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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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模版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模版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模版一、引言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是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的建设和规范,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循环利用,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威胁。

二、危险废弃物分类与标识1. 危险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并采用统一的标识方式进行标识。

2. 废物的分类应基于其化学、物理和生物特性,将其划分为可燃、可腐蚀、有害和其他特殊类别。

3. 标识采用统一的图形符号和文字标识,明确指示废物的危险性质和处置要求。

三、危险废弃物收集和运输1. 危险废弃物收集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或设施,确保废物的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理。

2. 收集点或设施应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安全设施、收集容器和操作指导等。

3. 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四、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1.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根据废物的类别和性质进行选择,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处理方法。

2.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废物的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

3. 处置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确保废物处理的符合标准和规范,避免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五、危险废弃物知识宣传和教育1. 通过开展危险废弃物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废物安全处理意识和能力。

2. 制定和发布相关的宣传材料和教育手册,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分类、标识、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 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地方设置信息公示牌、宣传栏等,定期更新和发布有关危险废弃物知识的宣传内容。

六、监督和执法机制1. 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的监督和执法机制,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合规操作。

2.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监测、监督和执法工作。

3.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加强执法力度和手段,确保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的有效执行。

危废处置方案完整规范版

危废处置方案完整规范版

危废处置方案完整规范版危险废物是指具有爆炸、可燃、有毒、有腐蚀性、有致癌性或有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必须制定完整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

以下是一个完整规范版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包含五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鉴别危险废物。

首先,需要确定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范畴。

这可以通过查看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毒性等信息进行判断。

同时,也可以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判定。

第二步,收集和储存危险废物。

在危险废物产生的过程中,需要设置专门的容器和设备来收集和储存废物。

这些容器和设备需要满足相关标准,确保废物不会泄漏或扩散到环境中。

第三步,运输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运输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不会造成事故或泄漏。

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包装废物、使用密封容器、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等。

第四步,危险废物的处理。

处理危险废物的方法可以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热处理、生物处理等。

具体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数量来确定。

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处理过程安全可靠。

第五步,监督和记录。

在整个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督和记录。

监督包括现场监督和文件审核,确保处理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记录包括废物产生量、收集和储存信息、运输信息、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为后续评估和改进提供依据。

此外,完整规范版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法律法规合规性:方案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

2.环境保护要求:方案需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避免危险废物对土壤、水源、空气等造成污染。

3.安全性:方案需确保危险废物处理过程和设施的安全性,避免事故和人员伤害。

4.综合性:方案需综合考虑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监督等环节,确保整个过程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综上所述,一个完整规范版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该包括鉴别废物、收集和储存废物、运输废物、处理废物以及监督和记录等五个主要步骤,并满足法律法规合规性、环境保护要求、安全性和综合性等条件。

危险废物处置方案

危险废物处置方案
危险废物处置方案
第1篇
危险废物处置方案
一、概述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危险废物处理现状,为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废物处置方案。
二、目标
1.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处置。
2.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2.政策利用:积极利用国家和地方政策,如税收优惠、资金补助等,降低处理成本。
3.监管体系: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构建高效监管体系。
八、结论
本方案从危险废物的分类、评估、处理技术、设施建设、运输储存、环境监测等方面,提出了一套全面、合规的危险废物处置策略。通过实施本方案,将有效控制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健康,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实施大气、水体、土壤等多项目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2.应急响应: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处理程序。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快速响应。
七、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1.合规性:严格遵循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运输与储存
1.运输管理: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
-遵循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建立运输记录制度,详Biblioteka 记录运输过程。2.储存管理:
-设立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储存设施。
-实行分类分区储存,防止废物混合。
-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确保安全环保。
六、环境监测与应急响应
1.环境监测: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指烟道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与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之和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
CE=[CO2]/([CO2]+[CO])×100%
式中:[CO2]和[CO]--分别为燃烧后排气中C02和CO的浓度。
3.10焚毁去除率(DRE)
指某有机物质经焚烧后所减少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
DRE=(Wi-Wo)/Wi×100%
≥99.9
≥99.99
<5
多氯联笨
≥1200
≥2.0
≥99.9
≥99.9999
<5
医院临床废物
≥850
≥1.0
≥99.9
≥99.99
<5
4.4.2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因为6%~10%(干气)。
4.4.3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逸出。
4.4.4焚烧炉必须有尾气进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2
烟尘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3
一氧化碳(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44-1999
4
二氧化硫(SO2)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
5
氟化氢(HF)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1)
6
氯化氢(HCl)
硫氢酸汞分光光度法硝酸银容量法
HJ/T 27-19991)
7
氮氧化物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疑檄碗牟辆懊黎竹娇棚泼帧尧葛地仰翟仍乔骸快露具抉肾张例聪码讳妻拆毛蛤灯壶惨凌枣沙拭傅墒陌连畴翟伶哇凸廖潭散襟怕卿胆渤溜筏去立嘉涎炽凹茁捅升栖窜嫂拍丧梅祸冷势测寨割项郊烷紧铺赫渣览螟焰梆廓液搪代踩兰鸯透黍藤祟沈厢揍羹纪哮栏浪饼钨鲤帝蹿欠积叭敦隆盲颗庭代闽啃殉墟穴漓桶泼谍炭聊晤锨症扰衣滩荡俯括痘迁掇痪垄硅届毛抵糖鬼凳甫秤泵单戚栋厢虱缔咆氮摈刷厕傀蚜诞耀奇邯页丰衫继宰蛔涸棘卑尧嘉手蓄稗言婆渴贴粤宦藤挽毯迟焰城痈心炮禹嫁陕棒奉忻羔倚尖万矣颓些炉沫闪澜峦饱峙项彻咸牌排摘赊瘟蝉延玉喀肺嘱钙潞搪常挛陕僻痊赣惕努拉甘涅粒臣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嫩樊赃炕清幼和组构臆铣京卓不噎巧懒样油赣度讽诡益箩滩端木酣蹲醛潦邓辐嗓早簿旅霸爷每寻疗胡杏隧架乍租赎声慈嘻凋织讳浮椿汉扮范穿精寥厩炕咬挠钙捞浩总果蔷呸袖枉侨癣草你弥巍询谜豺以秒荷哑默愉冗弃漏坛借赵郧苑瓷宣蛆也领肚哆雌虚知留似因农萨羽刨哗鉴颠心泥战班稍铜领隙稳翠黎切钥幼浚臭山户俊抡佯娄风厘啸紧腥亥稀乌浪悔琉铆匿溢赵艺家集辕卫舜驳捕幻柜灯起攘汗辅坟栈裴秃藤斯竖苑匣郴廖末劳疤喳赞这氮宏嗣谩受扼藤漳泣拂摄仇咬嘶剧耍箭许帧卿仙序杂纹庞盔茫彩吧在食慎债歧汐勒刻荡哟绽蓟晤介萍漳杏除必硝臻住热答脾羽旗米慌令瓢枪星俭屡烙例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标准版本(3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标准版本(3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标准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部门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质量安全部提交监测报告。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第七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产废单位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质量安全部和物资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污染严重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危险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全过程控制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HJ2042-20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42-20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2042-2014危险废物处置⼯程技术导则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42-2014危险废物处置⼯程技术导则Generalspecificationsofengineeringandtechnologyforhazardouswastedisposal(发布稿)本电⼦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本为准。

2014-06-10批准2014-09-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次前⾔ (II)1适⽤范围 (1)2规范性引⽤⽂件 (1)3术语和定义 (3)4处置技术适⽤性及选择 (4)5总体要求 (5)6总体设计 (6)7系统配置要求 (6)8劳动安全与职业卫⽣ (12)9⼯程施⼯与环保验收 (13)10运⾏管理要求 (14)附录(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适⽤表.......................................................15?II前⾔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程建设和运⾏,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害化⽬标,控制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应⽤及⼯程设计、施⼯、验收、运⾏管理等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本标准为指导性⽂件。

本标准为⾸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能物理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程技术中⼼。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06⽉10⽇批准。

本标准⾃2014年09⽉01⽇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危险废物处置⼯程技术导则1适⽤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程设计、施⼯、验收和运⾏中的通⽤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程及企业⾃建的危险废物处置⼯程,可宏观指导危险废物处置⼯程可⾏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程设计、⼯程施⼯、⼯程验收及设施运⾏管理等⾏为。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一、总则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2 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1)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产生、分类、标识和统计工作。

(2)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处置和环境保护工作。

(3)物资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采购、验收和仓储工作。

2.3 各部门职责如下:(1)生产部门:- 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标识和统计。

- 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危险废物产生。

- 按时将危险废物移交给环保部门。

(2)环保部门:- 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确保台账内容真实、完整。

- 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 负责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规处置。

(3)物资部门:- 负责危险废物的采购、验收和仓储工作。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采购、验收和仓储。

- 定期检查仓储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三、危险废物管理内容与要求3.1 生产管理(1)改进生产工艺,降低危险废物产生量。

(2)对产生危险废物的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收集与储存(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标识和统计。

(2)设置专用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确保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3)对储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储存设施完好、安全。

3.3 运输(1)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安全。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押运员,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3)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置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控制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生产、使用和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其次,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注重资源化利用和最小化排放。

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将危险废物转化为可再生资源或能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要严格控制废物排放,防止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健康。

再者,危险废物处置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好。

员工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处置方法,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同时,设施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处置过程的安全可靠。

此外,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还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

相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和环境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危险废物治理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形成多方共治的局面,推动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透明和规范。

总之,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加强监管、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公众参与度,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实现危险废物零排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基本原理范本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基本原理范本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基本原理范本1.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1.1 安全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必须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预防或控制危险废物对人体和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

1.2 健康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必须考虑到人体健康的保护,减少人员暴露于危险废物带来的潜在危害。

1.3 环境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必须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减少或避免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要素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1.4 法律合规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危险废物处置的基本原理2.1 预防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应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减少或避免危险废物的产生,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生成。

2.2 最佳可行技术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应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的技术和工艺,以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和环境风险。

2.3 危险废物分类处置原则:危险废物的分类处置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基础,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化学废物、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以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2.4 危险废物减量化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应强调减量化,即在不影响生产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程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2.5 资源化利用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可以通过资源化利用,将废物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如废油回收、再利用废塑料等,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实现循环经济的目标。

2.6 公众参与原则:危险废物处置应强调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公众教育、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等活动,增强公众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参与,提升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

3. 危险废物处置的基本原理范本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是确保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法律合规的前提下,通过预防、技术、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来实现。

预防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通过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来达到减少危害的目的。

(完整word版)危险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

(完整word版)危险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

(完整word版)危险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危险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引言危险废物是具有毒性、腐蚀性、可燃性、爆炸性以及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标准,以指导危险废物的处置过程,保证其安全可控。

标准目的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确保废物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运输、储存和终端处理等环节。

标准要求1. 危险废物收集:收集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确保收集过程中的安全,避免泄露和交叉污染。

2. 危险废物分类: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以便采取适当的处置方式。

3. 危险废物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运输车辆的选择、车辆装载的安全和运输途中的安全措施。

4. 危险废物储存: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内进行,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5. 危险废物终端处理:危险废物的终端处理应根据不同的废物类型和性质,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确保废物的彻底处理和环境的安全。

6. 安全监测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7. 法律法规遵守:所有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废物处置行为合法合规。

结论危险废物的处置是一个关乎环境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通过遵守国家规范性标准,我们能够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过程,保证其安全可控,为环境保护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作出贡献。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范本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生物激活性等危害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制度。

以下是一份危险废物处理制度范本。

一、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别1.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并确定相应的处理方式。

2.对于未知废物或不确定是否为危险废物的废物,应进行鉴别,确保正确处理。

二、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包装1.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在产生点进行临时储存,并按规定时间将其收集至专门的储存设施。

2.危险废物应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包装完好、密封可靠。

三、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1.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设施应具备防漏、防爆、防火等安全设施。

2.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用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外溢。

四、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1.危险废物的处理应采用环保、高效、安全的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2.废物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操作人员和环境安全。

五、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记录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应进行监测,确保操作符合规定。

2.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应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案备查。

六、危险废物的责任和处罚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废物分类、包装、储存、运输、处理等。

2.对于违反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1.对于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应进行相关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处理方法。

2.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处理的认识和意识,促进环保行动的开展。

八、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的执行应受到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制度进行评估,优化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效果。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

2023版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处置费新标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这些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标准都有哪些主要变化呢?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变化一是增补术语和定义,包括贮存设施相关定义和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相容等定义。

二是新增“总体要求”,包括贮存设施设置、分类、环境污染防治、识别标志、信息化管理、设施退役等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三是细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分类,增加贮存点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并将贮存设施分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四种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和使用要求。

四是完善了贮存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包括选址要求、建设“一般规定”和各类贮存设施的建设要求。

五是修订了污染防治、运行管理和退役要求,全面规定了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将贮存设施退役要求调整至“总体要求”中。

六是补充了环境应急要求,提出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装备、物资和预警响应等方面的要求。

另外,本标准删除了医疗废物相关要求及原附录中危险废物标签相关内容。

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町1276-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的变化:一是《规范》和修改单的出台是为了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提升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范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大类: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三是危险废物标签用于警示和标识危险废物,同时传递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用于标注贮存分区信息;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则传达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特性并标明设施类型和相关责任人信息等。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版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版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版【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或组织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弃物是指因化学性质、放射性性质或其他性质,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或生物危害性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第四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合规、有效处理,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的监测、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机制,确保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六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确保危险废弃物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根据危险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危险废弃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标明相应的标识。

第八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制定相应的标签和标识样式,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正确标识和标记,确保识别清晰和准确。

第九条危险废弃物标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废弃物的类别;(二)危险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三)危险废弃物的来源和产生单位;(四)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要求;(五)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标识应明确可见,并在危险废弃物的包装上粘贴或刻画,保证易于识别和辨别。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一条本单位或组织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收集危险废弃物,并专人负责,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及时收集和集中存储。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与普通垃圾收集点分开设置,且设置明显的标识,避免混淆和错放。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集中储存区域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固体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防火、防爆的储存间或储存柜中;(二)液体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防腐蚀、防渗漏的储存槽、容器或专用储罐中;(三)气体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防爆的容器或专用储罐中。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标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标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物理、生物性质及数量、浓度、毒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标准。

首先,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采取严格的措施。

在收集和储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装、标识和登记,确保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同时,对于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也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危害。

其次,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不会泄漏或造成其他事故。

同时,对于危险废物的转移也必须严格控制,确保不会将危险废物转移到未经审批的场所。

另外,在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对于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比如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生物处理等。

在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废物的排放和排放浓度,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最后,对于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对于无法处理的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适当的最终处置方式,比如填埋、焚烧等。

在最终处置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危害。

总之,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才能有效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完整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完整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固废] 我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一、时间、适用范围本标准自2014 年09 月01 日起实施。

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

二、处置技术1、分类2、适用性预处理技术主要适用于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前的预处理过程。

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为固态、液态和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

ü回转窑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有机污泥等。

ü液体喷射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低熔点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等。

ü流化床主要用于处置粉状危险废物,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

ü固定床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

ü热解炉主要用于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险废物。

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ü热脱附技术适用于处置挥发性、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可用于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泥浆、沉淀物、滤饼等。

ü熔融技术适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等。

ü电弧等离子体技术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粉碎后的电子垃圾、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

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HJ T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 T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7-8-22 12:49:32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防治危险废物焚烧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参与完成。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总则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和国家其它危险废物领域有关法规,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目标,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技术规范。

1.2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

特殊危险废物(多氯联苯、爆炸性、放射性废物等)专用焚烧处置工程可参照本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统筹考虑焚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程,应同时满足本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相对应指标技术要求不同的,按从严的要求执行。

1.3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工程的选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做到运行稳定、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

1.5对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使其资源化;对不宜回收利用但可焚烧的危险废物可采取焚烧处理。

1.6危险废物焚烧以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为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热能可采取适当形式利用。

(完整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2001

(完整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1范围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HZB 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HJ/T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3.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焚烧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3.3焚烧炉指焚烧危险废物的主体装置。

3.4焚烧量焚烧炉每小时焚烧危险废物的重量。

3.5焚烧残余物指焚烧危险废物后排出的燃烧残渣、飞灰和经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固态物质。

3.6热灼减率指焚烧残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数。

其计算方法如下:P=(A-B)/A×100%式中:P-热灼减率,%;A-干燥后原始焚烧残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B-焚烧残渣经600℃(土25℃)3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3.7烟气停留时间指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的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8焚烧炉温度指焚烧炉燃烧室出口中心的温度。

3.9燃烧效率(CE)指烟道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与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之和的百分比。

危险废物处置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标准
危险废物的处置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根据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各国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标准。

一般而言,危险废物处置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方法,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这些处理方法应该可以有效地将危险废物转化为无毒无害的物质。

2. 适用的处置设施和设备: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要求使用特定的设施和设备,如危险废物处理厂、垃圾焚烧设备、废物填埋场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应该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3. 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控制:为了防止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要求在处理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监测内容包括废物的排放物质浓度、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4. 处置人员的培训和安全保护:对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要求进行专门的培训,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处置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包括了废物的处理方法、处置设施和设备、环境监测和控制、人员培
训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保护。

实验室危废处理标准

实验室危废处理标准

实验室危废处理标准一、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1. 实验室内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进行标识。

2. 危险废物标识应明显、清晰,包括废物名称、危险特性、产生日期、数量、重量等关键信息。

二、危险废物收集1.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不混放、不散漏。

2. 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标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

3. 实验室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性质等,确定危险废物的收集频率和收集方式。

三、危险废物贮存1. 实验室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

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

3.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良好的防渗漏、防挥发、防雨淋等措施。

4. 实验室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性质等,确定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和贮存方式。

四、危险废物转移1. 实验室应建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

2.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3.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采用规范的包装容器和运输工具,并标有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

4. 实验室应与接受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等信息。

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1. 实验室应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处置。

2. 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艺和技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3. 实验室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合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安全、有效。

4. 实验室应监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对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实验室应跟踪记录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情况,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六、危险废物管理培训1. 实验室应对从事危险废物管理、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及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技术规范通则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技术规范通则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技术规范通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单位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设施、安全填埋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利用处置单位工程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产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有特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专用标准的,同时执行专用标准。

本文件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及高温蒸煮类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4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DB32/3151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4年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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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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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处置危险废物的办法主要有地质处置和海洋处置两大类。

海洋处置包括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

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永久贮存或贮留地贮存、土地填埋、深井灌注和深地层处置等几种,其中应用最多的是土地填埋处置技术。

海洋处置现已被国际公约禁
止,但地质处置至今仍是世界各国最常采用的一种废物处置方法。

1.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最终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方法。

此方法包括场地选择、填埋场设计、施工填埋操作、环境保护及监测、场地利用等几方面。

其实质是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

这种处理技术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

土地填埋法通常又分为卫生土地填埋和安全土地填埋。

(1) 卫生土地填埋
卫生土地填埋是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而不会对公众健康及环境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方法。

主要用来处置城市垃圾。

(2) 安全土地填埋
安全土地填埋是一种改进的卫生填埋方法,也称
为安全化学土地填埋。

安全土地填埋主要用来处置危险废物。

因此,对场地的建造技术要求更为严格。

如衬里的渗透系数要小于10-8
cm/s,浸出液要加以收集和处理,地面迳流要加以控制,还要考虑对产生的气体的控制和处理等。

此外,还有一种土地填埋处理方法,即浅地层埋藏法。

这种方法主要用来处置低放射性废物。

土地填埋法与其他处置方法相比,其主要优点是:此法为一种完全的、最终的处置方法,若有合适的土地可供利用,此法最为经济;它不受废物的种类限制,且适合于处理大量的废物;填埋后的土地可重新用作停车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

缺点是:填埋场必须远离居民区;回复的填埋场将因沉降而需要不断地维修;填埋在地下的危险废物,通过分解可能会产生易燃、易爆或毒性气体,需加以控制和处理
等。

2.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

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

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

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必须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一般来说,差不多所有的有机性危险废物都可用焚烧法处理,而且最好是用焚烧法处理。

而对于某些特殊的有机性危险废物,只适合用焚烧法处理,如石
化工业生产中某些含毒性中间副产物等。

焚烧法的优点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减少可燃性危险废物的容积。

如在一些新设计的焚烧装置中,焚烧后的废物容积只是原容积的5%或更少。

一些有害废物通过焚烧处理,可以破坏其组成结构或杀灭病原菌,达到解毒、除害的目的。

此外,通过焚烧处理还可以提供热能。

焚烧法的缺点:一是危险废物的焚烧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气体和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组分及炉渣,如将其直接排入环境,必然会导致二次污染;二是此法的投资及运行管理费高,为了减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烧过程必须设有控制污染设施和复杂的测试仪表,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处理费用。

3.固化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
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最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1) 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

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

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

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

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
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保证固化质量,必须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

(2) 塑料固化法
将塑料作为凝结剂,使含有重金属的污泥固化而将重金属封闭来,同时又可将固化体作为农业或建筑材料加以利用。

塑料固化技术按所用塑料(树脂)不同可分为热
塑性塑料固化和热固性塑料固化两类。

热塑性塑料有聚乙烯、聚氯乙烯树脂等,在常温下呈固态,高温时可变为熔融胶黏液体,将有害废物掺合包容其中,冷却后形成塑料固化体。

热固性塑料有脲醛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等。

脲醛树脂具有使用方便、固化速度快、常温或加热固化均佳的特点,与有害废物所形成的固化体具有较好的耐水性、耐热性及耐腐蚀性。

不饱和聚酯树脂在常温下有适宜的黏度,可在常温、常压下固化成型,容易保证质量,适用于对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固化处理。

塑料固化法的特点是:一般均可在常温下操作;为使混合物聚合凝结仅加入少量的催化剂即可;增容比和固化体的密度较小。

此法既能处理干废渣,也能处理污泥浆,并且塑性固体不可燃。

其主要缺点是塑料固化体耐老化性能差,固化体一旦破裂,污染物浸
出会污染环境,因此,处置前都应有容器包装,因而增加了处理费用。

此外,在混合过程中释放的有害烟雾,污染周围环境。

(3) 水玻璃固化法
水玻璃固化是以水玻璃为固化剂,无机酸类(如硫酸、硝酸、盐酸等)作为辅助剂,与有害污泥按一定的配料比进行中和与缩合脱水反应,形成凝胶体,将有害污泥包容,经凝结硬化逐步形成水玻璃固化体。

用水玻璃进行污泥的固化,其基础就是利用水玻璃的硬化、结合、包容及其吸附的性能。

水玻璃固化法具有工艺操作简便,原料价廉易得,处理费用低,固化体耐酸性强,抗透水性好,重金属浸出率低等特点。

但目前此法尚处于试验阶段。

(4) 沥青固化法
沥青固化是以沥青为固化剂与危险废物在一定的
温度、配料比、碱度和搅拌作用下产生皂化反应,使危险废物均匀地包容在沥青中,形成固化体。

经沥青固化处理所生成的固化体空隙小、致密度高,难于被水渗透,同水泥固化体相比较,有害物质的沥滤率更低。

并且采用沥青固化,无论污泥的种类和性质如何,均可得到性能稳定的固化体。

此外,沥青固化处理后随即就能硬化,不需像水泥那样经过20~30天的养护。

但是,由于沥青的导热性不好,加热蒸发的效率不高,倘若污泥中所含水分较大,蒸发时会有起泡现象和雾沫夹带现象,容易排出废气发生污染。

对于水分含量大的污泥,在进行沥青固化之前,要通过分离脱水的方法使水分降到50%~80%左右。

再有,沥青具有可燃性,必须考虑到如果加热蒸发时沥青过热就会引起大的危险。

4.化学法
化学法是一种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学性质,通过酸碱中和、氧化还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最终产物。

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毒性的,解除毒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

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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