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022 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合用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或者企业具有完整的制曲、发酵、蒸馏等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等条件,但以勾调、灌装等包装工序作为生产开始的,均属于分装行为,不予生产许可。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白酒,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
其类别名称为白酒(类别编号1501 ),品种明细分为:1.白酒;2.白酒原酒。
申请白酒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规模、品种、产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则上应具备从制曲、发酵、蒸馏、陈酿、勾调、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
仅申请白酒原酒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不具备勾调、灌装等生产工艺以及相应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合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五条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建筑内部结构、辅助生产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 )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1 )相关规定。
厂区环境应保持清洁,不应有严重积水、渗漏、淤泥、污秽、损毁。
厂房建造、设备应能满足生产工艺、卫生管理、设备运行的要求,人流、物流设置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条应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产品特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设施,其设计应按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原料贮存、原料处理、培菌或者制曲、制酒、基酒贮存、勾调、成品包装、成品贮存应设置独立的厂房或者车间,并有效分离。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是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原酒、白酒配制酒、原酒配制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白酒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白酒: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2.原酒:原酒是经发酵蒸馏工序后得到的尚未按相关标准确定等级的半成品酒,不具有规定的包装形态,亦称基础酒或基酒。
3.白酒配制酒:以蒸馏酒和(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4.原酒配制酒:以原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白酒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2.原酒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3.白酒配制酒蒸馏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4.原酒配制酒原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白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配料;(2)发酵;(3)贮存;(4)勾调。
2.原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配料;(2)发酵;(3)贮存。
3.白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勾调。
4.原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1)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1)A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优级感官要求;(2)B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3)C级白酒应基本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氰化物超标。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求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关于做好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工作的通知》(2006年9月26日国质检食监[2006]428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2.发酵;3.贮存;4.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固形物超标;4.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前言白酒生产许可证是白酒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
为维护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
本文档旨在帮助生产企业了解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达到合法合规运营的目的。
二、基本条件2.1 生产设施1.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安全、防火、环保和建设规划等要求。
2.生产厂房、设备、工具等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有合格的验收证明。
3.配有必要的生产检验、控制和保管的设备、器具、仪器等。
2.2 生产工艺1.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操作流程应正规有序,所有过程应有专人负责。
3.生产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有合格的验收证明。
4.窖池及其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白酒贮存安全。
2.3 生产人员1.厂长、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2.人员素质高,操作技能熟练,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和操作规定。
三、审查程序3.1 提交申请企业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施情况、生产工艺流程等。
3.2 现场核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组织现场核查,确认企业申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3.3 审批决定当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且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生产人员等方面均符合条件时,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颁发许可证。
四、审查要点4.1 审查范围生产设备、场地、生产人员、生产工艺等方面。
4.2 审查内容1.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否有合格验收证明。
2.生产场地是否符合相关环保、建设、安全、卫生规定。
3.生产人员的从业证书是否合法合规,素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4.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是否能够确保质量。
4.3 注意事项1.申请前,企业应全面审核自身生产设施情况,尽量做到符合标准和规定。
2.自觉接受现场审查,积极配合审查人员工作。
3.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申请将被驳回。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白酒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它是企业合法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凭证。
为了确保白酒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国家对白酒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下面将详细介绍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白酒生产企业资质审查二、人员资质审查白酒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在审查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从业经验证明。
此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对应的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全面审查。
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和卫生标准,需要提供设备台账、购置发票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工艺流程需要符合国家白酒生产标准,需要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操作规范等。
四、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审查中需要提供质量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合同,以及仪器仪表的台账和校准记录。
同时还需提供企业的质量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检验资料等,以证明企业具备质量管理能力。
五、原辅材料和产品溯源能力审查六、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审查中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文件。
七、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审查中需要提供产品追溯记录、产品抽检合格证明等。
为了加强监督,国家对企业的产品也会进行定期抽检,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或撤销生产许可证。
综上所述,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审查、人员资质审查、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审查、原辅材料和产品溯源能力审查、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审查、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审查等。
1501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1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关于做好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工作的通知》(2006年9月26日国质检食监[2006]428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须知
一、项目名称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含换(发)证、增项、迁址、更名、补领、集团公司申请等)。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9号);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6.《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7.《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8.《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2005)第40号令);10.《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11.《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白酒、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批工作。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除白酒、食用酒精产品之外的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工作,省局负责审批发证工作。
五、许可条件(一)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六)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江苏生产许可证QS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 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十五酒类
28 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十五)酒类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 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注册地址、组织形式等。
•生产经营场所及辅助设施:包括工厂、办公室、仓库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场所以及相关的一些辅助设施。
•生产经营企业的人员组成及数量:包括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等。
二、使用原料及辅助材料及产品名称、规格•使用原料及辅助材料:–白酒生产所需原辅料及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规定。
–原辅料应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须有本生产厂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名称、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三、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设备•生产设备: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设备必须使用正常、运行正常,且具有相应的维修与检修保养措施。
•检测仪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必须经过国家相关机构或权威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生产经营操作规程及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操作规程:包括生产、包装、储存、销售、运输等各项操作规程,规定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以及企业自身编制的生产工艺流程。
五、质量控制及检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辅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检测等。
•产品检验:应建立检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六、污染防治及安全保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环境污染防治,确保生产空气、水源、土壤等不受污染。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照国家和省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进行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七、其他要求•申请生产许可证时,应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每年应按规定向有权机构申请进行产品标准评定、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2019-12-15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白酒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白酒,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类别编号为1501-1。
第四条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五条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生产场所一般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原料粉碎车间、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及更衣室等。
(一)原辅料库原辅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根据需要设置防爆设施。
(二)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三)制曲车间制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要能满足相应香型白酒酒曲的培养、制作以及贮存等工艺技术要求。
制曲车间应有粉碎、压曲、排气等设施。
酒曲贮存库要宽敞、平坦、通风良好。
(四)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汽设施。
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五)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防渗漏设施。
(六)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装间应设有更衣、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塑化剂指标等列入白酒审查细则
塑化剂指标等列入白酒审查细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特别是整改后产品仍检出塑化剂的,必须进一步查明来源,全面彻底整改,不留隐患。
酒企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
自产原酒的企业,应该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外购原酒的塑化剂含量要低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风险评估值。
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据悉,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工作目前已启动。
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
1501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01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做好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工作的通知》(2006年9月26日国质检食监[2006]428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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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
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云南小曲白酒
29
DB23/T308-2002
清香型白酒
30
企业标准
主体香高于国标,部分地方标准已作废。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白酒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
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企业购进食用酒精必须符合食用酒精GB10343-2002,并且要加强自检,确保不会误把甲醇当食用酒精生产白酒。酒精、基酒必须进行进货检验,项目包括甲醇、杂醇油。每批有检验报告。
特香型白酒
21
QB/T2524-2001
浓酱兼香型白酒
22
QB2656-2004
老白干香型白酒
23
DB14/T80-1996
新型白酒
24
DB15/T253-1997
新工艺白酒
25
DB13/T306-1997
新型白酒
26
DB22/T221-2000
吉林烧酒
27
DB50/T15-2001
小曲酒
28
DB53/T092-2001
九、其它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将白酒生产线列入了限制类目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发布日期:2014-02-11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2.白酒(原酒)的检验按有效的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判定。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或成品贮罐中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总量不少于100kg)。
(一)抽样品种
根据企业申请的取证产品品种,选择1个主导产品进行抽样。
(二)抽样数量
1.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2. 发酵;3.贮存;4.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
2.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
3.固形物超标;
低度清香型白酒
14
GB/T11859.1-1989
低度浓香型白酒
15
GB/T11859.3-1989
低度米香型白酒
16
GB/T14867-1994
凤香型白酒
17
GB/T16289-1996
豉香型白酒
18
QB1498-1992
液态法白酒
19
QB/T2187-1995
芝麻香型白酒
20
QB/T2305-1997
(5)成品库
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裂缝。蒸馏冷却器必须用高纯锡、铝、不锈钢材料制作。
白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酒精度
√
√
√
3
总酸
√
√
√
4
总酯
√
√
√
5
单体物质
√
√
√
6
固形物
√
√
√
7
甲醇
√
√
√
8
杂醇油
√
√
√
9
铅
√
√
*
10
锰
√
√
*
11
氰化物
√
√
*
以木薯或代用品为原料者
12
净含量
√
√
√
白酒(原酒)不要求
13
标签
√
√
白酒(原酒)不要求
注:1. 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10344的规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2
GB2757-1981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3
GB18356-2001
茅台酒(贵州茅台酒)
4
GB19508-2004
原产地域产品西凤酒
5
GB18624-2002
水井坊
6
GB19327-2003
原产地域产品古井酒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三)气相色谱仪(标准中不需检测单体物质可不要此仪器);(四)恒温干燥箱;(五)恒温水浴锅;(六)比重瓶或酒精计;(七)比色管。
七、检验项目
白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识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粉碎设备:粉碎机
(2)蒸馏设备:蒸酒机(甑、甑桶、甑锅)
(3)发酵设备:窖、池、缸、罐等
(4)贮酒设备:池、缸、罐、酒海等
(5)灌装设备:洗瓶机、灌装机
白酒(液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4)(5)规定的设备。
白酒(原酒)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1)(2)(3)(4)规定的设备。
2.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2)各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
(3)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
3.酒糟存放设施
应在远离生产车间的适当地点,设置便于销售、清理、避免霉烂的酒糟存放销售设施。
注:白酒(液态)可不要求原料粉碎车间、制酒车间、酒糟存放设施;白酒(原酒)可不要求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7
GB19328-2003
原产地域产品口子窖酒8来自GB19329-2003
原产地域产品道光廿五贡酒
9
GB17924-1999
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
10
GB/T10781.2-1989
清香型白酒
11
GB/T10781.1-1989
浓香型白酒
12
GB/T10781.3-1989
米香型白酒
13
GB/T11859.2-1989
4.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厂房总体布局要求
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