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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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2018年1月调整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2018年1月调整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2018年1月调整后)12345678附: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2 领导作用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基本要求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

“专任教师计算方法”是: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二、医学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教师队伍2.1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主要指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要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数量与学生数量的比例达到1:10。

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观测点“队伍结构”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整体师资队伍结构必须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临床教师两大部分组成(临床教师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且理论授课和课间见习教学教师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疗职称)。

2.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观测点“实验室、实习场所”合格标准增加:医学教育必须有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承担学生临床阶段教学,且生均床位数达到0.8张以上。

非直属附属医院指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可完成临床教学全过程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教学医院。

3.专业与课程建设4.3 实践教学观测点“实习实训”合格标准增加:临床阶段教学中主干课程课间见习与理论授课的比例不少于1: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特制定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1.评估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评估条件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二)评估组织3.教育部统筹合格评估工作,制定合格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34.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制定本地区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检查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评估培训、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采集和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等,并向专家委员会提交进校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报告。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简化)11.30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简化)11.30

普通⾼等学校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简化)11.30《普通⾼等学校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合格评估⽅案设计的核⼼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个引导”。

“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办学经费投⼊,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三个基本”是指: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地⽅(⾏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型⼈才的办学定位;“⼀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以上这四个⽅⾯是合格评估⽅案的核⼼内容。

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7个⼀级指标,20个⼆级指标,39个观测点(见附表)构成。

主要有以下特点:⼀是强调领导作⽤,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遵循⾼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作的中⼼地位。

⼆是突出应⽤型⼈才培养模式,⿎励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

三是强调经费投⼊,特别是政府和学校举办⽅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保障。

四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不断提⾼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五是体现“以学⽣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的指导和服务。

六是强调产出导向,重视⼈才培养质量,重视师⽣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坚持“以学⽣为本”,保障学⽣基本权益,具体反映在六个⽅⾯:⼀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

如教学⽇常运⾏⽀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之和的⽐例≥13%,⽣均年教学⽇常运⾏⽀出≥1200元⼈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逐步增长。

⼆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

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使学⽣直接受益。

三是明确要求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作。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书桌上,我的思绪也随之展开。

经过十年的方案写作磨砺,我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和体系。

现在,就让我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为主题,用意识流的方式,为你展现一场方案的创作过程。

一、评估目的我们得明确评估的目的。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推动高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这个目的,就像是导航仪,为我们指明方向。

二、评估对象我们要明确评估的对象。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对象是全国各地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综合性大学、工科类院校、文科类院校等。

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量身定制评估方案。

三、评估指标1.教学计划:评估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2.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等,评估其是否满足教学需求。

3.教学过程:关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评估教学质量。

4.教学效果:通过学生满意度、就业率等数据,了解教学成果。

5.教学改革:评估高校在教学改革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6.管理水平:评估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

四、评估方法1.实地考察:深入高校,了解教学实际情况。

2.问卷调查:收集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学工作的评价。

3.访谈:与高校领导、教师、学生等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教学现状。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教学工作的优点和不足。

五、评估流程1.准备阶段:制定评估方案,确定评估指标,成立评估团队。

2.实施阶段: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等。

3.分析阶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4.反馈阶段:向高校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5.改进阶段:高校根据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六、评估结果处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简介一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化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使各级教化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学校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化方针,依据教化规律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评估方案努力体现国家的教化方针及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育的基本要求,反映各类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现阶段高等教化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特殊强调“三个符合度”,激励学校从实际动身,办出特色。

[1]评估指标体系依据《一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有如下指标体系。

[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办学指导思想 1.1学校定位1.2办学思路2.师资队伍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2.2主讲老师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本设施3.2教学经费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4.1专业4.2课程4.3实践教学5.教学管理 5.1管理队伍5.2质量限制6.学风 6.1老师风范6.2学习风气7.教学效果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7.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7.3思想道德修养7.4体育7.5社会声誉7.6就业特色项目编辑本段评估结论及其标准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标准如下:优秀:A≥15,C≤3,(其中重要项目A≥9,C≤1),D=0,特色显明。

良好:A+B≥15,(其中重要项目A+B≥9,D=0),D≤1;有特色项目。

合格:D≤3,(其中重要项目D≤1)。

[2]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9项。

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11项,一般指标8项。

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1]编辑本段历史沿革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头起先,我国已组织实行过多次本科教学评估。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17.教师队伍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明确的限制招生指标。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标造成重大事故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教高厅201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校未经许可在学校未经许可育促进法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办学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地点以外的场所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办学地点以外的场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或对外出租校所办学造成重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舍影响学校安全稳事故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完备规范法人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经审批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设置依据指标观测点建议一般关注情形建议重点关注情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2.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 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教高厅函〔2006〕35号)一、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观测点“学校的定位与规划”,A级标准调整为“定位准确,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基本构建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并有效实施”。

2.师资队伍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观测点“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A级标准为“≥45%”,C级标准为“25-35%”。

2.2 主讲教师观测点“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A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95%以上的本科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C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75%以上的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

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系指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开设的主要课程,不包括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

计算时应以完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为标准,按课程门次计算。

3.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4.3实践教学观测点“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A级标准调整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实践内容和体系建设,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保证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

包括观测:本科生研究创新基金数量与受益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时间及课题数量与质量,学生参加实践性创新活动的方法与管理等情况。

4.教学效果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观测点“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A级标准包括观测:学生自主创新取得的成果(无需鉴定,但要有完整的资料、报告或产品原型),参加国内外大学生各类重大竞赛(诸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中获奖,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作品,申请和获取专利并应用、产生效益,参与国际交流的学生数量、时间与效果等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最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最新方案

参评学校如果对评估结论存有异议,可向专家委员会提出 申诉。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委员审议,并根据具体情况责成评 估组织机构与参评学校沟通、复议,必要时可组织复评。
(七)评估纪律与经费 评估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评估工作规范等各项规定。教 育部纪检组、高等教育司、评估中心以及省教育行政部门建立 相应的纪律检查工作机制。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工作人员应 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 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专家组现场评估的一切费用(交通费、食宿费、评审费 等),皆由教育部专项列支,与参评学校不发生经济往来,确 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八)其他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合格标准及其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 教发[2004]2号文件。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育部。
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
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一级 指标
教 师 队 伍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 生师比
2.1 数量 与结构 ● 队伍结构
2.2 教育 教学 水平
● 师德水平 ● 教学水平
2.3 教师 培养 培训
● 教师培养 培训
基本要求
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注2] 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 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 学习辅导。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 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 科学校,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 称“新建院校”)。 申请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1、有三届本科毕业生;2、 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和暂停招生;3、学校举办方上一年高等 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 [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4、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 原则上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 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将采取暂停备案新专业, 暂缓安排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不受理申报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 评奖等必要的限制措施。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 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 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以提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

1、开展高校教学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为其中的一种形式)都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答:提高质量是未来十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为实现这一任务,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条提出,“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九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

”第三十三条,“改进教育教学评价。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

”第四十条,“推进专业评价。

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

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级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

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第四十四条,“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四十七条,“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3、本科教学评估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有何作用?答:本科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估不仅能鉴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推动产学合作教育深入开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1)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1 学校定位1.2 领导作用1.3 人才培养模式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2.2 教育教学水平2.3培养培训3.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3.2 经费投入4.专业与课程建设4.1 专业建设4.2 课程与教学4.3 实践教学5.质量管理5.1 教学管理队伍5.2 质量监控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6.1 学风建设6.2 指导与服务7.教学质量7.1 德育7.2 专业知识和能力7.3 体育美育7.4校内外评价7.5 就业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2.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2345678910附2: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2 领导作用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基本要求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

“专任教师计算方法”是: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二、医学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教师队伍2.1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主要指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要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数量与学生数量的比例达到1:10。

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1.21•【文号】教督〔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1年1月21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7.学校关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关于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重点从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办学方向、严把领导人员政治素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决策机构作出决定
★党组织设置不符合党章规定。
★《中国共青团章程》
学校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达到要求,活动开展有效
二、
办学条件
5.举办者
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1.举办者具备法定资质,并经审批机关核准。举办者发生变更的,及时履行举办者变更核准程序。
3.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思政教材、教师、教学体系建设,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程,教材选用符合要求。
4.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4000且至少2名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配备数量不足,未按规定开足思政课
4.群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总工发〔2002〕12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量等条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标准。
2.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
★《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2 领导作用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合格标准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

增加备注3“专任教师计算方法”: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2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l:l计入,聘期1年至2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1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二、医学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主要指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要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数量与学生数量的比例这到l:10。

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观测点“队伍结构”合格标准中增加:整体师资队伍结构必须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临床教师两大部分组成(临床教师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12 —且理论授课和课间见习教学教师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疗职称)。

2. 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观测点“实验室、实习场所”合格标准增加:医学教育必须有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承担学生临床阶段教学,且生均床位数达到0.8张以上。

非直属附属医院指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可完成临床教学全过程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教学医院。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试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目标性、主体性、多样性、发展性、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目标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目标导向性,其过程是判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和达成度,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改进与达成。

主体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旨在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多样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作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1.审核评估对象。

审核评估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和高效,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合格评估专家组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组建,受评估中心委托在规定时间内,进校从事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专家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进校考察。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一是向评估中心提交专家组评估报告和评估建议结论;二是帮助学校总结办学经验,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

专家组根据合格评估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并独立的完成各项考察评估任务。

组长主持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的全面工作。

组织小型见面会及专家现场考察并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向评估中心提交评估建议结论等。

秘书负责专家组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做好专家的有关服务工作,不参与专家组投票。

第三条 专家应接受由评估中心组织的培训,学习评估政策和评估理论,熟练掌握合格评估方案、方法和技术,遵守工作纪律。

专家应本着对教育部、参评学校和专家声誉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第四条 专家在进校考察前要仔细审阅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初步掌握参评学校的基本情况,形成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分析和初步考察计划。

组长汇总专家的考察计划后,形成专家组初步考察工作重点,拟定现场考察初步方案。

第五条 专家进校后根据个人的考察重点和工作计划,进行听课、走访、深度访谈、审阅材料等各种方式的自主考察活动。

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作者:陈渊来源:《传播力研究》2020年第21期摘要:随着民办高校的出现,为了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教育部出台了对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统一的评估体系和标准,并在2018年出台了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本文对评估指标体系做了详细的说明,对修订后的指标体系考核的重点进行了重新的分析说明。

关键词:民办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866(2020)21-0-02一、民办高校众所周知,中国有很多的大学,除了公办院校以外,还有一类一直值得社会关注的高等学校就是民办高校。

民办高校的出现,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一次前无古人的创举。

顾名思义民办高校指的是由企业事业组织或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创立的,一般是由当地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来管理。

民办高校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一场发展过程。

民办高校主要以本科教学为主,民办高校的学费比公办高校高很多,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人们对受教育的渴望呼声越来越高,国家扩大高等教育机构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力量为国家教育补充力量。

同時国家也严格把控办学资质,制定了相应的评估体制,对民办高校进行监督管理。

保障教育质量的同时也满足社会需求。

与之相对应的教学评估体系也相应而生。

到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办高校一共有700多所。

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对未参加过第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普通本科学校(包括民办高校)进行的一种本科教学评估检查。

所有类型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并且合格评估的结果会对社会公布。

那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1]。

”主要意思是就是所有高校要以评估这种形式来推动本校的各项工作的进展,在评估的过程中,找到自身的差距,取长补短,评估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要学校得到发展,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的进步,可以看出,评和建是分不开的两个部分,评估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监督和坚持,更大的意义在于督促学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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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一、办学指导思想
1.3人才培养模式
观测点“人才培养思路”基本要求为: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充分重视学生发展需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教师队伍
2.1 数量与结构
观测点“生师比”基本要求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兼职教师来源、学科、专业、结构及专业能力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

增加备注3:自有专任教师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指全职在学校工作,与学校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二是指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但与原单位无任何工作关系,与本校签订长期聘用协议的教师。

与学校签有聘用协议,但不在学校全职工作的教师属外聘教师。

专任教师计算方法:自有教师、能达到学校专任教师年工作量且聘期连续二年(含)以上的外聘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全日制在校的自考助学生按1:1计入学生数。

四、专业与课程建设
4.1专业
观测点“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基本要求为: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条件和合理的建设规划,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总体合理;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观测点“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为: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人文社会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五、教学效果
7.4 校内外评价
观测点“社会评价”基本要求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较高; 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教育质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得到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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