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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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

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
(二)专科建设经费单列,专款专用。
(三)承担医学院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按规定完成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四)三年内,二级医院专科有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1项,三级医院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1项;每年引进新技术、新成果≥2项。
(五)开展专科学术经验的研究总结和推广工作。每年要有该专科国内外进展的信息资料。建设期内二级医院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2篇;三级医院≥4篇。
(六)配备适应专科(专病)业务工作需要的专科设备。
1、设备完好率100%。
2、进行专科设备使用效益分析。
查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及工作总结。
查财务帐目。经费使用合理。
查实习进修登记本。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教登记本及其它有关资料。
查科研资料和新技术、新成果应用资料。
查医院有关资料和专科信息资料及论文发表刊物。
查病房专业治疗组人员的专业培训档案。抽10份专业治疗组病历进行检查。
查学科带头人职称证书及学术著作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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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无诊室或辅助室不得分。
床位数比例每少3%扣0.5分;比例少于10%不得分。
无专业治疗组不得分。少一个扣0.5分。
学科带头人职称不符不得分。
学科代头人须为本专业人员,业务技术人员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2、专科平均每一医生每年负担的住院总床日数>全院平均每一医生每年负担的住院总床日数。
3、病床使用率≥90%。
(二)专科收入
1、专科医生人均业务收入>全院医生人均业务收入。
2、药品收入占专科业务收入的比例≤45%;专科制剂收入占专科药品收入的比例≥30%。
查三年来医院每一医生及专科医生负担的诊疗总人数。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制度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制度

江油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制度一、重点专科建设是医院创立品牌, 提高学科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举措, 为了加快我院专科建设, 规范管理, 特制订《江油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制度》二、调整原有的“江油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重点中医专科建设, 医务科在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对重点专科建设进行具体指导、管理, 各科主任具体负责本重点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评审考核。

三、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 使重点专科建设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使我院重点专科整体技术水平进入全市、乃至全省同级医院的先进行列。

四、重点专科名称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诊疗科目为标准。

以“绵阳市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和“四川省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作为评估我院重点专科的条件和依据。

对达不到重点专科技术开展项目90%的学科, 不得申报重点专科。

对已过时或上级主管部门已明令禁止开展的技术项目、无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技术项目, 医院有权直接取消。

五、确立为医院建设的重点专科可以优先享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拨入卫生事业经费中的重点专科建设经费, 享受医院的各种激励政策, 如设备购置、人才培训与引进、年度评比表彰等。

六、重点专科必须完成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下达的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的指令性工作任务。

七、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的使用, 必须接受医院的监督和审计, 接受医院有点行政职能科室的管理和检查考核。

八、加强重点专科项目管理, 以项目管理促进专科发展。

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对未达标的重点专科将给予警告;连续两年检查不合格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形之一者, 取消重点专科资格。

对被取消重点专科资格的科室, 医院有权视情况按一定比例从该科室扣回所投入的重点专科建设的专项资金。

重点专科应不断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发挥龙头科室、品牌科室作用, 带动其他科室的发展。

(医疗质量及标准)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医疗质量及标准)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医疗质量及标准)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九月第一部分医院中医特色优势基本准入标准四川省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申报等级评审中医特色优势基本准入标准序号, 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1, A.医院使用规范名称;(4分)B.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4分), 8,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医院制定中医特色优势建设规划并按年度实施,无中医特色优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不得分,年度实施计划未落实扣2分。

,2, A.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师、药剂人员的比例≥60%。

B.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师、药剂人员的比例≥60%。

C.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师、药剂人员的比例≥60%。

, 10, 每降低5%扣1.5分,<50%不得分。

,3, A.中医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科室比例不低于临床科室设置的60%。

B.中医专科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科室(含专科二级分科)比例不低于临床科室设置的60%。

C.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室比例不低于临床科室设置的60%。

各类医院均应设立中医特色病区;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室。

, 10, 科室比例共6分,每降低5%扣1.5分,<40%不得分。

中医特色病区和“治未病”科室各2分,共4分,设立得分,未设立不得分。

,4, 三级医院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5个,二级医院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3个。

(6分)制定并实施重点专科优势单病种诊疗、护理常规。

(4分), 10, 重点中医专科每少1个扣2分,三级医院少于3个不得分,二级医院少于2个不得分。

优势单病种诊疗、护理常规未制定不得分,运用不好扣2分。

,5, 三级医院开设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门诊>30个,二级医院开设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门诊>15每少3个扣1分,三级医院少于20个不得分,二级医院少于10个不得分。

重点专科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的构建

重点专科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的构建

2007年 国家 中 医药 管 理局 颁 布 了 《国家 中 医药 管 理 局 专科 科 主任 1名 ,科 护 士 长 4名 、重 点 专 科 护 士 长 3
“十一五”重点专科 (专病 )项 目建设管 理办法》,对 中 名 ,护 士长 3名 。
医药 特色 护理 制 定 评 价体 系 进 行 评 价是 《国家 中医 药 1.2 成 立标 准 研 究 小 组 :标 准 研 究 小组 由 4人 组 成 ,
【Key words】 medica l耐。曲 sp ecia lity;qualit y o f care;cr iter ion
国家 临床重 点专科 是卫 生部 根 据 医疗 卫 生发 展 需 主任 医 师 职 称 ,三 级 中 医 医 院 从 事 医 护 工 作 至 少 l0
求 ,组 织 专家 评估 产生 的 ,代 表我 国医疗 技 术 和 管理 水 年 ,具 有一定 积 极性 并 愿 意 参 与本 研究 。15名 专 家 中
从 事 护 理 管 理 、医疗 、临床 护 理 的专 家共 15名 。入 选 一 轮 问卷 说 明本研 究 背景 、目的。
【关键词 】 重点专科 ;护理质量 ;标准 【中图分类号】 R 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501(2012)06.1089- 03
Settingபைடு நூலகம்up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 edicine nursing quality. CHEN Xmo-rong,WEI Sen,GAO Meng-wei,et a1. Sichuan Orthoprdics Hospital,Chengdu,Sichuan 610041,China

重点专科(专病)简介

重点专科(专病)简介

重点专科(专病)简介(一)省重点专科(8个):中医呼吸内科、中医血液内科、中医肾病科、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科、中医脑血管病科、中医急症科、中医肝胆病科、中医骨伤科。

1、中医呼吸内科:以中医药防治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药穴位贴敷为主攻方向,采取特色治疗,对防治咳喘病等呼吸系统疾病疗效显著。

制订支气管哮喘、慢阻肺病(COPD)、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呼吸疾病的诊疗规范及优化治疗方案。

以中药穴位贴敷疗法防治慢性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并与哈医大附属一院心内科合作开展高位硬膜外阻滞法配合中药治疗哮喘、肺心病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衰,疗效显著,具有广阔研究前景。

推行胸腔置管术及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在临床诊断及治疗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中医血液内科:对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治疗的有效率居国内领先水平,对各种紫癜、急慢性白血病也有较好的疗效。

科室以中医疗法为主经多年临床研究,研制成补髓生血颗粒、血思饮、血安宁冲剂、慢白灵、紫癜清、紫茜合剂等6种中成药,例如该科治疗再障的有效率为75%,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有效率达70%,与国外有效率相近,居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

3、中医肾病科:擅于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尿路感染、急慢性肾小球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多种肾系疾病。

为了突出中医药治疗肾脏疾病的特色,在中草药外治研究的基础之上,科室引进了VLH-D型肾病治疗仪,是在中医经络治疗、中草药贴敷和现代治疗方法的基础上,集微电脑模拟控制、光热辐射、中药离子导入于一体,通过中药离子导入和红外线的热辐射,加速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促进了血液循环、组织代谢。

开展了中药汤剂灌肠配合中药汤剂口服治疗慢性肾炎、慢性肾衰竭,艾灸疗法治疗慢性肾盂肾炎,已经取得了较满意的临床效果4、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科:是本院的骨干科室,主要以心血管疾病的诊断、治疗为特色。

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时临床上的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心力衰竭有着肯定的疗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评估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评估细则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中医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未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②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2.学术带头人:(12分)
①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②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③专科中医特色不突出,扣3分;
④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3.专科负责人:(20分)
①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5分;
①开展辨证施护;
②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
③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查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相关资料及现场考察。
1.床位数(10分)
①床位数低于40张,或者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根据医院级别及科室特点酌情扣分;
②床位增加,在2007年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加5分★;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1.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酌情扣15分、10分、5分;
2.未配备专科中医诊疗设备,扣10分;配备不足,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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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费投入
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不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额;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
查阅相关资料。
查阅2007、2008、2009、2010年门诊相关资料。

专科专病建设要求

专科专病建设要求
7.中医药文化
体现本专科(专病)中医药文化特色,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普及工作
三、临床能力
项目
项目要求
1.门诊量
逐年增加,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
2.平均门诊人次
费用
不高于本区域同级医院同一病种平均门诊费用
3.出院病人数
逐年增加,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
4.病床使用率
达到90%以上
5.平均住院日
低于省内同级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同专业科室的平均水平
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一、基础条件
项目
项目要求
1.床位数
专科床位数不低于30张,专病床位数不低于15张,或者高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2.设备配备
①共用与专用的诊疗设备满足临床业务工作的需要
②配备必要的中医专科诊疗设备
3.经费投入
①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②本院对专科建设按计划足额投入专项经费
④知识结构与创新能力:熟悉本专业国外进展和现代医学信息技术;能把握学科前沿动态,领导制定专科建设规划;理论研究、诊疗技术等方面有独特见解,获得同行认可;对本专科的人才梯队建设有思路、有措施
4.专科学术继承人
①年龄:一般为50岁以下
②资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③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有扎实的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本专业的学术建设有创新思路,具有解决本专业临床工作中复杂和疑难问题的能力
3.特色疗法
①不少于1项,有明显的临床效果
②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重视中医康复
4.院内中药制剂
①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2种,重点专病不少于1种
②使用率应占重点病种诊疗人次的50%以上
5.引进吸收中医药治疗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评审标准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评审标准
无研究室,不得分;负责人不明确,扣0.5分;无专兼职研究队伍,扣0.5分。
1
4.8.2研究室有临床研究规划与年度计划,开展以解决优势病种难点问题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核心的文献整理与临床研究工作。
无规划与年度计划,不得分;缺少规划制定过程的相关会议及工作记录等原始资料,扣0.5分;工作计划不能体现规划的内容,或计划未落实,扣0.5分;未开展相关文献整理与临床研究工作,扣1分。
5
4.4.8疑难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充分利用现代医疗技术,并与中医药治疗相结合。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抽查3份应用现代医疗技术的疑难危重症病历。
住院急危重症比例在评审周期内未提高,不得分;应用现代技术未与中医药治疗相结合,每份病历扣2分。
4
4.4.9中医治疗率≥60%,优势病种住院中医治疗率≥70%;中医优势病种(前3位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占出院人数比例≥60%。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
4.4.10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查阅相关资料。
专科服务量未领先,扣1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分。
2
4.5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8分)
4.5.1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有实施方案。年度出院病人临床路径管理比例≥50%,完成率≥70%。
查阅相关资料。
未确定优势病种,不得分;确定的优势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种扣1分;确定的病种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疗效不突出,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最多扣1分)。
2
4.3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中医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10分)

四川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

四川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
统计三年专科制剂和药品收 入所占比例。
(2)
药品收入高于专 科业务收入的45% 不得分;制剂收入 比例每低1%扣0.5分,低于5%不得 分。
二、技术水平
45
(一)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执行相 关诊断标准。技术水平达到相应级别 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二)医疗指标
1、门诊中医治疗率三85%,病房中 医治疗率三70%。
2、单病种中医治疗率三90%
3、实行单病种独立核算
(四)专科特色
1、使用专科制剂、中医药传统疗法、 独到的诊疗手段治疗常见病多发病。
2、专科制剂品种数:三级医院三4 种;二级医院三2种。使用率占专科病 种诊疗人次的50%以上。
(五)专科护理:熟练开展辨证施护 和专科(专病)特殊护理工作。
1、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三95%,五 表书写合格率三95%。
2、制定单病种护理常规并开展单病 种护理工作。
3、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查单病种诊疗常规。
查本单病种病案。
查医院财务报表。
查当地同级同类医院平均住 院日水平。
查专科门诊登记本及住院病 案。
查医院专科制剂品种及制剂 使用情况。
现场考核护理人员操作技 术。查单病种护理常规。查 护理文件100份。
1
2
2
2
1
2
无专(兼)职人员 及制度不得分。
登记不齐全、措施 不力扣1分。
无病案、处方检查 扣0.5分;输血不 合规定1例扣0.5分;死亡病历无死 亡讨论1例扣0.5分。其它不合格扣
0.5分.
一位医师答辩不合 格扣0.5分。
无医疗缺陷管理扣 1分。
建设期内发生医疗 事故,医疗质量管
理部分都不得分。
五、其它
为准

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

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

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是指在中医这一传统医学领域内,重点建设和发展其中一特定疾病或疾病群体的专科诊疗服务体系,以提供更加针对性和专业化的医疗服务。

评审验收是对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的全面审核和评估,旨在确保项目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评审验收要点1.项目目标和定位:明确项目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具体阐述项目对应的疾病或疾病群体,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建设方案:详细描述项目的建设方案,包括诊疗流程、专科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建设等方面,确保项目能够有效开展。

3.专科人员队伍:评估项目专科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和专业能力,确保队伍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4.诊疗设施和设备:评估项目的诊疗设施和设备,包括现有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后续规划和投入的设施和设备。

5.项目运行管理:考察项目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病历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能够规范运行。

6.项目效果评估:对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患者满意度、治疗效果评价等,以及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

8.项目可持续发展:评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项目的盈利能力、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

三、评审验收过程1.提交评审材料:项目负责人需要准备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方案、人员队伍情况、设施设备清单、运行管理制度等,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评审专家评估: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要点对项目材料进行评估,包括对项目目标和定位、建设方案、专科人员队伍、诊疗设施和设备、项目运行管理、项目效果评估、经费支持和管理、项目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打分,并提供评估报告。

3.评审反馈和意见整理: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结果,提供评审反馈和意见整理,包括对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之处进行指导,提出项目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4.验收会议和验收意见:组织验收会议,将评审意见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确定最终的验收意见,以便确定项目的继续发展或调整。

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包括中西医结合,以下简称“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的管理,规范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目的在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

以临床医疗为中心,医、教、研相结合,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进步。

通过建设,在全省建成一批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显著、创新能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第三条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分为重点专科项目和重点专病项目两类。

重点专科项目应在某一专科或某类疾病的两个以上病种的中医学术和临床诊疗技术方面达到省内同类专业先进水平;重点专病项目应在某一病种的中医学术和临床诊疗技术方面达到省内同类专业先进水平。

第四条省卫生厅负责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各市县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项目建设工作予以支持。

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单位领导项目责任制,为切实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提供保障;重点中医专科项目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中的业务建设工作。

第五条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按照“一次遴选、整体启动”的原则,由各市县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组织本地医疗机构开展重点中医专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组织本地的有关专家对拟申报的重点中医专科项目进行初审后报省卫生厅中医处。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县申报的重点中医专科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单位。

第六条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并根据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切实开展建设工作。

第七条省卫生厅聘请有关专家,对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工作实行督导。

承担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督导工作的专家,应当按照省卫生厅项目建设的目标与要求,并依据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

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

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

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明确评审验收目标和评审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二、评审验收目标1.确保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2.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3.验证项目建设的效果和成果。

三、评审验收程序评审验收分为前期准备、实施评审、报告评审和结果宣布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1)申报项目: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申请,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数据;(3)专家组组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组进行评审。

2.实施评审:(1)专家评审:专家组对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进行评审,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评估;(2)现场考察: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包括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审核;(3)评审记录:专家组对评审过程进行记录,详细记录评审意见和建议。

3.报告评审:(1)评审报告编制: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的评审记录和意见,编制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优点、不足和修改建议等;(2)报告审查:主管部门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和准确;(3)报告修正:如有需要,主管部门将评审报告进行修正,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

4.结果宣布:(1)评审结果公示: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包括通过的项目和不通过的项目;(2)项目支持:通过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支持和资金,不通过的项目将得到适当的整改建议。

四、评审验收内容1.项目的科学性评价:(1)项目的研究基础和理论依据是否充分;(2)项目的研究设计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3)项目的研究进展和成果是否符合预期。

2.项目的合理性评价:(1)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具体;(2)项目的预算和计划是否合理可行;(3)项目的资源配置和利用是否合理高效。

3.项目的可行性评价:(1)项目的实施条件和环境是否具备;(2)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如何。

四川省中医医院试行评审标准

四川省中医医院试行评审标准

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试行)1 / 1四川省中医药治理局二○○九年九月1 / 1第一部分1 / 1医院中医特色优势差不多准入标准1 / 1四川省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申报等级评审中医特色优势差不多准入标准1 / 11 / 1应对比此表进行自查,得分在80分以上者,具备申报等级医院资格,进入医院等级评审。

1 / 11 / 1第二部分1 / 1医院治理运行评审标准1 / 1评审标准目录一、医院治理(200分)1(一)依法执业(20分) (1)(二)组织机构和治理(20分) (2)1 / 1(四)应急治理(20分) (6)(五)信息系统(20分) (7)(六)财务治理(30分) (9)(七)后勤保障治理(20分) (11)(八)医疗仪器设备治理(10分) (13)(九)中医药文化建设(20分) (15)(十)院务公开治理(10分) (16)二、医疗质量治理(380分) (17)(一)医疗质量治理组织(10分) (17)1 / 1(三)医疗技术治理(20分) (20)(四)重点专科质量治理(30分) (22)(五)门诊工作质量治理(20分) (24)(六)急诊质量治理﹙30分﹚ (26)(七)病房质量治理﹙40分﹚ (28)(八)重症监护质量治理(30分) (31)(九)感染性疾病和医院感染治理(40分) (33)(十)医技科室的质量治理(40分) (37)(十一)药事质量治理(20分) (41)1 / 1(十三)病案质量治理(20分) (45)(十四)护理质量治理(40分) (47)三、医疗安全(100分)51(一)医疗服务安全(40分) (51)(二)建筑、设备、设施安全(30分) (53)(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安全(30分) (54)四、医院服务(50分)551 / 1(一)维护患者合法权益(18分) (55)(二)服务行为和医德医风(18分) (57)(三)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14分) (58)五、医院绩效(70分)59(一)社会效益(25分) (59)(二)工作效率(25分) (62)(三)经济运行状态(20分) (63)六、技术水平(200分)641 / 1附件:四川省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参考指标1 / 1一、医院治理(200分)(一)依法执业(20分)1 / 11 / 11 / 1(二)组织机构和治理(20分)1 / 11 / 1(三)人力资源治理(30分)1 / 11 / 11 / 1(四)应急治理(20分)1 / 11 / 1(五)信息系统(20分)1 / 11 / 11 / 11 / 1(六)财务治理(30分)1 / 11 / 11 / 11 / 1(七)后勤保障治理(20分)1 / 11 / 11 / 11 / 1(八)医疗仪器设备治理(10分)1 / 11 / 11 / 1(九)中医药文化建设(20分)1 / 11 / 1(十)院务公开治理(10分)1 / 11 / 1二、医疗质量治理(380分)(一)医疗质量治理组织(10分)1 / 11 / 1(二)全程医疗质量治理(30分)1 / 11 / 11 / 1。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0.13
•【字号】川卫发〔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23〕10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委直属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高效有序推动我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9.15•【文号】国中医药办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6]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自治区外)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工作于 2002 年 8 月全面实施,至 2006 年 8 月已建设期满。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评审验收工作。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做好评审验收工作。

有关文件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 )上下载。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办法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方案3. 数据申报软件(略)二○○六年九月十五日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以下简称“评审验收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评审验收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

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按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的评审验收工作。

第四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细则》(另发)及各项目的《建设计划书》,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监测数据和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专家意见,对项目建设进行评审验收。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精神,为加强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加速我省医疗卫生优势学科群体的形成,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平台建设,提高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水平,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培养后备力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实验室)是指在省内本专业具有领先优势,通过两年的强化建设,逐步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带动全省本专业水平提高的学科(实验室)。

重点专科是指在省内本专业具有发展优势,通过两年的强化建设,逐步达到省内先进、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能带动省、市、州本专业水平提高的专科。

第三条省卫生厅根据各时期卫生工作重点、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卫生政策导向,及各单位的申报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择优确定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对已确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共同建设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业评审和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单位负责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甲、乙级;四川省医学重点专科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甲、乙级。

原则上省级单位申报重点学科。

第六条申报原则(一)坚持以临床和预防医学为重点,充分考虑各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建立相应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

(二)坚持发展我省卫生领域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使这些学科(实验室)、专科保持省内先进或领先水平,争创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评审标准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评审标准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随机抽查1个病种的相关资料。
未制定本科室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不得分;路径管理比例<50%,或完成率<70%,酌情扣分(最多扣0.5分);未提供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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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医师掌握本专科常见病中医临床路径。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常见病中医临床路径,不得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5
4.4.2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1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0.5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3分。
2
★4.4.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中未能体现对下级医师的指导作用,每份病历扣2分;上级医师未能及时纠正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每份病历扣2分;无中医药内容,每份病历扣1分。
5
4.4.7积极应用中医技术方法救治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抽查3份疑难危重症病历。
未应用中医技术方法,每份病历扣3分;病案首页与病程记录或医嘱或费用不符合,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1分)。
5
4.3.2医师诊疗行为得到患者认可。
现场访谈患者5人(患者至少在该院就诊3次以上)。
医师诊疗行为未得到患者的认可,每人扣1分。
2
4.3.3专科门诊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专科提供优势病种门诊(专病门诊)服务,门诊诊疗病种前3位至少包括1个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并抽查核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验收要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验收要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月13日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分中医、中西医结合细则和民族医细则),并将于6月下旬起对部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展开评审验收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月13日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分中医、中西医结合细则和民族医细则),并将于6月下旬起对部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展开评审验收工作。

根据《细则》,将采取现场考察、访谈、查阅资料、抽查落实情况等方式,对科室建设、特色优势、中医(含民族医,下同)疗效和协作组工作进行评价打分,重点是专科中医理念和中医药特色优势、科室名称(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诊疗方案、优势病种的疗效评价、专科难点分析等指标。

在满分1000分值中,诊疗方案分值最高240分,疗效评价其次为180分,仅此两项占总分的42%。

《细则》提出,本专科要有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的诊疗方案;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诊疗方案要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包括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理法方药完整、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等;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要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体现中医思维理念,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本专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细则》明确,疗效评价包括:优势病种疗效明显(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将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每个方案的优势特色。

此外,要分析优势病种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细则》要求,优势病种的门诊量要有明显增加,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对于优势病种则不低于80%。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说明
一、本指标体系用于四川省甲、乙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申报评审、验收评审和动态管理评审。

二、本指标体系中评价内容的时限为申报评审前的3年和验收评审前的5年。

三、本指标体系中评价内容在动态管理评审时,13、14项的时限从申报评审前的3年开始计算,其余项的时限为动态管理评审前的5年。

三、本指标体系中的否决项,为申报评审时的否决项。

四、评价标准
(一)申报标准:(二)验收、动态管理标准:
1、甲级学科(实验室):900分 1、甲级学科(实验室):1000分
2、乙级学科(实验室):700分 2、乙级学科(实验室):900分
3、甲级专科:500分 3、甲级专科:600分
4、乙级专科:400分 4、乙级专科: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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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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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期间重点专科(专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期间重点专科(专病)
3.特色疗法
①不少于1项,有明显的临床效果
②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重视中医康复
4.院内中药制剂
①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2种,重点专病不少于1种
②使用率应占重点病种诊疗人次的50%以上
5.引进吸收中医药治疗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
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引进、吸收中医药治疗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专科不少于2个、专病不少于1个,并在临床上广泛验证,效果明显
4.信息技术应用
①拥有计算机的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②建立数据库,内容包括:项目所在科室业务工作信息、病人信息、医疗质量监测信息及本专科医学情报文献信息
5.接收进修人员
建设周期内平均每年接收进修人员不少于2名
6.对口协作
建设周期内至少与1个以上专业相关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并有较密切的协作关系,取得较好的成效
5.其他人员
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熟练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
②医师熟练应用本专科诊疗技术开展诊疗活动
6.继续教育
全体人员每年均达到继续教育有关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求
7.赴外院进修
建设周期内选派具有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或省级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单位进修,每年不少于1人,每人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基础管理
项目
项目要求
1.质量管理
①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②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与费用控制措施
③对重点病种实行单病种质量管理
2.技术标准与规范的执行
①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并严格执行相关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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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前5年人才培养计划及落实情况。查学科带头人的继教登记及专业人才的技术档案,抽查医生学习笔记本。
查科室专业人员技术档案
(2)
无专科专业培训计划或不落实扣1分,学科带头人继教不及格扣0.5分。
医师人数不够扣1分,结构不合理扣1分。
二、专科业务量
10
(一)专科医生工作量
1、专科平均每一医生每年负担的诊疗总人数>全院平均每一医生每年负担的诊疗总人数。
二级医院为副主任医师以上
三级医院为主任医师
2、制定专科(专病)人才培训规划并实施;每年安排进修、培训≥2人次;学科带头人每年参加继教培训,院(科)内进行学术讲座≥4次。
3、二级医院重点专科医师人数≥6人,三级医院重点专科医师人数≥9人;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梯队结构合理(1:2:4:8)
实地考察
查编制床位,以实际开放数为准
4、甲级病历率≥90%。
5、处方合格率≥95%。
6、急危重、疑难病收治率达标(同分级管理标准)
(三)单病种管理
1、制订并应用单病种诊疗常规。三级医院甲单≥2个,乙单≥4个;二级医院甲单≥1个,乙单≥2个。
2、单病种中医治疗率≥90%
3、实行单病种独立核算。
4、专科平均住院日不高于同级同类医院水平。
(四)专科特色
合格率低于95%不得分。
无单病种护理常规扣0.5分。
未开展不得分。
无院外会诊、转诊扣1分。
分级管理标准
四、医疗质量管理
10
(一)专科有从事医疗质控的专(兼)职人员,制定医疗质控制度。
(二)专科各项医疗质量指标有登记。有半年分析、比较、改进措施。
(三)病案、处方、输血、院内感染有定期检查分析和整改措施。
查病房专业治疗组人员的专业培训档案。抽10份专业治疗组病历进行检查。
查学科带头人职称证书及学术著作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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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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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无诊室或辅助室不得分。
床位数比例每少3%扣0.5分;比例少于10%不得分。
无专业治疗组不得分。少一个扣0.5分。
学科带头人职称不符不得分。
学科代头人须为本专业人员,业务技术人员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1、使用专科制剂、中医药传统疗法、独到的诊疗手段治疗常见病多发病。
2、专科制剂品种数:三级医院≥4种;二级医院≥2种。使用率占专科病种诊疗人次的50%以上。
(五)专科护理:熟练开展辨证施护和专科(专病)特殊护理工作。
1、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5%,五表书写合格率≥95%。
2、制定单病种护理常规并开展单病种护理工作。
(3)
(3)
(3)
5
(2)
(3)
4
(2)
(1)
(1)
2
未执行相关诊断标准不得分。
每下降5%扣1分,
最多扣3分。
2、3、4、5项每下降5%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扣分比例扣分。
诊疗常规缺1个扣1分。
每下降5%扣0.5分。
未实行扣1分。
每高出5%扣1分。
无中医药特色疗法扣1分。
专科制剂少一种扣0.5分。使用率每低1%扣0.5分,低于5%不得分。
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验收标准
标准
检查考核方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扣分实ຫໍສະໝຸດ 分备注一、科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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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诊室和床位编制
1、设有门诊专科、专病诊室和必要的辅助室
2、专科床位
二级医院:≥30张
三级医院:≥50张
(二)病房设有专业治疗组
二级医院≥2个
三级医院≥4个
(三)人员结构
1、学科带头人:专业学术有突出贡献
(二)专科建设经费单列,专款专用。
(三)承担医学院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按规定完成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四)三年内,二级医院专科有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1项,三级医院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1项;每年引进新技术、新成果≥2项。
药品收入高于专科业务收入的45%不得分;制剂收入比例每低1%扣0.5分,低于5%不得分。
三、技术水平
45
(一)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执行相关诊断标准。技术水平达到相应级别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二)医疗指标
1、门诊中医治疗率≥85%,病房中医治疗率≥70%。
2、疾病诊断准确率≥95%。
3、中医辨证论治优良率≥95%。
2、专科平均每一医生每年负担的住院总床日数>全院平均每一医生每年负担的住院总床日数。
3、病床使用率≥90%。
(二)专科收入
1、专科医生人均业务收入>全院医生人均业务收入。
2、药品收入占专科业务收入的比例≤45%;专科制剂收入占专科药品收入的比例≥30%。
查三年来医院每一医生及专科医生负担的诊疗总人数。
查单病种诊疗常规。
查本单病种病案。
查医院财务报表。
查当地同级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水平。
查专科门诊登记本及住院病案。
查医院专科制剂品种及制剂使用情况。
现场考核护理人员操作技术。查单病种护理常规。查护理文件100份。
查健康教育资料。
查院外会诊、转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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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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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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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兼)职人员及制度不得分。
登记不齐全、措施不力扣1分。
无病案、处方检查扣0.5分;输血不合规定1例扣0.5分;死亡病历无死亡讨论1例扣0.5分。其它不合格扣0.5分.
一位医师答辩不合格扣0.5分。
无医疗缺陷管理扣1分。
建设期内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质量管理部分都不得分。
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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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重点中医专科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工作总结。
(四)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五)加强专科医务人员三基水平培训、考核。
(六)实行医疗缺陷管理。
(七)无医疗事故。
查医疗质控制度和专(兼)职人员情况。
查登记本和半年分析、整改资料。
抽三年内输血、死亡病历各5份检查。
查病历
学科代头人和科室人员考核答辩。
查医疗缺陷登记本和病案缺陷分析。
3、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六)会诊与转诊
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院外会诊与转诊,并建立登记制度。
查三年门诊登记本及住院病案。
查门诊登记本。
查住院甲、乙单病种病案,抽查专科病历100份(检查前三年病历比例为2:3:5),其中甲单病历30份,乙单病历各10份。
专科门诊、住院处方各100张(中药、中成药、西药各半)。
查三年来医院每一医生及专科医生负担的住院总床日数。
查医院病床使用率。
查三年来医院每一医生及专科医生的人均业务收入。
统计三年专科制剂和药品收入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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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低1%,扣0.5分,低于5%不得分。
每低1%,扣0.5分,低于5%不得分。
每低1%,扣0.5分,低于5%不得分。
低于全院平均水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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