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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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对策措施

(1)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身份壁垒,让农民进得来现行户籍制度是导致农民与市民分割的根本原因。必须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为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实现身份转变扫清障碍。一是改革附加在户籍上的就业、社保、教育等功能,让农民与城市市民享有同等待遇。二是对入户主城区、6 个区域中心城市、区县城、中心集镇的农民,实行分类指导,降低学历和收入等入户门槛。在此基础上采取梯级推进方式,逐步放开小城镇、县城、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户口自由迁徙,最终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的户口自由迁徙。

(2)完善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让农民留得下要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潜在转移群体的综合素质。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有效整合劳务、教育、劳动等部门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学校提供培训资源、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培训机制; 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意向等,量身订做培训方案,变短期培训为中长期培训,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转移就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真正让农民有一技之长,在城镇能稳定就业。

(3)健全社会保障及救济机制,推行以承包地换社会保障,让农民稳得住建立完善的、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消除转移农民的后顾之忧,促使他们自愿放弃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资源,自愿转为城镇居民。一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实行以经济补偿或换取社会保障的形式,鼓励进城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鼓励支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农村土地流转集中利用和以土地入股、合资合作的形式流转土地; 探索在农村征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集体资产,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发展权和公共建设需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处分权的统分结合机制; 建立农村土地荒芜处置办法,收取荒芜费,提高农村土地闲置成本,促进土地的退出、流转和利用。二是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期权制度。参照重庆市国有土地级别规定,将全市各区域农村宅基地合理确定级别参数,并以此将全市宅基地面积折算为全市流通使用、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期权指标。

(4)改革现行住房政策制度,推行以宅基地和农房换城镇住房,让农民住得起建立有利于农民进城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实现农民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安居才能乐业,也才能自觉融入城镇,真正成为城镇的一员。①固定住所既可是一定面积的自购房,也可是一定面积、租赁一定年限以上的租赁房。②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及住房处置机制,增强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后解决住房的能力。③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后,按规定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廉租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等待遇。

(5)推进立法进程,创造公平法制环境,让农民成为城镇居民有法可依加快立法进程,是推进农民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保障。在立法指导思想上,要树立城乡一体的观念,不能有人为的歧视和政策障碍。要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和出台推进农民成为城镇居民的法规和政策。要针对农民进城后的社会保障和各项经济、政治权利保障,以及农民宅基地、农房、承包地等问题制订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各项保障措施和行为,明确农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的具体处置程序,以及农民个体、集体、区县乡镇政府以及相关单位的权利、义务和关系

三、政策思考

虽然广州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 年1 月21 日)上走

在了全国的前列,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进行政策创新,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因为社会和谐与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着一种正相关关系,它有助于缩小社会成员在竞争起点上的差距,保证所有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增进人们对发展的认同。为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2006 年1 月21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 年4 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新时期我国系统解决农民工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划。2006 年9月广东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97 号)》。所以,广州市各级政府下一步工作的关键是如何按图索骥,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

(二)坚持以人为本精神,建设农民工生存的“首善之区”2008 年4 月,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州调研时提出,广州要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路子,努力成为广东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首善之区”的内涵至少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繁荣,二是文化先进,三是环境优美,四是服务完善,五是社会和谐。)对于作为“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 年中央1 号文件)的农民工,改善其生存状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让其分享城市文明与福祉,当然也是广州建设“首善之区”的题中之义。大力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这是广州增强城市亲和力和凝聚力,建设以人为本宜居城市的根本所在。对于广州外来农民工,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积极推动其生存“首善之区”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改革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创新路径广州在破解农民工难题的措施上,创造了许多全国的“第一”,如:第一个开放劳动力市场,实施平等的用工制度的城市;第一个通过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维权、社保等服务,并承诺“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生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等等。但是,在政策创新方面,其他许多城市的经验和做法都值得广州去借鉴。如:深圳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和教育培训政策;东莞市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虚拟社区管理”的改革探索;上海市彻底开放对农民工子女一视同仁的教育政策;坚持无歧视原则,给农民工“市民待遇”的外来工管理“无锡模式”和“义乌模式”。正如2008 年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在一次会议上所指出的:广州市各级干部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首善之区”建设的各个环节,善于运用创新思维,敢于打破条条框框,走出一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之路。

受中国传统的等级观念的束缚,一直以来,城市市民就有着一种优越感与自豪感。甚至愚昧的认为自己与农民工是两个互不相干的群体,只有当每年春节民工大量返乡过年,以及整治城市环境、清理外来人口时,他们才明确地意识到,离开农民工,城市的功能会变得残缺。其实城市形成的历史,城市的基本属性就在于移民化——正是移民化的优势造就了城市的巨大活力。在那些东张西望、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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