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安447-《建筑工程资料编制管理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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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ZJQ00-SG-001-2011 QB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document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2011年10月10日发布 2012年1月1日施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管理规程》ZJQ00-SG-001-2011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企业管理标准,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及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编制,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类施工资料的名称、管理流程、编制深度、相关责任体系、岗位职责等诸方面亦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编制质量达到统一标准。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各级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的编制均应执行本规程,其他类别工程的施工资料的编制亦应参照执行。
本规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事业部。
主编:项艳云张大鲁
参编:董清崇闫琴朱泽亚田海宗陈欣刘秀清王健张桂敏杨均英万晓娟邵鹏罗琴丽夏加利谈艳蒋承红刘艳曹亚军胥劲
张志远李方波赵洪波卢江胡格文粟元甲何昌杰谢小红李勇男
陈铭峰武争艳张杰马慧敏王五奇王同生姬万花王艳香霍长干
曹丹桂王少华卞开锋司徒双杰刘涛赵俭王森徐峰杨洪禄
黄延铮
编审:马剑忠马国荣张大鲁杨春沛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施工资料分类
5 编制管理
6 编制深度
7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录A 施工资料分类、编制责任部门(岗位)
附录B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清单(总目录)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切实履行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资料的编制水平,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以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编制,并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对施工资料的相关要求协调一致。
1.0.3 本规程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施工企业所承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1.0.4 在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当工程所在地方或所属行业的施工资料管理要求高于本规程的要求时,应按更严格标准执行。
2 术 语
2.0.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ata )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施工单位应编制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收集、归档的所有资料的统称。
2.0.3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ata management)
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各个管理环节的统称。包括施工资料的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等环节的管理,简称施工资料管理。
2.0.4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engineering preparatory stage document)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开工前形成的文件,如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等。
2.0.5 工程竣工文件(engineering completion document)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如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总结、专项验收、竣工备案表等。
2.0.6 竣工图(Completion drawing )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
2.0.7 工程档案(Engineering file)
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2.0.8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
即通常所说的工长。
2.0.9质量工程师(quality engineer)
即通常所说的质检员。
2.0.10专业质量工程师(professional quality engineer)
即通常所说的专业质检员。
3 基本规定
3.0.1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建立施工资料管理体系。
3.0.2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3.0.3 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职责。
3.0.4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对参与施工资料编制、管理的有关人员定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考核管理工作。
3.0.4 所属施工企业的总包项目必须将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编制纳入总包管理范围。
3.0.5 总工程师是所属各级施工企业施工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负责。
3.0.6 项目部总工程师是项目施工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3.0.7 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是项目专业施工资料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专业施工资料的管理,并对施工资料的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负直接责任。
3.0.8 施工资料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3.0.9 当特殊工程或工程的特殊部位应编制施工资料,而没有标准表格时,项目部应制作相应表格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
3.0.10 施工资料编制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当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宜另行签订协议,但必须满足地方政府、建设方及本企业归档的需要。
3.0.11 竣工图是否由施工方编制,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如果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应与建设方协商确定。
3.0.12 本规程附录B中所列的施工资料是基本的施工资料,无论地方标准是否规定其全部进地方城建档案馆,均须编制并根据附录A的保存期限由企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