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2005)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0.2
0.1
0.05
16 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0.3
0.2
0.1
0.05
17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0.2
0.1
0.05
18 全国大学生先进制图技能与技术大赛
0.2
0.1
0.0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
19
0.2
0.1
力大赛等竞赛
0.05
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限 4 名主要队员,
20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特等奖提名)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学校研究生院指定的报考点予以现场确 认。
(九) 具有推荐到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 接收单位正式接受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第十条 学院推荐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必须是取得 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申请、选拔事宜见当年学校研 究生院通知。
施办法(修订稿)》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的其他科技、
文化活动获奖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者,学院参照加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 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 推荐。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实施办法根据重庆大学校〔2008〕379号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获学校奖励,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制定奖励申报实施办法如下:一、申报论文奖励的必要条件1.时间条件: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于2008年9月1号后正式发表的文章可以申报高水平论文奖励。
2.署名条件:申报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重庆大学的文章方可申报。
3.作者条件:申报者必须为我校研究生(含硕士、博士),且为文章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申报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报者为第二作者。
重大教师不可参与申报。
4.答辩条件:申报者通过答辩后可申报论文奖励,申报时还应提交经校学位办审核指定的授位达标论文信息,表明申请者另外已发表足额论文满足了授位条件。
博士生应按照高限指定授位论文。
(一类奖励申报者,无需满足答辩条件)。
二、申报奖励类别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分为4类:一类:在SCI(全文收录)、SSCI、A&HCI收录的境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SCI境内期刊(全文收录)、EI境外核心期刊、SSCI、A&HCI境内期刊、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EI境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CSCD、CSSCI、SCD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论文已发表或正式录用,但无检索证明等,导师同意担保论文将满足学校奖励要求,可先期发放一半相应奖励额度。
取得相关检索证明后再完成其余奖金发放。
三、申报时间、方法与流程1.申报时间。
高水平论文申报奖励每年集中受理两批,上下半年各一次。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规定
关于下发《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相关院系:近年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迅速发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规模日益扩大,现我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近千人。
为了加强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管理,切实保障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对原《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庆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外出临床轮转申请表3、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计划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多渠道培养医学高层次人才,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1998】54号文“关于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修订本实施细则:一、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及类别(一)博士学位: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我校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所申请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必须有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可授予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一)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是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2005年7月修订)一、培养目标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
在获得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向深、广、博方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二、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得因出国学习而延长。
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如确因论文完成有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修业年限者,需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报告,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在延长学习期间,学校停发相关经费。
三、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根据各专业(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特点,继续安排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科学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并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听学术讲座和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需通过考试至少取得12学分,在整个学习期间听8个以上的学术报告记2个学分(其中必须包括研究生论文期间由研究生本人至少一次1小时左右的公开学术报告,但不含本人所作的开题报告),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取得2学分。
四、博士学位课程安排及考试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为:a)马列理论课,2学分,必修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通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提高对科学研究一般方法及规律性的认识。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鼓励学院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推荐第六条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
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年或四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关于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 1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 庆 大 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1篇SCI四区。
- 2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2005)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重大博士毕业要求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周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对于一名准博士生来说,一定不会陌生,因为它将规定一系列的要求规范和可获得的条件。
首先,要申请重庆大学博士学位,必须具备不断完善自身学术素养,深入研究学科领域的基本能力。
其次,学位申请者要满足在重庆大学具有较长时间(以学术年份计)以上的科研经历。
重庆大学还期望学位申请者有其他国内或国外知名学校的学习背景或科研并取得学术论文及成果的背景。
此外,要求学位申请者的作品质量突出,需要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在科研取得突出成果,能够独立地撰写及进行研究和学术报告,最终可以让考核专家予以确认通过,最后获得学位。
因此,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是官方制定的之中明确要求,不仅要求申请者能够在学术研究上有所贡献,拥有可持续发展的科研能力,同时要求有扎实的基本学术素养,能够取得较高的创新能力,ー考虑到这些因素,才能较好的掌握重庆大学博士学位的获取方法,有效的提高博士学位资格。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19修订)重大校〔2019〕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若干规定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聘请原则:应聘请七名校内外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五人。评阅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近年来科研成绩显著、责任心强、学风正派的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评阅人的聘请应注意权威性和广泛性。评阅专家一般应以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专家为主,也可兼顾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专家。评阅人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70%,重庆地区以外专家不少于四人,同一单位的评阅人不得多于二人。对博士学位论文有过实质性指导的专家不宜聘为该论文评阅人。
重庆大学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若干规定
为促进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保证其学位授予的质量,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四次会议要求,经学位办调查和研究,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审批,现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论文工作后,经导师同意且通过预答辩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授予和审批
1、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上旬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会议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达到全体委员的一半为通过。并将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每年六月下旬和十二月下旬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逐一全面审查。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会议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达到全体委员的一半视为通过。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向全校公示,三个月内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位日期。
1)、由导师聘请本校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协助处理答辩相关事宜。
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246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经2014年6月2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 1 -2014年7月8日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其所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总结。
为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与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申请要求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须符合《重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
2.培养环节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者应完成其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环节,达到《重庆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已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3.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且应达到《重庆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二、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办法- 2 -1.学位论文送评要求我校对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送审制度。
双盲送审是指提交评议的学位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同时隐去送审专家相关信息,并由校学位办负责组织双盲送审。
为避免因学术观点不同而发生的不公正评阅,参加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作者可以提交不超过5位要求回避的专家名单。
学位论文送评一般不得晚于答辩前二个月,全日制博士生一般送3位具有本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教授级专家评阅;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送5位外单位教授级专家评阅。
评阅合格后方能组织答辩。
经审批确定的涉密学位论文按有关规定送评。
2.学位论文评阅人的选择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学风正派的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同行专家。
2019年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doc
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07修订)重大校〔2007〕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 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含提前考博)(一)三年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3.0分的学术论著。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对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和国内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0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6.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不因毕业年限不同而区别。
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研经费资助获得者(一)三年毕业验收合格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相同: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1.验收合格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2.学位授予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四、硕士研究生(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是培养质量的直观反映,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1. 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以导师为第一作者1、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一作者1、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等级对研究生单独予以奖励,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奖励办法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保持不变。
2.研究生论文奖励分为4类:一类:在SCI(全文收录)、SSCI、A&HCI收录的境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SCI境内期刊(全文收录)、EI境外核心期刊、SSCI、A&HCI境内期刊、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EI境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CSCD、CSSCI、SCD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1.第一作者特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应署名重庆大学奖励人民币500元。
3.以上奖励不重复获奖,由研究生院负责认定及发放。
其奖金全额直接发至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可凭正式发表在规定期刊上的论文原文或录用通知等先领取奖金金额的1/2,其余金额在正式检索之后再发放。
若研究生毕业离校,可于离校前到研究生院登记备案以便发放。
4.凡在SCI、EI、SSCI、A&HCI境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根据重大校〔2007〕223号文件精神,申请学校研究生论文发表基金资助论文版面费。
5.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个别特殊学科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发表奖励事宜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含提前考博)(一)三年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3.0分的学术论著。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对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和国内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0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6.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不因毕业年限不同而区别。
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研经费资助获得者(一)三年毕业----------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验收合格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相同: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1.验收合格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2.学位授予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四、硕士研究生(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大学学术期刊论文研究生奖励部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大学学术期刊论文研究生奖励部分实施细则(试行)依据重大校〔2013〕40号及〔2013〕57号文件要求,教师与研究生合作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研究生奖励部分,由研究生院负责核定和发放奖励比例的40%。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奖励条件1.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发表或检索的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论文须被相应数据库检索,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论文须正式发表)。
2.教师与研究生合作发表的论文,作者排序学生第一或学生第二教师第一,教师是通信作者,署名单位重庆大学排名第一,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奖励,研究生单独发表的论文按40%比例奖励。
3.《SCIENCE》、《NATURE》及姊妹刊物(研究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单位重庆大学排名第二的按排名第一标准40%奖励,排名第三及以后的按排名第一标准20%奖励。
论文认定按SCIE最新分区标准(中科院版)。
二、奖励标准1.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论文奖励标准教师与研究生合作发表的论文,按照一定比例(学生比例不低于40%,)进行奖励,研究生院负责奖励比例40%的发放。
2.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论文奖励标准教师与研究生合作发表的论文,按照一定比例(学生比例不低于40%)进行奖励,研究生院负责奖励比例40%的发放。
其中,期刊论文须以正文发表(字数超过2000字及以上),权威期刊、重要期刊须是我校认定的期刊(见附表)。
三、核定流程学术期刊论文研究生奖励部分具体由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负责受理核定,流程如下:1.个人信息提交: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论文奖励板块填写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填报的银行账户须为学校统一办理的重庆银行或中国银行补助卡(与学校财务系统保持一致);已毕业研究生请勿注销补助卡,以免奖励无法及时发放。
2.论文信息提交: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论文信息并提交。
3.论文材料提交:论文核定通过后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研究生院创新实践基地506办公室。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补充规定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对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影响因子≥1.0)发表1篇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均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二、对护理、药学、公共管理、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1、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发表2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2、、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3、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4、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硕士研究生1、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发表1篇文章;入学时无执业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2、药学、公共管理、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文章。
其他专业硕士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仍以原规定为准。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须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不低于5.0的学术论著,或在SC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总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多篇学术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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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3、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与本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代表性论文应与学位论文相关。
博士生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但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鼓励学科交叉与互补以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对按交叉学科进行培养的博士生,其论文发表的要求可按交叉学科的要求认可。
5、发表在符合上述规定中我校学报或校内主办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6、在各种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低一个级别的期刊认可。
三、科研成果奖励和专利1、硕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奖(持证人)或获发明专利公布(持证人)或参研的项目通过鉴定(排名在前七位)且署名重庆大学,可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2、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若获得科技成果奖励或发明专利且署名重庆大学,其发表论文的要求如下:(1)若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或获发明专利授权(持证人),应在CSCD(核心版)刊源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
(2)若获得省部级一等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排名前五位)或省部级二等科研成果奖励(持证人,排名前三位),应在“标准二”要求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
若获发明专利公布(持证人,排名在前三位),应在SCIE、EI (核心版)刊源期刊上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并在CSCD(核心版)、EI(扩展版)刊源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
四、几点说明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本规定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出高于本规定的要求,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时,应提交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原件附版面费收据复印件及文章复印件;获科研奖及发明专利者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本规定条件者,方可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水平申请举行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其发表论文的规定一般按一、二、三款执行,同时应符合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的有关规定。
4、如果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虽未满足本规定发表论文的要求,但满足其它培养要求,经审批同意,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后两年内)满足本规定要求后,再由本人申请审议其学位。
本规定自二OO四年九月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本规定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附录A:重庆大学博士生培养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附录B:SCIE收录中国期刊目录附录C:EI(核心版)收录中国期刊源重庆大学2005年1月12日附录A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经校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通过)1.应用数学和力学2.力学进展3.固体力学学报4.力学学报5.振动工程学报6.系统工程7.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8.煤炭学报9.中国有色金属学报10.中国稀土学报11.中国机械工程12.光学精密工程13.计量学报14.光子学报15.仪器仪表学报16.现代科学仪器17.工程热物理学报18.动力工程19.系统仿真学报20.强激光与粒子束21.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22.计算物理23.通信学报24.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5.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26.岩土工程学报27.建筑结构学报28.土木工程学报29.中国给水排水30.煤气与热力31.给水排水32.暖通空调33.汽车工程34.环境科学研究35.环境科学学报36.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37.电网技术38.电工技术学报39.电路与系统学报40.电子与信息学报41.现代雷达42.自动化学报43.中华口腔医学杂志4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45.中华医院管理杂志46.中华放射学杂志47.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48.中华肿瘤杂志49.中国药学杂志50.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51.中华神经外科杂志52.中华眼科杂志53.中华心血管病杂志54.世界华人消化杂志55.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56.植物生理学与分子生物学学报57.植物生理学通讯58.园艺学报59.中国农业科学60.遗传学报61.中国水稻科学62.微生物学报63.昆虫学报64.应用生态学报65.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66.中华创伤杂志67.城市规划68.建筑学报69.时代建筑70.中国园林71.新建筑72.城市规划汇刊73.外语教学与研究74.外国语75.中国翻译76.现代外语77.中国法学78.法学研究79.法学评论80.法商研究81.法律科学82.中外法学83.政法论坛84.法学85.法学家86.现代法学87.经济研究88.中国社会科学89.金融研究90.经济科学91.经济学动态92.世界经济93.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94.管理世界95.管理科学学报96.管理工程学报97.中国管理科学98.系统工程理论和实践99.系统工程学报100.中国软科学101.会计研究102.统计研究103.科研管理附录B2003年进入SCI-Expanded的中国期刊目录(共计76种)英文刊名中文刊名(语种) ACTA BIOCH BIOPH SINICA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中)ACTA BOT SINICA植物学报(英)ACTA CHIM SINICA化学学报(中)ACTA GEOL SIN-ENGL 地质学报(英)ACTA MA TH SCI数学物理学报(英)ACTA MA TH SINICA数学学报(英)ACTA MECH SINICA力学学报(英)ACTA MECH SOLIDA SINICA固体力学学报(英)ACTA METALLURGICA SINICA金属学报(中)ACTA OCEANOLOGICA SINICA海洋学报(英)ACTA PETROLOGICA SINICA岩石学报(中)ACTA PHARMACOL SINICA中国药理学报(英)ACTA PHYS-CHIM SINICA物理化学学报(中)ACTA PHYSICA SINICA物理学报(中)ACTA PHYTOTAXONOMICA SINICA植物分类学报(中)ACTA POL YMERICA SINICA高分子学报(中)ADV ATMOSPHERIC SCI大气科学进展(英)ALGEBR COLLOQ代数集刊(英)APPL MA TH MECH-ENGL应用数学和力学(英)ASIAN J ANDROLOGY亚洲男性学(英)BIOMED ENVIPON SCI生物医学与环境科学(英)CELL RESEARCH细胞研究(英)CHEM J CHINESE U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中)CHEM RES CHINESE U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英)CHINA OCEAN ENG中国海洋工程(英)CHINESE ANN MATH B数学年刊B辑(英)CHINESE CHEM LETT中国化学快报(英)CHINESE J ANAL CHEM分析化学(中)CHINESE J ASTRONOMY ASTROPHY中国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杂志(英) CHINESE J CATAL Y催化学报(中)CHINESE J CHEM中国化学(英)CHINESE J CHEM ENG中国化学工程(英)CHINESE J CHEM PHYS化学物理学报(中)CHINESE J ELECTRONI电子学报(英)CHINESE J GEOPHYS-CH地球物理学报(中)CHINESE J INORG CHEM无机化学学报(中)CHINESE J ORG CHEM 有机化学(中)CHINESE J POL YMER SCI高分子科学(英)CHINESE J STRU CHEM结构化学(中)CHINESE MED J-PEKING中华医学杂志(英)CHINESE PHYS中国物理(物理学报-海外版)(英) CHINESE PHYS LETT中国物理快报(英)CHINESE SCI BULL科学通报(英)COMMUN THEOR PHYS理论物理通讯(英)EPIDODES地质幕(英)FUNAL DIVERSITY真菌多样性(英)HIGH ENERG PHYS NUCL PHYS高能物理与核物理(中)J ASIAN NAT PROD RES亚洲天然产品研究杂志(英)J CENT SOUTH UNIV TECH中南工业大学学报(英)J COMPUT MATH计算数学(英)J COMPUTER SCI TEC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J INFRARED MILLIM MA VE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中)J INORG MATER无机材料学报(中)J IRON STEEL RES INT钢铁研究学报(英)J MATER SCI TECHNOL材料科学技术(英)J OF ENVIRON SCI CHINA环境科学学报(英)J RARE EARTH中国稀土学报(英)J UNIV SCI TECHNOL BEIJING-MMM北京科技大学学报(英)J WUHAN UNIV TECHNOL-MSE武汉工业大学学报-材料科学版(英) NEW CARBON MATERIALS新型碳材料(中) PEDOSPHERE土壤圈(英)PROG BIOCHEM BIOPHYS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中) PROG CHEM化学进展(中)PROG NAT SCI自然科学进展(英)RARE METAL MAT ENG 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中)RARE METALS稀有金属(英)SCI CHINA SER A中国科学A辑(英)SCI CHINA SER B中国科学B辑(英)SCI CHINA SER C中国科学C辑(英)SCI CHINA SER D中国科学D辑(英)SCI CHINA SER E中国科学E辑(英)SCIENCE IN CHINA SERIES F中国科学F(英)SCIENCE IN CHINA SERIES G中国科学G(英) SPECTROSCOPY SPECTRAL ANAL光谱学与光谱分析(中)T NONFERR METAL SOC中国有色金属学报(英)WORLD J GASTROENTERO世界胃肠病学杂志(英)附录C(核心版1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