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承诺书
公共场所承诺书公共场所承诺书1本店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二、保证卫生许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店结构布局、功能区域划分、空调安装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本店做到不采购和向顾客提供过期、变质的酒水、食品。
五、本店服务人员做到先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七、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若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本店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日期:公共场所承诺书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认真执行接受审查与许可义务,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义务。
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多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顾客用品符合卫生要求义务。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良好的个人卫生。
承诺单位:__承诺人:__日期:__年__月__日公共场所承诺书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认真执行接受审查与许可义务,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义务。
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多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顾客用品符合卫生要求义务。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良好的`个人卫生。
承诺单位:承诺人:日期:公共场所承诺书4依据法律法规,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向社会及消费者郑重承诺如下:一、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树立企业法人是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意见的函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7.03.09•【分类】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发〔2007〕145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卫生部、体育总局组织制定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
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请于3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卫生部卫生监督局或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
规范征求意见稿可在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或体育总局网站(http://)下载。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联系人:吴勇卫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联系人:黄希发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cn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确保游泳场所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现有的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
本规范所称游泳场所是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运动训练、健身、比赛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后,再送回池子重复使用的系统。
(二)直流式给水系统:将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流,按设计流量连续不断送入游泳池,然后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体积的流量连续不断经排水口排出池子的系统。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告知承诺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在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申办下列公共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其他组织:(一)宾馆、旅店、招待所;(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受理地点: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号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咨询电话:0实施主体名称: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否收费:不收费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江苏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总体平面图和周围环境平面图;5.公共场所经营项目布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6.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清单;7.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微小气候)卫生检测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8.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注: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流程图: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准予许可附件:1、本办事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2、关于在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3、理发店、美容店告知承诺书(新证)4、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告知承诺书(新证)5、未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告知承诺书(新证)6、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未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店)、书店告知承诺书(新证)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告知承诺书(新证)8、游泳场(馆),宾馆、旅店、招待所,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店)、书店,公共浴室,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告知承诺书(新证)9、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10、江苏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申请表本办事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一、《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相关要求》第一条(一)发证范围:1.宾馆、旅店、招待所;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馆);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保障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市区居民拥有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郑重向卫生主管部门和社会承诺,在服务经营中,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证经营,做到不超范围、合法经营。
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四、负责做好从业人员内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卫生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
五、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各行业卫生规范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通风、采光照明等各项卫生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基础卫生设施,保持安全运转。
六、建立完善卫生管理档案,完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卫生用品用具索证索票和进货制度。
七、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完善禁烟标志,保持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八、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依法守法经营。
九、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到位,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负责人:主管单位签章:
年月日。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
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
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
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
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
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
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1,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6篇
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6篇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1依据法律法规,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向社会及消费者郑重承诺如下:一、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树立企业法人是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二、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三、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并亮证经营。
四、公共用具,必须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执行。
五、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造成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全部责任。
承诺人:__日期:__年__月__日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1、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接受审查与许可的义务;2、保证顾客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的义务;3、接受卫生部门监督的义务;4、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的义务;5、服从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决定的义务。
据此,为保障消费者卫生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顾客消费的卫生安全负责;2、建立并执行采购索证制度,严把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关:做好公共用品用具的`进货验收与登记;不购买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客用化妆品、公共用品用具和消杀药品;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公共用品用具及时清洗、彻底消毒、保持清洁;4、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5、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6、严格执行落实公共场所控烟措施。
7、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案件。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7.06.21•【文号】卫监督发[2007]205号•【施行日期】2007.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体育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制定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和水上游乐设施。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本规范所称游泳场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二)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后,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
(三)直流式给水系统,是指将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流,按设计流量连续不断送入游泳池,再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的流量连续不断经排水口排出游泳池的给水系统。
(四)直流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地面或地下水,经过滤净化和消毒杀菌处理达到游泳池水质标准后,按设计流量连续送入游泳池,再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流量排出游泳池的系统。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含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责任;申请人应当诚信守诺,在其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 得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二)坚持优化服务。各地要认真实施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度。申请人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公示内容进行 说明、解释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认真说明、解释;申请人提出 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办理卫生许可过 程中,行政审批机关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的,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罚。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 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 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 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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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房屋地理位置、房屋所有权面积、房屋所 有权人及性质用途);
(六)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 局图;
(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合 格证明;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 格证明;
(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以上材料可以提交原件的,提交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提 交原件供审核,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签章。 上述前五项材料必须为现场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为适用于 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的材料。 四、“告知承诺”许可审批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履职。各地要严格按本方案第一项规定的公 共场所卫生许可范围开展行政审批,不得超范围开展公共场所卫 生许可。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 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 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对申请人以书 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当场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要利 用多种形式,让申请人充分了解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和 材料要求,根据其公共场所的真实情况如实作出承诺并提交所需 材料,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是xx公司的负责人,今天非常荣幸地向大家报告我们公司在卫生方面的工作,以及我们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安全承诺。
为了保证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我们公司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
在此,我们诚挚地向社会大众承诺: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以确保卫生许可证的合规性。
二、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体系: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体系,包括健全的卫生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消毒管理流程等,以确保公共场所的良好卫生环境。
三、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我们将严格控制食品供应链,确保从选材到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不使用不合格食材和添加剂。
我们将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和监控,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我们将进行全员培训,教育员工关于卫生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感。
我们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确保员工按规范操作并有效执行。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五、加强卫生监督和检查:我们将定期邀请卫生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发现问题,我们将积极整改,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保护顾客隐私: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顾客的隐私权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顾客个人信息的安全。
七、积极宣传和教育:我们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郑重承诺,将始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安全承诺。
我们将全力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为顾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大力支持和关注。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承诺必将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谢谢!。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我单位特做以下承诺:一、认真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二、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三、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确保个人卫生良好,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着装统一。
四、在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文件规定。
保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布局合理,不违法经营。
五、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严格落实控烟措施,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六、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寻找不足,积极投入,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把握机遇,不懈努力,树立品牌意识,争先创优,树立“文明城市,魅力企事业”对外形象,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绵薄之力。
七、自学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预案,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主动参与,积极行动,承担因我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及因此造成的公共场所卫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八、在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方面具体做好以下的承诺:(一)建立并执行采购索证制度,严把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关,加强公共用品用具进货验收与登记,不购买和使用无合法、无检验合格证明而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客用化妆品、公共用品用具和消毒药品。
(二)各项卫生制度齐全,卫生管理组织健全,卫生档案完整,自查记录、消毒记录等各种记录完整。
(三)设有专用密闭消毒间(50平方米以下美发场所设消毒专区),消毒间环境整洁,配备消毒所需水池等设施、配务高温消毒设备、消毒药物和配比容器,配备密闭保洁柜,且标记明显,使用非一次性拖鞋的配备专用消毒池(桶)。
熟练掌握消毒方法,规范消毒程序。
公用物品和顾客用品清洁无污渍,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沐浴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沐浴场所)申请人: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电话: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1.沐浴场所应选择远离污染源的区域。
一般室外周围25米内不得有污染源,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2.沐浴场所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沐浴场所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间、锅炉房或暖通设施控制室等房间。
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单独设在堂口、大厅、房间等或与更衣室兼用。
各功能区要布局合理,相互间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使用要求。
更衣室、浴区及堂口、大厅、房间等场所应设有冷暖调温和换气设备,保持空气流通。
4.沐浴场所地面应采用防滑、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和天顶应采用防水、无毒材料覆涂,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5.使用燃气或存在其它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沐浴场所应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芸扬近里生连里还告知承诺书
本单位(人)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审批手续,明确知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明确知晓办理该项审批时审批机关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附一次性告知材料,作为告知书)。
并作如下承诺:
一、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二、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已告知);
三、本人(单位)对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一个月内达到告知的许可条件;如违反承诺,同意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本人(单位)承诺在未达到告知的法定许可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五、本人(单位)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人(单位)承诺接受执法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单位(人)如有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情况,视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行政审批机关有权对此项审批依法予以撤销,本单位(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自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之日起,因本单位(人)承诺出现责任事故,由本单位(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免除行政审批机关及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并同意在济南市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取消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审批手续的资格等惩戒。
以上承诺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益章):行政审批机关
承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釜字):(盖
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
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书尊敬的卫生监督部门和广大消费者:为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郑重作出以下卫生许可证安全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卫生政策,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安全、放心的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亮证经营,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确保个人卫生良好,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着装统一。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布局合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五、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操作规程,落实消毒保洁制度,把好卫生质量关,确保顾客用品符合卫生要求。
六、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严格落实控烟措施,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健康、清洁的消费环境。
七、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加强自身卫生管理,不断提升卫生质量,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八、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九、若违反上述承诺,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
我们郑重承诺,将竭尽全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卫生的服务,为创建卫生、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此承诺书的发布旨在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我们的卫生管理措施,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我们将认真履行承诺,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干净、安全、舒适的环境。
办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办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尊敬的审批机关:
本承诺书由我公司(以下简称“承诺方”)就办理卫生许可证事宜向
贵机关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方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
二、承诺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场所的卫生
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承诺方将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的补充材
料或信息。
四、承诺方承诺在获得卫生许可证后,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从事
任何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五、承诺方将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自查,确保持续符合卫生标准,并积极配合审批机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承诺方若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审批机关的处罚。
七、承诺方保证在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不通过任何非法手段影响
审批结果,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性。
八、承诺方对审批机关的审批结果表示尊重,无论审批结果如何,承
诺方都将予以接受,并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九、承诺方将对本承诺书的内容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本承诺书自承诺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卫生许可证办理完毕。
承诺方名称:____________
承诺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此致
敬礼
[审批机关名称]。
卫生许可承诺书
卫生许可承诺书
尊敬的卫生监督部门:
本单位(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为[单位名称],注册号为[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地址位于[详细地址]。
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确保本单位的经营活动符合卫生要求。
二、本单位将依法取得并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不从事任何未经许
可的卫生经营活动。
三、本单位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四、本单位将保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
疾病传播。
五、本单位将确保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销售或提
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六、本单位将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整改,并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单位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诺书有效期]。
承诺单位(盖章):[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姓名]
日期:[填写日期]
[注:本承诺书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关于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通知
关于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通知全市所有游泳场所:为深入贯彻《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游泳场所安全卫生管理,保障广大市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游泳健身活动,现将2009年游泳场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所有游泳池开放前,应按照xx强制性标准《游泳场所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向市体育局备案。
备案的具体要求如《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救生员游泳指导员、水质管理员、医务人员资格证书、游泳场所安全开放承诺书等必要材料。
产权归属法律主体不明确的游泳场所不得备案。
未经备案的游泳场所,不准擅自开放。
擅自开启游戏,造成xx伤害事故,情节恶劣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按照xx规定标准配备救生员(水域面积250平方米以下配备三名水上救生员,其中一名为流动救生员,每增加250平方米必须增加一名固定水上救生员)。
水上救生员必须穿戴整齐,持证上岗。
救生员不能达到国家标准和管理措施要求的游泳场所将暂时关闭。
应配备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护颈器等救生装置(救生杆根据救生员人数而定)。
按照xx标准,游泳场所应配备急救室,至少配备一名医护人员,并配备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设备,救护设备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出入。
三.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在游泳培训班课程中,游泳池必须配备xx名具有游泳项目社会体育职业指导资格的人员。
游泳教练必须经过水上救生和游泳教学培训,取得初级水上救生员和游泳教练xx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游泳教学。
游泳培训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0人,每班必须配备1名游泳指导员和1名助教,安全责任要切实落实到每个人。
四.根据《公共场所管理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游泳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健康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
各游泳场所要认真执行游泳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取得年度有效体检证明的游泳人员,经申报后可申报参加游泳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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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申请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单位名称:新罗区万安镇卫生院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许可项目:
申请单位经营地址:
申请人(承诺人)联系电话:
经申请人(承诺人)自愿申请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承诺人)缺少以下申报材料,并承诺严格执行本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
1.
2.
3.
4.
5.
6.
告知人(盖章):新罗区万安镇卫生院
年月日
承诺单位(签字或盖章):
承诺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新罗区万安镇卫生院(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取得告知如下:
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四)《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
(五)《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规定应达到的标准、条件及应符合的要求:
(一)卫生要求
1、新建游泳场所必须结合城市远景规划,场址应选择在远离工业污染源发带,同时也应避免游泳场对周围干扰。
2、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
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游泳池必须具有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采用氢化消毒时应有防护措施。
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急救室应按《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要求设置,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应摆放于明显位置,方便取用。
3、人工游泳场所设有深、浅不同分区的游泳池应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者在游泳池池内设置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
游泳池外四周应采用防滑易于冲刷的材料铺设走道,走道有一定的向外倾斜度并设排水设施,池外走道不滑易于冲刷,走道外缘设排水沟,污水排入下水道。
排水设施应当设置水封等防空气污染隔离装置。
4、游泳场所应分设男女更衣室、浴淋室、厕所等。
淋浴室每30~4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
女厕所每40人设一个便池,男厕所每60个设一个大便池和二个小便池。
其污水排入下水道。
公共卫生间内便池宜为蹲式,采用座式便池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卫生器具宜采用感
应式水龙头和冲洗阀。
卫生间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
5、人工游泳池内设置儿童涉水池时不应与成人游泳池连通,并应有连续供水系统。
6、天然游泳场所应设在污染源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内不应有污水排放口,岸边100米以内不应堆有污物或存在渗透性污染源。
水底与岸边地质适宜,不应有树枝、树桩、礁石等障碍物和污染物。
水流速度不大于0.5米/秒,并应划定卫生防护区,其水质应符合天然游泳场水质卫生标准值规定。
严禁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开辟天然游泳场所。
7、人工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并应定期消毒。
8、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须4小时更换一次。
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0.3~0.5mg/L。
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
9、为防止人工游泳池生长藻类,池水中加入0.25~0.5mg/L硫酸铜。
发现藻类时的最大加药量不应超过1.0mg/L。
10、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二)游泳池的微小气候、水质、照明、卫生设施等项目必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空气质量(游泳馆):相对温度不超过80%,CO2不超过0.15%,细菌总数不超过4000个/m3。
2、水质卫生标准:PH值为6.8-8.5;浑浊度不大于5度;耗氧量不超过6mg/L;尿素不超过2.5mg/L;游离余氯为0.3-0.5mg/L,化合性余氯在1mg/L以上;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ml;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8个/L。
3、室内游泳池采光系数不低于1/4,水面照度不低于80Lx。
4、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
(三)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四)在采购消毒药械时,应当向供应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五)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经本行政机关认可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
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六)游泳池经营者应当建立游泳池经营档案,经营档案应当长期保存,直至经营终结。
(七)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政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事项的办理:
(一)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美容美发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和申请材料,由新罗区万安镇卫生院受理。
申请人应提交的必备材料是: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
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二)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和申请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本行政机关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到新罗区万安镇卫生院领取。
四、本审批机关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一)申请人获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检查,遵守公共场所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的,不得从事游泳场所经营活动。
(三)申请人如需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到新罗区万安镇卫生院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