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监察委与纪检委的区别
国家监察机构与纪委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构与纪委的关系作者:张凤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2期摘要:党的纪检机关作为执政党的领导机构之一,确实拥有监察机关所不具有的优势,但是如果只注重纪检的作用而忽略监察委员会的作用,不能处理好二者在合署办公中的关系,及其容易造成监察权淹没于党的纪律检查权之中,从而影响到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不利于其作为国家法定权力监督机制的功能发挥和成长。
关键词:监察机构;纪委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关系,也即党与法之间的关系,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新设的权力机关,必须考虑的一个极为特殊且无借鉴经验的问题就是如何使其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合理衔接。
该问题之症结在于,党和法之间如何和谐统一?执政党能否遵法守纪、接受监督,从而形成党在法下的良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合理、合法、高效的反腐廉政机制,有助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党政关系的优化与党纪与国法的结合,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因此,在进行监察委员会的横向设置时,必须处理好监察委员会与纪检机关的关系。
首先,反腐工作要以监察委员会为中心,坚持业务上以监察委员会为主。
由于我国的社会现实和政治制度所限,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纪检监察工作在业务上往往是以纪委为主、以监察为辅的。
过去行政监察只覆盖于政府内部,由于其覆盖面过于狭窄从而导致缺乏其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而行政监察机关想要顺利开展工作必须依赖相对强势的纪委。
但是,在历经我国此次监察体制改革之后,传统纪检监察向现代国家监察转型,在党纪委与监察委的关系上,则应坚持“业务上以监察委员会为主”的原则,原因在于:(1)在地位方面,随着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展,监察委员会不再是隶属于政府内部的行政监察机构,而成为了具有相当高独立性的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独立于政府克服了以往行政监察同体监督的弊端,并且大大强化了其地位、职权和功能,也就改变了过去依附性的弱势地位,因而,监察委员会可以当仁不让地在权力监督、反腐倡廉中发挥主角的作用;(2)在监督对象方面,党的纪律检查的对象仅限于中共党员,而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对象则包括了所有公权力主體,包括政府、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随着2018年《宪法》的修改和《监察法》的出台,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大机关的职能和关系发生了不少变化,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也需要我们重新去认识了。
我们在这里跟大家简单厘清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纪委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
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主要是依据党内的党规党章办理各种党内腐败工作,通过巡视、约谈、立案、结案、党纪处分等进行了不断地“打虎拍蝇”、狠抓“四风”工作,进行体制改革,与宪法与法律相衔接。
二、监察委2018年3月20日,随着宪法的修改,《监察法》出台,由此产生了一类新的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纪检 监察 基础 业务 知识课件
对处理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应 有的惩处,并对其他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03 处理监督
对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 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 纠正。
04
纪检 监察 工作方法与技巧
如何收集证据
证据收集原则
合法、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
纪律审查
是指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审查,通 过审查案件、听取陈述、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 事实真相,提出处理意见。
监察调查
是指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 ,通过收集证据、询问证人等方式,查明事实真 相,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案件审理与执行
案件审理
是指对已经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理,由审理委员会或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审查、评议,提出 处理意见。
02
监察
监察机关的简称,主要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监督
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
03
纪检与监察的关系
两者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侧重于党内监督,监
察侧重于国家行政监督。两者在实践中需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党和国
家的利益。
纪检 监察 的重要性
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03 注意事项
尊重被谈话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采取 强制措施或威胁、引诱、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如何撰写调查报告与审查报告
撰写要求
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调查和审查情况,提供 充分的证据支持结论。
内容结构
包括引言、正文(事实、证据、分析等)、结论 和建议等部分,正文需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
语言规范
把握几种权力监督形式的区别
把握几种权力监督形式的区别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多元化的权力制约网络,如人大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党纪监督、政协监督等。
在教学实践中,许多同学对这些监督形式的区别感到困惑,导致监督、检查、检察、监察这些名词混用、滥用。
为此,笔者想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理解。
一、监督主体、对象或范围不同人大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
在中央国家机构中,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地方各级国家机构中,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也要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
监督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对其它国家机关法律、政策实施中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
检察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不能对任何国家机关的任何活动进行监督,而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是否违犯刑法、构成犯罪实行监督,以及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劳动改造机关的侦查、审判等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监督的对象及范围是具体特定的。
行政监察的主体是各级行政监察机关。
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监督的范围涉及这些对象的一切职能活动。
党纪检查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检委,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机关和党员干部,核心问题是对党内权力的制约。
监督的范围涉及与党内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有关的行为。
政协监督的主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监督的对象与范围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及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责、遵守法纪的情况等。
二、监督的权力依据不同人大凭借其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具有监督权。
人民代表会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代表人民集中行使国家权力,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纪检和监察有什么区别(薛煤人)
纪检和监察有什么区别(薛煤人)纪检和监察有什么区别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
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
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
在体制上,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的监督检查及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
行政监察工作的目的是: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勤政高效地为人民服务。
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界定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是否正确;三是依法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四是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监察权相对独立原则。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首先,独立意味着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机关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独立监察,监察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监察机关可以拒绝没有法律根据的任何干涉。
其次,监察机关是行政系统中的专门执行监察职能的机关,专门性决定了它的独立性,其他行政机关是其监视、督察、纠举、诫勉活动的对象,无权对其活动加以干涉。
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虽然对监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使监察工作更好地独立行使监察权,这与干涉监察机关的工作是两回事。
再次,监察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它当然要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说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具有相对的性质,但领导也不至于可以干涉监察机关的具体工作。
这种领导主要表现为:①方针、政策的领导;②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对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监察委遴选真题
1、纪委和监察委的区别是啥?答:监察委和纪委一样,本质上是一个反腐败机构。
不同之处是:一、监察委是国家的机构,纪委是党的机构;二、监察委监察对象是所有公职人员,纪委监督所有中共党员;三、监察委依《国家监察法》开展业务,纪委依党章党纪党规开展业务。
问题1: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纪委和监察委是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纪委是内核”,这样纪委不仅可以监督全部党员也可以监督非党员的公职机构了。
答:与其说内核是“纪委”,不如说内核是“反腐败机构”。
问题2:监察委到底是扩纪委的权,还是分纪委的权呢?答:对监察委的认识,不能狭隘地停留在“纪委扩权”或者“分纪委权”上。
监察委是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是由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和一府两院平行,这不是某个政党、某个团体的机构。
(本质)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且恰好有一个执纪的纪委存在,所以党的纪委和国家的监察委才能合署办公。
如果中共不是执政党,它的纪委是不能和监察委合署办公的;如果中共没有纪委,当然更不会有合署办公一说了。
问题3:既然有监察委了,为什么还要有纪委?答:这个问题比较大。
简单说,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后,中共的执政地位建立在它是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基础上,先锋队要体现在先进性上,先进性要求党员除了像普通公民一样接受国家法律约束之外,还要受一套严于国法的党规党纪约束,即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我们常说“党要管党”,怎么管?显然要有一个执纪的机构。
不要说中国共产党,对岸的中国国民党、甚至民进党,都有执行党纪的机构。
问题4:纪委如果仍然存在,那么纪委的职责是什么?是否仍然会造成纪委太大、监察委太小的情况?答:纪委的职责是执纪。
用纪律监督全体党员,王岐山提过“四种形态”: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时政热点--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和我国的监督体系
3.
例1.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 定》指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从而形成了“一府一委两院”新的权力格局。这一决定表明: ①监察委员会扩大行政监察职能范围,提高监察效率 ②监察委员会与“一府两院”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③监察委员会做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 ④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一委”即监察委员会,对“一府”“两院” 有监督职责。
5.
例2.2018年2月1日,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监 察委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本级人大和上一级监 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监察委与纪委联合办公,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行使监督职责。由此可知 :监察委员会的组建: ①进一步完善了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②有利于整合反腐资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 力现代化 ③使行政监察升格为国家监察表明政府职能由管理型 向服务型转变 ④实现了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
(2)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党中 的国 监共 督产
会监 的察 监委 督员
上 级 政 府 国家权力机 关的监督 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监察部门
行政机关
审 计 部 门
法制部门
人民政协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
12.
(3)解读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人民政协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上级政府的监督 法制部门的监督 审计部门的监督
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的比较分析
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的⽐较分析2018年3⽉20⽇,第⼗三届全国⼈⼤⼀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监察机关,领导地⽅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作。
据我们所知,检察机关也有监督的作⽤,那两者有什么重复的地⽅呢?我们⼜该如何解决呢?这都是引发我们作为法律⼯作者深思的问题。
监察委员会⾏使的是调查的权利,是国家最⾼的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是⾏使侦察的权利。
两者都是对违法重⼤的案件,但针对的对象不同。
监察委员会针对的是国家⼯作者(党员)涉嫌违纪问题,通过⽴案,通常下⼀步措施是两规,查案后进⾏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还要移送司法机关。
检察机关则是针对全部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案,通常下⼀步是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查实后移送法院。
两者虽然针对的对象不同,但是都是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法等重⼤案件的调查。
对社会危害性很⼤的案件,初步区分我们可以依照针对的对象来进⾏划分。
从侦察⾏为分析,⼀:询问犯罪嫌疑⼈时,根据监察法第⼆⼗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出具书⾯通知。
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监察机关可以进⾏询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决定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拘留措施;对犯罪嫌疑⼈决定逮捕,以及逮捕后对羁押的必要性进⾏审查。
两者都是对犯罪嫌疑⼈进⾏询问,但检察机关涉及的更⼴泛,程序更完备。
⾏式更多。
询问犯罪嫌疑⼈也是对案情进⾏了解的过程,也是调查监督案⼦的过程。
两者的询问对象针对不同,监察委员会是针对反腐的,检察机关是针对重⼤的案件。
但不单单只有涉嫌贪污贿赂的案件。
⼆:勘察,调查⽅⾯,监察委员会通过询问证⼈等⼈员,被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也可以冻结动产和不动产,也具备对可能隐藏被调查⼈或者犯罪证据的⼈的⾝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进⾏搜查。
2020国考行测常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考点总结
2020国考行测常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考点总结
笔试已落幕,错过2019国考报名的小伙伴,可以开始着手准备2020年国考了。
为了帮助大家提早备考,下面特整理了国考行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顺利备考。
下面为大家分2020国考行测常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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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三个机关在考试中是易考点和易混点,很多同学在复习的过程中经常将三者混淆,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就宪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总结和梳理。
例题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
A 国家的监察机关B国家的审判机关
C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D国家的权力机关
【答案】A。
中公解析:《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2.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指导B领导C监督D委托
【答案】C。
中公解析:《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解读
监察委设立背景和意义
为什么要设立国家监察委? 一、宏观方面原因
这次机构改革的现实原因,就是两个“还不完全适应”:
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 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 完全适应。这些障碍和弊端,必须通过机构改革来 破除。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 最高监察机关,和国家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 一个平行机构,对“一 府”“两院”都有监督 职责。
与原反腐败 机构的关系
撤销行政监察,检察机关 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 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 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 会,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 要内容。也保证相关工作 的连续性,保证了反腐败 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政府和检察的同体监督转化为 国家层面的异体监督
行政监察权和检察侦查权转化为 国家监督权
克服检察侦诉同体的机制掣肘
监察委机构职能解读
与国家权力 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 人大选举产生,并对全 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负 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 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 会负责。
与”一府两 院”的关系
于3月5日 在北京召开
监察委设立背景和意义
审议政府 工作报告
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 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
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议《中华人民 共和国监察法
(草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
……
审议最高人民法 院和最高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 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
《国家监察机关》教学设计
第4课时国家监察机关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1.感受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职权,体会国家监察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
2.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
3.关注国家监察机关职权的依法行使,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
二、能力目标1.能够从具体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中抽象概括出国家监察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
2.能够把学习到的国家监察机关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理解、分析相关的经济、政治现象,解决相关经济、政治问题。
3.结合“探究与分享”等栏目的学习,培养和提高合作探究学习、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
三、知识目标了解监察机关的性质、职权,理解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图片重点:监察机关的职责。
难点: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与工作期间需要得到其他机关的协助。
【导入新课】展示材料:中新网2021年10月27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前湖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教师过渡:为什么是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你了解监察委员会吗?监察委员会是个什么样的机构?监察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它有何职责、地位?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走进这个国家机关,了解它的性质、地位和职责。
【讲授新课】一、行使监察权的机关1.活动一:观看视频《一分钟了解监察委员会》,展示以下材料。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结合视频和材料信息,说说监察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答案提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教师总结: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图片动态展示:我国监察委员会的构成。
监察机关
宪法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 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 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将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一百二十三条 至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监察机关
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目录
01 监察法
02 宪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 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 家监察部。1959年4月监察部被撤销。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 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 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
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而是政治机关。
监察法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 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 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
最新-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之辨析 精品
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之辨析比较和辨析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关系,乍看并非易事,但笔者愿对此作些探讨。
一检查、监察、检察的释义,既有同义之处,又有某些异别。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诠释,所谓检查就是为了发现问题而用心查看;所谓监察,就是从旁察看或从旁考察;所谓检察,就是仔细察看、审查被检举的事实。
顾名思义,上述诠释对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概念似乎有所启示。
再解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定义跃然纸上。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机关;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由此看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机关的特征和性质是有一定区别的。
是否可以说他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呢回答应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作为党和国家的监督机关,尽管他们的对外名称不同,担负的职能也不尽相同,然而构建这些机关内部的各种结构要素却是共同的。
这些要素有:历史渊源、发展过程、经济基础、指导思想、领导体制、职责范围,以及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等。
从分析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结构要素入手,足以能从静态和动态的结合上探寻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那么,根据上述辨析方法,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机关有哪些相同之处呢首先,先看看他们历史渊源和发展演变的相似性。
中国监察机构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过程在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上有着一脉相承的沿革印迹。
早在春秋时代,西周就曾任命老聃为朝廷柱下史,即后世之御史。
秦始皇一统天下,专设御史纠察百官。
西汉时称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府”或“御史台”、“总台”,北朝时称“南台”,唐高宗改称“宪台”,武周时又称“肃政台”。
唐代并对御史台作了重大改革,即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构成一个严密的中央监察体系。
明代进一步整顿和扩充中央监察机关,撤销御史台,将台、殿、察三院合并为都察院。
【聚焦】知彼知己方能得心应手:纪委监委工作与检察工作七大区别及建议,早日适应新的战场!
【聚焦】知彼知己方能得心应手:纪委监委工作与检察工作七大区别及建议,早日适应新的战场!2018年伊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全国各地级市监察委员会相继挂牌成立。
这标志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成立即是起步,开局就要打响。
全国各地监察委员会组建成立后,接下来的中心任务就是迅速开展工作。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前所未有的重大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是一个新生的机构,开展监察工作需要依据的各种工作规定和工作规则尚在探索建立完善的过程中。
因此,各地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开展工作时,都将处于边学习边实践边完善的状态。
这种状态对于从检察机关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的人员来说表现的更为明显。
从原来单一的执法工作到如今需要重新面对的执纪执法工作合而为一;从原来熟悉的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到如今需要重新掌握的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以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都需要转隶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理解、区别、融会贯通。
目前,各地监委会在开展转隶人员培训、帮助转隶人员融合工作的同时已经逐渐积累了些经验与做法,并在各类报刊、网络、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广泛宣传交流,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作为转隶人员之一,试图把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检察机关依据的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等进行比较,将笔者所认知的检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从原则理念方面到程序规则方面的区别进行梳理与归纳,力求对转隶人员乃至纪委监委全体工作人员有所启发,和大家一起推动监察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区别一从工作原则来看,检察工作偏重于打击和遏制犯罪,纪检监察工作偏重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这个区别是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最根本的区别。
转隶人员之前在检察机关的工作绝大多数以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为主为中心,体现执法工作的刚性属性。
而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执纪问责的同时还兼顾教育挽救职能,体现执纪工作刚柔并济的属性。
执纪工作这种属性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中有明确的表述,该章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0__年县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监察委和监察局的区别
[20__年县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总结]监察委和监察局的区别一年来,全县的行政监察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及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为有效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和谐XX,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一年工作回顾(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察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精心筹备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材料,于2月1日召开了全县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县政府组成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10个乡(镇)的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扎实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自2009年8月起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政府办、宣传部、检察院、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等24个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制定下发了《XX县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会议,明确了排查的范围、重点、主要环节、具体方式和工作要求。
并将我县的治理范围扩展为:2008年1月1日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拟建规模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对扩大内需项目逐一进行自查清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完善整改措施。
三是细化排查内容,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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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监察委与纪检委的区别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那么监察委与纪检委有何区别呢?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机构性质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机构,纪检委是党的机构。
二、机构产生的程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党的本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委的双重领导。
三、监督范围
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纪检委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四、职权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旅行监督、执纪、问责指责:
(一)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二)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
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措施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措施如下:针对人,谈话、讯问、询问。
强制手段,搜查、留置。
针对财产,查询、冻结、调取、查封。
纪检委的措施如下:针对人,谈话提醒、约谈函询、通报曝光。
强力手段,巡视、全面派驻、执纪审查、决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