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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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医院感染管理科、环境卫生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培训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识和技能;(三)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四)组织处理医疗废物的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五)组织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六)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医疗废物管理的情况。

第七条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医疗废物管理第八条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类别:(一)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二)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三)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瓷器等;(四)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过期、淘汰、变质的医用物品等。

第十条医疗废物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分类收集:(一)感染性废物:用黄色包装袋(防渗漏)盛装,并在包装袋上贴上感染性废物标识;(二)毒性废物:用红色包装袋(防渗漏)盛装,并在包装袋上贴上毒性废物标识;(三)损伤性废物:用橙色包装袋(防渗漏)盛装,并在包装袋上贴上损伤性废物标识;(四)其他废物:用黑色包装袋(防渗漏)盛装,并在包装袋上贴上其他废物标识。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板(7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板(7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板目的:为落实《____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与辅助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二)、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三)、医疗废弃物管理____和职责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有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洁组参加。

1.院感科负责各项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技术指导和全员培训。

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各有关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工作。

3.保洁组指派专人负责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所产生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四)标准:、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暂存1.各科室应认真学习____部有关医疗垃圾分类及处理原则的文件规定,认真妥善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医疗垃圾的流失、泄露等。

具体监督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2.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不得紧邻生活垃圾存放处。

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不得设置在公共走廊、楼道或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外,不能让污染医疗废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以防止应监管不到位而造成医疗垃圾的流失。

3.各科室应按照垃圾分类原则在垃圾暂存地点设立专门的盛装容器,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在容器表面有警示和文字标识。

4.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

非利器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量大时与药剂科联系处理。

5.损伤性废物如注射针头、头皮针、缝合针、手术刀、锯、备皮刀、安瓿等应与一般医疗垃圾分开,统一盛放在利器盒内,以免发生刺伤事故。

医院医疗废物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垃圾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垃圾的妥善处理,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设立医疗废物垃圾清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医疗废物垃圾清运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医疗废物垃圾清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医疗废物垃圾清运工作。

3. 医院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垃圾清运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垃圾的收集、分类、暂存和交接。

三、医疗废物垃圾的分类与收集1. 医疗废物垃圾分为以下类别:(1)感染性废物:如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

(2)病理性废物:如尸体、器官、病理切片等。

(3)损伤性废物:如锐器、针头、手术刀等。

(4)药物性废物:如过期、失效、废弃的药品等。

(5)化学性废物:如废液、废渣、废片等。

2. 医疗废物垃圾的收集:(1)各科室医疗废物垃圾清运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垃圾的收集,按照分类要求,使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

(2)收集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垃圾不外溢、不泄漏,防止交叉污染。

四、医疗废物垃圾的暂存与交接1. 医疗废物垃圾暂存:(1)各科室医疗废物垃圾清运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垃圾的暂存,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暂存设施。

(2)暂存设施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污染。

2. 医疗废物垃圾交接:(1)各科室医疗废物垃圾清运责任人将本科室医疗废物垃圾送至医院指定的暂存设施,并填写交接记录。

(2)医疗废物垃圾清运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清点、记录医疗废物垃圾,确保交接准确无误。

五、医疗废物垃圾的清运与处置1. 医疗废物垃圾清运:(1)医疗废物垃圾清运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路线,使用专用车辆清运医疗废物垃圾。

(2)清运过程中,确保医疗废物垃圾不泄漏、不遗撒。

2. 医疗废物垃圾处置:(1)医疗废物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2)处理中心应具备资质,确保医疗废物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肯定的专业学问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需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行自行处理和随便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输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育皿、采血针等,各试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程控制、安全处置。

第四条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降到最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防保组长、专职人员等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工作。

第七条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制定医疗废物处理计划,并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八条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能力。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第十条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一条感染性废物:包括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含针头)、棉签、棉球、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废弃的血液、血清、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等;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等。

第十二条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第十三条损伤性废物: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医用锐器。

第十四条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物,药物残渣,化学试剂等。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并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送和贮存第十六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废物的管理是医院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医院的环境卫生和医疗安全,更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三、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和职责(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_副组长:_____成员:_____(二)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感染控制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危险性的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安全处置、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组织医疗废物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指定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碎片等锐器。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废气等。

(五)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四章收集与储存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当由产生科室的兼职管理员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科室的暂存间进行储存,暂存间应当具备防潮、防盗、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章运输与处理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医院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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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院法人代表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对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给予监管和指导;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转运、暂存和交接工作;科室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全院医务人员共同对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责。

三、医疗废物处理的原则:分类收集,专人回收,集中处理。

四、科室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外面有警示标识,并注明科室、日期、种类等信息。

(二)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及时用扎带封口扎紧。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感染性废物用黄色塑料袋盛装,针头、刀片等利器放入利器盒内(利器盒禁止重复使用)。

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八、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五防’:防鼠、防蚊蝇、防螳螂、防渗漏、防盗。

九、各科室医疗废物必须存放在污染区,科室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小时。

十、科室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内容包括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签字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一、科室必须按要求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禁止生活垃圾中混入医疗废物,禁止医护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十二、特殊医疗废物的处理:(一)使用后钢板:按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患者带走必须消毒、告知、签字。

(二)胎盘:普通胎盘孕妇可以带走,感染性患者的胎盘必须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并在“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上注明数量(产科、手术室)。

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死婴、死胎、残肢:按尸体处理,殡仪馆火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减少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分类、采集和处理,禁止直接弃置。

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第五条医疗废物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或者被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制备废物以及输液器等。

第七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危(wei)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电池以及荧光灯管等。

第八条放射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等。

第九条普通医疗废物指的是无害废弃物或者处于治疗过程中且未受过污染的医疗废物,包括普通诊疗用的牙签、纱布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采集和包装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采集和包装方案,明确采集和包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和采集,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采集和包装,包装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的特种容器进行采集和包装,标示名称、危(wei)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放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特种容器进行采集和包装,并进行严格标示。

第十六条普通医疗废物应采集并放入普通垃圾袋内,并分类投放。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包括高温高压、微波辐射等。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一: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护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院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9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0.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1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3.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储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14.医院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15.医院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6.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7.医疗废物有医院统一回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医院内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和放射性等特点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

2.医疗废物处理:指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理的一系列工作。

3.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指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且能够依照相关要求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理的单位。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不同的特性,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感染性医疗废物: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包含感染性固体废物、感染性液体废物、感染性病理性废物等。

2.化学性医疗废物:具有化学性质的医疗废物,包含化学性固体废物、化学性液体废物等。

3.毒性医疗废物:具有毒性的医疗废物,包含毒性固体废物、毒性液体废物等。

4.放射性医疗废物:具有放射性的医疗废物,包含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液体废物等。

5.一般医疗废物: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医疗废物,包含一般固体废物、一般液体废物等。

1.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2.化学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化学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3.毒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毒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4.放射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放射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5.一般医疗废物标识应在包装容器上做明显标注,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与贮存第六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耐腐蚀、防渗漏、防分裂的特性,容器料子应符合相关要求。

2.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依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分别配置,保证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有明确的容量标示,不得超出其设计容量。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规范,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涉及医疗废物的相关人员和部门,有效掌控医院医疗废物的产生、转运和处理流程,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第二条术语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单位进行医疗、防备、保健、研究及相关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和不安全性的固体、液体和尖锐器械等。

2.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指在本医院内产生医疗废物的各临床科室、研究所、试验室等相关单位。

3.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指医院内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特定岗位人员。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分类方法1.医院将医疗废物分为四类: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有害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2.感染性医疗废物包含用过的隔离衣、口罩、手套等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物品。

3.化学性医疗废物包含废弃的药物、化学试剂、药品包装及污染的物品等。

4.有害医疗废物包含已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切割器械等尖锐医疗器械和化学品。

5.一般医疗废物包含废弃的纸张、废弃的清洁用品以及非感染性的一般物品等。

第四条标识方法1.医院内全部涉及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门口、储存间和相关容器应当明确标识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要求。

2.感染性医疗废物应采用红底黑字的标识,化学性医疗废物应采用黄底黑字的标识,有害医疗废物应采用蓝底黑字的标识,一般医疗废物应采用绿底黑字的标识。

3.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的标识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准确明确,避开混淆和误处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与储存第五条收集容器1.医院内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具备坚固耐用、易于清洗和消毒的特性。

2.感染性医疗废物应用红色的收集容器,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用黄色的收集容器,有害医疗废物应用蓝色的收集容器,一般医疗废物应用绿色的收集容器。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

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

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

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

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分类收集、安全运输、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对医疗卫生人员、卫生员等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制度,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和包装物。

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应分别采用黄色、红色标识的容器收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制度,明确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准确地收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收集,避免交叉感染。

使用后的针头、注射器、输液器等锐器应置于专用容器中。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送与贮存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和容器,确保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避免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和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医疗废物在处理过程中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三)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和监管。

(四)全过程管理原则:对医疗废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

(二)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等。

(三)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等。

(四)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剂等。

(五)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

第六条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第七条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收集,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防渗、防漏、防锐器穿透。

(二)有明显的中英文警示标识。

(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医疗废物收集点应设在病区的污染端,便于废物的收集。

第九条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第十条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别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应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

第三章医疗废物运输与暂存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袋的封口紧实、严密,防止废物遗撒。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3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3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废弃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方法规定如下:(一)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

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同意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到垃圾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乙方如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

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____mg/l消毒30—____分钟方可运出。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离。

针头放入利器盒内,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四)血液标本转运之前,转入桶中,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五)特殊标本,如培养基。

hiv检测后的废物需要装入一用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六)检验科的一切废弃物,统一由医院负责处理垃圾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手机、处理、转运。

(七)记录《废弃物记录》。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2)是指医院在处理医疗废弃物时所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1. 分类收集:医院应设置不同的废弃物收集容器,按照不同的废弃物类型进行分类收集,如感染性废弃物、化学药品废弃物、病理废弃物等。

2. 标识管理:医院应在废弃物容器上标明废弃物类型、来源单位、处理单位等信息,以便辨识和跟踪。

3. 临时存放:医院应设立临时存放处,将收集的医疗废弃物暂时存放于该处,并确保该处具备防渗漏、密闭、易于清洁和消毒等条件。

4. 包装和封装:医疗废弃物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防止溢漏和污染,并封装好后即时送往指定处置场所。

5. 定期清运:医院应定期清理临时存放处的废弃物,确保废弃物不积压,并委托合法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理。

6. 监督检查:医院应定期对废弃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7. 员工培训:医院应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培训,加强他们的废弃物分类、包装、处理等方面的意识和知识。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医院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及高邮市卫生局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

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传染科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遗传毒性废物包括各种化疗介入药物及相关注射器等。

9、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护士长或各科室负责人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9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

医疗废物第1条毁形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1、护士长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分管院长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毁形后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5、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7、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____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____领导、人员培训和定期督促检查工作。

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及检查督促工作。

各科室、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件》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各科对本科所产生的一切医疗废物,均应严格按规定处理,不得私自随意丢弃,更不能再次流入市场,违者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并严厉处罚。

二、各科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后,必须及时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装入指定黄色污物袋或容器内,然后由专人负责用专用密闭桶运送至医院医疗垃圾暂时贮存地,与总务科接收医疗垃圾专职人员清点数量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一式两联,科室及总务科各自保管交接资料,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在每月____号之前,把前____月的交接资料收回,并与设备科的领取帐目相核对,各科的领取量与无害化处理的量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者,限期整改。

三、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按相关要求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废弃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检验科室废弃标本、菌种保存液、残留血液等高度危险废物,应当先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暂时储存的病理性废物应放置在防腐液中,送外院病理检查或无害化处理。

四、手术室、产房、传染病及其它科室排放的血性、传染性排泄物及污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消毒,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由总务科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督查。

五、各科的医疗废物必须分类盛放于专用黄色包装袋内,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渗漏和其他缺陷;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____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途中遗撒;包装物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1. 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医疗废物。

这些废物包括医用塑料、器械、纸张、药物包装等,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可分为四类:一类废物、二类废物、三类废物和四类废物。

各类废物的定义和处理方法如下:•一类废物:指含有人体血液和体液、病原体和感染性无菌包扎物等高致病性废物。

应进行高温高压消毒或焚烧处理。

•二类废物:指病原体和感染性非空包装废物、临床分泌物、生化废液、病理标本等。

应进行中温高压消毒或焚烧处理。

•三类废物:指病床用品、手术器械、外科手术废物、注射器、药瓶等。

应进行安全包装,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类废物:指一般垃圾。

按普通垃圾分类处理。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废物收集区域,将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分别储存。

收集箱应密闭且防渗漏,并清洁。

收集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清理。

4. 废物运输医院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要保证废物不外泄,防止二次污染。

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废物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设备的单位进行。

对于一类废物和二类废物,应选择具备高温高压消毒或焚烧设备的单位进行处理。

对于三类废物,应选择专业的无害化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6. 废物监测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监测,包括废物的产生量、分类情况以及处理效果等。

监测结果要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包括废物分类方法、收集和运输要求、处置流程等。

培训内容要与人员职责相匹配,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知识。

8. 废物标识医院废物收集箱和运输车辆应标明相应的废物类别和标识,以便人员可以清楚地识别。

同时,标识应明确、醒目,以防止误操作和混淆。

9. 废物储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废物储存区域,废物应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别存放,并设置密闭的储存容器以防止异物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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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馈。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 )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备案。

5、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6、专职保洁员的职责(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柜内,定期转交给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3)负责医疗废物专用运送工具和医疗废物暂存点的清洁、消毒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医疗废物资料的登记与保存,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负责接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资料保存三年。

(5)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

(6)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7、医务人员的职责(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正确的分类与处置方法。

(2)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置工作,严格按医疗废物分装标识放置。

(3)掌握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接受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院务部、感染管理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5)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

第五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由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在48 小时内向灞桥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灞桥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 人以上死亡或者3 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由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在24 小时内向灞桥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第七条全院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注明:未被病员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不携带病原微生物且不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一次性物品,如注射器的包装袋、塑料输液瓶等不算医疗废物)。

第八条各科室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包装物由西安市集中处置单位提供。

所有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文字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由药剂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药剂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设备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由检验科、病理科等产生单位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病员或者疑似传染病病员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员或者疑似传染病病员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九条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一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二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第十四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第十五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六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运送人员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七条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暂时贮存场所须分办公室、医疗废物贮存间、车辆存放间,其总面积三级医院不得小于150 m2o2、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3、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

5、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十八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十九条将医疗废物交由西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条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二条禁止任何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用非医疗废物专用车运送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人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第二十三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第二十四条我院应当对本院各类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医务人员及保洁人员等)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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