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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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辖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本公司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下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第五条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六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七条严格执行海上航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

第八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九条船舶离岗至回港卸货完成直至签字完毕,整个期间,禁止任何人饮酒,无论是在自船还是别船,或任何位置,每被发现饮用任何含酒精类产品每____ml,经查证后,对当事人罚款____万元,上不封顶。

对船长饮酒每次罚款____万元。

第十条因饮酒造成工作损失或事故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额由喝酒人全额承担,包括渔获损失、设备机件损失、人员打架或受伤残等索赔、海事损失等等,并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且每事件对当事人每人罚款____万元,公司对船长及大副(或轮机长)另开具每事件____元罚单。

第十一条严禁船上人员聚众____,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船长____罚款____万元,船员____罚款____千元。

第十二条规范船上卫星电话海上通的使用,仅用于工作需要时使用,由船长监督,严禁泄露____,无特殊情况说明严禁私用。

第十三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五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篇)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3篇)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为保证渔港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重大节日必查、每月一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渔港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二、中心渔港(公司)随时掌握渔港的运行情况,重点对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的进行自查。

三、实行水陆结合,深入码头、渔船安全检查,主要包括:1、检查渔船适航情况;2、检查渔船、船员持证情况;3、检查消防设备情况;4、检查救生设备配备情况;5、检查信号设备配备情况;四、进行检查登记,建立检查档案及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查出的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切实保证渔港安全生产。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中心渔港渔业的安全生产,提高渔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行政主管部门渔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渔港的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渔船的出港、返回港、渔具的使用、渔业生产设备的维护等。

三、职责和义务1. 中心渔港管理方应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各部门的义务。

安排专人负责渔业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渔船船长负责船上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渔船的安全出港和安全返回港。

3. 渔船船员应接受必要的渔业安全培训,熟悉渔具的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在渔船上吸烟、使用明火。

4. 渔船船员在渔业生产过程中应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向渔港管理方报告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渔港管理方应定期对渔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和渔具的安全性能良好。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应及时予以整改或禁令出港。

6. 渔港管理方应加强渔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渔港的安全和整洁。

7. 渔船船员出港前应检查船舶的油、水、电等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返回港后应及时报告船舶的维修情况。

8. 渔船船员在渔业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渔业捕捞规定,不得私自使用禁捕、爆破等违法违规手段。

渔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渔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政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渔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渔政日常巡查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巡查内容第四条渔政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检查渔业资源保护情况,包括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渔政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等;2. 检查渔业捕捞活动,包括捕捞许可证持有情况、捕捞方式、捕捞时间、捕捞区域等;3. 检查渔船管理情况,包括渔船登记、渔船证书、渔船配备的设备等;4. 检查渔业执法情况,包括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等;5. 检查渔业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预防措施等;6. 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情况。

第三章巡查程序第五条渔政巡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渔业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路线、内容等;2. 实施巡查:按照巡查计划,渔政人员应佩戴执法证件,携带必要的执法装备,对巡查区域进行实地检查;3. 调查取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详细记录,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进行拍照、录音等;4. 处理处罚:对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5. 跟踪反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四章巡查要求第六条渔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做到: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2. 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3. 佩戴执法证件,文明执法,礼貌待人;4.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巡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5. 加强巡查记录,确保巡查工作有据可查。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渔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渔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渔政巡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水库渔业安全管理制度

水库渔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库渔业安全管理,保障渔业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水库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水库渔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负责水库渔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制定水库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水库渔业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水库渔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水库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3)负责水库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定期对渔民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提高渔民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3.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1)制定水库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 渔业资源保护(1)严格执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2)加强对水库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防止渔业资源过度捕捞。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水库渔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水库特别巡查制度范本

水库特别巡查制度范本

水库特别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库的特别巡查工作。

第三条水库特别巡查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水库大坝、泄洪设施、库区周边环境等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特别巡查小组,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和特别巡查工作。

特别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水库特别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巡查频率等要求,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查记录制度,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不少于五年。

第三章巡查内容与要求第七条水库特别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大坝安全性:检查大坝的变形、裂缝、渗漏等病害情况,评估大坝的安全稳定性。

(二)泄洪设施:检查泄洪闸门、启闭机、排水泵等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库区周边环境:检查库区周边的山体稳定性、地质灾害隐患、水质状况等,防止因周边环境变化影响水库安全。

(四)应急预案:检查水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八条水库特别巡查工作要求:(一)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二)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认真观察、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三)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簿上,并由水库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巡查周期与特殊情况处理第九条水库特别巡查周期如下:(一)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进行一次巡查。

(二)非汛期(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月进行一次巡查。

(三)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高发期等情况下,应加大巡查频率。

第十条遇到下列特殊情况,水库管理机构应当立即组织特别巡查:(一)发生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

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

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巡查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是指对水库巡查工作的组织、责任、内容、频次、执行主体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

第三条水库巡查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水质合格、环境优美。

二、组织与责任第四条水库巡查工作在水库管理机构领导下,由水库巡查责任人对水库进行定期巡查。

第五条水库巡查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责任心,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水库运行中的问题。

第六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其巡查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巡查内容与频次第七条水库巡查内容包括:(一)大坝安全:检查大坝结构、坝基、坝体、排水设施等是否正常,有无裂缝、沉降、渗漏等现象。

(二)水质保护:检查水库水质状况,有无污染源、富营养化等现象,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环境保护:检查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是否良好,有无乱砍滥伐、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的行为。

(四)运行管理:检查水库运行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完整,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第八条水库巡查频次:(一)日常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二)特殊巡查:遇有大雨、洪水、地震等特殊情况,应立即进行巡查。

(三)定期巡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四、执行与监督第九条水库巡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巡查内容和频次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十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库巡查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水库巡查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或者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由水库管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监督、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渔场安全巡查制度

渔场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场安全管理,保障渔场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渔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渔场内所有渔船、渔港、渔村、渔业设施及渔业相关作业场所的安全巡查工作。

第三条渔场安全巡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渔场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渔场成立安全巡查领导小组,负责渔场安全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巡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巡查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安全巡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渔场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安全巡查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定期向上级汇报渔场安全巡查工作情况;(四)对渔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对渔场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进行监督;(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渔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安全巡查办公室的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八条渔场安全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渔船安全:检查渔船船体、动力系统、通信设备、救生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渔船证书、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渔船配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渔船防污染措施是否落实。

(二)渔港安全:检查渔港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检查渔港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渔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检查渔港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渔村安全:检查渔村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措施;检查渔村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渔村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检查渔村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四)渔业设施安全:检查渔业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渔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渔业设施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五)渔业相关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渔业相关作业场所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渔业相关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检查渔业相关作业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水库渔业秩序管理方案

水库渔业秩序管理方案

水库渔业秩序管理方案一、管理目标。

咱们的目标就是让水库里的渔业发展得健康又有序,就像一场和谐的水上大派对,鱼能快乐生长,渔民能合理捕捞,大家都能在这个大水库里各得其所。

二、管理措施。

(一)捕捞管理。

1. 捕捞许可证制度。

这就好比是钓鱼和捕鱼的“入场券”。

不管是谁,想在水库里捞鱼,就得先申请这个许可证。

我们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像有没有捕鱼经验啦,是否了解水库的渔业资源情况之类的。

没有这个证就捕鱼,那就像没买票就想进电影院看大片一样,是不被允许的。

2. 规定捕捞时间和区域。

水库就像一个大舞台,不同的区域和时间有不同的表演。

我们会划分出一些特定的捕鱼区域,就像舞台上的不同表演区一样。

而且,规定好什么时候能捕鱼,什么时候得让鱼儿们休养生息。

比如说,繁殖期的时候,咱们就别去打扰鱼妈妈和鱼宝宝了,这就像是给它们放个产假,让它们安心繁衍后代。

(二)渔业资源保护。

1. 增殖放流。

这就像是给水库的渔业资源注入新的活力。

我们会定期往水库里放一些鱼苗,就像给水库这个大家庭增加新成员一样。

放什么鱼苗,放多少,啥时候放,这都得有个计划。

比如说,我们发现水库里草鱼的数量有点少了,那就多放点草鱼苗进去,让草鱼家族也能兴旺起来。

2. 打击非法捕捞工具。

那些非法的捕捞工具,像绝户网之类的,简直就是水库渔业的“大坏蛋”。

这些网一撒下去,不管大鱼小鱼,统统都被捞上来,这就像强盗进了村子,不管男女老少都不放过一样。

我们要严厉打击使用这些非法工具的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含糊。

(三)渔民教育与培训。

1. 渔业知识普及。

很多渔民朋友可能只知道捕鱼,但是对水库里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不太了解。

我们就像老师一样,给渔民们讲讲关于鱼的习性啦,水库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啦之类的知识。

这样渔民们就能明白,只有保护好水库的生态,他们才能一直有鱼可捕。

2. 合法捕捞培训。

这个培训就是教渔民们怎么合法地捕鱼。

比如说,怎样正确使用捕鱼工具,怎样按照规定的捕捞量捕鱼,就像教新手司机怎么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一样。

暑假水库巡查制度汇编范本

暑假水库巡查制度汇编范本

暑假水库巡查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暑假期间水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库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暑假水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挡水、泄水、输水、发电等工程体系的水库。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暑假期间水库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暑假期间水库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巡查内容与要求第四条暑假期间水库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水库大坝、泄洪口、输水洞、发电设施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二)水库水位、蓄水量、水文水质等情况;(三)水库周边环境及地质灾害隐患;(四)其他可能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因素。

第五条暑假期间水库巡查要求:(一)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水库基本情况;(二)巡查应采取徒步、船舶、无人机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巡查全面、到位;(三)巡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四)巡查结束后,应撰写巡查报告,分析水库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章巡查频率与时间第六条暑假期间水库巡查频率:(一)大型水库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二)中型水库每两周至少巡查一次;(三)小型水库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第七条暑假期间水库巡查时间:(一)上午8:00至12:00;(二)下午14:00至18:00。

第四章巡查人员与责任第八条暑假期间水库巡查人员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巡查人员名单应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巡查人员职责:(一)认真执行巡查制度,确保水库安全;(二)及时发现并上报水库安全隐患;(三)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水库安全事故。

第五章巡查费用与保障第十条暑假期间水库巡查费用纳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预算,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巡查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二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巡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三篇)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三篇)

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渔港渔业安全管理,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渔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渔港渔业单位及渔业从业人员。

第三条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制度是指对中心渔港渔业单位及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的一套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二章检查机构第四条设立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机构,负责对中心渔港渔业单位及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机构由相关部门组织,由安全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工作;(二)对中心渔港渔业单位及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检查内容第七条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渔船和渔具的安全装备和使用情况;(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三)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四)渔业生产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消防设施的完善情况;(五)其他与渔业安全相关的方面。

第八条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应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应全面、系统、客观、公正,采取不打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检查程序第九条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程序包括:(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中心渔港渔业安全检查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安全检查准备:安全检查机构应提前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资料,并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安全检查实施:安全检查机构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对渔船、渔具、渔健康者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四)安全检查总结:安全检查机构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水库日常巡查制度范本

水库日常巡查制度范本

水库日常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的日常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水库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水库,是指由挡水、泄水、输水、发电建筑物,运行管理配套建筑物,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设备,以及库内岛屿、库区水体和设计洪水位以下土地等组成的工程体系。

本省辖区内的大型、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水库日常巡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四条水库日常巡查工作应由水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巡查责任制度,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巡查组织与实施第五条水库管理机构应设立巡查小组,明确巡查人员职责,确保水库日常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水库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物、设备、地形地貌等。

第七条巡查频率应根据水库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在特殊天气或者重要时期,应增加巡查次数。

第八条巡查内容应包括:(一)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建筑物的结构完整性、安全性和运行状况;(二)水库水位、水质、水温等水文情况;(三)水库供电、通信、观测、监控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四)水库周边环境变化,如是否存在塌方、滑坡、溺水等安全隐患;(五)其他可能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因素。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对于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巡查资料与信息管理第十一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巡查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巡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巡查资料应包括巡查记录、巡查报告、问题处理情况等,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反馈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

水利行业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水利行业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水利行业安全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范围和内容1. 巡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河道、水闸、泵站、灌区、饮水工程等。

2. 巡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情况;(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7)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8)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情况;(9)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10)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三、巡查组织和实施1. 巡查组织:各级水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进行安全巡查。

巡查组由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2. 巡查实施:巡查组按照巡查计划,定期对水利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巡查期间,巡查组应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工程运行情况,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提出巡查意见。

3. 巡查周期: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巡查周期可分为定期巡查、专项巡查和特殊巡查。

定期巡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巡查根据工程运行状况和季节性特点进行,特殊巡查在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或突发事件时进行。

四、巡查发现问题及整改1. 巡查发现的问题: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予以记录,并当场向工程管理人员反馈。

2. 问题整改:工程管理人员应根据巡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巡查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3. 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应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的落实应由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各级水利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巡查结果运用1. 巡查结果报告:巡查组应及时向同级水利行政部门报告巡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上级水利行政部门。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篇一:水库巡逻制度。

库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结合。

坑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水库库区水域、补水工程水域、各饮用水取水点、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二)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陆域;(三)补水工程明(暗)渠渠道外边线各5米的范围和蓄水区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陆域。

第三条巡查处理的对象(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施工污水、粪便、动物尸体等;(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网捕、养殖投料、滥用化肥等;(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七)在水源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弃土、修坟等活动;(八)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成立库区巡查小组,由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水库资源管理股所有人为成员。

协助和参与巡查是管理局职工的责任和义务,资源管理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巡查工作。

第五条水库巡查采用步巡、车巡、快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其他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

第六条水库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范文

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水库渔业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护水库渔业资源,维护水库渔业的正常秩序,促进水库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工作应该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巡查职责和权限第五条巡查人员的职责是对水库渔业资源的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巡查人员有权对水库渔业资源进行查验、检查、收集相关资料,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信息,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处理。

第七条巡查人员应当熟悉水库渔业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当对自己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章巡查工作流程第九条巡查工作应当按照随机、定期两种模式进行。

随机巡查是指巡查人员在巡查对象中随机抽取部分进行巡查;定期巡查是指巡查人员按照计划对巡查对象进行定期巡查。

第十条巡查工作应当坚持全程记录,包括巡查对象、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巡查结果等,并及时上传至相关管理平台。

第十一条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第十二条巡查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共同推动水库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巡查人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当依法行使巡查职责,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有权利公正、公开地处理巡查工作中的问题,并保障巡查结果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拒不执行巡查人员的合法指令,阻挠巡查工作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破坏水库渔业资源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巡查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水库特别巡检制度汇编范本

水库特别巡检制度汇编范本

水库特别巡检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别巡检是指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对水库进行的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

特别巡检应包括但不限于极端天气后、重要节假日、水库水位、库容、流量等关键指标异常变化时。

第三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特别巡检制度,明确巡检职责、内容、周期和要求,确保特别巡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巡检职责第四条水库管理机构是特别巡检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特别巡检工作。

第五条水库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巡检队伍,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设备,确保特别巡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巡检队伍应根据巡检计划,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洪设施、排水设施、监测设施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三、巡检内容第七条特别巡检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大坝整体结构稳定性,是否存在裂缝、沉降、滑坡等异常现象;(二)大坝排水、泄洪、溢洪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堵塞、损坏等现象;(三)大坝监测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监测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四)大坝周围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影响大坝安全的因素;(五)其他可能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因素。

四、巡检周期第八条特别巡检周期可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确定。

在极端天气后、重要节假日、水库水位、库容、流量等关键指标异常变化时,应立即组织开展特别巡检。

五、巡检要求第九条特别巡检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方法和程序进行,确保巡检全面、深入、细致。

第十条巡检队伍在巡检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水库管理机构,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对特别巡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及时组织整改,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六、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水库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特别巡检,导致水库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水库灌区巡逻管理制度范本

水库灌区巡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灌区管理,保障灌区安全,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灌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灌区内所有水库、渠道、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及巡逻工作。

第三条灌区巡逻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安全第一,确保灌区安全;(三)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四)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

二、巡逻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灌区巡逻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灌区巡逻管理计划,明确巡逻范围、路线、时间及人员安排;(二)组织巡逻人员开展巡逻工作,确保巡逻任务的完成;(三)对巡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对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五)定期对巡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巡逻技能。

第五条灌区巡逻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熟悉灌区水利工程设施及基本情况;(三)具备一定的巡逻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巡逻工作。

三、巡逻管理内容第六条灌区巡逻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巡查灌区渠道、泵站、水闸等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三)防止非法取水、排污等行为,保护水资源;(四)加强灌区周边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灌区管理相关工作。

四、巡逻管理要求第七条灌区巡逻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按照巡逻计划执行巡逻任务,不得擅自离岗;(二)巡逻过程中,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巡逻人员应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巡逻证;(四)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五)巡逻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五、奖惩措施第八条对在巡逻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灌区安全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巡渔护渔工作制度

巡渔护渔工作制度

巡渔护渔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巡渔护渔工作目标(一)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三)提高渔业管理水平,促进渔业健康发展。

三、巡渔护渔工作内容(一)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和评估,掌握渔业资源状况;(二)执行渔业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三)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高渔民法律意识;(六)收集渔业生产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巡渔护渔工作机构与职责(一)设立巡渔护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巡渔护渔工作;(二)巡渔护渔工作机构应当配备具备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工作人员;(三)巡渔护渔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巡渔护渔工作有序开展;(四)巡渔护渔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五、巡渔护渔工作制度(一)定期巡渔制度:按照渔业资源分布、生产季节和违法行为特点,制定定期巡渔计划,确保巡渔工作有序开展;(二)随机抽查制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随机抽查,提高执法效能;(三)信息报告制度:发现渔业资源损害、生产秩序混乱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四)联合执法制度:与海警、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法行为;(五)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高渔民法律意识;(六)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巡渔护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巡渔护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需要;(三)配备必要装备,提高工作效率;(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五)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依据。

渔业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渔业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渔业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渔业产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主体各级渔业管理部门、渔业企业、渔业合作社、渔业养殖户等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

第三条巡查内容(一)渔业养殖、捕捞、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二)渔业饲料、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三)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四)渔业产品质量和卫生状况;(五)渔业产品认证、标识、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渔业产品安全事项。

第四条巡查频次和方式(一)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对所辖区域的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巡查;(二)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定期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三)巡查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四)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五条巡查要求(一)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巡查;(二)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拒绝、阻挠、逃避巡查;(三)巡查结果应作为评价渔业产品安全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四)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应及时报告上级渔业管理部门。

第六条巡查结果处理(一)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及时整改;(二)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上级渔业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巡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渔业产品安全水平。

第七条巡查信息公开(一)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巡查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主动公开渔业产品安全相关信息,提高消费者对渔业产品的信任度。

渔业资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渔业资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渔业资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渔业资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和管理渔业资源,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特定操作规范。

巡查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渔民权益,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文将从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划定、巡查管理机构与职责、巡查范围与内容等方面论述渔业资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一、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划定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划定是保护和管理渔业资源的首要步骤,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有利于提升监管效果。

渔业资源保护区划定的原则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原则、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等。

在划定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需要,结合渔业资源的分布与分异状况,科学合理地界定保护区边界。

二、巡查管理机构与职责为了有效实施巡查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巡查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巡查管理机构可以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渔业管理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和完善渔业资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2. 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与路线;3. 组织实施巡查任务,保障巡查人员到位;4. 监督巡查人员履职,确保工作质量;5. 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制定应对措施;6. 汇总巡查报告,向上级机构做好汇报工作。

三、巡查范围与内容巡查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确保重点区域得到更为细致的巡查。

巡查范围主要包括保护区内的海域和岸线,并适当考虑到周边影响范围。

巡查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渔业资源保护区内的捕捞活动情况,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2. 渔业资源的种类与数量,及时发现资源变动情况;3. 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状况,包括海洋水质、底质等,以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4. 非法渔业活动,包括非法捕捞、非法出入保护区等;5. 渔民权益保障情况,关注保护区内渔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巡查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为了确保巡查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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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渔业生态环
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依据《水库渔业资源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库及其周边地区的渔业巡查管理工作。

第二章渔业巡查基本原则
第三条渔业巡查应坚持以下原则:
1. 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水库渔业资源管理条例,保障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 综合管理:兼顾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协调各方利益,统筹渔业与水库工程建设。

3. 预防为主:以渔业资源保护为重点,加强巡查和监测,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防止病害和捕捞非法捕捞行为。

4. 公正公正:依法行使巡查权力,保护农民渔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渔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 纪律严明: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确保巡查工
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三章渔业巡查机构
第四条水库渔业巡查工作由水库管理机构负责,设立渔业巡
查机构协助完成渔业巡查任务。

第五条渔业巡查机构的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和完善水库渔业巡查规程和操作规范;
2. 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巡查工作,收集和整理巡查数据;
3. 监测水库渔业资源状况,分析渔业发展趋势,提出合理建议;
4. 协助水库管理机构处理渔业纠纷和问题;
5. 开展巡查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四章渔业巡查工作内容
第六条渔业巡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水库中的渔业资源状况,包括渔业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等;
2. 检查渔业生产设施和渔业工具的合法合规使用情况;
3. 检查渔民的捕捞行为,防止非法捕捞和过度捕捞;
4. 检查水库周边的渔网放置、养殖水域的规范管理;
5. 监督管理水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保障渔业资源的生态安全;
6. 教育渔民合理使用渔网和渔具,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资源保护知识;
7. 收集巡查数据,整理统计巡查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渔业巡查工作流程
第七条渔业巡查的流程主要包括巡查计划制定、巡查准备、
巡查实施、巡查报告和巡查总结。

第八条巡查计划制定包括对渔业巡查范围、时间、频次和巡
查任务等进行合理规划。

第九条巡查准备包括人员调配、交通工具准备、巡查工具和
设备的检查和准备。

第十条巡查实施包括按照巡查计划,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巡查
任务,确保巡查的全面和有效。

第十一条巡查报告包括收集和整理巡查数据,按照规定的报
告格式编写巡查报告。

第十二条巡查总结包括对巡查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六章巡查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关的渔业专业知识和技能;
2. 严格遵守巡查纪律和工作要求;
3. 忠诚公正,保守巡查工作中的秘密;
4. 热情服务,与渔民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沟通。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制止非法捕捞、过度捕捞和其他损害渔业资源的行为;
2. 有权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警告、制止和处理;
3. 有权收集和整理巡查数据,并依法报告有关部门;
4. 有责任维护水库渔业资源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渔业巡查工作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七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渔业巡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巡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嘉奖、奖金、晋升等。

第十七条对在渔业巡查工作中失职渎职、违法乱纪的巡查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水库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水库管理机构所有。

以上为水库渔业巡查管理制度的汇编,共计6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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