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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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任职的所有职工,包括合同制和临时工等。

3. 工伤事故的分类及定义3.1 工伤事故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国家标准《工伤职业病分类与代码》的要求,将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或职业病发生的事故分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3.2 工伤事故定义工伤事故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包括执行公务、参加公务活动等),遭受意外伤害、身体受到损害或者患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

4.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4.1 工伤事故管理责任公司领导是工伤事故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对公司的工伤事故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及督促落实,对职工发生的工伤事故负有直接的管理和责任。

4.2 工伤事故报告程序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部门主管,并在12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工伤事故。

4.3 工伤事故现场处理公司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并进行安全检查,制定控制措施,确保事故现场不再发生其他事故。

4.4 工伤事故调查与处理公司应当立即展开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具体的补救措施,确保类似工伤事故不再发生。

4.5 工伤事故信息记录公司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和数据库,记录职工工伤事故的种类、损害程度、治疗情况等相关信息。

4.6 工伤事故前置预警公司应当进行工伤事故的前置预警,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5. 工伤事故保险制度公司应当为全体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伤事故中的合法权益。

6. 工伤事故预防措施6.1 安全培训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6.2 安全检查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和控制风险。

6.3 安全设施公司应当建设安全设施,例如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氧气设备等,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工伤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伤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并规范工伤的认定和赔偿程序。

本办法适合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

二、工伤认定1. 工伤的定义: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岗位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疾病的状态。

2. 工伤认定的程序:a. 员工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疾病时,应即将报告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并及时就医。

b. 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对事故或者疾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c. 工伤认定结论应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通知相关方。

3. 工伤认定标准:a. 急性工伤:明确工作过程中的具体因素导致的事故或者疾病,如机械伤、化学中毒等。

b. 职业病:与特定行业或者岗位工作有关的疾病,如尘肺病、职业中毒等。

三、工伤报销1.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a. 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享受免费治疗和医疗费用报销,包括诊断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b. 单位应按规定程序报销员工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2. 工伤津贴发放:a. 遭受工伤后,员工有权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工伤津贴,具体标准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b. 工伤津贴应按时发放,并定期复查员工的伤情,视情况调整津贴标准。

四、工伤赔偿1. 工伤致残赔偿:a. 工伤导致员工部份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工伤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b. 赔偿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职工工资等因素综合考虑。

2. 工伤身故赔偿:a. 工伤事故直接导致员工死亡的,单位应向其家属支付一定的丧葬津贴和抚恤金。

b. 赔偿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伤认定申请表2.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3. 工伤津贴发放申请表4. 工伤赔偿申请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有关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

2. 工伤: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岗位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疾病的状态。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伤事故的预防、救治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伤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伤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及时救治伤病员工,确保伤病员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的负担。

第二章工伤保险第三条工伤保险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用于赔偿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护理费等。

第四条雇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由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用于支付工伤保险金和相关费用。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认定第六条工伤事故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受伤或者发生职业病。

第七条工伤事故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二)发生原因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三)受伤或者发生病情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八条工伤事故认定的程序包括报告、调查、鉴定和复查等环节。

第九条工伤事故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对工伤认定具有决定性的证据意义。

第四章工伤救治和康复第十条雇主应当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及时对受伤员工进行救治。

第十一条受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应享受工资、休假等权益,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雇主应当积极进行康复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早恢复工作能力。

第五章工伤补偿第十三条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工伤补偿金。

第十四条工伤补偿金的额度应根据受伤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因素确定,并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受伤职工的家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工伤管理办法。

附件:工伤管理相关表格、报告样本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劳动法规。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工伤员工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出现工伤事故的员工,包括已认定工伤的员工、正在认定工伤的员工及疑似工伤的员工。

第三条工伤员工指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因工负伤的员工。

第二章认定工伤第四条工伤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受伤情况,企业应立即安排工伤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鉴定。

第五条工伤鉴定结果应由企业依法及时报送给工伤保险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六条对正在认定工伤的员工,企业应暂停相应岗位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照顾。

第七条对疑似工伤的员工,企业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工伤员工待遇第八条企业应为认定为工伤员工的给予相应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医疗费用报销、康复费用报销等。

第九条工伤员工的工资待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不能降低或拖欠。

第十条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企业应积极与医保机构对接,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一条工伤员工的康复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包括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第四章工伤员工职业安置第十二条对于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工伤员工,企业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安置。

第十三条职业安置可以包括岗位调整、职业培训、岗位适应性评估等。

第十四条职业安置应根据工伤员工的职业技能、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章工伤员工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六条工伤员工还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所有,未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释。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员工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第三条工伤安全事故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详见附件(一)《工伤事故分类》。

第四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原则。

(一)甲单位的员工在乙单位生产工作时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应该由乙方单位负责报告、调查处理,并于第一时间通知甲单位,其损失应该由受益单位负责。

(二)公司安委会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其同级的安全员、技术人员、有关员工,应该对工伤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准确性负全责。

(三)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工伤安全事故受理部门及责任。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生产设备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安全事故的受理部门。

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必须参加对工伤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市劳动行政等部门报告。

(一)凡部门、车间发生工伤安全事故,致使负伤者工作中断之时,包括员工本人或事故现场最先发现发生事故者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班组长、部门、车间安全员、工艺员和负责人、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生产设备部成员以及公司安委会成员。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工伤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者因工死亡的事件。

工伤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劳动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伤安全事故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一、总则《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工伤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和劳动者。

二、工伤安全事故的预防1.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伤安全事故预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特别是对于高危行业和岗位,应加强监管和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设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2.劳动者应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切实履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3.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修复设备和设施,并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工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具体措施,提前准备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急救培训。

2.在工伤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保护受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3.对于造成劳动者伤亡的工伤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并落实相关的医疗救助措施,确保受害劳动者及时得到治疗。

四、工伤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设立工伤安全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报送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2.调查小组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一、总则工伤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为确保职工的工作安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制定本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二、工伤事故的分类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轻微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不重要的伤害或疾病。

2.一般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较为严重的伤害或疾病。

3.重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严重伤害或疾病,但不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残疾。

4.特重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造成生命威胁或重大残疾的伤害或疾病。

三、工伤事故的责任与义务为了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工伤事故的各方作出以下规定:1.雇主责任:雇主应负有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的责任,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并提供职工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雇主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职工责任: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护个人防护装备,协助雇主落实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

3.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为受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赔偿。

四、工伤事故的管理措施为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安全生产培训: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2.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标识、疏散通道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4.安全纪律执行:建立严格的安全纪律,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督促职工遵守规章制度。

5.工伤事件报告与处理: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并提供相应赔偿。

六、工伤事故应急措施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伤者救治:确保伤者及时得到救治,尽可能减少伤害程度。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伤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伤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预防第三条预防工伤的原则工伤预防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综合防范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预防工伤的措施预防工伤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2. 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3.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工伤管理第五条工伤认定工伤管理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六条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应包括但不限于:1. 医疗费用的报销;2.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评定;3.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 康复费用和生活护理费的支付。

第七条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依法给予工伤赔偿,并按要求及时支付。

第四章工伤事件的处理第八条报告和调查工伤事件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工伤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材料。

第九条处理结果通知工伤管理机构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处理结果进行工伤待遇的支付和赔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工伤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因违法行为导致工伤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对于严重失职、渎职或故意违法的工伤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其他规定工伤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事项,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进行规定和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本工伤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工伤管理机构。

以上为《工伤管理办法》的内容,共1500字。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管理,认定结果作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依据。

第五章工伤医疗费管理第八条工伤医疗费报销管理1.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应当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医疗费用由公司报销。

职工自行选择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公司不予报销。

2.职工在治疗期间,应当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如有违反治疗规定或者不配合治疗的,公司有权停止报销医疗费用。

3.职工在接受治疗期间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住院申请,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由职工自理。

4.职工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及时向公司报销,公司应当在收到报销申请后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第六章工伤预防措施第十条工伤预防措施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公司应当加强对危险作业岗位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3.公司应当加强对职工的身体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4.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安全生产。

6.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工伤事故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职工遭受以下情形之一,可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职工符合以上规定的1、2情形,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符合3情形,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如果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则不得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受毒的;3.自残成者自杀的。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方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进展,职工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有所下降,但依旧存在肯定的风险。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职工工伤事故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防备和削减职工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职工工伤定义、管理流程、责任及保障方面,全面分析职工工伤事故管理方法。

二、职工工伤定义职工工伤是指在工作当中,由于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的原因,而导致职工患病或受到身体损害的事件。

职工工伤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的稳定进展,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职工工伤事故管理方法,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紧要意义。

三、职工工伤管理流程(一)防备掌控:企业应建立、实施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引导职工实行防备掌控措施,除去和削减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二)事故报告:发生职工工伤事故后,立刻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上报企业相关部门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三)事故调查: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适时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并订立相应的措施,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四)理赔处理: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为受伤职工供给相应的理赔和福利待遇,如医疗、工伤津贴、失业接济等。

四、责任及保障(一)企业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职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完善职工工伤报告、处理和调查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经营和谐稳定。

(二)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监督和引导,加大职工工伤保险的宣扬和普及,提高职工工伤保障水平,保障职工权益和稳定社会进展。

(三)职工保障:职工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搭配企业和政府的工伤管理工作,适时自动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享受相应的保障和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职工工伤事故管理方法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经营和谐稳定具有紧要意义。

同时,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备掌控本领,共同制造安全稳定的劳动生产环境。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应对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和机构内发生的劳动者工伤。

第三条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工伤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工伤安全。

第四条劳动者应依法行使工伤保险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的工伤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工伤保险制度第六条企业应依法依规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受到工伤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法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劳动者受到工伤后,企业应积极协助其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报销手续。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对违反规定且导致工伤事故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对所有工伤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记录。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工伤事故的善后和赔偿第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医疗保险金和伤残赔偿金。

第十六条企业应积极协助伤员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报销和领取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企业应关注受伤员工的思想情绪变化,提供心理和人文关怀,促进其身心康复。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劳动者家属的帮扶和慰问,做好善后服务工作。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篇一: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处理办法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做好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工作,并使员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保证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常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工伤事故的处理。

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管理原则工伤事故管理工作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 工伤事故分类5.l 工伤事故亦称职业伤害,指员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产生的伤亡和出差中的伤亡因工作相关,亦属于工伤。

5.2 职工工伤事故按严重程度可分为5.2.l 轻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5.2.2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5.2.3 重伤: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5.2.4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5.2.5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5.2.6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6.工伤申报与保险办理6.1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符合工伤条件的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工伤认定。

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申报,遇有特殊情况可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可后可延长申报期限。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职工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等损失。

为了规范职工工伤保险的管理,保障职工权益,制定了《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一、保险责任范围职工工伤保险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以及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将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康复和赔偿待遇。

二、保险费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比例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缴纳保险费,确保职工工伤保险基金的充足。

三、工伤认定和赔偿职工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由国家规定,并在用人单位内进行公示。

一旦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帮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金。

职工工伤保险金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等。

四、职工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恢复工作能力,重新融入社会。

五、监督管理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职工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保险费,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金。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六、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附则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遵守《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总之,职工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应当共同尊重和执行《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确保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为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人员工期间发生的工伤权益,规范工伤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于企业内的工人员工期间因工作而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在行业、生产、工种等方面的疾病和职业病的鉴定、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工人在自己认定的工作岗位上以及与工作有关的路途中,受到的任何伤害,应当被视为工伤,工伤的认定由企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二章工伤的认定和鉴定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院、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法律知识方面的人员组成,对工伤事故进行鉴定并提出认定意见。

第五条工伤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单位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鉴定。

第六条鉴定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二)工人在事故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持的工具或设备;(三)工人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四)遭受侵害的身体部位;(五)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环境。

第七条鉴定的结果应当由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意见,并签署意见单报所属单位备案。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八条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包括:(一)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企业为工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三)各级政府提供的资助。

第九条工伤保险资金管理应当实施专户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安全准确。

第四章工伤赔偿制度第十条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工伤赔偿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并根据企业的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第十二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当尽快将伤势轻微的工人送往医院,尽量不让工人自行就医。

第五章工伤预防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工伤:(一)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管理意识;(三)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四)对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和防范;(五)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做好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组织和单位在用人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工伤事故第三条预防措施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用人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场所、设备和原材料的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第四条工伤事故预警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制度,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处置第五条工伤认定1.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2. 工伤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职工权益。

第六条工伤救治1. 用人单位应当为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2.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医疗要求进行治疗并积极配合康复工作。

第七条工伤复职1. 职工伤愈后,应当经过专家评估符合工作能力要求之后,可以安排复职。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八条惩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伤害职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工作环境安全和职工权益。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政府机构等相关方。

第三条职工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中毒、疾病和牺牲的事故。

第四条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应当坚持预防第一,责任明确,依法处理,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预防和管理机制第五条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预防和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预防措施。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工伤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定期的工伤事故应急演练。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预防的制度和机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职工进行工伤事故预防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工伤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十条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查明工伤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工伤认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对于争议性的工伤认定,应当进行公正、公平的调查和裁决。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提供相应的工伤赔偿和待遇。

第十五条工伤赔偿应当按照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工伤后的损失情况确定,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补助金等。

第十六条职工工伤事故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参照工伤保险的缴费年限确定待遇。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职业转换机会,帮助其恢复工作能力。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现制定以下办法:一、工伤事故定义所谓工伤事故,是指在职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原因、岗位职责所致,造成人员伤亡或损失的事件。

其中,伤亡包括身体伤害、疾病或死亡;损失包括物资损毁或丢失等。

二、工伤事故分类根据受害者的身份、伤亡程度和损失性质,可将工伤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工伤事故:受害者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后能够恢复正常工作及生活能力。

2. 严重工伤事故:受害者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后无法恢复原有工作或生活能力,或者造成器官损坏或四肢残废的。

3. 死亡工伤事故:受害者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后死亡的。

4. 物资损失:因工作失误或职务疏忽导致企业财产损失。

三、工伤事故预防1.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2. 对企业设施设备及劳动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操作无隐患。

3. 做好职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劳防设施,做好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标识、保护和处置。

4. 严格执行岗位分配,确保岗位精细化管理,杜绝错误操作和随意更改岗位的现象。

5. 加强对临时工、外来人员等特殊工种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作业安全和行为规范。

四、工伤事故应急处理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保护现场证据,妥善处理伤亡人员,进行事故原因追查和处理。

1. 尽快拨打急救电话或呼叫现场急救人员,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企业领导、指挥中心等。

2. 立即停止事故现场的工程操作,并在必要时紧急撤离人员。

3. 由企业安全保卫干部或指挥中心派人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情况。

4. 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保护现场证据,对事故原因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工伤事故处理和赔偿1. 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按规定报送事故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后续安全风险。

2. 对于因工伤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企业及时进行救治,并为其提供合理的经济赔偿和生活保障。

管理制度-企业员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企业员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企业员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工伤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职责:1.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和指导工伤管理工作。

3.生产部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4.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必要时重新组织调查及监督实施;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协助工伤员工的伤残鉴定及工伤索赔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5.各部门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定义: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2.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

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在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通常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脚指轧断二只以下;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钾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轻微骨折,轻微脑振荡,轻度灼伤、烫伤。

3.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死亡:是指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5.职业病:是指从事公司生产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6.本人工资:是指工伤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前12个月平均月实际收入工资。

工伤应急预案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应急预案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受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包括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员工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救援、减少损失”的原则,确保工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工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工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 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力量、处理应急物资等工作。

2. 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转运、康复等工作。

3. 技术保障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现场清理等工作。

4. 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5. 法律法规小组:负责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六条本企业应根据工伤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风险分析:分析本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3. 应急响应程序:规定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的步骤、时间节点、联系方式等。

4. 应急救援措施:明确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5. 应急物资及装备:列出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6. 应急演练:规定应急演练的时间、内容、形式、要求等。

第八条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 事故现场保护: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伤员救治:立即组织医疗救护小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模版(2篇)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模版(2篇)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主要术语定义如下:1. 工伤安全事故: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造成劳动者死亡、伤残或者发生其他人身伤害的事件。

2. 事故责任人:指工伤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3. 事故调查组:指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门负责工伤安全事故调查的工作小组。

4. 紧急救援措施:指工伤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章工伤安全事故预防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安全设施设备: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配备并维护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检查评估: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工伤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九条应急预案: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条应急组织: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伤亡人员救治:发生工伤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公司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报告医疗机构。

第四章工伤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成立: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全面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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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草案)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伤事故的定义、分类、报告、调查、处理及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7661-97《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三、定义1、工伤事故: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职业中毒事件。

2、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它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火车、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与行人的相互碰撞,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因自身原因造成交通堵塞的事件。

3、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人员灾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4、爆炸事故: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增加或是两者同时增加并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5、险肇事故:生产过程中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尚未形成人身、生产、设备等事故,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行为。

四、职责1、安环科负责组织因交通、爆炸、火灾导致员工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2、行政部负责除交通、爆炸、火灾以外的导致员工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提供人力资源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及建档等工作。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治疗等有关事宜,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4、设备、技术、生产、仓储等部门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五、工伤认定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六、工伤事故分类1、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有人员死亡的事故。

七、事故报告1、员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班班长报告,同时报告本部门主管领导,由本部门领导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科及有关部门汇报;重伤及以上事故可直接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科汇报。

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环保科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2、事故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视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行政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伤害情况,立即联系治疗的有关事宜;在进行抢险抢救工作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未经安全环保科及有关部门勘察、拍照(摄像)、记录并允许,事故现场不得清理;因抢险救护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

八、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行政人事部等)会同公司所在地政府、开发区安监局、市安监、公安、消防、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的程序(1)组织事故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

(2)调查事故现场,事故前生产情况及事故经过。

(3)询问有关当事人员并做好笔录,同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配合协助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4)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

(5)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6)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九、事故分析及会议程序1、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操作、技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

2、事故分析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性质及类别;(3)事故经过;(4)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5)事故损失;(6)事故预防措施;(7)事故处罚。

3、分析报告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1)轻伤、重伤事故分析报告,原则上于事故后7日内完成,有关部门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签发,通报公司所属各部门。

(2)死亡事故分析报告,原则上于政府部门调查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有关单位会签后,公司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签发,以红头文件形式通报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分别呈报政府有关部门。

十、事故责任者确认1、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人员的行为造成的事故,确定为直接责任者:(1)不完善、不科学的工艺方案及安排不周密的作业计划的制定者。

(2)违章、违纪等盲目蛮干的岗位人员或集体作业的负责人。

(3)装备选型不当或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人员。

(4)不完善的规程、不科学的标准的制定者。

(5)玩忽职守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6)违规、违章、违纪的指挥人员。

(7)恶意制造事故的人员。

(8)不具备安全工作环境、设备安全运行条件、确保质量的工艺条件和没有防护措施情况下作业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集体作业的负责人。

(9)发现安全隐患不反映、不处理的人员。

2、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人员的行为造成的事故,确定为主要责任者:(1)协助直接责任者工作的人员。

(2)不合理工艺、规程、方案的实施者。

(3)未履行监督、检查和确认职责的监督人员、检查人员、维护人员。

3、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行为造成事故的人员,确定为直接领导或管理责任者:(1)未组织制定相关制度、规程、标准,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产品;建设国家禁止的项目;擅自拆除、挪用、毁坏在用的安全设施和工艺保证设施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3)批准未进行环保和安全评定的建设项目或无安全措施的施工工艺方案投入生产、施工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4)批准使用、安排不合格人员上岗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5)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6)对工艺方案、设备状态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确认、不纠正,擅自指挥作业或强行安排指挥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4、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行为造成事故的人员,确定为主要领导或管理责任者:(1)未按照有关规程制度、工艺要求、防范措施严肃认真地组织、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2)未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组织整改隐患,纠正岗位人员的不良行为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3)不及时反映和抵制可能造成事故的上级要求、工艺条件、不合理制度、设备不良状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4)对在岗人员未进行规范的教育和培训的责任单位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

5、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虽无直接领导者责任和主要领导者责任,由于员工不执行规程和相关要求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确定为一定(次要)管理责任者。

十一、事故责任追究范围1、轻伤事故责任追究范围:事故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责任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责任部门主要领导(部门主管)、分管领导(部门经理)。

2、重伤事故责任追究范围:事故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责任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责任部门主要领导(部门主管)、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公司级领导(厂长);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安环科长)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行政部经理)。

3、死亡事故责任追究范围:事故的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责任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责任部门主要领导(部门主管)、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公司级主要分管领导(厂长);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安环科长)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行政部经理);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总经理)责任。

十二、事故处罚1、死亡事故处罚:(1)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留用察看6~12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停发,只发给生活费;(2)处罚主要责任者3000—5000元;(3)处罚次要责任者2000—3000元;(4)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50%,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当班班组长)(5)处罚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40%;事故责任单位主要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的50%;(车间主任、部门主管)(6)处罚事故责任单位一定领导责任者工资的30%;事故责任单位一定管理责任者工资的40%;(生产厂长;部门经理)(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当月工资的30%;(安全科长)(8)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当月工资的10%~20%;公司总经理当月工资的10%~20%,公司董事长当月工资的10%~20%。

(行政部经理;总经理)2、重伤事故处罚:(1)处罚直接责任者3000—5000元。

(2)处罚主要责任者2000—3000元。

(3)处罚次要责任者1500—2000元。

(4)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30%~40%;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的50%;(当班班组长)(5)处罚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20%~30%;事故责任单位主要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的30%~40%;(车间主任、部门主管)(6)处罚事故责任单位一定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10%~20%;事故责任单位一定管理责任者工资的15%~20%。

(厂长、部门经理)(7)厂(部)级领导、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当月工资的10%。

(行政部经理、安全科长、总经理)3、轻伤事故处罚:(1)处罚直接责任者1500~2000元;(2)处罚主要责任者1000~1500元;(3)处罚次要责任者1000元;(4)处罚直接事故责任单位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15%~20%;直接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的20%~30%;(当班班组长)(5)处罚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10%~15%;主要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的15%~20%;(车间主任、部门主管)(6)处罚事故责任单位一定领导责任者当月工资的5%~10%;一定管理责任者当月工资的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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