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人员名单
三项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0〕3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其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三项岗位人员培训1、三项岗位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十大特殊工种人员,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
由煤矿送具备相关资职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复审、考核、省局发证。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每年复审一次。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总工程师、分管生产、安全和机电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井下副总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技术通风、地测调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煤矿安排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采掘机运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煤矿送具备相关资职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复审、考核、省局发证。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每年复审一次。
(3)、井下十大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瓦检工、安全检查工、监测监控工、井下爆破工、主提升司机、探放水工、防突工、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由送具备相关资职的培训机构培训、复审、考核、省局发证。
特种作业资格证有效期6年,每年复审一次,防突工每年一复审一次。
二、四项强制性培训1、四项强制性培训是指井下十个特殊工种培训、班队长资格培训、转岗培训和新入矿人员培训。
由根据煤矿培训需求,安监科作出培训计划,报矿长审批后进行培训。
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所有安全培训由安监科负责收集相关资料。
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参保各单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一)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和对象。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附二,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等规定,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企业为国有、集体企业,提前退休对象为在上述范围企业中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职工。
曾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其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各地要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不得自行放宽实施范围和对象。
(二)严格执行国家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和年限。
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执行,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放宽扩大提前退休工种名录。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司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依据。
企业只能执行自己所属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的,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可分别按各自所属行业执行。
特殊岗位人员名单
特殊岗位人员名单特殊岗位人员名单是指在特定岗位上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名单。
这些特殊岗位通常需要具备特定的技能、知识或者背景,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保密性或者高效性。
以下是一个示例特殊岗位人员名单,用于说明该名单的标准格式: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岗位名称:核能研究员人员名单:1. 张华,男,40岁,博士学位,拥有10年以上核能研究经验。
曾经参预多个核能项目的研究与开辟工作,熟悉核反应堆设计与运行原理,具备核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
2. 王明,女,35岁,硕士学位,拥有5年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能材料与辐射防护领域有深入研究,熟悉核辐射监测与防护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3. 李雷,男,38岁,本科学位,拥有8年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废料处理与储存方面有丰富经验,曾经参预多个核电厂的废料处理项目。
4. 张明,男,42岁,博士学位,拥有15年以上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能安全评估与监管方面有深入研究,曾经担任核电厂的核安全主管,具备丰富的核安全管理经验。
5. 王芳,女,30岁,硕士学位,拥有3年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能事故应急与救援方面有专业知识与经验,曾经参预核电厂事故应急演练与救援工作。
6. 李华,男,45岁,本科学位,拥有10年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燃料循环与核废料处理技术方面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曾经参预核电厂的燃料循环项目。
7. 王雷,男,37岁,硕士学位,拥有7年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材料与辐射监测方面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曾经参预核电厂的辐射监测与防护工作。
8. 张明,女,33岁,本科学位,拥有6年核能研究经验。
在核能安全管理与监督方面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曾经担任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员。
以上人员名单仅为示例,实际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可能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有所不同。
特殊岗位人员名单的编制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岗位要求进行,确保人员的背景、技能和经验符合岗位的要求。
同时,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以确保人员的合规性和适应性。
门诊医护人员特殊情况无法出诊替代方案
门诊医护人员特殊情况无法出诊替代方案背景在门诊医疗环境中,医护人员常常面临各种特殊情况,导致他们无法按时出诊。
为了确保门诊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替代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解决方案为了应对门诊医护人员特殊情况无法出诊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替代方案:1. 招募临时医护人员:建立一个临时医护人员的名单,并在有需要时临时招募他们来替代无法出诊的医护人员。
这些临时医护人员可以是合格的医学院学生、实生或兼职医生。
在招募过程中,应当对他们进行背景核查和技能评估,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资质和能力。
2. 调整工作时间表:对门诊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合理的调整,以确保至少有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可以随时替代无法出诊的人员。
这可以通过增加医护人员的轮班数目、调整工作时间段或增加加班补贴等方式实现。
3. 加强团队合作与沟通:鼓励门诊医护人员之间的密切合作与沟通,确保他们可以互相支持和替代。
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使得医护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有无人员无法出诊的情况,并快速找到替代人员。
4. 建立备用人员名单:在门诊医疗机构内建立一个备用人员名单,在有人员无法出诊时可以快速调用备用人员。
备用人员可以是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或其他工作岗位的员工,他们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和准备,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能力替代无法出诊的人员。
5. 提供充足的培训和准备:为备用人员提供充足的培训和准备,使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替代无法出诊的医护人员。
这包括门诊医疗流程、常见病症处理和急救等方面的培训。
结论通过以上替代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应对门诊医护人员特殊情况无法出诊的问题。
然而,需注意在招募临时医护人员时进行必要的背景核查,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是关键,以确保准备充分的备用人员能够迅速替代无法出诊的医护人员,保证门诊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201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201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3.11•【字号】鲁人社字[2013]124号•【施行日期】2013.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201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12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了201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
经层层推荐,专家评审,并报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李京等115名(其中8名为未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专家被批准享受2012年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和爱护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我省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发挥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参加政府决策中的专家咨询活动,组织他们深入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各单位应根据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岗位和工作需要,为其配备得力的教学科研助手。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第1页(共5页)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
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四)其他方式。
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
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四)其他方式。
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第五批“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名单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第五批“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榆政办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第五批“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名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2013年11月28日市政府“一五二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乔祝海等95名同志为我市“一五二人才工程”第五批人员(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榆林市“一五二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08〕46号)规定,“一五二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每人每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300元;第二层次人员每人每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200元;第三层次人员每人每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100元。
第一、第二层次人员和第三层次市直部门人员的津贴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市人社局统一发放。
第三层次县区人员的津贴由县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县区人社局统一发放。
特殊岗位津贴列入工资总额,免收个人所得税,从2014年2月1日起计发。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培养、使用“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全体“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要继续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传帮带,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的贡献。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9日附件榆林市“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名单第一层次(15人):乔祝海榆天化有限公司田建文榆林公路管理局燕小军榆林市民间艺术团强建才榆林农业学校常勇榆林市农科院王晓成榆林二院童桦榆林中学叶庆忠榆阳区农技推广中心曹利民北方医院韦军榆林体育运动学校慕小刚榆林雅集文化传媒公司不占名额4人:张建军榆林市果树办、蚕桑站黄瑾神木第七中学贺波榆林市第四医院武治兴榆林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第二层次(32人):赵青榆林市民间艺术团贺斌榆林市民间艺术团王建军榆阳区电视台郭鹏飞榆林市公路管理局王一伟榆林中学屈雷榆林学院靳守东绥德一中贺渊绥德江德小学白万才第十中学杜光勇榆林二院梁小平榆林二院李华榆林二院贾喆榆林二院史世勤榆林二院鲍向阳榆林二院霍彩虹榆林二院张哲榆林二院马亚峰榆林一院刘彦西榆林一院马亚玲榆林一院张治忠北方医院王建睿榆林第四医院李慧荣榆林第四医院陈宏雄榆林第四医院高翠莲榆林第四医院李虎林榆林市农科院胡仲林榆林市蚕桑站杜青云榆林市蚕桑站赵万利榆阳区农技推广中心党建国绥德畜牧兽医站王斌神木畜牧兽医站李彦荣榆林生财农机公司第三层次(48人):刘福玲榆林市民间艺术团万贝榆林市民间艺术团高丽萍绥德县子洲图书馆冯班莲榆林实验小学谢美玲榆林高新一小赵艳梅榆林九小李秀芳榆林师范学校刘卉榆林实验中学罗支军榆林苏州中学汪娟娟榆林第一中学李建利吴堡一小郭瑾榆林财校曹艳娥榆林市电教馆李小鹏榆林市第一小学王琳绥德江德小学文彩萍榆林市逸夫实验小学辛翼峰绥德中学杨喜军绥德一中柳飞绥德一中孙飞绥德中学张珍榆林市第二医院郑虎林榆林一院杨和平榆林一院马瑞榆林一院寇飞北方医院常浩胜北方医院王波北方医院张树峰北方医院蒲继明绥德县妇幼保健院刘海龙榆林农村能源办马艳榆林市农科院闫海燕榆阳区农技推广中心张艳娥榆阳区畜牧站郝志芳榆林市蚕桑站雷光清绥德果树服务中心李长忠榆林市农村能源办郝世斌榆林市农科院高光军神木畜牧兽医站高海燕榆林市园艺工作站李莉榆林市农垦农技站李爱朵神木畜牧兽医站薛振章榆阳区南郊抽水站郝爱珍榆林市蚕桑站谢妮榆林林站乔利平榆林市蚕桑站袁生强靖边畜牧兽医站李冬梅榆林生财农机科技公司刘宇飞榆阳区草原工作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济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济室字〔2007〕27号)、《济宁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指导意见》(济人社发〔2010〕3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济人社办发〔2012〕11号)等文件中与鲁人社发〔2017〕54号文件不一致的,按鲁人社发〔2017〕54号文件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为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和服务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汇总上报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1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重要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设岗位设置及管理坚持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从严控制。
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
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个人可以持申请表、身份证、职工档案和特殊津贴补助凭据等材料,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特殊工种,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为特殊工种并登记。
如能申报特殊工种,则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关于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个人如何申报特殊工种1、由具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根据社保企业的岗位设置、工艺流程等出具认定特殊工种的岗位和数量,由企业确定具体人员认定的名单、岗位、工作年限,公示后报劳动部门备案留存,并计入个人档案。
由职工本人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申报。
申报需要材料:(1)个人书面申请;(2)职工档案;(3)身份证复印件;(4)对于档案工种记载不清的需要原始工资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能说眀情况的相关原始依据,原始依据要求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资料人员的签字。
2、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有哪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4、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5、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月份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
公路养路 工
交通 航运
新兴县公路养护中心
1983年至2020年
3
男
1965年2月
2020/3/31
公路养路 工
交通 航运
新兴县公路养护中心
1986年至2020年
4
男
1965年3月
2020/3/31
公路养路 工
交通 航运
新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1992年至2020年
5
男
1965年3月
2020/3/31
公路养路 工
交通 航运
罗定市公路事务中心
1982年至2020年
6
男 1965年2月 2020/3/31 磨工
建材 工业
云浮市白水泥厂
1993年至2002年
第1页
附件: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2月份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
编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退休时间
特殊工种 行业
特殊工种岗位
从事特殊工种单位
从月
2020/3/31
牙轮钻机 工
建材 工业
云浮市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 1988年至2010年
2
男
1965年2月
2020/3/31
特岗及补贴事宜
关于发放从事特殊岗位人员保健津贴的实施办法(企业)为了对从事有毒有害、高温危害等作业岗位人员这种特殊劳动消耗给予必要的补偿,增强职工抵抗职业性危害的能力,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稳定一线员工,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人发[1997]10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劳薪字[1993]141号两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公司内从事特殊岗位在职人员实施保健津贴,特制订本办法:一、实施特殊岗位保健津贴发放范围1、长期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员工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长期从事放射仪器操作、高温、噪音、粉尘、重体力劳动作业环境下工作的员工。
二、保健津贴等级划分(一)甲等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
2、专职从事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应用的科研工作人员。
3、专职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经常使用剧毒化学药品、强致癌物质人员。
(二)乙等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
2、长期从事放射性仪器操作岗位。
3、长期从事岗位噪音在100分贝以上。
(三)丙等1、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岗位。
2、长期从事高温作业操作岗位,作业环境达四级以上,温度高于38℃。
3、长期接触电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岗位。
4、长期从事粉尘作业环境中的岗位,粉尘作业达四级以上。
(四)丁等1、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
2、长期从事化验、配药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岗位。
3、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劳动强度达四级,每日工作8小时以上,平均消耗值为2700千卡/人。
三、保健津贴补贴标准甲等每人每日3元。
乙等每人每日2.5元。
丙等每人每日2元。
丁等每人每日1.5元。
四、保健津贴的经费来源特殊岗位保健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特殊岗位作业员工的一种工资性补贴,津贴在工资基金里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湖南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总人工程规模岗位及人数备注类别数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建筑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1万平5 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方米人、质量员1人。
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建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筑1万平方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工米,建筑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程面积? 11 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5万平方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装米员1人。
修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建筑面积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程,5万平15 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方米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2、造土工程合同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木价?50005 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工万元人、质量员1人。
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程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线 5000万,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路工程合同11 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管价?1亿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道元员1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备工程合同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质量员各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安价,1亿15 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装元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工员1人。
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程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1.10•【字号】晋人社厅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6号)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我省杨恒权等59名同志为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强调把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和团结引领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作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人才强省、科教兴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加快建立德才素质优、创新创业能力强、领军带动作用突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人才力量。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价值和特点,支持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
特殊工种退休法规 (2)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特殊工种退休法规特殊工种认定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企业特殊工种认定;项目编码:102劳动013二、行政许可 (审批)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国家特殊工种目录。
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理类型:承诺件四、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机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行政许可(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七、行政许可(审批)条件:(一)申报特殊工种认定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或县以上集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申报工种已列入原劳动部审批或同意备案的该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目录;(三)企业工种的实际劳动条件符合企业原行业主管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内规定的劳动条件规定。
八、申请材料:(一)书面报告;(二)《泸州市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表》;(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涉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资料及复印件;(五)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有毒有害工种工作场所及生产原料、产品的监测报告;(六)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表格由企业或原企业主管部门填写《泸州市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表》(表格在市劳动力资源分中心养老保险科窗口免费领取,所填内容必须真实)。
十、行政许可(审批)程序1、受理承办:市劳动力资源分中心养老保险科窗口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岗位职责:市或区县劳动保障局按受理标准查验《泸州市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确认申报资料齐全真实,申报工种在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内,应及时受理,并填写《泸州市特殊工种认定申请受理登记表》。
特殊人员背景审查制度范本
特殊人员背景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人员背景审查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单位特殊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包括招聘、调入、借用、外包等人员。
第三条背景审查应遵循合法、公正、秘密、及时的原则,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背景审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特殊人员背景审查工作。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五条特殊人员背景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身份信息: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二)学历、工作经历: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三)违法犯罪记录:治安管理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等;(四)信用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诉讼记录等;(五)健康状况:健康证明、疾病史等;(六)其他可能影响单位安全的因素:如政治立场、宗教信仰、家庭成员等。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特殊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背景审查的具体内容和深度。
第三章审查程序第七条特殊人员背景审查程序分为初查、复查和实地调查三个阶段。
第八条初查:通过查阅特殊人员的个人资料、证件、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对特殊人员进行初步审查。
第九条复查:对初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疑点,进行进一步核实和查询。
第十条实地调查:对特殊人员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工作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基本情况。
第四章审查结果处理第十一条特殊人员背景审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十二条审查合格的特殊人员,单位可以予以招聘、调入、借用或外包。
第十三条审查不合格的特殊人员,单位应拒绝录用,并将其纳入单位不良记录名单,不得再次招聘、调入、借用或外包。
第五章保密和责任第十四条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特殊人员的个人隐私和审查结果。
第十五条背景审查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审查结果,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六条单位应对 background check 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天津关于发放从事特殊岗位人员保健津贴的实施办法
天津关于发放从事特殊岗位人员保健津贴的实施办法(企业)一、实施特殊岗位保健津贴发放范围为了对从事有毒有害、高温危害等作业岗位人员这种特殊劳动消耗给予必要的补偿,增强职工抵抗职业性危害的能力,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稳定一线员工,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人发[1997]10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劳薪字[1993]141号两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公司内从事特殊岗位在职人员实施保健津贴,特制订本办法:1、长期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员工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长期从事放射仪器操作、高温、噪音、粉尘、重体力劳动作业环境下工作的员工。
二、保健津贴等级划分(一)甲等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
2、专职从事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应用的科研工作人员。
3、专职从事有机合成、化学分析、环境有毒物质监测分析或经常使用剧毒化学药品、强致癌物质人员。
(二)乙等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
2、长期从事放射性仪器操作岗位。
3、长期从事岗位噪音在100分贝以上。
(三)丙等1、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岗位。
2、长期从事高温作业操作岗位,作业环境达四级以上,温度高于38℃。
3、长期接触电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岗位。
4、长期从事粉尘作业环境中的岗位,粉尘作业达四级以上。
(四)丁等1、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
2、长期从事化验、配药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岗位。
3、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劳动强度达四级,每日工作8小时以上,平均消耗值为2700千卡/人。
三、保健津贴补贴标准甲等每人每日3元。
乙等每人每日2.5元。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月到岗率不得低于50%,被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监管的,月到岗率不得低于70%。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月到岗率不得低于70%。
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一周以上请假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准予请假的,到岗率计算时,请假天数可在月到岗率计算基数(月日历天)中扣除,但累计请假天数每年不得超过60日历天,否则应更换人员或作缺勤处理。
(一)项目部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岗位工作,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标段)中兼职。其中,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按我委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备,不得兼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二)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为了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经理的作用,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对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创出优质工程、安全和文明标化工地的项目经理和在宁波市注册企业获地市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项目经理,可按下列规定承担施工任务(获不同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算):
1、获奖项目经理可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具体详见附件;
4、招标工程自投标报名截止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岗位替代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岗位替代制度。
2.0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3.0 工作程序
3.1 按照各部门岗位分工,由部门负责人对每位员工进行岗位替代分工,岗位替代明细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2 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或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内(含一天)无法到岗的,须事先与同岗位替代人员沟通,避免本岗位工作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3.3 员工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上级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上级负责人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并做工作交接。
3.4 替代人员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关键岗位的替代人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5 替代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办理情况应及时与原岗位人员交接清楚。
3.6 对于必须由本岗位员工办理的事项,岗位替代人应告之原岗位员工的具体上班时间。
3.7 岗位替代对应人员特殊情况均不在岗时,由部门负责人应临时指定人员替代。
3.8 未按本规定进行岗位替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相应部门领导的责任;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替代人员的责任。
3.9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0 相关记录:
《部门岗位替代明细表》
东盛公司岗位替代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