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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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受市长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的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十分重视发挥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下功夫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农村金融机构种类少、服务品种单一,金融服务总量和结构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我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总体情况
在全市各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末,全市农业存款余额为50.3亿元,占全省余额的10%,比年初增加13.65亿元,增长37.24%,增加额占全省的7.5%;农业贷款余额82.91亿元,占全省总额的8%,比年初增加9.37亿元,增长12.74%,新增金额占全省的5.97%。全年累计投放粮食购销贷款12.38亿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72638万公斤,圆满完成粮食收购预期目标。累计支持企业销售粮食79468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4.21亿元。全年为38.5万农户和12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了较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为全市做好“三农”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市金融服务“三农”的主要做法
(一)加快建设满足我市农业农村经济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着眼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重点加大了三个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增强支农实力。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营业税返还、专项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促进农村信用社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进改革。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有效化解,资金实力显著增强。该社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要求,积极推进“支农惠民工程”,截止末,各项贷款余额162.1亿元,累计发放支农贷款656116万元,为474319户农户提供了金融服务;支持基地(园区)24个,规模经营户1342户,农业龙头企业16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7个,供销社(流通企业)45个;重点支持青年创业项目1355个,重点支持创业项目315个,贷款余额9957.18万元。同时,农村信用社还积极发放农民工银行卡,全年累计受理农民工银行卡取现业务10698笔,累计取现金额1447万元,笔数和金额均列全省之首,成为名副其实的支农主力军。
二是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拓展“三农”服务业务领域。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增加对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截止目前,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0.8亿元,较上年增长1.8亿元。其中,为屯留、平顺、潞城市4个项目投放贷款23900万元;为振东集团公司、金泽生物公司、沁州黄公司等8个农业龙头企业的扩大生产规模、产品升级及产业链延伸,投放贷款59850万元;为13个县(市、区)粮食购销企业投放收购贷款12.38亿元,支持企业开展多渠道收购农民余粮7.2亿公斤,为我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成立民间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注重发挥我市民间资本丰富的优势,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发展社区金融机构。目前,我市已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家,注册资本金2.5亿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795万元,成为民间资本支持“三农”发展的新生力量。
(二)加快推进适应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创新
着眼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为“三农”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
一是积极开发支农金融产品。农村信用社开通了农民拟购农机(具)抵押信贷“直通车”业务,共对247户农民发放农机具抵押贷款564万元;在沁县进行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共对53户农民发放万元贷款;还先后推出了返乡农民工就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农民消费贷款等新的信贷产品。农业银行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金穗惠农卡业务,全年发放金穗惠农卡84001张,授信699张,金额1978.7万元,贷款640户,金额1810.3万元,在全省排列第四,有效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是积极推进保险业开展支农创新。围绕发展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主要抓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启动了能繁母猪、奶牛养殖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努力提高农业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抓住国家在我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机遇,立足农民群众对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需求,中国人寿及时改进保险产品和服务。目前,全市小额保险覆盖人群达到7.5万人,承担风险保额15.4亿元。
(三)加快建立保障农村金融服务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着眼于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政发〔〕15号),成立了市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长政办函〔〕59号),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初步建立起以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龙头、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骨干、其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在,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到17户,比去年增加6户,注册资本金达到3.43亿元,比去年增长1.5亿元,增长47.77%,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4760万元。
同时积极支持保险业与银行业开展合作,通过为农村信贷户提供保险服务,分担农村信贷风险。中国人寿的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已在12个县(市、区)推开,为45个小额贷款机构提供了经营风险解决方案。
(四)加快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信用体系
着眼于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以中小企业和个人用户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征信系统,建立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税务、公检法等)共同参与,金融机构、评级机构一起参加的信用评价体系,扎实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特别是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合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好的农户和企业,实行优先放贷、利率优惠的政策,引导广大农民和企业强化诚信意识,有效改善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目前,征信系统信息已覆盖我市1.1万户中小企业、评定18万户信用户、110个省级示范信用村、48个省级示范信用乡镇,创建省级示范信用市场43个、信用共同体13个,为金融机构评审放贷提供了可靠的征信信息。
同时,大力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联合行动。牵头组织人民银行、银监、工商、宣传、税务、公检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在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公告,曝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名单。促使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主动与贷款行接触,共收回不良贷款本金9551万元,利息3241万元;有1409户企业和个人主动与贷款行联系协商还款事宜,涉及贷款金额达4.76亿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虽然近年来市政府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服务“三农”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农村金融服务有所改善,但金融支持“三农”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信用担保运作不成熟,“三农”发展融资难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稳定发展受到影响,金融服务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