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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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生平:
王勃,(649或650~675或676)唐代诗人。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王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以诗文齐名,并称“王杨卢骆”,亦称“初唐四杰”。王勃才华早露,未成年即被司刑太常伯刘祥道赞为神童,向朝廷表荐,对策高第,授朝散郎。乾封初(666)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随即出游巴蜀。咸亨三年(672)补虢州参军,因擅杀官奴当诛,遇赦除名。其父亦受累贬为交趾令。上元二年(675)或三年(676),王勃南下探亲,渡海溺水,惊悸而死。
主要事迹:
王勃小时候很聪慧,从小就能写诗作赋,世人目为神童。《旧唐书》本传谓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此王氏三珠树也。”又有杨炯《王勃集序》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太常伯刘公称王勃为神童。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仲秋,右相刘祥道巡行关内,年方十四的王勃上书刘右相,其中第一条就是抨击唐王朝的侵略政策,反对讨伐高丽,他认为:“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帝卒。警烽走传,骇秦洛之甿;飞刍挽粟,竭淮海之费。”真实地反映了人民的不满情绪。刘祥道看后,为其“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之语惊异,赞王勃为“神童”,并上表举荐。王勃乃应麟德三年(666年)制科,对策高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职。此时的王勃虽然才14岁,尚是一少年,但由于才华毕露,在那时就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并称为“初唐四杰”。
乾封初(666年)为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少年得志的王勃经过这样的打击,心情是沉重的。他在《夏日诸公见寻访诗序》中说:“天地不仁,造化无力,授仆以幽忧孤愤之性,禀仆以耿介不平之气。顿忘山岳,坎坷于唐尧之朝;傲想烟霞,憔悴于圣明之代。”可以看出他当时的凄怆悲苦和愤激不平。总章二年(669)五月,王勃悻悻离开长安,南下入蜀,开始了他将近三年的蜀中漫游。仕途的挫折,生活的体验,山川的感召,使王勃写下了很多抒发自己情怀的诗文,其中主要是朋友间的酬唱,仕途艰难的感叹和一些抒写乡思的作品。在蜀期间,朝中曾先后征召过王勃,王勃都称病辞谢。
咸亨三年(672年)王勃返回长安,裴行俭、李敬玄同典选事,闻王勃文名,又数次召用,但王勃耻以文才受召,作文述志,结果触怒了裴行俭,被斥为“才名有之,爵禄盖寡”。第二年,王勃听友人陆季友说虢州多药草,他很想去,便设法做了虢州参军。这是王勃第二次走上仕途。但谁能想到,等待他的却是第二次沉重的打击。王勃恃才傲物,在虢州参军任上与同僚的关系搞得很僵。当时有官奴曹达犯了死罪,王勃不知为什么却把他藏到自己府内。后来他又害怕此事泄露出去,就私下把曹达杀了。事情很快被发现,王勃被判死刑而入狱。后又巧遇大赦,免除了死刑。但王勃的父亲却因此事而从雍州司户参军的位置上被贬为交趾令。至于王勃擅杀官奴的具体情况,史无详载,是非莫辨。不过,王勃没有象第一次废官后那样寄情于山川烟霞,而是更珍惜这劫后余生。“富贵比于浮云,光阴逾于尺璧。著撰之志,自此居多。……在乎辞翰,倍所用心。”第二年朝廷虽恢复王勃原职,但他决计弃官为民而
不就任。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王勃完成了祖父王通《续书》所阙十六篇的补阙,刊成二十五卷。撰写了《周易发挥》五卷、《唐家千岁历》、《合论》十篇、《百里昌言》十八篇等,同时还创作了大量诗文作品。这是王勃一生中创作最宏富的时期。
上元二年(675年)或三年(676年)春天,王勃从龙门老家南下,前往交趾看望父亲。一路经洛阳、扬州、江宁,九月初到了洪州。在这里王勃留下了《滕王阁序》这一传世名篇。滕王阁大宴后,王勃继续南下,于十一月初七到达岭南都督府所在地南海,第二年秋由广州渡海赴交趾,不幸溺水而卒,年仅二十七岁。
名人评论:
自唐代以来,人们对王勃诗歌成就评价一直较高,但本世纪关于王勃诗歌研究的成果却不太多、也不太深入。
本世纪上半叶的一些文学史、诗歌史及唐诗论著,大多着眼于王勃在近体诗成立过程中的贡献,如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即云:"他所作以五言为最多,且均是很成熟的律体"。郑宾于《中国文学流变史》也认为,"(王)勃诗率多五律","七律虽然在那时没有发扬光大,正式成立,但他也有仿佛那样的篇什;如《咏滕王阁诗》便是"。胡云翼《唐诗研究》就说:"(王)勃的好诗往往在他的五绝中,《艺苑卮言》称其逼近乐府,信然。但因其作品专尚才华,便免不了雕刻粉饰,这在他的七律诗中看得出来。他仅有才华,而无气魄;加以少年殂落,未能尽量发洩才气,造诣便止于是了。"
相比较而言,五六十年代,学术界对王勃诗歌的研究有所深入。如刘开扬在其《初唐四杰及其诗》中说:"四杰的离别、怀乡诗以王勃写得最好",在四杰中王勃的诗受乐府影响最深。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则认为,王勃的诗"内容虽然开拓得不够广,但的确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此外,他在"七言、杂言体形式上也有所探索和创造",他的"创作,初步实践了他诗歌革新的主张,他的优秀诗篇是有充沛的思想感情、真实的生活阅历作基础的。有风有骨,摆脱了齐梁浮华补假的习气,显露唐诗的独特风貌。"社科院文学所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也认为,"以创作而论,他的诗文在四杰中也是最有特色的。……有很多作品中透露出由于政治上不得意而发出的不平之鸣。" "五律《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诗,颇为壮健。……全诗也具有乐观的气氛。""五绝如《山中》,此外如《寒夜思友三首》等,不只以写景见长,抒情也恳切真挚,能够打动人的心弦。"
八十年代以后,学界的研究成果多了一些,但多为王勃一些名作的单篇赏析,专论王勃及其诗歌艺术的论文则寥寥可数。八十年代初,学术界曾经展开过一次关于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中"城阙辅三秦"理解的争论。丘良任在《文学遗产》1983年第1期上发表了《"城阙辅三秦"解》,对当时多数诗歌选本、课本均释"城阙"为长安,"以为此诗为王勃在长安时作"的说法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城阙"乃指"成都",此诗应为王勃在虢州时作。不久,施蛰存、启功分别发表了《说"城阙辅三秦"》、《也谈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诗》,都认为,"城阙"非"长安",而是"成都",施文还认为,诗题中的"蜀州",即是指以成都为首府的旧蜀郡,不会像某些注本说的"垂拱二年分益州四县置蜀州"的"蜀州",因为王勃卒于上元二年。李坦在《扬州师院学报》1983年第4期发表了《〈"城阙辅三秦"解〉献疑》、梁超然在《语文园地》1983年第6期发表了《城阙、宦游及其他──〈"城阙辅三秦"解〉质疑》均对丘良任文提出了不同意见。程亦军对此次讨论作了初步整理──《对"城阙辅三秦"的不同解释》。
刘道明的《论王勃对唐诗发展的贡献》从王勃的生平事迹、诗歌思想和对诗风改革的贡献三方面进行了论述,说王诗"都反映了与宫体诗不同的内容","实现了题材和内容的突破",其《铜雀妓》是"为吊古之作树立了典范",《采莲曲》比之杜甫的"三吏"、"三别"也"丝毫无有逊色之处",《滕王阁序》附诗"可称得上唐代七律走向成熟的一篇代表之作"等。这些评价似乎都嫌过高,尚有可商之处。
《旧唐书》本传谓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此王氏三珠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