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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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样表)

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样表)

1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
农业专项资金(农业公共及服务保障、渔业绿色发 2 展、农业灾害防控救助、农机安全免费管理、耕地
地力保护补贴除外)3Fra bibliotek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森林乡村建设、林业产业 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科技推广部分)
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样表)
5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 助部分)
8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 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0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 资金(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xx县(市、区)xx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样表)
序号
财政资金名称
脱贫县预计收到整 合资金规模 (万元)
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万元)
年初数
调增
调减
备注
一 中央小计
1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
2 水利发展资金
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 资金)
序号
财政资金名称
脱贫县预计收到整 合资金规模 (万元)
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万元)
年初数
调增
调减
备注
4 粮食专项资金(仅限于省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5
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 前期工作、防汛抗旱补助资金除外)
6
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仅限于用于农村环境整治部 分)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9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9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9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顺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0日安顺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方案为认真抓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6号)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滇桂黔片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有机结合,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前提,着力构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确保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市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其他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生态保护补偿取得明显进展,跨区域、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起符合市情、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三、重点任务(一)森林健全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将符合标准的退耕还林、防护林、重点区域绿化等公益林建设成果纳入国家公益林范围;继续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扩大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并根据市级财力适时调整补偿标准,争取全市所有的公益林逐步纳入国家和地方补偿范围。

西秀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2020)

西秀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2020)

西秀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2020)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西秀区 2020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西秀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关于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黔扶领〔2014〕6号)《关于加强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黔财农〔2018〕167号)的文件精神及指导思想,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4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创新贫困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强化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自主权,按照省负总责、各市推动、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

第三条本实施方案坚持源头整合,集中投入;瞄准农业生产发展,精准使用涉农资金;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源头整合,集中投入。

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环节进行有效整合,集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安府办函〔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1〕1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安顺市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依法治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强涉税费信息交换和综合利用,强化税费协同共治,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推进以数治税,构建包括“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风险”等以查促管的监管新体系,实现“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税费协同共治”的精准监管转变,全力破解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困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税费治理新格局,不断提高税费征收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0〕5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重要意义。

推进税费协同共治是税费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要求,是强化税源管理、实现堵漏增收、保障税费收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治本之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征管力量与征管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剧,税务部门不能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大量涉税费信息,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税费征管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推进税费协同共治,有利于加强税费控管,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构建公平、规范、和谐的税费征管环境,更好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387号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387号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正文:----------------------------------------------------------------------------------------------------------------------------------------------------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19〕65号)和省林业局《关于商请拨付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函》(琼林函〔2020〕175号),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请贫困市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8〕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类”相关款项;其他市县(单位),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130212-湿地保护”“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并请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同时,要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97号)的规定,认真对照和落实各项绩效指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表海南省财政厅2020年5月27日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代码项目/单位信息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金额备注合计4005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1200详见附表1。

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解决薄弱环节的报告

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解决薄弱环节的报告

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解决薄弱环节的报告根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委托第三开展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实地调研评价的通知》(黔乡振发〔2021〕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2021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以来,我区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相关支出,培育和壮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按照“重点打造、兼顾全局”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竞争立项”方式,重点支持500亩以上坝区、特色产业带产业发展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同时兼顾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帮扶、就业帮扶和教育帮扶等。

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将各级各类衔接资金纳入区的涉农资金整合,强化资金保障,以项目库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强化衔接资金监管和调度分析,有力推进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一)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10日,我区(不含经开区和龙宫镇)到位的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含未更名以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8534.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02万元(第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73万元,分别为扶贫发展资金545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资金100万元;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4万元,分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206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国有欠发达林场资金200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省级150万元(冬修水利资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护林员补助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182.36万元。

(二)资金安排情况。

我区(不含经开区和龙宫镇)到位的8534.36万元资金共安排项目111个,其中:产业类项目29个,安排资金4751.8万元,资金占比55.68%(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安排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4579万元,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为55.83%);基础设施类项目71个,安排资金3087万元(含产业路项目64个2606.3万元),资金占比36.17%;公益岗位类项目3个,安排资金133.31万元,资金占1.56%;就业扶贫类项目2个,安排资金173万元,资金占比2.03%;金融扶贫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200万元,资金占比2.34%;其他类项目5个,安排资金189.25万元,资金占比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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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规模 (全年预计)
15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该项转移支付未下达我省)
16 旅游发展基金
小计
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
⑵重大水利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⑸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
6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该项转移支付未下达我省)
8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第 1 页,共 3 页
1018 2514.8
1410.9
单位:万元
备注
序 号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名称
10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 1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12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3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14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省级财政资金小计
1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 2 页,共 3 页
19 0
3212 145
年度计划整合 资金规模
19 0
2460 145
备注
序 号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名称
2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3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总规模(A,包含该项资金的全部支出方向) 其中 ★天然林保护管理(天保工程区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
547
6 省级农村水利建设补助资金
7 其他用于农田建设方面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以实际下达资金文件为准)
8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752
9 省级环保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
10 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及同步实施“三改”省级补助资金
11 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
小计
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⑴农村扶贫公路省级基建投资
★农机深耕深松(B5)
(B):
★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B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B7)
★现代农业产业园(B8)
★耕地休耕(B9)
扣除B后的资金规模(C=A-B)
总规模(A,包含该项资金的全部支出方向)
4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其中(B):★天然林保护管理(天保工程区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
扣除B后的资金规模(C=A-B)
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基投资
⒀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基
建投资
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⒂退牧还草中央基建投资
⒃水文基础设施中央基建投资
⒄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⒅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
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的其他资金(属
于整合范围但未在⑴-⒅列明的资金)
附件1
安顺市西秀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序 号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名称
合计=一+二+三+四

中央财政合计
1 中央财政专项Biblioteka 贫资金2 水利发展资金总规模(A,包含该项资金的全部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B1)
★农机购置补贴(B2)
★支持适度规模经营(B3)
★有机肥替代(B4)
其中
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
3
……

县级财政资金小计
1
2
……
注:标注★的支出方向可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不填列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2
2
2
2
0
0
第 3 页,共 3 页
备注
年度资金规模 (全年预计)
17296.9 14082.9
6969 1563 238.5
年度计划整合 资金规模
13798 11336 6834 1073 238.5
238.5 1760.6
1760.6
238.5 1760.6
1760.6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由原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 5 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部分资金合并而来)
4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B):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扣除B后的资金规模(C=A-B)即:森林资源培育支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 5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出资、金林业产业发展支出、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森林资源管理)资金
年度资金规模 (全年预计)
1428 340 547
547
年度计划整合 资金规模
1428 340 547
(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
12
、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 ⑵贫困乡镇供水能力提升建设省级基建投资 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
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
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⑶深度贫困县“一县一业”产业扶贫省级基建投资

市级财政资金小计
1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⑺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
进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⑻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 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 17 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 ⑽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基 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 建投资 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⑾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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