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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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司法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司法所长负责全面领导司法所工作,主持日常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开展工作。

三、人员管理第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七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5.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四、档案管理第八条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第九条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文件的整理应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

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第十二条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

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五、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第十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时休息。

司法所规章制度汇编

司法所规章制度汇编

司法所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工作秩序,维护司法所正常运转,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司法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司法所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管理制度等内容,具体事项由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四条司法所全体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司法所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言行举止得体。

第六条司法所员工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司法所内部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司法所员工应恪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放纵、玩忽职守。

第八条司法所员工应遵守办公守则,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司法所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调动工作计划。

第十条司法所员工应认真执行领导的决策指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向。

第十一条司法所员工应保持工作秩序,不得私自处理工作事宜,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司法所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共财物,不得挪用、浪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司法所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司法所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司法所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第十六条司法所应建立沟通渠道,促进上下级间合作与沟通,实现协调发展。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在笔。

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调岗处理,甚至开除。

第十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将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移交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司法所将依据公开透明原则,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司法所,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司法所规章制度制定时间:年月日司法所所长签字:年月日以上就是司法所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司法所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司法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管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镇机关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司法所(含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集体学习由司法所长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踊跃发言,按要求撰写心得体味,全年不少于2 篇.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味。

鼓励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学历层次。

四、组织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

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体味文章等。

(二)日常管理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办公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浮现故障及时维护。

三、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办公,不许从事打扑克、下棋、打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司法所印章、信函、文印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簿,严格审核手续,防止滥用和被人盗用现象发生.六、交通工具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1、司法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2、请假批准权限:所长因事请假一天须经镇分管领导允许批准,两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干事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镇分管领导批,三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两天以上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逐级销假.(四)请示汇报制度1、司法所每月要向司法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2、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1. 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上下班打卡或签到要求,以及请假、加班等相关流程。

2. 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制定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准确性。

3. 质量控制和审核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标准和审核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制度:规定客户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及时处理客户的咨询和投诉,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5. 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确保机构内的信息安全,对客户信息和鉴定结果进行保密。

6. 员工培训和发展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7. 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对机构内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8.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财务审计等。

9. 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改进机构的管理水平。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

司法所各项制度全集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平台和窗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法所工作制度1. 组织制度。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2. 学习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会议制度。

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报告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 工作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二、司法所业务制度1. 人民调解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 社区矫正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3. 法律援助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4. 法律咨询制度。

司法所要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 普法宣传制度。

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司法所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

2. 财务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合理。

3. 保密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4. 安全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

四、司法所队伍建设制度1. 政治素质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业务素质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3. 廉洁自律制度。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清正廉洁。

司法所制度模板

司法所制度模板

司法所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保障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

第三条司法所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司法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司法所应当设立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所长负责司法所的全面工作,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

第六条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经过相应的培训。

第七条司法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兼职人员或者志愿者。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司法所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代表乡镇政府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助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五)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流程第九条司法所各项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环节,确保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流程: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宣传等。

(二)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流程:接收矛盾纠纷线索,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制作调解协议书,协助执行调解协议。

司法所管理制度

司法所管理制度

司法所管理制度一、引言司法所是我国司法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司法所管理制度是司法所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和制度体系,对于加强司法所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所的满意度、信任度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构建健全司法所管理制度,完善司法所管理体系,是当前司法所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司法所管理制度的概念司法所管理制度,是指在司法所管理工作中遵循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

它该包括司法所组织结构、人事管理、经济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纪律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制度,旨在规范司法人员的行为,提高司法所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效果,维护司法所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三、司法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规范管理行为。

司法所管理制度对于司法所管理人员的行为起着引导和规范作用,有利于减少管理行为中的不规范现象,推动管理工作向规范、科学、高效发展。

2. 提高管理效率。

有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提高司法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加强监督管理。

司法所管理制度规定了管理人员的权限与职责,有利于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有效防止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4. 增强社会信任。

司法所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所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增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构建司法所管理制度的原则1. 法治原则。

司法所的管理制度应当以法律为基础,依法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原则。

司法所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人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依法管理原则。

司法所的管理制度应当依法管理,严格依照法律和制度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

4. 效能原则。

司法所的管理制度应当以提高管理效率、服务效果为目标,采取高效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司法所的工作效能。

五、构建司法所管理制度的内容1. 司法所组织结构规范。

司法所的组织结构应当科学合理,各级管理机构之间职责分工明确,权责对等,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架构。

司法所各项制度

司法所各项制度

目录司法所制度、职责 (3)(一)、司法所所长职责 (3)(二)、学习例会制度 (4)(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4)(四)、值班接待咨询登记制度 (5)(五)、请示汇报制度 (6)(六)、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6)(七)、业务公开、公示制度 (6)(八)、定期考评奖惩制度 (7)(九)、档案管理制度 (7)(十)、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7)(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8)(十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8)△岗位目标责任 (8)△纠纷登记制度 (9)△统计制度 (9)△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0)△回访制度 (10)△纠纷排查和信息反馈制度 (11)△工作例会制度 (11)△工作台帐制度 (12)(十三)、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12)(十四)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2)(十五)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3)(十六)镇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3)(十七)“流动调解庭”工作制度 (14)(十八)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4)(十九)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16)(二十)普法学习制度 (17)司法所制度、职责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不良青少年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所有工作。

9、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一)、司法所所长职责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依法履行下列职责:l、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所有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枫桥司法所工作制度管理

枫桥司法所工作制度管理

枫桥司法所工作制度管理一、枫桥司法所简介枫桥司法所位于我国湖南省岳阳市枫桥区,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约XX 平方米。

枫桥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公正公平、法治保障”的工作理念,以提高司法所工作质量、效率和社会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枫桥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XX名,设有XX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枫桥区的司法行政工作。

二、枫桥司法所工作制度(一)依法行政制度枫桥司法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司法所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在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二)岗位责任制度枫桥司法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服务承诺制度枫桥司法所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服务承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四)首问负责制度枫桥司法所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由首位接待工作人员负责解答或引导办理。

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诉求,及时解决问题,不得推诿、敷衍。

(五)限时办结制度枫桥司法所对各项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人员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延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六)民主决策制度枫桥司法所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重要事项要经所务会议讨论决定。

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司法所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七)考核评价制度枫桥司法所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八)保密制度枫桥司法所加强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一、司法所概述司法所是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法律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人民法院的行政、执行和审判三项职能之外的其他职责,是人民群众来院解决法律问题的首要选择。

二、司法所的工作制度1、法律援助制度:为解决民生问题,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岗位,组织律师、基层维权组织和志愿者协助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

2、案件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案件管理岗位,对接收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进行登记、归档和传递,确保案件的流转和查询平稳有序。

3、证据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证据管理岗位,对接收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保存和归档,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设立档案管理岗位,对接收的卷宗进行整理、保存,记录并维护审判过程的整个过程,确保案卷资料的存储有序。

5、调解制度:司法所设立调解岗位,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模式,针对纠纷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良好和谐解决方案。

6、执行制度:司法所设立执行岗位,负责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到达司法所的案件,通过协商、执行拍卖或变卖形式,强制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所的岗位职责1、所长:是司法所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司法所各项工作,组织规划司法所的决策和发展方向,制定各项制度和计划,保障司法所正常的运转和工作的顺利昂转。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弘扬法律精神。

2、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司法所的各种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证据管理、安全和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接待、调解等具体工作中负责接待人员和调解协调,组织并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3、法官:承担司法所审判业务,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进行审理、排除、再审和调解等业务,并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加强民主人权的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所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司法所管理制度保障

司法所管理制度保障

司法所管理制度保障一、司法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司法所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所的正常运行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首先,司法所管理制度是司法所保障独立、公正、高效运行的基础。

司法所作为承载司法权力的机关,其独立性和公正性是司法所能否履行好职能的前提和基础。

司法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保障司法所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减少各种干扰和影响,保证司法所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司法权威的发挥和实现。

其次,司法所管理制度是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的保障。

司法所作为司法权力的执行机关,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权的行使和实现。

司法所管理制度涉及到司法所的内部管理机制、人员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容,这些内部规范和制度安排对于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和维护司法权威有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够保证司法权顺利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最后,司法所管理制度是维护司法所稳定运行的保障。

一个完善的司法所管理制度将使得司法所内部运行更加稳定和有序,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突发事件,保障司法所的稳定运行。

司法所管理制度的完善不仅是司法所自身管理和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适应社会发展和司法改革的需要。

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法治发展的新趋势,维护司法所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司法所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

司法所管理制度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严格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保证司法所的各项管理活动合法、合规,并使之成为司法所管理的基本准则。

2. 公平原则。

司法所管理制度应当把公平作为最基本的价值追求,确保管理决策公平公正,出台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实现内外公平、个体公平,妥善处理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的关系。

3. 提高效能原则。

司法所管理制度应当立足实际,不断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司法所的核心竞争力、创新力和服务能力。

4. 充分民主原则。

司法所管理制度应当充分尊重民主程序,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并且促使其行使合理激情、展现智慧、发挥特长,形成共识和壮大合力,增强内生动力。

司法所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司法所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司法所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所长、副所长、司法助理员、文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三)奖惩分明原则;(四)民主集中原则。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提前向所长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办公场所会客、饮酒。

第五条工作态度(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待群众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咨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司法所工作。

第六条工作作风(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质量,不得敷衍了事,草率从事。

(三)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保密制度(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群众隐私。

(二)对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播。

(三)不得擅自携带、复制、传播涉密文件、资料。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所长职责(一)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培训。

(三)协调处理司法所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九条副所长职责(一)协助所长工作,完成所长交办的任务。

(二)负责分管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对分管业务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措施。

(四)协助所长处理司法所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

第十条司法助理员职责(一)负责司法所日常工作,协助所长、副所长完成工作任务。

司法所的规章制度

司法所的规章制度

司法所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所管理和运行,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司法所正常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规定。

第三条司法所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司法所应当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公正、廉洁办事,不得滥用权力、徇私舞弊。

第五条司法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矛盾调处和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管理制度,保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七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和惩戒制度,激励干部职工提高工作业绩,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司法所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司法所应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打击腐败现象。

第十条司法所应当积极推动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第十一条司法所应当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工作业绩。

第十二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干部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隶属关系第十四条司法所直接隶属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辖区内司法所的工作。

第十六条司法所在工作中,应当服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和指示,保持密切联系、互相协调。

第十七条司法所应当按照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司法所应当定期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司法所在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复杂情况,应当及时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

第二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司法所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司法所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司法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司法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司法所工作职责1.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 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架构1. 司法所所长全面负责司法所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2. 司法所工作人员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各项工作。

四、工作制度1. 司法所工作职责: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工作,部署下周任务。

3. 业务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4. 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机密和司法秘密的安全。

6.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司法行政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五、人员管理制度1. 人员总规定:本制度由司法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覆盖本所所有职工。

2. 岗位设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实际需求,设置相应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3. 人员招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4. 培训考核: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

5. 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司法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司法所规章制度上墙

司法所规章制度上墙

司法所规章制度上墙一、司法所的管理范围司法所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接收、审理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3. 开展法律教育活动;4. 维护社会治安;5. 执行法律文书。

二、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组织法》的规定,司法所的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 接受和处理群众来访、来电、来信;3.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4. 开展法律教育活动;5.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6. 执行法律文书。

三、司法所人员的工作规范1.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管理,忠实履行职责;2. 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集体和个人秘密;3. 必须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不得违法作为;4. 必须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办事公正,严格执行制度;5. 必须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司法所的办公守则1. 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2.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3.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4. 工作期间,不得接受或索要他人礼物、款待;5. 严格管理办公用品,做到节约使用;6. 工作期间,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使职权。

五、司法所的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司法所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降级;5. 辞退。

六、司法所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司法所工作的公正、高效,设立了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1. 监督电话: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2. 审计监督:对司法所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3. 审查调查:对司法所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进行审查调查;4. 审议监督:对司法所的重要决策进行审议监督。

七、司法所的服务宗旨司法所的服务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制定司法所规章制度

严格制定司法所规章制度

严格制定司法所规章制度一、司法所的基本职责1. 依法行使司法权,处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 维护司法所内部秩序,保障工作人员的权益和合法权益;4.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5. 执行上级机关的法律文书和决定,认真履行职能和义务。

二、司法所的管理制度1. 司法所领导班子的组成和职责分工;2. 司法所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3. 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4. 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5. 司法所业务办理标准和要求;6. 司法所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7. 司法所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8. 司法所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和服务;9. 司法所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维护司法所的形象和声誉;2.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独立、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 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和指导,服从命令,保守秘密;4.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5. 不得私自处理案件,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礼金和好处;6. 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懈怠失职。

四、司法所业务办理标准和要求1.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效率;2. 加强对当事人的调查和了解,提供全面、客观的法律服务;3. 落实法律援助政策,为贫困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 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权益;5. 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6.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和沟通,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7. 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司法所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和制度,做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2. 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财务造假和挪用;3. 定期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和检查;4. 坚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5. 推行财务公开和透明制度,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泰兴市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泰兴市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泰兴市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泰兴市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司法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乡镇及上级机关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司法所(含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人人有笔记、有心得。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集中学习由司法所长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

集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踊跃发言,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2篇。

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鼓励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学历层次。

四、组织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

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体会文章等。

日常管理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办公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三、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办公,不准从事打扑克、下棋、打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司法所印章、信函、文印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簿,严格审核手续,防止滥用和被人盗用现象发生。

六、交通工具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

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销假制度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请假批准权限:所长因事请假一天须经乡镇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局政工科,两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干事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乡镇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局政工科,三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两天以上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三、工作人员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逐级销假。

请示汇报制度一、司法所每月要向司法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司法所内人员管理制度

司法所内人员管理制度

司法所内人员管理制度日常(一)接收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为社区办理登记手续时候,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的相关规定,分发《告知书》,并认真填写《社区登记表》。

(二)监视1、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对其家庭、原工作单位或所在村居(社区)进行走访了解,保证保证人和监护人的信息准确无误。

2、保证人或监护人由社区具有监视能力的近-亲属或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和愿意承当监视责任的亲友担任。

保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能力履行保证责任。

二是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三是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三)走访1、司法所工作人员每个月要与社区见面一次以上,每周要与社区联系一次以上,了解掌握社区的近期情况、思想动态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对象每月交一份思想汇报给司法所。

3、司法所在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要加强对社区及其家庭的走访,掌握社区的动态。

4、走访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同时应将走访情况登记在《社区走访登记簿》。

(四)公益劳动1、有劳动能力的社区必须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2、社区公益劳动工程由司法所按照符合公益利益、社区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视检查的原那么设置。

3、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公益劳动登记簿》。

(五)外出请销假1、社区活动范围为社区矫正地的县级行政区域。

2、社区因医疗、探亲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上述活动范围的,必须到司法所填写《社区请销假申请审批表》,经司法所同意,送公安派出所批准,报市办公室和市公安局备案。

3、社区一次请假一般不超过7天。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须提前申请报批;无法提前报批的,须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司法所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实社区请假理由,确保社区不脱管。

5、在社区请假外出期间,社区也应继续遵守有关的汇报制度。

6、社区返回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办理销假手续。

(六)会客1、社区承受新闻媒体采访、会见境外人士,应当事先将来访者的根本情况、会见事由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市办公室批准。

司法所制度

司法所制度

司法所内部人员管理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

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

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

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

司法所司法所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本所所属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凭所领导签名的批条方可查阅,其他单位及个人一律凭介绍信,并登记造册;二、凡借出档案资料归还时,档案员要逐卷清点,写明交还日期和签名,将案卷归还回原处;三、对借出逾期未还的档案,档案员要负责用电话或发函催还,如借档案仍需借阅的,要办理延长期手续,若逾期不还又不前来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员要到借档单位催收;四、档案资料由档案员分工负责管理,单位主管领导经常检查督促工作,必要时组织档案员对照档案目录清点,发现缺少案卷,及时查清原因上报,年终结合检查做好年度统计工作;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切实遵守司法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并做到互相检查督促,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东城司法所司法所所长职责一、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制定全所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二、负责抓好全所人员的管理教育,搞好内部团结,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激发工作热情,保障依法执业,格守职业首先和执业纪律;三、负责主持所务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负责督促、检查所内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五、负责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街道)请示汇报工作;六、负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东城司法所受理调解纠纷范围一、企业及其他集体私营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营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及村(居)民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涉及经济、财产权益的生产经营纠纷;三、公民之间发生的涉及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赡养、抚养、抚育、债权债务、民间赠与、侵权索赔等具有财产权益性的民间纠纷。

司法所内人员管理制度

司法所内人员管理制度

司法所内人员管理制度
一、构成
1.人员总规定
本管理制度由本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覆盖本所所有职工。

2.岗位设置
本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来完成。

根据本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参照行业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内部业务特点,细化和分类决定岗
位的设置,主要分为法官岗位和服务性岗位。

3.人员资源
本所职工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来自于公立法官学校毕业的法官,
另一部分为其他服务性人员。

除法官外,其他所需人员,由本所的主管人
员组织招聘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审查,以确保实施本管理制度的顺利开展。

二、进入
1.法官
招聘法官,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者可以入职。

2.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由本公司集中统一招聘,招聘采用招标、选择、审核、考核
的方式进行,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入本机构。

三、管理
1.工作分配
每位职工应严格按照职务职责进行工作,有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将每位职工的工作内容和领导政策规定,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分配。

2.岗位责任
本管理制度规定,每位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负有岗位责任。

3.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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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司法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镇机关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司法所(含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集体学习由司法所长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

集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踊跃发言,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2篇。

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鼓励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学历层次。

四、组织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

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体会文章等。

(二)日常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办公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三、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办公,不准从事打扑克、下棋、打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司法所印章、信函、文印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簿,严格审核手续,防止滥用和被人盗用现象发生。

六、交通工具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

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1、司法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请假批准权限:所长因事请假一天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批准,两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干事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镇分管领导批,三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两天以上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逐级销假。

(四)请示汇报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向司法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2、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犯罪嫌疑的要及时向司法局和乡镇分管领导报告。

4、对司法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向乡镇分管领导报告;乡镇重大的司法行政工作、活动及时向司法局报告。

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五)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要在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司法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综治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4、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5、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6、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

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

交接要履行手续。

二、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

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

三、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落实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市局批准后销毁。

四、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内容,借出的卷宗要及时收回。

(七)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

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

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激化,每次排查调处后,要及时写出情况报告。

3、对排查出的疑难纠纷,司法所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

4、司法所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

(九)社区矫正制度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序。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

每月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益性劳动。

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销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

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十)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尽量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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