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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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裁定书;
20.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1.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2. 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指派通知书;
9.送达回执;
10.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2.案情简介;
13.证据材料(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4.调查笔录;
15. 和解、调解协议或案件办理结果材料;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16.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17.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刑事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指派通知书
9.送达回执
10.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委托书或指定书;
12.阅卷笔录;
13.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14.调查材料;
15.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16.集体讨论记录;
17.起诉书、上诉书;
18.出庭通知书;
19.辩护词或代理词;
20.裁定书、判决书;
21.上诉书、抗诉书;
22.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3.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4.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