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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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分部工程验收方案

泵站分部工程验收方案

一、前言泵站分部工程是指在整个工程中独立出来的泵站项目,它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泵站分部工程验收是指经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时,对泵站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本文将针对泵站分部工程的验收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以确保泵站分部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泵站分部工程竣工前,总包单位应对分部工程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2. 总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泵站分部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3. 监理单位应对泵站分部工程的竣工图、检测报告和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验收准备工作。

三、验收的具体内容1. 泵站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包括泵站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工程的质量检查。

(2)工程完好度的验收: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管道通畅情况、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3)文明施工和环保验收:包括泵站分部工程施工期间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

2. 泵站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步骤为:(1)对泵站分部工程的建筑结构进行外观检查和尺寸测量,确保建筑结构的平整度和尺寸精度符合设计要求。

(2)对泵站的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相关规范。

(3)对管道的敷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管道敷设的角度、连接和密封符合要求。

(4)对泵站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启停情况、运行稳定性、噪音情况等。

(5)对管道的通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畅通无阻。

(6)对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电气设备的启停情况、运行稳定性、电流电压等情况。

1. 泵站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包括:(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工程完好度应符合设备运行和管道通畅的要求。

(3)文明施工和环保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

2. 泵站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方法包括:(1)外观检查方法:通过肉眼观察和尺寸测量等方式对建筑结构进行外观检查。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一、泵站安装规范:1. 泵房选址:(1)泵房应选在地势相对较高、易于排水的地方,且距离水源、用水点较近;(2)泵房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维修和运输设备;(3)泵房距离耕地、饮用水源等重要区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泵房应符合防火、防雷、防爆等要求,并建有必要的防洪设施。

2. 泵房建筑:(1)泵房建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气、防潮和防尘等条件;(2)泵房外墙应具备保温、隔音、防腐等功能;(3)泵房内部应设置恒温、防冻设备,以确保泵站正常运行;(4)泵房内部的电气线路应安装于防护管内,以提高安全性。

3. 设备安装:(1)根据设计要求安装水泵、泵管、阀门等设备,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稳定;(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正确、合理;(3)设备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检测设备是否运行正常;(4)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进行相关记录,做好安装验收准备。

二、泵站验收规范:1. 文件准备:(1)泵房建设单位须提供正式的建设项目文件,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工程变更等;(2)泵房设备供应商提供泵站设备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2. 施工验收:(1)泵房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2)验收过程中,泵房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施工记录、质检报告等。

3. 设备验收:(1)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合格证明和产品质检报告等;(2)设备验收过程中,应进行设备试运行,检测设备运行情况;(3)设备验收前,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维修保养手册等。

4. 外观检查:(1)泵房外观应整洁、美观,无明显的构造缺陷和破损;(2)泵房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无渗漏、漏雨等问题。

5. 功能检查:(1)检查泵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2)检查泵站管网系统的连接情况,确保系统畅通无阻;(3)检查泵站的自动控制系统,确保控制工艺正常运行。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篇一: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篇二:泵站安装与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加强泵站安装及验收的管理,保证泵站建设质量,达到优质、安全、经济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和验收:1 装有水泵叶轮直径9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300kW及以上的轴流泵和混流泵机组;2 装有水泵进口直径在5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在500kW及以上的离心泵机组;3 叶轮直径500mm及其以上的潜水泵。

其它泵站机组的安装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1.0.3 泵站主机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管道的安装,应根据泵站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1.0.4 泵站安装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安全和环境保1护细则。

1.0.5 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按本规范规定,作好各项安装技术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安装质量,填报验收签证,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1.0.6 泵站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可作为阶段验收。

泵站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0.7 泵站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试运行,检验机组质量并进行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根据生产需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投产运行,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1.0.8 验收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解决,验收委员会有裁决权。

如某些问题被认为不宜在现场裁决,则应报请主管部门决定。

对工程遗留问题,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处理、限期完成,并补行验收。

1.0.9 泵站的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安装及验收的基本要求2.1 一般规定2.1.1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配齐技术力量,制定安装施工2组织设计和施工网络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安装工作方能进行。

泵站设备验收规范

泵站设备验收规范

验收流程制定
验收准备
在开始验收前,应做好充分的准 备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验收计 划、准备必要的验收工具和资料 等。
现场检查
按照验收标准对泵站设备进行现 场检查,包括外观、性能测试等 ,确保设备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问题整改
对于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 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 效解决。
经验总结
对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经验教 训,为今后的泵站设备验收提供参考。
05
验收合格判定
合格判定标准
设备外观
设备外观应无明显损伤、锈蚀、变形等 缺陷,涂层完好,标识清晰。
性能参数
设备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流 量、扬程、功率等,偏差应在允许范围 内。
安装调试
设备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固 定牢固,运行平稳。
处理流程
针对不同等级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流程,包括立即处理、限期处理和长期处理等。
问题整改与跟踪
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包括修复、替换、优化等。
VS
跟踪与验证
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 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
问题预防与总结
预防措施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综合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判定设备是否 合格。
合格判定记录与报告
记录
对验收过程中的检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装调试检查、安 全保护装置检查等。
报告
根据验收结果编写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验收过程、检查结果及判 定结果等内容。
THANKS
验收文件准备

sl3172016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172016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1总则1.1为加强泵站安装及验收的管理,保证泵站建设质量,达到优质、安全、经济的目的,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大型、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水、排水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其他水泵机组的安装和验收可参照执行:1、装有水泵、叶轮直径9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300kw及以上的轴流泵和混流泵机组。

2、装有水泵、进口直径在5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在500kW及以上的离心泵机组。

3、叶轮直径500mm及以上的潜水泵。

1.3泵站主机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管道的安装,应根据泵站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按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1.4泵站安装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细则。

1.5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作好各项技术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安装质量,填报验收签证,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1.6泵站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可作为阶段验收。

泵站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7泵站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试运行、检验机组质量并进行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根据生产需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投产运行,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1.8验收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解决,验收委员会有裁决权。

如某些问题被认为不宜在现场裁决,则应报请主管部门决定。

对工程遗留问题,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处理、限期完成,并补行验收。

1.9泵站的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安装及验收的基本要求2.1基本规定2.1.1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配齐技术力量,制定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网络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安装工作方能进行。

泵站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泵站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泵站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方案1.1 机组启动验收(1)每台机组及其相应的机电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安装完毕,各分部工程已通过验收;机组和泵站其它设施已符合《泵站基本建设验收规程》有关规定。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书面的机组启动验收报告(附验收准备工作报告和机组启动试验及运行大纲),经工程师审查后再报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

(2)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试运行指挥部和验收交接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

(3)承包人在启动验收前递交验收资料,并经工程师审定认可。

(4)启动验收委员会检查启动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提出启动前须进行的工作和注意事项,发布机组启动命令。

(5)启动试验及试运行由承包单位负责按照《水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规定实施,工程师负责验收和签证。

验收工作按照《泵站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进行。

(6)机组现场的每项试验结束后须提交六份试验成果给工程师。

在整个试验和试运行结束后30天内,承包人须提交机组现场试验及试运行报告六份给工程师审定。

(7)机组试运行结束后,确认已可安全运行,验收委员会应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同时办理机组交接手续。

试生产期限为一年,试生产期满后才正式移交。

1.2 工程最终竣工验收(1)本工程初步验收且工程保证期结束后,发包人负责参照《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组织工程最终竣工验收。

(2)在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向工程师递交竣工资料六份,并经工程师审定。

(3)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签署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报告。

1.3 缺陷处理泵站机组的移交运行应逐台进行,并做好移交记录,对在移交运行时仍存在的安装质量缺陷应列出清单并限期由安装单位限期处理,对设备缺陷应由安装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积极与设备厂家联系确定处理方案及处理时限。

1.4 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竣工图纸资料应按《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附录的要求进行编制,移交份数按合同规定。

(1)竣工图及资料泵站机组安装竣工图;风、水、油系统及辅助设备安装竣工图;随设备到货的出厂记录、证明书、技术说明书等;设计修改文件;主要设备缺陷处理一览表及有关设备缺陷处理的会议文件。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6.5.1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6.5.2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

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6.5.3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6.5.4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主要进行以下工作: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4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6.5.5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 次;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6.5.6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6.5.7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评价或验收,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通讯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7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8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9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需要;10机组启动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并得到批准;11水库水位控制与发电水位调度计划已编制完成,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12运行管理人员的配备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要求;13水位和引水量满足机组启动运行最低要求;14机组按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6.5.8技术预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听取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运行情况报告;2检查评价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质量、有关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消缺处理情况;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讨论形成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泵站(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的要求

泵站(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的要求

机组启动验收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

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4.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技术预验收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评价或验收,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通信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7.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8.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9.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需要;10.机组启动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并得到批准;11.水库水位控制与发电水位调度计划已编制完成,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12.运行管理人员的配备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要求;13.水位和引水量满足机组启动运行最低要求;14.机组按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

泵站安装与验收规范

泵站安装与验收规范

1 总则1.0.1 为加强泵站安装及验收的管理,保证泵站建设质量,达到优质、安全、经济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和验收:1装有水泵叶轮直径9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300kW及以上的轴流泵和混流泵机组;2装有水泵进口直径在5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在500kW及以上的离心泵机组;3 叶轮直径500mm及其以上的潜水泵。

其它泵站机组的安装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1.0.3泵站主机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管道的安装,应根据泵站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1.0.4泵站安装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细则。

1.0.5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按本规范规定,作好各项安装技术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安装质量,填报验收签证,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1.0.6泵站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可作为阶段验收。

泵站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0.7泵站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试运行,检验机组质量并进行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根据生产需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投产运行,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1.0.8验收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解决,验收委员会有裁决权。

如某些问题被认为不宜在现场裁决,则应报请主管部门决定。

对工程遗留问题,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处理、限期完成,并补行验收。

1.0.9泵站的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安装及验收的基本要求2.1 一般规定2.1.1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配齐技术力量,制定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网络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安装工作方能进行。

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

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

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第一节验收程序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更新改造泵站具备试运行条件后,项目法人首先组织机组启动试运行。

2、项目法人在完成机组启动试运行后,再组织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3、项目法人在技术预验收通过后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

项目法人与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为同一主体的,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下同)。

4、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审查通过后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将阶段验收申请报告转报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5、省水利厅同意进行阶段验收后协商有关单位,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委员会等有关事宜,组织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第二节机组启动试运行1、机组启动试运行前,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机组启动试运行申请报告。

2、机组启动试运行由项目法人主持,设计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包括监造)、设备生产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以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

3、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首先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项目法人再将试运行工作安排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省水利厅可在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6、机组启动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1)泵站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必须动用的部分水工建筑物和输水管道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进水、出水池水位及来水量均满足试运行要求。

(2)主机组及辅助设备已安装完毕,有关工作闸门、检修闸门等断流装置及启闭机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能满足泵站试运行要求。

(3)泵站供电确有保证,供电线路、变电站等均已验收合格,试运行用电计划已落实。

(4)泵站消防系统已通过检查验收,消防设备齐全、到位。

(5)试运行工作安排已经批准,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已制定,试运行值班人员已配齐,岗位责任明确。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泵站设备是水利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安装和验收工作对于保证泵站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的一般规范:1.泵站设备安装: a. 设备调试前,需要进行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检查,确保设备支撑稳定、基础牢固。

b. 在安装设备之前,需要检查设备及配件的完好性,确保没有损坏、缺陷或错误的零部件。

c. 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与其他设备、管道或结构物冲突。

d. 在安装设备时,需要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安装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正确安装。

e. 根据泵站系统需求,对泵站设备进行布线和接线,确保电气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f. 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安装正确、无漏洞和漏油等问题。

2.泵站设备验收: a. 在进行设备验收前,需要检查所有设备的安装质量,确保符合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

b. 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满足设计要求。

c. 对泵站设备的接线、操作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d. 检查设备附件和配套设施的质量,如控制柜、仪表、阀门等。

e. 对泵站设备的保护措施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和紧急停机情况下的安全性。

f. 檢查相關的文件和文件資料,如產品合格證明、操作手冊等是否齐全和准确。

g. 达到验收标准的设备,可以正式投入泵站的使用。

这些规范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的安装和验收要求可能因地区、设备类型和工程特点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合相关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与监督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水利工程泵站验收方案

水利工程泵站验收方案

水利工程泵站验收方案一、总则为了确保水利工程泵站建设质量,保证工程运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定本验收方案。

二、验收范围泵站设备、施工质量与工程量完成情况、技术资料、附属设施、验收试验及文明施工等。

三、验收依据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0)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SL 207-2006)3.《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 201-2005)4.《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水泵站)》(SL 104-2007)四、验收程序1. 泵站设备单项验收(1)泵的型号、扬程、流量、效率等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泵的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无损坏、腐蚀等情况;(3)泵的运行试验符合要求,无异常声音、振动等现象;(4)管道、阀门、仪表、控制柜等配套设备符合要求,无渗漏、损坏等情况。

2. 施工质量验收(1)泵站建筑物结构、防水、绝缘等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2)设备基础、支承架、管道等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监测系统等电气设施验收合格;(4)附属设施(如消防、通风、照明等)验收合格。

3. 工程量完成情况验收(1)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符合或超过设计要求;(2)工程变更、增减项合理,并提交了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3)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与复验合格。

4. 技术资料验收(1)施工图、设计变更、验收资料齐全;(2)设备、设施档案齐全,包括安装调试记录、操作维护手册等;(3)验收报告、资料归档齐全。

5. 验收试验(1)泵站设备运行试验符合验收要求;(2)设备及管道压力试验合格;(3)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试验合格。

6. 文明施工验收(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等情况符合规范要求;(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合格。

五、验收结果处理1. 经验收合格后,出具《水利工程泵站竣工验收合格证书》;2. 若有不符合项,要求整改,并进行复验;3. 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需责令停止使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水泵机组试运行验收要求

水泵机组试运行验收要求

水泵机组试运行验收要求
嘿,咱今天就来讲讲水泵机组试运行验收要求!你知道吗,这可太重要啦!
就好比你要去参加一场比赛,比赛前不得好好准备,达到各种要求啊!
水泵机组也一样,它要通过一系列的考验呢!
首先,那水泵得转得欢实吧!就像运动员得有充沛的体力跑起来,不能
慢悠悠的,不然怎么干活呀!比如说我们厂里的那台水泵,启动后就得呼呼转,水得哗哗流才对啊。

然后呢,各种仪表得显示正常呀!这就好比你开车要看仪表盘,水温呀、油量表啥的都得正常,不然车子出问题咋办。

水泵机组的那些仪表要是乱显示,那不就跟瞎指挥一样嘛!有一次我就碰到,压力仪表一直跳,这可把我们急坏了,赶紧排查问题。

还有啊,运行的时候不能有怪声音呀!要是“咯吱咯吱”响,那不是有毛病嘛!就像人走路,如果一直发出奇怪的声音,是不是得担心有啥问题呀。

再就是密封性能得好呀!不能这里漏水那里渗水的,这多糟糕啊!这就跟家里水管不能漏水一个道理,要是漏得到处是水,多烦人呐。

哎呀,这些要求可都是为了保证水泵机组能好好工作呀!咱可不希望它关键时刻掉链子。

所以呀,在试运行验收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来,一个都不能马虎!这就像给自己的宝贝装备做全面体检,确保它健康有活力呀!
我的观点就是:水泵机组试运行验收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这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让水泵机组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

泵站验收规范

泵站验收规范

泵站验收规范泵站验收规范是指在泵站建设工程完工后,对泵站进行验收的一系列规范和步骤。

泵站验收是保证泵站建设质量和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泵站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关于泵站验收规范的示例,具体内容如下:一、验收范围及基本要求1. 泵站验收范围包括泵站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等方面。

2. 泵站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二、验收程序1. 泵站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的验收组进行。

2. 验收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检查、设备调试和运行试验等环节。

3. 验收组应根据验收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验收内容1. 泵站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等方面。

2. 建筑结构方面,应检查泵站的主体结构是否牢固、防水措施是否到位等。

3. 设备安装方面,应检查泵站各种设备的安装质量、连接是否牢固等。

4. 电气设备方面,应检查供电线路的布局、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电气接地是否达标等。

5. 自动化控制系统方面,应检查控制系统的编程逻辑是否正确、传感器的准确性等。

6. 通信系统方面,应检查通信设备的安装质量、信号传输是否稳定等。

四、验收标准1. 泵站建设工程的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2. 验收标准应包括泵站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等方面的要求。

3. 验收标准应结合泵站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合格范围。

五、验收结果1. 验收组应对泵站的验收结果进行评价,包括优点和问题。

2. 如验收合格,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和证书。

3. 如存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并重新进行验收。

六、验收后的监督和维护1. 验收合格的泵站应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

2.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3. 泵站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泵站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正常维护。

建筑物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建筑物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建筑物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建筑物泵站工程是指在建筑物内部为排水、供水等系统提供泵水服务的设施。

其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保障建筑物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建筑物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一、施工标准1. 泵站位置选择:建筑物泵站应选择在易于维修、不影响正常使用、方便接近、有防水措施的地方。

2. 设备选型:选择适用于建筑物泵站的泵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物设计要求。

3. 环境要求:对建筑物泵站所在环境进行严格评估,确保泵站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环境条件。

4. 施工材料: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5. 设备安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安装,保证安全可靠。

6. 设备调试:进行设备调试前,必须先进行严格的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二、验收标准1. 设计文件验收:建筑物泵站施工完成后,需对设计文件进行验收,确认与实际施工相符。

2. 设备安装验收:对泵站设备安装情况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 试运行验收:泵站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试运行验收,确保泵站工作正常。

4. 运行稳定验收:泵站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运行稳定验收,确认设备性能稳定。

5. 安全验收:对建筑物泵站设备的安全性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建筑物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保障建筑物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建筑物内部排水、供水系统的顺畅运行。

同时,也能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更换的频率,提高建筑物的整体使用效率。

建筑物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密切关注建筑物泵站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确保建筑物泵站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泵站启动验收程序有哪些内容

泵站启动验收程序有哪些内容

泵站启动验收程序有哪些内容泵站系统的启动验收程序包括:
一、准备工作:明确工程结构,完善施工文件,准备工作和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职责分工。

二、发动机的检验:检查发动机的启动系统、燃油系统、发动机回水系统和蒸汽系统等,将其中的每一个部件进行检查、润滑和调试,所有零部件拆换后必须进行检查,保证发动机的正常启动。

三、加油安排:油箱必须使用清洁的燃油,定期清洗油箱,加入防锈剂,检查燃油进油和放油管的安全性和过滤准备,及时更换燃油滤芯以防止污染。

四、水泵启动检测:精密测量水泵、水管、见水管及水泵安装位置等参数,检查水泵截止阀、入口阀及支吊体系,检查水泵轴承、密封和轴承室内温度,查验水泵启动停止装置,检查泵站总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五、性能检测:按设计性能进行试验,检查各个参数是否正常,包括涡轮箱的振动、噪声等,确认泵站系统的各项参数满足设计要求,调节水泵转速及空心橡胶轴承的注油温度等。

六、操作技术检查:检查控制系统的设置,检查泵站设备、电气系统及其他设备的安装情况,检查管路连接及线路连接以及工作状
态,检查润滑油和电器熔断器,检查泵、放水及控制系统,检查报警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检查各种测量及控制装置的性能和工作状态。

七、操作指示:为操作人员提供运行指示,向操作人员介绍安装及操作规程,并提供使用泵站提供的后勤服务的事项。

泵站验收规范 [SL317-2004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验收规范 [SL317-2004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泵站验收规范 [SL317-2004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1总则1.1为加强泵站安装及验收的管理,保证泵站建设质量,达到优质、安全、经济的目的,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大型、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水、排水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其他水泵机组的安装和验收可参照执行:1、装有水泵、叶轮直径9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300kw及以上的轴流泵和混流泵机组。

2、装有水泵、进口直径在500mm及以上或单机功率在500kW及以上的离心泵机组。

3、叶轮直径500mm及以上的潜水泵。

1.3泵站主机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管道的安装,应根据泵站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按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1.4泵站安装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细则。

1.5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作好各项技术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安装质量,填报验收签证,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1.6泵站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可作为阶段验收。

泵站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7泵站机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试运行、检验机组质量并进行验收。

泵站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根据生产需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投产运行,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1.8验收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解决,验收委员会有裁决权。

如某些问题被认为不宜在现场裁决,则应报请主管部门决定。

对工程遗留问题,验收委员会应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处理、限期完成,并补行验收。

1.9泵站的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安装及验收的基本要求2.1基本规定2.1.1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配齐技术力量,制定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网络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安装工作方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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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
启动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节验收程序
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更新改造泵站具备试运行条件后,项目法人首先组织机组启动试运行。

2、项目法人在完成机组启动试运行后,再组织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3、项目法人在技术预验收通过后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

项目法人与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为同一主体的,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下同)。

4、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审查通过后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将阶段验收申请报告转报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5、省水利厅同意进行阶段验收后协商有关单位,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委员会等有关事宜,组织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第二节机组启动试运行
1、机组启动试运行前,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机组启动试运行申请报告。

2、机组启动试运行由项目法人主持,设计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包括监造)、设备生产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以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

3、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首先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项目法人再将试运行工作安排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省水利厅可在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6、机组启动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泵站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必须动用的部分水工建筑物和输水管道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进水、出水池水位及来水量均满足试运行要求。

(2)主机组及辅助设备已安装完毕,有关工作闸门、检修闸门等断流装置及启闭机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能满足泵站试运行要求。

(3)泵站供电确有保证,供电线路、变电站等均已验收合格,试运行用电计划已落实。

(4)泵站消防系统已通过检查验收,消防设备齐全、到位。

(5)试运行工作安排已经批准,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已制定,试运行值班人员已配齐,岗位责任明确。

(6)尚未完成的其他工程已采取必要安全隔离措施,并能保证试运行与其他工程安全施工互不干扰。

暂不运行的压力管道等已进行了必要处理。

(7)机组启动试运行的测量、监视、控制和保护等设备已安装调试合格。

通信系统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7、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方案(格式见附件1)、机组启动试运行检测容及标准(格式见附件2)、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

试运行操作规程参照《省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运行规程》和《省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泵站具体实际编制;
(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
(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
(4)检查机组带主变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
(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
(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8、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小时或7天累计运行时间为48小时,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
(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时间。

9、机组启动试运行成果性文件为机组启动试运行情况报告(本见附件3)。

第三节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1、申请阶段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2、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应组建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技术预验收工作。

专家组成员应有2/3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成员的2/3以上应来自工程非参建单位。

设计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包括监造)、设备生产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以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派员参加。

3、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
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
(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用电负荷已落实,通信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7)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
(8)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
(9)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需要;
(10)机组启动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并得到批准;
(11)运行管理人员的配备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要求;
(12)水位和引水量满足机组启动运行最低要求;
(13)机组按要求完成了带负荷连续运行。

4、技术预验收包括以下容:
(1)听取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运行情况
报告;
(2)检查评价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质量、有关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消缺处理情况;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讨论形成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本见附件4)。

第四节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1、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由省水利厅主持。

2、省水利厅组建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成员包括:省水利厅相关处室人员、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运行管理单位代表、专家、所在地区电力部门代表;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3、项目法人应草拟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件5)。

4、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情况报告、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已提交;
(2)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已处理。

5、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容:
(1)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和首(末)台机组启动试
运行情况报告、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2)检查机组、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以及运行情况;
(3)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4)讨论并通过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6、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成果性文件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数量按参加验收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会后由省水利厅印发。

附件:1、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方案
2、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检测容及标准
3、首(末)台机组机组启动试运行情况报告
4、首(末)台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5、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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