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园办〔2014〕6号 -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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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1•【字号】浙政办发[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1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有力保障和服务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精心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1日2014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一、农水项目(174个)1.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2.象山县道人山涂围垦工程3.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4.洞头环岛西片围涂工程5.温州龙湾二期围涂工程6.洞头县状元南片垦区回填工程7.绍兴市上虞区世纪新丘治江围涂工程8.嵊泗县小洋山北侧围垦工程9.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垦工程10.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填海工程11.温州大门港口物流区促淤堤工程▲12.舟山市小干岛西部促淤工程13.温岭担屿围涂工程14.三门县洋市涂围垦工程15.杭州市闲林水库工程16.宁海县西林水库扩容工程17.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工程18.乐清市长石岭水库工程19.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20.苍南县云遮水库建设工程▲21.新昌钦寸水库工程22.嘉兴市应急备用水源(秀湖水库)工程23.桐乡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24.海宁市鹃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25.海盐县千亩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26.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27.兰溪市钱塘垅水库工程28.武义县石峡水库工程29.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30.温岭市梅溪水库工程31.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32.磐安县花溪水库工程33.青田县水利枢纽工程34.遂昌县石坑坪水库工程35.松阳县庄门源水库工程36.XXX市北部水库联网工程37.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38.苍南县龙港西北塘朱家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39.台州金清新闸二期工程40.扩大杭嘉湖南排能力杭州三堡排涝工程41.钱塘江治理工程富阳市富春江治理工程42.临安市昌化溪治理工程43.建德市寿昌江小江溪至童家溪段河道治理工程44.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45.余姚市陶家路江二期整治工程▲46.余姚市姚江北排陶家路江泗门强排泵站工程▲47.余姚市临海大浦南延工程▲48.余姚市长庆桥江整治工程▲49.余姚市西江整治及其闸泵站工程▲50.余姚市陆埠梁辉向家弄水库下游溪道整治工程▲51.余姚市北排河道拓宽及延伸工程▲52.宁波市姚江市区段防洪排涝设施改造工程53.宁波江北区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54.宁波镇海东排南线工程55.宁波市姚江东排镇海南支线工程56.宁波市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57.宁波慈江整治工程(姚江东排江北段)58.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59.余姚姚江干流(中舜江闸至蜀山大闸段)防洪整治工程60.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综合整治项目61.奉化市溪口剡溪治理工程62.宁海五大溪流治理工程▲63.宁海毛屿港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宁东核心区)▲64.温州市牛山生态河道工程65.温州市瓯海区任桥河拓宽整治工程66.温州市鹿城区瓯江治理一期工程67.瓯江治理工程永嘉段工程68.温州市鹿城区林里河整治工程69.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70.鳌江流域治理工程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71.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72.永嘉县桥头镇菇溪河道整治工程73.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74.太嘉河工程75.扩大杭嘉湖南排(德清段)工程▲76.扩大杭嘉湖南排(嘉兴)工程▲77.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工程78.绍兴市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79.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80.绍兴滨海排涝一期工程81.绍兴市上虞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82.钱塘江治理工程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一期工程▲83.新昌县澄潭江综合治理工程84.嵊州市黄泽江综合治理工程85.嵊州市曹娥江治理工程86.金华市婺城区金华江治理一期工程▲87.金华市金东区金华江治理工程88.钱塘江治理工程浦江县浦阳江干堤加固工程89.浦江县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0.钱塘江治理工程常山段一期工程91.独流入海钱塘江治理工程建德市新安江、兰江治理一期工程▲92.钱塘江治理工程龙游县衢江治理工程93.钱塘江治理衢州市本级衢江治理工程94.衢州市乌溪江下游河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95.钱塘江治理钱塘江上游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江山港治理一期工程96.台州市栅岭汪排涝调蓄工程97.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场浦排涝调蓄工程98.仙居县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99.三门县亭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100.天台县始丰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101.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工程102.瓯江治理工程丽水市大溪治理工程103.瓯江治理工程龙泉市龙泉溪治理工程104.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105.长兴仙山湖湿地环境整治及配套工程106.海宁市长水塘生态湿地工程107.绍兴市迪荡湖整治项目108.宁海县颜公河调蓄池建设工程109.桐庐县富春江干堤加固二期工程110.奉化市县江下游段防洪工程(三期)111.宁波市鄞州区奉化江堤防整治工程鄞州新城区段112.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二期工程113.平阳县鳌江干流治理麻萧段防洪工程114.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工程115.永嘉县桥下镇西溪主河道三期防洪工程116.兰溪市钱塘江农防加固工程(二期)117.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二期118.永嘉县西向供水工程119.温州大门产业基地应急引水工程▲120.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121.台州市长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2014-2015年项目▲122.温州市林宋组团林里片区低丘缓坡利用工程一期秀峰地块123.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黄土丘陵综合开发项目124.金华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婺州新兴产业集聚区项目(婺城区块)125.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区-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东港区块(一)开发项目126.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区-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黄家区块开发项目127.浙西装备制造业项目江山区块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程128.浙西装备制造业项目龙游区块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程129.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0.衢州衢江-鄞州产业合作园(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试点)开发建设项目▲131.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柯城-余杭山海协作产业园开发建设项目132.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低丘缓坡开发一期工程133.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低丘缓坡开发二期工程134.云和县杨柳河南区块低丘缓坡工程135.遂昌县东城云峰区块低丘缓坡开发一期工程136.遂昌县低丘缓坡开发东城龙板山区块一期工程137.遂昌县低丘缓坡开发古院区块一期工程138.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区苍山区块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工程139.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景宁组团(澄照农民创业园)140.文成县黄坦镇低丘缓坡开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141.开化低丘缓坡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42.梅山水道抗超强台风渔业避风锚地工程▲143.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二期工程144.洞头县鹿西渔港及配套工程145.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工程146.舟山市螺门渔港工程147.温岭中心渔港二期工程(箬山港区)148.安吉远洲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基地项目▲149.常山县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项目150.金华市苗木生态示范园项目151.浙江兰梅现代林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152.龙游佳丰富硒农业产业园项目153.江山市(南部)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项目154.三门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155.浙江绿环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城江滨生态农业科技园项目156.温岭曙光生态农业园一期项目▲157.浙江卓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规模化生态养殖及副产物精深加工利用项目158.浙江长毛兔核心种业工程项目159.常山温氏畜牧肉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工程160.华统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161.浙江大咯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鸡蛋3万吨智能化养殖项目162.中国美丽乡村安吉风情小镇建设项目163.浙江赛得健康产业园164.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165.嵊州市现代新有机农业基地(一期)项目166.洞头县白龙屿生态海洋牧场项目167.湖州玲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玲珑湾生态农业观光园项目168.安吉环笔架山都市休闲农业园项目169.浙江一景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170.嵊州绿城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171.浙西现代农业旅游休闲观光园建设项目172.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三堡基地迁建一期工程173.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迁建工程174.天台县白鹤镇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二、交通、邮电项目(284个)175.杭长客运专线工程(浙江段)176.金温铁路扩能工程177.九景衢铁路工程(浙江段)178.杭黄铁路工程(浙江段)179.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180.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建设工程▲181.铁路义乌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182.萧山境内有关铁路专用线整合搬迁白鹿塘站项目183.铁路浙赣线临浦货场搬迁至白鹿塘项目18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建项目185.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快件运输枢纽基地(东区)及配套机坪工程186.温州机场新建航站楼工程187.温州机场新建航站区配套工程188.温州机场新建航站楼附属工程▲189.温州机场新建货运区及生产辅助设施工程▲190.绍兴滨海新城通用航空临时起降点工程191.杭州地铁2号线工程一期工程192.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193.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94.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195.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196.建德市境内铁路货场迁建工程197.海宁火车站综合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198.杭州铁路枢纽东站周边疏解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199.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200.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201.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202.杭州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工程20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204.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黄华段工程205.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苍南段工程206.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207.龙泉至浦城(浙闽界)高速公路工程208.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段工程209.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210.东永高速工程211.杭州萧山机场路改建工程212.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213.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吉鸿路)工程214.杭(州)长(兴)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工程215.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杭州至金华段216.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217.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218.宁波春晓大桥工程▲219.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220.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221.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东线新建下沙南互通工程▲222.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工程(余夫公路至小曹娥互通段)223.宁波市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工程(二期)224.金丽温高速公路古岸头互通工程225.甬金高速公路明州连接线洞桥至云龙段工程226.机场路至甬金高速连接线工程227.甬金高速溪口东至甬台温高速姜山连接线工程228.湖州市申苏浙皖至申嘉湖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229.绍诸高速公路绍兴市区连接线建设项目230.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231.甬金高速嵊州互通及接线工程232.甬金高速(傅村互通)与金义东公路连接线工程233.杭新景高速七里互通至黄衢南高速衢州互通连接线(衢州市石梁至华墅公路)工程234.黄衢南高速开化互通与205国道连接线工程235.宁波穿山疏港高速梅山保税港区连接线工程236.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夏巷互通立交至61省道段)237.甬金高速鄞州连接线横涨至高桥公路工程(古林至高桥段)238.104国道湖州五一大桥改建工程▲239.沪杭高速许村互通交互式立交工程240.杭宁高速公路增设长兴北互通工程241.104国道余杭马头关至勾庄段改建工程▲242.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243.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工程244.104国道长兴夹浦段改建工程245.104国道乐清虹桥至乐成段改建工程246.104国道平阳郭庄至陈峡垟段改建工程247.104国道苍南段改建工程▲248.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改建工程249.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改建工程250.104国道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段改建工程▲251.104国道永嘉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252.104国道灵溪至海城连接线工程253.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改建工程254.104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255.104国道黄岩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工程256.104国道黄岩头陀至院桥段公路工程257.桐庐县疏港公路综合码头至深澳段工程(320国道复线)258.318国道南浔至吴兴段改建工程259.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260.330国道金东岭下朱至兰溪沈村段改建工程(婺城段)▲261.329国道改建(北仑段大榭叉口改造)工程262.330国道XXX段改建工程263.330国道莲缙段工程264.330国道缙云东渡至XXX交界段改建工程265.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266.03省道杭州绕城高速至萧山临浦段改建工程267.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268.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269.08省道海宁马桥至尖山段改建工程270.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271.桐庐县S305(23省道)梅蓉至杭新景高速凤川互通公路工程272.23省道富阳横凉亭至新登段改建工程273.11省道马家渡至椅子塔公路改建工程274.20省道浦江联盟至古塘段改建工程275.37省道东阳李宅至义乌青岩刘改建工程(义乌段)276.37省道东阳李宅至义乌青岩刘改建工程(东阳段)277.35省道仙居桐桥至官路段改建工程278.31省道北延绍兴至萧山段工程279.31省道延伸线诸暨金村至金沙段改建工程280.38省道宁海桥头胡至深甽段改建工程▲281.40省道上新屋里坞段改建工程▲282.31省道诸暨王家湖至五泄段工程283.37省道义乌青口至苏溪段改造工程284.37省道义乌至诸暨段复线工程(义乌段)285.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磐安段)改建工程286.40省道磐安沙溪口至仙居新庄(仙居段)改建工程287.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288.41省道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289.42省道磐安县下葛至潘潭段改建工程290.42省道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291.44省道武义城区段改建工程292.46省道衢州樟潭至廿里公路工程293.48省道延伸线常山溪口至宋畈公路工程294.48省道延伸至黄衢南高速江郎山互通(长台镇)公路工程295.50省道莲都区段公路改建工程296.50省道松阳三里亭至雅溪口段公路改建工程297.51省道遂昌王村口至老虎跳公路改建工程298.51省道遂龙线龙泉段公路改建工程299.52省道岚头岭段改建工程300.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301.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302.55省道庆元黄坛至松源过境段改建(丽龙庆高速公路庆元互通连接线)工程303.文成县新56省道接南田公路工程304.57省道平阳县水头至萧江段复线工程305.泰顺县58省道(西山岗)至筱村公路工程306.60省道天台科山至洪畴段改建工程307.74省道南延三门毛张至椒江二桥三门段工程308.74省道南延三门毛张至椒江二桥临海椒江段工程309.74省道北延(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工程310.82省道(S325)延伸线黄岩北洋至宁溪段工程311.75省道南延玉环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312.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313.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314.83省道临海杜桥至白沙段工程315.319省道甬余线(余姚段)拓宽改造工程316.104国道至瓯海大道连接线(新双南线)工程317.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余杭段)318.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德清段)319.余杭320国道至09省道连接线工程(塘栖至半山)320.湖州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工程321.329国道舟山普陀勾山至小干连接线工程322.萧山03省道东复线新街至瓜沥连接线工程323.09省道至杭长高速连接线(安吉县城绕城东线)工程324.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新联至横畈公路改建工程325.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陈家坞至市地公路改建工程326.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临安青山至大罗公路改建工程327.15省道余杭至02省道临安连接线(长西线)改建工程(余杭段)328.15省道余杭至02省道临安连接线(长西线)改建工程(临安段)329.74省道南延三门海山至沿海工业城连接线工程330.淳杨线道路改造工程331.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332.宁波梅山岛梅东疏港连接线工程333.宁海盛宁线力洋至城区段改建工程334.奉化西环线(大成路至甬临线、滕头至江拔线)工程335.309省道(江拔线)大张至沙堤段改造工程336.环象山港公路工程(林善岙-黄避岙)337.宁波陆丈线建设工程(陆埠-丈亭)338.宁波甬临线宁海梅林至山河岭段改道工程339.慈溪市沿海北线(灵峰浦至长邱线延伸段)工程340.兰周公路至兰曹大道连接线工程341.宁波北仑沿海中线春晓段改建工程342.慈溪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343.高铁温州站至丽岙连接线公路工程(温州市瓯海区吹台山隧道及接线工程)344.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至藤桥公路工程345.瑞安市飞云江三桥北延伸线工程346.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工程347.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348.瑞安至龙泉公路瑞安飞云至阁巷段工程349.平阳县万全至鳌江公路工程350.泰顺县文福公路工程(横坑-泗溪段、仕阳-龟湖段)351.泰顺县新浦至包垟公路工程352.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353.平阳县昆阳至宋埠公路改建工程354.泰顺县竹岚脚至彭溪公路工程355.温州市洞头至鹿城公路龙湾永中至海城段工程356.永嘉上塘至瓯北公路建设工程▲357.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县长桥至虹星桥公路工程▲358.瑞安市北隅至丁山疏港公路工程(进港公路二期工程)359.瓯飞工程瑞安垦区与南金公路连接线工程360.桐乡至莲都公路桐乡市区至乌镇段建设工程361.海盐武原至海宁袁花公路工程362.宁海县城逐线南门大桥至前洋段建设工程▲363.嘉善县丁栅至天凝公路改建拓宽工程▲364.海盐至安吉公路桐乡凤鸣至洲泉段建设工程▲365.嘉兴市油车港至江苏黎里公路工程366.飞云江三桥与瓯飞工程连接线工程367.湖州杨家埠至丘城公路改建工程368.德清县三桥至莫干山公路工程369.绍兴市柯桥区小库至上虞高田头公路绍兴县段工程370.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371.桐乡市桐九公路客运中心至高铁火车站段改建工程372.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婺城汤溪至莘畈公路改建工程▲373.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374.临安至缙云公路义乌城西至佛堂段工程(疏港快速路)▲375.秀洲至路桥工程新昌梅渚至澄潭段改建工程376.绍兴孙端至曹娥公路上虞段工程377.义乌至兰溪公路工程兰溪段378.义乌至兰溪公路工程义乌段379.义乌至武义公路工程义乌段380.义乌至武义公路工程武义段381.XXX西溪至磐安新渥公路工程382.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383.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384.新昌至磐安公路新昌双彩互通至植林段改建工程385.兰溪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墩头段改建工程386.磐安至新昌公路磐安县窈川至万苍段改建工程387.江山市淤头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贺村姜家公路工程388.开化县苏庄至古田山公路改建工程389.江山至广丰公路(浙江段)工程390.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温岭段)▲391.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玉环段)▲392.衢州市浮石渡至大路章公路工程393.舟山市定海至马岙公路改建工程394.舟山市六横杜庄至台门公路工程395.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396.三门县入城道路城北至晏站工程397.丽水市莲都区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398.台州港健跳南港区疏港公路工程399.仙居县诸永高速公路白塔互通至神仙居风景区连接线改建工程400.路桥机场至温岭新河公路改建工程401.龙松公路工程松阳段402.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改建工程403.缙云县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工程404.遂昌县北门桥头至三墩桥道路拓宽工程405.庆元县蓬源线蓬桥至隆宫段公路改建工程▲406.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407.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408.温州龙港大桥改建工程409.遂昌县乌溪江大桥工程410.永嘉县瓯北大桥工程411.岱山县官山至秀山公路秀山大桥工程▲412.舟山市东山隧道复线工程413.奉化市阳光海湾区域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414.宁波-舟山港蛇移门航道工程▲415.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416.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417.东宗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418.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419.钱塘江中上游衢州段航运开发工程420.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421.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422.温州港七里港区4号、5号多用途泊位(二期)工程423.德清港区乾元作业区(德清多功能港区)一期工程424.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环城河(海昌)作业区工程425.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426.绍兴港上虞港区曹娥作业区工程427.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428.舟山港马迹山三期工程配套堆场项目429.舟山骅首物流有限公司2万吨级通用泊位及仓储设施项目▲430.舟山外钓岛光汇油品码头工程▲431.黄泽山石油中转储运工程432.台州港大麦屿港区对台直航客货滚装码头工程▲433.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岛矿石中转码头工程434.舟山保税港区配套码头项目435.台州港临海港区头门作业区一期工程436.德清临杭物流园区Ⅱ区码头作业区工程437.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环城河(海昌)作业区二期项目▲438.长兴综合物流园区码头工程439.湖州南方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工程440.湖州港安吉港区梅溪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441.台州市路桥白沙客货码头工程442.杭州余杭汽车西站(余杭组团公交停保基地)工程443.绍兴柯桥客运中心工程444.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大型旅游文化交通集散中心工程(原名称:乐清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文化大型交通集散中心工程)445.绍兴市上虞区长途客运北站工程446.东阳市横店客运中心工程447.武义县汽车客运北站迁建工程。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8676692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5f.png)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浙农综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13〕9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全省计划立项建设4个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每个设区市农发办可向省农发办推荐1个项目,省农发办将组织竞争立项,择优选项。
各地在申报指南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对于助推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为更好地择优选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同步推进农业合作化经营、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中心,按照扶优、扶特、扶大、扶强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扶持创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
关于开展 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e44469856a561253d36f41.png)
浙渔技〔2014〕6号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有关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根据《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及管理办法》(浙海渔发〔2012〕12号),浙江杭州萧山省级中华鳖日本品系良种场等9家省级原良种场(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资格验收和挂牌时间已届满三年,需要进行复查评审。
经会商省局渔业处,省良审委秘书处决定于3月10日左右组织专家对以上9家原良种场进行现场复查评审。
请各原良种场按照《关于开展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2012〕36号)文件要求,做好复查材料准备与自评表填写工作。
并请原良种场所在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做好检查督促与审查把关,确保按时进行复查评审。
附件:1.2013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评审名单2.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自评表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14年3月3日附件12013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评审名单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复查自评表原良场名称:单位名称(盖章):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Email:二、技术条件三、原良种生产质量管理四、经营管理备注:1、在相应的考评意见栏中打“√”;2、打“*”代表关键项,考评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写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4、现场复查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其中:(1)“通过”:没有“不符合”,“基本符合”不超过5项,关键项全部为“符合”。
(2)“基本通过”:“基本符合”或“不符合”不超过10项,其中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基本符合”不超过4项。
(3)“不通过”:“基本符合”或“不符合”超过10项,其中关键项“不符合”超过2项或“基本符合”超过4项。
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14年3月3日印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8e12dc8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2c.png)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4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为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我厅遴选确定了2014年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见附件),其中种植业主导品种120个、主推技术44项,畜牧业主导品种28个、主推技术12项,农业机械主推机具5大类、主推技术9项,现予推介发布。
请各地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春耕备耕服务月活动,选择适宜的品种和技术,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指导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民应用,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1.2014年种植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2.2014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3.2014年农业机械主推机具和主推技术浙江省农业厅2014年3月17日附件12014年种植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一、主导品种(120个)(一)水稻(24个)1.全省性主导品种(15个)早稻:中早39、中嘉早17、金早47常规粳(糯)稻:秀水134、嘉58、嘉禾218、浙粳88、绍糯9714杂交粳稻:嘉优5号杂交晚籼(粳)稻:甬优15、中浙优8号、甬优9号、中浙优1号、春优84、甬优5382.区域性主导品种(9个)早稻:甬籼15(宁波、绍兴)、金早09(金华)、温814(温州)晚粳稻:秀水321(嘉兴、湖州)、绍粳18(绍兴)、宁88(绍兴、宁波)杂交粳(籼)稻:甬优12(钱塘江以南地区)杂交晚籼稻:Y两优689(温州、衢州、杭州)、II优023(杭州)(二)玉米(6个)甜玉米:华珍、浙凤甜2号、金玉甜1号糯玉米:浙凤糯2号、美玉8号普通玉米:郑单958(三)大豆(4个)春大豆:浙农6号、引豆9701秋大豆:衢鲜2号、萧农秋艳(四)油菜(4个)浙油50、浙大619、浙油18、中双11(五)西瓜(4个)早佳、浙蜜3号、早春红玉、拿比特(六)小麦(2个)扬麦12、扬麦18(七)棉花(1个)湘杂棉8号(八)马铃薯(2个)中薯3号、东农303(九)蚕桑品种(8个)桑树品种:农桑14号、农桑12号、强桑1号蚕品种:菁松×皓月、明丰×春玉、秋丰×白玉、春华×秋实等常规品种;秋华×平30等雄蚕品种(十)茶叶品种(10个)中茶108、茂绿、春雨1号、春雨2号、龙井43、龙井长叶、白叶1号、浙农117、迎霜、嘉茗1号(十一)水果品种(11个)柑桔:大分温州蜜柑杨梅:黑晶梨:翠玉、玉冠桃:湖景蜜露、玉露葡萄:夏黑、巨峰、醉金香枇杷:白砂蓝莓:夏普兰(十二)蔬菜品种(24)花椰菜:绿雄90、台绿1号番茄:浙杂205、浙粉208、钱塘旭日大白菜:早熟8号、浙白6号榨菜:余缩1号、甬榨1号瓠瓜:浙蒲6号辣椒:浙椒1号、采风1号茄子:慈茄1号、紫秋黄瓜:浙秀1号南瓜:翠栗1号、华栗甜瓜:甬甜5号、哈翠、沃尔多蚕豆:慈蚕1号豌豆:浙豌1号萝卜:白春2号甘蓝:晓春(十三)食用菌(10个)香菇:L808、庆元9015(花菇939)、庆科20、武香1号黑木耳:Au916蘑菇:As2796金针菇:江白2号秀珍菇:农秀1号、杭秀1号灰树花:庆灰151(十四)中药材(10个)小洋菊、早小洋菊、浙贝1号、浙胡1号、浙芍1号、浙玄1号、温郁金1号、仙斛1号、森山1号、天斛1号二、主推技术(44项)(一)综合技术(4项)现代农业园区生态能源循环利用技术农业绿色能源利用技术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厌氧及综合净化技术农业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二)水稻主推技术(3项)早稻早播早栽促早熟增产技术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三)油菜主推技术(2项)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油菜秋发冬壮高产栽培技术(四)旱粮主推技术(5项)鲜食大豆、玉米分期播种技术鲜食豌豆、马铃薯秋播技术马铃薯防虫网基质覆膜栽培分期采收技术糯高梁再生栽培技术鲜食迷你番薯双季栽培技术(五)果树技术(8项)水果完熟栽培技术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水果套袋技术柑桔“三疏一改”技术杨梅网室栽培技术葡萄设施栽培技术葡萄控产提质技术梨棚架栽培技术(六)蔬菜技术(5项)蔬菜“微蓄微灌”及肥水一体化技术蔬菜长季栽培技术蔬菜残体处理与利用技术菜稻水旱轮作模式及配套技术蔬菜省力化(机械化)栽培技术(七)蚕桑技术(4项)小蚕规模饲养技术大蚕轻型舒适化技术家蚕安全饲养技术桑园生态循环技术(八)茶叶技术(6项)优质茶机械化采摘与分级技术多茶类组合生产加工技术名优茶连续化加工技术低产低效茶园换种改植技术茶园中耕等机械化管理技术茶园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九)食用菌技术(2项)食用菌循环生产技术(菌稻轮作模式,桑果枝栽培食用菌技术,菌糠多级利用技术)食用菌集约化生产技术(食用菌菌棒集约化生产技术和蘑菇培养料隧道发酵技术)(十)中药材技术(3项)“浙八味”规范化栽培技术铁皮石斛规范化栽培技术药粮轮作技术---浙贝母/春玉米/秋大豆(十一)棉花技术(2项)轻简育苗移栽技术棉田套种豌豆技术附件22014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一、主导品种(28个)生猪:长白猪、大约克、杜洛克、金华猪、嘉兴黑猪等生猪纯种或杂交组合家禽:梅岭土鸡、振宁土鸡、仙黄鸡、绍兴鸭、缙云麻鸭、樱桃谷鸭、浙东白鹅等奶牛:高产黑白花奶牛肉羊:湖羊、南江黄羊、长三角白山羊、波尔山羊及杂交组合兔子:浙江长毛兔、高产獭兔、新西兰肉兔、比利时兔牧草:黑麦草、高丹草、杂交狼尾草、墨西哥玉米、紫花苜蓿、饲用甜高粱、黄竹草二、主推技术(12 项)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规范创建配套技术规模猪场自动化送喂料集成技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青贮饲料生产技术猪人工授精技术农牧对接生态循环资源化利用技术园(林)地生态化养禽技术湖羊生态高效生产技术安全环保型饲料使用技术优质牧草种植利用技术蛋鸭离地网养技术规模养殖场疫病综合防控技术附件32014年农业机械主推机具和主推技术一、主推机具(5大类)(一)粮油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水稻精密播种流水线、高性能植保机械、稻麦油联合收割机、稻田开沟机、粮食烘干机;(二)设施农业装备机械:单体及连栋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大棚卷帘机械、农业物联网设施(含自动或定时灌溉、调温、调湿、调光控制等功能)、节水灌溉设备(含喷雾、迷雾装置);(三)茶叶机械:修剪机械、采摘机械、节水灌溉设备、清洁化连续性生产成套设备;(四)水果机械:果园耕整地机械、节水灌溉设施和水果分级机械、冷藏保鲜库。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分类说明
![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分类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e00532bea76e58fafbb00398.png)
附件2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分类说明浙江省电网销售用电分为五大类,具体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
现将分类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小区及村庄内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电和学生生活用电;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电;农村公用变压器(原农村综合变压器)以下的路灯、自来水及非赢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电。
以上用电均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
二、大工业用电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且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自来水厂用电、污水处理厂及其泵站用电、船舶修理厂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自来水厂用电和污水处理厂及其泵站用电是否执行峰谷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
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具有生产许可证、单系列合成氨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以及磷肥、钾肥、复合肥料企业的用电,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生产中小化肥以外的用电。
电解铝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电解铝的用电。
氯碱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即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氯碱的用电。
2、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或按最大需量计算。
基本电费的计费容量按受电装置上直接连接的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核定。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浙江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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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浙江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9.05•【字号】浙农计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浙江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46号)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供销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省农业厅直属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要求,为强化省农业厅、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简称省“三农六方”)之间协作,推动农科教、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提升发展,经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2014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目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省“三农六方”的科技协作,加强良种良法配套、农艺农机融合,开展技术攻关和集成,解决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形成产业技术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二、重点扶持领域粮油和其他产业提升发展的应用性技术研究与集成;农业节本提质增效、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生产模式集成应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水环境治理技术。
三、项目类型及组织方式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分重大、重点、一般和小微项目四种类型。
其中,重大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补助30万-50万元,一般项目补助2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2-3年;小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6-2007年度全省农业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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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6-2007年度全省农业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8.08.04
•【字号】浙农办发[2008]19号
•【施行日期】2008.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6-2007年度全省农业系统
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的通知
(浙农办发〔2008〕1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调查研究是了解实情、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年都确定重点开展调研工作,取得了一批成果,使调查研究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三农”工作。
为鼓励多出成果,多出好成果,根据全省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的部署,按照立题适时、调查科学、研究务实、体例相符、文字流畅、成果先进等要求,经专家综合评审,在各地、各单位精心推荐的147篇调研报告中评出“2006-2007年度全省农业系统优秀调研报告”45篇。
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必由之路》等4篇调研报告获一等奖,《关于加快台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调查与研究》等14篇调研报告获二等奖,《浙江省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对策调研》等27篇调研报告获三等奖。
现予公布。
二○○八年八月四日
附件:
2006-2007年度全省农业系统优秀调研报告名单(同一奖项,排名不分先后)
三等奖。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f47e902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99.png)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9•【字号】•【施行日期】201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省监狱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做好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财农发〔2011〕6号)文件精神,我办制订了《浙江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9日浙江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订我省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
2014年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应围绕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这一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和特色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
项目须符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积极服务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力求项目区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二)集中投入。
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集中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9897520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94.png)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浙江省林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浙农政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家庭农场(含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下同)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农业及其衍生产业为主要收入来源,进行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方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立足新时代“三农”工作“369”行动,坚持和完善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计划,坚持“农户主体、市场导向、示范引领、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坚持“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加快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夯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家庭农场稳定在10万家以上,累计建成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0家,其中省级示范2500家;累计建成40个以上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不断提升,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更加定型、更加成熟。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度省农业厅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度省农业厅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95d14deaef8941ea76e0586.png)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度省农业厅科技奖励推荐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浙农字函[2014]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4.01.08
【实施日期】2014.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度省农业厅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农字函〔2014〕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科院(所),省级有关单位,厅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科技奖励办法》(浙农科发〔2012〕16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农业厅技术进步奖”、“浙江省农业丰收奖”和“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凡在2012、2013年通过验收、鉴定、评审,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均1 / 1。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创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创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e659a7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b7.png)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创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2•【字号】浙农综办[2013]49号•【施行日期】201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创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4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省监狱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13〕9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创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2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创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为保证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以下简称特色园)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特色园创建遵循分级管理、各司其职、权责对等的原则。
第三条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发办)授权设区市农发办具体负责特色园建设管理工作。
开发县按照“政府主导、民办公助、绩效优先”的要求开展特色园创建工作。
第四条特色园创建目标是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对一定区域内优势特色产业的育种、生产、加工、流通、冷藏保鲜、销售、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进行集中投入和规模开发,形成特色突出、效益良好、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操作机械化、产品安全化、服务信息化、营销品牌化和产业一体化的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业产业园。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9号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5b8aa631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11.png)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根据《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浙农计发〔2014〕8号)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资金整合。
进一步整合集聚项目资金,优化资金投向,确保产业类资金存量继续统筹70%以上,增量全额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优先扶持列入农业“两区”建设规划和“五水共治”等省重点工程的项目。
二、强化规划引领。
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方向,加快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优势区域布局及产业集聚区建设,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建设,体现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作物和发展设施农业,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制度列入生产主体黑名单,以及违规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一律不予立项支持。
三、明确项目主体。
支持对象原则上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国有示范农场、专业大户、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主体,以及开展农技推广应用的推广机构。
优先支持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较大作用的主体。
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必须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
其中,畜牧项目按转型升级要求优先扶持省级新型畜牧产业体系试点单位所属的规模养殖场(户)。
四、落实监管职责。
各地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其中实施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需另附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菜茶果标准园创建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菜茶果标准园创建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c37a32c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62.png)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菜茶果标准园创建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7.08•【字号】•【施行日期】201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菜茶果标准园创建项目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应急供应能力,提升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2014年菜茶果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意见》(附件1)。
请各地结合当地“菜篮子”产品生产、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两区”建设等工作,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并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和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样式见附件2、3),于7月11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
附件:1.浙江省2014年菜茶果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意见2.2014年菜茶果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样式)3.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2014年7月8日附件1浙江省2014年菜茶果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意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标菜茶果标准园创建以提升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为目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加强指导服务,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
通过改善园艺作物基础设施生产条件,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55b2009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d1.png)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4.07.16•【字号】浙农专发[2004]96号•【施行日期】200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04〕96号)现将《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2004年7月16日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科学界定和积极推广优良新品种,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维护育种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浙江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按自愿原则进行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非主要农作物是指国家和我省已确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西瓜等8类主要农作物以外的粮食、油料、麻类、糖料、蔬菜、果树(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茶树、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桑树、烟草、中药材、草类、绿肥、食用菌等作物。
第二章品种认定委员会第四条省农业厅设立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负责浙江省辖区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
第五条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品种认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委员会委员一般15人左右,每届任期五年。
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第六条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在浙江省种子总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认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七条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下设蔬菜瓜果、旱杂粮油、桑茶水果、烟麻糖、中药材、花卉和食(药)用菌等专业组,各专业组成员由5-7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https://img.taocdn.com/s3/m/5e98062e581b6bd97f19ea9f.png)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4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多种经营【发文字号】浙农综办[2013]6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3.10.15【实施日期】2013.10.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4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65号)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做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4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3〕19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办制订了《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4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择优申报项目。
附件: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4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10月15日附件浙江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4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3〕197号)要求,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总体要求为促进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原则上要求各地根据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和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规划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
对规划确定的优势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将通过择优选项、竞争立项的原则,集中资金进行重点扶持。
使农业综合开发更好地发挥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28号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153f0ddb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09.png)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28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省、市有关农业科研院所(宁波不发):根据农业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和省级财政支农专项改革要求,落实好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任务,进一步提高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现就做好2014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工程种质资源保护任务落实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项要求(一)符合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浙政发〔2012〕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2〕598号)要求,对现代种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推进和基础性研究作用,以及引领带动和技术支撑作用。
重点支持列入省级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目录的种质资源。
(二)任务承担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承担项目建设任务能力的农业科研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原良种场。
实施主体需具有较强的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技术力量,并掌握相应作物保护利用技术,具有相应的生产试验用地、保存保护设施和研究测试仪器设备,对申报保护的作物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即已着手开展保护利用作物的收集保护工作)与保障措施。
(三)承担省级保护工作任务的单位,由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财政专项予以支持。
承担任务的单位,可以多品种种质资源一并保护。
二、保护重点根据我省水稻、玉米、甘薯、薯类、大麦、油料等粮油作物,西瓜、萝卜、黄瓜、水生蔬菜、花椰菜、芜菁等蔬菜作物,绿肥等大田作物以及药用植物、食用菌、花卉(草本)、水果、茶叶、蚕桑等作物及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分布情况,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以及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开展收集保护。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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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12.19•【字号】浙农办〔2014〕80号•【施行日期】2014.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农办〔2014〕80号各市农业局:根据《各市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浙农办发〔2011〕19号)规定,现就201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年度目标任务执行自查自评工作(一)考核内容。
厅下达的各市2014年度业务工作目标(浙农办发〔2014〕5号);以及政令畅通、依法行政、政务信息、行风建设、信访办理、农业项目建设与管理等6项共性工作目标。
(二)自查自评。
各市根据《各市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和厅下达的目标任务,逐条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有关表格,并赋自评分。
“一票否决”类项目要如实说明有关发生情况。
自查报告请严格对照2014年度下达的业务工作目标内容,逐条简要说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举措,要求文字简明扼要,有针对性(每条不超出800字);凡有量化指标的,如实写明数量完成情况,年度数据难以统计完成的提供目前进展数和全年预计数。
涉及加分的内容,请严格对照考核办法中对创先争优项目的认定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研究提出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建议根据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以条目形式提出2014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建议内容。
目标任务要求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并尽可能量化。
目标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早作准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自查评分表、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表、创先争优项目加分证明材料、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自查报告(各一式3份)按顺序统一装订为一本后报厅办公室,同时通过农民信箱报送电子文档。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典型材料起草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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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典型材料起草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典型材料起草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14〕1号)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为做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加强农业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和交流,初步确定21个典型(详见附件)作为会议交流材料。
现就典型材料起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撰写。
请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以下简称供稿单位)参考附件题目与内容提纲,认真组织人员撰写典型材料。
材料要求侧重经验总结,突出启发性、可学性和推广借鉴作用,篇幅力求简短,文字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报送时间。
请供稿单位将由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的典型材料,于1月10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按附件中明确的分工报厅有关单位(同时抄送厅办公室)审稿。
厅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供稿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审核,认真把好政策、文字关,并于1月15日前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应伟杰,联系电话:*************。
浙江省农业厅2014年1月6日附件:典型题目及内容要求1.萧山区:坚持“三高”着眼“三化”推动设施农业发展新跨越审核单位:省农机局,联系人:李鹏(*************)。
主要内容: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三高”为目标,以标准化、规模化、园区化“三化”为手段,注重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取得明显成效。
2.淳安县:“绿剑”护农强化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审核单位:省农业执法总队,联系人:吴承慧(*************)。
主要内容:坚持以“绿剑”行动为抓手,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机制,狠抓执法办案,全力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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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区)考核验收申报表
1.申请考核验收总表(格式)
综合区名称:
- 1 -
2.产业区块布局与建设简表(格式)
综合区名称:单位:亩、万头(万羽、万袋、万平方尺)
3.建设基本情况表
(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基本情况表(适用农林种植业类产业区块)
- 2 -
- 3 -
区块名称:产业类别:
- 4 -
区块名称:产业类别:
- 5 -
- 6 -
(4)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基本情况表(适用渔业类产业区块)
区块名称:产业类别:
- 7 -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区)考核验收
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请考核验收总表》填写说明
(1)申请验收单位:系指综合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综合区名称:指省级主管部门发文公布的创建点名称,如xx县(市、区)xx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
(3)规划面积:是指综合区所规划建设的示范区、精品园、粮食功能区等的面积总和。
(4)示范区、精品园面积:精品园设在示范区内的不应重复统计,只统计示范区面积,精品园也不再单独考核。
(5)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指申请验收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
(6)涉及乡镇:具体填写综合区涉及各乡镇(街道)名称。
(7)建设点起始年月:以规划评审通过年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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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容简介:主要包括综合区基本概况、规划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园区绩效(建设规模、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资金投入、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科技应用与品牌建设、主体参与等)、主要组织实施措施、自主评分结果等。
2.《产业区块布局与建设简表》填写说明
(9)所在行政村:系指相应的示范区或精品园创建区块所涉及的行政村。
(10)建设主体:系指示范区或精品园创建区块的主要承建主体。
如XX合作社、XX公司等。
3.《综合区建设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
(11)《建设基本情况表》分农林种植业类、畜牧业和野生动物类、食用菌类和渔业类等4大类,综合区各示范区或精品园产业区块应选填其中1类填报。
(12)种植业包括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蚕桑、中药材、花卉苗木及林业等产业。
(13)区块名称:指综合区内相应的示范区或精品园区块名称,如“XXXX葡萄示范区”、“XXXXX蛋鸡精品园”。
(14)产业类别:尽可能细化到10大产业的具体种类,如水果类的葡萄、杨梅、柑桔、草莓等,蔬菜类的芦笋、茭白等,食用菌类的香菇、蘑菇、杏鲍菇、黑木耳等,畜牧类的生猪、奶牛、蛋鸡、肉鸡等,林业类的毛竹、香榧、山核桃、油茶、花卉苗木等,渔业类的白对虾、甲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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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原有规模:指各项调查指标列入省级创建点时的规模数量。
(16)建成规模:指各项调查指标申请验收时达到的规模数量。
(17)新增规模:指列入省级创建点到申请验收时所新增规模的量。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