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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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的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的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桂林市住建委关于对《关于征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厅下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收悉,我委经组织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业协会、房产协会等部门及有关单位部门和相关科室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再次认真研讨,现形成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1、由于我区相关地市对招标控制价实行下浮调整(桂林市也采用此方法),因此建议意见稿“第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十五)加强承包履约管理”相关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17]19号)中“第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九)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

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

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限控制工程造价”相关内容修改。

2、征求意见稿(四)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工程招标规模限额以下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

”建议修改为“工程招标规模限额以下的项目,可由招标人(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资质规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

”3、征求意见稿(五)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议放宽容缺受理的权限,能否在房屋预售许可办理前完善?关于竣工备案能否取消环保验收环节,把环保验收的“三同时验收”放在最后一批次完善以加快不动产证的办理工作?4、征求意见稿(八)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格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专项培训。

龙头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可由企业自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建议修改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专项培训。

关于完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于完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制度的政策建议
品国 际招标体 系。随 着 中国加 入 世 界 贸易组 织 ( O)和 WT 国 内各项 改革 的不 断深 入 ,我 国机 电产 品国 际招标 制度 面 临新 的形 势 。在 新 形势 下 , 需要 不 断 改革 与完 善机 电产 品 国 际招标 制度 ,更 好地 发挥 这 一制度 在机 电产 品进 口管理
定 的 。十 几年 来 .机 电产 品国际招标 制度 较好地 实现 了制 度 设 计 的初 衷 。 随着 中 国机 电产 品国际竞 争力 的 不 断增 强 ,
我 国国际 收支形 势 不 断 改善 . 汇储 备 已经 跃 居世 界 前 列。 外 同时 , 国 内经济体 制 改革 不 断深化 ,社会 主义 市场 经济 的
不 再是 以往 简单 的 “ 口创 汇 、限制进 口” 出 ,而是通 过 更深
地 参 与 国际分 工 ,加 快产 业结 构 升级 ,提 高 国 内产业 的 国 际竞争 力 .在 全球 范 围 内配置 资源 .更好 地 谋 求经 济 全球 化 带来 的好 处 。 中国是 一个 发展 中 国家 ,产业 升级 与技术
关键 词 :机 电产 品 国 际招标 进 口体 制


适 应新 形 势 ,调 整 机 电产 品 国际 招标 制 度 的基本
目标
自 18 9 5年 设 立 中国机 电设 备招 标 中心 以来 , 国机 电 我
维普资讯
产 品国际招标 制度 不 断完 善 ,初 步形 成 了较 完 整 的机 电产
制 度仍 然将 发 挥保 护 国 内机 电产 业的作 用 , 因此 ,短期 来
看, 主要 是 不 断完 善招标 制 度 , 高招标 制度 的规 范性 、 提 透 明度 , 分发 挥 招标 制度 的作 用 。由于 国际经济 形 势 恶化 , 充 全 球 贸 易 自由化进 程 不容 乐观 ,各 国 贸易保 护 主义 抬头 不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1.08•【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发布日期:2001年12月4日实施日期:2001年12月4日)废止(原因:已被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号)现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王忠禹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八日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加快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规范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行为,保障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电设备招标投资,是指为采购机电设备,事先公布竞争条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择优选定合格制造供应厂商的活动。

第三条机电设备招标工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可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国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

国家经贸委负责制订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的政策、规章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机电设备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的资格。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进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下同)负责本地区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电设备招标范围第七条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政策性项目需采购的机电设备,应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程室微项目“许笑今离”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J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鄂政发(2018)14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的通知》(鄂公管委发(2022)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省公管局、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持续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公管文(2022)1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评定分离二是指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与“定标”阶段进行分离,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阶段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的制度。

第三条全县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按本办法实施“评定分离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

第四条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招标定标机制、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组织实施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对招标、评标、定标过程及其结果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招标人应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监督小组组成、招标效果评估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廉洁评估范围,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决策质量。

论机电设备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论机电设备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论机电设备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摘要】机电设备的招投标是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流程进行的,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本文针对机电设备招投标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机电设备招投标问题建议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首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鲁布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并引入了招标投标机制。

经过多年的发展,招标投标队伍已成长壮大,招投标制度已经日渐完善,招标已成为买方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手段。

机电设备的招标,从广义的范围而言,包括招标和投标两个基本环节,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付款等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争取中标的行为。

招标投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的一种交易方式和竞争形式,在机电设备招投标长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以保证机电设备招投标的顺利进行,需要我们做出深刻的思考。

1 机电设备的招标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投标法》的规定,目前在我国有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但是实际运营的过程中,还存在其它的招标方式。

1.1 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顾名思义就是只邀请特定的单位和企业来参与投标,所以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其的界定,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

1.2 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按照招标范围来划分的话,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其的规定,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标。

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0.06.1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的有关政策措施,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cn。

4.传真:************。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战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9日。

商务部2020年6月18日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一条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境外资金和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国自然人)对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探讨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探讨

某些机 电设备采购项 目在招标投标
过程中 , 表面上奉行“ 公开 、 公平 、 公 正 和
诚实信用 ” 原则, 制定 的各项规则也基本 符合 国法律法规规定 , 但实际上存在许 的发展 , 机电设备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 , 这就要求
从 事 机 电设 备 招 标 采 购 人员 必 须 具 备 一定 的 机 电 多 暗箱 操作 的行 为 。虽然 是公 开招 标 ,但 也有 业 主 强 势干 预 评标 委 员会 的评 标行 为 , 使招 标 投标 流于 形式 , 失 去 了招标 投标 的本 来 意义 , 严 重 妨 害 了公
( 一) 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
机 电设 备 多属 于 技术 密 集 型新 产 品 , 随着 科 技
按 期完 成招 标项 目。中标 人在上 述情 形下 应承 担 以 下 违 约责 任 : 第一 , 如提 交 履 约保证 金 的 , 不予 退 还 履 约 保证 金 , 不管 中标 人 的违 约 行 为是 否 给招 标 人
设备专业知识 , 有较高的职业素养 。但在现实中, 很 多机电设备招标从业人员有的并不是机 电专业的 , 有的也没有机 电设备行业的从业经历 , 既对机 电设 备缺乏基本了解 , 又对新出现的技术和市场动 向缺
乏 敏 锐 的洞察 力 。种种 因素对 招 标文 件技 术部 分 的 编制 造 成 了一 定 的 困难 , 也 可能 对 后续 的评 标 结果 产 生 消极 影 响 。
题 及 针对 问题 的规 范化管 理进 行一 些探讨 。
机 电设备采购推行招标投标 , 能保 证采购设 备 的质量。中标企业是经过层层竞标脱颖而出的 , 【 大 1
而他 们在 设 备 的工 艺 标 准 、 性能 、 价格 、 质 量 等 方 面 将会 是最 优 的。 “ 公开、 公平 、 公正 、 诚 实信用 ” 是 招标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择优、竞价、廉洁、高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择优与竞价相结合原则】建设工程招标,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应坚持以择优为主,产生中标候选人的定标环节应体现择优与竞价的结合:(一)施工招标项目,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遵循先竞价后择优原则;重大和技术复杂工程项目,遵循先择优后竞价原则;(二)货物招标项目,遵循先择优后竞价原则;(三)服务招标项目,遵循择优为主原则。

第三条【择优因素】采用票决法入围淘汰或定标的项目,招标人应选取科学合理、客观准确的因素作为择优依据,确保招标结果实现择优。

招标投标择优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施工招标,主要考虑企业综合实力、信用(含履约评价、行政处罚、红色警示、不良行为记录等,下同),以及施工组织、技术响应、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经验与能力等因素。

小型施工招标,不应强调企业规模因素;(二)货物招标,主要考虑企业综合实力、信用、品牌价值,以及技术指标响应、商务条款响应等因素;(三)方案设计竞赛或包含方案设计的设计招标,主要考虑设计创新、绿色生态、与城市规划及自然风貌协调,功能平面及结构体系的合理性、经济性、技术可行性等因素;设计团队招标,应重点考虑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人员业绩、人员信誉、项目解读、设计构思、投标人信用情况等因素;(四)施工图设计招标,主要考虑企业资质等级、信用、企业规模、同类设计业绩、功能结构合理性、经济性、技术可行性、精细化设计、拟投入项目人员经验与能力等因素;(五)服务(除设计外)招标,主要考虑企业信用、规模、同类服务业绩、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拟投入项目人员经验与能力等因素;(六)除方案设计招标外,同等条件下宜优先考虑投标人本地经济贡献情况,包含是否在深注册、是否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在深纳税情况、在深承接工程项目规模、在深缴纳社保员工数量、在深产业工人数量等因素。

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采购国际招标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采购国际招标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造 业 的发 展 。我 国机 电产 品 的整
1混 淆 招 标 采 购 和 一 般 采 . 购 ,不 了解 招 标 人在 招标 投 标 活
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 比 动 中的法定 权利 和义务 ;
仍 有不 小 差距 ,通 过 招标 投 标 活 动 促进 我 国机 电产 品技 术水 平 和 竞 争 力 的 提 高 是 国家 的 利 益 所
益 出发 ,也不 应 排斥 国 内机 电产 术 要 求很 高 ,国 内机 电产 品确 实 品, 因为对 某一 具 体项 目而 言 , 满 不 能 满足 项 目的要 求 。
足要求的国内机 电产上 的情 况 可 分为 客 观 方面 的原 因 ( 即有 些 国内机 电产 品 的
款人 国内货 物优 惠 的规 定 ,即对 个 范 畴 的问 题 , 文不 作 讨论 ) 本 以
借 款 国 国 内制造 的货 物 ,在评 标 外 ,产 生这 种 想 法 的招 标人 往 往 时给 予一 定 幅度 的优 惠 ,以提 供 处 于 以下一 种 或几 种境 况 :
优 惠 的竞 争 条件 ,促 进借 款 国制
招标 人 须知 的 内容 ,包 括 有 关法 律 文 件 的 宣传 和 解释 等 ,并在 国 际 招标 网上提 供 法律 咨 询 服 务 , 为招标 人 解 困释疑 ; 第二 、在 国际招 标 网 中分 类 保 留若 干 年 的 招 标 项 目记 录 , 包 括 招标 项 目的名 称 、招标 人 和 招
和 设计 单位 等 相关 人 员查 阅; 第 三 、在 国 际招 标 网上 组 织 招标 人 联 谊会 ,为招标 人 互 相 交
律 , 是 参照 国际惯 例 , 国内机 还 为 电产 品参 加投 标提 供 公平 竞 争 的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指南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指南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指南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指南(1993年 3月 26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以国经贸标[1993]160号文件印发)招标是国际上通用的采购方式,是一种规范化的竞争手段。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全面推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有利于运用竞争机制,使资金得到经济的、有效的使用,确保机电设备的采购质量。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机构第三章招标的类型第四章招标第五章投标第六章开标,评标及定标第七章签订经济合同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机电设备招标工作能更好地利用竞争机制,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优化投资结构提供服务;为金融机构降低投资风险,有效地利用资金提供服务;为企业择优采购机电设备,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技术进步提供服务,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遵循的原则:采用符合国际惯例的招标投标方法,程序公开,公平竞争,使所有合格的投标方机会均等。

第三条本指南旨在确定使用政府投资和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及利用外资中属政府统借项目所需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原则、程序,以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机构和有关各方的行为准则。

利用外资项目,如国外贷款方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企业使用自有、自筹资金、外汇采购机电设备时,参照本指南进行。

返回目录第二章招标机构第四条本指南所指的招标机构,须是获得国家合法授权,具备招标资格,从事国内、国际机电设备招标的专职机构。

第五条招标机构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本指南规定的程序,接受国家、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具体组织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第六条招标机构应以“服务、效率、公正、权威”为宗旨,公正对待委托招标方和投标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招标机构亦可根据委托方意愿,提供中标设备后期服务,具体内容、方式由招标机构与委托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招标机构可以利用其信息手段和专家委员会,为政府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已确定用其它方式采购的机电设备,及不适宜招标的设备提供咨询服备。

国家经贸委关于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号

国家经贸委关于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号

国家经贸委关于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 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号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八日)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招标秩序,提高机电设备招标质量,保障机电设备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依法开展招标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机构,是指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和招标资格,从事国内、国际机电设备招标业务的专职机构。

第三条招标机构实行招标资格和招标资格等级制,其资格和资格等级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招标机构由所在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下同)领导。

第二章招标机构资格的取得第四条申请获得机电设备招标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发展招标事业的潜力;(二)被列入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序列,并核定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事业人员编制;(三)有较完善的组建方案和章程(草案);(四)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场所。

第五条申请获得机电设备招标资格的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提出申请报告。

有关经贸委根据申请单位所具备的条件和本地招标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初审。

初审同意后,报国家经贸委。

第六条申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机构的名称、性质;(二)设立的目的;(三)对招标业务的预测;(四)机构设置、人员安排意见;(五)开办费用来源、办公地址。

第七条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单位的情况、地方经贸委的初审意见和全国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的发展布局进行终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节[2009]第41号)――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节[2009]第41号)――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节[2009]第41号)――节能机电设备
(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节[2009]第41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09.05.27
【实施日期】2009.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节[2009]第41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高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经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共4大类35项设备(产品)。

其中,内燃机7项,工业锅炉7项,电动机4项,通用设备17项。

现予以公告。

附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管理的规范

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管理的规范

N AND王克伟(黑龙江省机电设备成套局,哈尔滨150001)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招投标已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并且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操作不规范、体系不健全,实际存在暗箱操作、监管不力等问题,扰乱经济秩序,滋生腐败。

要丰富投标方式,严厉打击违规操作,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机构设置。

关键词:机电产品;招投标体系;规范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116-01收稿日期:2012-04-28作者简介:王克伟(1967-),男,哈尔滨人,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项目管理。

招标投标是从事国际贸易的最主要方式之一,距今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更是形成了一套各国都遵守的招投标制度。

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为了顺利开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活动,必须全面了解国际招标投标,从而与世界接轨。

20世纪80年代,招标投标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的世界银行贷款和建筑项目中,1985年国务院决定对机电产品实行招投标,2004年商务部颁发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简称13号令),主要是针对我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为了解决13号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2007年11月又颁发了《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对招投标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规范我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体系。

尽管这两部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招投标活动,但监督机制不合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机电产品国际贸易活动的进行。

因此,研究现阶段我国机电产品招投标发展状况,规范招投标体系,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对招标投标的规范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招标投标可以追溯到1782年的英国,最初只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手段。

[1]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法律体系。

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招投标体系最为完善,在20世纪30年代就制定了《购买美国产品法》,随后又颁布了《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合同争议法》和《小企业法》这些基本法,为了实施这些法律,联邦政府各部门又制定了《联邦采购规则》和《联邦国防采购补充规则》等规则。

商务部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商务部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商务部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起草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进入“征求意见”点击“《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6日。

附件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登记表
附件3:专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从业人员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国际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字[2007]43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国际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字[2007]43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国际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国际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字〔200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民营企业投资采购决策权,鼓励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民营企业开展机电产品国际采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民营企业国际采购机电产品,如不能达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第九条的要求,但符合“采购资金中不含有国有资金、国家融资资金、财政性资金或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等),采购的机电产品为自用用途,有关项目审核中财政等主管部门未明确批复应当进行招标采购”三个条件,可以不进行招标,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二、民营企业根据国际采购需要,可以向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部门咨询机电产品国际采购的有关市场信息;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民营企业自主选择国际招标方式采购机电产品的,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招投标行政监督,及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为民营企业开展招标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良好环境;其中中标产品涉及自动进口许可的,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进口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某地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某地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某地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X我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工作,杜绝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国家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令1996年第1号)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是指为采购机电设备,事先公布竞争条件,并依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合格制造厂商及其产品的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 XX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工作,起草全区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审核、批准机电设备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报送的资格材料。

第六条各盟市经贸委(局)的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站或技改、机电设备进口管理科(室)负责本地区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的协调和具体实施。

【章名】第二章招标X围第七条国家规定X围内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政策性项目所需机电设备的招标,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

自治区境内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所需机电设备,以及不可分割的其它设施的设计和安装项目;引进项目在50万美元(包括50万美元)以上,单机引进在10万美元(包括10万美元)以上;国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包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单机引进在80万元人民币(包括8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委托有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利用国外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采购的机电设备,除贷款方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情况下,须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与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联合招标或独立招标;贷款方有特殊要求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咨询评估,并由招标机构出具咨询评估报告,作为采购机电设备的依据。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
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6.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静安区电竞产业发展,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联合发布了《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上海电子竞技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提升产业政策引导作用,现对《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w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年(卷),期】1996(000)055
【摘要】现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5页(P2-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7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J],
2.《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工信部委托承担具体技术支撑工作 [J],
3.浙江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J],
4.宁波市经委下发贯彻国家经贸委《关于“九五”期间国家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招标工作的意见》和《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J],
5.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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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促进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是指工业企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对原产地在我国关境内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择优成交的竞争性交易活动。

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广泛深入应用,对于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技术创新、提升工业投资质量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和规范市场活动,推动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法律为准绳,健全完善制度、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工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坚持战略引领,立足经济新常态,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培
育发展新型采购服务业。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招标投标规则,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到2021年,建立起适应工业转型升级要求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管体系;到2025年,交易、服务、监管体系发展完善,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规则
依法明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业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工业机电设备采购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依法保障招标人充分行使自主权利。

招标人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自主确定中标人的权利。

工艺复杂、大型、成套机电设备项目,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任何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个人不得违背招标人意愿,强制要求招标人使用摇号、抽签、短名单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剥夺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合法权利,不得干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的合法权利。

科学选择招标方式和评标方法。

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机电设备招标项目,可以采用先优选技术建
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再编制招标文件接受投标的两阶段招标方式。

非技术通用和标准性能的项目,一般应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技术、商务、价格、服务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择优选择。

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对于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参与并达到一定金额比例的联合体,在评审中可对其产品价格按一定比例给予扣减。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学调整评分标准,合理增加技术创新、绿色节能等方面的评分权重。

创新民营企业招标方式。

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在机电设备、原材料采购技术改造项目中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的采购特点,自行确定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限,自行确定评标专家。

保障投标人合法权益。

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鼓励招标人采用法定的非现金形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减轻投标人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压力。

保障工业机电设备投标人的知情权,招标项目定标后,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告知全体投标人。

健全工业机电设备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制定工业机电设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明确评标专家责任,建立健全评标专家诚信管理体系,从严规范评标行为。

建设数据资源丰富、专业门类齐全、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动态调整的全国工业领域综合专家库,为全国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工业机电设备招标代理行业发展水平
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转型发展。

鼓励代理机构提升工业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的技术咨询性,积极拓展市场咨询、人员培训、合同管理等增值业务。

发展招标采购全流程服务模式,推动代理机构不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加快向服务集成、特色突出的新型招标采购服务企业转型。

深化行业交流协作。

探索成立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联盟,加大法规政策研讨、业务实践交流、标准规范制定、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力度,形成稳定有效的交流协作机制。

推动招标代理机构积极主动面向工业领域主管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多方协同发展。

加强行业宣传推广。

主动运用行业专业媒体,积极借助社会主流媒体,综合采取传统、网络、移动多种传播手段,加强招标投标服务工业转型升级的宣传报道,持续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全行业法治意识,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推广优秀实践经验,扩大社会宣传,为行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建立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公共服务体系。

以工业机电设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部门为服务对象,以专业机构为服务主体,以工业科研机构为服务支撑,建立形成内容全面、专业突出、优质高效的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扩大和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多方整合数据资源,向工业机电设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技术动向、市场行情、企业资信、招标信息、评标专家库等方面的专业信息。

立足工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各参与方的政策法规水平、市场分析能力、实务操作技能。

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全国统一的“工业领域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招标投标交易和行政监督管理提供公共服务。

推动各级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入工业领域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国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数据汇聚共享、系统互联互通。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落实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国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统一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地区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创新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监管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监管效能。

鼓励采取市
场化方式降低监管成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获取必须的支撑服务,通过委托第三方争端协调机构方式处理招投标争端,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推进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管理。

推进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设,增加招标投标失信行为的社会成本。

建立招标人、投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加大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

加强对招标投标投诉的引导和规范,依法惩戒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恶意投诉的行为。

(三)统一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监管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障企业自主权利,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严格执行统一标准规范,不得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监管环节,不得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违法设置地方保护条款,不得违法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工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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