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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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院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设计院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建筑设计院的管理目标是:提高设计质量,保证工期,控制成本,满足客户需求。

第四条建筑设计院的管理原则是:负责制、薪酬制、激励制和法制原则。

第五条建筑设计院的管理职责是: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建筑设计院的组织结构为:院长办公室、设计部、质量部、成本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

第七条建筑设计院的党务工作由党委负责,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工会、团委等机构。

第八条建筑设计院的管理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任何人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院长办公室管理第九条院长办公室是建筑设计院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方案。

第十条院长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院长办公室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室应当保障员工的权益,加强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第十四条院长办公室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院长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设计部管理第十六条设计部是建筑设计院的核心部门,负责承接设计项目,组织编制设计方案。

第十七条设计部应当保持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第十八条设计部应当加强对设计人员的管理,规范设计过程,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设计部应当建立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设计效率和共享设计资源。

第二十条设计部应当做好设计成果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备查阅和参考。

第四章质量部管理第二十一条质量部是建筑设计院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的质量。

设计院规章制度

设计院规章制度

设计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计院的管理秩序,保障设计院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六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挪用、私分公司资金。

第七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办公室秩序,保持工作环境整
洁,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

第八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擅改设备,不得擅自停机维修。

第九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人事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法的用人行为,不得进行性骚扰等违反人事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设计院全体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设计院应构建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院长、副院长、技术部、设计部、审核部等关键部门。

各部门的职责要明确划分,如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和创新,设计部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审核部则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二、设计流程规范化设计流程是设计工作的脉络,需遵循以下步骤:接受委托、初步沟通、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方案讨论、修改完善、内部审核、客户确认、施工图绘制、交付及后期服务。

每一步骤都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

三、质量控制体系设计院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从设计输入到输出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控。

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的完整性、计算的准确性、图纸的规范性以及设计的创新性。

四、人员培训与发展设计院应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鼓励设计师参加专业认证考试,提升整体设计水平。

同时,应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客户服务与反馈设计院需要建立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和问题。

同时,应定期收集客户反馈,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六、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设计院应利用专业软件进行设计工作,并建立项目管理系统,实现设计资料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七、法律法规遵守设计院在进行设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性。

同时,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避免设计方案被侵权。

八、环境与社会责任设计院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环境保护,推广绿色建筑设计。

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项目设计,为社会做出贡献。

九、持续改进与创新设计院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鼓励创新思维,不断探索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十、应急管理与风险控制设计院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设计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减少潜在风险的影响。

设计院建筑管理制度范本

设计院建筑管理制度范本

设计院建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院建筑管理行为,提高设计院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建筑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过程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设计院建筑管理以科学、规范、严谨、高效为原则,服务于企业发展,满足客户需求。

第二章设计过程管理第四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师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创新性。

第五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控制和管理设计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和信息,确保设计过程的安全、完整、及时。

第六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合理性。

第七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设计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确保设计成本的合理性和统一性。

第八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成果的编制和归档工作,确保设计成果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九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确保项目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项目的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合理。

第十二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完成时间和效果。

第十三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项目的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十五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成本的核算和监督工作,确保设计成本的合理和适度。

第十六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成本的控制和预测工作,确保设计成本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七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成本的分析和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成本的合理和准确。

第十八条设计院建筑管理负责组织并规范设计成本的核准和支付工作,确保设计成本的合法和及时。

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前言建筑设计院是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专业机构,其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总结和规范建筑设计院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的细则,以便员工遵循,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范围和分工建筑设计院的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

根据项目的要求和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设计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任务的分工和人员的组合。

设计人员应在自己专业范围内,按照设计院的设计标准和流程进行设计工作。

三、设计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的需求和目标,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及预算,并进行初步的可行性研究。

2. 设计准备阶段: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设计前的调研和分析工作,编制设计报告,并确定设计人员和进度计划。

3. 初步设计阶段:依据项目的需求和设计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

4. 审核改善阶段:对初步设计进行内外部的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建设图设计阶段:编制详细的建设图设计,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经济评估,确定最终的设计方案。

6. 设计文件编制阶段:根据建设图设计,编制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监理阶段:设计院向监理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

8. 收尾阶段:完成设计任务后,进行相关的收尾工作,如整理资料、总结经验、开展技术交底等。

四、设计管理的原则1. 先进性原则:建筑设计院应关注设计理念和技术,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推动设计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2. 性能原则:设计应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前提,注重建筑的环境适应性、节能性、安全性等方面的综合性能。

3. 审核原则:设计院应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将设计结果经过内部和外部的专业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协作原则: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开展团队合作,共同解决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的质量和效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建筑设计院作为一种专业的设计机构,为社会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为了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建筑设计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组织结构1. 设计院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设计师组成,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设计院的运营和发展。

2. 设计师根据专长分为不同的部门,如建筑设计部、结构设计部、设备设计部等。

3. 每个部门设立一个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工作流程1. 客户需求确认:接受客户委托后,由总经理分派项目,并与客户确认项目需求和设计目标。

2. 制定设计方案: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设计师进行方案设计,并进行评审和修改,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客户需求和相关法规。

3. 编制施工图纸:通过设计方案,由设计师编制相关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可施工性。

4. 施工图审核:设计院内部进行施工图的审核,确保施工图的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投标和中标: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项目投标,并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

如果中标,设计院签订合同并开始实施项目。

6. 设计过程管理:每个项目由设计师负责管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和相关问题的解决等。

7. 设计成果归档: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文件和资料需要进行归档,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理和分类。

三、业务发展1. 客户关系管理:设计院需要建立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并及时对客户的反馈进行处理。

2. 提高设计水平:设计院应该鼓励设计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

3.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4. 市场营销推广:设计院需要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四、质量管理1.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计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2. 设计质量检查:设计院定期进行设计质量检查,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等。

建筑设计院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院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院规章制度建筑设计院规章制度(共5篇) 篇一: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制定目地第二部分:员工福利第三部分:工资制度规定第四部分:日常出勤及办公桌卫生考核第五部分:设计项目后期服务考核第六部分:工程图纸质量考核第七部分:图纸出现强条扣钱制度第八部分:解聘设计人员制度第九部分:招聘设计人员制度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XX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14.07一、制定目的管理方案本着与市场经营活动接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同时为内部生产活动正规化为目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使职工有规章可依。

二、所内员工福利制度规定1、为确保设计人员的效益工资及基本工资的发放,制定设计人员产值统一结算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为产值结算时间;2、为更好的提高员工们的福利待遇,公司制定以下福利制度规定:①每年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劳保用品定为:300元/人;②每年春节、国庆节发放节假日福利费,福利额定为:500元/人及300元/人(该福利额可根据市场物价调整);③每年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发放相应的福利费用,其中儿童节发放规定:按第一个子女统计发放,(儿童截至发放年龄:初中生以下,含初中生阶段);3、为提高公司员工们的凝聚力和集体协作观念,院办安排每年公司举办一次“春季旅游活动”;4、关注职工健康:所内按年度组织职工进行身体体检。

5、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员工假期福利(产假、公休假)。

【备注:如员工产值为负值,并长期休假(超出国家规定期),其统筹医保福利费用则由本人自己全部支付。

】三、所内员工工资制度规定1、月工资的组成:①考核绩效工资:①由现阶段各个员工在原工资表中所发放工资的25%,②由每月所内追加考核工资为:1500元/人,两部分组成(该工资作为员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发放,其考核内容制定如下)。

②基本工资:现阶段各个员工在原工资表中所发放工资的75%。

四、日常出勤、卫生环境考核标准1、日常出勤考核情况,需使用打卡机签到,签到内容要求如下:①按照国家规定,并考虑到交通、天气、个人家庭偶然原因,迟到、早退次数,分别不能多于3次;(迟到、早退定义为:规定时间半个小时);此外,一个小时内迟到、早退分别超过3次者,再迟到、早退按100元/次从个人考核绩效工资中扣罚。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精选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1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

(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

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

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注:本章程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2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11会计一A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纪律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迟到三次者算旷课,无特殊原因旷课超过三次者将影响本学期考核成绩。

2、积极配合相应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设计院相关规章制度

设计院相关规章制度

设计院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院的管理行为,维护设计院的正常运行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设计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工作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设计院是一个以设计为主营业务的单位,主要从事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设计院以服务客户、完善设计品质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为基础,以管理提升、效益优化为重点。

第五条设计院的管理原则是科学、民主、依法、诚信,管理目标是规范、高效、透明、公正。

第六条设计院积极推行社会责任落实,弘扬科学精神,着力提高设计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设计院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激励员工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设计院要积极倡导团结协作、互助互助的工作氛围,建立和谐、和睦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设计院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设计院的实际情况设立。

第十条设计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设计院的全面管理工作,直接下属包括各职能部门主管。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必须服从总经理的领导。

第十二条设计院设有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设计院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设计院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设计院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设计院全体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设计院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设计院设有劳动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项劳动竞赛活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设计院的总经理是设计院的最高领导,负责设计院的全面管理工作,行使设计院的合法权力。

第十六条设计院的人事行政部负责设计院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薪酬发放、考勤管理等。

第十七条设计院的财务部负责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财务账务、成本核算等。

第十八条设计院的市场部负责设计院的市场开拓和项目推广工作,包括市场调研、项目合作、客户关系等。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建筑设计院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行业的标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院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本院”)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评估等业务,以服务社会、推动行业发展为己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三条本院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管理理念,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本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本院设立院长负责制,院长对本院进行全面管理,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本院设立以下部门:1. 设计部:负责建筑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技术部:负责本院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本院的市场调研、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院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本院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6. 行政部:负责本院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六条本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每个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设计团队,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

三、项目管理第七条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负总责。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院管理制度,确保设计质量。

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本院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团队应注重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

四、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本院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本院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层和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依法独立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勇于创新。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保障和要求。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管理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院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架构,主要包括院长办公室、设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第十条院长为建筑工程设计院的领导,负责院的决策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部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设计质量等问题。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和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设立职工会,代表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院长为院的行政负责人,负责院的整体管理工作,对院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部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进行院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的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职工会对院员工的权益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沟通与协调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需要保持院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促进工作合作。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有关信息的通报、汇报以及协调、会商等事宜应做到及时、有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第五章激励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针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设计院规章制度

设计院规章制度

设计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的管理,保障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设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设计院规章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的所有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第三条设计院规章制度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奖罚分明,激励创新,持续改进。

第四条设计院规章制度的目标是:提供优质的设计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高设计院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五条设计项目管理1. 设计项目应根据客户需求和设计院的资源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2. 设计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负责,并组织项目团队进行设计工作。

3. 设计项目应按照设计流程进行,包括需求分析、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审查、设计修改等阶段。

第六条设计质量管理1. 设计质量是设计院的生命线,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

2. 设计院应建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质量审核、设计质量改进等环节。

3. 设计人员应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负责。

第七条设计技术管理1. 设计院应建立设计技术管理体系,包括设计技术标准、设计技术规范、设计技术培训等。

2. 设计人员应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自身的设计技术水平。

3. 设计院应鼓励设计人员参加各类设计技术交流活动,促进设计技术的进步。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设计人员管理1.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2. 设计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3. 设计人员应遵守设计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设计工作。

第九条管理人员管理1.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管理经验,并取得相应的管理资格。

2. 管理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3. 管理人员应遵守设计院的规章制度,公正公平地进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后勤人员管理1. 后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并签订劳动合同。

2. 后勤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设计院的正常运转。

建筑设计院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设计、技术、管理、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我院遵循“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诚信服务、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严谨、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我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下设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行政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设计部:负责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工作。

(二)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新技术研究等工作。

(三)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项目洽谈等工作。

(四)行政部:负责后勤保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前,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员工晋升、调岗、离职等事宜,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员工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二)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权利;(三)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应履行以下义务:(一)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传播;(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设计质量;(四)爱护公司财产,节约资源。

第四章设计管理第十一条设计项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进行。

第十二条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

第十三条设计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方案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经客户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我院实行质量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均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十七条设计项目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

建筑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单位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单位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单位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室、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单位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实施。

第六条总经理室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设计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开展,包括项目设计、项目管理、技术支持等。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部门工作目标达成。

第十条各岗位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单位发展。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筹措等工作。

第十四条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关系维护、市场营销等工作。

第十五条设计部负责项目设计、技术支持、设计质量把控等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七条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循设计规范和标准。

第十八条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多轮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九条项目完成后,应进行质量评估,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二十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所,包括总部设计所和各分支设计所。

第三条设计所的目标是按照客户需求完成高质量的建筑设计,确保设计效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设计所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

第二章设计所的组织结构第五条设计所由所长(总部设计所由总所长)负责整个设计所的工作,下设副所长、设计师、助理工程师等职称。

第六条设计所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小组,由设计师和助理工程师组成。

第七条设计所秘书处是所务部门,负责设计所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设计所的工作流程第八条设计所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获取、项目策划、设计方案编制、方案审核、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环节。

第九条设计所的项目获取主要通过与业主的合作、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十条设计所在项目策划阶段应明确项目目标、技术要求和工作计划,并编制项目策划报告。

第十一条设计所在设计方案编制阶段应根据项目要求进行方案创作,确保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设计所的方案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小组由设计所的优秀设计师组成。

第十三条设计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确保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设计所的图纸审查应由专门的图审小组负责,图审小组由设计所和业主的代表组成。

第十五条设计所应定期组织设计交底会,确保设计师对设计内容的准确理解,确保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可实施性。

第十六条设计所在设计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应及时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设计应经过相关方面的审核。

第四章设计所的管理要求第十七条设计所应定期进行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设计师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设计所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所内部信息的共享和安全。

第十九条设计所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提高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5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5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一、甲级从事建筑设计业务____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____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____人。

获得过近____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____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____平方米。

二、乙级从事建筑设计业务____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____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____人、____人、____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____人。

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____项。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____平方米。

三、丙级从事建筑设计业务____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____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____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____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____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____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____人)。

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

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

设计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的管理,规范设计师的行为,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设计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设计服务。

第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设计院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特点,组织专业设计师进行项目设计。

设计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设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重新进行审查和审核,并告知客户。

第七条设计院应当保守客户秘密,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第九条设计院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要求。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沟通机制,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和激励,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设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信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估,鼓励优秀员工。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设计质量和客户利益的保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设计院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一、概述建筑设计院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设计与规划的机构,为了规范内部运营、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保障设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决策,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

2. 技术部门:包括建筑设计部、结构设计部和设备设计部,负责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支持。

3.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立项、筹备、执行等全过程管理,并协调各部门资源的分配。

4. 市场部:负责市场开拓、项目招投标、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预算控制、费用核算等方面的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岗位职责规范每个岗位都应该明确定义其职责和权限范围,确保人员在工作中履行相应职责,并做到工作内容的有效分工,减少重复或冗余的工作。

2. 项目管理流程明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从项目立项、合同签署、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流程和质量要求都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

3. 设计质量控制制定设计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内部评审机制,确保项目设计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提升设计水平和质量。

4. 团队协作机制鼓励团队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项目协同管理系统,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协同能力。

5. 市场开拓和业务招投标流程制定市场开拓和业务招投标流程,包括市场调研、合作伙伴选择、招标文件编制、投标策划、评标等环节的规范,以提高设计院市场竞争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6. 规范工作流程和文档管理明确设计院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资料归档、文档版本管理、项目汇报制度等,确保工作的书面记录、跟踪和归档,方便项目的调阅和管理。

7. 员工培训和绩效管理建立员工培训和绩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知识分享和技术交流活动,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激励和考核。

四、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改进设计院应定期进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估和改进,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内部审计等手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设计院建筑管理制度范本

设计院建筑管理制度范本

设计院建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建筑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在进行建筑设计、咨询、科研等活动中对建筑管理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的规范。

第三条设计院建筑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建筑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需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设计院应设立建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筑设计工作。

建筑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

第五条设计院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置建筑专业人员,确保建筑设计团队的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建筑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建筑设计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七条设计院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充分了解工程背景、需求和现场条件,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分析。

第八条设计院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需要,制定建筑设计方案,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论证。

第九条设计院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创新和技术研究,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

第十条设计院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审批制度,确保建筑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建筑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实际需要。

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实行设计质量责任制,明确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质量要求和责任。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定期对建筑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建立健全建筑设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注重建筑设计中的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设计院应加强对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节能第十七条设计院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提高建筑物的环境友好性和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管理行为,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建筑工程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创新引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操作。

第五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强调团队合作,注重沟通协调,确保各方利益均衡。

第六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注重审美、功能、经济、环保等要素的统一,实现建筑设计的协调统一。

第七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强调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设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设立建筑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筑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设立设计审查部门,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合理、科学。

第十二条设立技术研发部门,负责技术研究和创新工作,提升设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才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设计团队素质。

第十五条设立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市场调研、招投标等工作,扩大设计业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明确设计流程,规范设计作业。

第十七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建立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目标和需求。

第十八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制定设计方案,分阶段进行方案评审。

第十九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编制施工图设计,确保设计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第二十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

第二十一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单位理解设计意图。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二十三条建筑设计管理应当强调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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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制定目地
第二部分:员工福利
第三部分:工资制度规定
第四部分:日常出勤及办公桌卫生考核
第五部分:设计项目后期服务考核
第六部分:工程图纸质量考核
第七部分:图纸出现强条扣钱制度
第八部分:解聘设计人员制度
第九部分:招聘设计人员制度
XX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4.07
一、制定目的
管理方案本着与市场经营活动接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同时为内部生产活动正规化为目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使职工有规章可依。

二、所内员工福利制度规定
1、为确保设计人员的效益工资及基本工资的发放,制定设计人员产
值统一结算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为产值结算时间;
2、为更好的提高员工们的福利待遇,公司制定以下福利制度规定:
①每年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劳保用品定为:300元/人;
②每年春节、国庆节发放节假日福利费,福利额定为:500元/
人及300元/人(该福利额可根据市场物价调整);
③每年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发放相应的福利费用,其中儿
童节发放规定:按第一个子女统计发放,(儿童截至发放年龄:
初中生以下,含初中生阶段);
3、为提高公司员工们的凝聚力和集体协作观念,院办安排每年公司
举办一次“春季旅游活动”;
4、关注职工健康:所内按年度组织职工进行身体体检。

5、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员工假期福利(产假、公休假)。

【备注:如
员工产值为负值,并长期休假(超出国家规定期),其统筹医保福利费用则由本人自己全部支付。


三、所内员工工资制度规定
1、月工资的组成:
①考核绩效工资:①由现阶段各个员工在原工资表中所发放工资
的25%,②由每月所内追加考核工资为:1500元/人,两部分组成(该工资作为员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发放,其考核内容制定如下)。

②基本工资:现阶段各个员工在原工资表中所发放工资的75%。

四、日常出勤、卫生环境考核标准
1、日常出勤考核情况,需使用打卡机签到,签到内容要求如下:
①按照国家规定,并考虑到交通、天气、个人家庭偶然原因,迟
到、早退次数,分别不能多于3次;(迟到、早退定义为:规
定时间半个小时);此外,一个小时内迟到、早退分别超过3
次者,再迟到、早退按100元/次从个人考核绩效工资中扣罚。

(上下班超过一个小时者,按二倍扣罚200元)。

②工作总小时确定,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确定每月总工作时
间,员工完成工时不得小于国家规定时间的90%,作为员工考
勤指标。

③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每年的年假天数,当员工确实有原因,需
要请假时,则从员工个人年假规定的天数中冲抵。

2、日常出勤考核情况由专人进行统计、考核并记录,如由于工作
原因需外出办公,无法按时打卡时,须有明确记录,员工外出
办公回来后应及时提交或至月底补充外出记录,整理完整个人
考勤记录,交于专人月底统计;如人员外出不请假、不到岗现
象,则按600元/日从个人考核绩效工资中扣罚,绩效工资不
足时,从总效益工资中扣除。

3、个人工作场地范围卫生状况要求规定
①上午到岗后,应打扫个人周边卫生环境,保持周边地面卫生清
洁,做到个人桌面干净整洁、个人主机、电脑屏清洁无灰,垃
圾及时清理。

②个人须在上班前打扫并清理个人生活区环境,每周末(周五)
由专人负责检查,对卫生条件不满足要求者,先口头告知,根
据实际情况及评定结果,按100元~200元/次进行处罚,从个
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五、工程项目后期服务考核有关规定标准
1、后期服务明确:由设计人负责;
2、后期服务费用占设计人员效益工资的10%;
3、由于设计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服务者,需按高层500
元/日,多层300元/日,半天服务时间(半天定义:到单位时间下午三点以前为准),服务费用按全日服务费的60%扣除,即:高层300元/日,多层180元/日,直接从个人效益中扣除后期服务费用;替其他设计人员外出服务者,均按上述情况给予外出服务费发放。

4、服务费划拨,由工程负责人及完成人签字确认,形成表格,由
专人存档并完成支付。

六、工程项目质量及完成情况考核规定标准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内交付的设计任务是每一个设计人员应尽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为了更好的提高设计质量及成果,实施奖励先进的原则,制定设计工期,质量保证措施,制定考核标准如下:
1、对于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规定
项目设计的人员,按原计算产值×1.05的系数进行奖励(即:
奖励5%);
2、在设计任务单约定的工期内不能完成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
按推迟的天数,以2%、4%、6%……依此类推的比例进行处罚;
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设计人员须对自身设计工程项目工作负责,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合理、安全、经济等要求下保质保量完成设计
任务,并遵循设计工程终身制的要求、态度、责任贯穿始终。

责任评定如下:
①设计过程中,对设计人员的自校,设计人员之间校审进行
审核评分;
②施工图图审过程中,对图纸提出的条文情况进行评分;
③施工过程中,对图纸变更及施工验收服务情况的考核评分。

④针对变更及甲方回复,须在24小时(即第二天内完成),
以上具体奖励、处罚措施,随后详细出台。

七、图纸出现强条处理办法
设计人员所设计图纸被审图中心或者消防队或者自来水公司审查出现强条,每出现一个强条,设计人员扣200元,累加不封顶;总工扣
1000元,累加不封顶.
八、解聘设计人员制度
设计人员不请假无故旷工三次解聘;
总工提的问题三次不修改且已出图的解聘;
图纸被审图中心打回来一次解聘;
强条累计20条解聘;
迟到5次解聘;
顶撞领导一次解聘;
九、招聘设计人员制度
新招聘人员实习期为半年,无提成,只发工资;准备离职的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交早请;
实习期间违反规定予以辞退;
招聘人设计人员应与所从事设计专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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