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能源监管局并网电厂涉网安全“回头看”专项检查大纲
并网发电厂涉网安全检查细则
并网发电厂涉网安全检查细则并网发电厂是指连接到电力网中,能够与电力网互相交换电能的发电设施。
由于并网发电厂的运行涉及到大量的电力设备、信息系统以及网络通信设施,因此,对于并网发电厂的网络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并网发电厂的网络安全,需要进行全面的网络安全检查。
下面详细介绍并网发电厂涉网安全检查的细则。
一、设备安全检查1.检查主控室中的电力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包括变压器、发电机、逆变器等,并检查其连接线路是否完好。
2.对保护设备进行检查,包括遥信、遥控、遥调、遥测等保护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操作异常或被恶意攻击的痕迹。
3.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电能表、电压表、电流表等计量设备是否准确稳定,并及时校验其准确性。
4.检查并网发电厂的供电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箱等是否正常运行,电缆是否磨损、老化、漏电等情况。
二、信息系统安全检查1.对并网发电厂的监控与管理系统进行检查,包括SCADA系统、远程监控平台等是否存在未知的后门程序或异常流量。
2.检查并网发电厂的数据采集系统,包括数据采集装置、组网服务器等是否安全可靠,避免数据被恶意篡改或窃取。
3.对网络传输设备进行检查,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等是否存在被黑客入侵或修改配置文件的风险。
4.检查并网发电厂的远程通信系统,包括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等是否存在被监听或攻击的风险。
5.对安全管理系统进行检查,包括安全防护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三、网络安全检查1.检查并网发电厂的网络拓扑结构,包括内部网络和对外网络是否合理划分,是否存在网络隔离和访问控制的措施。
2.对并网发电厂的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等是否存在未授权的访问,是否存在漏洞或弱口令的风险。
3.检查并网发电厂的网络传输安全,包括数据加密、身份验证等是否得到合理实施。
4.对网络服务进行检查,包括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是否存在未授权访问、缓冲区溢出等安全漏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5.21•【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24〕83号•【施行日期】2024.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83号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西北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何洋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召集人:黄学农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陈国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汪拥军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成员:李向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苟伟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绪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陈海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小军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满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庭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朱基伟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秦余新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张军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局副主席杨敬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宁宁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永亮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闫军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继林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杜忠明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赵学顺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潘慧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张燕秦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代方涛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仇毓宏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晓艳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猛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保东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企业成员单位联络员:王国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王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丁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监管部总经理李建设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总经理陈江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环保部主任赵建军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与环境保护部主任刘扬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徐国生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张传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副主任尹志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总经理简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副主任裴金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于海淼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产业管理部副主任张鸿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核能管理部副总经理王化冰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吕洪炳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监察部主任熊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技部副总经理金生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监察部部长薄宏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王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部长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并网发电厂涉网安全检查细则
软件版本变更无书面说明,相关记录完整、清楚扣0.5分
自动化专业(15分)
1
调度自动化相关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满足调度自动化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远动、PMU等信息要求分别接入EMS、WAMS系统
2分
并网调度协议
查看系统配置情况以及相关的调试记录,并于调度部分核对。
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
自动化设备与其他设备连接通信(进行信息传递以及实施遥控等功能)稳定可靠,有可靠的网络安全隔离设施,并符合二次安全防护规定
查阅资料、提问
未掌握现场运行规程运行不得分,未熟练掌握现场运行规程扣0.5分
5
5
现场运行管理
现场运行管理
1分
保护按规定投退,投退记录齐全
查阅资料
保护按规定投退,投退记录不齐全不得分
1分
是否绘制保护装置压板定置图,且标识是否清晰、正确
查阅资料
未绘制保护装置压板定置图不得分,标识不清晰、正确不得分
1分
继电保护现场工作应有记录
现场查看
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
0.5分
所有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纵差、横差等)在投运前,除测定相回路及差回路电流外,是否测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以确证回路完整正确
查看记录
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
1分
交流回路与直流回路不能共用一根电缆
现场查看
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
1分
主变压器、电抗器上的瓦斯继电器是否加装防雨罩。
现场查看
未加装防雨罩,本项不得分
1分
不允许使用不能快速返回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气量保护作为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启动量
现场查看
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
1分
对具有防跳回路的开关,宜使用开关本身的防跳回路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12.21•【文号】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发电侧并网主体,以及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
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大纲
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大纲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的大纲,以确保并网电厂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通过本大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系统地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解决。
2. 目的监督检查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确保并网电厂涉网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 提升电网设备的运维水平和可靠性。
3. 检查内容3.1 设计和建设阶段检查•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备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冲突和危险因素;•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设备的接地和绝缘是否满足要求;•设备的保护和控制系统是否可靠。
3.2 运维阶段检查•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是否按时进行;•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温升过高、噪声异常等问题;•设备的冷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堵塞和泄漏等问题;•设备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是否存在绝缘击穿和漏电等问题;•设备的保护和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误动和误信号等问题。
3.3 应急响应阶段检查•设备的故障诊断和排除是否及时有效;•设备的备用和备件是否可靠和齐全;•设备的应急维修和恢复时间是否满足要求;•设备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是否得到及时启动和落实。
4. 检查流程4.1 设计和建设阶段检查流程1.调查资料和文件的准备:收集和整理相关工程和设备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资料;2.设备安装前检查:检查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设备布置是否合理,检查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设备安装后检查:检查设备的接地和绝缘情况,检查设备的保护和控制系统是否可靠;4.编写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2 运维阶段检查流程1.巡检和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制定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计划,明确巡检频率和维护内容;2.设备巡检:按照巡检计划进行设备巡检,记录巡检情况和发现的问题;3.设备维护保养: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4.故障处理和记录:对发现的故障进行诊断和处理,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5.效果评估和改进措施:对运维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发电厂顺利并网及并网后电网和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逐步统一和建立华中区域发电厂(机组)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华中区域发电厂(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省(市)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联网)运行的电厂。
并入地(市)级及以下电网运行的电厂参照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核电和风力电厂。
核电和风力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一般应当在机组整套启动通过168小时或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结束后60日内完成。
已经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每五年应当进行一次并网安全性评价。
当发电厂并网必备条件发生变化或者与并网有关的主设备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更新改造或系统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到电网安全,应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经有关发电厂提出申请,可以提前组织对该电厂或相关机组进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和城市监管办(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部门为该项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按电厂调度隶属关系,根据管理分工,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进行,其方式可以由电力监管机构直接组织,也可以将安全评价的工作委托给经过资质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进行,电力监管机构监督,并对全部工作负责。
专家组成员应包含发电厂所在区域的电网企业和调度机构相关人员或指定专家,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调度机构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安全管理 第五条
运行管理
电力调度机构应按其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力系统
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电 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
电力行业标准及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第七条 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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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裁决。 第十三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应按照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 (国家电监会 13 号令)及《电力企 业信息披露规定》 (国家电监会 14 号令)的要求及时报送和披 露调度运行信息。 第十四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
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 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 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 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对于无故延缓执行调度指令、 违背和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由电力监管机构给予 通报批评,并每次按 100 万千瓦时记为考核电量。根据实际损 失情况,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火电机组允许强迫停运次数、允许等效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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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组每年做一次黑启动测试试验。指定提供黑启动的机组在 被调用时(含测试试验) ,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当 月不予以补偿,并按前六个月收取的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的两倍 予以考核。 第十条 电力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工作应按照《电力生产
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监会 4 号主席令) 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网发电厂发生事故后,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和 分析,并网发电厂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故障录波数据、 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资料。并网发电厂拒绝配合的,由 电力监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事实的,按全厂容量(机组之间通过母线和联变实现电气 连接为一个电厂)×1 小时记为考核电量。 第十一条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华中区域发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3•【文号】办安全[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2011年9月13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并网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前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情况和近期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教训,我会修改完善了《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对新建风电场在进入商业运营前组织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已投入运行风电场定期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目次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必备项目5 评价项目5.1 电气一次设备5.1.1 风力发电机组与风电场5.1.2 高压变压器5.1.3 涉网高压配电装置5.1.4 过电压5.1.5 接地装置5.1.6 涉网设备的外绝缘5.2 电气二次设备5.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5.2.2 电力系统通信5.2.3 调度自动化5.2.4 直流系统5.3 安全管理5.3.1 现场规章制度5.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3 技术监督管理5.3.4 应急管理5.3.5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5.3.6 反事故措施制定与落实5.3.7 安全标志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办安全[2010]1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的通知(办安全【2010】12号)各电监局,杭州、南京、福州、贵阳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北京能源投资公司,浙能集团公司,申能股份公司,河北建设投资公司,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和电监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督查组于2010年3月1日至15日,对全国2008年以来部分立项、在建和竣工的电力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组组成此次督查分6个组进行。
(一)第一督查组(华北区域)督查时间:3月8日-13日组长:蒋锦峰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副组长:梁建勇华北电监局副局长成员:赵国忠电监会监察局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毕湘薇电监会安全监管局综合处处长程裕东华北电监局安全处副处长邵长军华北电监局资质处业务主管高志中电联技经中心副处长范迪才华北电网公司基建工程部处长抽查项目:内蒙古电力公司黑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方联合电力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扩建工程、北京能源投资公司内蒙古酸刺沟矸石电厂工程、河北建设投资公司宣化热电厂工程、国电武川风电公司工程。
(二)第二督查组(东北区域)督查时间:3月1日-6日组长:蒋锦峰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恩志东北电监局副局长成员:刘耀恒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工程师张程东北电监局价财处副处长黄玉军东北电监局安全处副处长崔凯东北电监局吉林电监办副调研员(参加吉林省督查)汪伟民东北电监局黑龙江电监办副调研员(参加黑龙江省督查)张树娟东北电监局价财处会计师黄成刚中电联技经中心总经济师赵勇辽宁省电力公司安监部处长李碧德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薛勇辽宁电力公司送变电公司工程师抽查项目:吉林省电力公司长春玉隆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大唐辽源发电厂工程、哈尔滨电业局500千伏松北变220千伏接入系统线路工程、华能鹤岗发电公司改造工程。
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纲要
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纲要1. 引言并网电厂是指通过与电网进行连接,将自身发电能力纳入电力系统,以满足电力需求。
涉网设备是并网电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为保障并网电厂安全运行,技术监督检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档将对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的纲要进行介绍。
2. 监督检查目的和原则2.1 目的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涉网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供电质量。
2.2 原则•安全原则:确保并网电厂涉网设备的安全性,避免事故发生。
•可靠原则:确保并网电厂涉网设备的可靠性,提高供电能力。
•高效原则:通过优化监督检查流程,提高检查效率。
3. 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内容3.1 发电机检查•发电机定期巡检:包括对发电机轴承、绝缘子、定子绕组等进行检查。
•发电机运行状态监测:通过振动、温度以及振动信号等参数进行监测,判断发电机的运行状态。
3.2 变压器检查•变压器油质检查:定期对变压器油进行采样检测,以评估变压器绝缘状况。
•变压器温度检测:定期测量变压器各部位的温度,确保正常运行。
•变压器绝缘检测:通过高压测试方法,检测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判断绝缘状况是否良好。
3.3 开关设备检查•开关设备外观检查:检查开关设备的外观是否有锈蚀、变形等情况。
•开关设备操作检查:对开关设备的操作进行测试,确保正常运行。
•开关设备绝缘检查:通过绝缘电阻测试,评估开关设备的绝缘性能。
3.4 其他设备检查除了以上涉网设备,还应对并网电厂的其他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电池组、遥信遥测装置、保护设备等。
4. 检查频率和标准4.1 检查频率•发电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巡检。
•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进行油质检查。
•开关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进行绝缘检查。
•其他设备: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查。
4.2 检查标准•根据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参考并网电厂设备制造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21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21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能建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深入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防范各类电力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就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电监会《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电力安全事故,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在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治理跨省跨区重要输电通道和典型受端电网的安全隐患,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排查治理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电厂、大规模集中接入地区风电场安全隐患,防止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全厂停电;排查治理超高压及特高压输电工程、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自然条件恶劣的水电站等电力建设隐患,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排查治理电力二次设备和系统安全隐患,防止因二次系统隐患管控不当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
2021年新能源场站涉网安全检查表
2、风、光功率预测系统短期、超短期准确率计算方法检查,是否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执行
发电计划
发电计划编制情况
1、检查发电计划编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时间向电网调度机构上报发电计划
高、低电压穿越
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情况
1、检查风电机组、光伏发电单元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和风光场站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报告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检查风电机组或光伏逆变器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有关配置、版本号及参数情况等。
电网适应性
电压、频率、电能质量适应性情况
1、检查风电场或光伏发电站电压、频率、电能质量适应性测试与能力验证报告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
电能质量
并网点电能质量情况
1、检查风电场或光伏发电站并网点的电能质量检测报告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
有功调节
有功调节能力
1、检查风电场、光伏发电站有功功功率控制能力检测报告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
32.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南方电网重要安自装置特殊维护措施的通知》(总调运〔2021〕7号文)要求。
33.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管理要求的通知》(调调〔2019〕25号文)要求。
三、涉网性能
功率预测
功率预测系统运行情况
1、检查功率预测系统功能、预测准确度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功率预测系统是否接入OCS并可在电网调度监测系统上展示,是否按规定时间时向电网调度机构上报预测曲线
2、按照《南方电网500kV并网电厂断路器拒动风险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纪要》(7/2014)开展开关设备特殊维护。
3、按照《“1.31”、“2.5”桥口、鲤鱼江电厂全停事件通报(调发〔2014〕9号)》要求落实电厂涉网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拥有外送线路产权发电厂应制定线路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和缺陷、隐患排查处理机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1〕12号)
政策动向Policies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1〕12号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们制定了《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1年1月30日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秉承“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电力安全基本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维护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新时代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目标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党建统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监管的使命责任与政治担当。
深入落实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部署,将党建工作和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推动电力行业践行“党建+安全”,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内容表
严格落实负荷控制措施要求。检查相关电力用户是否按政府有关要求和调度机构相关规程落实负荷控制、稳定控制、低频减负荷、低压减负荷等控制措施。
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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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选型管理。检查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和选型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新能源场站等发电企业、储能电站及相关电力用户涉网保护配置和选型是否征求调度机构意见,是否符合调度机构软件版本规定要求,电力用户低压脱扣装置配置是否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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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二次专业人员配置。检查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二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组织开展设备运维、故障排查处置和缺陷处理等的工作能力,是否落实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和专人专岗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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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专业管理界面划分。检查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是否明确一、二次系统之间专业管理界面,是否明确继电保护、自动化、电力通信及网络安全等各相关二次系统之间的专业管理界面,是否明确各二次系统专业管理部门与配电、营销等部门之间的专业管理界面,排查是否存在安全管理真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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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检查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是否建立完善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作业安全管控机制,是否制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相关二次回路验收实施细则、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及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等规程规范,验收调试的范围和试验项目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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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运行状态核查。检查在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及参数设置是否与定值单保持一致,相关软硬压板投退状态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是否与现场运行规程相符,是否定期开展保护定值与压板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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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检查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是否构建完善的二次系统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常态化开展二次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华中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华中区域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调发展,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15号国务院令)、《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432号国务院令)、《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电监会21号主席令)、《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3]46号)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3号),结合华中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华中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第三条发电厂并网运行应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
第四条电力调度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已投入华中电力系统商业化运行,由华中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网调)及华中区域六省市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一)安全管理第六条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华中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应按其调度管辖范围负责华中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电力调度规程。
第八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通信设备、自动化设备、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臵、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所在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对于与规定条款不相符之处,电力调度机构有权要求并网发电厂整改,对拒绝改正者,报电力监管机构同意后,不允许机组并网运行。
第九条电力调度机构针对华中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网发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的要求执行,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措施,并网发电厂应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能源办并网涉网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开发并网涉网安全专题检验自查汇报依据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下发《相关开展并网电厂涉网安全专题检验工作通知》新监安全()58号通知要求,国开发所属电站结合实际,着手全方面地开展涉网安全专题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以下:一、涉网电站设备基础情况国开发下属有两个电站,水电站和水电站,两电站调速器系统:采取国网电力科学院水利水电技术分企业生产SAFR- H型微机水轮机调速器,双套冗余设计,为在线热备工作方法,无扰动切换;励磁系统:水电站采取是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生产EXC9000型励磁柜,3套冗余设计,无扰动切换;水电站采取是国电南瑞科技股份生产NES5100型励磁柜,多套冗余设计,为在线热备工作方法,无扰动切换;涉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两站发变组保护采取是许继电气生产WFB-800A系列微机发变组保护装置,实现双套主保护、双套后备保护、非电量类保护完全独立配置要求;母线保护装置(WMH-800型)配置:含有百分比制动特征分相瞬时值电流差动保护、复合电压闭锁、母联充电保护、充电保护速动、断路器失灵保护、母联失灵、CT断线闭锁及告警、PT断线告警;220kV察帆线保护配置:光纤差动保护装置(RCS-931BM)采取光纤纵联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和零序电流差动为主体快速主保护、高频距离保护装置(RCS-902B)采取纵联和零序方向元件为主体快速主保护;220kV 巴察线保护配置:光纤差动保护装置(WXH-803)采取光纤纵联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和零序电流差动组成全县速动主保护、高频距离保护装置(WXH-802)采取综合距离方向元件和零序方向元件组成纵联距离保护(高频保护)作为全线速动主保护;220KV树察线保护配置:光纤差动保护装置(RCS-931BMMV)采取光纤纵联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和零序电流差动组成全套速动主保护,光纤差动保护装置(CSC-103B)采取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为主保护;分布式稳控装置RCS992型和UFV- 失步解列装置及同时相量测量装置PCS996全部有南京南瑞企业生产制造。
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大纲
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大纲一、概述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对电力供应的需求越来越高。
并网电厂是实现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电力供应必须依赖于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涉网设备,这些涉网设备虽然提高了电力供应的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
为了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对并网电厂涉网设备进行技术监督检查。
本文将探讨并网电厂涉网设备技术监督检查的大纲。
二、检查内容(一)设备结构首先,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必须对设备的结构进行检查。
在该检查项中,主要内容包括了设备的防水、防潮、防雷、通风、散热等方面。
(二)设备软件其次,设备的软件也是检查的重点之一。
在该检查项中,主要内容包括了软件的版本、功能、安全防护、异常处理、审核记录等方面。
(三)设备硬件设备硬件的检查是确保设备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内容。
在该检查项中,主要内容包括了硬件的品牌、型号、质量、防护、防盗等方面。
(四)设备连接设备连接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以确保设备互通性和流畅性。
在该检查项中,主要内容包括了接口、线路、通信方式等方面。
(五)设备供电供电的稳定性和质量关系到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是必须检查的项目。
在该检查项中,主要内容包括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等方面。
(六)设备环境设备部署的环境对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也有很大影响。
在该检查项中,主要内容包括了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噪音等方面。
三、检查流程(一)制定检查计划在开始技术检查之前,必须制定出合理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等方面。
(二)数据采集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必须采集相关的设备数据,这些数据将成为后续分析和评估的依据。
(三)检查记录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必须制定详细的检查记录,以便后续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四)问题评估和解决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必须进行评估,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及时对问题进行解决。
(五)检查报告检查过后必须制定检查报告,将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