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督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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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督导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中小学校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的监督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和省责任督学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之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4月下旬
二、督导事项:学校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三、督导具体内容:
课程开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活动课程
课堂教学:教室环境、学习习惯、教师教学组织、学生学习方式、课堂教学效果
教学管理:常规管理、质量监控
四、督前准备:
督导前两天向被督导学校下发“开齐开足课程和课堂教学”一日督导通知,使被督导的学校明确督导的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
五、督导方式:
1.听取学校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工作简要汇报,着重了解课堂教学新举措。
2.听一节课,重点查看教室环境、学生学习习惯、教师教学组织、学生学习方式、课堂教学效果等。
3.巡课。重点了解技能学科、综合学科开设情况、教学情况、专用教室使用情况以及实验课实验的开设情况。
4.学生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开齐、上足、上好各科课程情况。
5.走访行政领导和教师。了解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方法、举措以及效果等。
6.查看台账资料
(1)课程开设情况。查看学校总课表、班级日课表和教师任课表、学校《作息时间表》等,了解学校各类课程开设情况。(2)教师教学常规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情况。查阅教师的备课笔记、听课笔记、学生作业、提优补差、检测分析等。检查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落实及检查反馈情况等。
(3)活动课程资料。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的相关资料。
7.做好督导情况统计,填写督导工作记录表。
8.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
六、督导过程中对学校的相关要求:
1.学校做好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汇报的相关准备。
2.提供总课表、班级课表和教师任课表等。
3.配合做好座谈、问卷调查工作。
4.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做好记录,学校积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