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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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车使用,加强公车管理工作,提高公车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级部门、办事处、单位和员工,包括所有的公务车辆和一切归公司管辖的用车活动。

第三条公车使用目的主要为了开展公务活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省时间和人力资源,同时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条公车使用必须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滥用公车,严厉打击公车私用和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条公车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违法乱纪,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一经发现,必须按照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公车的管理工作由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并由总经理亲自抓总。

第七条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保证安全、便捷、高效、优质,并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成本。

第二章公车使用的权限和范围第八条公车使用的权限和范围应当按照公司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有必要的人员可以使用公车进行公务活动。

第九条公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干部出差或参加会议;2. 公司组织的业务考察或培训活动;3. 公司的物资采购、运输和配送活动;4. 公司的市区间交通和其他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车使用活动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报备,并得到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的具体权限和范围由公司的领导决定,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级部门和单位,并向全体员工公告。

第三章公车使用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公车使用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批、派车、安全检查、公示等。

第十三条公车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时间、路线和行车速度,做到文明驾驶,节约用车,保护环境,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的程序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使用公车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公车使用申请;2. 公车使用申请应当明确填写公车使用人、目的地、出发时间、预计返回时间、返回里程等信息;3. 公车使用申请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安排;4. 公车使用人在使用公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5. 公车使用完成后,必须填写公车使用情况报告,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1、公务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审验年检、保险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司主任负责车辆调度。

车班班长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审验年检、台账登记指导与督促以及费用报销确认等工作。

油料管理员负责车辆油料管理工作。

2、每辆公务车均责任到人,由指定司机负责该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验车年检、规费缴纳、台帐登记、费用报销工作,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理。

上述责任列入司机岗位及办公室相关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并严格执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奖惩。

3、按照大队《关于加强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规定,公司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所有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场指定车位。

出差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节假日、冬休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一律停用归库。

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大队主管领导、大队安全科同意方可启用。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统筹安排,保证工作需的原则。

2、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公司领导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出野外、出差的填写派车单并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市内短途用车不开派车单。

3、严格执行车辆路单制度。

由司机登记车辆运行时间、目的地、公里数等信息,出车任务完成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缺少用车人签字、行驶里程与派车任务明显不一致的,需由司机进行文字说明。

4、司机必须按办公室通知的派车任务、路线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5、驾驶员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除保险理赔部分外,他人或公司还有损失的,由驾车人员全额赔偿,且驾驶人当月考核不合格。

6、司机因自身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公务车辆被损或机械故障的,承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且当月考核不合格。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务用车,包括公务车、公务专车、公务摩托车等。

第三条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安全第一、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务用车由单位统一采购、登记、保养、维修,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公务用车应保持良好的车况,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齐全,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六条公务用车实行车辆档案管理制度,每辆车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七条公务用车号牌、行驶证、保险单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不得转借、出租或伪造。

第八条公务用车不得用于私人目的,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公务用车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公务用车使用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接待客人、运送单位人员上下班等公务活动。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超过100公里时,需填写《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记录表》,详细记录行驶里程、时间、目的地等。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或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加油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应使用本人身份证加油,并如实记录加油量、油价等信息。

第四章维修保养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由单位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纳入单位预算。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按照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因素确定保养周期。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应选用合格的维修材料,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完成后,驾驶员应填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记录表》,详细记录维修保养项目、费用等信息。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车辆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必须服从公务需要,勤俭节约,为公务活动服务。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制度进行,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第二章责任第六条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务车辆使用的责任人,负责公务车辆使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由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

第八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做到公正、廉洁、规范。

第九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及时核查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确保其合理、合法。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是公务车辆使用的重要环节,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方式应明确规定,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方式进行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车辆的性质和规格,不得超过车辆的功能和载重限制。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具体明确,禁止私自加班加点使用公务车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出示相应的证件和行驶证,确保合法行驶。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在确需外出服务时,应提前报备,并拟定详细的行程安排。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用油应规范管理,确保用油安全、经济。

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务车辆的加油卡。

第四章维修保养第十八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机构进行,不得擅自委托或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规定的程序报销,不得违规报销或产生其他费用。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为加强市总工会公务用车(以下简称“公车”)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登记制度(一)公车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负责管理。

(二)公车档案应完整登记车辆的购置情况(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

(三)公车的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车辆调配制度(一)办公室是公车的主管科室,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

(二)安排使用公车坚持以大事先用、小事缓用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

(三)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公车及相关证件。

(四)使用公车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用车人不得将公车私自借给他人驾驶,否则,一经查实,查严肃处理用车人。

(六)公车加油,原则上使用油卡加油。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的,必须开加油票据,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会人员统一结算、入帐。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一)法定节假日,公车应停放在市总工会机关院内。

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停放。

(二)负责管理公车的人员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由办公室安排)进行保养维护。

(三)需要维修的公车,由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及时将车送到规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四)审批权限(包括预计所需经费和实际维修保养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车维修保养后,须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人员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签字证明的发票,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公车的管理由办公人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四、本制度自发下之起起实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二)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管理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公务车辆管理职能部门为。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提高公务活动效率,规范车辆使用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出行包括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公务会议、公务培训、公务调研等各类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出行人员应按照公务需要、工作职责以及预算限额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公务出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务活动的形象和信誉。

第四条公务出行人员应提前根据行程安排进行车辆申请程序。

车辆申请程序应包括车辆使用的时段、路线、人员名单、车辆数量等,经上级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公务出行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乘坐舒适度。

第六条公务出行人员在驾驶车辆时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具备良好的驾驶习惯。

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务出行人员不能私自改变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决定路线,不得违反规定停留或逗留。

第八条公务出行人员在车辆上应服从车辆负责人的管理,不得随意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扰乱车内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公务出行人员在车内应保持公务活动的机密性,不得利用车载设备进行私人通讯。

第十条公务出行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如遇交通事故,应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

对老旧车辆应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的用车时段使用,不得私自延长或擅自增加用车时间。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除公务使用外,禁止用于私人目的,禁止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按照预算拨付,并按照规定提供报销材料。

第十五条公务出行人员应保证车辆的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如果因违反交通规定造成车辆损坏,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出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公务人员,应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四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四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使用,加强车辆的安全和经济性,提高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车辆的公务人员,包括车辆的申请、使用、保养、保险、停放、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经济、便捷、实用、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用车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为行政办公服务,并加强对车辆的安全和经济性管理。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所有权属于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保险、保养、年审、年检等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车辆的违章罚款由违章者自行承担。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车辆的申请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申请制度,明确申请的规则和流程。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并严禁超时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车辆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里程、油耗等信息。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违停、事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处理。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保养人员负责,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发动机油、滤清器、刹车和轮胎等方面的检查和更换。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车辆维修保养经费的管理。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精选30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1一、车辆使用1本公司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最佳发挥公务车使用效率,在公司原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一、车辆的管理及使用1、公司公务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使用、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2、用车人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按重要性及顺序,合理派车,应避免重复派车造成浪费。

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用车。

任何人不得点名指定用车,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固定为个人专车或变相固定为个人专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务车接送个人上、下班。

私人用车及外部协作单位借、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派车手续。

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按规定交费,私人用车发生事故或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偿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4、公务车应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确认。

经营部及车管专人应每月将行车记录收集汇总一次,用以车辆考核及对司机薪酬的发放。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应呈报主管领导对司机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公务车燃油由办公室统一开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外出购油报销时应到经营部说明并进行登记。

6、公务车保养应按规定到指定保养厂进行。

公务车维修、购件应由办公室进行认定,开具送修单,列明维修项目,到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在市外临时需购件或修理时,一般应电话请示批准后进行;通讯不便时,可先进行,回公司后说明原因,补办有关手续。

7、公务车不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整齐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随便停放在家中或外边。

8、公务车在执行任务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按交通法规定,先抢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专人,协助处理。

如属可自行处理的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管专人报告。

9、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川锦寰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工程车辆(含电瓶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公司车辆(含电瓶车)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办公室制表定岗、定车、定人具体负责落实到责任人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本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绿神丝绸厂停车场,由各责任人负责做好用车日常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合理安排,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车辆出行由李田安排,未经批准调派的、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做到厉行节约。

(三)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责任人驾驶,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由李田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车辆在停放、装卸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意识,因违反交通规则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车辆(含电瓶车)责任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乱停乱放所产生的罚款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六)、车辆在施工现场,合理使用,停靠、熄火规范,反对借公利私,一经发现,罚款____元以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车辆加油,原则在财务何姝处领加油卡,持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索要正式发票,在票据上签上车辆号牌及经办人名字。

发现先斩后奏,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绿化工程部经理李田,核准后在办公室张芷瑜领公司统一制的《车辆维修审批单》,进行更换。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含电瓶车)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等问题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在办公室张芷瑜处领《车辆维修审批单》,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公务车辆安全及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安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备用车等。

第三条本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与调配1. 公务车辆的购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购置标准。

2. 车辆调配由行政部负责,根据工作任务、车辆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调配。

第五条车辆使用登记1. 驾驶员在使用公务车辆前,应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2. 《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应包括车辆编号、驾驶员姓名、使用时间、行驶里程、目的地、用途等信息。

第六条车辆使用规定1. 公务车辆仅限于公务活动使用,严禁用于私事。

2. 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且驾驶技术熟练。

3.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驾驶等违法行为。

4.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1. 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等。

2.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行政部负责,驾驶员应配合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八条车辆安全检查1.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 行政部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车辆保险1. 公务车辆应投保相应的车辆保险,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2. 保险费用由行政部负责支付。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行政部。

2. 行政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四章车辆费用管理第十一条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费用由行政部负责支付。

第十二条车辆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挪用、浪费。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第五条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____倍。

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____元____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机关、单位使用涉及到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机动车辆,包括所有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机关单位为便于处理公务工作而配置的专用车辆,具备具有一定运输功能的交通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以及其他特种车辆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的原则,确保用车安全、合理、经济。

第二章用车原则第五条公务用车的购置、配置、保管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严禁超标配备,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

第六条各机关、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务用车的具体数量和型号。

第七条公务用车应保证安全、舒适、经济、环保,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满足工作需要。

第八条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良好的节约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安排公务出行活动。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务需要合理安排,确保不因私事私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按规定进行维护养护,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购置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理配置车辆数量和类型。

第十二条各机关、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制定购车计划,并按照预算资金安排购车经费。

第十三条购车程序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四条购置的公务用车应有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文件,严禁购买山寨车、仿冒车辆。

第十五条购置的公务用车应登记注册,并按规定投保车辆相关的保险。

第十六条购置的公务用车应设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并做好车辆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新购车辆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包括日常运营和专项任务使用。

日常运营包括公务出行、接送领导及参加公务活动等,专项任务使用指特定任务时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务需要合理使用车辆,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运营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公务用车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享有公务用车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等,包括机关固定编制的车辆和机关经费或专门预算购置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二章配备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实力合理确定,不得超标配备。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品牌和型号应当根据使用需要、适应性和经济性综合考虑,不得以豪华品牌和型号为主。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得以其他方式获取。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采购资金应当经批准后使用,不得挪用或私自调拨。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当经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考虑到使用与维护的成本,避免造成浪费和资源的过度使用。

第十二条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记录车辆的购置情况、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并严格保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坚持严格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原则,服务于政府工作和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章停放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转让、转包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保险应当进行及时办理,并保持有效期内。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或直接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盗用或挪用。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篇1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调派。

二、用车人必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到办公室或监理站领取出车通知单,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开派车单的,应事先报告,用车后及时补开。

三、用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开快车或将车辆开到影响车辆及人员安全的区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车者和驾驶员同等承担责任和负担损失费用。

四、建立用车加油逐次登记制度。

每次用车完毕,司机应登记用车事由、里程表读数、用车里程数,并把单次计程表归零。

每次加油,司机应登记加油升数、刷卡加油金额,过境费、停车费发票及每次用车加油登记,必须有局党组1人或其他人员2人签字证明。

五、加油卡充值办法。

一车一卡,每卡预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额应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额用完时,司机把派车单和用车加油登记表交计财股,由计财股按签证的刷卡金额数充值。

派车单、用车加油登记表作发票附件。

六、严禁公车办私事,一经发现公车私用,除批评指正外。

凡属私事用车,油料费及过境费等一切费用自负。

七、夜间车辆停放一律锁入车库,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停放,必须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车辆在当地停车场停放,同时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八、车辆修理由司机填写申报单报办公室,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报jú长审批,由办公室和司机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人员和司机签字,由计财股结帐。

九、司机必须做好车辆保养工作,随时保证车辆洁净、状况良好。

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扣发司机当月出车补助外,并视其情况承担经济损失。

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发放安全奖。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六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六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总则1、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车辆。

3、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第二条用车管理1、为合理调配车辆,市区外长途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市区内用车,由用车人直接口头告知或电话告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排车辆。

2、车辆管理人员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3、驾驶员出车一律凭车辆管理人员签发的“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口头或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出车,严禁出私车。

4、车辆进行交接时,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与油量。

若交接后出现任何问题,接车人自行负责。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

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车辆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完后应及时返还。

第三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4、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

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5、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

不准随便离开。

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不得在办公室睡觉、看小说、闲聊。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办公室报到。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3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3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一、严禁公车私用。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不准外借参与社会婚丧嫁娶等红白喜庆活动。

本单位工作人员确有特殊需要动用公车的,须经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经批准动用的公车,一律不准遮挡号牌、躲避监督,且要严格实行用车缴费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领导干部因工作异动,一律不准带走原单位的公车。

二、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单位公车必须安排取得汽车驾驶证照的专业技术人员驾驶。

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影响向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借用车辆擅自驾驶。

因特殊公务确需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必须有本人通过专门机构培训后取得的汽车驾驶证照,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由单位签署意见并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设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

三、严禁领导干部固定使用特殊公车。

经批准作为特殊用途的公车必须严格按批准范围使用,严禁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

非特殊用途公车的使用,也要从执行公务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出发,防止单位公车个人化。

四、严禁套挂军车号牌。

严格执行《____湖南省委____湖南省人民政府____严禁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军车号牌____通知》(湘办〔____〕____号)精神,党政机关车辆一律不准套挂军车(含武警、消防)号牌。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强化交通管理,维护军队尊严。

五、严禁私车公养、私费公报。

任何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承担私家车保险、维修等应由个人负责的任何费用。

不准办理公车私户、私车公户或异地公车注册登记手续,杜绝公、私混淆不清的问题。

一律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领导干部个人学习驾驶技术和驾驶证照年检等费用。

任何人驾驶公车时,违反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规所受到的罚款处罚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经济赔偿损失,一律由肇事者个人负责,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

公车的维修和保养,要严格按规定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不得自行选点维修和保养。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合理维护,特制定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原则1、集中管理原则单位所有车辆由指定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2、统筹安排原则车辆使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要公务和紧急任务。

3、节约高效原则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4、安全第一原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查。

二、车辆调配与使用1、用车申请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数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车辆管理部门。

2、调配审批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考虑车辆状况、工作任务等因素,进行合理调配,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3、出车安排经审批同意后,车辆管理部门通知驾驶员出车,并将《用车申请表》交驾驶员留存。

4、临时用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用车时,可先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事后及时补办用车手续。

5、严禁私自用车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单位车辆。

三、驾驶员管理1、资质要求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熟练,遵守交通法规,无不良驾驶记录。

2、工作纪律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安排,按时出车,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出车。

3、车辆维护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维修。

4、安全责任驾驶员应树立安全意识,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如因驾驶员违规操作或疏忽大意导致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车辆维修与保养1、维修申报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注明维修项目和预算,报车辆管理部门审核。

2、维修审批车辆管理部门对维修申请进行核实和评估,报相关领导审批。

3、定点维修单位车辆应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维修厂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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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管理安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配置及登记
公司及各项目部车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置,各项目部车辆的证照登记、保险、年检等事务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办理,驾驶司机进行配合。

第三章车辆调配及使用
一、申请用车条件:
1、公务车只限于工作上的需要使用,如采购物资、接送客人、外出办事务等等。

2、所有用车不能私事使用。

二、用车申请程序:
1、凡符合用车条件,由各部门使用人提前一天(长途用车提前一天,短途用车提前4小时)填写用车申请单,再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行政助理,行政助理将用车申请单汇总平衡后交人事行政部经理核签,开具派车单给司机,司机凭派车单出车。

2、若当日无车辆安排,行政助理以电话形式通知用车部门。

三、用车安排的原则:
1、车辆的安排工作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

原则上按申请时间顺序、事情轻重,尽量一车多用,减少单趟载货载客现象,提高用车效率。

2、采购急用优先安排,急事优先安排,重要接待优先安排。

四、车辆的管理工作
1、申请用车应实事求是,严禁公车私用或改变行车地点。

2、公车私用或司机擅自改变行车地点,发生车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申请人、司机自己承担。

3、司机要注意保养车辆,保持良好车状,保持车内、外良好环境卫生。

4、车钥匙除人事行政部配置一把,任何人不准私自保留车钥匙。

5、每月末行政部例会,行政部组织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司机安全意识,保证无交通事故。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及油料管理
车辆的保养分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两类,其中日常维护保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1、日常维护保养要做到机油、汽(柴)油、刹车油、冷却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车辆处以良好状态。

2、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必须在制定的保养厂或特约维修厂进行,否则,维修保养费一律不予报销,指定维修保养厂一年一换。

3、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的或特约的维修厂进行,有关程序如下:(一)驾驶员根据车辆的行驶状况,填写《公司车辆维修报告单》,报公司行政部及分管领导批准,一般性维修,驾驶员填写《公司车辆维修报告单》报行政部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根据行政部车辆维修通知单方可进行维修。

系统性维修、大修先由两家指定维修厂预报维
修,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提出意见报请相关领导批准,维修过程中发现超出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报由行政部及分管领导确定;
(二)未在指定或特约修理厂进行维修的,或未按程序擅自进行修理的,一律不得报销维修费用,出差除外,但发票必须有陪同人员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三)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因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但无迫切需要维修或修理费超过若干标准时,应与行政部及相关领导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4、车辆加油实行持卡加油(一车一卡),驾驶员每次加油应做好登记(日期、公里数、加油数量、金额),并要有陪同人员签字确认;出差在外需加油的,返回报销时,发票须有陪同人员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5、过路费、停车费按月(次)报销,由驾驶员填报登记单,由行政部及用车人员认可,财务人员核实后按审批程序报销。

6、行政部在办理加油卡充值时首先从网上打印下载加油清单,登记公里数,核算公里的单位金额,报财务审核。

第五章违章及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责,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自负。

4、各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驾驶员应首先作应急处理,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巡警、保险公司报案,同时立即与公司行政部及相关领导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处理。

事后应提交事故报告,公司根据事故的性质对驾驶员分别处以赔偿或罚款。

5、因公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比例为驾驶人承担60%、公司承担40%)。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六章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行政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作废。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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