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工作流程图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图
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规,报建流程目录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1、立项2、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3、方案图审查规划许可证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1、项目卡2、报建费3、机构施工图审核4、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5、预售面积预测6、预售面积审查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1、城建档案馆备案2、成勘院竣工测量3、竣工并联审查4、大产权办理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4个步骤)一、立项收件部门:市政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审批行政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防震减灾局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材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公司需准备资料:1、项目申请报告;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2、1:500红线图;3、土地权属文件;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B、技术部需准备资料:1、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
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1年,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延期。
三、方案图审查审批单位: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1、建设工程方案总平图5份;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3、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4、A3幅面效果图2份注意事项:1、方案设计时必须一次设计到位,设计中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事先与规划局进行咨询,避免在报批审查中出现较多问题多次进行修改;2、方案一经通过不能进行修改;四、规划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土地权属文件;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资料1套。
房地产场管理科对外工作业务流程图
领导终审
是否通过
否
是
1、行政审批科核发预售许可证 2、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录入信息资料 3、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建立预售楼盘信息表
暂停待整改
办理结束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流程图
登记备案申请
资料不全,一次性告 知补交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不属受理及管理范 围的,告知申请人
受理(当日)
书面材料审查
审核 网上公示
整改复查
四、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制定检查方案 ﻩ
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准备
进入现场,出示证件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对受检单位进 行核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出具检查报告,告知 受检单位
不存在问题,结案 归档
对存在问题整改,制发 整改通知书
整改复查
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按行政处罚流程进行
实地核查
三、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按计划制定检查方案
提前通知进行检查并告知检查时间和内 容
到评估机构办公地点,出示 证件
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检查评估报告及相关文档,就有 关问题询问签署估价报告的人员
不存在问 题
ﻩ
改,制 定整改通知书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对外工作业务流程图
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材料审核及受理
补正材料
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是 否符合法定条件
是
实质性审查 1、物业审查 2、市级部门现场查勘及销售现场审查
否 暂停待整改
否 是否通过
是 1、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开具进度证 明 2、申请人交件至行政审批处
签发《行政许可事项审签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法》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187 号)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都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办法》已经 2022 年 5 月 26 日局第 6 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6 月 2 日成都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合同,包含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现售)合同。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备案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具体承担本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工作。
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工作,由所在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第六条市、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数据与相关部门互通共享。
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共享给有关部门以方便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涉税业务、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宽带、有线电视过户等业务。
第二章网签备案第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依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拟定合同。
商品房预售网上报备流程图
网签业务培训手册一系统登录本系统采用用户名/密码以及钥匙盘双重认证机制,具体登录方法参见下图:2 输入用户名、密码,然后登录1 插入钥匙盘,如果钥匙盘无法识别点击此处下载驱动图1-1 系统登录示意图二业务办理(1)预售审批业务性质:对商品房开发项目而言,预售审批是由开发企业在外网提出预售许可的申请,然后递交到内网,由房管局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业务参与方:开发企业、房管局业务步骤:1 开发企业登录系统参见系统登录部分的说明。
2 开发企业选择要办理的业务单击预售许可登记,出现业务办理界面图2-1 选择业务图2-2 预售许可登记办理界面3 受理新业务单击受理新业务图2-3 受理新业务4 新增案例点击新增,将开始一个新的预售许可案例单击新增图2-4 新增案例5 选择要办理的开发项目单击选项目图 2-5 选择开发项目弹出的项目选择子窗口中列出了所有当前存在的开发项目,由于项目数目比较多,直接查找效率比较低,可以用下面工具栏的查找或自定义查找功能(这些功能的使用在整个系统中都大同小异,故其后在本手册若再碰到相同操作就不赘述):自定义查找和查找图2-6 自定义查找和查找查找通过输入开发项目的各种属性值(比如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等)来定位开发项目图2-7 查找比如,再项目名称中输入“临沧阁”,然后单击查询,则找到一个标识码为的开发项目图2-8 输入项目名称定位项目此处点击重置则回到图2-7界面,罗列出所有开发项目。
如果使用自定义查找,则出现如下界面,可以利用“与或非”关系自由组合查询项目。
1 输入项目名称2 单击查询勾选保存筛选条件进行查找,可在下次查找时,保留上次的搜索条件图 2-9 自定义查找比如,查找项目名称包含“培训”并且规划用途为商住的开发项目可以如下进行:1 添加筛选条件2 完成筛选条件查找结果(1个项目符合条件)如下:图 2-10 自定义查找(1)注意:如果在点击选项目,并未进行任何筛选却看不到所要办理的项目,应检查是否上一次办理中勾选保存筛选,如果是,将打钩取消或者重新选择筛选条件即可。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详细)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目录: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立项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方案图审查规划许可证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项目卡报建费机构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预售面积测量预售面积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一、城建档案馆备案二、成勘院竣工测量三、竣工并联审查四、大产权办理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4个步骤)一、立项收件部门:市政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防震减灾局联系电话:86921922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材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公司需准备资料:1、项目申请报告;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联系电话:86917530、86628054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材料:公司需准备资料: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2、1:500红线图;3、土地权属文件;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技术部需准备资料:1、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
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1年内,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三、方案图审查审批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联系电话:86957130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材料:公司需准备资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流程图.doc
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流程图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流程图至局房建科领取申请表格填写表格并提供需要资料至房建科(见附件5)局房建科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物管办审核物业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市场处审核预销售方案房建科根据施工进度审核其资金投入情况及已完成建筑面积至房建科汇总分管领导审查领导审批公示商品房预销售入网认证流程图办理时间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后至局房产网下载相关表格填写表格并提供需要资料至市场处(见附件6)至信息中心培训,领取销售人员证书市场处审核审验合格审验不合格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信息中心网上操作商品房预销售入网销售流程图办理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至局房产网下载相关表格填写表格并提供需要资料至市场处审核(见附件7)审验合格审验不合格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信息中心网上操作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变更撤销流程图至局房产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表格并提供需要资料至市场处市场处审核审验合格审验不合格市场处工作人员操作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品房预销售现售备案流程图至局房建科领取申请表格填写表格并提供需要资料至房建科(见附件8)局房建科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审验合格市场处审核预销售方案物管办审核物业服务措施落实情况房建科审核具体材料至房建科汇总分管领导审查领导审批附件5 申请预售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填写东台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报告(1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1份);4、土地使用权证(1份);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7、工程施工合同(1份);8、施工进度说明(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是已建房屋建筑面积为规划批准拟建面积(含地下部分)的35 以上)(1份);9、商品房预售方案(说明预售①商品房的位置,②已核准的小区名称、楼号,③交付装修标准,④竣工日期、交付日期,⑤预售总面积(1份), ⑥楼盘基本情况表);10、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复印成A4大小)(总平面图2份、分层平面图1份);11、商品房预售价格材料(普通住宅提供物价局核价文件)(1份);12、测绘报告(原件1份);13、预售款监管银行帐号(附开户证明)(1份);14、项目手册验核;15、委托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16、白蚁防治合同(1份);17、落实配套设施方案及计划说明(包括绿化、防洪、给排水、路灯、燃气、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环卫、消防、安全等、消防设计审查意见)(1份);18、物业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表。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规,报建流程目录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1、立项?2、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3、方案图审查???规划许可证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1、项目卡?2、报建费?3、机构施工图审核4、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5、预售面积预测6、预售面积审查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1、城建档案馆备案2、成勘院竣工测量?3、竣工并联审查4、大产权办理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4个步骤)一、立项?收件部门:市政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防震减灾局?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材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公司需准备资料:1、项目申请报告;?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2、1:500红线图;3、土地权属文件;?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B、技术部需准备资料:?1、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
?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1年内,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三、方案图审查审批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方便商品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本办法所称登记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暨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备操作系统)即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的组织实施,提供网备操作系统的入网权限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等信息技术支持,承担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区(以下统称中心城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由申请人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规范、便捷、及时、高效的原则办理。
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商品房现售备案时,应当同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用户认证.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众信息网公示以下信息:(一)商品房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座落、房屋类别、可预售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商品房的楼盘表及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四)商品房源的销售状态和权利限制状况;(五)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监管账户账号;(六)商品房销售挂牌价格;(七)商品房拟竣工交付使用的日期。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向商品房购房人说明预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3年1月11日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入网权限管理、系统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持.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预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商品房现售的,应当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
商品房预售前报批流程
专业知识
快速学习
亲和微笑
工作的基础
归纳总结
逻辑分析
察言观色
精选课件
24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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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ps.02 将面积、户型手动录入至与透明售房网相对应的Excel表格中,待价格齐备后 一齐导入至透明售房网。
精选课件
3
精选课件
4
原件1份 +
影印3份
预算部
销售部
房管所
建设局
精选课件
5
2
◆ 物价局
Teps.01 销售部制定出销售价格方案后,将销售方案一式四份,上报物价局。
Teps.02
审核盖章后,物价局留底2份原件。其余1份原件送至房地产管理处,一份原 件在预售申报资料时一并提交至建设局。 复印3份,行政部、销售部各留底1份,一份加盖公章送至房产科。
精选课件
20
5
◇ 工商局
Teps.01
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将现阶段修订后的合同重新提交至工商局去备案。时间 基本上为3天。
Teps.02
带一本合同草稿及电子稿,携带备案相关材料提交至桑科,由桑科对合同进 行修改,回公司对该修改的部分在电子稿上按照桑科的要求加以改正,打印 三份合同并加盖公章,携带电子稿、备案相关材料获得审批及工商备案号, 505室缴纳备案手续费300元。
Teps.02
洪兵审核完全部资料后,开具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交款凭证。收取标准:每平 方米3块钱。可在算好价钱后由财务核实,开具转账支票。 洪兵审批完形象鉴证单,由其领导李宇宏处长审批。待审批完后,即可带上 齐全的资料去建设局 →科长祁魏华 →吕爱军
精选课件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3年1月11日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入网权限管理、系统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持。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
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预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商品房现售的,应当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7-1 17:28:59 被阅览数:154 次来源:阆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文字〖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文号:成房发〔2013〕13号(发布日期:2013-1-11)成房发〔2013〕13号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3年1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入网权限管理、系统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持。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
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预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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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工作流程图(10-12个工作日)
商品住房价格指导阶段(6-8个工作日)
(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
受理(1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工作内容
项目范围
市住建局窗口 受理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申请
住房价格指导申请
本行政区域
时限(工作日) 1日 1日
办理单位
限时办理(5-7个工作日)
具体工作
项目范围
时限(工作日)
接受指导价格
不接受的,重 新申报价格指 导
预售许可(现售备案)阶段(4个工作日)
受理(1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工作内容
项目范围
市住建局窗口 受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
“5+2”城区
新六区住建部门 受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
本行政区域
时限(工作日) 1日 1日
项目范围 本行政区域
中心城区
时限(工作日)
8日(受理后)
1日(收到属地反馈意 见后)
属地出具办理意见函,函 件在有效期内,且经核实 同意的
办理单位 审批处 决定
决定(1个工作日)
工作内容
项目范围 中心城区
时限(工作日) 1日
注: 1.特殊项目由相关单位靠前服务,企业提交价格指导申请后,相关单位在审批系统提交 确认意见,再按流程开展价格指导等后续相关工作。 2.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新六区住建部门负责同步指导“5+2”区域 、新六区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签订公证服务协议,指导制定开盘销售公告,发证前完 成即可。 3.查封、抵押等信息核实贯穿销售计划申报和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受理、审核、发证 全流程。 4.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适时启动项目上市计划阶段流程。
办理单位
并联审核(2个工作日)
工作内容
项目范围
时限(工作日)
市住建局 新六区住建部门
形成价格指导建议
中心城区
5-7日(受理后)
市住建局 审核办事要件、核查工程形象进 新六区住建部门 度
中心城区
2日(受理后)
征询意见阶段(10个工作日)
【作为辅线阶段,不纳入总时限,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前完成即可】
受理(1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工作内容
市住建局窗口 受理征询意见办事要件 新六区住建部门 受理征询意见办事要件
项目范围 “5+2”区域 本行政区域
时限(工作日) 1日 1日
限时办理(9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工作内容
中心城区属地政府
或其授权委托的政 府部门及属地相关
属地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办理意见函
部门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