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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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侦察工作

关于刑事侦察工作

关于刑事侦察工作02年12月一、刑事侦查工作的概念、任务、方针概念:刑事侦查工作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利,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专门工作。

掌握:主体资格。

任务: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揭露和证实犯罪,控制和预防犯罪,制止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1、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破坏活动,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中心任务。

2、预防犯罪,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

预防犯罪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刑事侦查工作要从打击犯罪方面,积极促进预防犯罪工作的开展。

3、控制犯罪,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控制犯罪,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重要任务之一,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也可以从中发现犯罪线索,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利条件,使侦查工作处于主动地位。

方针: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这十六字方针是在长期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在不断总结我国刑事侦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最强,只要充分依靠群众就可以开辟线索来源,有利于侦查破案,有利于控制和预防犯罪。

刑事犯罪分子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生活于群众之中,不管其作案手段作案方法多么隐蔽,手段多么狡猾,都不可避免地会留下某些蛛丝马迹,其吃、住、行、销、乐都会为群众所知晓。

因此,依靠群众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一条根本方针。

抓住战机:抓住战机是刑事侦查工作争取主动权的关键。

战机存在于侦查破案过程的各个阶段,从接受报案开始,一直到侦查终结之前的每个工作环节都有一个抓住战机的问题。

相对说来,在初始侦查阶段、侦查阶段,侦查战机更多一些,能够抓住并有效利用,其效益也更大些。

积极侦查:积极侦查是对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要求。

积极侦查是侦查人员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要有坚定的破案信心,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为侦查工作出谋划策,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积极寻找侦查线索,开拓侦查途径,努力提高破案率。

浅谈我国刑事特情侦查

浅谈我国刑事特情侦查

浅谈我国刑事特情侦查信息是消除人们对事物的不确定性的量,是系统的组织程度和有序程度的量度,其具有传递性、耗散性等特点。

刑事特别情报员,简称刑事特情。

它是侦查机关用于秘密搜集犯罪情报和证据、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协助侦破刑事案件的一支警外侦查力量。

由于刑事特情的秘密性,其天然的存在易侵权性,特别是它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故刑事特情使用的法律依据,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刑事特情侦查的问题(一)刑事特情侦查立法依据的缺失我国对刑事特情侦查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然而,在侦查实践中,该侦查措施的运用依据则主要源于公安部的内部规定,比如 1984 年《刑事特情侦查工作细则》、2001 年《刑事特情工作规定》,以及针对禁毒特情工作和狱内特情工作,专门制定的《缉毒特情工作管理试用办法》和《狱内侦查工作细则》。

有学者将这些内部规定统称为“隐性法律”。

虽然,这些内部文件规定较为详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性,但是它们属于侦查机关的内部秘密文件,连侦查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都难以接触到。

至今为止,它们未曾被公之于众,这种秘而不宣的状态赋予了刑事特情工作更为浓厚的神秘色彩,使其成为了一种法外侦查。

正如何家弘教授所言,“秘密侦查的实施必须保密,但关于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定却是无需也不应保密”。

(二)刑事特情侦查程序规制的缺失1、适用案件范围过于宽泛刑事特情侦查能够带来巨大的侦查效益,因此它颇受侦查机关的青睐。

部分侦查机关,不论大案小案,逢案必用。

毫无节制地盲目运用刑事特情侦查,不仅是对侦查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负面效应。

例如,在贵州凯里,公安机关盲目发展刑事特情来引诱毒贩进行毒品交易,最终导致八成以上的毒贩都是警方的特情,刑事特情实际支撑起了整个毒品市场。

刑事特情侦查这种秘密侦查措施的隐蔽性较强,监督难度较大,侵犯人权和监管失控的风险系数较高,而且过度运用刑事特情侦查,会严重破坏侦查机关在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也会造成人们之间相互猜忌,影响社会发展的活力,破坏社会的稳定。

浅谈刑事侦查监督的方式方法

浅谈刑事侦查监督的方式方法

徇私 舞 弊 等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今 年 十 月 我 院 审查 李 柏 全 杀 人 案 ,在 讯 问 犯 罪 嫌 疑 人时 发 觉 嫌 疑 人 语 无 伦 次 。询 问 证 人 时 又得以证实其 儿童时期 得过癫痫病 , 我 院 即建 议 公 安 机 关 为 嫌 疑 人 作 精 神 病 鉴 定 。经 法 定 程 序 鉴 定 确 认 其 为 限 制 行 为
部 《 于 加 强 检 察 、 安机 关 相 互 联 系 的 关 公 通 知》 有 关 规 定 , 龙 江 省 侦 查 监 督 部 的 黑 门 制订 了适 时介 入公 安 机 关 侦 查 活 动 暂
倾 听 群 众 反 映 , 握 社 会 舆 论 。 捉 掌 捕 案 件 信 息 , 是 实 行监 督 的有 效 方 法 。目 也
工 作 实 际 , 者 认 为 . 从 以 下几 个 途 径 笔 应
细 审 查 团 伙 犯 罪 案 件 .因 为 团伙 犯 罪 恶
性大 . 段残忍 . 手 涉及 案 件 多 . 案 次 数 作 多 . 易 遗 漏 犯 罪或 犯 罪 嫌 疑 人 。 是 仔 容 二
履 行 监督 职 责 。

浅谈刑事侦查监督的方式方法
岳 政 军
( 龙 江 省 望奎 县 人 民检 察 院 , 黑 望奎 1 2 0 ) 5 10
【 关键词】 刑事诉讼 ; 侦查监督 ; 方式方法
人 民检 察 院 的 法 律 监 督 是 根 据 宪 法
机关 自收到 逮 捕 决 定 书 后2 日内 分 别 在 0
查 罪 与非 罪难 以 区 分 的案 件 。今 年 三 月 我 院 受理 衣 占祥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人 民检 察 院 的 性 质 和 职 能 所 决 定 的 ,人 民检 察 院 作 为 国 家 法 律 监

新《刑事诉讼法》下技术侦查制度的探讨

新《刑事诉讼法》下技术侦查制度的探讨

新《刑事诉讼法》下技术侦查制度的探讨作者:姚永辉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年第06期[摘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根据侦查需要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这里所指的技术侦查措施应该不仅包括技术性侦查措施,还包括乔装侦查、使用线人、卧底侦查等措施。

对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取得的证据,应该建立相应的技术侦查证据采信原则,如建立专家顾问和对技术侦查证据鉴定制度、建立技术侦查证据补强规则等。

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技术侦查措施采取了严格的限制,这是从执法者角度出发为保证技术侦查措施正确有效实施进行的规定;还有必要从被侦查者角度出发,规定对违法使用技术侦查措施如何救济。

[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探讨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第八节中专门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根据侦查需要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增加了严格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的有关规定。

这是刑事诉讼立法顺应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进步。

但是检察机关使用技术侦查措施将会在刑事诉讼中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比如技术侦查的概念和外延,技术侦查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如何质证和采信?对技术侦查对象的侵权救济等。

笔者结合职务犯罪侦查实践浅谈自己的看法。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和外延关于技术侦查的概念,学界主要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是认为技术侦查是秘密侦查的一种,是以侦查措施的技术含量为标准来划分,认为在侦查中需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来查明案情、搜集证据,技术含量高的侦查措施为技术侦查措施,如监听、拍照和摄像,否则为非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种理解是将技术侦查措施基本上等同于秘密侦查措施。

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因为秘密侦查往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技术手段,因而又称“技术侦查”。

新《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的概念和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没有规定和列举,我们从具体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端倪。

笔者注意到该法第151条规定了“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

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

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

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刑事侦查学是刑事诉讼制度中最为基础的学科之一,研究刑事侦查规律和方法,为侦查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在刑事侦查工作中,遵守基本原理是确保侦查工作合法、公正、严密的重要保障。

第一步,法律原则。

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则是以法律为基础。

在侦查工作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使用侦查权力,确保侦查过程合法、公正、严密。

同时,法律原则还要求侦查人员在办案中尊重人权,严格保护和尊重被侦查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尊严。

第二步,事实查明原则。

事实查明原则是刑事侦查学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侦查人员必须努力查明案件中的事实,排除一切对案件事实查明的干扰和误导。

事实查明原则要求侦查人员注重证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细心分析、挖掘事实,发掘笃实的证据,切实维护案件的公正性。

第三步,依法打击犯罪原则。

依法打击犯罪原则是刑事侦查学的又一个基本原则。

侦查人员必须坚决打击和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治安秩序。

同时,在侦查工作中,要遵循合法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正当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步,独立自主原则。

独立自主原则要求侦查机关在开展侦查工作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扰和制约,独立自主。

侦查人员必须自主选择侦查手段,自主决定侦查方案,保证侦查工作真实、严格、科学、独立、客观。

第五步,定罪量刑原则。

定罪量刑原则是刑事侦查学的最后基本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工作中,尽可能详实地查明案件事实,保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误导,为法庭作出准确的定罪量刑提供充分、确凿、权威的证据。

同时,在案件侦查到达一定程度后,侦查人员还需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侦查报告,以便检察机关及时审查评估定罪量刑。

总之,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则是侦查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的一个重要保证。

侦查人员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并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提高侦查工作的精确度、独立性和效率,为制止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刑事侦查实战技巧

刑事侦查实战技巧

刑事侦查实战技巧刑事侦查是执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和证据搜集的重要环节,其技巧和方法的运用直接影响到案件的侦破效果。

本文将从现场勘查、讯问调查、物证鉴定等方面,介绍刑事侦查中的实战技巧。

一、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的第一步,它能够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在进行现场勘查时,刑警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几点技巧:1. 保护现场:刑事案件现场具有重要的物证价值,在勘查过程中,要做到人员严禁进入、勘查员不得随意触碰物品,确保现场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实施细致勘查:对现场进行细致、有条理的勘查,注意对各个物证进行拍摄、记录和标记,确保现场提供的信息尽可能完整和准确。

3. 与其他部门和专家协同工作:在需要对现场某些特殊区域或物件进行进一步研究和鉴定时,要与犯罪学、法医学等相关专家部门进行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讯问调查讯问调查是刑事侦查中获取嫌疑人和证人口供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刑警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巧和专业能力。

在进行讯问调查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技巧:1. 采用合适的讯问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对象,采用不同的讯问方式。

对于顽固的嫌疑人,可以采用逼供、收买等合法手段,而对于证人,则需要采用谈心、争取等方式来获取信息。

2. 运用有效的心理战术:刑警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观察被讯问人的言行举止,对其心理进行分析,从而找到突破口并施行一定的心理压力,让被讯问人产生内心的恐惧和无力感,进而获得真实的口供。

3. 熟悉案件细节:在进行讯问之前,刑警人员要对案件的细节进行充分了解,对嫌疑人或证人的背景、行为进行分析,以便在讯问过程中能够迅速反驳其矛盾之处。

三、物证鉴定物证是刑事侦查中的重要证据之一,对物证的鉴定和分析是侦查工作的一大难点。

在进行物证鉴定时,刑警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技巧:1. 现场保护与收集:对于现场发现的物证,应当及时进行保护、封存和收集。

要注意正确使用标识、封存袋等工具,避免对物证造成二次污染或破坏。

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

班级:13级社会工作姓名:谢景辉学号:201341200184科目:刑事侦查学一、浅谈对“物质交换原理”的理解及其对刑事侦查工作的意义侦查学的基本原理由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三大块共同组成,然而三大原理之间的关系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包含的,正是三大原理这样的有机结合组成了侦查学理论的基础。

物质交换原理,又称为“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这一理论最早是20世纪初由法国著名侦查学家艾德蒙·洛卡德在其编著的《犯罪侦查学教程》提出。

这一理论认为,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犯罪必然会产生物证。

犯罪现场勘查中如果没有发现作案人留下的痕迹物证,只能说明没有发现痕迹物证,而不能说现场没有痕迹物证。

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物质交换原理表明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交换。

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

物质交换的发生是有条件的:一、有相互交换的物体;二、有外力的作用;三、两个物质实体紧密接触;四、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

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有:一、有形物体互换;二、无形物体互换;三、能量交换。

物质转移原理是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体现了自然界的能量转化、物质不灭、信息传递等规律。

物质转移现象是进行现场勘查的基础,是采痕取证的基础,是制定侦查对策的根据。

因此,犯罪的物质转移原理对侦查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指引侦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二、充分认识保护现场的重要性,三、提高侦查效率,及时收集证据,四、重视物证,用物证核查口供。

物质交换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一、物质交换原理是实施现场勘察的理论基础;二、物质交换原理是发现和利用微量物证的理论依据;三、物质交换原理是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四、物质交换原理是采取正确对策的理论依据。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软件学院09999035周凡摘要:本学期我学习了《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这门课,对于刑事侦查学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正文:以前,我觉得刑警这个职业十分神秘,便十分好奇,进而对刑警所从事的刑事侦查工作十分敬佩,也看过一些真实案例。

但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知道每个案件的侦破过程都是有条理的抽丝剥茧,是符合刑事侦查学原理的。

而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糊涂僧断糊涂案那种情形。

作为本学期《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的期末论文,我想从刑事侦查的意义,手段等方面进行介绍,进而辅以我曾经看过的案子加以佐证,并对新时期刑事侦查的手段进行介绍。

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一特定对象而进行的一切侦察和调查活动。

侦查破案,包括立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查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手段的应用,缉拿罪犯,侦查询问,应用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查破案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侦查机关进行侦查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

如果不进行侦查活动,就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威害。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

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

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

浅谈刑事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

浅谈刑事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

*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检察院[ 226001]
2008年第 5 期 / 总第 71 期
32 职务犯罪侦查
中国检察官
责 任 编 辑:徐 莹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罪情况的最主要渠道。有些来自犯罪分子中的特情, 他 们了解犯罪活动的特点, 与犯罪分子有共同语言, 经常 渗透到社会的阴暗角落, 能够获得其他人员难以获取 的犯罪情报。由此可见, 培养和选建刑事特情, 能有效 改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被动局面, 使侦查部门掌握 主动权。
由此, 当前职务犯罪侦查的当务之急是要扩大职 务 犯 罪 侦 查 部 门 的 案 件 线 索 来 源 、保 证 知 情 渠 道 畅 通 。 而培养和选建刑事特情不失为积极拓展信息情报来源 渠道的有效途径。犯罪情报是犯罪活动产生的, 因而了 解犯罪情况的人是主要的情报来源, 特别是那些行业 化、专 业 化 、技 术 化 的 职 务 犯 罪 , 刑 事 特 情 更 是 搜 集 犯
( 一) 能广泛搜集职务犯罪情报信息, 有效拓展案 源渠道
在职务犯罪侦查中, 由于职务犯罪嫌疑人在作案 时往往工于心计, 善于谋划, 犯罪手段狡猾而具有隐蔽 性, 不易被群众发现, 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群众知情面狭 窄, 举报线索大幅度下降, 线索质量不高, 职务犯罪的 案源匮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检察机关坐等群众举报 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打击职务犯罪的需要, 侦查工作 必将陷于举步维艰的境地。
2.积 极 慎 重 、隐 蔽 精 干 的 原 则 。所 谓 积 极 慎 重 就 是 要解放思想, 积极主动地物色刑事特情, 特别是要敢于 在 犯 罪 情 节 轻 微 、未 立 案 侦 查 的 嫌 疑 人 中 、“污 点 证 人 ” 中大胆物色, 但也要认真规划, 精心物色, 注重实效。所 谓隐蔽精干就是建立、使用特情必须秘密进行, 严守特 情的身份及工作中的各项机密, 防止暴露; 同时还要务 必精干, 选建的刑事特情人员要确保达到特情的条件 及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 能够充分发挥其重大作用。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

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

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

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

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

(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

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

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三)深入细致原则刑事案件千变万化,十分复杂。

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还必须坚持深入细致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必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犯罪的具体情节要全部查清,并要求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四)依靠群众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侦查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

犯罪嫌疑人生活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群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经历、表现都比较了解,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并且由于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深恶痛绝,人民群众也会主动同犯罪做斗争。

所以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应当充分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五)遵守法制原则程序法制原则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

侦查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

浅谈刑事侦查监督的方式方法

浅谈刑事侦查监督的方式方法

浅谈刑事侦查监督的方式方法作者:岳政军来源:《活力》2010年第12期[关键词]刑事诉讼;侦查监督;方式方法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根本职责就是实行法律监督。

侦查监督是对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的刑事侦查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

工作中我院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侦查监督方式方法,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通过实践使各类刑事案件得到合法、及时、有效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了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的目的,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

为了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途径履行监督职责。

一、提前介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部《关于加强检察、公安机关相互联系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侦查监督部门制订了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暂行规定。

使“提前介入”的范围、时机、任务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通过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出席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提出侦查建议,协助侦查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完善侦查方案,引导其及时全面地搜集、固定证据和完善证据等,不仅提高了审查批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加强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有效监督,使监督工作的局面由“守株待兔”变成“主动出击”。

去年5月我院侦查监督科及时介入民政社会福利厂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侦查,通过了解案情,核实相关证据,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3名嫌疑人及时办理批准逮捕手续,对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直接作出逮捕决定,公安机关自收到逮捕决定书后20日内分别在吉林省、山东省将2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防止遗漏犯罪嫌疑人。

刑事侦查基本原则

刑事侦查基本原则

刑事侦查基本原则刑事侦查基本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准则,它是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确保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刑事侦查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秘密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和便民性原则等,这些原则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合法性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基础,它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工作,确保侦查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被侦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合法性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行为中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侵犯被侦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公正性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它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在处理每个案件时要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受任何人或组织的干扰和影响。

公正性原则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在收集、固定、审查证据等侦查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主观地歪曲事实,不得隐瞒真相。

客观性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要客观地收集、固定、审查证据,不得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不得凭主观臆断、主观猜测进行侦查工作。

客观性原则要求刑事侦查人员要运用科学、严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侦查结果真实可信。

秘密性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保障,它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案件的侦查信息、证据和侦查方法。

秘密性原则的目的是防止侦查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侦查对象的隐私权和安全。

专业性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刑事侦查的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能够科学、合理地开展侦查工作。

专业性原则要求刑事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要善于分析问题、判断事实,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点,确保侦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便民性原则是刑事侦查工作的服务宗旨,它要求刑事侦查人员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刑法教研室《刑事侦查学》毕业论文题目

刑法教研室《刑事侦查学》毕业论文题目

刑法教研室《刑事侦查学》毕业论文题目
1、试论侦查中的群众路线原则
2、论侦查工作的迅速及时原则
3、浅谈照相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
4、形象痕迹及其分类
5、论书写习惯
6、试论侦查工作的方针
7、论犯罪现场的特征
8、论伪造现场
9、试论现场访问的规则
10、试论刑事讯问工作的基本原则
11、试论控制销赃的渠道
12、试论并案侦查的依据与条件
13、凶杀案件的侦查措施运用
14、试论目前盗窃案件的特点
15、试论合同诈骗案件的侦查途径
16、试论保险诈骗犯罪的特点与侦查
17、论网络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的重点
18、论职务犯罪的证据特点
19、试论信用证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其侦查要点
20、试论警务公开
21、论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
22、论遵守法制原则在现场勘查中的体现
23、论如何营造良好的询问气氛
24、论侦查中的非法取证及其防治
25、关于毒品危害和社会防范的思考
26、论警察调查过程中的人权保护
27、论侦查人员素质
28、论刑事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和作用
29、论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查。

刑侦工作要求

刑侦工作要求

刑侦工作要求刑侦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主要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

刑侦工作的要求如下:1.法律基础知识:刑侦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和理解,以便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2.侦查技能:刑侦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侦查技能,包括调查取证、判断犯罪事实、分析证据链等能力。

这些技能的掌握有助于准确获取案件相关信息,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效的支持。

3.分析思维能力:刑侦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分析思维能力,能够从大量的案件信息中找到关键线索,并进行合理的推理和判断。

这种能力对于破解复杂案件、挖掘犯罪背后的动机和手段非常重要。

4.沟通协调能力:刑侦人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包括与法院、检察院、其他警种、行政机关以及各类专家等的合作。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助于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

5.团队合作精神:刑侦工作通常需要多人合作完成,因此刑侦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任务。

只有通过团队合作,才能更好地解决复杂案件。

6.承受压力的能力:刑侦工作常常面临一定的工作压力,包括时间紧迫、案件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等。

因此,刑侦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够在压力下保持稳定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7.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刑侦工作关乎公平正义,刑侦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侦查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之,刑侦工作要求刑侦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侦查技能、分析思维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较强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

这些要求能够帮助刑侦人员有效地开展侦破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刑事侦查的任务

刑事侦查的任务

浅谈刑事侦查的任务刑事侦查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了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和查获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基础环节,最为直接的体现了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对抗与冲突,直接关系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目的的实现。

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

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从性质上分析,侦查权并非完全的司法权,而是带有行政权的部分特征,这突出表现在侦查权并不完全是一项被动性权力,侦查也不表现为一个应申请而活动的被动反应过程,即一定要先有犯罪行为发生,才有侦查的介入,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遭遇现行犯时,侦查行为与犯罪行为是同步进行的,侦查的作用在于预防、制止犯罪,这时侦查的功能就不完全是司法性质的,而是带有排除危险、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政性功能的特征。

同时,侦查机关在侦查中也不是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应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裁判,而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积极参与案件的调查活动。

侦查权的这种双重性质,反映在侦查任务的内容上,就是侦查职能中既有司法性职能,如侦查的查明功能和保全功能;同时也具有行政性功能,如侦查的预防功能。

制止任务。

制止任务是指在现行犯罪的情形下,侦查机关负有及时制止犯罪,保护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功能。

一般情形下,侦查具有滞后性,总是在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侦查机关获知犯罪消息后,才能进行侦查。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 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 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 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 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 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 、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现代侦查
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侦查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 机遇。侦查机关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科技应用和创新发展,提高侦 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02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依靠群众原则
群众路线的体现
刑事侦查工作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 在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05
刑事侦查中的专门工作
特情工作
特情人员的物色与建立
选择具备特定条件的人员,如良好的观察、记忆和表达能力,以 及对犯罪活动的了解和接触能力,进行特情工作。
特情工作的任务
收集犯罪情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协助侦查破案。
特情工作的管理
对特情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和奖惩,确保其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
刑事技术工作
追捕缉拿
发现犯罪嫌疑人后,立即组织追捕,确保将其缉 拿归案。
控制销赃
摸排线索
01
通过调查访问、情报收集等方式,摸排涉案物品的销赃线索。
控制销赃渠道
02
对涉案物品的销赃渠道进行严密监控,防止涉案物品被转移或
销毁。
追缴赃物

浅谈科学的刑事侦查决策及对案件侦破的意义

浅谈科学的刑事侦查决策及对案件侦破的意义

浅谈科学的刑事侦查决策及对案件侦破的意义论文摘要为了使刑事侦查工作适应刑事犯罪的智能化、科技化、集团化、专业化的需要。

在犯罪谋略变更频繁,使用周期短,使用谋略淘汰快,新的对策产生快的条件下,为了能准确、有效地打击新形势下的刑事犯罪活动。

刑事侦查决策必须由过去的经验型向现代的科学型转化。

刑事犯罪活动是复杂多样的,他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犯罪活动的复杂性,刑事侦查理论涉及的科学领域是十分广泛的。

笔者准备对刑事侦查决策的分类、意义以及如何科学进行刑事侦查决策作初步探讨。

刑事侦查决策是刑事侦查的先导,是刑事侦查工作成败的关键。

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和角度,它可划分为战略性决策和战术性决策,规范性决策和非规范性决策等等。

要想科学地进行刑事侦查决策,首先要用辨证唯物论作指导;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还要学会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基本观点进行决策;目的要提高决策者的决策能力。

关键词: 刑事侦查决策决策就是决定问题,既为了达到目的采取的对策.它是对未来目标及其实现手段的多种方案的最优选择。

刑事侦查决策是指对刑事侦查工作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政策策略、行动方案和措施作出决定和选择。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类共同追求、奋斗的目标。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社会基础,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为了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工作秩序和安定的生活环境,就必须搞好刑事侦查工作,才能有效地预防犯罪,揭露犯罪和打击犯罪。

为了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必须搞好公安工作。

搞好公安工作就必须搞好刑事侦查工作,搞好刑事侦查工作就必须搞好刑事侦查决策。

一.刑事侦查决策其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刑事侦查决策可划分为以下几类:按决策涉及范围大小可分为全局决策和局部决策。

研究全局性侦查决策的称为总体决策.研究局部性侦查决策的称为局部决策。

浅谈案件侦破中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

浅谈案件侦破中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

浅谈案件侦破中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作者:张雁青谢艳菊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8期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呈现出多样性、隐蔽性,为此要求我们在提高传统技术能力的同时,努力学习新的技术手段,综合分析,灵活运用,充分发挥每一种技术手段的优势,为侦查破案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

关键词案件侦破多种技术手段综合运用作者简介:张雁青、谢艳菊,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139-02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得到满足,全国已经基本进入小康社会,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很多的社会矛盾的产生,正是有矛盾的产生,为下一步滋生犯罪提供了诱发的条件。

而且当前我国犯罪也呈现出高科技犯罪、信息化犯罪等趋势,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手段多样化、科技化,反侦察能力也在逐年增强,因此,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随着犯罪行为的发展升级,刑事侦查必然面临着严峻挑战,促使电子信息、视频技术、大数据等高科技技术在刑事侦查中大量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视频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广泛收集犯罪线索,精确定位嫌疑人,只有这样才能打击犯罪的嚣张气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当前局势下,刑事侦查在面对电子信息化、视频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运用的新形势、新挑战过程中,要求刑事侦查工作必将采取新对策。

可以运用的六大新对策:(1)加强对设备和技术的建设,为侦查打下坚实物质的基础。

(2)加强全警电子信息化意识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

(3)加强民警对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保存、送检过程的强化培训。

(4)加强地区、警种以及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发挥协同侦查、联合作战的巨大威势。

(5)建立和完善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系统,为侦查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扩大信息录入范围,充实信息库。

2011年以来,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多发性侵财犯罪打防水平,着力提升打击针对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刑事侦察工作原则新论

刑事侦察工作原则新论

刑事侦察工作原则新论
许肇荣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1998()3
【摘要】刑事侦察工作原则应与刑事侦察工作自身的质和量的规定性相适应。

面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犯罪活动的各种变化,为了适应同现行刑事犯罪斗争的需要,应围绕以下三方面的标准,对现行的刑事侦察工作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一、以刑事侦察工作在公安保卫工作中的定位、功能和特点为标准。

二、以刑事侦察工作内在运行机制中的各要素之间如何最佳配伍,发挥最佳功效为标准。

三、以刑事侦察工作与周边相关要素如何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为标准。

【总页数】4页(P66-69)
【关键词】刑事侦察工作;原则;标准;变化
【作者】许肇荣
【作者单位】公安大学侦察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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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刑事侦察指挥工作的意义和特征 [J], 彭文
2.侦查工作依靠群众原则新论——以“人肉搜索”为视角 [J], 裘树祥;费莹莹
3.激光技术在刑事侦察工作中的应用 [J], 刘启华
4.大力推进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努力培养跨世纪高素质刑事侦察和刑事技术人才 [J], 张铁;程润华
5.浅谈确定饭后死亡时间在刑事侦察破案工作中的作用 [J], 李志刚;温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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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
一.刑事侦查的原则
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立法明确规定了十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程序重要组成部分的侦查程序,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侦查程序的展开和各项诉讼活动的进行,都必须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的各项基本原则。

只有这样,立法者整体的价值追求才能体现于具体的侦查程序规则之中,有关侦查程序的规则才能与其他各项程序规则成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

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要看到,刑事侦查活动与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相比,在参与主体、行为内容与方式、任务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异,刑事侦查活动也有其自身的规律与特点,这也就决定了刑事侦查程序除了要遵循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外,还应当遵循特别适用于侦查这一特定过程或者对该过程有特别意义的指导原则,即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的刑事侦查程序,体现侦查程序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决定侦查程序的构造和特征,对刑事侦查程序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基本行为准则。

刑事侦查的工作原则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

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

(二)客观全面原则。

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

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
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

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三)依靠群众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在侦查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

犯罪嫌疑人生活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群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经历、表现都比较了解,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并且由于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深恶痛绝,人民群众也会主动同犯罪做斗争。

所以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应当充分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四)遵守法制原则。

程序法制原则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

侦查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

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允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采取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也必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五)保守秘密原则。

侦查是同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

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存在于整个侦查的过程。

侦查工作的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侦查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侦查工作秘密,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对抗比其他领域更为尖锐。

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将侦查权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设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比例原则的贯彻却远远不够,尤其是侦查阶段对于这一原则的贯彻存在严重缺陷,如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在诉讼手段的适用上非常随意,对于一些强制性诉讼手段的适用过于宽松等。

为了避免对公民个人权利的过度侵犯,刑事诉讼法必须确立比
例原则。

侦查机关进行侦查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

如果不进行侦查活动,就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威害。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

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

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

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

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

如果侦查工作进行得好,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就会有利于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果侦查工作有疏漏或者偏差,往往会给起诉或者审判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

有的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有的甚至可能给办案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侦查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侦查活动,不仅能够查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还可以发现可能发生犯罪的隐患和漏洞,发现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上各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议或者协同有关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并且通过侦查活动还可以教育群众、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同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

上面三点充分体现了刑事侦查对于司法乃至社会的重大作用,刑事侦查力求查明罪犯使用的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罪犯本人的身份,以及查明被害人的身份,同时还可能要寻找和询问证人。

这就需要在手段上下功夫。

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

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刑事侦查的手段
从案件刑事侦查过程中,一系列刑事侦查手段的应用,越是先进的手段,越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更大的帮助。

刑事侦查手段的作用在于:
首先,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了有力武器,另一方面也被犯罪嫌疑人所利用。

犯罪嫌疑人往往借助高科技手段,提高自身的犯罪能力及反侦查能力。

智能化、高科技化犯罪现象越来越突出。

因此我们的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应从客观出发,对案件进行全面的侦查。

其次,大科技投入,提高科学取证能力。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科学证据”时代,面对新形势,侦查部门必须更新观念,积极学习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主动运用科学证据和科学手段办案的意识,不断提高刑事侦查活动的科技含量。

以上几个方面可见侦查在维系社会稳定、惩罚违法犯罪上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它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侦查活动,就不可能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打击犯罪。

它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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