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医院_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以及用电管理。
第三条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4. 定期对用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5. 审批用电安全相关重大事项。
第六条用电安全领导小组下设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修订和发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用电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3. 负责用电安全培训和教育;4. 负责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5. 负责用电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用电安全要求第八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行。
第十一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漏电保护功能正常。
第十三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绝缘性能测试,确保绝缘性能良好。
第十四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医院用电设备、线路、用电设施应设置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措施。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责任,确保用电安全。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电力系统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保障患者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医院范围内的所有电力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电力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划分权限,规范操作,提高电力设施的使用效能。
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对电力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电力系统的长期安全运行。
第五条医院应制定并落实各种应急预案,防止电力系统故障对医院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第六条对于新建或改建的电力设施,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医院应配备专兼职电力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巡查、检修维护,并开展电力安全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测量,确保其运行参数符合标准要求。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电力设备管理制度,制定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章电力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医院应对电力设施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施的工作状态,及时排除故障。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电气设备档案,记录设施的基本信息、维修、检验记录等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医院应做好电力设施的日常巡查和检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应制定电力设备维护计划,明确维修责任和时限,并建立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测,确保其满足相关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对于老化、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力设施,医院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电气绝缘检验,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设备巡查制度,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二十条医院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可靠性分析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故障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电力设施故障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措施。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实习人员、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火安全第七条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需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使用明火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范围;(二)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三)设置专人看护,确保用火安全;(四)作业结束后,彻底熄灭明火,清理现场。
第九条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殊情况需存放时,需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用电安全第十条医院内部用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毯等。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由专业电工施工。
第五章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未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因大功率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工作人员及在医院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大功率电器,是指功率大于或等于1200瓦的电器。
第四条大功率电器使用规定1.医院内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电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毯等。
2.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如需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向医院后勤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前应检查电器线路、插座、插头等是否完好,确保用电安全;(2)使用过程中,应有人看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安全;(4)不得在床上、地上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大功率电器;(5)不得私自改装、拆除、迁移、增设医院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
第五条管理职责1.医院后勤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包括审批、监督、检查等。
2.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安全巡查,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1.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由医院后勤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资格。
2.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电器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力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院内部使用的所有电力设备和用电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电器设备和电工作业等。
三、责任分工1.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技术部门负责医院内部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3.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
4.固定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电器设备故障。
5.医院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电器设备安装及维护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带电设备。
2.安装和维护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电工证书的人员进行,不得随意拆卸和修改电器设备。
3.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人员接触到高压设备或有触电危险的情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5.使用手提电器时,必须在插头通电前检查设备的绝缘状况,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放置。
五、用电安全措施1.电气设备和电源插座必须按照规定的功率和使用要求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2.高压电源线路和低压电源线路必须分开布设,不得在同一管道内共用。
3.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要求定期检查。
4.定期检查电路接线是否松动、老化,及时更换损坏的电线和插座。
5.电器设备停用后,必须切断电源,避免漏电和火灾的发生。
6.电器设备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用,由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六、火灾应急预案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进行火灾演习,提高全体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
3.明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灭火器和灭火器材必须放置在易燃物附近,且每年进行维护保养。
5.发生火灾时,人员要冷静、迅速撤离,并报警求助。
七、电气安全培训1.医院要定期开展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___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引言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其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医疗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电气设备的维护、用电安全培训和应急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电气设备的维护1. 定期检查:医院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线路、插座、开关等,确保其正常运转。
2. 定期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洁设备表面,检查电线的接头寿命,防止老化和短路。
3. 绝缘检测:医院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检测,确保其绝缘性能满足安全要求。
4. 设备更新:医院应定期评估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对老化和不安全的设备进行更新,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二、用电安全培训1. 操作人员培训:医院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教授用电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提高他们的用电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安全知识宣传: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和患者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如正确使用电器、防止电器老化等,提高他们的用电安全意识。
3. 事故案例分析:医院应定期组织对电气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1. 定期演练:医院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应急演练,检验医院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能力。
2. 应急设备:医院应配备相关应急设备,如灭火器、紧急电源等,以便在电气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处理。
3. 应急预案:医院应制定详细的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电话号码、责任分工、应急通道等,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地应对电气事故。
结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对于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维护制度、加强用电安全培训和建立科学的应急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用电的安全和持续运行。
相信通过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的落实,能够提高医院用电安全水平,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医院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全院供电为双电源供电,如遇紧急停电,应在3分钟内提供备用电源。
2.由于维修供电设备而必须停电时,必须要经院长批准实施,并提前一天(除紧急、抢修外)由后勤服务中心发出停电通知,做好重点科室用电安排,并向有重要用电设备的科室发布书面通知。
3.严格一户一表的规定,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擅自变更或拆装电子供电设备。
4.全院各科室、部门及住户新安装用电设备,增加用电量或接用临时线路,必须以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由电工检查设备功率及现电路负荷情况,按医院的统一规划布线。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科室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因工作或生活需要改变或新增供电设施的科室部门和职工,应事先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方能进。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用电管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用电意识;(三)监督、检查医院用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四)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定期对医院用电安全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用电管理措施第七条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一)用电设施、设备应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二)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测、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三)禁止私自改动、拆卸、拆装用电设施、设备;(四)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一)电气线路应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进行敷设;(二)电气线路敷设后,应进行绝缘、接地等安全检查;(三)禁止使用破损、老化、漏电的电气线路;(四)禁止在电气线路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第九条用电操作的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无证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电气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无异常情况;(三)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四)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吸烟、使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第十条用电环境的安全管理:(一)保持电气设备周围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二)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洁、除锈、润滑等保养工作;(三)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施工、焊接等可能影响电气设备安全的行为。
三甲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发生,确保医院正常运行和员工及患者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管院长负责监督和协调。
2. 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三、用电安全管理要求1. 电气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报医院总务科审批。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3. 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
4. 严禁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6. 严禁在潮湿、易燃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7. 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8. 严禁使用非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员工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
3. 建立用电安全档案,记录电气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检查等情况。
4.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发生用电事故时能迅速响应。
五、用电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用电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隔离事故现场。
2. 组织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4. 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火灾和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符合规范。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火灾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院内部的用火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完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医院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和电气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电知识和技能。
5. 制定火灾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用火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
7. 确保医院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破损、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医院科室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科室用电管理,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确保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提高用电质量,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电管理责任1. 电力设备管理责任(1)医院设备科负责电力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的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力设备,如需维修,应由设备科统一操作。
2. 用电责任(1)各科室应加强对用电的管理,合理规划用电需求,确保用电安全。
(2)用电量超过规定额度的科室须向设备科报备。
(3)对于用电量过大的科室,应加强能源管理,采取措施节约用电。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维护(1)每周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及时发现故障并加以处理。
(2)定期维护电线、插座等配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严禁使用老化电线、插座或者私接电线,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2. 用电防火管理(1)各科室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灭火意识和能力。
(2)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保持设备周围通道畅通。
(3)设备科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防火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四章节约用电管理1. 合理规划用电需求(1)各科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用电,避免浪费。
(2)对于不常用的电器设备,应及时关闭或者拔掉插头,减少待机耗电。
(3)尽量使用节能电器,减少能源消耗。
2. 定期进行用电检查(1)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用电量较大的科室,定期进行用电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章用电质量管理1. 用电设备质量保证(1)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购买电气设备,确保使用质量。
(2)用电设备使用寿命到期前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用电质量监测(1)设备科与科室定期对用电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医院定期进行用电设备的综合检查,确保用电质量。
第六章其他1.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设备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用)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二)医院作为人们生病就医的场所,其安全用电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用电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可以有效地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用电管理责任制度1. 医院应成立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院长和相关领导要明确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并亲自抓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3. 对各科室、岗位的用电安全职责进行明确,确保责任可追溯;4.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察用电安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医院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办公室用电安全,降低用电事故发生风险,提高用电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办公室用电设备、线路、插座等。
三、管理职责1. 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解释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3. 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用电设备。
四、用电安全规定1. 严禁私自拉接、改装、拆卸供电线路、插座等设施。
2. 严禁使用非标、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等设备。
3. 严禁在潮湿、易燃、易爆等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4. 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5. 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人体、家具、床上等。
6. 严禁将电源线放置在通道、门口等易绊倒的地方。
7.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9. 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10.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五、用电设备管理1. 办公室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办公室用电设备应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
3. 办公室用电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处理。
4. 办公室用电设备报废或更换,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用电节约措施1. 各科室应合理使用用电设备,避免浪费。
2. 办公室用电设备应尽量使用节能设备。
3. 办公室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
4. 办公室用电设备长时间不用,应拔掉插头,避免待机耗电。
七、监督检查1. 院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室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负责人对用电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院办公室所有。
医院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是确保医院用电安全、提高用电效率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医院用电安全。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1.2 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2. 组织责任2.1 医院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科室内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2.2 医院维修科负责医院的电气设备维修和检测工作,定期对科室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3 医院安全科负责监督和检查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定期组织科室用电安全培训。
3. 用电设备管理3.1 医院科室应配备合格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2 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3.3 科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应安装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测和更换。
4. 电线电缆管理4.1 电线电缆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并按照规定的安装和布线标准进行施工。
4.2 电线电缆的穿管、敷设和接线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
4.3 电线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 用电操作规程5.1 科室内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用电知识和技能,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5.2 在用电过程中应注意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避免电线电缆搭接和超载现象。
5.3 严禁乱拉电线、插座多接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等违规行为。
6. 用电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6.1 科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对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等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
6.2 发生用电事故时,科室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及时上报医院安全科和维修科。
7. 奖罚措施7.1 对于遵守用电安全制度、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于违反用电安全制度、造成用电事故的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8. 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确保医院用电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用电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病房、门诊、手术室、急诊科、检验科、药房、食堂、宿舍等。
三、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用电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3)定期对医院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加强对本科室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科室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2)对本科室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保部门。
(3)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3.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具体职责如下:(1)了解并掌握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2)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用电设备,不得私自改装、拆卸电气设备。
(3)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医院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非标准、非合格产品。
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医院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医院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 医院应设置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 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为医院用电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用电用水的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及医院内部所有用电用水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节约资源、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责任,确保用电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对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应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医疗专用电器设备;2. 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关闭用电设备,杜绝长明灯现象;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设备性能,防止过载、短路等事故发生;4. 发现电器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5.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修,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第三章用水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明确用水安全责任,确保用水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各部门应加强用水管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严禁私接水管,禁止使用非饮用水;2. 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3. 使用水时,应注意节约用水,避免浪费;4. 发现水管漏水、水龙头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修;5.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节水知识培训,提高节水意识。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管理,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用电用水管理小组,负责用电用水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用电用水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用电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整改。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进一步提高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安全用电_用水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用电、用水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管理1.用电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2)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高电能利用率。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法规和标准。
2.用电设施管理(1)医院内所有用电设施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使用。
(2)医院内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3)禁止私自改动、拆卸、破坏用电设施。
3.用电操作(1)医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用电安全知识,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用电操作规程。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高压、特种等危险设备。
(3)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先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4)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头。
4.用电事故处理(1)发现用电设施故障、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3)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用水管理1.用水原则(1)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2)确保医院用水安全、卫生。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水法规和标准。
2.用水设施管理(1)医院内所有用水设施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使用。
(2)医院内用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3)禁止私自改动、拆卸、破坏用水设施。
3.用水操作(1)医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用水安全知识,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用水操作规程。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高压、特种等危险用水设备。
(3)使用用水设备时,应先检查水源是否正常,确保设备密封良好。
(4)用水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水源,拔掉插头。
4.用水事故处理(1)发现用水设施故障、泄漏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水源,并报告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医院用水安全。
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和减少用电事故,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第三条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院成立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用电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制定用电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四)对违反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用电器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用电器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本部门用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二)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三)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开展用电器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二)用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三)用电器设备的接地、防雷、防潮、防尘、防腐蚀等设施是否完善;(四)用电器设备的运行状态、温度、电压等参数是否正常;(五)用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十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用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电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院电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电线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电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电线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 各科室设立电线安全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电线安全管理工作。
三、电线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
2. 各科室应定期对电线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裸露的电线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电线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线。
4. 严禁在电线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电线周围通风良好。
5.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装电路,如需改动电路,应向医院电工报备,由电工进行施工。
6. 严禁使用非标准、非合格电线,电线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 电线敷设应采用防火、防潮、防鼠、防虫的电缆,并按照规定进行固定。
8. 电线绝缘层破损、老化、断裂时,应及时更换,确保电线安全。
9. 电线接插件、插座、开关等电气元件应选用合格产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
10. 各科室应定期对电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电工进行维修。
11. 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长时间空载运行。
12. 严禁在病房、手术室等关键区域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四、奖惩措施1. 对在电线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电线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电线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电线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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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用电管理,杜绝用电事故发生,保障各科室安全用电,营造医疗工作环境,特修订我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如下:
一、供电管理
1、我院供电有后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保障全院正常安全供电。
2、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3、电工岗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4、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的岗位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活动(有记录)。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用电器具的校验工作。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全院各科室用电检查、指导,确保全院供用电正常、安全运行。
二、用电管理
1、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服从后勤管理办公室管理。
2、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用电安全责任人,应
教育全科职工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规范设备安全用电。
3、每个员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
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4、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加强(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日常巡视,发现用电隐患及时通知后勤维修组,同时做好报修登记。
5、严禁各科室私自乱拉电源,如需用电应通知后勤办解决。
6、未经医院批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磁炉、微波炉、电暖气等)。
7、各病区床头设备治疗带电源为医疗抢救电源(属专用),禁止其他使用。
8、严禁使用年久老化的电源、电器,做到定期更换。
9、严禁在电源(配电盘、箱、插座等)、电器设备周围放置易可燃物品。
并按规范电源应高于地面和远离水源。
10、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1、各科室发现用电隐患要记录清楚并在最短时间通知电工修理,如隐瞒不报造成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12、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关闭电源开关,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各用电设备要处于断电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