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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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SCN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预算、决算、施工过程管理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全部工程项目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严格实行施工、监理、审核相分离。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及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工程;规划部负责项目方案合理性审核,并对工程予决算进行技术审核;财务部主管并建立公司设备器材价格、施工费标准价格体系,并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决算的财务管理与审查。

第三条公司可根据工程类别与规模,委托设计、监理单位或指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设计、监理。

切块项目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落实专门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工程项目按统一编号和命名进行规范化管理。

规划部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编号和命名原则,在工程的设计方案中即确定建设项目的唯一编号和名称。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市场业务建设项目与预算内外网络(含机房)基础建设、扩容、改造、迁改、大修和临时项目。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市场业务或网络发展需要,在综合分析现有网络资源状况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概算,按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流程报批。

第七条对于已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或工程技术人员做现场勘测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预算。

第三章工程项目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编制与审核依据:1.设计与施工方案;2.《SCN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费取定标准》;3.《SCN设备材料价格标准与规定》;4.其它相关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方案随预算一并送审。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预算工程量、材料用量初审;规划部负责技术方案合理性审核,并对工程类别与施工企业等级、工程量、材料用量进行审核;财务部负责对预算的设备器材价格、施工费标准与工程造价的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推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划分与项目部的组建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按照所承建的工程内容,依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参考设计原则,将所承担的项目划分为便于管理的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部,对若干个单项工程实行项目部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专业项目代表组成。

项目经理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推荐,石化公司任命。

专业项目代表由项目经理按项目需要拟人选,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经工程项目管理部和石化公司批准后,成立项目部。

第五条项目部职能人员在项目部成立之日起,统一由各项目经理领导,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考核、考勤等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从工程立项后,负责从工程准备、施工到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直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石化公司视其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情况,提出进行调整或更换意见。

项目经理可视各专业项目代表的工作情况,有权对其提出罢免通知,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三章项目部的职责与权限第九条项目部的基本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等,组织制定总体控制目标,包括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四大目标,并对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形成目标控制系统。

3、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目标控制系统,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4、负责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部门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

5、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参与招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项目管理;(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四)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一)基本建设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三)其他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类:(一)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二)按投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三)按工程类型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经理职责:(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计划;(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三)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五)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一)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下达和监督检查;(二)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结算;(三)质量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四)安全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五)物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和供应。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二)项目审批;(三)工程设计;(四)施工招标;(五)施工监理;(六)工程验收;(七)工程结算。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督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行为和程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工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和效益,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大修、安全隐患治理、天然气用户工程项目。

第二节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第三条工程项目所需设备、仪表、材料等物资采购及管理,应严格按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执行。

一、对甲供物资采购的管理: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编制用料申请计划(招投标工程由建设单位编制用料申请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查后报工程技术部统一采购。

二、对乙供物资采购的管理:施工单位根据公司《乙供物资指定产品目录》采购,现场监理人员(无监理的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以下同)应对其是否为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及出厂合格证进行逐项验收,严禁使用未经公司认可的材料。

第四条监造及验收管理:一、对关键的、重要的设备和材料,应进行监造,监造费用纳入监理合同。

凡进行监造的物资,必须经监造人员签认后才能出厂。

出厂前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二、压力等级≥1.6Mpa的阀门必须进行试压复验(由施工单位负责);三、所有设备材料入库前应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入库验收。

采购物资到库时资料齐全:即物资材料两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三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劳动部门监检证),机电设备三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安装操作说明书),管件两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到现场后,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复验。

第五条物资领用和结算管理一.设备材料的领用:由施工单位填报用料申请并经建设单位复核签认后方可领料。

二.各施工单位领用管材前,必须到工程技术部办理领料手续。

三.工程技术部应及时办理领用物资的结算,工程完工交接后7个工作日内,工程技术部应办理完项目物资结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_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_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科学决策,高效实施;(四)以人为本,注重环保。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成本等;(三)工程项目监理管理:包括监理机构设置、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质量等;(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五)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四)加强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五)加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1. 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桥梁、道路、水污水处理、能源及环境保护等。

2. 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透明公开:项目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互通有无,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全过程控制:项目管理应从项目前期策划开始,贯穿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

•综合协调:项目管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各个环节和相关利益方的需求,通过协调解决问题。

•风险控制:项目管理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资源优化:项目管理应充分利用资源,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流程3.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建设工程管理的起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选址等环节。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进行项目的控制和监督,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约束条件,并制定项目计划。

3.2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项目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设计阶段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论证和设计,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3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执行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监督和施工质量控制等。

在施工阶段,需要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3.4 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在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对建设工程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并进行交付使用。

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4.1 项目管理软件项目管理软件可以帮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计划、任务分配、资源管理等工作。

常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包括Microsoft Project、ProjectLibre等。

4.2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规划和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项目部是本项目的主体。

秉承"优质、高效、节约、创新、廉洁"的方针,科学化、规范化地完成各项工程。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成果负责。

各单位移交给指挥部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由工程部接收。

第五条工程部接到各单位移交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成果及图纸进行审核。

第六条设计单位如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低劣,工程部可将设计施工图纸退给各单位。

对于图纸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与各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意见。

凡涉及设计原则变更应报指挥部领导审批。

第七条由于设计变更需增加的设计,由工程部提出技术要求,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

设计单位应当就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

工程部负责会审总结,并将结果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须经过招标产生,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第十条不得将监理任务委托给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监理大纲,报指挥部审定。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监理合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驻现场,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

未经监理工程师(2名)签字确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十三条本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权迫使监理工程师认可其本不同意的材料或工序。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上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引言•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效率。

•范围: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2. 总则•法律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质量第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监督:建设工程项目应接受严格的监督,确保合法合规。

•公平竞争:建设工程项目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权益平等。

3. 项目立项•立项条件: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家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立项程序:项目需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立项管理:立项后的项目需指定项目经理,并成立项目管理团队。

4. 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应编制相关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

•设计审查:设计文件需经过专业人员审查,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设计变更:如有必要变更设计,需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和备案。

5. 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详细规划施工工序和工艺流程。

•施工许可:施工前需获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按规定公示。

•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进行管理。

6. 质量控制•质量计划:施工前需编制质量计划,明确各项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检验: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技术要求。

•质量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处理结果。

7.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计划:施工前需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保障工人安全。

•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和使用不合格材料,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培训: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8. 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程项目需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监测:施工期间需进行环境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建设后评估:工程竣工后需评估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9. 资金管理•资金计划:项目需根据工程量和进度编制资金计划,并按合同支付。

•资金监管:项目资金需经过专项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是指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拥有权益和责任的一方。

业主方通常是在建设项目的初期阶段,与承包商或其他相关方签订合同,协定合作事项和应遵守的规定。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业主方的责任是监督并管理该工程项目。

本文将介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的职责、管理方法以及与承包商的关系。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的职责1. 策划总体项目:业主方作为一个项目管理者,需要负责整个项目的方案和计划的制订、评估和控制。

2. 招标和合同管理:业主方应负责启动投标和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在投标过程中,业主方需要确定详细的标准、规范和要求,以确保所有承包商都有清晰的了解和理解。

在签订合同时,业主方还应明确定义工程进度、质量要求、费用、保修期等条款。

3. 项目监督和管理:业主方应通过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支付等方式来监督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的达到设计要求,并及时有效地处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保证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符合计划。

4. 财务管理:业主方需要提供工程资金,并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中监督使用情况,确定各个项目的预算和投资。

5. 安全管理:业主方需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业主方可以报告施工公司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并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的管理方法1. 确定项目管理层:为了保证机构的功能和运作的透明度,业主方需要明确自己的管理机构,将工程管理划分为不同的职能和部门。

2. 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业主方可以开始寻找专业的工程咨询公司和技术支持,以帮助制定项目计划、监督和评估进展情况。

3. 确定预算和专项经费:业主方需要有明确的预算和专项经费,以确保工程项目运作的顺利进行。

4. 设立/确定标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需要依赖于明确和规范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业主方需要始终保持标准的最新版本,并确保标准被严格遵循。

5. 开发和管理项目沟通计划:为了确保项目所有方面的有效信息传达和交流,业主方需要制定一个完整的、详细的项目沟通计划。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推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划分与项目部的组建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按照所承建的工程内容,依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参考设计原则,将所承担的项目划分为便于管理的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部,对若干个单项工程实行项目部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专业项目代表组成。

项目经理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推荐,石化公司任命。

专业项目代表由项目经理按项目需要拟人选,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经工程项目管理部和石化公司批准后,成立项目部。

第五条项目部职能人员在项目部成立之日起,统一由各项目经理领导,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考核、考勤等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从工程立项后,负责从工程准备、施工到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直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石化公司视其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情况,提出进行调整或更换意见。

项目经理可视各专业项目代表的工作情况,有权对其提出罢免通知,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三章项目部的职责与权限第九条项目部的基本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等,组织制定总体控制目标,包括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四大目标,并对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形成目标控制系统。

3、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目标控制系统,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4、负责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部门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

5、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参与招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二)质量第一,安全为本;(三)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和市场需求,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标准规范;(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齐全;(三)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明确,符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四)项目选址、环境评估、土地使用等手续完备。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造价;(四)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设计职责,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四)遵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职责,对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取得监理资质;(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三)独立、公正、公平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控制工程项目建设的工期,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代建的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条:工程进度管理目标按合同工期完成,达到工程项目交工、竣工条件。

第四条:工程进度管理组织机构为切实抓好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设置工程进度管理考核工作组,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工程技术部部长;成员:工程技术部全体成员。

第五条:工程进度管理流程1、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审批2、签定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3、工程进度检查4、进度报告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审批要求1、工程进度计划按合同文件约定并按照年度总体目标编制,在项目正式开工7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完成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各工序年度总体进度、季度进度、月进度计划(特殊项目要求按每周或每个工作日编制),确保完成进度计划的实施保证措施(工、料、机配置)等;2、监理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计划审批后上报子公司;3、子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计划的审批,并报城发集团进度管理考核工作组;4、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子公司上报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并正式下发执行;5、年度总体进度计划通过审批后,原则上不允许改动,特殊情况据实每季度进行调整,调整进度计划审批程序同上。

第七条、进度管理目标责任书签定根据施工、监理、子公司进度管理考核工作组按照年度总体计划制定并审批的进度计划,由各级管理单位分级签定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作为进度目标完成及考核(违约处罚)的依据,各级管理单位按职责划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工程进度检查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执行月、季度、半年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方法及内容要求如下:1、检查部门:进度管理考核工作组、子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2、检查方法:采用项目现场实地检查,各项目、各工序严格按照审批的进度计划、签定的进度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检查;3、检查结果运用:根据检查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形成进度检查书面报告,按照计划进度完成的项目及单位给予认定,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子公司、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子公司提交未完成任务的书面材料说明,对未完成任务又无其他证明依据的子公司进行进度管理考核,要求子公司根据检查情况对未完成任务又无其他证明依据的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违约处罚并制定限期整改完成计划,并将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违约处罚、进度涉后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进度管理考核工作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基本信息:中文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实施时间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共计十九条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基本内容:第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企业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三)质量第一、安全优先;(四)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五)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第二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第四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设计、勘察等环节。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等因素。

第六条立项审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

第七条设计、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设计、勘察质量。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第八条工程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第十条招标人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投资预算等内容。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有序。

第五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自检。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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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国道307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任务,按照省厅、省局、分局对全线建设的布署,结合307国道分公司指挥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道307线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二章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第一节施工进场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总工、主要人员、设备等是经评标专家审定、业主认可的。

原则上不应变动,特殊情况如有变动,须向业主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件和业绩证明(与招标文件要求相
同),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以确保其资格和整体业务水平不低于原投标文件所报人员素质和设备要求。

第三条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施工、监理单位进场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未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令其完善,整顿后仍未达要求者,指挥部有权令其退场同时上报有关单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第二节工程技术管理
第四条建设项目技术管理实行“业主负责、设计单位保证、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的责任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工程量及设计与现场进行核对,将疑难问题或不清楚之处分摘出来并请示监理、设计代表、指挥部给予解答。

未经技术人员会审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已审核的技术文件向施工队长、现场负责人进行逐级技术交底,以确保每个施工人员对设计了如指掌,指导生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即将投入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核定,确保工程技术标准。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应对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进行联测闭合,并根据实际进行加密布设,所有布设点须经监理签认留存。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先进行试验路段的施工。

施工单位应同监理一起选定具有代表性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长度宜100~200米,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操作。

试验路段总结的数据、结论经监理签认认为可以用于指导生产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而且在以后的施工中需不断检验、更新,从而保证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第十条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施工、监理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工作,各项目部应做好组织实施与检查工作,为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奠定基础。

第十一条工程完工后,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办法做好竣工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并上交指挥部存档。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指挥部实施。

各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为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一切。

第三节工程质量管理
第一条该项目在建设中,应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各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增强质量观念,提高质量意识,确保优良工程。

第二条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质量目标为: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85%以上,优良工程。

第三条该项目在建设实行指挥部负责人全面负责,监
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四级质量管理体制。

第四条指挥部将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派驻地监理工程师,实行现场工程监理,对每一项工程的每一道工序进行质量监理。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制度,保证充足的检测人员和试验设备,保证工程质量。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指挥部责任人是质量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部总监是质量负责直接责任人。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指挥部负责人应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订项目质量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内部也要逐级签定质量目标责任书,将质量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基层单位、个人,明确责任,提高全员意识。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一旦发现问题,层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组织质检管理人员和设备进场,并建立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人员由省质量监督站审查,并颁发证书,计量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核定,只有经核定并颁发证书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指挥部同步要
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对下列项目采取有效措施:
1、原材料试验、最大干密度试验、砂浆配合比试验、水泥砼配合比试验、沥青碎石(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基层混合料配合比试验应送交吕梁分局中心试验室试验,并由其提供合法的试验报告。

2、对隐蔽工程除做好各项记录外,应拍摄必要的现场照片并随记录存档。

3底基层、基层、面层混合料,拌和必须采用带有电子计量系统的场拌设备集中场拌;底基层、基层,面层必须采用摊铺机摊铺;保证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种施工、自检、报检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字,及时进行内业资料的归档整理,严禁编造假资料,必须做到工程与资料同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部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购买原材料时,必须符合公路工程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全部符合设计对材料的要求。

原材料进场前应严格按规定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投入使用,指挥部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进行抽检,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第四节工程进度管理
国道307线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将分阶段实
施,工程建设中指挥部将根据总计划下达分阶段目标责任计划,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根据指挥部的总体安排,对所承担的工程编制详细的分阶段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部、指挥部审批,再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项工程进度,月(旬)计划。

并于每月20日前向指挥部上报月进度表,指挥部汇总后于每月24日前上报上级部门。

第五节工程计量与支付
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计价,每月20日前由施工单位如实填写“支付月报表”。

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月计量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未签认验收的工程,不准计量,每月23日前将“支付月报表”及有关质量验收证明资料报驻地监理、监理部认真核实后签字认可,并上报指挥部工程部、质检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第六节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不合理,有必要变更时,施工单位填写“变更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驻地监理、总监、设计代表签认,项目部核实后上报指挥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文给项目部、监理部,由监理部签发“工程变更指令”,施工单位按指令进行施工。

第三章文明和谐施工
第一条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成立文明生产领导组,设立文明生产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和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力争为工程建设开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二条施工现场实行标识管理,挂牌施工,即工地要有标段地界牌,施工地点要有工程简介牌和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牌,标明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

第三条施工现场要求整洁、规范、有序,材料要求码方成型堆放,并设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用途和质量要求,施工机械杜绝乱放现象,要停放有序。

第四条为鼓舞广大建设者的士气、干劲,提高质量意识,工地上要有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标语。

第五条为便于监督检查,做到职责分明,有问题现场解决,所有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质检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总监、驻地监理上工地必须配戴胸卡,胸卡上必须注明单位、姓名、职务和所负责工程段落内容,背面注明主要职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和有关防洪、抢险规定,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同时,教育职工树立环保意识,提高防洪抢险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环境和堵塞河道的现象发生。

否则,责任自负。

第七条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质工程活动。

对此指挥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在全线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竞赛热潮,圆满完成国道307线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任务。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各施工单位领导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作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

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五同时”原则,(即:生产、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同时进行),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一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注重督促检查落实。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对各类事故要严肃查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三机械操作驾驶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对不合格和未审核的操作人员不得上岗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开工前、停工后对作业场地要进行必要清理,保证机械设备在正常施工环境下工作。

五施工现场用电、架设线路都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
作,不得私自随意操作,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六各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洪良好。

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洪、防雨措施;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必须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明显施工标志。

七爆破作业的施工方案,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由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证件的专业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配置警戒,采取必要防震措施。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各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

20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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