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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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德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应急预案4
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制度6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7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8
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8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9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10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14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15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6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17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8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复习题2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4
第一章总则24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25
第三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25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26
第五章监督管理27
第六章法律责任28
第七章附则30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31
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33 医疗垃圾收集办法及流程图36
宜良德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在各医疗机构内要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持续保管登记资料工作。
5.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6.一次性医疗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消毒和清洁。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
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位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9.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10.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1.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12.对不按规定不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进行罚款处理。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拟订本制度。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
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员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处,并通知医院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2.总务科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3.清理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时,应做好劳动保护,清理结束后,清理用具和防护用品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在48h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
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h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