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大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
大学收费管理制度
大学收费管理制度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有着重要的社会使命和责任。
为了保证大学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学校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
而学费收费作为最主要的一种收入来源,直接关系到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学校的发展。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大学的规模化发展,大学的经费需求也越来越大,同时学生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多。
因此,建立健全的大学收费管理制度是大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大学收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学校财务稳定。
学费是大学的主要收入来源,建立健全的大学收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学费的收取和使用,确保学校的财务稳定,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提供稳定的财务保障。
2. 维护学生权益。
学生是大学的重要群体,他们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建立健全的大学收费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学费的收取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避免学费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的发生。
3.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建立健全的大学收费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减少财务管理风险,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大学收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学费收费标准。
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布在大学的网站上,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公示。
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理、公平、透明。
2. 学费收费方式。
学费的收费方式应当多样化,方便学生缴纳学费。
除了传统的线下缴费方式外,还可以提供网上缴费、手机APP缴费、银行转账等多种缴费方式。
3. 学费使用管理。
学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经费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学费用于其他用途。
学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学生和社会公众可以查询学费使用情况。
4. 学费收费减免政策。
大学应当建立健全的学费减免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减免或补助。
学费减免政策应当公开透明,符合公平原则。
5. 学费管理监督机制。
学费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学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学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药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项收费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财务科是学校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收费项目的立项、收缴、核算、检查工作。
第二章收费项目第四条学校的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
第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
(-)学费学校按照国家和区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学生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学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
(三)考试费学校根据国家和区有关规定,代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按规定标准向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考试费。
(四)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跨学年预收。
第六条服务性收费学校为学生或社会人员提供自愿选择的服务活动而收取的费用。
包括培训费、租赁费等。
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
第七条代收费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学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如教材费等。
收取的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三章收费立项和审批第八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设立或调整、变更,由财务科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客观实际,提出收费方案报学校会议审定,并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立项与审批(―)立项校内各部门需要设立收费项目时,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原因、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部门、收费方式、执行期限等。
同时提交有关收费依据(如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成本测算表等)。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一、教育收费的管理范围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实验费、杂费等。
在制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时,要明确每一项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费方式,并且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所有学生收费公平、公正。
1. 学费学费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学校教学费用、教学设备费用、实验费用等。
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所学年级的不同进行合理确定,并且要公布于学校网站或校园公告栏上,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
2. 住宿费学校提供住宿的学生需要支付住宿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和舒适程度进行合理确定。
学校要保证住宿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学生住宿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3. 书本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购买教科书和参考书,学校可以收取适当的书本费用用于购置教科书和参考书。
书本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学年级的不同进行合理确定,学校应该建立良好的教材管理制度,保证教材的质量和时效性。
4. 实验费一些专业需要进行实验操作才能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学校可以收取适当的实验费用用于购置实验设备和材料。
实验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实验项目和实验难度的不同进行合理确定,学校要保证实验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 杂费学校收取的其他费用统称为杂费,包括报名费、考试费、保险费、实习费等。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收取适当的杂费用于保障学生的相关活动和服务,但是收费标准和用途都应该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布。
二、教育收费管理的原则1. 合理性原则: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合理,确保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符合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法规,不得变相加重学生负担。
2. 公正性原则: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的执行要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要保障所有学生的权益,避免因个别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透明性原则: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要公开透明,学校要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于学校网站或校园公告栏上,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
4. 安全性原则: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要保障学生的资金安全,学校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核流程,确保收费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教育收费制度制度
教育收费制度制度一、背景介绍教育收费制度是指针对教育服务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教育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育收费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教育收费标准1. 学费标准根据学校的类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质量等因素,制定不同层次的学费标准。
例如,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可以根据学科、专业、学历层次等进行划分,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差异化收费。
2. 杂费标准杂费主要包括教材费、实验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杂费标准,并确保透明公开,不得随意增加或者乱收费。
3.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照应家庭经济难点学生的教育需求,建立健全奖助学金制度是必要的。
奖助学金的发放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确保公正、公平、透明。
三、教育收费管理1. 收费公示学校应当及时公示学费、杂费标准,确保家长和学生了解收费标准,并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投诉。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标准、支付方式、退费规定等。
2. 收费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鼓励家长和学生积极参预监督,举报违规收费行为。
3. 收费透明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费款项的安全、透明和合规。
每年定期发布学校财务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四、教育收费制度改革1. 提高教育投入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预教育事业,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
2. 完善奖助学金制度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审机制,确保奖助资金的合理分配。
同时,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滥用和浪费。
3. 推行分类收费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等因素,实行分类收费,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对于家庭经济难点的学生,可提供相应的减免政策和资助措施。
五、教育收费制度的意义1. 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合理的教育收费制度,可以减少贫富差距对教育机会的影响,促进教育公平。
高校学费管理制度
高校学费管理制度一、学费的设定和调整高校学费是指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学费的设定和调整是高校学费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高校学费的设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学费的设定应当合理,既要考虑到高校的运营成本,又要照顾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学费对学生不构成过重负担。
2. 透明度原则:学费的设定应当合理透明,高校应当向社会公开学费的标准和构成,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费的用途和收费标准。
3. 公平原则:学费的设定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歧视性收费,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调整学费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必须经过学校授权的机构审批,明确合理性、透明度和公平原则,经全校师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学费的收取和管理高校学费的收取和管理应当规范有序,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具体要求如下:1. 收费标准明确: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明确学费的标准和构成,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学生缴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收费方式便捷:学校应当提供多种便捷的缴费方式,例如网上缴费、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确保学生家长缴费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3. 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学校应当将学费的使用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4. 学费管理严格规范: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费管理监督制度,严格规范学费收取和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乱收费、滥收费。
三、资助政策和奖学金制度高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资助政策和奖学金制度,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公平的资助和奖学金。
具体要求如下:1. 资助政策完善: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因素,建立健全的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2. 奖学金制度公平:学校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奖学金制度,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及时发放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
3. 资助政策公开透明: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公开资助政策和奖学金制度,确保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和奖学金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各类学生的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收费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必须实行缴费上学,按标准、按规定时间缴费是每个大学生应尽的义务。
各类学生应积极主动缴费。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拟定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并执行。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另立名目自行收费。
第四条各学院是组织本学院学生按规定缴费的责任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缴费的宣传引导,组织学生按时足额缴费。
学院当年年终学费缴费率未达99%时,学校将扣除学院按实际缴费率与99%间对应的差额比例的绩效工资。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计划财务处提供相关信息。
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提供新生和在校生信息;学生工作处提供新生在校生减免、缓缴学费信息;资产处提供学生教材费金额等。
第三章收费类型第六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报名考试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实行“先交费后注册”的原则。
第七条代办性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代收费必须遵循事先告知、自愿、必要和按合理成本收费的原则。
代办性收费包括教材费和校园卡补卡费等。
第八条部分代收费项目和标准1.学校代收的教材费,在新学年入学时预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需统一使用的学生证、校园卡、毕业证等各类证、卡,不收取费用。
学生因遗失、损坏上述证、卡需要补办的,计划财务处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3.医学类等专业学生工作服,计划财务处按学校实际采购价格收取费用。
第九条服务性收费,是指各部门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高校缴费管理制度规定
高校缴费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加强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高校缴费流程,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和家长,相关管理人员和部门。
三、缴费项目1. 学费:学生每学期必须交纳的费用,其中包括课程费、实验费、教材费等。
2. 住宿费:学生如选择在校内宿舍居住,需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
3. 食宿费:学校提供餐饮服务的学生需要按规定缴纳食宿费。
4. 杂费:其他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费用。
四、缴费方式1. 线下缴费:学生和家长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缴纳费用,如财务处、班主任办公室等。
2. 网上缴费:学生和家长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3. 银行汇款:学生和家长可选择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费用,同时需将汇款凭证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
五、缴费流程1. 缴费通知:学校在每学期开始前向学生和家长发送缴费通知,明确缴费项目、金额、截止日期等信息。
2. 缴费确认:学生和家长在缴费完成后,需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交缴费凭证,以便确认缴费情况。
3. 逾期缴费:如学生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费用,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缴费退款:对于已缴费用中有误的部分,学生和家长可向学校申请退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六、费用管理1. 费用使用:学校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学生缴纳的费用,保障教学和管理水平。
2. 费用公示: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公正。
3. 费用监督: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于有恶意拖欠费用、虚报费用等行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门所有。
3. 学生和家长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财务部门进行申诉。
以上就是关于高校缴费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学生和家长需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质量。
AA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管理办法
AA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管理办法AA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管理办法为促进我校AA学院国际AA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打造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品牌,确保项目经费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该项目经费使用预算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一、经费总额国际AA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所有学费收入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专款专用。
二、费用项目设置及拨款标准(一)教学成本1、教学经费。
按在校生每人每学年4652元标准核拨。
2、合作办学跨国管理经费。
根据国际AA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赴美方进行项目对接与管理费用的测算,按照每年4人次,每人次45000元的标准核拨。
3、外国教师及专家住宿费用。
根据总务部建议的安排专家入住翡翠湖校区天宫酒店的解决方案测算,按照每年168000元标准核拨。
4、高水平师资聘请基金。
按照引进4名全职英文授课教师,每人每年绩效津贴150000元(聘期6年)和聘请7名国际水准兼职教师,每人每年绩效津贴50000元(聘期6年)标准核拨。
5、师资培训基金。
按照每年2人赴克拉克大学访学半年,每人85000元(教育部、财政部[2010]286号文标准)和每年5人次在国内进行骨干教师培训,按学校国内访学费用标准,每人次10000元标准核拨。
6、实验室与教学场所建设费用。
包括展位设计与展示实验室、贸易谈判实验室和贸易AA数据库资源等实验室建设、国际合作办学小班教室、外教办公室、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及学生研讨室等教学场所建设。
7、美国克拉克大学提取费用。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规定,按照每年每生7000元标准核拨。
8、合作办学发展基金。
按在校生每人每学年160元标准核拨。
(二)办公经费根据国际AA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日常办公支出费用测算,按照每年100000元标准核拨。
(三)业务活动费根据国际AA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方授课教师和美方管理人员等接待费用测算,按照每年30000元标准核拨。
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精品)
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内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收费单位。
第三条学校成立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收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全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财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财务处是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校内收费工作。
具体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制订校内收费实施细则;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办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变更手续;收费标准备案;收费票据日常管理;各类收费的核算和管理;收费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校内各单位负责其收费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完备收费手续;使用合法票据;所收款项全部纳入学校统一核算。
第二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设立和调整第六条学校收费项目根据性质不同分为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培训收费等四类。
第七条事业性收费是指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照规定程序批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学校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报名考试费等。
第八条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学生类型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1、全日制本科生在XX省核定的收费标准限额内,由财务处会同招生部门拟订各专业的收费标准,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按《XX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2、国家未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1)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XX省规定标准限额内,由财务处会同研究生处拟订具体收费标准,经学校批准,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等):由财务处会同研究生处根据实际培养成本,拟订各阶段的学费标准,经学校批准,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
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育收费的收、支管理。
第三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开、规范、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收费项目与标准第五条教育收费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代收费等。
第六条教育收费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七条代收费项目应限于学生学习、生活必需品及服务性项目,且需经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第三章收费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学生缴费时,学校应向学生出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执行收费退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费学生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育收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第十三条学校应接受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审计和评估。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通过以上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范本,我们可以了解到,教育收费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规范、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确保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同时,学校也应接受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模版【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财务收支管理,制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大学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二条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是指大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依法确定收费标准、项目和方式,管理和使用收费资金的规定。
第三条大学应当按照收、支、核、对的程序和财务制度,在法定范围内收取各项教育费用,保证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管理部门收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实验费、实习费、教材费、考试费、复查费、证书费等各项教育费用收收支管理。
第二章收费标准与费用项目第五条大学应当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学费和助学贷款利率,审核学生住宿费并监管公寓建设和管理费用,制定实验费的标准和项目,审核和监管实习费用,审核和监管教材费、考试费、复查费和证书费等各项教育费用。
第六条大学应当定期审查和调整收费标准和项目,按照市场和社会需求,合理制定和调整各项教育费用标准和项目,确保费用合理、透明,并提前向学生家长公示。
第三章收费方式第七条大学应当制定收费方式,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规定学费的缴纳方式、时间和期限,确定完成学生住宿、实验、实习等具体项目后再收取相应费用的方式,规定助学贷款的申请和还款方式,规定证书的领取方式等。
第八条学费缴纳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学生可以选择不同方式进行缴纳。
第九条大学应当建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等资助,同时大学再参照学生的贫富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助政策。
第四章收费的监管管理第十条大学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完善监管机制,保证每一分钱的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一条具体收费项目应当设有专门账户,按照财务制度和程序进行核对、支出和结算。
第十二条大学收费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透明、便民的原则,对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方式、决算结果等信息,并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咨询。
大学各类收费管理办法
大学各类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校内各类收费的管理,根据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内收费分为营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结算收费和罚没性收费四大类。
营业性收费是指校办产业、后勤服务集团、以及开展对外经营活动,和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学校收取的学生学杂费、住宿费、上机费、实验费,学生分配违约金等,以及对外提供有关服务所收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
内部结算费用是指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后,校内各单位之间互相结算的费用。
罚没性收费是指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对校内单位和个人的各类违规行为收取的惩罚性费用。
第三条校内各类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各级财务机构管理,各收费执行单位不得截留收入或坐收坐支。
第四条营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收取,并使用正式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各有关单位收取的内部结算费用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种类和标准收取,使用学校统印制的内部结算收据。
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罚没性费用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种类和标准收取,使用学校统印制的内部罚收据。
第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种类和标准,须经校财政领导小组核定,报省物价审批并在收费许可证上登记后才能实施。
第六条内部结算收费和罚没性收费种类和标准如有变动,必须事先书面报告校长办公室,经校财政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七条收取的各类行政事业性费用均由校计划财务处统管理,按规定和学校制定的规范上交、分配和使用。
第八条各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罚没性费用均必须全额上交校计划财务处,按学校制定的规范分配使用。
第九条校办产业使用的营业票据由各产业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说务机关领取。
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所使用的结算收据或技贸票据由校计划财务处向省财政厅或说务机关领取并使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由校计划财务处向省财政厅领取并统管理。
高校缴费管理制度范本
高校缴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费项目高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收费标准高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条收费方式高校应当采用银行代扣、网上支付等便捷的收费方式,为学生提供多种缴费选择。
第五条收费时间高校收费时间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期限应当按照学习阶段合理设置,避免学生负担过重。
第六条收费票据高校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学生缴费后,学校应当及时出具收费凭证。
第七条收费管理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管理责任,加强收费核算,确保收费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八条优惠减免高校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优惠减免政策应当公开、透明,符合条件的 students 应当及时申请。
第九条监督管理高校应当接受价格、教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收费相关资料,接受检查和审计。
第十条违规处理高校违反本制度的,由价格、教育等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高校收费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XXX高校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高校缴费管理制度范本,可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高校收费管理制度
高校收费管理制度
高校收费管理制度是高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其目的是确保高校教育收费工作的合法、公正和规范。
以下是高校收费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
一、管理机构
高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收费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和职责,同时应定期向高校主管部门报告收费情况。
二、收费标准
高校收费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收费合法、公正和透明。
收费标准应在高校网站或其他公共场所公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收费情况。
三、收费方式
高校收费方式应选择费用代收或网上缴费等安全可靠的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流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收费程序
高校收费程序应完全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收费程序和业务记录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收费操作应按照流程和规定进行,收费人员应接受培训并具备相应职业素养。
五、收费监督
高校应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尤其是对高校收费机构和收费人员开展监管。
同时应鼓励学生及家长对高校收费进行监督和举报处理。
高校收费管理制度的执行,对维护高校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和追求合法、公正收费有着重要意义,有助于改善高校教育质量,提高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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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大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主席令1998年第7号),《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教育收费的主体为AA大学,教育收费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第二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
第四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上海市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的AA大学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
第五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的学费依照《AA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试行)》(AA财[2006]14号)按学分收取。
各类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网络教育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校际交流生等学费收取按国家及上海市的现行政策执行。
第六条住宿费依照上海市现行收费政策按学年收取。
第七条学生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每学年按9个月计算)。
第八条学校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组织的入学考试、专项考试等,按照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后的标准收取考试费。
第九条校内负责代行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的学院须定期到财务处办理缴存手续。
第三章代办性收费
第十条代办性收费是学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代办性收费范围包括教科书费、军训军服费、上海市医疗保险费等。
第十二条代办性收费采取学生自愿原则,不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
学校不统一代办购置学生宿舍床上用品、日用品等。
第十三条代办性收费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加收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学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第四章服务性收费
第十五条服务性收费是学校为在校学生、校外人员和单位提供的,可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成本补偿性费用。
第十六条服务性收费范围包括上机、上网服务费,资料复印费及制作费,以及各部门提供的其他服务性收费。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采取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第十八条服务性收费的立项依照《AA大学规范校内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AA财[2004]6号)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章收费管理
第十九条教育收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类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二十条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招生简章、网络、宣传栏等途径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代办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教育收费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性收费开具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服务性收费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监察处、审计处负责对学校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杜绝乱收费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首次为学生统一办理的学生手册、学生证、毕业证、校园卡等各类证、册、卡不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收费管理,按照《AA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AA成教[2008]4号)执行。
第二十五条因国家及上海市收费政策的修订、废止等原因而造成本规定部分条款与现行政策相抵触的,按新颁布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由财务处负责具体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