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通知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一、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单独办理的学生请联系档案管理单位封装入档案)。
《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此处插入百度地图,见附件)(一)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1、毕业生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系加盖系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就业协议书》并确认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5、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6、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并上报省就业中心。
7、省就业中心核发《就业报到证》。
8、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9、外省学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需持学院保卫处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10、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二)初次办理报到证各学校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省中心统一安排。
办理时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接收函、合同等)或者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等。
日常个人办理的时间通常从8月中上旬开始。
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也可委托学校代为办理(上述两种办理途径均可,由学生视个人具体缓急程度自行选择)。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很多大中专毕业生不把报到证当回事,认为就是一张“介绍信”,殊不知,报到证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1.就是至接收单位放假的凭证,毕业生劳动力后的工龄由放假之日已经开始排序;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劳动力报到证迁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4.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5.抱持报到证至有关部门办理独立自主创业相关手续及免征有关税费;
6.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7.毕业生至接收单位放假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档案。
8.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9.《劳动力报到证》的有效期通常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21年毕业生至2021年6月30号,2021年毕业生至2021年6月30号.以此后发推)。
10.《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的资料。
11.《劳动力报到证》一式两页,原件为蓝色由毕业生本人所持,至报到证上的单位放假并交予单位。
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管理放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就业政策文件
就业政策文件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就业办公室国家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委教学[1997]6号 1997年3月24日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 2005年6月25日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2014年版)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 2002年03月0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2013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2014年5月19日就业创业教学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 2007年12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12]4号 2012年8月1日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 2013年11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 2013年11月2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2014年11月28日陕西省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7号 2013年07月05日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4‟1号 2014年2月11日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2013年6月5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 2013年6月27日学院文件: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科高新院发[2013]29号 2013年10月24日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西科高新院发[2013]31号 2013年11月12日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科高新院发[2014]8号 2014年03月06日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基层就业项目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第一,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新增毕业派遣及改派的说明)鉴于同学们对于办理暂缓就业和报到证的发放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整理了一些材料帮助同学们理解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相关问题,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丽2008年5月20日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其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时间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
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
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1、户口(指已将户口转到学校的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自己找人才市场挂靠。
2、暂缓就业时间为两年,两年内将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求职。
(主要针对两年内想考公务员、国家教师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又可能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三、暂缓就业办理及取消的程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送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在网上解除暂缓协议。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
四川大学二0一四届毕业生派遣、离校须知
一、关于离校程序
•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学校招生 就业处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做好“2014 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 • 2. 派遣前,毕业生要利用空闲时间(按照相 关部门具体要求)清还公物、图书资料、交 清所欠的费用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 位务必在派遣前督促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 为派遣做好准备。
2013-2014学年下期形势与政策课考试题 (毕业班:2010级开卷)
• • • • • • • 一、简答题 (每题20分,共60分) 1、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2、谈谈如何提高大学生廉洁修身的自觉性。 3、2014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及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论述题(40分)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五四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了题为《青年要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身为青年的我们是祖国 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党的未来和希望,青年大学生要响应党的 号召,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请结合习总书记的讲话 内容和自身实际,谈谈青年大学生如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 8.信息管理中心:
• 关于在校期间的各类费用的清缴及一卡通的注销,见学校信息管 理中心的另行通知。 • 9.档案的转递: • 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学校档案 馆通知学院与相关部门办理毕业材料归档及档案寄送手续。档案 馆于7月2日—10日安排各学院合档,办理相关手续,7月14日—15 日到四川省机要通信局寄送毕业生档案。具体安排详见档案馆网 页通知。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 6.毕业生体检:
• 毕业生带上一寸的近照一张,按照校医院通知到各校区医院进行 体检,各学院的体检时间见校医院主页上的安排。 • 地点:望江校区——望江校医院,6月9日——6月20日 8:10—— 11:30,14:30——17:30 • 华西校区——华西保健医院,6月3日——6月20日 14:30—— 17:30 • 江安校区——江安校医院,6月3、4、5、6日 9:00 —— 11:00,13:00——16:00
大学生就业指导培训课程
6月13日 —— 6月15日
2. 学院根据纸板“四川大学 2014 届毕业生就业 信息核对名单”核对情况,进行网上修改;
3.学院录入审核6月10日以后才签约的学生信息
(不含违约); 海纳英才 润泽天下
二、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
上的报到单位名称
(6)档案投递单位名称
(7)户口迁移详细地址
海纳英才 润泽天下
三、就业信息核对要求
2.就业信息核对要求
(1)“报到单位名称”将作为打印《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
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将作为《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
移地址(若户口未迁入学校的,不办理《户口迁移证》,“户
口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未迁入”);“档案寄送单位名称” 将作为学生档案投递的单位,填写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单位名 称,不能只是地址。
事 项
1.关闭就业网毕业生录入及学院修改、审核权限, 学生与学院停止就业信息网上录入和审核 ,但 可以查看;
6月10日
2.暂停办理毕业生违约等事宜; 3.教务处向招就处报送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情况汇总说明”; 4.招生就业处将毕业生就业信息与学籍电子注册 信息进行对照,核准毕业生派遣资格。 海纳英才 润泽天下
族、学历、学制、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生源所在地、毕业
专业、专业方向、培养方式、QQ号、手机号、联系地址、家
庭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 (4)签约单位(单位公章全称、地址、单位性质等)——实 际工作单位
海纳英才 润泽天下
三、就业信息核对要求
1.核对主要内容
(5)报到单位(单位公章全称、地址等)——《就业报到证》
三、就业信息核对要求
2.就业信息核对要求 (3)非签约就业和未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报到证、户档迁回
办理报到证的接收函
办理报到证的接收函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
一般各个部门有自己规定格式书写,就像政府所下发文件一样都有既定格式。
本文是办理报到证的接收函,仅供参考。
办理报到证的接收函一:毕业后办理报到证须知(公卫学生办)一、报到证正联的样式:二、报到证的作用三、报到证如何办理(一)毕业前由学校统一办理,统一送到档案室。
交了就业证明,或毕业前就确定把档案发回生源地的,可以由学校帮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后由同学自行办理,自行移交档案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以前没有办过报到证的。
1、持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到公卫学生办扫描或留一份协议书,回生源地的不用开就业证明或签协议就可以开报到证。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如果已经就业,还是要给一份就业凭证给公卫学生办录入就业数据库时用)。
2、到学工二楼招就处的就业科开具给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介绍信。
(招就处暑假时,每周指定一天的上午对外办公);注:招就处的墙上贴有介绍信的填写模板。
不懂的要问清楚老师再填写,初次办理时,介绍信上的“原单位”都是“留档”,“现单位”是用人单位或生源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坐车到教育路广西艺术学院门口站下车,到教育路三号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开报到证。
要拿身份证件去。
叫别人代办的,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可以发电子邮件后打印出来)。
注:如果是档案发往人才市场的,最好向该人才市场问清楚,报到证上是写用人单位的名称,还是写人才市场的名称,不然可能会被重办。
4、得到新的报到证后:(1)把报到证的白色副联剪下来,交去给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会帮大家把档案转去指定的地点,一两个月后可以去查查档案到了没有。
○1本科同学交去给学生档案室。
学生档案室电话************,图书馆11楼(从放单车那一层坐四号电梯上11楼)。
有一份详细的《本科生档案管理办法》在文件夹里。
○2高职同学交去成教院一楼高职办公室交给曾老师,并在档案发送地址的表格上修改记录。
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普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系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本科生(不含台港澳侨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台港澳侨学生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宗旨,通过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种资源,不断提高就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满意度,努力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第四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并提供具体的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学校鼓励毕业生将个人价值与祖国需要相结合,积极引导毕业生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围绕学校战略布局和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创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第五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学校和培养单位两级管理体制。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归口管理全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各培养单位(包括学院、系、所、中心、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下同)在就业中心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七条就业中心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建设、就业管理与服务、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落实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针、政策及规定,统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负责毕业生的生源统计与报送,印制、审核与发放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为毕业生提供签约、违约手续办理等服务;负责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的编制、毕业生派遣、改派及学生档案管理与转递;负责毕业生就业方面统计工作和就业意向调查等工作。
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事项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事项的说明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5.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6. 《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
一般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7.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
《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8.没有报到证对毕业生就业带来不利(1)没有报到证,外地生源无法落户;(2)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受档案,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3)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职称评定等等受到一定的限制。
除了落户外,报到证还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政府用以确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双向意向协议的凭证;同时也必须依靠它来确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因为只有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才能拿到报到证。
二、报到证报到时间期限《报到证》发放时间7月1日左右,毕业生报到的期限原则上为二个月,一般7月1日至8月30日。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以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或当地人事局报到,最迟到当年十二月底。
没有特殊原因或延期报到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持报到证报到,可以办理工作报到、落户口、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
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湖师办〔2014〕15号关于我校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规定及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校直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原则,现就我校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一)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 1 —办法,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
(二)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通常师范类毕业生回生源地(学前户籍所在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回生源地人事局毕办(政策以当地具体情况为准)。
如有正当理由(如继续考研等)需将户口、档案留在学校的,由毕业生本人在6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批。
(三)被湖北省(或外省)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应届毕业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的要求,直接列入就业方案,其档案寄往地市州组织部,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地市州组织部。
(四)入选“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也可直接转入接收县(市、区);入选村官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其档案寄往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五)严肃对待和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一方违约,须征得另外一方同意,并报学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备案,违约方按规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积极稳妥地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
提高毕业生的思想认识,认清形势,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新观念。
帮助毕业生正确处理好个人意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引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进入社会就业的重要证件。
该证书记录着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和就业单位的相关信息,是毕业生顺利进入工作岗位的重要凭证。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意义、申领流程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意义1.1 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对毕业生个人身份和求职信息的有效认证。
持有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可以便捷地在求职过程中证实个人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就业意向等重要信息,提高个人在用人单位面前的可信度和竞争力。
1.2 证明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就业报到证的颁发要求毕业生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专业素质和国家规定的就业条件。
持证者可以证明自己在学业上有所成就并符合相关国家政策要求,从而提高进入用人单位的机会。
1.3 有助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就业报到证上记录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和求职意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可以通过就业报到证快速了解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并筛选合适的候选者。
对毕业生而言,就业报到证有助于与用人单位进行信息对接,提高求职效率。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申领流程2.1 提前了解申领要求和时间毕业生在正式毕业前,应及时了解就业报到证的申领要求和时间。
学校通常会在毕业季发布相关通知,毕业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等渠道获取申领相关信息。
2.2 准备相关材料并递交申请通常情况下,毕业生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递交申请。
此外,根据学校要求,还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证书费用。
2.3 确认证书信息和领取方式在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发放就业报到证,并告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毕业生需要核对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和就业单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及时领取证书。
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使用注意事项3.1 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进入职场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2014湖南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
湖南文理学院 2014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七)毕业生国家地方项目就业情况...............................................................17 (八)自由职业情况...........................................................................................17 (九)待就业情况...............................................................................................17 五、就业分布.......................................................................................................... 17 (一)毕业生就业单位分析...............................................................................18
湖南文理学院 2014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前言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数量扩张目标的逐步实现,提高教育质量的重 要性日益凸显。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是高等学校建立 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引进人才培 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 号)要求,我校编制和发布了《湖南文 理学院 2014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报告基于学校统计的全 体毕业生的就业率数据,再结合毕业时的调研结果,以全面反映毕业 生的就业状况,以及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就业指导工作的反馈。 总的情况如下: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就业率计算公式,我校 2014 届毕业生的总体 就业率为 91.89%。 2014 届毕业生就业地集中在湖南省,就业单位主要集中在第三 产业或服务业单位;毕业生就业单位规模为 0-100 人的最多,占比为 42.80%;毕业生就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教育行业,占比为 25.35%, 其次分别为制造业,占比为 13.2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占比为 12.35%。 2014 届毕业生税前的平均月收入为 3233.79 元;94.86%的毕业 生对已落实的工作感到满意;81.32%的毕业生认为已落实的工作岗位 与专业对口。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均值集中在 3-5 的区间,总体来
广西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
广西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有别于成教生、自考生,是国家干部身份的象征,两年内有效,过期未办理则失去国家干部身份,无法提干评职称。
学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广西省教育厅统一开具,一人一份,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的就业报到凭证。
用人单位和高校以《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通知书联(白色联)是通知用人单位该生是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辅导员归入学生档案。
2.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报到证联(蓝色联),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发放给本人,离校后交与用人单位、档案托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3.报到证是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持报到证的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学生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请毕业生在有效期内务必到单位、档案托管部门、户口托管部门报道,代办也可以,但务必办理,再忙也要办理。
4.高校毕业生毕业并领取到《报到证》后必须在规定的2个月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否则毕业生将失去国家干部资格,无法以此身份计算工龄,评定职称,并影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用。
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后若无工作还可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相应的社会保障。
报到期限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一般为两个月内,即7月1日-8月30日,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由学校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户档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手续办理程序条件要求1.已办理过报到证;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4.毕业当年7月1日以后,两年择业期内,办理程序1.准备材料(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3)原《报到证》蓝色联、白色联原件;2. 开介绍信到育才就业中心给毕业生开具《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办理报到证介绍信》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核发申请表》;3. 赴南宁携带上述材料到广西大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
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需知
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需知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需知依据吉政办发[2003]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报到证调整改派期限由毕业日期算起)为三年,逾期不再办理就业和调整改派手续。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为《就业报到证》)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就业报到证(有色部分)交用人单位作为报到凭证;下联为就业通知书(白色部分)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就业报到证手续办理内容包括:吉林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补办、调整,以及生源地为吉林省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回省报到手续。
吉林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时,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一、初次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毕业证书复印件;2、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接收证明,这三种材料均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签署意见,需将《就业报到证》名头开至生源地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此项。
二、已经办理过《就业报到证》,现需调整改派重新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已签发过的《就业报到证》原件;2、退函原件及复印件:原用人单位(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生另行择业的书面证明,原《就业报到证》开至生源地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此项;3、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接收证明,这三种材料均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签署意见,需将《就业报到证》名头开至生源地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此项。
三、《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须提供下列材料:1、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需注明所学专业、修业年限、毕业时间、报到证号;2、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供报纸原件(报纸内容上必须体现报到证上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毕业学校以及报到证号,报到证号为正面右下方编号)3、在提供以上两项材料后,择业期内毕业生为其补发《就业报到证》原件,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大学生就业通知书
大学生就业通知书篇一:就业通知书和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什么是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向毕业生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核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图十所示),以上简称“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篮联),下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联)。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放入档案内封存,它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
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的内容组成如下:(1)就业单位名称。
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单位名称;(2)毕业生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学历等;(3)报到期限。
从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起,有具体接受单位的,期限为三个月;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期限为两年。
①证明持证者是纳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②凭就业报到证迁移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③凭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证明办理落户手续;④自主创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税费的减免;⑤待就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代理手续。
就业报到证的签发1.就业报到证初次签发除升学的毕业生外,符合条件的每个毕业生都要签发就业报到证,流程见下图。
2.就业报到证的改签流程就业报到证改签是指毕业前尚未签约而在择业期内签约的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改签凭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办理。
经审核同意改签的报到证由毕业生所在省人力(:大学生就业通知书)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备注栏内注明调整意见。
3.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流程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妥善保存,自行涂改、毁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如不慎将就业报到证丢失,请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通知各位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确保2014届毕业生能够顺利离校,现将办理“报到证”、“通知单”、“户口迁移证”及档案投递等手续的方法通知如下: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的报到证办理及档案投递
(一)报到证办理
1、5月30日及以前签订“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协议书”上的条款均已填写完整,符合打印报到证条件的,下同),学校将统一办理其报到证,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2、6月1日至学校暑假放假前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统一办理其报到证,但具体领取时间敬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示公告栏。
3、在学校暑假放假以后签订“协议书”的,先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然后凭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近上海师范大学)自行办理报到证。
4、升学、出国的上海生源毕业生无报到证。
(二)档案投递
1、毕业离校前(具体离校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协议书”并已经办理了报到证的,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未办理好报到证的待办理好报到证以后再办理档案投
递手续。
2、毕业离校前未签订“协议书”的,档案投递单位和地址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所)。
3、升学毕业生档案将根据录取院校的调档函的要求进行投递。
4、档案首次统一投递时间在自毕业离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之内。
档案投递的具体情况请于8月1日后登录就业网档案查询栏目查询。
5、离校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的档案将暂时不投递,等获得毕业证书并填写好高等学校毕业登记表后再投递。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报到证、通知单、户口迁移证等办理及档案投递
(一)报到证、通知单、户口迁移证办理
1、已递交上海市户籍申请的毕业生:
对于申报户籍进沪的毕业生,由于申请结果公布在毕业离校之后,所以离校时将不能够拿到“通知单”、“报到证”及回生源地的“户口迁移证”。
具体获取办法如下:
1)通过上海市户籍申请的毕业生:请将“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第二联(黄色联)送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等后续相关手续。
2)未通过上海市户籍申请的毕业生:
①毕业生在学校暑假放假前将单位盖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此表用
于办理进沪通知单)送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待户籍申请结果公布后,学校将为未通过户籍申请的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及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具体领取时间敬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告栏。
户口迁移手续由学生自行办理。
②毕业生在学校暑假放假前未将“登记表”交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户籍申请未通过的毕业生须将“登记表”送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学生凭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回生源地“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及“登记表”先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自行办理“报到证”及“通知单”,再回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直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生:
1)5月30日前将“登记表”及“协议书”第四联(黄色联)送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通知单”、“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并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2)6月1日至学校暑假放假前将“登记表”及“协议书”的第四联(黄色联)送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通知单”、“报到证”,具体领取时间敬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示公告栏。
户口迁移手续由学生自行办理。
3)在学校暑假放假以后将“登记表”以及“协议书”的第四联(黄色联)送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需由毕业生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说明:学校只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居住证需要学生毕业后自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查看进沪就业登记表反面的说明文字。
3、不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生:
1)毕业生需要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其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书面证明材料。
2)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5月30日前收到证明材料的,将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并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3)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6月1日至学校暑假放假前收到证明材料的,将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具体领取时间敬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示公告栏。
户口迁移手续由学生自行办理。
4)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学校暑假放假后收到证明材料的,需由毕业生自行办理。
4、在上海以外省市就业的毕业生:
在上海以外省市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协议书”上应有当地人事局加盖公章或当地人事局的接收函(如:北京、广州、杭州、青岛、南京、苏州等地需要接收函)。
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愿意将户口落到单位所在地的,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到就业单位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不愿意将户口落到单位所在地的,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在5月30及以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6月1日至学校暑假放假前签订“协议书”的,
具体领取时间敬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示公告栏。
5、出国毕业生或5月29日及以前未签订“协议书”且没有办理户籍档案留校两年手续的毕业生,毕业离校时由学院发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6、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校两年手续的办理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周四)下午13:30,地点在军工路校区大学生发展中心专场招聘厅(4号门入,C04室),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有关公告。
(二)档案投递
1、在5月30日及以前签订“协议书”的,且签约单位为上海以外省市并有当地人事局加盖公章或当地人事局接收函的毕业生的档案,学校将根据“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2、申请上海市户籍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其档案根据具体落户地址确定投递单位及地址。
3、升学毕业生无报到证,户籍转移手续须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办理,档案根据录取院校的调档函要求进行投递。
4、其他情况毕业生的档案投递单位和地址一般为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5、档案首次统一投递时间在毕业离校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
档案投递的具体情况请于8月1日后登录就业网查询。
6、离校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的档案将暂时不投递,等获得毕业证书并填写好高等学校毕业登记表后再投递。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以上的就业相关流程办理手续,以避免将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55277204。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