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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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以及《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的专职辅导员。

其他专职辅导员可根据本人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有关规定参见《湖北经济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是指在学生工作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具体包括: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专职学生辅导员。

(一)岗位总量专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240的标准设置,总量控制在学校岗位总量的5%左右。

(二)岗位等级纳入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以上统称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即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和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级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和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和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助教一级岗位和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和十二级。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专职辅导员最高岗位设置为教授四级。

(三)岗位结构与比例1.岗位结构。

高级岗位占全校专职辅导员岗位的25%左右,中级岗位占60%左右,初级岗位占15%左右。

2.岗位等级比例。

教授四级岗位数量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在高级岗位控制数额内,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副教授一至三级之间的岗位比例为2∶4∶4;讲师一至三级之间的岗位比例为3∶4∶3;助教一级、二级之间的岗位比例为5∶5。

二、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符合《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聘用条件和相关规定。

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湖北经济学院文件鄂经院发〔2017〕22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实施。

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5月2日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健全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收入分配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结构优化。

严格执行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优化分配结构和比例。

(二)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建立以工作业绩与实际贡献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岗位考核为依据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三)一线倾斜,自主分配。

分配向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加大二级单位分配力度和自主权。

(四)统筹协调,分类管理。

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分类管理,统筹考虑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充分调动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考核,强化监督。

加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各二级单位分配须接受学校和教职工的监督,实行民主管理。

二、实施范围(一)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本办法涉及到专任教师、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系列与等级的界定,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企业化实体依据学校管理办法,参照学校标准或自行制定绩效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三、绩效工资构成及规定绩效工资包括保留性绩效工资和分配性绩效工资。

(一)保留性绩效工资按政策暂时保留的发放项目,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政策性补贴:(1)工改保留津贴补贴;(2)女职工卫生费。

2.改革性补贴:(1)住房补贴;(2)交通补贴;(3)物业管理补贴;(4)住房公积金。

3.奖励性补贴:学校获得省里规定的奖项后按文件标准发放。

(二)分配性绩效工资分配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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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学校名称(代码)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13251)(公章)学科门类(代码)工商管理类(1102)专业名称(代码)电子商务(110209W)批准时间2003年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3月9 日填填表说明一、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二、“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分三个部分组成:独立学院自有教师,聘期在两年(含)以上的;母体学校委派,能达到独立学院专任教师年工作量且聘期连续两年(含)以上的;聘期不足两年,达到专任教师年工作量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专任教师。

三、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含讲师)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四、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五、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期不足两年的外聘教师数×0.5)。

六、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100%。

七、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八、生均四项经费=四项经费/折合在校生数,四项经费包括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各项经费的具体内容为:本专科生业务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费用,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研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外地差旅费。

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湖北经济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系专业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系专业介绍

统计与应⽤数学系 统计与应⽤数学系为学校直属系,下设统计教研室、应⽤数学教研室、基础数学教研室等三个教学单位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图书资料室。

建有湖北经济数据库、经济系统仿真研究所、统计与数学建模实验室等科研与教辅机构。

统计与应⽤数学系拥有⼀⽀知识结构合理,学缘分布⼴泛,教学科研能⼒较强的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教师43⼈,专任教师中,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教授3⼈,副教授16⼈;具有博⼠、硕⼠以上学位的教师占70%。

近年来,本系教师主持承担并完成厅级以上科研课题近20项,出版专著(含教材)⼗余部,在《统计研究》、《中国统计》、《应⽤数学》等国内外核⼼学术刊物上发表论⽂200余篇,获省政府教研成果三等奖1项。

建成了《统计学》、《⾼等数学》、《市场调查》、《线性代数》、《概率论》等⼀批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和⼀个校外实习实训⽰范基地。

统计与应⽤数学系现办有⼀个统计学专业,该专业在我校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

本专业以“具有良好的经济学和数学素养,掌握现代统计理论、数量分析⽅法及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我发展能⼒的应⽤型、复合型⼈才”作为其培养⽬标。

在教学过程中,除重点突出数学、主⼲专业课程的教学外,还特别加强了实践实训教学环节,注重应⽤能⼒的培养。

我校本专业毕业的学⽣具有厚实的专业基础和扎实的数学功底,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理知识复合,对⼝⾯宽,发展后劲⾜的特点。

其宽厚的知识基础及知识渗透⼒使学⽣在考研中具有明显优势;其⽂理复合,对⼝⾯宽,综合运⽤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强⼜为毕业⽣报考国家公务员及创业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早期的校友中,已出现10余位拥有千万元以上资产的成功企业家,有上百位厅、处级领导⼲部;近年来,我系毕业⽣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样赢得了⽤⼈单位的⼴泛好评,就业率⼀直保持在90%以上,应届毕业⽣考研升学率连续⼏年名列学校前茅,每年都有同学考取国家公务员。

2009年开设的本科专业及⽅向:统计学 ■统计学(培养层次:本科) 培养⽬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需要,具有良好的经济学和数学素养,掌握现代统计理论、数量分析⽅法及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我发展能⼒的应⽤型、复合型⼈才。

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专业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专业介绍

经济学系 经济学系是湖北经济学院直属系,开办了⼀个经济学本体专业和经济学(区域经济)、经济学(项⽬投资)两个专业⽅向,下设有西⽅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与项⽬投资四个教研室和⼀个区域经济研究中⼼,承担全校理论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教学。

经济学系现有专任教师35⼈,其中教授7⼈,副教授9⼈,博⼠(含在读博⼠)20⼈,硕⼠⽣导师4⼈,已基本形成了⼀⽀以⾼学历、⾼职称为主体的教学科研队伍。

近年来,经济学系教师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和科研课题30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10余部,在《管理世界》、《经济学动态》、《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光明⽇报》等刊物发表论⽂300余篇,其中被EI、ISTP检索多篇。

理论联系实际、服务地⽅经济发展是经济学系近年来科研和学科建设的亮点。

⼀是多项科研成果被湖北省委、省政府以两办⽂件下发,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智囊服务;⼆是多项应⽤型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三是⼀项研究成果被认定为湖北省重⼤科学技术成果。

培养具有良好的经济学思维习惯,运⽤理论分析问题、动脑能⼒强,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渗透能⼒和迁移能⼒强的应⽤型⼈才是经济学系⼈才培养着⼒打造的重点。

近年来,由经济学系组织的湖北经济学院“星⽕燎原⾏动”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团中央等六部委的联合表彰;由学⽣参与调查的《湖北劳动⼒⾮农就业》获湖北省社科成果⼆等奖;学⽣毕业论⽂多篇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学位论⽂⼀、⼆、三等奖;毕业⽣就业因渗透能⼒较强⼀直保持在90%以上。

2009年招收的本科专业或⽅向:经济学、经济学(区域经济)、经济学(项⽬投资) ■经济学(培养层次:本科) 培养⽬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经济学理论,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法,知识⾯较宽,综合素质较⾼,具有良好的经济学思维和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能够从事经济、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济管理⼯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就业迁移能⼒的复合型⼈才。

招聘公告本校诚聘数学教师

招聘公告本校诚聘数学教师

招聘公告本校诚聘数学教师本校招聘数学教师公告
尊敬的各位老师、专家:
我校因发展需要,现急需聘请数学教师若干名,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人士前来应聘。

一、岗位要求
1. 具有数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数学理论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学指导思路,具备积极负责、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3. 具有扎实的自学和钻研精神,对新技术、新方法有一定认识和了解。

4. 熟练掌握课程教材,对学生有责任心,能够认真备课、讲述课堂内容、批改作业和检查学习效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掌握知识点。

二、应聘方式
请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月底,将个人简历和应聘说明等材料发送至我校官方邮箱。

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会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

三、岗位福利
1.薪资待遇高
我校提供的待遇是相当具有竞争力的,年薪50-60万元,工作日双休,带薪休假。

2.学习机会和职业发展推进措施
我校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让每位老师和学校一同成长,提
高各位老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质。

同时,我校实行鼓励离岗进
修和考取高级职称等措施,使每位老师都能够得到应有的职业发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件:*********.cn
五、其他
我校将在审核材料后尽快安排面试,邀请合格人选进一步加入我们,全心全意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谢谢各位老师、专家的支持与参与!。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专业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专业介绍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是我校办学历史悠久、开办本科专业最早的学院。

于1987年开始开办全⽇制会计学专科专业,1993年开办会计学本科专业。

会计学科2006年被评定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硕⼠点⽴项建设学科,2008年被批准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

会计学院下设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审计系三个系和综合办公室、两个实验室(⼿⼯会计实验室和电算会计实验室)、资料室等教辅部门。

会计学院现有五个本科专业(专业⽅向),分别是: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向)、财务管理、审计学和资产评估,其中会计学为省级品牌专业建设项⽬。

会计学院现有教职⼯61⼈,其中专任教师51⼈,党政⼈员、辅导员、教辅⼈员10⼈。

专任教师中,教授5⼈,副教授20⼈,硕⼠⽣导师4⼈;省部级和校级学科带头⼈、学术⾻⼲10⼈;全国优秀教师1⼈,全国先进会计⼯作者1⼈;博⼠10⼈,在读博⼠15⼈,硕⼠学位以上教师占91%;有双师型教师15⼈(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学院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益合理,学位层次逐步提⾼,职称结构符合梯队建设的需要,学缘结构⽇趋改善,已形成⼀⽀充满⽣机与活⼒的教研队伍。

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会计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均取得显著成绩,主持国家社科基⾦项⽬1项,教育部博⼠后基⾦项⽬1项,省部级及教育厅课题40余项;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管理世界》等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5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部。

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与优质课程6门。

长期以来,学院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创新为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本科⼈才培养为重点,遵循宽⼝径、厚基础、⾼素质、强能⼒的基本原则,持续、全⾯地推进教学改⾰,提⾼⼈才培养质量。

在科研⽅⾯始终贯穿“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的指导思想,并取得明显的成绩。

“⾛出去,请进来”,积极扩⼤对外学术交流。

2009年招收的本科专业或⽅向: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会计学(培养层次:本科) 培养⽬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全⾯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功底,具有娴熟的外语和计算机应⽤技能,系统掌握会计学基本理论,通晓会计实务,具有国际视野、初步研究能⼒、继续学习深造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应⽤型⾼级专门⼈才。

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排名情况

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排名情况

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排名情况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排名1、金融学推荐指数: 4.6(346人推荐)2、会计学推荐指数: 4.6(297人推荐)3、国际经济与贸易推荐指数: 4.2(189人推荐)4、经济学推荐指数: 4.1(167人推荐)5、财政学推荐指数: 4.1(137人推荐)6、财务管理推荐指数: 4.6(53人推荐)7、法学推荐指数: 4.2(53人推荐)8、市场营销推荐指数: 4.4(47人推荐)9、投资学推荐指数: 4.5(43人推荐)10、烹饪与营养教育推荐指数: 4.5(42人推荐)11、审计学推荐指数: 4.5(40人推荐)12、保险学推荐指数: 4.4(34人推荐)13、金融工程推荐指数: 4.6(33人推荐)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推荐指数: 4.6(32人推荐)15、税收学推荐指数: 4.7(31人推荐)16、艺术设计推荐指数: 4.1(29人推荐)17、统计学推荐指数: 4.6(28人推荐)18、英语推荐指数: 4.5(28人推荐)19、动画推荐指数: 4.2(28人推荐)20、旅游管理推荐指数: 4.5(27人推荐)湖北经济学院简介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6000人。

现有专任教师79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85人,在读博士120人,享受国家和省部级各项津贴专家13人;柔性引进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海外高校8名知名学者担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一大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崭露头角,逐渐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近5年来,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4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58项。

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高起专

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高起专

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高起专)一、专业基本信息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办学层次:高起专学习形式:非脱产二、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具备经济学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实际工作技能,“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应用型经济学人才。

(注:请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填写)(二)培养规格1 •素质结构要求:1.1 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2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和勇于担当、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

1.3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1.4 具有感受、鉴赏、评价和创造美的能力。

1.5 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有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定志向。

2 .知识结构要求:2.1 牢固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理解经济学理论的内涵、发展演进、学派差异及争论重点。

2.2 熟悉经济学理论运用的市场环境、政策依据和政策效果;了解经济实践发展现状。

2.3 牢固掌握经济学基本分析方法,能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

2 .4掌握运用经济计量分析软件对宏微观数据进行综合处理的方法。

3 .能力结构要求:3.1 具备一门外语尤其是英语知识,具备较强的读、写、听、说能力。

3.2 具有比较完善的数学知识和良好的数学基础,能够运用数学方法理解和分析经济问题。

3. 3掌握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处理。

3.4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运用经济学研究方法撰写经济学专业论文。

3.5 具有创新思维,并具备一定的创业就业能力。

3.6 培养1项艺术爱好,掌握1-2项体育技能,具备日常生活技能、生产技能和服务技能等基本劳动技能。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2016年7月11日下午16:00前与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联系。

纪委、监察处电话:86843027,人事处电话:86843042。

2016年7月1日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在7月12日当天或9月12日以后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来校开具接收函后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86843043。

二、因G20峰会特殊原因,来校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正式报到请到行政楼406室田老师处办理,相关暑期报到事宜及具体报到所需材料请于7月每周二咨询田老师或张老师,联系电话:86843815或86843046。

三、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

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

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绩效津贴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原则1.有依据。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严格来源于专业培养方案。

凡未列入培养方案的课外教学活动而产生的工作量不计入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

2.可考核。

各环节的教学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结合落实情况按照科学量化的原则进行核算。

二、教学工作量的核算范围1.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直接面向学生授课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活动而产生的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由两部分构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均以课时反映。

2.教师岗位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每年度内应当完成的最低教学工作量。

教师岗位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由学校统一规定。

三、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方法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单位为课时。

课时由两部分构成:标准课时和折算课时。

考核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和折算课时的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

即标准课时与折算课时相加之和已经达到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的,按聘任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核发基本岗位津贴,超过部分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超课时酬金;不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再加计科研工作量折算课时,仍不达标的,按学校文件规定处理。

四、标准课时的核算方法1.1个教学班(不管是自然班还是合班)45分钟课堂教学时间内教师所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计1个标准课时;2.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每篇计5个标准课时;3.教师指导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每篇计2个标准课时;4.教师指导本科生中期论文(设计),每篇计2个标准课时;5.教师在校外指导学生专业实训、实习,每天计2个标准课时;6.教师指导硕士论文,每篇计8个标准课时;7.硕士生指导老师,每生每年计20个标准课时;各类课程落实教学安排、分解课时任务时,要统筹兼顾学校教学资源分布情况,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合班规则。

《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创新的思考——以湖北经济学院《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为例

《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创新的思考——以湖北经济学院《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为例

2020年12月第17卷第12期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Dec.2020Vol.17No.12《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创新的思考——以湖北经济学院《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为例曾翔云(湖北经济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205)摘要: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以培养复合型高级应用性人才为目标,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性。

《菜品设计与创新》是湖北经济学院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一门重要的实践型课程。

在湖北经济学院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菜品设计与创新》被列入“干中学学中干”实践教学课程系列,是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大三学生中期实习期间学习的主干课程之一。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要求,基于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目标,根据考核内容的全面性、考核主体的多元性、考核结果的导向性等基本原则,对《菜品设计与创新》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关键词:菜品设计与创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考核;导向作用;人才培养质量一、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职业教育特性与创新能力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创新型人才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大学生的创新素养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未来的创新力。

可以说,在高等院校大力开展和持续推进创新教育,是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直接体现,是服务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

高校创新教育以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为目标,要求通过有效的载体来具体落实,创新教育的实践活动需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有机衔接。

就湖北经济学院而言,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是该校重点建设的特色本科专业。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融学院 ⾦融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融专业创办于1948年,1978年开始招收全⽇制专科学⽣,1994年开办⾦融本科教育。

长期依托⾦融⾏业办学,形成了重实践、重应⽤的鲜明⼈才培养特⾊,赢得了社会的⼴泛赞誉,被誉为“湖北⾦融⼈才的摇篮”。

⾦融学科现为湖北省级重点学科,⾦融学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

⾦融学院现设有⾦融系、投资系、保险系等三系,三系下设⾦融理论、国际⾦融、⾦融中介、⾦融投资、公司⾦融、保险、风险管理与精算等七个课程组。

开设有⾦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3个本科专业,公司⾦融、国际⾦融2个本科专业⽅向,并开办有国际⾦融本科试验班,学院本科⽣在校规模1500⼈左右。

建有“湖北⾦融发展与⾦融安全研究中⼼”省级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区域⾦融研究所、湖北期货与期权研究所、湖北典当研究所。

⾦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9⼈,其中教授5⼈,副教授17⼈;博⼠研究⽣以上学历教师23⼈。

教师队伍中,“楚天学者”2⼈,享有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科带头⼈2⼈,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湖北省跨世纪⼈才⼯程第⼀层次⼈选”1⼈,湖北省“五⼀劳动奖章”获得者1⼈,荣获“全国⾦融系统优秀教育⼯作者”、“湖北师德标兵”、“湖北省优秀教师”等称号的教师9⼈,组建的科研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学院重视科研⼯作。

近5年来,已出版学术专著和专业教材30余部,承担了60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作。

在《经济研究》、《⾦融研究》、《保险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600多篇,其中,许多论⽂被新华⽂摘、中国⼈民⼤学报刊复印资料、⾼等学校⽂科学报⽂摘等权威刊物转载。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0多项。

教学研究、改⾰与实践的探索,形成⼀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改⾰成果,已完成中国⾼等教育学会、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多项教研课题,“国际⾦融实验班导师制教学改⾰创新实践研究”等4项教改成果荣获湖北省⼈民政府和学校颁发的“优秀教学成果奖”,“财经类专业课程双语教学实践与拓展模式研究”荣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湖北省⼈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

大学教职工岗位设置表

大学教职工岗位设置表
大学教职工岗位设置表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工作职责
001
教授
1.负责开设高级课程并进行教学;2.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工作;3.参与学术会议和研讨会;4.参与教学评估和课程改进工作。
002
副教授
1.负责开设本科和研究生课程;2.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工作;3.参与学术会议和研讨会;4.参与教学评估和课程改进工作。
003
讲师
1.负责开设本科课程并进行教学;2.协助教授和副教授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工作;3.参与学术会议和研讨会;4.参与教学评估和课程改进工作。
004
研究员
1.负责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和实施;2.发表科研成果并参与学术交流;3.指导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工作;4.参与科研评估和申报工作。
005
助理研究员
1.协助研究员进行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2.参与科研成果的整理和报告;3.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工作;4.参与科研评估和申报工作。
006
行政人员
1.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2.协助教职员工的招聘和培训;3.组织会议和活动的筹备工作;4.协助安排教师和学生的日常事务。
以上是大学教职工岗位设置表,明确了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岗位的编号、名称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这些设置旨在有效管理和组织大学教职工的工作,促进教学和学术研究的发展。

经济管理学院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经济管理学院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经济管理学院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一、系(或独立设置的教研室)主任(4人)(一)主要职责1.主持本系的日常工作。

2.协助学院领导草拟、审定本系各专业发展规划和科研规划。

3.协助学院领导编制审定编制、审定本系各专业的专业规则。

4.草拟本系各专业资源建设任务书、科研计划书。

5.负责监管本系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过程。

6.主持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工作。

7.主持完成直属学院的教学任务。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1.符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全员聘任实施方案”所规定的相应的基本任职条件与资格;符合“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中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2.一般具有高级职称,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3.有一定协调组织能力。

4.承担并胜任学科建设带头人的工作。

二、教师(若干)(一)主要职责1.组织并参与课程的教学大纲、多种媒体一体化设计方案、考核说明、教学实施方案等各教学文件的编制。

2.主持并参与课程各类教学资源的制作。

3.负责课程所有教学文件与各类教学资源的研讨与审定。

4.负责课程教学过程的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支持服务。

5.组织和参与课程的考试命题,负责试卷分析。

6.参加教学调研活动,参与专业改革,探索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

7.承担直属学院的教学任务。

8.进行学科与远程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9.完成学院、系(或教研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续聘教师1.符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全员聘任实施方案”所规定的相应的基本任职条件与资格;符合“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中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2.拥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新聘教师1.符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全员聘任实施方案”所规定的相应的基本任职条件与资格;符合“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中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2.具备本学院关于续聘教师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经济管理学院岗位说明书(教授)

经济管理学院岗位说明书(教授)
5.指导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每年指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青年教师;
6.每年在学校或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
7.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6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4篇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须有1篇教学研究论文);作为主要编撰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科技处界定,排名第1)以上;
做好学业导师及对学生就业的指导。
年度任务:
完成教学工作:教学任务积分150-350分 ;
科研工作:科研学术总积分300-600分;
学科建设及社会工作:总积分150-200。
做好学业导师及对学生就业的指导。
岗位
聘用
特殊
要求
1、每年理论教学课时数不得低于120学时(按系数折算后计)。
2、任期内主持或协助主持一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经济管理学院岗位说明书(教授)
二级单位名称(盖章): 编写日期:2012年 5 月 7 日
岗位名称
(教学科研型)教授
岗位所在
学科或平台
应用经济学
岗位
职责
任务
1.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学科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聘期内开设新课程(含新专业第一次开设课程)或开设“名师导航”、综合素质教育核心课程1门以上;每年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等工作;
3、负责或参与硕士点申报工作
4、负责或参与重点学科建设和教育高地建设工作
注:1.每个岗位一张;2“岗位所在学科或平台”按学校公布的设岗学科或平台填写。

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方案

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方案

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方案为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学、专心教学、乐于教学,做“真学者、好老师”,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的原则;(二)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一)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

(二)2019年教学荣誉奖拟定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奖”5名、“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5名、“教学奉献奖”2名。

(三)申报教学荣誉奖的教师当年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已获评教学荣誉奖的教师不可连续申报同一类别教学荣誉奖。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凡申报校级教学荣誉奖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度考核均合格。

2.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奖”教龄10年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参评“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教龄满3年,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参评“教学奉献奖”教龄满20年及以上。

3.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教学效果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5.担任本科生导师,获得学生好评。

非本人原因未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近5年须有担任班主任的经历(参评“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近3年须有担任班主任的经历)。

(二)工作业绩条件1.“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业绩条件(1)近5年内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近5年内至少开设2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含选修课),通识必修课教师可不受讲授2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的限制。

(2)近5年内有5个学期学生评教综合成绩列所在学院前30%,或近5年内获得2次及以上年度优秀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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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臵与聘用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专任教师岗位设臵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专任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包括各院(系)专职教师岗位,各院(系)专职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咨询的辅导员岗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少数五级职员及以上、要求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需要“双肩挑”的岗位。

二、岗位总量和岗位控制数1.根据省政府核准的教师编制总量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总量原则上按生师比(学生折合数与教师数之比)18:1确定,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的60%,教师岗位分专任教师与专职辅导员教师。

根据教师岗位总量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需要确定教师岗位控制数889,其中辅导员按实际学生数240:1核定。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测算:以2008——2009学年全校总教学工作量及各学院(系)教学工作量为基数(每周额定工作量8节,全年计36周),核定各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数,同时适当考虑新办专业和新增班级因素。

3.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数的核定:学校将测算的各院系专任教师岗位数作为各院系的教师岗位控制数。

为保证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和持续发展,学校在核定各院系教师岗位数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现在岗教师数,若现在岗教师数多于岗位测算数,则院系应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减少在岗教师,3年内使在岗教师等于或接近岗位控制数。

三、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根据省人事厅核准的我校岗位设臵方案,学校确定各级教师岗位结构总体控制比例目标为:1.教师高级岗位占教师岗位的35%左右(含辅导员),其中教授岗位占教师岗位的7%左右,副教授岗位占28%左右;讲师岗位占教师岗位的50%左右;助教岗位占教师岗位的15 %左右。

2.教授二至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首次聘用结构比例为0.5∶1.5∶8);副教授一至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讲师一至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教一级至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3.学校根据核定的各教学单位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其专任教师岗位数。

分解明细见表一四、岗位设臵与调节(一)岗位设臵根据省人事厅对我校岗位设臵方案的批复和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控制目标比例的前提下对各院(系)教师岗位比例进行调整(详见下表)。

首次聘用,教授二、三级岗位由学校统筹把握,聘用人选不占所在院(系)的教授岗位数,其余各级岗位设臵的比例,均以各院(系)核定教师人数为基数。

现有教授、副教授人数超过高级岗位控制比例的院(系),今后晋升高级职务按“退二补一”原则掌握(即因退休等原因减少两名,可新聘一名),使聘任在岗数逐步接近高级岗位控制数。

讲师及以下岗位在学校总体结构比例内由各单位自行设臵,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上述结构与比例,随今后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变化适时调整.分解明细见表一)(二)岗位调节学校根据各学科等情况进行适当的岗位调节:1.省级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大于50%的,正高级岗位增加1个。

其他学科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大于40%的,正高级岗位增加1个。

2.各学科在高级岗位总数不突破的前提下,正高级、副高级岗位职数可在5%范围内相互调剂。

3.在本单位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控制总数范围内,各二级学科正高级岗位可按每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增加1个教授岗位,每个省级精品课程,增加0.5个教授岗位。

4.由于岗位限制(无空岗),聘期内因学科建设或引进高级人才的需要,学校下达机动岗位,待本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予以收回。

5.专任教师聘任党政管理岗位或兼任管理工作(1)专任教师聘任学校处(部)正职及以上管理岗位,在聘期内不占用院(系)的教师岗位数和岗位职数,占用学校管理岗位数和专业技术岗位职数;(2)专任教师聘任院(系)分党委书记职务,占用院(系)教师岗位数和院系教师岗位职数。

五、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学风端正,爱护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聘期内能够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2.应聘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应聘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般在应聘教师岗位一年内)。

3.应聘教师除符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完成任职条件所要求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其他工作量的要求,且上一聘期考核结果合格。

4.申报教授二级岗位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教授三级岗位一般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申报教授四级岗位一般须在副高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申报副高级岗位一般须在中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中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申报中级岗位一般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并在初级岗位上工作满4年,或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在初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初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申报初级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初期考核合格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

5.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正教授岗位,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专业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晋升副教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对符合各级岗位条件的业绩优秀、贡献突出的教师和新引进的优秀拔尖人才,可以不受上述4—5项条件限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到相应岗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教师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1.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按省政府、省人事厅规定执行。

2.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教授三级岗位:(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省级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2)近5年来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五项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近两届高等学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

(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4)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重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人员。

(5)其他业内公认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直选条件现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考核合格,在学术声誉、学术业绩、学术影响等方面表现良好,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单位推荐后申请教授四级岗位。

(2)评选条件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晋升条件和学校有关晋升规定,经过评审取得资格。

任副教授以来并具备表1选项条件中的二项(要求跨类)即可申报竞聘教授四级岗位。

表1:(三)教师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4.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副教授职务12年及以上;或任副教授职务9年及以上,并具备表2中选项条件之一;或任副教授职务6年及以上,并具备表2中选项条件中的二项;或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并具备表2中选项条件中的三项。

表2:5.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9年及以上,且年度与聘期考核合格,在教学质量、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教学和科研骨干;或任副教授职务满6年并具备表2序号1至12条选项条件之一。

6.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考核合格,在学术声誉、学术业绩、学术影响等方面表现良好,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单位推荐后申请聘任副教授三级岗位。

(四)教师中级岗位聘用条件7.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讲师职务9年及以上;或任讲师职务6年及以上,并具备表3中选项条件之一;或任讲师职务满3年不满6年,并具备表3选项条件中的二项。

表3:8.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讲师职务6年及以上;或任讲师满3年并具备表3选项条件之一;或任讲师不满3年并具备表3选项条件中二项。

9.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讲师职务,年度考核合格。

(五)教师初级岗位聘用条件10.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一般应在助教岗位上工作满3年及以上并具有硕士学位。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11.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助教职务,年度考核合格。

(六)优先聘用条件同一岗位层级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超过控制指标数时,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1.符合任职条件选项多者优先;2.聘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3.在我校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七)校内晋升高聘教师职务为稳定和激励优秀人才,学校实行校内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制度。

在上级核定职数不足的情况下,凡申报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其外语水平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及教学、科研、学术条件等符合岗位要求,经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专任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可实行校内职务聘任。

六、聘用组织与程序(一)聘用组织1.教师岗位实行分级聘用。

专任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聘用,中级及以下岗位由学校委托各教学单位聘用。

2.各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专任教师岗位的聘用工作,负责推荐高级岗位拟聘人选,聘用本单位中级及以下各级岗位人员;处理本单位专任教师岗位聘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教师岗位的聘用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以及在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聘用程序1.学校公布拟招聘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2.符合各岗位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查,通过考察、考评及讨论审议等方式,提出高级岗位的推荐人选和中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教职工投诉和个人申诉并进行复议。

4.各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将推荐和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校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教师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业绩、能力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在控制指标内确定拟聘人选。

6.公示推荐聘用结果。

公示期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教职工投诉和个人申诉,并进行复议。

7.校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定聘用结果。

8.学校与受聘者签订(委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应聘者、聘用单位和人事处各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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