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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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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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送审稿)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9月7日目录乳制品类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送审稿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生产场所 (9)第三章设备设施 (11)第五章人员管理 (26)第六章管理制度 (28)第八章附则 (39)— 2 —乳制品类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的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

细则中所称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包括调制乳粉、牛初乳粉、乳清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特色乳制品等)。

第二条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液体乳0501、乳粉0502、其他乳制品0503。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申证单元、食品品种类别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调制乳粉、牛初乳粉、乳清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特色乳制品等)]。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乳制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见表1。

表1乳制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目录列表— 3 —— 4 —— 5 —— 6 —— 7 —第三条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乳制品,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的企业,不予生产许可。

第四条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 8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五条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 9 —安全贮存的要求。

有外设仓库的,应提交外设仓库的相关材料(包括影像资料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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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一、适用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的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05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品种类别、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

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容:(1)生乳及原料乳粉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GB12693)中的相关容,有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企业基本情况审查1.企业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管理层是否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

3.企业是否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4.企业是否有适用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够满足生产乳制品的要求。

二、原料供应和质量控制审查1.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供应原料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2.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原料采购和质量控制程序,并有合适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3.企业是否能够合理使用和储存原材料,并能够保证原料的新鲜度和品质。

三、生产工艺和设备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2.企业是否有合格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并有合适的维护和清洁计划。

3.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生产控制程序,包括温度控制、卫生控制和出品率控制等。

四、产品质量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企业是否有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团队。

3.企业是否有质量测试和检验的能力,并有适用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4.企业是否能够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包括生产记录的保存和追溯能力。

五、卫生和安全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卫生管理体系,包括卫生控制和清洁程序。

2.企业是否有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团队。

3.企业是否能够按照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卫生和安全管理,包括设立相应的卫生检测和监控机制。

六、贮存和运输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贮存和运输管理程序,包括温度控制和卫生控制。

2.企业是否随时能够提供贮存和运输操作记录,并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企业是否有适用的贮存和运输设施,并有合适的维护和清洁计划。

七、反馈和整改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适用的反馈和整改程序,包括处理客户投诉和产品回收。

2.企业是否能够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企业是否建立了适当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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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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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引言乳制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营养食品,其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企业基本要求(一)生产场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源。

厂房和车间的布局应合理,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

生产车间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二)设备设施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生产设备应易于清洗、消毒和维护,且运行良好。

检验设备应能满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三)人员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

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乳制品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且身体健康,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检验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生产过程控制(一)原辅料采购企业应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核。

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原辅料的储存应符合要求,防止变质和受到污染。

(二)生产工艺企业应按照产品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如杀菌温度、时间,发酵条件等。

生产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三)包装和标识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无毒、无害、无污染。

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料验收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产品检验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

(二)检验检测企业应设立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乳制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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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牛乳(羊乳)及(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乳制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

产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使用本细则规定的部分条件,对另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相同)生产乳制品产品进行包装等,其生产条件不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同)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国家、地方等文件、标准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场所审查乳制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相关规定。

2、车间设置应包括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生产车间包括收乳车间、原料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车间等。

辅助车间包括检验室、原料仓库、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为生产服务所设置的必需场所。

3、生产车间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有序而整齐地布局。

同时,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相互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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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根据2024年颁布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以下是关于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详细规定: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1.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地位;2.企业应当具有适当的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能力;3.企业应当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4.企业应当具备稳定的供应链和可靠的原料采购渠道;5.企业应当具备适当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6.企业应当具备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乳制品生产设备和工艺要求1.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能够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2.设备应当具备可靠的控制和调节功能;3.设备应当具备良好的材料和防腐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4.工艺流程应当合理,能够满足产品的特殊要求;5.工艺控制应当可靠,能够有效地控制产品的质量。

三、原料和辅料要求1.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2.原料应当具备合格的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3.原料的采购应当具备可追溯性和可控制性;4.原料的质量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5.辅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四、产品品质和卫生要求1.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2.产品应当具备合格的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3.产品的质量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4.产品应当具备良好的口感和外观;5.产品应当具备长期的保质期,不得出现异常变质和污染的情况;6.产品应当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和设施。

五、质量控制和检验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企业应当设立专门负责产品质量的部门;3.企业应当制定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并进行有效的控制;4.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标准化的检验和检测方法;5.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和第三方的质量检验和审核。

六、安全和环保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2.企业应当具备合格的安全和环保设施和设备;3.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和环保审核和培训;4.企业应当合法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5.企业应当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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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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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是针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一种重要资质,是乳制品生产企业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食品安全的保障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的公正、科学、透明和高效,制定了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以下是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详细内容:一、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原则1.公正性原则:审查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

2.科学性原则:审查应基于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进行,确保审查结果准确、可信。

3.透明性原则:审查过程应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公正的行为。

4.高效性原则:审查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审查工作能够及时进行并得出结论。

二、申请材料的要求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交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格及相关的附件材料。

2.申请表格中应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资质、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

三、现场审核1.审核组成员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2.现场审核应对企业的生产车间、设备设施、操作流程、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

四、审核报告的编写1.审核组成员应根据现场审核的情况编写审核报告。

2.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期限等内容。

3.审核报告应经审核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五、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1.企业符合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发放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换证。

3.乳制品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应严格按照许可证中的规定进行生产,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许可证的撤销与注销1.乳制品生产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撤销其许可证。

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换证或者企业停止生产的,相关部门可以注销其许可证。

综上所述,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为了保障乳制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的公正和科学,确保乳制品的安全和监管的有效性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乳制品审查细则

乳制品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牛乳(羊乳)及(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乳制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

产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使用本细则规定的部分条件,对另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相同)生产乳制品产品进行包装等,其生产条件不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同)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国家、地方等文件、标准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场所审查乳制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相关规定。

2、车间设置应包括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生产车间包括收乳车间、原料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车间等。

辅助车间包括检验室、原料仓库、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为生产服务所设置的必需场所。

3、生产车间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有序而整齐地布局。

同时,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相互污染。

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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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

细则中所称乳制品是指使用乳类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原料加工制作的产品。

第二条乳制品申证产品类别为:液体乳(类别编号0501)、乳粉(类别编号0502)和其它乳制品(类别编号0503)。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类别、乳制品类别和类别名称,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乳清粉)、其他乳制品(浓缩乳制品、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干酪、再制干酪、特色乳制品等)]。

生产许可证副页须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乳制品品种明细。

乳制品生产许可具体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目录见表1。

表1乳制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目录第三条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或企业具有完整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条件,但以包装工序作为生产开始的,均属于分装行为,不予生产许可。

第四条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五条生产企业厂区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的相关规定,应远离畜禽养殖场,且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应有防止鼠害、虫蝇孳生的设施。

各功能区域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减少环境对食品生产带来潜在的污染风险。

厂区内道路应铺设硬质材料,空地应硬化或绿化,有排水系统,正常气候条件下不应有扬尘或积水等现象。

第六条应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其设计应按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

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设置生产作业区,按照洁净级别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各作业区要有显著的标识加以区分。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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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中国是乳制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乳制品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之一。

为了保障乳制品生产的安全和质量,中国政府要求所有涉及乳制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是审核乳制品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许可条件的适用范围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适用于以下情况:一、从事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二、从事乳制品产品进出口的企业。

所有乳制品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申请许可证,并将其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超出范围使用许可可能会导致相关企业的投资损失和商业信誉受损等不良后果。

二、许可条件的基本要求1、拥有资格证书所有从事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的企业必须拥有同等资格证书,不得对证书作出虚假申报或者隐瞒行为。

证书包括企业资质和生产资质两个方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获得。

未持有证书的乳制品企业,不得从事资质要求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2、生产设备符合要求乳制品生产等相关企业的生产工艺要求较高,生产设备的安全和合规性尤为重要。

企业必须检验生产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检测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健康、安全和卫生。

3、原材料符合要求乳制品原料的质量关系到制成的产品质量,决定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企业必须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检和检疫,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不能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来生产乳制品产品。

4、生产环境符合要求乳制品企业生产必须在符合要求的生产环境中进行,包括生产场所、储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各个环节。

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健康、安全和卫生。

5、符合产品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三、许可条件的具体要求1、生产企业:(1)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加工设备设施、原料采购营业执照、配有技术人员、劳动用品齐全、操作规章等;(2)乳制品加工企业的许可证、菌群水平、检验报告、手续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参考Word)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参考Word)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的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05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品种类别、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

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生乳及原料乳粉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中的相关内容,有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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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冷藏→预热→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贮存→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储存。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 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 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 其他乳制品( 炼乳、奶油、干酪)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 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液体乳。

1( 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 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 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

2( 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 或杀菌)?冷却?无菌灌装( 或保持灭菌)? 成品储存(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 、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 、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原料乳品质不良,造成产品不良风味和口感; 超高温灭菌或无菌灌装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坏包;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 灭菌温度和时间不适宜,导致产品稠厚感,并且色泽异常。

3( 酸牛乳(1)基本生产流程凝固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灌装?发酵?冷却?冷藏搅拌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发酵?添加辅料?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剂的制备、发酵、灌装、设备的清洗。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和审查流程,保证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和审查环节。

第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申请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前,应依法取得乳品生产许可前的技术与设施验收合格证书。

第四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申请材料的准备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申请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时,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四)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及设施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五)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六)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和相关证明文件;(七)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供该乳制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九条相关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第三章审查程序第十条相关部门应按照乳制品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60天内,对符合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发放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在获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后及时参加培训,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已发放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抽样检验,检查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1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1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1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1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于2024年发布了《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该细则的目的是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能够满足相关的生产条件和要求,以便获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包括牛奶、奶粉、酸奶、乳饮料等乳制品的生产和加工企业。

二、生产场所和设施要求1.生产场所应该位于干净、通风、无尘、无异味的地方,并具备合理的防虫措施。

2.生产设施应该符合卫生标准,包括生产车间、设备、工具等。

必须保证其干净、无影响产品质量的污染物。

3.库房应该能很好地储存乳制品原材料和产成品,保证其质量和安全。

三、生产管理要求1.企业应该设立负责乳制品生产的专门部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每个生产工序都应该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配料、原材料和添加剂的选用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对于接触乳制品的设备、容器、包装材料等,必须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污染和变质现象要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对乳制品进行检验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员工管理要求1.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乳制品生产的要求和标准。

2.企业应该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会对乳制品造成污染。

3.员工应该穿戴清洁、无污染的工作服和手套,并佩戴口罩和鞋套,以防止人员带来的污染。

五、卫生防疫要求1.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卫生防疫制度,对生产车间、设备、工具等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2.企业应该严格控制昆虫、老鼠等害虫的滋生和传播。

3.企业应该定期检测生产环境的微生物指标,确保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4.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制度,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追溯到产品的生产过程。

六、质量控制要求1.企业应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检验、产品质量追溯、不合格产品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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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冷藏→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贮存→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储存。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原料乳品质不良,造成产品不良风味和口感;b、超高温灭菌或无菌灌装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坏包;c、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d、灭菌温度和时间不是宜,导致产品稠厚感,并且色泽异常。

(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设备的清洗。

3、酸牛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发酵→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产品质地不均,有蛋白凝块或颗粒、不粘稠;b、产品缺乏发酵乳的芳香味,酸度过高或过低;c、乳清分离,上部分是乳清、下部分是凝胶体;d、微生物污染,有菌体生长活涨包。

(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灌装与发酵剂的制备;设备的清洗。

(二)乳粉类1、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1)基本生产流程a、全脂(全脂加糖):原料乳验收→冷藏→标准化→净乳→巴氏→均质→冷藏→杀菌浓缩→喷雾干燥→流化床→晾粉→包装b、脱脂粉:原料乳验收→净化→巴杀→脱脂分离→脱脂乳→冷藏→杀菌浓缩→喷雾干燥→筛粉→晾粉→包装(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乳粉水分含量高;b.乳粉溶解度下降;c.乳粉颗粒的形状及大小异常;d.乳粉有脂肪氧化味;e.乳粉的色泽较差。

(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预热杀菌;浓缩;喷雾干燥;包装。

2、调味乳粉、配方乳粉(强化乳粉)(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冷藏→标准化添加营养强化剂等其它辅料→净乳→巴杀→均质→冷藏→杀菌→浓缩→喷雾干燥→晾粉→包装(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乳粉水分含量高;b.乳粉的溶解度下降;c.乳粉的颗粒形状及大小异常;d.乳粉有脂肪氧化味;e.乳粉的色泽较差;f.杂质度高。

(3)关键控制点原料乳及辅助原料;标准化;预热杀菌;均质;浓缩;喷雾干燥;包装。

(三)油脂类1、炼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预处理(加糖)→标准化→预热杀菌→真空浓缩→冷却结晶→装罐→封罐→包装检验→成品(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3)关键控制点原料乳的验收;杀菌及灭菌;成品的灌装;CIP管道的清洗。

2、奶油(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分离→稀奶油→杀菌→(发酵)→成熟→(加色素)→搅拌→排除酪乳→奶油粒→洗涤→(加盐)→压炼→包装(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3)关键控制点原料乳的验收;杀菌及灭菌;成品的灌装;CIP管道的清洗。

3、干酪(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标准化→杀菌→冷却(添加发酵剂、调整酸度、加氯化钙、加色素、加凝乳剂)→凝块切割→搅拌→加温→排出乳清→成型压榨→盐渍→上色挂蜡(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3)关键控制点原料乳的验收;杀菌及灭菌;成品的灌装;CIP管道的清洗。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牛乳应符合GB/T6914的规定。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应符合GB5417的规定。

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选用GB2760和GB14880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必备的生产设备(1)储奶罐;(2)净乳机;(3)均质机;(4)巴氏杀菌设备;(5)灌装设备;(6)制冷设备。

2、灭菌乳必备的生产设备(1)储奶罐;(2)制冷机;(3)净乳机;(4)均质机;(5)制冷设备;(6)超高温灭菌机;(7)无菌灌装机;(8)自动清洗设备。

注:保持灭菌(也称二次灭菌)乳:应必备灌装设备、高温保持灭菌设备。

3、酸牛乳必备的生产设备(1)储奶罐;(2)净乳机;(3)均质机;(4)发酵罐;(5)制冷设备;(6)酸奶杀菌机;(7)灌装机。

(二)乳粉类1、湿法工艺生产必备的生产设备适用范围:湿法工艺生产适合于本细则中规定的奶粉类产品。

(1)储奶设备;(2)净乳机;(3)制冷设备;(4)与生产能力配套的配料标准化系统;(5)浓缩设备;(6)杀菌设备;(7)喷雾干燥设备;(8)包装设备。

2、干法(干混)工艺生产必备的生产设备适用范围:干法工艺生产仅适合于本细则中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的生产,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全脂加糖奶粉不得采用这种工艺生产。

(1)原料的计量设备;(2)机械混合设备;(3)半成品和成品的计量设备;(4)包装设备。

(三)油脂类1、炼乳(1)原料乳的净化设备;(2)原料乳的冷却设备;(3)贮乳罐;(4)标准化设备;(5)杀菌设备;(6)浓缩设备;(7)CIP清洗设备。

2、奶油(1)原料乳的净化设备;(2)原料乳的冷却设备;(3)贮乳罐;(4)标准化设备;(5)均质机;(6)杀菌设备;(7)分离设备;(8)压炼设备。

3、干酪(1)原料乳的净化设备;(2)原料乳的冷却设备;(3)贮乳罐(4)标准化设备;(5)均质机;(6)杀菌设备;(7)搅拌器;(8)压榨机。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液体乳1、分析天平;2、电热干燥箱;3、符合检验标准的离心机;4、蛋白质测定装置;5、干热灭菌器;6、湿热灭菌器;7、水浴锅;8、微生物培养箱;9、显微镜;10、无菌操作室(或超净工作台)(二)乳粉类1、分析天平;2、烘箱;3、符合检验标准的离心机;4、杂质读过滤机;5、不溶度指数搅拌器;6、蛋白质测定装置;7、干热灭菌器;8、湿热灭菌器;9、水浴锅;10、微生物培养箱;11、无菌操作室(或超净工作台);12、显微镜。

(三)油脂类1、分析天平;2、水浴锅;3、离心机;4、电热干燥箱;5、无菌室;6、微生物培养箱;7、显微镜。

六、有关标准(一)液体乳类1、GB5408.2-1999《灭菌乳》;2、GB5408.1-1999《巴氏杀菌乳》;3、GB2746-1999《酸牛乳》;4、GB5410-1999《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5、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6、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7、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8、GB5409-1985《牛乳的检验方法》;9、GB/T5413-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检验方法》;10、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二)乳粉类1、GB5410-1999《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2、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3、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4、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5、GB5409-1985《牛乳的检验方法》;6、GB/T5413-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检验方法》;7、GB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8、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三)油脂类1、GB5415-1999《奶油》;2、GB5417-1999《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3、QB/T3776-1999《硬质干酪》;4、GB/T5413-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检验方法》;5、GB/T5416-1985《奶油检验方法》;6、GB/T5418-1985《全脂加糖炼乳检验方法》;7、QB/T3775-1999《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8、QB/T3777-1999《硬质干酪检验方法》;9、GB/T4789.18-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10、GB/T5009.46-1996《乳与乳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11、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12、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3、GB144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14、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项目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定期监督检验项目、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均按附件所列进行。

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

(一)液体乳类巴氏杀菌乳质量检验项目表注:依据标准GB5408.1-1999、GB2760-1996、GB7718-1994、GB14880-1994、GB4789-1994、GB/T5413-1997、GB/T5009-1996等。

标签检查内容为: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名称、净含量标识等。

灭菌乳质量检验项目表注:依据标准GB5410.2-1999、GB2760-1996、GB7718-1994、GB14880-1994、GB4789.26-1994 、GB/T5009-199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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