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通则》编制说明
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发布《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和1项气象行业标准修改单的通告
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发布《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和1项气象行业标准修改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气发〔2020〕113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批准发布《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和1项气象行业标准修改单的通告气发〔2020〕113号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和1项气象行业标准修改单已经中国气象局批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和1项气象行业标准修改单目录中国气象局2020年12月29日附件《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等13项气象行业标准和1项气象行业标准修改单目录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号1.QX/T 585—2020 气象卫星数据编目规则2021-04-152.QX/T 586—2020 船舶气象观测数据格式 BUFR 2021-04-15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规范3.QX/T 587—20202021-04-15高空气象观测仪器4.QX/T 588—2020 天气雷达钢塔技术要求2021-04-155.QX/T 589—2020 自动雪深观测仪2021-04-156.QX/T 590—2020 气象计量标准装置期间核查导则2021-04-157.QX/T 591—2020 树轮密度资料采集技术方法2021-04-158.QX/T 592—2020 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柑橘2021-04-159.QX/T 593—2020 气候资源评价通用指标2021-04-15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号10.QX/T 594—2020 地面大气电场观测规范2021-04-1511.QX/T 314—2020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规范QX/T 314—2016 2021-04-1512.QX/T 255—2020 供暖气象等级QX/T 255—2015 2021-04-1513.QX/T 157—2020 气象视频会商系统技术规范QX/T 157—2012 2021-04-15船舶自动气象观测数据格式《第14.QX/T 122—20112021-01-151号修改单》。
《气候灾害风险管理 干旱风险评估方法》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 XXXXX—XXXX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方法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isk Assessment of drought Disaster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9年11月10日)XXXX-XX-XX发布XXXX-XX-XX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资料收集与处理 (1)4干旱风险评估内容和方法 (2)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归一化处理 (4)参考文献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强、邹旭恺、吕娟、廖要明、侯威、孙洪泉、苏志诚、李威、段居琦、王国复、屈艳萍、宋艳玲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旱灾害风险评估的内容、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气象干旱 meteorological drought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2.2气象干旱指数 meteorological drought index利用气象要素,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所获得的指标,用于监测或评价某区域某时间段内由于天气气候异常引起的水分亏欠程度。
2.3 干旱致灾因子 hazards造成干旱灾害的自然异变因素,气象灾害中一般指造成干旱灾害损失的气象干旱极端气候事件。
2.4 土壤田间持水量Field capacity在土壤中所能保持的最大数量的毛管悬着水,即在排水良好和地下水较深的土地上充分降水或灌水后,使水分充分下渗,并防止其蒸发,经过一定时间,土壤剖面所能维持较稳定的土壤含水量。
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 导则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导则》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9)提出并归口。
2022年10月28日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正式下达给国家气象中心(气法函(2022)33号),项目编号B-2023-012,为约束类标准。
2.起草单位本标准由国家气象中心负责起草,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山东气候中心、安徽省农业气象中心、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杭州市气象局、农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协助起草。
3.主要起草人及所做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何亮、郭安红、侯英雨、赵春江、吴华瑞、张蕾、刘维、王纯枝、姜月清、陈金华、董智强、袁小康、朱兰娟、缪祎晟、朱华吉、郭旺,具体分工见表Io4.主要工作过程(1)前期工作基础国家气象中心生态和农业气象室主要从事国内外作物产量预报与气象灾害对我国农业生产影响评估的研究与业务服务。
近10年主持科技部、财政部、中国气象局科研与业务建设项目达50余项。
单位主持完成国家标准《农业干旱等级》和气象行业标准《农业气象观测资料传输文件格式》、《农业气象数据库设计规范》、《卫星遥感冬小麦长势监测图形产品制作规范》等制定。
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层面,构建分作物分灾种站点和格点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
基于智能网格天气预报数据、作物发育期监测预报和农业气象灾害指标,形成了“分作物、分灾种、分区域”的近20种全国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格点产品。
基于气象数据、作物发育期观测和农业气象灾害指标模型,构建1981年以来17种与作物相关的农业气象灾害历史和实时个例库,为农业气象灾害分析预警提供客观产品支撑。
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流程方面,初步构建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流程。
2022年期间,国家气象中心与省级农业气象业务部门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与农业农村部共享农情监测和灾害预测信息;双方根据农业气象灾害发生区域大小和程度适机启动预警,经过国省气象农业部门分析会商和相关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作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风险预警产品制作后,通过国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此外,产品还通过华风影视、涉农企业部门、网站、APP等多媒体渠道进行传播。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89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现将《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气象局2007年12月29日印发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气发〔2007〕500号)同时废止。
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二○一○年四月二日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气象台根据中国气象局授权,按照《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标准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大雾和霾等13类气象灾害预警。
第三条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每类气象灾害预警最多设为4个级别,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对应I至IV级,I级为最高级别。
第二章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第四条台风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一)红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6级及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二)橙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三)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指南
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stablishment of Rainfall Intensity Equation
2013 市排水防涝系统,是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内 容。以水文、气象频率分析理论为指导,基于历史降雨记录资料,采用概率和数 理分析方法科学表达城市降雨特征,是一项关键的基础性工作。为规范该项工作 的开展,特制订《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技术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 本指南规定了暴雨强度公式编制的基本要求、技术流程、降雨资料和统计样 本、频率计算和分布曲线、暴雨强度公式编制、适应性分析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各地可参照本指南开展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城市暴雨强度公式 编制工作除符合本指南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暴雨强度公式须 经地方人民政府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论证批准,并颁布执行。
组织编制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指南主编单位: 主要参编单位:
目录
1 总则 .............................................................................................................................................. 1 1.1 适应范围 ........................................................................................................................... 1 1.2 引用文件 ..............................
气象参数标准
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设字第124号通知的要求,为了适应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需要,由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组办公室会同国家气象局北京气象中心气候资料室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建筑、气象、城建等专业部门及各有关规范编制组的意见;通过对6个城镇的试编工作,确定了编制原则、成果表现形式、全国城镇定点与气象参数的项目内容;在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又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然后修改成本稿。
我国城镇较多,各专业需求的气象参数项目较广,限于当前条件,本标准仅选取了209个城镇,每个城镇列出55项常用的气象参数及气候特征分析,供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中使用。
为使各有关标准规范的数值统一起见,本标准中的“最热月14时平均温度、相对湿度”、“三十年一遇最大风速”、“日平均气温≤5℃的日数及度日数等”及“冬、夏季太阳辐射强度”系来源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送审稿)、《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等。
本标准共分三章,五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参数的分类及其应用、参数的统计方法与标准及全国城镇参数定点示意图、参数表等。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满足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城镇小区规划设计的需要而提供统一的建筑气象参数,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中所选用的参数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通用的建筑气象参数。
在编制有关规划、设计等文件时所用的气象参数,已列入本标准的应以本标准为准。
其他未列入本标准中的各专业专用的参数,仍应按各专业的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本标准按城镇定点提供气象参数。
其地名以经国务院批准的截至1985年底的行政区划资料所列为准。
第1.0.4条本标准所列的参数是根据各城镇气象台站30年(1951年~1980年)气象记录资料编制的。
不足30年记录者,按实有记录资料整理编制。
第二章建筑气象参数标准的分类及其应用第一节建筑气象参数项目分类第2.1.1条本标准按各定点城镇分别列出了各类建筑气象参数:大气压、干球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风、日照、冬夏季太阳辐射强度、地温、冻土及天气现象等10类55项(见附录二、三),并给出当地的“气候特征分析”、“全年、冬、夏季风玫瑰图”。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07]500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07〕5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制定了《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海上大风、暴雨、暴雪、寒潮、沙尘暴、高温、大雾等8类气象灾害警报。
第三条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警报分为橙色警报和红色警报两级。
第二章气象灾害警报标准第四条台风警报按照以下标准发布:(一)橙色警报。
当预计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发布台风橙色警报。
(二)橙色紧急警报。
当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发布台风橙色紧急警报。
(三)红色警报。
当预计未来48小时内将有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发布台风红色警报。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
2018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附件2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气象部门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工作,准确、及时、主动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气象灾害信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大风、龙卷、冰雹、雷电、雪灾、低温冷害、冻害、沙尘暴、高温热浪、大雾、连阴雨、地质灾害、寒潮、森林草原火灾、其它共18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详见《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附表1。
全国气象灾情的收集和上报中灾害类别必须严格按照上述17类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增加其他灾害类别。
第三条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负责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普查、评估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本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普查、评估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实时灾情监测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报告上报,灾情综合管理系统中灾情直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国家气候中心负责灾情月报、灾情年报统计分析,重大灾害天气过程预评估,影响评估,参与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编写,灾害综合管理系统牵头开发及运行维护管理。
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重大过程服务效益评估牵头组织编写工作。
县级气象部门、地市级气象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情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省级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本省灾情数据库建设和维护,负责本省灾情月报、年报上报,大型气象灾害过程调查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和上报第四条各级气象部门通过设立气象信息员,实地采集数据或从政府和应急办、民政、水利、农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时获取灾情及影响数据,灾情数据来源应确保合法可靠。
(一)灾情直报:当发生本规定第二条所涉及的气象灾害,且预估灾情达到小型气象灾害及以上标准时,或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县级、地市级气象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的8小时内及时进行灾情数据收集和初报;按照上报终端内容、格式、单位认真填写灾情;灾情填写后应由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通过灾情直报系统上报有较大影响的灾情;对于需要更新或者修订的数据应在48小时内及时更正并经过确认审核后上报;从政府或有关部门获取到最新灾情数据或最终核报数据信息AAAAAA超过了24小时的,应该尽快补充填报;省级气象部门应及时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进行汇总、上报。
台风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空间要素内容与指标技术规定编制说明
《台风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空间要素内容与指标技术规定》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广东省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因特殊的地理位置,热带气旋登陆和影响十分频繁,降雨偏多且暴雨洪涝影响期集中,每年春夏的强对流天气带来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7~9月的台风灾害是广东省最常见的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自然灾害受灾面广,尤其是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和经济密集分布,外来人口迁入较多,虽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加强,但台风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灾情和损失非常严重,且经济发展越快,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越大。
据初步统计,1991年-2000年十年间,仅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1068亿元,每年因干旱、洪涝、台风、风暴潮造成的农田成灾面积占比平均在40%以上。
仅在2017年,广东省就有6个台风登陆,19场极端强降雨和洪水过程。
特别是“5.7”广州特大暴雨连续打破广州1908年有气象记录以来1小时、3小时雨量、日雨量历史极值;8月23日・9月3日,强台风“天鸽”、台风“帕卡”、“玛娃”在12天内连续重创珠三角地区,多地潮位站出现超历史极值的风暴潮水位,珠海、江门、中山等市重复遭受狂风、巨浪、暴潮袭击,损失较重。
通常对台风洪涝灾害的风险评估主要针对致灾因子、孕灾环境和承灾体进行综合评估,涉及天上和地下的多个自然和人文要素,造成不同要素的内容表征与指标的空间尺度差异很大,如从危险性评估的角度,对于空间大尺度的降水、气温、风速等气象条件更为关注,而从灾情评估的角度,对于尺度更为精细的地面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人口分布等承灾体空间分布的精确度要求更高,因此,如何从致灾因子、孕灾环境和承灾体三个方面统一明确风险评估指标,协调各要素和指标在内容、时空尺度等之间的矛盾,成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中急需解决的难题。
基于此形势,为规范和指导广东省台风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北京师范大学等6家单位共同承担了广东省重点领域计划项目“多灾种耦合和灾害事件链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项目编号:2019BlUIO4001)”,在该项目支持下,北京师范大学承担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台风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空间要素内容与指标技术规定》的起草编制任务。
气象行业标准《XXXX》编制说明
附件3:《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第4部分:胶轮有轨电车》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1.标准来源本标准由深圳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2018年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本项目作为新制定项目包含其中。
2.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气象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胜军、郭宏博、陈丹心、吴序一、叶有权、谢建良、汪国灿、肖力、李珊珊、徐春梅、张军委。
其分工如下:邱胜军: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管理、推进落实、框架搭建、条文编写。
吴序一:负责标准具体编写、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提供,标准格式修改等。
郭宏博: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负责标准具体编写、统稿等。
陈丹心: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负责标准具体编写、统稿等。
谢建良: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5章安全要求的技术要求。
汪国灿: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5章安全要求的技术要求。
肖力:负责标准具体编写、与车辆段防雷相关的条款以及提供与胶轮有轨电车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李珊珊:负责标准具体编写、与车辆段防雷相关的条款以及提供与胶轮有轨电车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徐春梅: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6章检测相关的技术要求等。
张军委: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6章检测相关的技术要求等。
叶有权: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
4.主要工作过程(1)2018年12月,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标准编制立项后,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开展了相关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标准进行了起草,形成了深圳市地方标准《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第4部分:胶轮有轨电车》草稿,并邀请了相关单位参与标准编写。
(2)成立编制组:2019年1月,深圳市气象局邀请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作为参编单位,并初步确立了编制组成员。
全国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标准
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技术规范2022 年2 月.......................................................................................................................................................................................................................................................................................................................................................................................................................................................................................................................................................................................................................................................................................................................气象灾害是制约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由于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天气气候的特殊性、复杂性,属气象灾害多发区,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经济总损失的 70%以上。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一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可能会增加,各种气象灾害浮现频率也将会增加。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
附件2: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收集上报。
二、灾害类别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给人类和社会经济造成损失的灾害现象。
本规范依据《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将气象灾害划分为28类。
各类灾害所属常见灾害、地方别名以及灾害说明等见附表1。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字段共包含96项,分属:基本信息、社会影响、农业影响、畜牧业影响、水利影响、工业影响、林业影响、渔业影响、交通业影响、电力影响、通讯影响、基础设施影响、商业影响、其他行业影响、图像视频信息及说明等16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四、灾情填报规范(一)总体要求及说明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如某次灾害性天气过程无灾害影响描述或第2至第16类具体数据或文本信息内容,则不上报此次过程。
(二)各字段具体要求及说明(1)基本信息:“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市)”指灾害发生地点所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市);“县编码”指灾害发生地所属的县级编码。
“灾害发生地名称”指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具体地点,指县级以下如乡(镇)、村等的名称,可以同时填写多个地点,用逗号隔开;“灾害主类”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应归属的灾害名称”参照附表1中的“应归属的灾害名称”规范填写;“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07-02-08);“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灾害影响”填写本次灾害影响的总体情况。
冬小麦农业气象灾害野外调查技术规范
ICS65.020.20B 05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 1835—2019 冬小麦农业气象灾害野外调查技术规范2019-06-17发布2019-09-17实施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忠阳、杜子璇、成林、邹春辉、张溪荷、李彤霄、张弘、师丽魁、王志超。
冬小麦农业气象灾害野外调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冬小麦农业气象灾害野外调查的组织、程序、方法、内容和形式,规范了调查数据存储格式和调查报告编制时间等。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灾害发生时或发生后给冬小麦生产造成重大影响时的野外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961-2011 气象服务分类术语GB/T 27966-2011 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气象灾害大气对自然和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天气气候事件的总称。
3.2冬小麦农业气象灾害在冬小麦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导致冬小麦减产、耕地和农业设施损坏的不利天气或气候条件的总称。
水分因子异常引起的冬小麦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渍害、连阴雨;温度异常引起的有:霜冻、冻害、雪灾、高温热害;风引起的有风灾;气象因子综合作用引起的有干热风、风雹等。
3.3灾害调查当灾害发生并对冬小麦造成一定影响时,对灾害发生现场进行实地观测、访问、采样、摄录,并根据需要进行灾情跟踪调查,以获得灾害的发生程度、作物损失概况、作物受灾后形态和生理生态变化等相关资料和编写相关报告的全过程。
4 调查准备4.1 组建调查组当发生灾害并对冬小麦造成一定影响时,应在灾害发生后或影响出现后48小时内启动灾害野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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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标准来源
根据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2019年9月30日下发的《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制定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为QX/T-2020-19,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2.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省民政厅等。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略。
4.主要工作过程
(1)前期工作
2018年7月,项目主持人承担的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预研究项目《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Y-2018-05)通过验收,其中《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初稿作为验收成果之一。
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外,项目组整理预研究项目的分灾种研究相关内容,编著的《气象灾害调查研究与实践》出版。
项目验收后,相关成果应用到安徽省气象灾害调查业务,如2018年度的“温比亚”台风灾害、“8.18灵璧龙卷”和2019年度的马鞍山“3.20”雷雨大风灾害、“5.25-27”暴雨洪涝灾害和“利奇马”台风灾害等3期重大气象灾害调查工作和“7.6”皖东、皖北冰雹灾害、夏秋季干旱灾害的调查分析和案
例库建设等工作。
上述调查工作也促进了本标准的不断改进完善。
(2)起草征求意见稿
2019年9月~2020年4月,本标准予以立项后,项目编写组在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和申报立项稿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汇总了气象灾害调查方面的最新标准及资料文献,并将汇编资料发给编写人员进行学习。
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编写方案、分工及编写计划,重点针对标准预研究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征集国家气候中心等参编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原则
(1)科学性
根据国家鼓励国内各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精神,本标准结合气象灾害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等,参考各类气象灾害调查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调查的相关标准和资料等制定。
(2)可行性
本标准的编写注重于同一领域的标准之间协调,注意采用已发布的标准中作出的规定,确保制定的标准具有可行性。
(3)规范性
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符合标准编写要求。
本标准的所有条目在表述上力求做到清晰明确,无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或易于产生歧义的表达;在方法上力求做到务实、有效、可操作。
(4)注意与最新标准接轨
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及时关注最新制修订或发布的国家标准等作为参考。
2.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已发布实施的关于气象灾害调查的标准规范有《龙卷灾害调查技术规范》(GB/T 34301-2017)、《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QX/T 103-2009)和《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气象灾情信息收集》(QX/T 531-2019),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或文件有:《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1部分基本指标》(GB/T 24438.1—2009)、《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2部分扩展指标》(GB/T 24438.2—2012)、《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3部分分层随机抽样统
计方法》(GB/T 24438.3—2012)、《自然灾害损失现场调查规范》(MZ/T 042-2013)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DZ/T0261-2014),国家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最新修订版、以及中国气象局印发的业务规定《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等。
本标准是基于全国各地已开展的气象灾害调查业务或案例等实际成果,充分参考上述参考文献而制定。
主要技术内容及条款的说明如下:
(1)气象灾害的种类:《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指出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大风、龙卷、冰雹、飑线、雷电、雪灾、冰冻、低温冷害、冻害、霜冻、沙尘暴、高温热浪、大雾、霾、连阴雨、渍涝、干热风、凌汛、酸雨、气象地质灾害、赤潮、风暴潮、病虫害、森林草原火灾和大气污染共28类。
《中国气象灾害大典》指出气象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涝灾害、干旱灾害、热带气旋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风灾害、冰雹灾害、雪灾、雾灾、沙尘暴灾害、雷电灾害等以及由这些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
考虑到大风、龙卷、沙尘暴、雾、霾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等均会导致大气污染,且近年来雾霾天气现象增多,已成为一种新常态;而赤潮是一种复杂的生态异常现象,发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农业病虫害所指范围很广,农业病虫害与气象、气候条件关系密切,但如何甄别是由气象条件引起的病虫害还需要积累;我国的寒潮天气现象非常普遍,全国范围内都受其影响。
因此,本标准将气象灾害分为台风、暴雨洪涝、干旱、飑线、冰雹、雷电、雪灾、低温冷害、冻害和霜冻、沙尘暴、高温热浪、雾霾、连阴雨、干热风、凌汛、地质气象灾害、风暴潮、寒潮、森林草原火灾、龙卷、输电线路覆冰等共21类。
(2)气象灾害调查定义及内容:气象灾害调查工作是指气象灾害发生后,对事发现场情况、背景情况的勘察、取证、分析、评估以及做出结论的过程。
其具体环节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的现场调查、灾情评估或鉴定、致灾成因分析、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调查报告编制等。
其中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是指对各级气象部门开展的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预警等气象服务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减少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等。
(3)气象灾害调查方法:参考应急管理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按照不同气象灾害的致灾特点,分为三类:a) 重点调查,适
用于雷电、冰雹、龙卷、大风(沙尘暴)等局地性强的灾害调查,即对灾害发生点或典型点进行调查。
b) 综合评估。
适用于大雾、霾等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灾害现场的灾害调查,即通过气象观测资料、媒体资料等进行分析。
c)抽样调查。
适用于台风、暴雨(雪)、寒潮、低温、高温、干旱、冰冻等区域性强的灾害调查,即根据受灾范围,结合已开展此类灾害现场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气象部门调查组的成员结构与组织能力,确定几个受灾最严重或最具代表性的地点进行调查。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气象标准预研究项目《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18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7〕39号)批准立项,项目编号:Y-2018-05。
研究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定义、等级分级、时空分布特征、影响成灾成因、灾害调查工作现状等,通过调研、收集、整理气象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确立了气象灾害的主要分类和分灾种的研究内容,研究过程中参考了著作、技术规范及大量文献资料,并结合现有灾害调查案例等,最终着重对台风、暴雨洪涝、干旱、飑线、冰雹、雷电、雪灾、低温冷害、冻害和霜冻、沙尘暴、高温热浪、雾霾、连阴雨、干热风、凌汛、地质气象灾害、风暴潮、寒潮、森林草原火灾、龙卷、输电线路覆冰等共21类主要气象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进行了分析研究。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安徽省气象部门气象灾害调查工作,项目组起草制定了适合安徽省的《安徽省气象灾害调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1月由安徽省气象局印发。
主要从调查启动条件、调查流程与内容、调查分工与职责、培训与考核、调查报告编制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并以此为工作依据,先后开展了近20期重大气象灾害调查工作。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本标准的制定结合国内实际应用水平,技术指标与国内标准同步。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制定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建议标准发布后予以宣贯。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新制定标准,无替代标准。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