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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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聘教师规章制度

学校外聘教师规章制度

学校外聘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发挥他们在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外聘教师是指校外专家学者、企业技术人员等,应邀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条外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

第五条外聘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不得私自调课、迟到早退、旷课等。

第六条学校外聘教师应当关注学校教学改革发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选拔与聘用第七条学校选拔外聘教师,应当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工作经验等综合考量。

第八条外聘教师应当符合相关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第九条学校对外聘教师进行任职考核,包括试课、面试等环节,以确定其是否适合在学校任教。

第十条学校外聘教师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外聘教师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教学任务、报酬待遇、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建立定期评估机制。

对教学效果不符合要求的外聘教师进行警告、劝离等处理。

第十三条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领导的指挥。

第十四条外聘教师应当如实备案登记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以备学校管理需要。

第十五条学校对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外聘教师,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激励与奖励第十六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教师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学术讲座机会等。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外聘教师成长资助制度,对有进修、培训需求的外聘教师给予支持。

第十八条学校鼓励外聘教师参与学术交流、科研活动,为其提供展示、发表研究成果的机会。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外聘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依法予以处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擅自改动教学计划、教材的;(三)有不端行为、侵犯学生权益的;(四)违反规章制度、教学纪律的。

XX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做好学校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发挥外聘教师的作用,依据XXX教育局(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一)补充一线教师短缺,解决学校缺编问题;
(二)解决因教师孕产假、生病等原因导致的临时人员不足;
(三)采用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方式,学校不直接与临聘教师签订合同。

(四)在XXX教育局(教委)核定的临聘教师指标内开展聘用(具备相应的资质、考察有无师德问题或犯罪记录、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或既往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
(一)由教学部门、校区或学科教研组提出人员需求及对第三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经校务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二)学校根据校务会确定人员向教委提交临时聘用教师申请,待教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

三、工资待遇
临聘教师采用“基本工资+绩效”的方法计算薪酬,在不突破临聘教师工资总额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四、绩效考核
(一)学校参照正式教师的考核标准进行临聘教师的工作绩
效管理,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参照在编教师的考核办法,聘用时间为1学期的教师采取学期考核制度,不满1学期的临聘教师采用月考核制度。

(二)考核结果告知本人并作为下一学期(或下一个月)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发生违反师德、教学效果不达标、家长满意度低或信访等情况及时报请校务会讨论,查证属实者必须当月停止聘用,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管理办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务会。

如有修改,另行发布。

XX学校
年月。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适用于我校所有外聘教师。

第二条外聘教师是指通过合同关系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从事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国内外知名高校教授、教师,行业专家、学者、企业人士等。

第三条外聘教师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发挥其专业特长,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实力。

第四条学校设立的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和管理等事宜。

第二章责权第五条学校外聘教师的聘任、评估、考核、薪酬等事宜由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

第六条学校外聘教师享有和承担与其聘用岗位相适应的权益和义务。

享有薪酬、教学资源、教学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权益;承担教学任务,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外聘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学科、教学改革工作,参与科研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聘任第八条外聘教师聘请分为长期聘请和短期聘请。

长期聘请需签订正式合同,短期聘请可签订服务协议。

第九条长期聘请外聘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材料,经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短期聘请外聘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材料,经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签订服务协议。

第十一条学校可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业务需要,根据其专业特长、学术水平等情况决定其聘任职称。

第四章评估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定期评估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外聘教师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教育培训等活动,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教学报告、教案、学生成绩等相关资料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四条外聘教师在评估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校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如在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中未达到要求的,学校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第五章薪酬待遇第十五条外聘教师薪酬待遇由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内容和学术水平确定。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为保证我校外聘教师兼课的教学质量,特对外聘教师的授课资格及兼课要求作出如下规定:1.根据学校现有师资的实际情况,对师资紧缺或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以外聘校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员或教师来我校兼课。

2.来校兼课的外聘教师应具备相当的职称,具有与该课程相关专业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心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3.各教研室在安排下学期任务时,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外聘教师的数量和名单,填写“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4.聘请外聘教师的教研室,应在开课前二个月将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资料交给外聘教师,并要求外聘教师根据我校的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所承担课程各环节的教学工作。

5.外聘教师主讲的课程,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一名青年教师助课。

助课教师应做好外聘教师与学生的协调工作,同时批改1 / 2~2 / 3的作业。

外聘教师也应批改一定量的作业, 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

6.教研室应随时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定期进行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将必要的意见以恰当的方式反馈给外聘教师,帮助外聘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7.由外聘教师主讲课程的考试应从试卷库中抽卷进行考核。

对于无试卷库的课程,教研室应和外聘教师一起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考核方式、考试难度,并按要求进行A、B卷命题,聘请外聘教师的教研室主任应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

对于特殊的专业考试方法由教研室主任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8.外聘教师应按我校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私自停课、调课、迟到和提前下课,有事需请假或调课者,应提前向被聘请的教研室请假,可教研室具体代办停课、调课手续。

9.对于教学不认真、学生意见大、教学效果差的外聘教师,经相关教研室和教务处考察确实难以胜任教学工作的,应立即解聘。

10.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时,也可外聘一部分实习指导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实习。

其办法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篇: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二)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三)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四)除上述条件外,不同教学岗位的特殊条件,按实际聘用岗位另作决定。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和审批程序(一)聘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并附上拟聘教师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如拟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二)新任外聘教师在上任之后的第一周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享受正式签约外聘教师的待遇,但其工作水平及能力需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评估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试用期内评估成绩合格以上的外聘教师方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四)外聘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续聘教师在考核评估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协议书。

三、外聘教师的要求(一)严格遵守我校“教学基本要求”,用普通话讲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允许随意缺课或私自调课,因事请假须提前两天向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等;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教务办相关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把握好教学进度,掌握好重点和难点,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三)了解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目标,把握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技能的培养;(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不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外聘讲师管理制度

学校外聘讲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外聘讲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外聘讲师的聘请、管理、考核和激励等工作。

第三条外聘讲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第二章聘请与选拔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讲师的岗位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第五条外聘讲师的选拔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要求、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4. 经校长批准,确定拟聘外聘讲师名单。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外聘讲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聘讲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外聘讲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2. 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学校对外聘讲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学术成果等。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外聘讲师,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调整岗位或解聘。

第五章激励与保障第十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讲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职称晋升等。

第十一条学校为外聘讲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教学设施、薪酬福利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学校外聘老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外聘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学校外聘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老师的资格要求1.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业绩;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要求。

三、外聘老师的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发布外聘老师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3.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4. 学校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估;5. 学校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老师的岗位职责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2.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4. 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5. 配合学校开展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五、外聘老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定期对外聘老师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老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3. 学校设立优秀外聘老师评选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外聘老师的待遇与保障1.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外聘老师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2. 学校为外聘老师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教学资源;3. 学校为外聘老师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保险;4. 学校关心外聘老师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休息和休假。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小编整理)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小编整理)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小编整理)第一篇: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第三条外聘教师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念;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教育教学成果;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选拔与任用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对外聘教师进行公开选拔。

第六条外聘教师的选拔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职责;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3.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等;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名单;5.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聘任合同。

第七条外聘教师的任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教师个人情况适当调整。

第四章外聘教师的职责与权利第八条外聘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4. 配合学校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5. 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

第九条外聘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著作出版权等;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3. 获得与其工作性质和贡献相应的待遇;4.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外聘教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师德师风等。

外聘师资管理制度

外聘师资管理制度

外聘师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外聘师资管理,保障师资质量,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聘师资的条件1. 外聘师资应具备相关教学资质和教学经验,且符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 外聘师资在应聘时需提供真实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 外聘师资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教学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 外聘师资需接受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熟悉学校的教学理念、文化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外聘师资的聘用程序1. 学校招聘外聘师资时,应进行公开招聘,广泛宣传,确保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学校招聘外聘师资需设立专门的聘用小组,负责审核应聘教师的资格和资料。

3. 学校在择优录用外聘师资后,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学校应在教师到岗后将其信息报告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保教师的资格合法有效。

第四章外聘师资的管理1. 学校成立外聘师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外聘师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外聘师资需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保证按时上课,并严格按照教学标准进行教学。

3. 学校定期对外聘师资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对外聘师资进行奖惩或调整。

4. 外聘师资需遵守学校的纪律,爱护学校的财产,不得利用教学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章外聘师资的激励和约束1. 学校为外聘师资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教学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奖励或晋升。

2. 外聘师资需遵守学校的教学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不遵守规定的教师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

3. 学校为外聘师资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险,确保外聘师资在工作中的安全和权益。

第六章外聘师资的离职处理1. 外聘师资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2. 学校应与外聘师资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及时处理好相关的工资福利和人事关系。

3. 外聘师资离职后需交还学校的相关教学资料和教学资源,如有不实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教师的招聘、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发挥个人专长和优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聘教师是指在校外或非本校系统内由学校委托临时或长期担任特定教学任务、开设特色课程的专兼职教师。

外聘教师不获得学校编制,但享受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待遇。

第三条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应坚持办学特点和办学目标,遵循规章制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学校与外聘教师的沟通和合作,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外聘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章程、工作制度和教学计划,认真办理入职手续,执行教学任务,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学校成立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审核外聘教师招聘计划、评估外聘教师绩效、处理外聘教师纠纷等工作。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招聘第六条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等形式招聘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教学经验,符合教学要求。

第七条外聘教师可按照期限分为长期外聘和短期外聘。

长期外聘教师担任连续一学年以上的教学任务,短期外聘教师担任一学期以内的教学任务。

第八条学校应向外聘教师提供相应的聘用合同,明确教学任务、聘期、薪酬、待遇、工作要求等事项,并要求外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履行聘用程序。

第九条学校应向外聘教师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校园设施、课程设置等信息,让外聘教师了解学校教学理念和要求,有利于其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管理第十条外聘教师的管理应有序进行,包括岗前培训、教学督导、课程评估、教学反馈等环节,确保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组织外聘教师参加教学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教育教学理念的交流和碰撞,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对外聘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鼓励外聘教师参加教学比赛和学术研讨活动,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督导和课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外聘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优化教学质量。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近年来,学校外聘教师的数量不断增加,成为学校教学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外聘教师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规定。

一、聘任条件和程序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的第一要义就是对聘任条件和程序进行明确。

应当在招聘条件方面,明确要求外聘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位和职称,并且需要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对于招聘程序,应当建立完善的选拔和甄别机制,确保招聘的公平公正。

二、教师聘用合同学校与外聘教师一定要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明确教师的职责、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需包括教师聘用期限、工作内容、薪资待遇、保险福利等详细条款,以便于双方在合作中能够明晰责任和权益。

三、教学工作安排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也是管理规定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方面。

学校应当根据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其教学课程和教学任务,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学督导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指导和培训。

四、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学校外聘教师管理规定中要明确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评价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指标,对外聘教师进行定期绩效评估。

评估结果可作为薪酬调整和继续聘用的依据,激励外聘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发展空间。

五、师德师风要求外聘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队伍的一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因此,在管理规定中,应当明确外聘教师的师德师风要求,倡导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和学校的核心价值观,确保教师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

六、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外聘教师管理规定中也需要鼓励外聘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

学校可以为外聘教师提供科研项目申报的机会和资源支持,鼓励他们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七、聘期续用和调整管理规定中应明确聘期续用和调整的程序和依据。

对于具有良好教学表现和发展潜力的外聘教师,学校可以提供聘期续用的机会,同时也要建立灵活的调整机制,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外聘教师的个人发展,进行聘期的调整和安排。

公办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公办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办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公办学校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三、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外聘教师需求计划,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 学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外聘教师,并组织专业评审。

3. 通过评审的外聘教师,由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与权利1. 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关心学生,关爱学生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 权利:(1)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和福利。

(2)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享有学校提供的各项教学资源和设施。

(4)享有学校组织的培训、进修等权利。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师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六、外聘教师的解聘与辞退1. 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3)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4)经学校研究决定,认为不宜继续聘用的。

2. 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辞职:(1)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经学校同意,可以辞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制度

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学人员的范围
1.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其他专业人才。

三、外聘教学人员的选聘
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教学人员的需求计划;
2. 由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选拔、评审和推荐;
3. 选拔过程中,应注重外聘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外聘教学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四、外聘教学人员的职责
1.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5.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五、外聘教学人员的待遇
1. 学校按照外聘教学人员的职称、学历和实际工作量,给予相应的报酬;
2. 外聘教学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3. 学校为外聘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教学资源。

六、外聘教学人员的考核
1. 学校每年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学人员续聘、解聘和待遇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学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聘请校外人员规章制度模板

聘请校外人员规章制度模板

聘请校外人员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绪言为了规范校外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护校内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来校执行任务的校外人员,包括合同制聘请的外聘教师、实习生、专家学者、实习生和实习团队等。

第二章校外人员的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和正常教学秩序。

2. 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3. 保护学校的财产和设施,做到爱惜公物,文明办事,文明待人。

4. 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 保守学校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禁止泄露涉密信息。

6. 严格遵守禁烟、禁酒等校园规定,不得在校内饮酒吸烟。

7. 不得从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工作,不得私自接受任何非法利益。

8. 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注意个人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三章校外人员的权利1. 拥有与合同约定任务相符合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 享受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薪酬和福利。

3. 不受歧视,享有平等对待的权利。

4. 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

5. 有权在遇到问题时向学校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

6. 享有校内信息的知情权,包括学校的政策规定、发展动态等。

第四章校外人员的管理1. 学校聘请校外人员前要进行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保证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品行。

2. 学校要为校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任务。

3.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外人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4. 学校要向校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办事便利和福利待遇,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5. 学校要建立校外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6. 学校要建立校外人员的请假和休息制度,对其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和管理。

第五章校外人员的待遇和奖惩1. 校外人员享有与合同约定相符合的薪酬待遇。

2. 对于工作出色、履行职责、做出贡献的校外人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模板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模板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机构)所有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和考核。

二、外聘教师资格与条件1. 基本条件:外聘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和专业能力。

2. 资质要求:外聘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证书。

三、聘用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需求,明确外聘教师的专业方向和教学任务。

2. 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和待遇条件。

3. 简历筛选: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挑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 面试考核:组织面试,对候选人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5. 签订合同:与通过考核的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外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并报教务部门审批。

2. 教学监督:教务部门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3. 教学评估:定期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反馈、教学观察等。

五、考核与激励1. 考核标准:根据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和教学创新等方面制定考核标准。

2. 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外聘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六、合同管理1. 合同期限: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续约的条件和程序。

2. 合同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七、解聘与退出1. 解聘条件:对于违反合同规定、教学效果不佳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外聘教师,学校(机构)有权解除合同。

2. 退出机制: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教学岗位,应提前通知学校(机构)并完成交接工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教务部门审议并公布。

请注意,这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聘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外聘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外聘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贯彻落实质量强校的精神,加强师资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修订外聘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外聘教师的定义1.外聘教师是指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

2.校外兼职教师是指学校聘请或校企合作企业中来校兼课的企业专家及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3.校外兼课教师是指学校聘请来校兼课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学校的教师。

二、聘任条件1.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应具有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职业技能资格;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

来自其他学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和任课经验;来自企事业单位一线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实践项目开发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

2.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应具有与所任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知识。

3.受聘教师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4.聘任教师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并接受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

5.接受我校日常教学管理。

三、管理和考核要求1.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的各项要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接受学校管理考核。

2.教务处、教研室平时要及时关心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做好课费时发放和服务工作。

3.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注意外聘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足额发放课时费和续聘的依据。

4.教务处应特别注意指导外聘教师在每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做好所有教学档案。

5.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范围,外聘教师测评由教学材料检查、学生打分及随堂听课三部分组成。

四、课时费结算与发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所聘任教师的职称、工作经验、授课效果及专业教师紧缺等情况具体确定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标准,中级及以下职称25元/节,高级职称30元/节;特殊专业课时费标准50至60元/节。

外聘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外聘教师是我院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请和管理由各系,部,和教务处共同进行~以系,部,为主。

二、由各系,部,分别聘请本系,部,课程所缺教师~审核其任教资格~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并代表学院与其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

三、各系(部)要向外聘教师讲清学院的主要规章制度,让他们知道上课不得不迟到、早退~有事需提前2天向教务处请假调课~不能随意缺课、私自调课、更不得中途走人等基本要求~以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活动秩序。

四、各系,部,要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有统一授课计划的课程还要向他们提供统一的授课计划,同时要向他们介绍学院对教学环节的主要要求~包括认真备课~不得无教案上课~及时布置批改作业~定期安排答疑时间~按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检查~对试卷及试卷批改的要求~学生成绩评定的方法等。

教学的备课用纸、教案表及学生实习报告纸等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五、各系,部,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的过程管理~及时通知所属外聘教师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检查~包括教学月查~期末教学检查~试卷、试卷分析及学生成绩审查~授课计划审查等~并于期末及时收存他们的各种教学文件,包括提供给他们的课程教学大纲、全学期教案、每班5位同学的全套学生作业和实验实习报告、批阅后的试卷及试卷分析和学生成绩等,。

六、各系,部,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考核工作。

从今年开始~学院决定将外聘教师的课时金划分为基本金和质量金。

基本金占80%~当月发放,质量金占20%~留存至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等发放。

对外聘教师的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包括上课是否认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私自调课等违纪情况等,、教学过程,教学的基本环节及教学内容完成情况等,、教学效果,学生考试结果及学生的评价等,~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等~一般A等控制在10%以内~B等控制在80%左右~C等控制在10%以内。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XXXXXX教研室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聘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传媒艺术分院外聘教师管理。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各教学部门应从本单位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专任教师紧缺、教学任务难以落实的情况下,方可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一)新聘理论课教学的外聘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丰富的讲授本门课程的相关经验和组织教学的能力。

(二)新聘实训、实验教学的外聘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实践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组织教学的能力。

(三)热爱职业教育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态度认真。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及要求(一)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及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

(二)学期初如实提供外聘教师聘任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自觉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保证质量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

(四)对教学效果特别差,学生普遍反映强烈,不能胜任我校教学的外聘教师,各教学部门可随时解聘。

(五)教学档案齐全,包括教学进度表、教案、记分册、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课件等。

(六)作业及批改要求每门课程根据课程特点要求一学期至少有3——5次作业,每次作业提供实训方案、实习指导书。

批改作业有详细批语,填到固定表格里粘在作业背面。

(七)考试及成绩评定要求1、出题考试课由任课教师按学院统一要求和格式出期末试题。

考查课现具体没有要求。

2、考试课期末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考查课期末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评定。

4、成绩评定平时成绩50%,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交作业情况以及作业质量评定,期末成绩占50%,选出本门课程有代表性的作业进行评定。

如平时成绩83分,期末成绩85分,总成绩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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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
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重庆市农业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聘用教师是我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老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兼职教职工队伍,对我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校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老师的聘用程序和管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一)坚持学校宏观调控和用人部门微观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聘用、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聘用老师领导小组、考评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郭忠亮
成员:王华平刘永文邹世平唐光建敖建张平
(二)考评小组
组长:
成员:党办、人劳科、督导室、教务处、所属科系负责人、本专业一至两名优秀教师
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劳科,负责统筹协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考评的具体实施由其所属科系完成,学校督导室负责统筹;
三、实施范围
(一)聘用教师是指学校所聘用的非正式编制的老师。

(二)聘用教师适用的岗位
专任教师包括专任文化课教师、专任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或实验技术指导教师。

四、聘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热爱学校,愿意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

(二)专任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且有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教学与管理能力;
兼职专业课、实训指导或实验技术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较好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操作技能水平及相应的教学管理能力;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具备教师基本素质,熟悉所教学科或工作内容,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传授知识能力,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或后勤服务工作。

(四)外聘教师年龄应在男55岁以下,女45岁以下。

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至男60岁,女50岁。

(五)身心健康,能够在聘任期内自觉履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六)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服从工作调配。

五、聘用程序
(一)申报
1.新聘聘用教师
每学年6月底,新聘专任聘用教师由所属科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需求计划,报教务处审核;然后,将新聘聘用人员需求计划提交考评领导小组审批。

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将用人计划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短信、微信、校园广播等方式发布。

2.续聘聘用教师
每年6月底,聘用教师根据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提出续聘申请,各办公室、各科系对申报人员进行汇总。

(二)考核
每年7月初,上一年聘用的专、兼职教师由督导室、教务处、所属专业科系共同组织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考评领导小组审批;新聘聘用教师由考评小组依据任职条件对参加报名应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报请考评领导小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三)聘用
经学校审批通过的拟聘教师,需到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合格者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共同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六、聘用管理
(一)由学校党委责成学校党政办公室进行统筹管理,任何部门无权擅自聘用人员。

考评小组办公室应建立聘用人员业务档案和信息库。

(二)各科系负责对本系聘用教师的日常管理。

(三)教务处、督导室协同各科系负责聘用教师的思想教育、上岗前后的培训、工作督导和检查、考勤和病事假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聘用人员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协调解决聘用教师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
掌握本科系聘用教师的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学校考评小组办公室;每学期期末对聘用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聘用教师试用期为1个月(续聘者不需试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

(五)聘用教师在聘期内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和用人部门的管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对经考核工作效果优良的兼职教师在合同期满时优先续聘;对工作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限期整改效果不好的聘用教师要及时解聘。

对于主动辞职或学校解聘的聘用人员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或本人,并签定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有关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解聘:
1.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达到学校规定聘用教师年龄。

3.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

4.出现违约、违法情况或严重责任事故。

5.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6.学校部分专业生源萎缩,原工作岗位无需求,并经学校转岗培训不能胜任新工作岗位。

7.其他不良行为。

七、福利待遇
1.基础工资
聘用专任教师基础工资定为1500~1775元/月,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拟聘岗位、受聘人员工作能力及学历等情况确定其基础工资。

初聘专任教师基本工资一般定为1500元/月。

2.校龄工资
每年增加30元。

(从2018年开始执行)
3.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根据聘用老师的学历定为研究生元/节、本科元/节、专科元/节。

每月由督导室统筹各系及学生对聘用老师的打分情况(《根据重庆市农业学校外聘教师考核细则》),评定为ABCD等。

课时津贴按等级发放。

4.期末考核奖
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正式编制教师期末考核奖的70%发放。

5.其他津贴
其他津贴包括出勤津贴、师德师风奖、安全责任奖、教学质量单项奖、班主任津贴、值周津贴、加班补贴、获奖、表彰奖、工会活动经费和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补贴。

以上项目与正式编制教师同等计发。

除此之外,不再发放其他津补贴。

6.保险
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和失业险。

7.试用期及寒、暑假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基础工资、课时津贴、晚自习津贴全额发放,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津补贴。

寒、暑假期间发放基础工资。

八、附则
(一)合同一式叁份,用人部门和拟聘教师各持一份,学校考评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

(二)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聘用人员或引进的特殊人才,其工资福利标准另定。

(三)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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