连续⼯作⼀年(含)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店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级班结业证书。

6、近五年来,未接受过学校资助或国家公费资助海外研修。

正在攻读博⼠学位或进修回校⼯作不满3年者不得申请。

已同意申报留学基⾦委全额资助项⽬的,暂不推荐。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校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和《境外研修汇总表》(见附件3)。

2、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领导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结构、申请者的⼯作表现和业务能⼒等情况,研究确定推荐⼈选。

3、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境外研修汇总表》(含电⼦版)和《江苏省⾼校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教师推荐表》交⼈事处师资科。

江苏科技大学“中青年教师海外进修计划”暂行办法

江苏科技大学“中青年教师海外进修计划”暂行办法

江苏科技大学“中青年教师海外进修计划”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江苏科技大学加强“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开拓国际视野,培养和造就一批站在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学术骨干,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就教师出国进修学习事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派类别及名额1. 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校每年拟选派10-15名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修,了解前沿科技,开拓学术视野,提高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派出期限一般为2-3个月。

2. 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每年拟选派3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访问学习。

派出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二、申报条件1. 热爱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 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须具有正高职称,较高的外语水平,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3. 中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培训及考试,其外语水平达到派出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三、选派原则1. 选派工作须贯彻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学科梯队、学术团队建设的方针,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 国家及省级各类优秀人才优先推荐。

3.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请国家和江苏省等政府留学奖学金,中青年骨干教师派出人员原则上须具有在我校申请政府奖学金的经历。

4. 学校公费出国进修人员不再重复派出,政府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在回校工作两年内不再推荐派出。

四、选派程序1. 符合选派条件人员,由个人申请,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进修申请表》,报所在部门。

2. 各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选派类别认真组织推荐。

3. 学校将对中青年骨干教师派出候选人进行外语强化培训,并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结合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及外语强化培训考试成绩,择优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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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
境外研修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师[201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2.23
【实施日期】2017.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苏教师﹝2017﹞4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苏教规〔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选拔2017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类别、期限及资助
包括访问学者、团队研修(含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管理团队)、校长跟岗研修三种形式。

访问学者一般12个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人员再次派出可选择6个月),其他一般6个月。

省财政资助12个月14万元/人, 6个月10万
元/人。

二、选派数量及名额分配
总计派出350人左右,其中部属高校50人左右,其他本科院校180人左右,高职高专院校120人左右。

各校推荐名额分配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部属高校每校不超过6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不超过8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不超过6人,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4人,独立学院每校不超过1人;国家和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4人,其他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2人。

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校长跟岗研修限地方属高校申报,每校最多报1个科研团队(3-5人)、1名跟岗研修校长(科研团队、校长名额不纳入各校推荐总名额)。

跟岗研修校长人选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方可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研团队带头人、跟岗研修校长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院校申请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本科院校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及以上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聘中级及以上职务;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研修带头人应受聘正高级职务;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成员应为地方属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管理团队成员应为担任地方属高校部门负责人的双肩挑人员;校长跟岗研修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聘副高及以上职务,为高校负责人或厅级干部后备人选。

(三)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
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

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可适当放宽,但必须为国际知名本科院校或高水平专科院校。

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6-2017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以2016-2017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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